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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雾都孤儿》的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 篇1
《雾都孤儿》是一部以伦敦城市为背景,讲述一个孤儿的悲苦人生。
小说的内容众所周知,无需我的再次赘述。我只谈谈个人感受以及对故事中人物的理解。
作者狄更斯(1812年——1870年),十九世纪英国最杰出的作家之一。他擅长以时事为题材,用尖锐,犀利的描写手法,揭露英国社会的黑暗,抨击贵族们的荒淫残暴。
《雾都孤儿》里的济贫院,是英国于十七世纪至十九世纪建立的慈善机构,目的是收留一些穷人、孤儿和老人,让他们通过自身劳动来换取一些生存的食物。
奥利弗就是出生在这样的济贫院,母亲生下他不久便离开人世。奥利弗的身份不仅是孤儿,而且是私生子。这样卑微低贱的出生注定这个孩子将要承受更多的磨难与羞辱。“他来到这个世上,就是来尝拳头,来挨巴掌的味道。人人藐视他,无人怜悯他。”
故事一开头,作者便向读者展示了最黑暗的一面。济贫院干事们的满脑肥肠,而孩子们却是食不果腹。鲜明对比的描写手法,形成了剧烈的反差效果。
在介绍济贫院里生活环境时,作者通过描述奥利弗的种种磨难,把英国贵族的上层社会,以及中层工作人员的'那些唯利是图、残酷冷漠、虚伪狡诈的丑陋形象展现的淋漓尽致,令人愤恨。
在故事人物的安排上,作者把邪恶分成了两股势力。一股是济贫院里的那帮假“绅士”,他们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披羊狼。另一股是生活在肮脏角落里的城市蛀虫,他们是一帮以费金为首的偷窃团伙,专以偷窃打劫为生。
或许是生活的无奈,或许是恶势力的逼迫,我们身边总有这样的一些人,就算他们身处险境,然而善良的本能却犹如雾霭中的霓虹,始终亮光闪烁,恶劣的环境永远无法遮蔽他们的光芒。南希姑娘便是拥有这样的善良本性,在奥利弗生命受到威胁时,她不顾自身安危,毅然决然地去通风报信,最终引来了杀身之祸。
杀害南希姑娘的不是别人,是她终日守护,在他生病时不离不弃的恋人。南希爱他,就算生命受到威胁也不愿弃他而去。这是个真正的恶棍,他的世界里没有感恩,没有亲情,也没有爱情。
他是罪恶的化身,恶魔的再现!
“善恶终有报,只是未到时”。所有向往安定、和平的人们都希望扬善惩恶,狄更斯也不例外。他让杀死南希的恶魔在逃亡中意外的自缢身亡。恶果天谴!
这部小说让我最感动的人物,是布朗罗绅士,在他误认为奥利弗还是小偷时,怜悯之心便已外露。后来昏迷中的奥利弗被宣布无罪,这位善良的贵族绅士竟然把他带回了自己的家,并请人悉心照料,终于从死神的手中夺回了奥利弗的生命。
小说的结局皆大欢喜,恶人终究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奥利弗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要回了本该属于自己的财产。在谜团被一步步解开后,小奥利弗终于弄清了自己的身世,相认了血缘至亲。
这种伊甸园似的大结局令人愁眉舒展,拍手称快。
当然,小说毕竟是小说,它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奥利弗是幸运的,每当他生命之火快要熄灭时,身边总有爱神守护着。路边的老妇、善良正直的布朗罗绅士、勇敢的南希、温柔仁慈的露丝·弗莱明,正是这些天使们的呵护和援助,奥利弗的人生才能得以幸福,人世间的温情才能得以保存,人心向善的温馨才能得以继续。
奥利弗的成长之路惊险曲折,险象环生。这些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读者不断地体验到惊悚的刺激与焦急地担忧。更让读者感受到对邪恶的愤恨和对善良的感动。
这是一场善与恶的较量,也是一幕扬善惩恶地宣扬。
这几天正好跟着有书在读《活出生命的意义》,“当你明白苦难的意义,你将不再畏惧苦难;当你明白生命的意义,你将更加敬畏生命”。
或许,这就是那些勇敢的、不愿向苦难屈服的人们对生命的最好诠释。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 篇2
秋末冬初,儿子从学校图书馆借回《雾都孤儿》,是译林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何文安的译本。书薄而轻盈,书窄小巧,排版紧凑,字小无插图,封面色彩简单庄重,给人袖珍书在手,经典在握的厚重感,是那个年代最流行的书貌。不像现在的流行书式,书阔精致,排版松散,留白充足,包装精巧。
有意思的是,这本书每章章首有本章故事概要,短短三四句,像现在时兴的微博,三言两语道明此章作者的思想轨迹,也如推荐时的编者按,直接向读者标明本章的闪光点——就我有限的阅读经历,这种书式不多见。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25岁时写的一部长篇小说。他在这部小说里,着力刻画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小说以生动的细节描写,妙趣横生的幽默和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抗议社会的'不公。
奥立弗从出生起便招人歧视,济贫院的贫民时时被人虐待,而法官、执事以及济贫院院长等等一批类似草包的人物对上趋炎附势,对下草菅人命。狄更斯在《雾都孤儿》的人物性格塑造上十分出色——奥立弗的天性善良,法官的冷漠无知,教区干事的虚伪贪婪,济贫院女总管的狐假虎威,贼首费金的假冒伪善,赛克斯的冷酷毒辣,南希的天良未泯,布朗罗的善良机智,露丝小姐的冰清玉洁等等人物性格无不活灵活现。
小说从来历不明的母亲在济贫院诞下小奥立弗后离世开始展开,在狄更斯张驰有度游刃有余的叙述里,读者不时为小奥立弗的生存状态焦虑担心——他吃不饱穿不暖,时不时被虐待被关进地窖接受惩罚。他没有亲人,也没有关心他的人,他一直任人欺侮。按照常理,读者几乎可以预见在那样悲惨扭曲的环境里,这位小主人公前景堪忧,如果不夭折,能幸存活下来,其结果也毫无希望可言。
天才的狄更斯不惜进一步让他步入绝境,并为他的一生转折打下伏笔:小说又把他送进棺材铺当学徒,年幼的奥立弗终于因母亲的名声被污辱而奋起反抗,为此济贫院决定“处以他绞刑也不过分”,棺材店老板痛打他后,打算先饿他几天再找他算账。作者以大量笔墨着力渲染小奥立费悲惨绝望的处境,以及身边人人性的冷漠,在他走投无路时,才为他安排命运的第一次转折——八岁的奥立弗不堪折磨逃出魔掌,徒步逃到他听人传说过的花花世界伦敦。
在那里,初到伦敦的小奥立弗立即陷入新的困境,他没吃没喝,也没有过夜的地方。当他再次走投无路时,一个衣衫褴褛但出手阔绰的少年出现了,他主动靠近小奥立费,他的困境似乎立即柳暗花明,读到此,读者刚刚松了一口气,可作者狄更斯为他布下的是更加插翅难逃的绝境,他误入贼窝,而且巧合迭现。
作者处处精心处处伏笔,悄然铺垫,在困境重重之后,谜底才昭然揭开——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人恰巧是他父亲的好友布朗罗。第一次在匪徒的劫持下入室行劫,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小说高潮迭起危机四伏,令读者时时紧随故事情节紧张得喘不过气来。
这是一部精彩而伟大的社会小说,结构精巧,布局奇妙,语言独特。狄更斯不愧是杰出的语言大师,擅长运用讽刺,幽默和夸张的手法。如邦布尔婚后训斥哭泣的老婆,“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作者的诙谐幽默别具一格,即使最悲惨最凄凉的场景描写,也能以轻松的笔法道尽世道沧桑,以诙谐的语言轻松展示黑色幽默,使我时时折服于作者精妙无比的独特语言魅力。如布朗罗先生报告法官执事小奥立弗病了,执事置之不理,于是“奥立弗在执事的格外恩准下,软绵绵地晕倒在地”。
清末名臣曾国藩说过,读书的唯一捷径是多读经典。《雾都孤儿》不愧是优秀的世界名著之一,其个性化的语言特色以及丰富曲折的故事情节,从头至尾扣人心弦,给我耳目一新的感觉。以后,要多读此类经典。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 篇3
最近,读了一本世界名著——《雾都孤儿》,感触良多,想和大家分享一下心得体会。
在一个阴雨绵绵的天气我翻开了雾都孤儿这本书。故事大概讲述的就是:孤儿奥利弗.退斯特本市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她的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辞世了。小奥利弗从生下后就没有得到过母亲和家庭的关爱,更可悲的是还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凄惨生活,9岁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待遇,逃到了伦敦,无独有偶,又被小偷所骗,越近了他们事先安排好的陷阱了。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正义、向往美好生活的孩子。他为自己的美好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最后呢,遇上了好心的人,他们帮助他寻找到了幸福的生活。
其中,让我最感动的不是好心的老绅士也是奥利弗父亲的好友布朗罗先生,也不是救助他脱离生命危险的也是他的亲姨妈露丝小姐一家以及一些好心的人,而是没有多次重点描写的女扒手南希。真的很喜欢这个人,她虽然也是一名小偷,但或许是奥利弗悲惨的遭遇触动了内心中拥有善意的一根弦。她不顾背叛所爱的人——赛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利弗求情帮助他向露丝小姐求救,但是不公平的是最后惨死于赛克斯的棍棒之下。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露丝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可喜的是,恶人的代表——费根、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值得我学习的就是小奥利弗勇往直前、不惧艰险的精神了。我觉得小小年纪的他,比起我们现在有些十八岁的成年人更值得佩服。他很爱自己的母亲,为了母亲,可以不顾危险以身与邪恶的棺材店学徒诺亚拼搏,只为让他承认他的母亲是好人。他不愿成为一个小偷,不顾生命危险,仍是冒死向沉睡中的住户示警,一个个鲜明的例子证实了,这个孩子努力改变自己的生活,向往正义,最终,他确实得到了温暖的关怀。
现在才发觉,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的老套,但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如此平凡的故事,却又如此的深入人心。想来不是故事不够“精彩”,是因为这样“精彩”的故事都是源于生活中真实的`事例。我们在看过,听过这些人的悲惨遭遇后,多数人大概都只会饭余茶后八卦个一两句,又为这颗麻木不仁的心多了个道貌岸然的理由,想着既然需要帮助的人这么多,凭自己微薄的力量肯定是帮不了什么的,还是自扫门前雪来的实际吧!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生活前进
我们生活在密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经想过,在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饥饿、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所以,我们现在要珍惜自己的幸福,用我们的双手和大脑,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来回报社会。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 篇4
雾都孤儿是最近读的,并没读完。当我知道有阅读讨论的时候,我没什么心理负担的就参加了,我心里是想把自己读过的书,以简短的章节故事分享给大家。直到接到通知的时候,说要准备一份读后感稿子,我仔细想想以前读完的书,却只大概留下一个浅薄的印象,要让我用浅薄的印象去写一篇感受,大概是不太可能。
我慢慢意识到,读后感不应当是长篇故事的概述,每一本书都有它隐藏的故事背景,有作者对人生和事的感悟,故事的本身可能让人一笑而过,或是热泪盈眶。但之所以称为名著的原因是作者通过发生的这样一个故事,用主人公的'行动,展现的人生感悟和精神。
雾都孤儿一眼就映入眼帘,我承认对这本书的书名的好奇,是我读这本书的决定性因素。
一个孤儿,他在成为孤儿遇到的欺压,他无依无靠是用什么心态去面对和抵抗的呢?
他的母亲身体早就垮了,在他出生后就离开人世,而他因为救济院人满,被安排寄宿到一位表里不一的妇人家里,这位妇人家有好几个像他一样的孩子,妇人她坚持认为有不吃草还能跑的马,救济院给她的报酬她大部分自己用,少部分用来填几个孩子的肚子。在救济院来视察的时候,又变成了一个仁慈友爱的母亲形象,让几个孩子打扮的干净整洁。可怜的奥利弗在饥寒交迫的环境下成长起来,他缺失寻常家庭赋予的关爱,更不要提什么美好的童年。
之后在救济院的日子也并不好过,每个孩子吃的极少,但他们必须要感谢上帝,每天前程的祈祷,这样的生活没有保持太久,一个瘦小而凶狠的孩子食不果腹,抽签让奥利弗去多要一碗粥,了。不过是多吃一点,这件放在我们任何人身上再普通不过的一件事,让舀粥的厨师大声惊呼起来,就这样他被认为是一个不懂感恩贪得无厌的坏孩子,没有人告诉他什么是正确的,只告诉他要乖巧。
救济院为了惩罚奥利弗把他发配去当学徒,让一个小孩在殡仪馆当学徒,得益于奥利弗清秀的脸上总带着悲伤的神情,他被老板重用,这引起了另一个学徒的嫉妒和不满,另一个学徒来自免费学校,他自认为比奥利弗高一等,他把那些大人在他身上逗趣,心情好就一顿鞭打的本事,有样学样的在奥利弗身上使本事,奥利弗忍受不了诺亚学徒侮辱他的母亲大打出手,被老板暴揍,他逃走了。
连续走了七天到达他梦想中的地方,伦敦。他不敢乞讨,他看到告示说乞讨会被抓走,但是他太饿了,他已经没有任何力气了,都说绝境下必有出路,他面前站了一个小绅士模样的孩子,带他去吃了面包,但他不知道这个孩子是个偷儿。
当他明白的时候已经有些晚了,那位老绅士在发现自己的手绢没了的时候,抬眼看见奥利弗惊慌的逃跑,便喊抓贼,大批正义人士放下手头伙计,去逮小偷。这个故事情节让我印象深刻,奥利弗没偷,但当他看见那个孩子偷完跑掉的时候,他太慌张了。而真正偷东西的孩子加入了讨伐小偷的大军,他们高声喊着抓小偷,没有被任何人怀疑,一个喊着抓小偷的人是真正的贼。
这种事情不仅仅在那个时代有,我们现在也不多旁让。“十个人叫歹徒,一百个人叫造反,一千个人叫叛乱,一万个人叫革命运动,一百万个人叫做成功的革命运动”所以相对来说,数量即正义,一群人的愤然发声,就有可能带动一个盲目的吃瓜群众变成正义的化身,在网络上,用键盘重拳出击,将现实的不如意发泄到一个无辜的人的身上,自己却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欣赏受到网暴的人的困顿抑郁。讲真的,一个你不清楚源头,不了解事情发生的原因的营销号,就不要贸然出声。一件没有石锤的煽动性发炎就能把你的愤怒点燃,那你的情绪未免廉价。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 篇5
首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一个午后,阳光暖暖的射在我的脸。在此之前,我看过同名的电影,电影中小主人公清澈的眼睛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但是电影毕竟是短短的一个多小时,很难讲述出那长长的人生,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看了几页后,小奥力弗的形象便跳进我的脑海中。于是读着这本书就不再是看着简单的文字了,仿佛真实的生活在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给我的第一个感触就是:看着这本书,好几次泪水打湿了我的眼睛。不仅是为了小奥力弗。退斯特的悲惨遭遇,更是为他的善良,南希和其他小扒手的无奈,甚至是老犹太费根。书中每一个人都有这鲜明的'性格。奥力弗。退斯特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我觉得奥力弗不是他一个人,而是孤儿院里的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的在苦难中的孩子,也许他们最后都没有奥力弗的幸运,但奥力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美好希望,在当时年代更多的人只能是拥有奥力弗的朋友狄克的悲惨结局。“这个孩子面色苍白,瘦骨如柴,面颊凹了进去,眼睛显得又亮又大。拼命省料的教区施衣——他的贫儿号衣——在他弱不禁风的身上仍显得宽松肥大;他幼嫩的身体却像老人一般干枯了”这就是狄克的真实形象,可以说是所有贫儿的形象,迎接他们的只有死亡。看到这,我哭了,眼泪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但至少代表着触及灵魂的感触。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这本书给我第三个很深印象的就是作者的写作手法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辛酸的笑,让人读完之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 篇6
今天,我把英国作家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读完了。这本书真是一颗催泪弹,看着看着就会为小主人公奥利弗的童年落泪。他是个私生子,母亲生下他后就辞世了。奥利弗是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的救济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并慢慢成长的。他九岁时便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小送殡人,在遭到棺材店老板的一次毒打后,连夜逃了出去。但不幸地在去伦敦的路上又落入了一群小偷的手掌。小偷们带他去街上行窃,想拖他下水,用转移目标的办法,使无辜的他被送到警察局。后来布朗罗先生救出了他,但他却再次被那些小偷抓住、利用。
读到这里,我为小奥利弗感到深深的遗憾,本来他可以在善良、有钱的布朗罗先生家重新健康的成长了,只因为他的一次考虑不周全,又让他深陷泥潭。后来,布朗罗先生把奥利弗的身世大白于天下,于是,正义终究战胜邪恶,小奥利弗冲破重重的困难,克服了人生路上的一个个艰险,终于见到了光明的未来,前途一片美好。他得到了一笔遗产,被布朗罗先生认做义子,同那些正直、善良的人生活在一起,过着幸福、自在的生活。
这篇文章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打着慈善招牌面目的人的虚伪。
阅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我深受感动,受益匪浅。有时候,看着小奥力弗受到的虐待和欺侮,我的眼眶都不禁红了。
奥利弗从小就要挨打挨骂,没有书读。天天没人同情。而我们,个个吃好的,穿好的,可以上学。在家里,父母宠着,惯着。还嫌这不好,那不好。真所谓“生在福中不知福。”
奥利弗从小受到教区干事的虐待。没有体会过家庭的温馨。我想,与奥利弗相比较,我们生活的多幸福,可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在目标追求上,也是一遇到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缺少意志力。而且,我们从小就生活在温馨的家里,应该好好对待父母,做到弟子规里所说: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需敬听。父母训,需顺承。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还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就会万古长存。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它的善良,才是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偷窃,远离了肮脏的世界。
是啊,奥利弗你虽然获救了,这只是证明你是幸运的,除了你,还有那么多像你一样可怜的小孩在大街上,教区内,济贫院里;还有非洲那么多不幸的小孩……太多太多了,在贫民区,贫民们挨着俄,受着冻,被教区干事像狗一般的唤来唤去。而那些个教区的所谓绅士呢?他们却吃着面包,坐在温暖的屋子里。他们在喝你们的血,吸你们的骨髓。你们的遭遇是令我同情的,我感到十分愧疚,奥列弗,你知道吗?
现在,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孤独、寒冷作战。他们多么向往美好的生活。我们能视而不见吗?我们要珍惜现有学习条件,刻苦读书学习,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现在,有许多的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顾一切了,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其实这是不对的,凡事都应该多为他人想想。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使我见长不少。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 篇7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间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弗。
这是一本经老师推荐才想来读一读的名气极大的书,感谢老师的推荐,让我再一次领略到狄更斯的语言魅力。只用了两个多小时,我就读完了,然而从动笔酝酿写读后感到完成千把字的感触抒发,却用了足足大半天的时间。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批判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雾都孤儿》也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最底层现实生活。富人的弃婴奥立佛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劳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茜为了营救奥立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劳报信,说奥立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茜被贼窝头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作者在创作上爱憎分明,充分地体现了其形象生动的故事特点。他笔下的人物富有鲜明的个性,整个作品有着强烈的感染力。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狄更斯在小说中表达了心中的怒火,无情的批判了资产阶级的卑鄙与黑暗。在19世纪强盛的英国,作者毫不犹豫的将伦敦的另一面——肮脏的小巷、阴暗的窑子和贼窝、周围腐臭的空气……与此同时,也对贫苦妇女儿童的悲惨生活深感同情。
即使奥利弗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着,却不受半点污染,他由始至终都在守护着自己的人格,不做可恶的勾当与交易,也不做鬼鬼祟祟的偷窃,有着“出淤泥而不染”的高贵品质。
作者在小说中塑造了、南希、布朗洛等的人物形象,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南希,虽然她与奥利弗没有半点血缘关系,却担当着母亲的使命与责任,她想方设法地把奥利弗从苦海的深渊中解脱出来,为此还付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这是布朗洛对她说的一句话:“你虚度了青春年华,白白地糟蹋了造物主仅仅给我们一次,从不赐给两次的无价之宝。”尽管这样,她拥有着正直、坚强的内心(对于她的内心世界,相信读者能略微感受的出来——无助、痛苦、矛盾和愤怒)。小说的结尾,奥利弗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寄托了作者的美好期望。但并不是所有的像他这样的孩子都有那么幸运,很多人只能落得奥利弗的好友迪克的悲惨结局。
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与高尔基的《童年》所反映的主题很相似,但写作的手法却截然不同,《童年》是以一个孩子角度和心理去对当时生活进行描述,从而使整个小说铺上一层天真烂漫的色彩。而《雾都孤儿》的描写种种丑恶现象时有讥讽的意味,给读者读后不仅一身叹息。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 篇8
初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一个午后,阳光暖暖的射在我的脸。
在此之前,我看过同名的电影,电影中小主人公清澈的眼睛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但是电影毕竟是短短的一个多小时,很难讲述出那长长的人生,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看了几页后,小奥利弗的形象便跳进我的脑海中。于是读着这本书就不再是看着简单的文字了,仿佛真实的生活在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利弗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布朗罗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pol。ice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当我把最后一业合上时,小奥利佛那真挚,淳朴的笑容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好像在向我倾诉说:“我是从贫民学艺所逃出来的,那是贫民的监狱。在伦敦的我被迫加入罪行累赘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中。但我没有丧尽天良,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我的心在流泪。啊!命运,你为什么这样考验小奥利佛?他还小啊!他没有理由承受这些不幸。为什么?为什么你要与着可爱的小孩子作对呢?
这本书给我的第一个感触就是:看着这本书,好几次泪水打湿了我的眼睛。不仅是为了小奥利弗的悲惨遭遇,更是为他的善良,南希和其他小扒手的无奈,甚至是老犹太费根。书中每一个人都有这鲜明的性格。奥利弗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我觉得奥利弗不是他一个人,而是孤儿院里的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的在苦难中的孩子,也许他们最后都没有奥利弗的幸运,但奥利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美好希望,在当时年代更多的人只能是拥有奥利弗的朋友狄克的悲惨结局。“这个孩子面色苍白,瘦骨如柴,面颊凹了进去,眼睛显得又亮又大。拼命省料的教区施衣——他的贫儿号衣——在他弱不禁风的身上仍显得宽松肥大;他幼嫩的身体却像老人一般干枯了”这就是狄克的真实形象,可以说是所有贫儿的形象,迎接他们的只有死亡。看到这,我哭了,眼泪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但至少代表着触及灵魂的感触。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利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利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这本书给我第三个很深印象的就是作者的写作手法
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辛酸的笑,让人读完之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 篇9
1812年,在英国朴茨茅斯的一个贫困家庭,后来影响了无数人的作家狄更斯诞生了。当时的英国还处于动荡时期,饱受饥饿和严寒的狄更斯看到了英国社会最底层生活最肮脏、最悲惨的一面,这些让人难以忘怀的记忆给予了狄更斯无穷无尽的写作源泉,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一个处境非常艰难的孤儿——奥利弗尔的故事。奥利弗尔的母亲在生下他的时候已经力竭而死,而母亲的唯一财产也被在场的一位老妇人窃取,因此,奥利弗尔不得不在济贫院生活了下来。上帝在此时仿佛显得十分刻薄,奥利弗尔这个可怜人儿在济贫院吃不饱、穿不暖;后来在棺材店被诺厄尽情辱骂殴打;好不容易支撑着瘦弱的身体逃了出去,却被一不小心进入了贼窟······但善良和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的,在参与一次入室抢劫时,奥利弗尔被房子的主人——罗小姐拯救了。而女贼南希不忍欺骗这个可怜的孩子,将奥利弗尔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想将他变成一个十恶不赦的贼,因此独吞财产的可恶阴谋告诉了罗斯。案发后,老费金、蒙克斯判处绞刑,而主人公奥利弗尔则被布朗洛先生收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与一个心灵高尚的穷人交往,不但不会玷污你的灵魂,反而会使你的智慧更添光彩。因为,穷不在于物质上的穷,而在于心灵上的穷。一个人即使再有钱,只要心灵是残缺的,他就是一个里里外外都极穷的人;反之,一个人即使再穷,只要流露出心灵的美来,他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光凭钱来判断一个人是很武断的,钱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人情味儿的东西,它能腐蚀人的灵魂。一个崇尚金钱的社会,真正正义、高尚的人如覆薄冰,得不到重用。而很有可能,那个年代动荡如同家常便饭,久久不能歌舞升平的一个主要原因,那绝对就是金钱的腐蚀力量。(这是某某书上说的啦,呵呵。我采用而已)
在那个时代,穷人都受到了有钱人的冷嘲热讽,这就是作家狄更斯体会到的,这也是每一个读者体会到的。这也是狄更斯写作的原因,他希望自己的书能唤醒每一个沉睡的人,终止愚蠢的做法,开始爱和情义的撒播。
雾都孤儿读后感4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故事。书中的主人翁是一位孤儿,他的名字是奥利弗·特威斯特。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
他最后遇到了一位善良的老先生:布朗洛老先生,这位老先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好生活。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章。
奥利弗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饿和疲倦威胁着他。他遇到了杰克·道金斯:一位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也训练成一位小偷。但奥利弗不愿意做小偷,逃了出来。读完这章,一种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情环绕着我的心扉。奥利弗是一位多么坚强,多么正义的孩子啊!他宁愿逃出贼窝,继续流浪,也不愿做一位小偷。面对生死的关头,面对是死在街头或做一位小偷,他坚定的选择了正义。
虽然他只有10岁,和我们一样大,但他的坚强,他的正义,他的勇敢,是谁也比不上的!奥利弗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难道能视而不见吗?不,我们不能!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助他们,来满足他们对生命的渴望!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 篇10
1837年,年仅25岁的英国天才小说家狄更斯,写下来他的第一本社会小说《雾都孤儿》。狄更斯小时候因父亲入狱,刚满十岁的他,不得不挑起家庭的重担。后来,妈妈带着弟妹搬进监狱和父亲一起住。这时的他,就犹如被弃的孤儿,他努力工作,经常拿点薪水给妈妈。
《雾都孤儿》开篇,将我们带入了贫穷,饥饿的济贫院,黑暗,与恐惧从心间油然而生。牧师助理和女主管替其维持秩序,他们以压迫的方式,对孩子们实施暴力与饥饿,孩子们经常被骂,个个被饿的都要“ 人吃人”了。小小的奥利弗却对大师傅说,能再给我一点吗?他希望添粥,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这象征着他们的反抗和斗争。狄更斯永远站在被压迫者那边,无论他们有多软弱,多么无能。
本书,向我们介绍了穷人在英国的悲惨遭遇。是骇人听闻的,让人听了毛骨悚然,很多穷人被堕落,腐化。大家对压迫者只是敬畏的,是不敢抬头的害怕,是不敢反抗的做事。
奥利弗被赶出济贫院后,却不小心坠入贼窝。当奥利弗第一次观看他们如何偷东西时,聪明的奥利费一下就学会了。费金说他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人。小小的奥利弗就对这话产生了怀疑。
那些扒手不断地教坏奥利费,奥利费却一直怀着一颗善良的心。他不愿意做对不起别人的事,不愿意去做坏事。奥利费犹如一颗闪亮的宝石,不管怎么磨,擦伤了表皮,也无法深入他的内心。他仿佛越磨越光滑,细腻,闪耀,他们没有能换走奥利弗善良的心,使奥利弗越加坚定,越加不服。费金妄想在奥利弗心中种下邪恶的种子,任他发芽,结果,深深扎根。他希望毒药会玷污他的灵魂,并永远改变他的本色。
善良的人,终究可以获取辛福。奥利弗受伤地爬着,来到了原本他们要行窃的地方。善良的主人,善良的马斯小姐,照顾他收留他,她,就是奥利费的姨妈!经过了许多事情,许多波折,牺牲了勇敢善良的南希小姐,他们终于生活在了一起。
邪恶的人,终将会遭到报应,他们不是被处以绞刑,就是坐了牢。
本书的后面也将我们引进了一个和谐美丽的社会。与前面所发生的事形成鲜明的对比。善良与坚持终将会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结局。狄更斯被后人称颂为“召唤人们欢乐和仁爱中的明灯”。
现在的.社会,现在的中国,并没有当时的英国那么令人感到不安。其实,我们可能曾经遇到过可怜的人,他们很穷,也想奥利弗以前一样饱受虐待。
我小的时候,在幼儿园,学过舞蹈,晚上要去老师那儿训练,之后再回家。有时候累了,妈妈会带着我和妹妹去吃个冰淇淋,就是那次,我对这个世界有了新的看法。
超市门前,聚了很多人,围成一个圈,我和妹妹都很好奇,那里究竟在干嘛?我们拽着妈妈,挤过人群,我看到了。是一个长得很矮的小朋友和他的同伴,一个小朋友没有手也没有脚,另一个,则好好的大概都有十二三岁了。中间竖着一个杆子,下面有支架,大男孩抱起小男孩,将小男孩移到杆子上,倒立着他,小男孩张开他那不大的嘴,咬着杆子,杆子上裹着一层布,小男孩转了起来。我惊呆了!好神奇!他比我们学舞蹈的厉害多了!妈妈上前放了些钱在碗里,急忙拉着我们走了。
我和妹妹边走边激动地说着,妈妈却严肃地说:下次你们要小心点,他们都是被拐走被别人砍掉了手脚,然后在这里帮那些人赚钱!”“那他们为什么不跑呀?”“他们怎么跑啊,那些拐卖他们都在旁边监视着。”“那他们爸爸妈妈呢?怎么不来找他们?他们伤心吗?”一大堆问题在我面前闪现,妈妈又说:“你们只要保护好自己,要时刻注意!”我没有想到,社会竟是这样黑暗,受压着是那么的软弱,无能,人的心竟是那样让人感到可怕。这件事一直让我后怕。
他们需要承载多大的压力,他们碎弱的心承载着勇气,承载着毅力。
“他们的苦难与抗争,他们的音容笑貌,喜怒哀乐,唤起了读者的无限同情,怜惜和喜爱。这,就是文学强大的感染力和震撼力。”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 篇11
《雾都孤儿》是英国狄更斯的一部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主人公奥利弗悲惨的身世和遭遇,他历尽千辛万苦,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这部小说的人物个性非常鲜明,故事情节曲折惊险,描写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贫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无情地鞭斥了资本社会的黑暗与虚伪,同时表达了作者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
作者笔下,有历尽千辛万苦却始终保持童真的奥利弗,有不惜背叛爱人,冒着被抓、被处于绞刑的危险,帮助小奥利弗的南希,有不惜出卖谋害同伙、老奸巨猾的老费金,还有露丝小姐、老绅士、赛克斯……
这所有的人物里面,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南希,她心地善良,看到可怜而又善良的小奥利弗,不惜背叛她所爱的人赛克斯,冒着被处以死刑的危险,帮助小奥利弗逃出了悲惨的生活,最后惨死在塞克斯的棍棒之下。让我们跟随作者的脚步一起走进南希。
在奥利弗第一次逃跑被带回扒手老巢后,费金试图惩罚毒打奥利弗的时候,是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利弗。当时的她不顾一切,全身迸发出一股连男人都不敢招惹的`力量,只为了阻挡费金。她的爱人赛克斯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来恐吓、咒骂南希,只换来了南溪更加愤怒的笑声和咬得流血的嘴唇。此刻的南希,俨然母亲的化身,倾己所有保护了小奥利弗。英勇无畏的南希!母爱加身的南希!
赛克斯在病床上躺了三个多星期,南希没日没夜的陪着他、照顾他,过度劳累,再加上生活艰难,瘦弱得差点让人认不出来了。忘恩负义、不懂珍惜的赛克斯在病床上依然脾气暴躁、鲁莽,对南希的服侍稍有不满就肆意的辱骂她,甚至还动手打她,但是南希依然尽心尽力的照顾他。只因为南溪认定了赛克斯是他的爱人,所以死心塌地、不离不弃。忠守爱情的南希!
在南希向露丝小姐转述关于奥利弗的消息的时候,露丝小姐允诺给她重新做人的机会,愿意帮助她离开贼窟。但是她不忍心丢下赛克斯,放不下他。她说哪怕最终死在赛克斯的手里也要回去。对于爱情的痴心,让她义无反顾。露丝小姐要送钱给她,她也没有接。坚决地没有接受哪怕一个铜子。她帮助奥利弗的初衷,是奥利弗的可怜与善良激发了她内心的母性与爱恋,而不是期待有所回报。不求回报的南希!
在第二次和露丝小姐、老绅士他们碰面的时候,老绅士劝说南溪告发费金,南希激烈地表示了反对,她坚决表示不出卖自己的同伙。即便当初正是老费金他们让她陷入贼窟—这个无法逃离的藻泽地,让她一辈子生活在这种黑暗无光的环境里。令人敬佩的仗义的南希!
南希为了解救奥利弗所做的一切,被赛克斯知道了,他为了自保决意杀死她。是的,可怜的南希还幻想着跟他一起到国外去过平静安宁的生活,哀求他跟她重新开始。那个人被愤怒遮住了双眼,丧失了理智,不管不顾,亲手丢掉了他唯一的美好。南希,可是临死都不肯背弃那个蹂躏她多年的他啊。爱而不得的南希!
这部小说中,对于南希并没有特别多的描写,但是却能让我们深刻地感受到她的内心世界。在她记事起,她就已经深陷贼窟,年幼弱小的她是无助的。在老费金打算惩罚可怜的奥利弗的时候,她内心是愤怒的,所以竭力地阻止老费金。身在贼窟中与他们一起共进退,她内心是矛盾的,她想脱离这样的苦海,但是又不忍心离开他的爱人。作者为我们塑造了一个痴心对爱,同情弱者,同时坚决不出卖同伙的仗义女子形象,让她深深刻在了我的心里。
也许,死对于南希也是一种莫大解脱吧。终于可以离开那些生命不可承受之重!终于可以逃离那些不堪的过去!她一定会在天堂之上,遇到她的知己!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 篇12
简述
讲述了一个不堪虐待的孤儿出走救济院,在流亡街头后又落入邪恶集团之手,但在一次次受辱,一次次挨打中,小奥利弗并没有向这个肮脏、丑陋的社会低头,而是仍然勇于抗争,在瘦弱的身躯下磨练自己纯洁的心灵,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的故事。其揭示了当时雾都伦敦的社会现实。
人的本性是多么的美妙,同样美好的品质从不厚此薄彼,既可以在最出色的君子身上发扬,又可以再最卑污的慈善学校学生的身上滋长。
他吃下去的佳肴美酒在肚子里会化作胆汁,血凝成了冰,心像铁一样硬。
摘 录
@无论你遇到什么,我都希望你记住,我爱你。
@正直的人混的不好,往往并不是因为他们真正做错了什么。
@如果我的世界不能成为你的世界,那么我愿将你的世界变成我的世界。
@哭是上帝赋予我们的天性——但又有多少人小小年纪就会有如此的理由在上帝面前勉强倾洒出这般泪水。这是一个寒冷的阴沉的夜晚。在孩子的眼里,星星距离地面也似乎比看到的更过遥远。风未起,昏暗的树影投射在地面上,寂静无声,显得阴气沉沉。
@天将破晓,第一抹模糊的色彩——与其说这是白昼的诞生,不如说是黑夜的死亡。
有的时候,一支亲切的乐曲,一处幽静地方的潺潺水声,一朵花的芳香,甚而只是说出一个熟悉的字眼,会突然唤起一些模糊的记忆,令人想起一些今生不曾出现过的场景,它们会像微风一样飘散,仿佛刹那间唤醒了对某种久已别离的、比较快乐的往事,而这种回忆单靠冥思苦想是怎么也想不起来的。
一些意志坚定的人在经受生离死别考验时表现出令人羡慕的顺从与刚毅。
苏尔伯雷先生是个瘦高个,骨节大得出奇,一身黑色礼服早就磨得经纬毕露,下边配同样颜色的长统棉袜和鞋子,鞋袜上缀有补丁。他那副长相本来就不宜带有轻松愉快的笑意,不过,总的来说,他倒是有几分职业性的诙谐。他迎着邦布尔先生走上前来,步履十分轻快,亲眼地与他握手,眉间显露出内心的喜悦。
自己内心有一种正在增长的尊严,有了这种尊严,他才坚持到了最后,哪怕被他们活活架在火上烤,也不会叫一声。
在缩进他那狭窄的铺位里去的时候,仍然甘愿那就是他的棺材,他从此可以安安稳稳地在教堂地里长眠了,高高的野草在头顶上轻盈地随风摇曳,深沉的古钟奏响,抚慰自己长眠不醒。
奇闻如果得不到新的养料,便会自行消亡。
没有强烈的爱,没有仁爱的`心,没有以慈悲为怀为准则、以对世间众生的爱心为伟大的特征的上帝感激之忱,是永远得不到幸福的。
广阔的天空似乎整个燃烧了起来。烈火喷出阵雨般的火星一浪压过一浪的冲向天空,照亮了方圆几英里的天空,滚滚浓烟朝他站的方向袭过来。
几天以来,哀愁似乎已经占据了这个心急的孩子那双忧郁的眼睛,不管看到什么美好的东西都笼罩着一层阴云,这种忧愁已经魔术般地烟消云散。绿叶上的露珠闪出更加晶莹的光泽,微风伴着一支更加美妙的乐曲从绿色的叶片中间飒飒穿过。连天空本身也好想更蓝更亮了。这就是我们自己的心境产生的影响,它甚至会波及外界事物的形态。
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
写在末尾的话
小奥利弗本性的善良,又与英国当时所谓“维多利亚盛世”时期的腐朽黑暗,多数人心向恶的社会形成鲜明而生动的比较,宣扬了道德思想和宝贵的人文主义思想。作品细腻地描绘和深刻地揭示了人性中的善良、爱、仁慈、邪恶、欺诈、妒嫉和仇恨等诸多方面及其相互矛盾性。善之花与恶之花在人性的奇葩中齐开齐放,使读者在了解人生百态的同时,澄澈心灵,努力使自己的人生绽放善的花朵。
人的美,不是在于天生,而是在污浊的尘世和无法摆脱的命运当中,仍然不忘记自己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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