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

更新时间:2023-02-21 13: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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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合集15篇)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家》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家》读后感1

  “有你在,灯亮着”,巴金先生的去世让每一名读者感到遗憾和悲伤。

  我并非是个热爱看书的人,最初的相识也只不过是教材书中载选巴金先生的几篇节选,还记得为《雷雨》在老师的课堂上演绎,在《爱尔克的灯光》中体味封建社会下带给我们的启发,称不上巴金先生的忠实读者,唯一接触完整的一本书《家》。

  不久前,我又拿出了《家》,细细回味了一遍。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家》读后感2

  银屏自缢的时候,体仁已经三天没回那个小院儿里去了。华太太告诉他银屏还是又哭又闹的老样子,他不耐烦地推开房门的时候,迎面而来的是银屏冰冷的尸首。

  鸣凤投湖的时候,觉慧在灯下熬夜写着文字。他心里还认为鸣凤只是耍耍小女子脾气,是为着自己几天没顾得上她。第二天他知道鸣凤要嫁给冯太爷的消息,擦身而过的是湖水里泡了一夜的鸣凤冰冷的尸首。

  先读《京华烟云》,才读了《家》。看到巴金先生笔下的觉慧与鸣凤,顿时想起了体仁与银屏。不同的是,一份是有花无果的两小无猜,一份是少年少女的月下花开。相同的是都是少爷与丫鬟,这份感情从诞生之初就注定是人们眼中的畸恋,注定不可能有结果。那是一个时代的冷漠,也是一个时代女人的悲哀。

  女人的爱情悲剧里不能少了男人。可以说是体仁和觉慧的所作所为是两人之死的导火索。银屏被锦儿抬回小院,夺子之恨犹如剜心一般狠狠折磨着她。她终日不加梳妆,蓬头垢面——受过华太太细心调教的她怎可能不知道这样会失掉体仁的心?但失去孩子对一个女人的打击是致命的,足以让她忘却一切欢乐,怨恨一切美丽。习惯了丫鬟美仆笑脸相迎的少爷体仁,过了几天就受不了银屏了——他走了,三天没有回来。如果他始终对银屏不离不弃,银屏是不是不会自缢而死?如果他们等到了姚太太妥协呢?林语堂先生没有写出来的.故事,谁也不知道究竟会如何。但毫无疑问的是,体仁冷漠的所作所为,无疑是压在银屏身躯上的最后一根稻草,压碎了她的幻梦。

  鸣凤生命的最后一个晚上,也许她还存有一丝丝希望,希望厌弃旧礼制的三少爷能救她。命运有意书写巧合——她要出嫁的事,整个宅院里只有脚不沾地的觉慧不知道。假如觉慧少写一篇文章,听听院里的闲言碎语,他会不会毅然抛弃这个陈腐的家,带着鸣凤远走?而恰好是这火上多了一滴油,烧尽了她轻如鸿毛的生命。遗憾抑郁之后,觉慧的伤心似乎止步于此了。真像鸣凤所想的那样,她的死是一粒石投进湖水里,层层涟漪散去后再也没有人记得了。只可惜到头来,鸣凤死前的最后一句话还是:“三少爷,觉慧”。

  人人羡慕花有惜花人的呵护,可是从未见过惜花人离去后花儿的枯萎凋零。这是惜花人冷漠之错还是花朵娇弱无力之错?我想最大的伤害来源于背景的风雨吧。封建等级锁死了银屏和鸣凤的未来,让银屏在开得正好时,鸣凤还未开放时就已经凋落。银屏,鸣凤,只是时代车轮倾轧之下悲剧的小小缩影。百年来奴隶制度下无数少女的泪与血凝结成了一个暗红色的模糊剪影,抽泣着,悲鸣着。所幸,在那新的黎明扫清阴影之后,这剪影融化、消散在逆光里了。

《家》读后感3

  《有的人》是当代著名诗人臧克家为纪念鲁迅先生逝世十三年周年写的诗。这首诗用简朴的语言描述了鲁迅先生那崇高的自我献身精神与旧社会中那些反动统治者的丑态。

  有的人虽然活着,但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却犹如行尸走肉。有的人一生为人民着想,这种人虽然生命不复存在了,可他们的精神却永驻人间。有的人其在人民头上,人民把他摔垮;有的人愿为人民做牛马;有的人想流芳百世,却早已臭名昭着,有的人愿做野草,然而野草青青;有的人只为自我,大家看到他的下场;有的人甘为他人,人民把他举得很高很高。

  鲁迅先生就是后者。他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他是一株野草,有了他就有期望,他更是一位英雄,人民的英雄!他的一生都在为人民拼搏着,他点燃了几代中国人奋发的星火,他用锐利的眼光为我们指引着前进的道路,他抨击黑暗、追求真理,他用尖利的笔刺向敌人,用温暖的大手抚慰同胞们。

  鲁迅先生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那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可贵精神将会世代相传。既然鲁迅先生能为人民无私奉献、鞠躬尽瘁,而我们为什么不能呢!所以,我们要牢记鲁迅精神,将来做一个像鲁迅先生那样真正的、有价值的人。

  鲁迅先生是我国的一位大文豪。他的文章犀利而又贬低世俗;他的为人,更是不言而喻。如今,鲁迅这个名字已经家喻户晓。

  《有的人》是当代著名诗人臧克家为纪念鲁迅先生逝世十三年周年写的诗。这首诗用简朴的语言描述了鲁迅先生那崇高的自我献身精神与旧社会中那些反动统治者的丑态。

  有的人虽然活着,但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却犹如行尸走肉。有的人一生为人民着想,这种人虽然生命不复存在了,可他们的精神却永驻人间。有的人其在人民头上,人民把他摔垮;有的人愿为人民做牛马;有的人想流芳百世,却早已臭名昭着,有的人愿做野草,然而野草青青;有的人只为自我,大家看到他的下场;有的人甘为他人,人民把他举得很高很高。

  鲁迅先生就是后者。他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他是一株野草,有了他就有期望,他更是一位英雄,人民的英雄!他的一生都在为人民拼搏着,他点燃了几代中国人奋发的星火,他用锐利的眼光为我们指引着前进的道路,他抨击黑暗、追求真理,他用尖利的笔刺向敌人,用温暖的大手抚慰同胞们。

  鲁迅先生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那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可贵精神将会世代相传。既然鲁迅先生能为人民无私奉献、鞠躬尽瘁,而我们为什么不能呢!所以,我们要牢记鲁迅精神,将来做一个像鲁迅先生那样真正的、有价值的人。

《家》读后感4

  很小的时候,读过巴金爷爷的《家》,当时印象不太深,长大后闲来无事随手还会翻翻这本书,每次看完都热泪盈眶,感动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凄惨,动人。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但个个性格逼真,栩栩如生。有专横,思想封闭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还有接受新潮思想的觉慧,觉民,琴。《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慧,觉民,觉新三兄弟各自代表了不同的形象,觉慧绝对是一个勇敢的新青年,他敢于和兵对抗,在报纸上讽刺那些封建的人;觉民是一个卡在觉民与觉新中间的'一类人,他一开始也是顺从家庭,满腹不愿,后受到觉慧的印象才反抗的;觉新从小受到的教育,家族的种种规章制度,社会在不知不觉中对他的影响,造成了他在面对事情时过多地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使他有了作辑主义,无抵抗主义,也正是这两种主义毁了他,以至于自己对于心爱的人——梅,不闻不问,一直到梅的死。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却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令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章节。一个是第二十章节中,那段夜晚遭遇了一场战斗的描写,尤其是屋外打起来了,大公馆内那种人人都担惊受怕的那种神情,描写的十分逼真,让在室内看书的我,也有种心跳加速,不安的感觉,巴金爷爷描写的这么栩栩如生,我猜他也一定品尝过这种恐怖的味道吧。还有一个是第三十八章节的觉慧与大家分离的那一段,我读着读着就哭了,因为那段生动形象的描写了那种苦的感觉,令人有身临其境的苦感,眼泪情不自禁地扑簌簌的掉下来,滴在纸上。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人物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政府机构中腐败、肮脏的官员。这些官员依仗这自己权力大,官位高,到处横行霸道,欺压别人。使他人顺从自己;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官,他们打着自己的如意算盘,肆无忌惮地从公家手中榨取钱财,是门门精通。社会中也有像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一类的青少年,他们整天沉迷于网络所变换出的画面,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弥漫于空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那神圣的光芒。

  当今社会在进步,会不停的进步,它不会因为某个地区的封闭,羁绊而不停止。总之,这本书对旧社会的封建礼教和压迫人们的分子,进行了严厉的批判与控诉,给予了那些被压迫人民无限的关怀,赞扬了那些敢于反抗旧社会会封建礼节与规章制度的人们。

《家》读后感5

  家,一个爱、温暖、避风港的象征,但在巴金笔下的这个旧社会中的家却是恶魔、监狱、刽子手。

  小说中,有很多情节让我感到悲愤,感到惋惜,感到痛心!但我暗暗为自我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激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

  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梅、琴、鸣凤、瑞钰都有不一样的性格和结果。梅,因母亲的态度而与觉新擦肩而过,并早早地做了寡妇,在与觉新重逢后,又因自我的感情不能抒发而抑郁成病,吐血而死;琴,读了几年书,进取地与觉民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婚姻,在觉新和觉慧的帮忙下最终取得了胜利,真心地在一齐,过着幸福的生活;鸣凤,好一个烈女子!为了自我纯洁的感情,不惜抛弃自我的生命也不愿毁了自我,我真佩服她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毅然选择这种壮烈的方式反抗;瑞钰,一个善良贞静的人儿,任人摆布,因肚子里的孩子受到众人的.排斥,被赶到城外的一间阴暗潮湿的房里,而他的丈夫觉新太懦弱,导致了她在生下云儿后离开人世,这使我憎恨迷信,憎恨懦弱。这些女性人物表现出了在封建社会里有太多的人做了许多不必要的牺牲品。

  三兄弟的性格大不相同。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不敢背负不孝的罪名,他屈服了,理解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了所爱的梅,失去了贤惠的妻子,失去了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终,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最终帮忙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觉民拥有提高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提高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我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忙,赢得了琴——一个提高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觉慧,不但拥有提高的思想,并且意志坚定,他带着一个单纯的信仰,不放弃,向目标大步走去,要做自我的主人,不要有一丝遗憾,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最终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感情,牺牲了一个原本完美的生命。高老爷的封建思想、整个社会制度、整个迷信夺取了多少人年轻的生命!

  “我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我把幸福争过来!”我会和巴金一样记住: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完美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活力,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那么就让它作为我鼓舞自我的源泉吧!

《家》读后感6

  大家都听过《不莱梅的音乐家》这个童话故事吗?它描述的是关于四个被遗弃的小动物相遇后,立志成为不莱梅的音乐家,并在前往不莱梅的路途中一同历险的故事。

  故事的主角有:驴子、猎狗、老猫和公鸡,另外,还有三个强盗。可怜的驴子、猎狗、老猫和公鸡,都因为它们年迈,无法工作,先是受到了主人的冷漠,之后又被遗弃。遭遇相同的它们并没有丧失对生活的信心,都希望能够成为不莱梅的.音乐家。于是,它们怀着共同的梦想,向往着不莱梅,并一同前往。在途中,它们饱经风霜,饥寒交迫,直到遇到了树林里的一伙强盗。它们用自己的智慧,团结协作,共同把三个强盗赶出了强盗窝。故事的结局很美好,四个小动物就定居在树林里的“新家”,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读了这个故事,读者们肯定觉得很有趣,同时也为这四个动物的团结一心,相互合作而感动,最重要的是它们都有着一颗向往美好生活的心和一份遇到挫折不屈服的勇气。但是,我觉得这个故事也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

  首先,是关于四个动物来到树林里的强盗窝这个故事情节欠妥。为什么呢?故事中是这样叙述的:“驴子最高大,它走到窗户跟前往里面看。它赶紧回过头来,对大家说:‘你们小声点,里面坐着三个强盗,他们正在大吃大喝呢!’”通过这段叙述,我认为:驴子仅仅凭借这三个强盗的外表和神情,就断定他们是一伙强盗,有些冒然。以貌取人,就判断出他们的“职业”,简直是头“神驴”!

  其次,是关于四个动物齐心协力驱赶强盗的情节有些问题。它们发出一个信号,全体开始奏乐,驴叫、猫喊、鸡鸣、狗吠,强盗误以为这些可怕的声音是妖魔鬼怪发出的,就慌忙逃跑了。这段文字凸显了动物们的团结,却忽视了强盗们的智力和胆量。你想:强盗这种以强取豪夺为生的人,居然还会畏惧这几种常见动物的叫喊声,可真是小看了他们的胆识。人的智力还不如一群动物,有些不可思议。

  再次,是关于四个动物的“驱赶”行为不可取。树林里的小屋,原本是属于那些强盗们的,即使他们干了许多坏事,但房子的所有权还应属于那伙强盗的。而这些动物用所谓的“驱赶”行为,用怪异的声音恐吓了房子的主人,然后以此吓跑了他们,并占领了房子,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新主人,换句话说,也是以“强盗”的行为,强盗了强盗们的房产。可见,它们也成为了新的一伙强盗。

  最后,故事的结局也不理想。原本是向往着成为不莱梅的音乐家们,可是,它们却放弃了最初的梦想,而是永远定居在那个强占来的小屋里,并没有再实现自己成为不莱梅的音乐家的愿望。它们只贪图眼前的安逸,不再为自己曾经立下的志向而去努力,最终,这四个动物放弃了音乐家的梦想,也就没有坚持走向不莱梅。我认为,故事首尾不一致,让读者有些失望,有种半途而废的感觉,真替它们感到惋惜。

  童话,终归就是童话。只有让读者们觉得有趣,那么写童话的作者也算是劳苦功高了。只有让读者感到快乐,富有童趣,那就不会再计较细节的不足与问题了。你们说呢?

《家》读后感7

  《班级宠物一家亲》这本书是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书中讲的是:李彦宽的妈妈买回来一只可爱的斑点狗,李彦宽十分开心,把那只狗取名为伊利小蒙牛。就在这时,班里举办了一个有趣的活动,老师让每个同学都养一只宠物,并且为自己的宠物开一个博客。同学们知道后,开心得手舞足蹈,也都为自己的小宠物开了一个博客。其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让李彦宽明白:原来大家都很喜欢小动物,喜欢和它们做朋友。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打心眼里羡慕这本书的主人公和他的同学们,他们能得到老师与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养宠物。在现在这个社会,大部分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父母都忙于工作,几乎没有时间陪我们玩,所以我们难免会感到孤独。于是就想养一只宠物来陪伴自己。有了宠物,我们就不再孤独。宠物会陪伴我们,成为我们最好的朋友:在我们烦恼的时候倾听我们的诉说;在我们伤心的时候安慰我们;在我们无聊的时候与我们玩耍。可是我们的家长并不这么想,因为在他们眼里,这些小动物身上带有可怕的细菌,跟自己的孩子在一起,会把细菌带给他们,加上这些动物就像刚出生没多久的小孩子一样,生活不能自理,会把干净的家弄得一团糟,所以家长们也就不让我们养宠物了。而书中的主人公的妈妈却是个例外,她不会阻止孩子养宠物,所以我很羡慕小主人公。我更羡慕他的班级,可以举办让所有的孩子都梦寐以求的活动。如果我们班级也举办这样的活动,我一定开心得连做梦都会笑醒。

  我希望我们的父母都可以像主人公的妈妈一样,让自己的孩子养宠物,希望你们理解我们对动物的喜爱,没人陪时的孤独。动物是我们人类的朋友,你们不可以只看到他们的坏处,嫌弃他们脏。在以前,马在战场上不顾生命的与主人们并肩作战;狗则是猎人最好的朋友,帮助他们捕到猎物;牛任劳任怨的为人们犁地……我们不可以因为现在的科技发达了就嫌弃他们。动物永远是我们人类最好的朋友!

  真希望大人们也来读读这本书,希望你们读完之后能像这本书的作者一样――理解和支持我们,让我们有更大,更多的`自由空间,来发挥我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也让我们多接触大自然和小动物,充实我们的生活,使我们更能真正快乐地成长!

  [点评]:希望得到“理解和支持”,这是小作者读完伍美珍写的《班级宠物一家亲》后的真情流露。的确,我们大人们整天忙于生计,对孩子的物质需求尽量给予满足,却忽略了孩子的情感空间。小作者以自己的亲身体验,说出了自己的心声――希望得到“理解和支持”。文章或叙述,或说理,“读”与“感”紧密结合,足见小作者较扎实的语文基本功。

《家》读后感8

  年少的苏轼,有着很好的家庭教育,父亲苏洵是唐宋八大家之一,写得一手好文章,对苏轼很严格。苏轼之名的由来,便是父亲对儿子的一片苦心期待。“轼”乃古代马车的一根横梁,没甚作用,唯一的作用就是当马车比较摇晃时,车上的人可以用手抓住这个“轼”以维持身体平衡。苏洵希望儿子不要太过于锋芒毕露,而是一点一点地展现自己的才华。母亲程氏,虽一届妇道人家,言传身教,对儿子却也是影响深远。有一次母亲给儿子讲《后汉书.范滂传》。范滂是后汉一个清官,铁面无私,因而得罪权贵,被判死刑,在赴刑场时,他对母亲说对不起母亲,母亲却反而安慰儿子,你是为国家而死,我为你而骄傲。苏轼问母亲,我长大后也要做范滂这样的人,你同意吗?他母亲程氏回答得聪明,也有深意。既然你能做范滂,为什么我不能做范滂的母亲?给苏轼一个很好的人生观教育,人性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他母亲很懂得做思想政治工作,是当政委的料。

  苏轼22岁时,参加科举考试。在礼部考试中,大放异彩。这当中有段故事。话说当时的主考官是大文豪欧阳修,发现里面有篇文章写得极为精彩,有心评为第一名,但转念一想,写得这么好,应该是我的学生曾巩,故将其评为第二,以示公平。其实这篇文章是苏轼所写的。他写了篇第一名的文章,所以他得了第二名,这也成了一段佳话。有段更精彩的,当时的文章题目是论述古代皇帝的奖惩都是宽大为怀的。而苏轼在其文章中引用了一段典故,说尧帝手有个司法官,曾三次想判一个人死刑,都被尧帝制止了。想那欧阳修也是博学之人啊,却竟然不知道此典故,于是回家把一屋子的.书翻了个底朝天,还是找不着这个典故,于是他问苏轼典故出处,苏轼说,《三国志.孔融传》里有。于是欧阳修又去翻《三国志.孔融传》,一夜没睡,还是找不着,再去询问苏轼,苏轼说,你还真的去找啊。其实这个典故是我瞎编的。我想尧帝这么宽大为怀,他一定会这样做的。《三国志.孔融传》里有个故事,曹操打败袁绍后,把袁绍的爱妃赏给了曹丕,孔融对此大为不满,于是找到曹操,说了个典故——话说周武王伐纣王时,把妲妃赐给了自己的弟弟,曹操笑问典故出于何处,孔融见其正好中计,说这个典故是自己瞎编的,他想今人尚且能做此等无耻之事,古人也必定是如此。

  在如今,你竟敢在高考中瞎编伪证,那是治学态度不严谨,不单是不能录取,而必定要打出学堂,不发毕业证书。而欧阳修也胜在胸襟广阔,大赞苏轼活学活用。

  所以总结起来,苏轼的年少成名,得益于三个方面,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当代泰斗的扶持与鼓励,自己灵活的读书方法。

《家》读后感9

  这本共分为了四个部分,一共32个真实案例,读完这本书我发现,这些案例,我们或多或少都可以从自己还有身边的朋友,同事中发现一些影子。原来在我们眼中看起来那么正常又习以为常的事情,在一步步的影响着夫妻关系,也影响亲子关系。让家失去最初所想的温馨。在这本书中,我比较喜欢其中两个板块。

  第一个是家庭中的夫妻关系:在夫妻关系中,让我印象最深一个内容是:别拿自己的尺子量对方。这本书中,把这个尺子形容成了一个坐标体系,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坐标体系,也就是自己的尺子,而我们非常习惯于从自己的坐标体系出发,去推测,去揣摩,评价甚至抨击另一个人,却忘了,对方也有一个现象场,有一个与自己完全不同的坐标体系。通俗的来说,就是希望对方按照自己的要求来做事,来思考,不知道,大家会不会有这样的想法。我知道,我自己有时候很容易会这样,但是现在我在学会控制我自己,不去用自己的坐标体系理解对方,那会进入一个什么状态呢,会觉得我已经很想去理解你了,你却不懂。这样双方会进入一个沟通死循环。这边念书中提到,如果你真的非常希望能理解对方,就必须忘掉自己的坐标体系,尝试这进入对方的坐标体系,这是唯一的途径,再一次通俗的说法就是,站在他人的角度去理解,其实是不是说着容易,做起来难,因为难,所以才有这么多人处理不好这件事情。

  第二个是家庭中的亲子关系:父母与孩子的关系模式,是孩子与其他人建立关系的基础,也是孩子的任何和情商的基石,这比知识更重要。如果童年时,我们与父母的关系模式比较健康,那么我们长大后与别人相处也会比较健康,反之,就难以与别人健康相处。也就是目前在亲密关系中谈论比较多的原生家庭带来的影响。国内知名的心理学家曾奇峰说:“一个人的现实际关系,是他内在客体关系向外投射的结果。”这句话中的客体关系指的是什么呢,是我们心中内在的:我个人与重要亲人的关系。我是关系中的主体,重要的亲人是客体。这个关系就形成了客体关系。重要的亲人,一般指父母。而这个客体关系,主要指内在的.自己与父母的关系,一般在一个人五岁之前完成。内在小孩与内在父母的关系模式,形成一个人的童年,主要是六岁前,这个模式形成后,以后的人生里,我们将不断的将这么模式呈现在现实世界中,所以说,内在的客体关系模式决定了一个人的人生,简而言之,即性格决定命运。

  不管是夫妻关系还是亲子关系,一种关系模式一旦形成确实很难改变,改变的唯一途径就是自我本身发现这个问题,并且自我承认这是个问题,想要去改变,并且发现病症所在,其实这很难。因为它必须先否定自我,再重新建立,但是一旦成功,自我的进步是一定非常明显和持续有效的。

《家》读后感10

  《家》实质上是一幅中国壁画,在高老太爷的统治下,这个家庭内部充满着虚伪和罪恶,各种矛盾在潜滋暗长,最终等待他们的,只有灭亡!--题记

  高家公馆的大门敞开着,里面无尽的黑暗,仿佛要吞噬每一个走进公馆的人的纯洁的心灵。

  觉慧,一个不向旧社会屈服,勇敢奋斗的新青年。他大胆地爱上婢女鸣凤,高老太爷的昏庸与世俗,使他痛失这段爱情。他不像大哥觉新,维持着什么"作楫主义","无抵抗主义",他大胆,他自由,他做了高家接受"新思潮"的开拓者,他同其他新时代的青年一样,敢于奋斗,敢于抗争污浊不抗的封建制度,他没有被大哥觉新和旧社会玷污自己的双眼。整个高家,只有他自己率先觉悟了。我敬佩他,敬佩他的大胆和精神,没有这些青年,也许就没有新中国的成立。

  高老太爷,一个被旧社会制度所污浊的人,他是旧社会形象的写照,他残忍暴虐,独断专横,骂孙子,囚觉慧,斥媳妇,丫鬟竟可以随意送人。整个公馆,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他说怎么做,就得怎么做。他不体会别人的思想与幸福,钳制别人的自由,读后感《《家》---地主阶级黑暗的统治(读后感)》。临终之时,他表现出从未有过的懦弱。这样一个残暴的封建统治者,这样昏庸的封建统治,还能延续下去吗?

  婢女鸣凤,一个不被人重视的用人。但从她身上反映出,不正是当时受旧制度所压迫者的化身吗?她有自己的爱情,却被高老太爷嫁到冯家做姨太太,多么悲惨的命运!她不屈服,她是一个下层人,可她也有自己的尊严。她抱着周氏的腿哭得天昏地暗,她对觉慧那异样的眼神,她极其忍住泪,可尽管是这样,也没能改变她那悲惨的结局!她不屈服,她只有跳湖自尽来结束自己的一生。鸣凤的遭遇让我们深切刚到:这个黑暗腐朽的'旧社会,不会给人好出头!

  还有那整天看似平静,威严和谐,却暗里面滋生矛盾,勾心斗角。当政变真正来袭时,当灾难真正来袭时,四世同堂的高家,却像散沙一般,该逃的逃,该搬的搬,让我们看出维系这个家族的纽带是那样的脆弱,是那样的不堪一击!高老太爷去世后,整个高家立即散开,虽然只写了克明、克定、克安三人分家的事,可从他们做事的时间和争吵来看,整个高家的心都为利益所驱使。即使没有接着下去,可我们也能想象到,等待高家的必定是一场大分裂!可恶的金钱,可恶的封建制度,那时的人都被这些所污化了!

  瑞珏的死,更让我们见证了迷信对当时人的迫害;而梅的死,则让我们见证了旧礼教的恶果。

  《家》,这部传世杰作,让我认识了昏庸的封建制度,认识了那所谓的"孝",认识了当时黑暗的社会和污浊的世风。读完整部书,我感慨万分!

《家》读后感11

  卡夫卡的这篇《饥饿艺术家》,在短短五千余字的文字里,用奇异的笔调讲述了一个荒诞不羁但又充满现实意味的故事:饥饿艺术家以表演饥饿为生,并以这样的表演招徕大批观众。渐渐他对自己的表演产生了荣誉感,从没有自觉自愿离开过兽笼,还为别人不给他机会成为"空前伟大的饥饿艺术家"而深感苦恼。

  他在笼子里表演的时候,负责值夜班的看守故意离得远远的,躲在某个角落里玩牌,给艺术家提供一个进食的机会。可是每当遇到这类的看守,艺术家情绪便是最低落,最痛不堪言的。因为他所追求的是饥饿的艺术,是艺术本身,所以他不觉得饥饿是痛苦的,是难以忍受的,可以说,他要的就是这种饥饿,因为恰恰是饥饿才能展现他的艺术,才能够成就他。

  饥饿艺术家的一生是可悲的,对于自己的艺术他一直都在寻求观众的肯定与赞赏,而却到死都没有得到。饥饿艺术家的.职业荣誉感让他即使饿死也不会吃东西,但是观众并不能理解这种所谓的艺术,观众们认为作为一个正常的人类是做不到这样的事的。因此,即使饥饿艺术家想方设法的让人们监视自己,向他们展示自己的超能力,但无论如何也得不到人们的肯定。人们跟着时下的潮流之风每天都要去看一次饥饿艺术家的表演,没有任何理由,只是赶个时髦罢了。

  人们对饥饿艺术家的赞赏也是对饥饿艺术家行为的一种曲解,或许在观众看来,饥饿艺术家之所以应该被赞赏并不是因为他能在不进食的情况下依然能延续生命,而是惊叹于艺术家居然可以在众目睽睽之下偷偷进食,并没有人真正理解饥饿的艺术,因此,即使艺术家曾经名声大振,他也是可悲的,因为他的艺术实际上是被观众亵渎了。而后期饥饿艺术家来到了杂技团以后,更是得到了惨不忍睹的待遇,他已经完全不能勾起人们的兴趣了,即使他自称自己的技艺完全不减当年。

  直到最后奄奄一息的艺术家贴近看管人的耳根说出最后的几句话:"因为我找不到适合我胃口的食物。假如我找到这样的食物,请相信我,我不会招人参观,惹人显眼,并像你,像大伙一样,吃得饱饱的。"突然明白了:艺术家选择死亡,是缘于无法寻求到一种认同,一种被世人被世界甚至是一种被自己的认同;也是一种绝望,一种在荒诞的现实中找不到生命的意义找不到自我存在的绝望,也许,每个人都一样,缺的并不是食物,每个人,也并不一定会走上固定的哪一条路,而是一旦选择了某种理想和信念,就会无畏的坚守下去,并且,不愿轻易地放弃自己的坚持,就算这种坚持是错误而让人绝望的。

《家》读后感12

  这两天扫完《德伯家的苔丝》,书写的不错,如同《傲慢与偏见》一样,苔丝有个爱慕虚荣,头脑简单的母亲—琼。德伯维尔,不同的是还有一个更爱慕虚荣,嗜酒如命的父亲,约翰。德伯维尔。

  贫穷的乡村生活除了体力付出没有任何生机,家里的父母情况及一大堆弟妹让苔丝不得不承担起老大的角色,在父亲酗酒不能起床去送蜂窝,苔丝自告奋勇去承担家庭重计却不幸让家中最值钱的生产工具老马“王子”受伤死掉后,苔丝对家庭的责任感更加沉重了。

  冒牌贵族德伯维尔的支族亚历克是个游手好闲,品德恶劣的纨绔子弟,他对苔丝的美貌垂涎三尺,终究不择手段的得到她,苔丝在无奈的失去后毅然选择决断,回家做自力更生的生活。

  不幸的是苔丝怀孕了,然而孩子生下来后夭折,村里的流言蜚语,父母的期盼压力,只能让苔丝去没有人认识自己的地方,她去了塔尔勃塞克拉克家农场挤牛奶,偶遇到让她少女之心萌发的出身高贵又不与常规克莱尔,然而相遇恨晚。

  克莱尔被苔丝吸引,两人几经蹉跎,还是结婚了,然而一切的迹象都是那么的不吉利,下午鸡叫,蜜月选择地是德伯维尔家的瘆人的旧宅,为爱而沉迷的玛丽安和伊兹。雷蒂,以及那封投出去却没有被收到的坦白信…

  然后两人坦白后,克莱尔接受不了苔丝失贞的过去,虽然她有那么多的无奈和被迫,然而相爱的人却只是感到背叛和欺骗,他选择逃离,去非洲开始新的生活。

  苔丝又开始无尽的苦难,劳作,家庭的盘剥,责任。亚历克又找到她,纠缠…父亲去世,搬家,颠簸流离的生活,母亲和一堆弟妹的渴望期盼的脸,杳无音讯的丈夫,苔丝又回到亚历克设下的温柔乡。

  克莱尔在非洲孤单,痛苦,生病,因有一个结伴的哲学家的警醒之语,他要回来寻找心爱的克莱尔夫人,然而苔丝一家的生活似乎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贫苦。

  他找到了苔丝,她富足,高贵,优雅又是冷冰冰,在她绝望的放弃时候他又回来了,而她已经又沉沦和堕落,精神抛弃肉体,任由它漂浮在河床上犹如行尸走肉受人摆布。

  她见到他,痛苦,悔恨,亚历克贬低、嘲弄她,嘲弄她的丈夫,她挥起水果刀,一了百了,然后去追上了克莱尔。

  两个浪费了许多光阴的相爱的人终于敞开心扉,身心相许的结合在了一起,过了几天世外桃源的生活后,苔丝被抓走了,她安排好了克莱尔未来合格的妻子,就是她的妹妹丽莎。露,她像她一样美丽,善良和内心纯洁,未来如果真的可以在天堂相遇,三个人也可以相依相靠,永不分离!

  整本书故事情节曲折,既有人性的弱点,虚荣、软弱又有对生活的无奈、屈服,家庭责任对人的重压。在生活的面前,尤其又不是仅为自己而活的人,往往是背负着责任而放弃了自己。人不过是世间的一个蝼蚁,有条件的时候实现自己,没有条件的时候只能放弃自己,逆势而为,往往要背负更多的辜负。

  衣食足而知荣辱,古人诚不欺我。

《家》读后感13

  不息的斗争精神

  20xx年距离我国全面达成小康还有3年时间,在经济和科技迅速发展中,我们也不能忘了“本”——传统文化精神。为了号召开展的“书香中华”的活动,我品读了巴金的《家》。所谓一入好书深似海,看完它后,我感慨颇深。

  《家》中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高家长房的觉民觉慧这两位“新青年”为了自己所追求的而去反抗斗争。觉民为了和琴的爱情敢于反对高老太爷与冯乐山私自订下的亲事,为此还离家逃婚,打响了高家反抗封建家庭和封建礼教的第一枪。苍天不负有心人,在他的斗争和决不妥协下,获得了高老太爷在临死前的理解。同样与觉民是受过思想熏陶的觉慧是高家最具批判与斗争反抗意识的一个人,他支持并帮助觉民抗婚,反对并怒斥带有极重的封建迷信色彩的“捉鬼”闹剧,反抗对人的不平等。最终的觉民和觉慧都有了不错了结局。然而缺少了斗争了反抗精神与意识的.觉新大哥,失去了曾经深爱过的梅和给自己生了孩子的瑞珏。而巴金之所以写出这些对比,不也是为了告诉我们只有斗争才能胜利吗。

  读完《家》后我陷入了沉思:斗争精神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的精神品质,可以追溯到大禹与自然进行斗争,陈胜为了自由而与秦朝斗争等。而不同的时代,斗争精神有着不同的体现和意义:在原始社会,斗争是人与自然为了生存了斗争;在封建时代,斗争即为进步人士奋起反抗封建制度和腐朽的习俗,追求平等,就好比《家》中的觉民觉新两兄弟一样;而在当代,斗争即需要我们同破坏社会和谐的人或事去斗争。

  好的传统文化精神不仅要铭记于心还得去发扬和践行。身为高中生的我们,践行斗争精神可以从小事做起,就好比:制止身边人在时破坏文物,对受到不公平对待的伸出援助之手,生病时与病魔斗争,不放弃生的希望……。就来说说我亲身体验过的事情吧。记得那是小学的时候,我们班的某位女因为身材太过粗壮而被男同学嘲笑,刚开始因为害怕帮助了她自己会被报复,所以没敢向那位女同学伸出援手。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听了一节人性开导课,使我决定要去帮助那个女生。在一次那个女生被欺负的时候我走过去安慰那个女生并对那些男生说了道理。虽然不是那么的有效,但是我对男生那种不公平看待他人的行为作出了我应有的斗争,给予了同学援助。

  在自己践行了斗争精神的同时,也不要忘了给同样斗争过的人点赞和支持,让斗争过的人得到一丝欣慰。

  中国的历史源远流长,美好的精神文化如同瑰丽的,永远长存。身为炎黄子孙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精神,不仅仅只是发扬斗争精神。不同的人做事风格各有异,但我们必须保持一致的是有一颗爱国和尊重中华传统文化的心。

  最后我将布鲁斯的一句话送给大家:为真理而斗争是人生最大的乐趣。

《家》读后感14

  我家有好几个大书架,妈妈时不时地会买一些书回来,日子久了,书架就充实了,我的阅读兴趣也被培养起来了。每天我都要站在书架前挑挑拣拣,选一两本能入我“法眼”的。《桥下一家人》就是这样被我发现的,第一眼看到这本书时我就对它产生了强烈的兴趣:生活在桥下会是怎样的呢?一定和生活在树上一样有趣吧?桥下这家子到底经历了什么呢?我既好奇又兴奋地捧起它,走进了主人公阿曼德的内心世界,就像是拿到一盒巧克力一样,迫不及待地去品尝它的美味。

  老流浪汉阿曼德住在巴黎塞纳河的桥底下,有一天,阿曼德发现自己的地盘被一个四口之家(母亲和三个孩子)占领了。阿曼德非常生气,对这家“外来侵略者”充满了敌意,可是在得知他们的遭遇后,他就不忍心把他们赶走了。在后来的相处中,阿曼德和孩子们慢慢地建立起了感情,尽心尽力地照顾孩子们,孩子们也把阿曼德视为自己的亲爷爷,阿曼德感受到了家的温暖,他下定决心要为孩子们建立一个真正的家,所以他开始振作,找到了工作,最后实现了孩子们的梦,让他们拥有了一个温暖的家。

  “桥下寒冷的风,吹不散一家人的温暖。”我特别喜欢这一句,在寒风刺骨的严冬里,住在桥下的那一家人心里却是热乎乎的,只因为原本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相遇在桥下,彼此真心相待。我想,这是一本关于温暖、关于爱的书。

  我喜欢乐观的阿曼德。天再冷、肚子再饿,他也不绝望,而是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因为“在一座巴黎的桥下,任何激动人心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我们都应该向阿曼德学习,对学习、对生活、对困境、对未来、都要保持一颗乐观的心吧!

  我也喜欢感恩的阿曼德。巴黎圣母院大教堂边的花市垃圾桶里的一根干枯的冬青枝都能让他感到意外的惊喜;在冬天里看到鲜花,就感觉到了温暖的春天。阿曼德拥有的很少,除了随身的小推车,他别无其他。而我们恰好相反,我们拥有很多,但我们缺了一颗感恩的心。妈妈做的吐司,爸爸做的荷包蛋,奶奶包的饺子、外婆织的毛衣......我们把这一切都当成了理所当然。从今天起,我们要像阿曼德那样,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珍惜生活里每一个小惊喜、小幸福。

  我更喜欢善良的阿曼德。一开始面对占据了自己地盘的一家人,阿曼德表现出了敌意,而那份敌意却是来掩盖他内心的善良,因为他知道自己有一颗“软心肠”,“如果你不把你的心藏好,这些八哥儿就会偷走你的心”。尽管阿曼德想要隐藏自己的善良,但最后他还是把这份善良送给了三个孩子。善良,就不该隐藏起来,对家人、对老师、对同学、对朋友、对需要帮助的人、对自己,都应该善良,不是吗?

  《桥下一家人》,一本关于温暖、关于爱的书……

《家》读后感15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尔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苔丝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宛如秋菊,虽然没有杜鹃,牡丹的美艳,也没有梅花的傲骨芳容,却仍保留自己淡淡的清香。不争,不傲,身在百花之中,心在蓝天之外。

  克莱尔正式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克莱尔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她最终选择了离开。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爱人却狠心的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

  花落无声,宁静的秋天已过,酷寒的冬风吹来,谁也听不到花的哭泣,因为她从不在痛苦中哭泣,她的泪留给未来,她期盼着幸福。

  虽然后来克莱尔意识到自己的偏见和狭隘,他的心仿佛看见天上有一颗名叫“苔丝”的星星对他说:“亲爱的,现在你原谅我了么?”

  为什么不可以抗拒,抗拒那虚伪的道德!离别......,等待......,彷徨......,后悔...... 虽然苔丝和克莱尔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

  苔丝的悲剧也与她的性格有关苔丝是哈代塑造的一个全新的妇女典型。她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她敢于反抗传统道德和虚伪的宗教;另一方面又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特别是后者与她的悲剧命运直接相关。

  苔丝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和宿命观点使她在反抗传统道德时出现了软弱的一面。当她受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用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她老觉得全世界的人都在注意她的情形不敢抬头见人”她比别人更不能忘记自己的耻辱。苔丝正是这样用一张自己织成的道德罗网把自己束缚起来。其实她的自我束缚意识有其深刻的历史基础是整个社会意识的具体表现。苔丝作为一定历史时期的个人必然会形成特定的历史时期的社会意识和道德观念她的思想和行动也必然会受到时代和社会意识的制约。

  所以苔丝的悲剧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但这些因素都与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有着直接的联系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反映。苔丝的一生注定是一个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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