《家》读后感

更新时间:2023-01-13 08: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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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14篇

  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家》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家》读后感 篇1

  家,对于我们来说是幸福的象征,是温馨的标志,是温暖的怀抱,他就像沙漠里的绿洲给人以希望和温暖。这就是家的感觉。

  然而巴金笔下的家虽有着四世同堂的喜悦、人丁兴旺的热闹,却同样围绕着旧时封建礼教的控制,使家失去了他的原汁原味,失去了原有的温馨,就让我带你走进《家》的世界。 日记《家》描写的是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家庭的没落分化的过程。觉新、觉民、觉慧三个性格迥异的兄弟为了自己的理想在奋斗:大哥觉新面对封建礼教选择了屈服和服从,担负着全家的重担,被兄弟责骂,在关键时刻也打破陈规帮助弟弟实现理想;觉慧、觉民、琴三个受到新思想影响的热血青年投身于革命,用自己的笔去教化他人,传播新思想。丫头鸣凤与三少爷觉慧相恋,苦于身份悬殊以及封建势力的压迫,被逼嫁于他人为妾,誓死不从,以死明志,可见其刚烈。许许多多高家大院里的人都在受到封建礼教的压迫从而走向了沉沦与灭亡。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高家大院在新思想的袭击下,走向灭亡,性思想最终会战胜一切。觉新就是手封建大家庭和旧时礼教毒害的典型例子。他也是有着一腔冲破旧礼教的热血,可却在旧礼教前沉沦了。到底是因为什么呢?

  他受到封建礼教的毒害太深了,在强大的势力下他别无选择,他只有选择屈服。我为他而感到悲哀,更加同情他:就是因为他所谓的服从,他失去了自己的最爱,害死了最爱他的妻子;就是因为他的服从,他的一生都在别人的安排下度过的。这难道还不悲哀吗?我们应该庆幸自己生活在自由自在、民主的新时代,可以大胆的追求自己所想的,不需要为别人的安排而活,每个人的未来都充满希望。相比觉新,我更加欣赏和佩服觉慧的个性和勇气。他大胆的与封建礼教抗争,勇敢追求心中所爱,接受新思想的洗涤,在封建社会的大舞台上,他就像一只展翅高飞的老鹰,雄赳赳、气昂昂地冲向蓝天,那气势仿佛要将封建礼教在这个社会上破除;那劲头有着不到黄河不死心的决心。他就是这样一个人物!

  他发表自己的看法,用笔描述出新的社会,抨击旧社会,用行动改变社会,逃离自己的家园,改变战场,用自己的文章去影响更多的人。这份勇气难道还不值得我们学习吗?也许我们并不处于他所在的那个社会,我们无法体验他所面临的困境,无法了解到他面临多方势力压迫时的勇气,但是同样我们的人生难免也会面临许多的困境,但如今的幸福生活已让我们沉迷于平静的生活,缺少了面对灾难的勇气,从而失去了抗争的机会。就像这次“莫拉克”的来袭,打翻了我们原有的平静,拆散了原本幸福的家庭。这时,我们就需有这份勇气:坚强活下去的勇气、努力重建家园的勇气、笑着站起来的勇气……它就是战胜一起的力量,难道还不值得我们学习吗?鸣凤还有许多的丫鬟也同样受到封建礼教的迫害,失去他们美妙的人生。这样的家还温馨、美好吗?《家》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社会,让我感受到了那些热血青年的勇气,让我感慨、让我悲伤,同样也让我感动。

  我们的新生活就是在这些热血青年的勇气与努力下造就的。家还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温馨、那么的幸福!

  《家》读后感 篇2

  近日,读了巴金的著名小说《家》。《家》是巴金最有名的小说,这部小说给他带来了广泛的声誉。记得在读高中时曾读过这部小说,当时,喜欢的是侠义传奇式的小说,对这部专写家庭琐事的小说不感兴趣,因此,看得很马虎,似懂非懂的,甚至连情节都搞不大清楚。以后,逐渐知道了这部小说在中国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读这部小说的必要性,萌发要重读《家》的心思,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读。重读《家》是了却了我的一桩读书心愿。

  《家》写了“五四”前后的一个封建大家庭。这个大家庭里新旧两种思想、道德、伦理观念在进行着激烈的较量。这是一种民主与专制、革新与守旧、新生与垂死的斗争。以高老太爷为代表的旧势力要维护旧传统、旧秩序,要过他们习以为常的旧日子,而觉慧、觉民为代表的新生力量要宣传新思想、打破旧秩序,憧憬美好、自由的生活。斗争的结果是顽固不化的高老太爷向代表新生势力的孙子觉民妥协,在忧愤交加中死去。小说结尾写到作品中思想最先进的人物觉慧离开了这个令他窒息的封建大家庭,到外地去寻找新生活。不难看出小说的主题是:冲破这个封建大家庭,过一种民主自由的新生活。这是一部具有强烈反封建思想倾向的民主性作品。

  小说主要写了六个年轻人,三男三女。觉新、觉民、觉慧是性格迥然不同的三兄弟。大哥觉新性格非常懦弱,唯唯诺诺,委曲求全,对长辈非常顺从,丝毫没有反抗精神。就是这么一个人后来的思想也得到了转变,也明显的站在新生势力一边。据巴金说,觉新的生活原型是他的大哥。二哥觉民是一个具有民主自由倾向的青年,性格敦厚内敛,强烈地追求自由恋爱、自主婚姻,为此与高老太爷展开了不屈不挠地斗争。小兄弟觉慧是小说中最俱民主倾向的人,生性活泼开朗,热情奋发,敢想敢说敢干,积极宣传新思想、新习俗、新文化,敢于与旧的习惯势力展开英勇的斗争,最后,他与这个封建大家庭彻底决裂,追求自己的新生活。这是小说最主要的人物。三兄弟是小说三个主要的男主人公。小说还写了三个主要的年轻女性,她们是鸣凤、梅与琴。鸣凤是一个丫鬟,与觉慧产生了恋情,但她的爱情被高老太爷击得粉碎,高老太爷要把她卖给一个姓冯的老封建做妾。鸣凤宁死不从,投湖自尽,以示抗争。小说写梅的笔墨不多,但这个人物写得相当的感人。她与觉新产生了爱情,但由于封建包办制度作祟,双方家长的反对,这一对鸳鸯被活活拆散,最后在忧郁、病魔的交加下悲惨死去。鸣凤和梅都是新旧交替时代时的悲剧性女性,都是旧婚姻制度的牺牲品,两人都值得人满怀同情。琴是一个觉醒了的女性。她勇于接受新事物,积极追求民主自由思想和自己的婚姻生活。她与觉民自由恋爱,获得了感情满足。这是一个幸福的女性。这三男三女是恋人关系,每一对恋人走得爱情道路都不同。

  有人说《家》是现代《红楼梦》,这话不无道理。两部小说都写一个封建大家庭,都宣扬反封建的民主思想,这是两者思想内容上相似之处。《家》和《春》、《秋》组成激流三部曲,《家》中的不少人物还延续在《春》、《秋》中,既然看了《家》,《春》和《秋》就不得不看。

  《家》读后感 篇3

  若要用喻,那么《布登波洛克一家》无疑是一串下行的音符。在近一个世纪的时间跨度中,布登波洛克一家由盛转衰,从人丁兴旺到最后的族人死于伤寒,从富可敌国到家财散尽,作者向我们展示的是一道华丽而带有繁复的缀音的下行音阶。一步一步,滑向衰败深渊。

  而在如此严肃的主题背景下,作者却以一种轻快而幽默的语调完成了小说的叙述。小说中的幽默片段俯拾皆是。三个老处女的出现总能造成喜剧性效果。而大大咧咧的冬妮也经常做出一些有趣的行为。总体而言,小说的语言除了秉承作者一贯的如同请柬上镶的金边一般的精致风格,还带有了几分幽默的色彩。

  汤姆,布登波洛克参议的长子,刚接手产业时还是一个意气风发的青年。而在死亡之前,他变得焦虑,感到力不从心,总是畏手畏脚。按照作者的思路,汤姆性格的变化是在克里斯蒂安、小约翰以及造化的共同作用下发生的。克里斯蒂安的花花公子气质使得身担重任的汤姆感到愤怒,而每当克里斯蒂安脚步翩翩无所牵挂地向情人的住所走去时,汤姆理所应当地羡慕或者嫉妒了。这打乱了汤姆从商的步伐。而汤姆深知小约翰从母方遗传过来的艺术家气质与经商所需的实干家气质是大相径庭的,后继无人的恐惧笼罩着汤姆,这让他对祖业的经营变得像一辆即将驶向断头桥的马车。而布登波洛克一大家子在近百年间的恩怨以及种种外来的挫折都忤逆了汤姆经商的信心。他因此变得懦弱,优柔寡断,绝望,最终郁郁而死。因此,有豆友说毁了布登波洛克一家的不是外界的排挤,而是艺术家气质,在我看来,是再正确不过的了。

  除此之外,掩卷之时,作为读者的我并没有感受到世态炎凉之悲,而是被女教师“一定见得到的”所震惊。如小说结尾所写到的一般,这是女教师在战胜理智的种种怀疑后产生的坚定信念。如此的幻想是永不会得以兑现的,但出现在小说末的它可以被解读为一种非理性希望。就像在余烬中升腾起的最后一缕青烟,就像茫茫苍宇中的唯一的领航的星光。

  作为一部现实主义小说,不言自明,它的意义自然是反映一种现实。但作为一个从未对19世纪德国做过任何研究的读书人,《布登波洛克一家》究竟多大程度还原了当时的社会风貌,自然是不得而知了。但若将小说置于更大的背景——命运中时,不难看出,作者还是有一些消极的。布登波洛克一家都只是遵照着他们的生而为人进行着活动,没有什么人是真正地犯过大错。即使在冬妮的第一次婚姻中,因为布登波洛克参议看人走眼而损失的八万马克的嫁妆并没有对家族的命运造成太大冲击。他们只是犯了一些小错,然后遇人不淑命途多舛。但这个家族就确确实实因此而崩毁没落了,从光的中心退至边缘,终于坠入黑暗。作为人所拥有的一切不过小说结尾的非理性信念。仿佛看到作者双手一摊,嘴角泛起苦笑,“我也没有办法。”小说末升腾起的非理性希望的大前提是对于命运的理性绝望,从这个角度来看,小说的基调也确实是消极的。

  《家》读后感 篇4

  这段时间,由于失眠,为了打发时间,拼命地读书,不让自己闲着。

  要读书,书从何而来。我的原则是,自己喜欢的书,应该放在书架里,而那些只适合读一遍的书,则应该在书店里品读。《家》便属于前者。

  《家》,是巴金二十七岁时写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描写了资产阶级大家庭高家的悲欢离合,觉新、觉民、觉慧高家三兄弟在封建礼教面前的麻木与反抗,瑞珏、梅、琴、鸣凤几个女人执着的爱情绝唱,让读者回味、深思。

  读完了小说,给我的文字上的第一感觉是朴实。我们能深刻理解一个二十七岁的青年能写出近二十万的小说实属不易,而这样的年龄写出来的文字,自然少些岁月的痕迹。但是这部小说却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因为它深刻揭露了那个时代的诟病。

  小说,我认为,除了精彩的情节打动人心外,最主要的是留下时代的烙印,让它成为历史的见证。

  如果你是那个时代的见证人,而你又有绝妙的文字,那么你应该写下历史,让它成为永恒,而不至于让它在岁月的流里消失殆尽。

  再回到《家》,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瑞珏。

  梅和觉新青梅竹马,表兄妹之间的婚姻在中国数千年的文化中再正常不过了,况且两人互生情愫,但有情人终未成眷属。因为梅的母亲和觉新的继母有了矛盾。

  取而代梅的是珏,这是一个温柔美丽的女性,觉新因为珏而忘记了和梅别离的痛苦。我想,但凡温柔、善良、知书达理的女人都能柔化男人坚硬的心吧。

  珏的善良,还表现在她对待梅的态度上。因为时局不稳,梅到了高家。梅的到来,唤起了觉新沉浸在心底、本已埋藏的感情,但是珏却大度地接纳了梅,和她成了好姐妹,她甚至想退出来成全这对昔日的恋人。梅当然不应允,觉新也不可能同意妻子更不同意自己做这种有辱门风、有伤道德的事,何况他对妻子的感情也是极深的。

  如果用智慧来形容珏,我觉得太城府了,因为珏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的人。“人之初,性本善”,善良是人的天性和本能。

  天性和本能好比什么,好比习惯。我不知道该怎么诠释“习惯”这个名词,我想它应该是一个人最自然的状态,在举手投足、一笑一颦中散发本真,在待人接物、处世交往里刻画印象。譬如乡下人的淳朴,城里人的精明;女人的柔和,男人的阳刚;雷厉风行,温婉秀丽等等,都是习惯给予我们的气质。珏的善良,不刻意,不做作,那是一种习惯和自然。

  我的老师曾对我说过一句话,我觉得挺有哲理。他说,以有心做无心事,你会收到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结果。譬如,珏仅仅为博得别人对自己的好感而矫揉造作,我想,周遭的人大概不大会应和,相反,大家会嗤之以鼻。但,珏以她的善良赢得了大家对她的尊重、信任,而身处其中的她,却浑然不知。

  所以,我常常想,人应该做一个善良的人。善良会感动自己,感动周围,感动上苍,让冥冥之中注定的事情,在上苍的庇佑下,虔诚地皈依。或许,我们需要的是心灵的宁静。

  善良,并不一定带来自始至终的幸运,珏最后还是死了,不管她死于家庭纷争,还是旧思想旧制度,她在我心里是完美的。

  现在读书,渐渐地摆脱了先前的陋习。因为年轻时,文中主人公们的命运能紧紧抓住我们的思想,而现在,彷佛突然之间,透过浮华,醉心于文字透露出来的最朴素的东西。我想,这应该是年龄的杰作吧。

  《家》读后感 篇5

  长篇小说《家》以20年代初期中国内地城市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作品中的高家是中国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缩影。从表面看,高家“一家人读书知礼、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礼法森严;但实际上,在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充满着激烈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作品在揭露这个封建家庭罪恶的同时,还侧重表现了封建制度、封建礼教对青年一代的摧残和迫害。作品还表现了以觉慧为代表的一代觉醒了的青年同这个罪恶家族的斗争。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最后,他们真正敲响了这个封建大家庭的丧钟。

  《家》是一部思想相当深刻的现实主义力作,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面貌,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腐败与黑暗,控诉和揭示了大家族和旧礼教、旧道德的罪恶以及吃人本质,并且揭示了其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同时,作品还以极大的激情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以及他们与罪恶的封建家庭的决裂。

  《家》塑造了一系列性格鲜明、具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 高老太爷是封建家长制和封建礼教的代表。作为这个封建大家庭至高无上的统治者,作品突出表现了他专横、冷酷的性格特征。在高家,他的话就是法律,谁也不能反对。作品通过塑造高老太爷这样一位腐朽反动的人物,表现出了封建制度以及旧礼教、旧思想、旧道德必然

  灭亡的趋势。

  觉新是作品中最重要的一个人物,也是塑造得最成功的人物。他性格上充满了矛盾,是个“有两重人格的人”。觉新善良,待人诚恳,原是旧制度培养出来的、有较强传统观念、且有着“双重性格”的悲剧人物。他性格中的这种矛盾性,真实地反映出了当时某些时代特征。作者通过塑造这一典型人物,批评了“不抵抗主义”,指明对于封建旧制度、旧观念,反抗才是避免悲剧的惟一出路。

  觉慧是大胆而幼稚的叛逆者的形象。他有正义感,同情下层人物,勇于反对封建束缚。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作者对觉慧的塑造完全是忠实于生活的。尽管觉慧身上有着明显的幼稚,但他却真实地反映出了“五四”时期我国觉醒了的一代青年人的某些精神面貌。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下面就让我带你走进《家》的世界。

  《家》描写的是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家庭的没落分化的过程。觉新、觉民、觉慧三个性格迥异的兄弟为了自己的理想在奋斗:大哥觉新面对封建礼教选择了屈服和服从,担负着全家的重担,被兄弟责骂,在关键时刻也打破陈规帮助弟弟实现理想。

  《家》读后感 篇6

  读完家这部巴金的名作,合上书,内心却无法平静。巴金用那朴实无华却热情有力的笔触描述出了一个被封建社会压迫下任焕发光彩的革命青年的觉醒与斗争。

  读完整部小说能够看出,作者对觉新这个人物所花的笔墨最多,而且能够说是整个作品布局的主干。这是一个为旧制度所熏陶而失掉了反抗性格的青年人,心底里虽然有着是非和爱憎的界限,也理解夺去了他的幸福和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梅和瑞珏的是“全个礼教,全个传统,全个迷信”,但他无力挣扎,只能悲哀地痛哭,忍爱着精神上的痛苦。他是旧礼教制度下的牺牲者,但同时又不自觉地扮演了一个维护者的主角。

  他用充满热情的语言勾勒出了觉新这个人物的饱满形象,这个有些矛盾的主角再听他的笔下活了过来,充满了革命青年的生命力。而觉新,也是此书众多成功塑造的任务中给人留下最大印象的主角。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他的矛盾,他的激情,他的过去与此刻,都变得清晰起来。

  觉新从小受到的教育,家族的种种,社会在不知不觉中对他的影响,造成了他在应对事情时过多地选取了逃避、忍耐、顺从。同这社会腐蚀下的大多人一样,选取去逆来顺受,去理解而不是反抗。

  他的命运是残酷的,从最初“他的脑子里充满了许多美丽的幻想。在那个时期中他是为一般同学所最羡慕的人。”如果没有大的变故,觉民将一步步朝着自我的理想迈进,走上人生的坦途。到之后的因为长辈间在麻将桌上的矛盾,他痛失了青梅竹马的爱人,与一个不相识的女子结婚。出国的梦想也随着破灭,最后走上这条路一去不返。但这也显现除了他的懦弱与不安,不敢去反抗这样的命运。背负上整个家族的负担,去应付各种的勾心斗角,渐渐变得不再稚嫩,不再激情,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天真的怀抱着梦想的青年学生了。他采取“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其实这并非他的初衷,而是他在复杂的家族斗争中所作出的无奈之举。而觉新的杯具正是在这种种无奈中展开。觉新的杯具不只是自我的错,更多的还是这样的社会下的腐败的高家带给他的。

  在封建社会日趋瓦解的时代,像高家这样的封建大家族也注定走向腐朽和堕落。家族的逐渐腐化令觉新认识到它所严格遵守的旧传统再也无力支撑起这个家,现实的巨大压力使觉新变得迷茫不知所措。他始终认为封建秩序是不可动摇的,因而在纷乱的境况中他只有选取墨守。

  这是新旧社会交替不可避免的杯具,也是觉新对封建社会懦弱的表现的最终结果!觉新不是一个单纯的个人,而是这样腐朽的社会下众多杯具人物的剪影。他的矛盾,他的不幸,都必将成为那个时代的一个人物片段。由自我的懦弱而带来的一切不幸,由时代带来的一切杯具,并不只是那时会有,此刻,以后,也必将存在。打破命运桎梏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改变自我,相信自我,坚定不移的走下去。

  《家》读后感 篇7

  这两天扫完《德伯家的苔丝》,书写的不错,如同《傲慢与偏见》一样,苔丝有个爱慕虚荣,头脑简单的母亲—琼。德伯维尔,不同的是还有一个更爱慕虚荣,嗜酒如命的父亲,约翰。德伯维尔。

  贫穷的乡村生活除了体力付出没有任何生机,家里的父母情况及一大堆弟妹让苔丝不得不承担起老大的角色,在父亲酗酒不能起床去送蜂窝,苔丝自告奋勇去承担家庭重计却不幸让家中最值钱的生产工具老马“王子”受伤死掉后,苔丝对家庭的责任感更加沉重了。

  冒牌贵族德伯维尔的支族亚历克是个游手好闲,品德恶劣的纨绔子弟,他对苔丝的美貌垂涎三尺,终究不择手段的得到她,苔丝在无奈的失去后毅然选择决断,回家做自力更生的生活。

  不幸的是苔丝怀孕了,然而孩子生下来后夭折,村里的流言蜚语,父母的期盼压力,只能让苔丝去没有人认识自己的地方,她去了塔尔勃塞克拉克家农场挤牛奶,偶遇到让她少女之心萌发的出身高贵又不与常规克莱尔,然而相遇恨晚。

  克莱尔被苔丝吸引,两人几经蹉跎,还是结婚了,然而一切的迹象都是那么的不吉利,下午鸡叫,蜜月选择地是德伯维尔家的瘆人的旧宅,为爱而沉迷的玛丽安和伊兹。雷蒂,以及那封投出去却没有被收到的坦白信…

  然后两人坦白后,克莱尔接受不了苔丝失贞的过去,虽然她有那么多的无奈和被迫,然而相爱的人却只是感到背叛和欺骗,他选择逃离,去非洲开始新的生活。

  苔丝又开始无尽的苦难,劳作,家庭的盘剥,责任。亚历克又找到她,纠缠…父亲去世,搬家,颠簸流离的生活,母亲和一堆弟妹的渴望期盼的脸,杳无音讯的丈夫,苔丝又回到亚历克设下的温柔乡。

  克莱尔在非洲孤单,痛苦,生病,因有一个结伴的哲学家的警醒之语,他要回来寻找心爱的克莱尔夫人,然而苔丝一家的生活似乎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贫苦。

  他找到了苔丝,她富足,高贵,优雅又是冷冰冰,在她绝望的放弃时候他又回来了,而她已经又沉沦和堕落,精神抛弃肉体,任由它漂浮在河床上犹如行尸走肉受人摆布。

  她见到他,痛苦,悔恨,亚历克贬低、嘲弄她,嘲弄她的丈夫,她挥起水果刀,一了百了,然后去追上了克莱尔。

  两个浪费了许多光阴的相爱的人终于敞开心扉,身心相许的结合在了一起,过了几天世外桃源的生活后,苔丝被抓走了,她安排好了克莱尔未来合格的妻子,就是她的妹妹丽莎。露,她像她一样美丽,善良和内心纯洁,未来如果真的可以在天堂相遇,三个人也可以相依相靠,永不分离!

  整本书故事情节曲折,既有人性的弱点,虚荣、软弱又有对生活的无奈、屈服,家庭责任对人的重压。在生活的.面前,尤其又不是仅为自己而活的人,往往是背负着责任而放弃了自己。人不过是世间的一个蝼蚁,有条件的时候实现自己,没有条件的时候只能放弃自己,逆势而为,往往要背负更多的辜负。

  衣食足而知荣辱,古人诚不欺我。

  《家》读后感 篇8

  读完了《家》的最后一页,一股激流仍在心中涌动……

  提起笔,想用这留下那些从心灵掠过的丝丝感触,却又不知从何下手,或许是太深刻了吧。

  《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它折射出当时旧社会旧体制的罪恶,人与人交往间的黑暗、虚伪,通过三兄弟不同的性格和看法将这些一一呈现出来。

  说到这,我们就来谈谈那三兄弟吧。

  觉新,一个悲剧人物。我对他的感觉是很矛盾的,我有时同情他,有时又为他懦弱而感到悲愤。他是封建制度的继承者,同时也是封建制度的受害者。双方父母的小小意见,毁灭了他和梅的婚姻,愚昧的封建迷信,又夺去了他爱妻的生命。他是一个新旧参半的人,在旧家庭中是个暮气沉沉的大少爷;在与觉慧、觉民等年轻人在一起时,又是一个渴望新生活的青年。这样的无奈,应该是源于他那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特别是“孝”的熏染。尤使他的人生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中,使他被称为“作揖主义”,他为此忍受了但又失去了。但后来,他似乎想通了。“我们这个家需要叛徒,我一定要帮三弟成功。你们看着罢。家里头并不全是像我这样服从的人!”他忽然自语。

  后来,在附录里看到了巴金在十版代序中的一段话:“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我想,这大概就是觉慧的诞生吧。而觉慧,也的确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是高家大宅里的一颗不一样的种子,他代表着新思想的萌发。在种种旧体制的压制下,他没有因此而退缩、凋谢,反而勇敢的茁壮成长起来。旧历新年夜,他救济讨饭小孩,却又训斥自己是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他反对旧礼教,与琴争辩那建立在他人痛苦上的玩龙灯;还反对请巫师为高老太爷捉鬼,喝斥家人。他积极参加“五四”反帝反封建的爱国学生运动;他反对封建家长压制青年,主张年轻人应该主宰自己的命运;他同情下层人,从来不肯坐轿子。他也很幼稚,他在爱情上受到了挫折。但他敢于书写“反抗”二字,他敢于用行动去反抗,去争夺自己的幸福,而后他终于挣脱了,于是乘着那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走远了。他代表着那新生的力量冲出了旧思想的重重包围!

  而觉民,在那个大家庭中,他是站在觉慧这边的,也只有他。但他不像觉慧那样冲动,他有着沉稳的个性,必要的时候也会积极的去争取幸福。也是因为这,他才能和琴走到一起,没让琴成为第二个梅。从这点来说,我还是挺欣赏他的。

  而在这个小说里,也还有好几个人物让我喜欢。有敢于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有温顺驯良的梅芬,有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珏,还有像觉慧他们一样向往自由平等的新女性——琴。

  在这个《家》中似乎有层层叠叠的矛盾被编织成一张复杂的网,使我们困惑。但在矛盾中,友情、亲情、爱情以及那所有包含着美好、善良、值得感动的东西好似一股股暖流潜行于此,并因矛盾而真实、因矛盾而珍贵、因矛盾而深沉。

  希望这股激流能在更多人的心中永不停息!

  《家》读后感 篇9

  你应该感到幸运,你可以陪着我一起堕落。德伯的笑容里带着的是无尽的无奈以及疼惜。世界太复杂,因为太复杂,所以使得有着三个人的世界,就已经痛苦到无法再去有更多的时间去折磨和感受呼吸。

  苔丝说,那时候的自己什么都不懂,你欺骗了我,现在又来引诱我,我恨你,你毁掉我一生的幸福。

  也许没有人明白,“苔丝说”这番哀求却有苦同的理论,也许可以自流一派,成为一本新的难念经。

  因为追求的太过完美,所以死的也无所。因为看的太透,抑或又看的已经高斯模糊。安奇尔因为容不得背叛,追求者无暇,所以,很快的应验了一句话,苔丝无错,克莱尔无错,如若德伯不死,伤的会是三人,甚至更多。安奇尔追求并娶苔丝。其实就像是在PS里很认真的做完一幅图,然后再认认真真的打上马赛克,使其失真。

  你爱我吗?安奇尔问伊利,笑容落拓,却又充满了调侃的嘲讽。

  我爱你,很爱很爱。伊利说。

  那你陪我去巴西,好吗?看到这里,我对安奇尔心冷。

  好啊。这就是伊利的选择,这两人可真是一唱一和呢,看到这里,嘴角突然勾起了一抹嘲讽的笑意。

  你真的比苔丝还要爱我么?突然,我的心有了一丝希望。

  不,我没有苔丝爱你。苔丝爱你可以爱到为你去死,而我却做不到。伊利的率真的话语,竟让人有一丝了然的恍惚。

  苔丝赤着脚走路,却被黛西这种小肚鸡肠之人视为像乞丐一样的装可怜而博得同情。其实看到这里,突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突然就想起了陆游其妻唐婉的《钗头凤》的其中两句:“世情薄,人情恶”。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真的,谁也不知道,苔丝这个女人,只是舍不得穿那双安奇尔送给她的靴子,却被黛西这种人送给了乞丐。是的,现在她连鞋都没有了,她死在了过去,冻死在了那个名为寒冷的梦里。

  曾经发誓一辈子都不会再结婚,可是,爱情却抵不过过去的恶禁。

  因为偷食了禁果,所以才进不了天堂。明明都爱着,爱的痛苦,也爱的绝望。

  为了丈夫,竟然可以杀死另一个深爱着自己的男人。为了,为了换那短暂五天的幸福。可以道貌岸然的生活在一起,又可以像没有防备的婴儿一样。可以毫不犹豫的杀死,其实在那一刻,苔丝可能已经恍恍惚惚地认为自己杀死了那不贞的过去。

  露其实我感觉是不配苔丝,其实,她虽然和苔丝拥有相像的脸,拥有更纯洁的没有被玷污过的灵魂和躯体,但是她没有心。面对,绝望的苔丝,她可以冷到面无表情,在苔丝被处以绞刑后,却步了苔丝的尘缘,成了克莱尔太太。他们跪在那里,太阳不会怜悯,因为,实在是替不了,也成为不了。就算在堕落,要明白,其实有缺点的人比纯洁的人好的多。

  太阳的光芒,还是沉睡在地下的野蛮的穿着武士装的身躯,这是始祖,暴力而又野蛮,数代后,自食恶果,尝到悲惨结局。

  走得那么从容,已经看透。因为堕落了,孩子夭折进不了天堂,徘徊在角落。因为堕落了,所以张开了天使的翅膀。

  突然,就想到了以前看过的魔鬼的一句话:你终于长出了天使的翅膀。(很美,但忘记是在哪一本书上看到。)

  极痛楚,也极残忍,因为是堕落的救赎,所以太容易折断。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竟然不知不觉的湿润了眼眶。

  《家》读后感 篇10

  记得暑假前,老师让我们读五本推荐书目。“噢,MyGod!有了它们“陪”在我身边,我是应该高兴还是悲伤呢?!这两个答案真是让我头疼欲裂啊!选哪一个好呢?”我一直沉浸在自己的复杂世界里面。老师刚让我发《暑假作业本》的时候,刚走出教室的她,丝毫没有察觉原本安静的班级,又成了同学们唠唠叨叨的“讨论会”。在吵吵闹闹的声音下,结束了一次“大扫除”,同学们一个个排着队,离开了校园。

  我在回家的路上,又纠结于那个老问题,还是没有着落。

  一回到家,我惊奇地发现了,没有去上班的妈妈:用夹子夹着蓬乱的头发,一身长长松大的睡衣,就差一个睡帽了!我暗暗地想着。

  “噢,你回来啦。”

  “我看过了你给我的单子,你要的五本书我都买好了。”

  随即,我翻了一下《班级宠物一家亲》,挺好玩的!

  “知道了,你让我看它,对不对?”

  “太正确了!”

  我拿起这本书,坐在床上看了起来。奇怪的是,我竟然也喜欢起这本书来。一天时间内,我就把书看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叫李彦宽的小男孩,以前一直在养Q宠。一天,他的妈妈买回一只斑点狗,起名叫“牛牛”。养了一阵子后,他对小狗产生了感情。可这时候,李彦宽突然听见妈妈说,小狗是给“胖妞”陈佳佳的,而陈佳佳正是他的死对头。这句话,像晴天霹雳一样,让李彦宽震惊不已。为了不让小牛牛被妈妈送走,李彦宽和“冬瓜大总统”——杨自热一起商量,把牛牛“绑架”到冬瓜大总统的家里暂住几日。

  就在这个计划开始实施之后,李彦宽久未露面的爸爸从国外出差回来了。浑然不觉的李彦宽,这才茅塞顿开:原来,妈妈说,她和爸爸离婚是一个玩笑。同时,牛牛原本就是妈妈送给自己的。

  李彦宽认为,妈妈欺骗了他的感情。于是他在网上发出了一条帖子,大概内容是,他觉得,大人们以为小孩子养宠物只是用来玩的。其实,大人们错了。在孩子们看来,宠物是他们最好的伙伴。遇到困难或烦恼时,孩子们都会向这个小伙伴倾诉;而当孩子们孤单的时候,这些宠物又会体贴地陪伴在他们身边,以它们特有的方式,给孩子们安慰。

  李彦宽与牛牛的经历,虽然只是一个故事。但是,对于他的感受,我也能体会到。因为,我家也养了一只叫文文的小狗。妈妈曾经也拿我开玩笑,说要把小狗送人。当时,我一下子就着急了。

  与小狗相处的过程中,我体会到,它对我的依赖与忠心。每天一进家门,第一个冲上来迎接我的总是它;每当我感到伤心时,它总会叼着玩具跑来,试图逗我开心。

  到现在,“文文”到我家已经两年多了,它也从一只小狗崽,升级成了狗妈。而“文文”也变得不如以前漂亮可爱了。但是,它对于我来说越来越重要。它已经成为我们家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其实,我是想告诉大家,动物与我们人类是可以沟通的。只要你用这份爱心和耐心对待身边的小动物们,你不但能听懂它们的语言,更能获得它们对你的信任与爱!

  《家》读后感 篇11

  读巴金的《家》,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回味书中的情节,不禁思绪万千。《家》以上世纪二十年代初期中国内地城市四川成都为背景,叙写了高家具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衰败的历史过程。

  作者通过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一个封建大家庭高家来揭示了旧社会的黑暗、违心与奉承,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首先,老大觉新无疑是旧社会、旧制度下的一个牺牲品,一味的妥协、迁就别人,万事做个“好好先生”,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态,最终种种悲剧在他身上上演。

  从小学到中学,他在一帆风顺的环境中成长,对未来充满了希望,幻想着将来能够出国留学。中学毕业后,仅仅因为长辈在麻将桌上的矛盾,他便痛失爱人,与另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结婚,而这婚姻却是由抓阄来决定的。

  婚姻关系到自己一生的幸福,在自己的婚姻大事面前,觉新采取“无抵抗主义”,在面对这一切时,他选择了逃避、忍让、逆来顺受,如同一个傀儡,被人玩弄、任人摆布,没有自己的思想,也没有自己的灵魂。

  在他妻子临产时也是任由他人安排,怕有血光,将妻子送到外面生孩子,最终导致妻子的死亡。

  他的悲剧并不是他一个人的懦弱造成的,残害他一生的还有他背后的家庭和旧社会。在封建社会土崩瓦解的时期,像高家这样的封建大家庭也注定要走向腐朽和堕落。觉新是处在新旧制度之间的人,这也造就了他矛盾的人格。

  其次,鸣凤、梅、瑞珏是封建礼教下的女子的代表。在中国封建社会及家庭中,她们的地位最低下,经受着封建礼教的重重约束,承受着生活的重重苦难。而琴是那个时期进步女性的代表,她积极、阳光,敢于和旧的社会制度做斗争。

  最后,觉慧则是一个对未来充满希望的有志青年。他是高府中最早的觉醒者,他对高家旧理念已不存在任何幻想。我想着也许是他名字中带有“慧”字的原因吧。他坚信旧制度一定会被摒弃,旧社会一定会过去。他敢于宣传新思想,抨击旧文学、旧社会、旧制度。正是有了像觉民、觉慧这样的有志青年,才使得当时的中国人民慢慢觉醒,开始接受新的思想、新的文化。觉慧的反抗不是孤立的,觉民和琴、《黎明周报》的伙伴们都和觉慧一起反抗封建旧思想,他们互相帮助互相进步。

  我的心在燃烧,我的血液在沸腾。我为觉新矛盾的一生而哀痛,为高老太爷顽固的封建理念而悲愤,为鸣凤纯洁的爱情而惋惜,为首先取得小小胜利的觉民而欣喜;为思想先进、有着一腔热血的觉慧而颂赞。

  我很庆幸自己生在这个和谐的年代,民主的社会,不用受封建理念的束缚,不必遵从那封建礼教,不必再墨守成规。

  那个黑暗的社会、吃人的专治制度永远地过去了,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更应该成为一个热血青年、有志青年、有为青年。

  我很欣赏巴金的一句话“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源泉。”

  的确,青春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而我们正处在美好的青春岁月,这个阶段的我们充满了热情,有理想、有追求、有着为理想而奋斗的激情。让我们拥有一颗火热的心做一个有为青年。

  《家》读后感 篇12

  《朱子家训》以“修身”、“齐家”为宗旨,集儒家做人处世方法之大成,思想植根深厚,含义博大精深。《朱子家训》通篇意在劝人要勤俭持家安分守己。讲中国几千年形成的道德教育思想,以名言警句的形式表达出来,可以口头传训,也可以写成对联条幅挂在大门、厅堂和居室,作为治理家庭和教育子女的座右铭,因此,很为官宦、士绅和书香门第乐道,自问世以来流传甚广,被历代士大夫尊为“治家之经”,清至民国年间一度成为童蒙必读课本之一。其中一些警句,如 “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 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 ” 等,在今天仍然具有教育意义。

  《朱子家训》从治家的角度谈了安全、卫生、勤俭、有备、饮食、房田、婚姻、美色、祭祖、读书、教育、财酒、戒性、体恤、谦和、无争、交友、自省、向善、纳税、为官、顺应、安分、积德等诸方面的问题,核心就是要让人成为一个正大光明、知书明理、生活严谨、宽容善良、理想崇高的人,这也是中国文化的一贯追求。大家如果真正依此践行,不仅能成为一个有高尚情操的人,更能构建美满家庭,进而构建和谐社会。《朱子家训》就是以骈文形式写成,每句都对仗。 家训本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蒙书,一般多悬于厅堂屋室,以对家庭成员尤其是子弟起警戒的作用。但《朱子家训》影响巨大,脍炙人口,几乎家喻户晓,自然也就成了旧时人人必读的蒙书之一。《朱子家训》之所以三百年间在中国有这么大的影响,除了它集中体现了中国人修身齐家的理想与追求,更重要的是它用了一种既通俗易懂又讲究语言

  骈偶的形式。通俗易懂则容易被广大民众接受,语言骈偶则朗朗上口,容易记忆。家训本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蒙书,一般多悬于厅堂屋室,以对家庭成员尤其是子弟起警戒的作用。但《朱子家训》影响巨大,脍炙人口,几乎家喻户晓,自然也就成了旧时人人必读的蒙书之一。

  今将《朱子家训》放在《蒙书讲义》之首,就是要让大家知道家庭教育是最重要的启蒙教育,对小孩子的教育必须从家中的点点滴滴小事教起。比如“黎明即起,洒扫庭除”,我从小就见我外公是这样做的,他也是这样教我的。外公每天总是早早起床,将屋里连同门前的小院子扫得干干净净,边扫地边教我这“黎明即起,洒扫庭除”的道理。渐渐的我也这样做起来,以后外公搬了家,我住进那老院子的时候,也是早起将屋里院外扫得干干净净,直到老院子被拆迁。一个人的品行人格往往就是从这些点滴生活小事中培养起来的,这就是《朱子家训》的影响,家庭教育的作用。所以《朱子家训》尤需家长和子弟一起读。做家长的读了,知道怎样管理家庭、怎样教育子女、怎样在家庭生活小事中去教育;儿童读了,知道怎样做人、怎样在具体生活中要求自己,将来也更知道怎样管理自己的生活与家庭。

  《家》读后感 篇13

  近来看完的一本书叫《孤独小说家》,与作者出道成名作的池袋西口公园完全不同,既不青春也不迷离,就是一个落魄作者的日常。故事说不上精彩,但是作为同样热爱写作的我,很多地方都感到非常地扎心。

  中国总有种文人就得清贫的偏见,偶然火了一个ip,若作者卖出版权开拓其他版本,就会被冠上商人/贪钱的恶名。名不经传的小作者,有人肯看你小说是看得起你,再妄想付费阅读什么的,就是作者小气了。

  因此故事前半段的看得我非常伤感。写作的人跟一般打工者没有区别,也是在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换取屈指可数的报酬。作者不是吃空气就能生存,也不是靠爱就能发电。更难过的是,一般工作可以通过时间增加经验值同时升级技能,但是写作却并非只要努力就一定能获得回报的事。书中的主角为了生活不停连载,为了不能加印所以版税收入太少而苦恼等等,虽然功利却是所有作者都要面临的问题。而且按照文中介绍的日本作家的收入方式,其实已经比我们国内市场要好,毕竟日本每年的出版量还是很大的,而中国很多作者,只能把写作当成副业,因为根本无法养活自己。无法全心全意地投入,自然能出高质量作品的几率或者频率也会降低吧。

  然而,前半段哭了我几次的质量,却在后半段奇怪的剧情中变得下降。几个女性角色跟主角的情愫,最终也没什么结果,再加入了一段妻子死亡的疑团,可是最后的录像煽情也有点不痛不痒。有趣的是,文中主角第一次入围直木奖的小说《空椅子》,专家的评价也是批评最后加妻子死亡疑团不好。而孤独的小说家是中文译本起的,原名称是《父与子》,正好就与文中主角最后拿到直木奖的作品名称相同,并且其实两本小说都是文中主角与其儿子丧妻后的生活的故事。而作者本人两次入围直木奖,最后凭一部轻小说拿奖。所以以上到底是作者有意为之,还是纯粹巧合呢?

  老实说,就这个小说的故事而言,其实我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但是当中有不少语句却很有共鸣,也令我哭了几次。与其宣传文案用坚持梦想梦想就会实现这种鸡血,我觉得用文中一些冷静而又现实的句子语录可能更合适。因为我不觉得这是一个鼓吹梦想的故事。相反,我觉得这个故事是说的正正是梦想不能当饭吃。所以我觉得主角最后还是没有拿奖会比较好(虽然就我个人的感情而言还是希望他能拿到的)。正因为看不见回报,却因为纯粹的爱好而执着无畏地坚持,我觉得这是比梦想更伟大的地方,也是这书前半段让我哭的地方——虽然前面一直是说主角出道后十年没有加印,觉得版税收入太少,然而字里行间中,我能感受到主角对写作,对小说的热爱,这是他拮据生活还在努力坚持的根本原因。拿奖固然是非常高好的,然而即便没有拿奖,他还是会坚持写下去,直到自己写不出为止。

  谁说这样的义无反顾不励志呢?

  当然,我还是很希望,每一个用爱产粮的作者,最终也能获得应得的回报。

  《家》读后感 篇14

  以前我对三国的理解很肤浅,读了品三国之后,终于把魏蜀吴三家兴衰的原因弄清楚了。魏蜀吴三足鼎立的发展由来,三国是一个风云变幻,沧海横流,英雄辈出,令人神往的时代,不知多少盖世的英雄在那里大显身手,叱咤风云,正可谓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这里有天下纷争,群雄并起;有英雄豪杰,君主谋士;有文韬武略,气贯长虹;有儿女情长,肝胆相照。而后来魏国一支独大统一中原的其中有多少可以为后世所称诵。

  每当我们看到赵云单骑救主,诸葛亮火攻赤壁,张飞在长坂坡那声惊天一吼,在我们内心升腾的是无限的敬佩与正义感,我们从三国中看到了战争,看到了侠客,看到了谋士,我们成醉于其中......但是,我们不曾思考,也不曾问自己:“历史为什么会如此发展?诸葛亮为什么要选择刘备?袁术为什么最后会饿死于长亭?”曹操为什么会在官度之战中大败当时第一大军阀袁绍,从此天下莫敌。

  最应该有看头的是魏国的开创者曹操,千百年来历史对他的评价褒贬不一有人说他是治世的能臣,有人说他是乱世的奸雄。最终也难盖棺定论。但是他的丰功伟绩可以看出他是一个英雄,一个推动社会发展的人物。所谓乱世出英雄在那群雄并起,英雄豪杰诞生的年代,曹操是那时的乱世英雄而董卓、袁绍、袁术这三个人用他们的蛮横和愚蠢反衬出曹操的雄才大略:也正是他们的蛮横和愚蠢成就了曹操的盖世功业,而他们自己只能算作乱世的枭雄,在公元190年到公元200年间他们在对待皇帝的问题上就可以反映出各自的才能与智慧,那时皇帝的国家统一的象征对待皇帝的态度是考验臣子是忠是奸的试金石他们做法是董卓是最野蛮的废立:曹操主张迎天子奉天子以令不臣:袁绍也是想换皇帝的,可见曹操在对待皇帝这个问题上就高人一筹这使他在政治上有更多的资本也使他在人民渴望国家统一的情况下得到了更多的民心。获得了人民的支持。这是曹操在对待大义上的成功。

  待人才上曹操也是高人一筹的,从公元200年的官渡之战就可以看出曹操的军事和领导才能,在这场战争中曹操虽然有政治优势但军事力量却明显不如袁绍,那么他是怎样出奇制胜、以寡敌众、以弱胜强的呢。他把战场选在官渡就是一个可以使敌军一深入就会使补给线拉长战争成本增加,而自己呢可以集中兵力,集约财力敌进我退不计较一两个城池的得失。曹操能做到这样说明他有务实的精神深知不得幕虚名而处实祸的道理,正是这些使得曹操和袁绍在敌强我弱的现实下打成了平手,但第二件事就是关键了“许攸判逃”就是袁绍的大省失了,为什么他要判逃呢,是袁绍不听忠言,这样的头让许攸感觉没有前途,所以他要走。而曹操不记前嫌委以重任,操本人也是虚心听取下属的意见,能不胜利么?从此曹操打败袁绍就是中原无敌了,为后面魏国统一三国打下基础。

  从《品三国》让我认识到三国时期的历史价值。读史可以明智从三国中的曹操的成功我们不难看出他所具有的成功的优秀品质:1名至实归,更重实际。2德才兼备,唯才是举,3重用清官,不避小贪4善于做自我批评而扬他人等。这些领导作风时隔20xx年的今天仍是我们值得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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