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读后感

更新时间:2022-03-07 10: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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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读后感(15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哈利波特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哈利波特读后感1

  “哈利波特”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名字,我在前半个月读完了四本《哈利波特》。这四本书都非常好看。《哈利波特》的作者叫罗琳,她因为写《哈利波特》而成名,并获得了很多的荣誉。我很敬佩她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她光凭着自己的想象就能写出那么传神、有趣又生动的小说,真是太了不起了!

  在这几本书里面都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看得很激动人心,有时也令人提心吊胆,但最后总会化险为夷。就比如:学校进行魁地奇比赛。魁地奇比赛的规则跟足球差不多,只是魁地奇比赛是坐在飞天扫帚上打的。一共要打四个球,一个比较大的的红色的鬼飞球,是三名追球手打的,第二、三两只球都是一样的游走球,游走球就是专门攻击队员的,需两名击球手用木棍对付,还有一个守门员是防止对方把鬼飞球和游走球打入球门,如果打入球门就算进球加分。在魁地奇比赛中最重要的就是找球手,而哈利波特就是格兰芬球队的找球手,他要找的是一个张着翅膀的金色小球,那球跟乒乓球差不多大,在空中飞得很快,忽隐忽现,找球手赤手空拳骑着飞天扫帚抓住球就加分,哪队分多就获胜。“嘟”哨声吹响了,哈利波特骑上扫帚,脚一蹬地,腾空而起,飞上了云霄。他如鱼得水,在天空中飞来窜去,眯起眼睛查看金色飞贼,突然,他发现金色飞贼,不过在两个敌手中间,那两人正用恶狼般的眼神盯着哈利,他们拿着木棍,打向哈利,可哈利猛的给飞天扫帚加速……“砰”两个人撞在了一起,哈利的速度之快,犹如电光火石般从那两个敌手中间穿过,稳稳地一把抓住了金色飞贼。他用智慧和勇敢赢得了第一次比赛,成为了同学们最崇拜的人。他还在三强争霸赛上救了人,他智斗火龙,我也和哈利的同学一样很崇拜他。

  我在读《哈利波特》的时候,就仿佛穿越到了哈利的学校一样,和他们一起欢笑,一起悲愁。我之所以喜欢《哈利波特》是因为我喜欢他智斗火龙时的勇敢和无畏,我喜欢他打魁地奇时的速度与灵巧,我喜欢书中邓布利多校长与哈利等人讨论小天狼星布莱克不是杀人犯时给予学生对他的信任与肯定,我喜欢哈利波特学校的轻松自由与快乐……

哈利波特读后感2

  李苦禅先生说过,“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每一本好书都会丰润我们的心灵,让我们懂得人世间的真理道德,让我们得到身心上的成长。故事中的主人公们,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而我最敬佩的,就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主人公们了。

  这部小说的主角是哈利、罗恩和赫敏,作为第一主角的哈利勇敢聪明,罗恩善良坚强,但我最喜欢的是罗琳笔下“聪明杰出的小女巫”——赫敏·格兰杰。赫敏·格兰杰是一个很有自尊心,十分骄傲不服输,样样事情都做得很好的小女巫。她尽管没有巫师血统,但她肯钻研肯努力,不完成自己的目标决不罢休,所以,她一直以来都是年级的第一名。最能表现她的愿意学习和乐于探索的一件事就是她为了学习多门课程,曾向邓布利多教授借了时间转换器来上许多本应该排不开的课。但在她的耀眼光芒之下,隐藏着的那种一丝尖酸刻薄和骄傲任性,也让她这个人物更加丰满。作为《哈利·波特》系列的核心人物,作者通过她向我们传达着天道酬勤的道理,她的智慧和她学习的成果帮助了哈利渡过许多难关。

  J。K。罗琳之所以能刻画出如此之多有血有肉的人物,是因为他们的语言和动作极其出彩。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中,哈利的朋友们潜入魔法部寻找伏地魔的踪迹,大战食死徒抢夺记忆球时,哈利不惜自己受伤也奋不顾身地保护记忆球,罗恩、赫敏、卢娜面对食死徒的杀戮咒毫无畏惧,而看似懦弱胆小的纳威在食死徒前就算自己断了一只胳膊也勇敢地尽自己全力去战斗……每个人物不同的性格和相同的目标,使我在叫好的同时不由地感动……

  这本书的情节如同涓涓细流流淌在我的心间,让我难以忘怀,久久回味,为他们的勇敢敬佩,为他们的友情感动,为他们的失败悲伤,恍若我走进了书中,也与他们一起在魔法世界奇妙历险……

哈利波特读后感3

  大家读过《哈利·波特》吗?大家知道那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吗?《哈利·波特》是J·K罗琳写的一系列魔法小说。

  那是一场巫师之战,那是一场百年来最重要一战。红光绿光上下飞舞,那是一次奇幻的冒险之旅,身处险境,多次逃脱,让人回味无穷。

  七本书,七学年,一年一次冒险之旅。讲述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他生长在一个麻瓜(不懂魔法的人)家庭。他生下来就与众不同——他抵抗了伏地魔的阿瓦达索命咒,额头有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他在地下室阻止神秘人拿到魔法石,在密室里杀死蛇怪,救出金妮。去打人柳、尖叫棚寻找真相,救出两个无辜的生命。去参加三强争霸赛,目睹神秘人恢复肉身,探究真理,寻找魂器。每一次哈利都能化险为夷。他—–哈利凭着勇气一次次的向黑势力挑战。

  一次,在霍格沃兹的密室被打开,哈利的朋友被攻击,哈利努力的寻找密室,去救朋友。哈利去禁林找到了蜘蛛阿拉戈克,到汤姆里尔德的记忆里寻找线索,在女洗手间找到密室入口……哈利在密室里发现了蛇怪,他没有魔杖,没有武器,但他没有逃跑因为他有足够的勇气。他对邓布利多的忠诚召唤出了一把锋利的宝剑,使他能和蛇怪顽强的抗争。最终,他杀死了蛇怪,除掉了里德尔16岁的记忆,救出了朋友。

  面对强大的敌人哈利没有退缩,而是去勇敢挑战它。哈利有足够的勇气让他面对困难不退缩,一个12岁的孩子能为了保护巫师界而不惜自己的生命,这种勇气是很令人敬佩的。

  即使在现实生活中,勇气也是必不可少的,他可以帮助你,让你有勇气面对困难。当你遇到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会不会退缩呢?哈利·波特是不会的,他只会想尽一切办法来面对他,解决他。

  勇气就如同在战场上的一根宝剑,能让你勇往直前;勇气就如同是在寒冬中的炭火,能让你战胜严寒;勇气如同荆棘中的铠甲,能让你把困难打倒。

  在生活中,勇气可以帮助你在困难中寻找出路。拥有勇气,你就拥有了一件“万能法宝”。就如赫敏·格兰杰所说的:”我不过就死读书,再靠一点小聪明!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重要的东西——勇气。

哈利波特读后感4

  一定有很多人知道这个小巫师吧!戴着一副黑色边框眼镜,喜欢骑在飞天扫帚上到处飞来飞去,在那又乱又蓬松的黑色头发下藏着一道神秘的闪电伤疤,他就是故事界很有名的角色之一——哈利波特。

  哈利在刚出生时就失去了父母,一直在姨父、姨母和他们那令人讨厌的儿子达利的欺负下长大,但比起哈利将来所承受的一切,这些都不算什么,因为他将来会面对杀害自己父母的仇人,也是整个魔法世界最凶最坏的恶魔——伏地魔!

  不知不觉间,哈利已经11岁了,但这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11岁,那一天,他收到了猫头鹰信使送来的霍格沃茨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这一幕改变了哈利的一生。在他满怀期待地进入学校后,也结交了一生中最要好的两个朋友“罗思”和“赫敏”,但最后哈利进入学校后会成就什么,谁也不知道。

  看完了书,我既对哈利心生敬佩,又十分羡慕他。我为什么会敬佩他呢?因为他是一个随时在和死神对抗的孩子,他并不是一个普通人,更不是一个普通的魔法师,而是一个背负重大责任、承担伟大使命的小魔法师,他吃过比任何一个人都要多的苦、受过比任何一个人都要多的挫折、顶着一个比任何一个人都要大的压力……但他为了自己的使命已然负重前行!

  我为什么羡慕他呢?因为我也想成为一名魔法师,我曾想,如果我也是一名魔法师,我就可以亲手拆开霍格沃茨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也可以感受拥有魔法的快乐,从小就痴迷魔法的我,读完这本书,愈发相信魔法师是存在的。我心里的魔法梦永远都不会破灭。

  记得邓布利多校长说:“不管在哪里,爱,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如果伏地魔有什么事情弄不明白,那也许就是爱,坏人是永远也感受不到的。”这就是伏地魔为什么不是好人的原因了,因为他缺爱,没有爱的照顾,让他成为欲望的傀儡。

  哈利——我最喜欢的人物,因为你教会了我很多,也让我在书中圆了我的魔法梦。哈利波特一位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气去战胜恶魔、战胜困难,获得成功的英雄!

哈利波特读后感5

  我觉得哈利波特是位不可思议而又神秘的魔术师,有些人有可能会觉得这样说《哈利波特》有点夸张,但它真的有魔力,否则为何会如此轰动全球,令这么多读者为它疯狂。而我也是其中一个中了它的魔法的人。

  记得第一次看《哈利波特》,是学校组织我们去看电影。同学们都不知道把这部电影看了几遍了,而我却才看第一遍。电影散场后,我赶忙拖着死党——妈妈,“冲”向了书店。那时不知是从哪儿来的动力,让我有如此坚决地决心去买书一进书店,我毫不犹豫的从书堆里抓出那本一见钟情的书——《哈利波特与密室》,气势汹汹地走向帐台去结账。搞得在旁的“死党”一头雾水。从那以后,我开始爱上了看《哈利波特》,向往着那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喜欢书中出现的每一个人物,每一种神奇的生物;喜欢书中的每一段情节,每一句话;喜欢畅游在这个由罗琳阿姨所创造的魔法世界。这一切的一切,都使我由衷的佩服罗琳阿姨的写作才华,她那十分丰富的想象力,巧妙的构思方法,有一点儿让读者像摸不着头脑的小细节。特别是故事的高潮部分和它那令人实在意想不到的结局,总能让人眼睛一亮,使读者回味无穷。更值得一提的是书中的人物,每一个仿佛都是从罗琳的手中活生生的蹦出来一样。勇敢的哈利,热心却总是闹出一堆笑话的罗恩,还有机智多谋的赫敏……许许多多可圈可点的小人物。

  虽然他们会魔法,但却又是如此的贴近生活。就是因为这些各有特色的人物,组成了这本很特色的书。当你手捧着它时,你的情绪会跟着故事情节的变化而又变化,你整个人会渐渐地融入到里面,让你不得不感叹它有多么神奇!所以每当读到这套书,我总会废寝忘食,忘了时间,视线总不愿离开它,甚至已经“走火入魔”了。至于原因,我觉得这就是《哈利波特》——这本轰动全球的书的魔力吧!就是别人想学也学不到的魔法!

哈利波特读后感6

  这是一部描写魔法世界的小说,什么“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钻心咒'.'夺魂咒'.'麻瓜'等等都是以前从未出现过的字眼儿.有是真的很佩服罗琳阿姨的想象力,若是换作我......(像偶这种极度没有想象力的人,就算你哪一块石头给偶,偶也不可能把它想象成金子,嘿嘿)

  顾名思义,《哈利波特》主人人任公当然就是我们亲爱的哈利了.哈利刚出生不久,其父母就被百年来最强大的黑巫师伏地魔(又称黑魔头)杀害,然后,黑魔头的矛头转向了小哈利,然儿,奇迹发生了,他非但没能伤害到哈利,反而自己失去了所有的法力,切只在哈利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就这样,哈利一夜成名.

  哈利在姨夫姨妈家过着非人的生活,终于,在他12岁那年,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在格兰芬多学院度过了他7年神奇而又惊险的学习之旅,并结识了罗恩和赫敏这两个他最要好的朋友.

  然儿,最令我折服的大概就是他们之间纯真深厚的友谊了吧!书中,罗恩为了解救哈利和赫敏,差点丢掉了性命,尽管他们有时会顶顶嘴,有是会闹点小矛盾,但他们的友谊却一点不变,不!应给说是更深厚了!

  其实,我挺羡慕他们的,现在,长大了,上了初中,大家都不再是以前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孩子,因为,大家好象都有了心计,他们和你做朋友,为的不是拥有一分友谊,而大都是想要利用你或是报复你.承认我的想法有些悲观,但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原因,就是我曾经就被人欺骗过,那中感觉实在是不好受......所以我说:现在的友谊已不是纯粹的友谊了,里面掺杂了一些复杂的东西,而那些东西,我读不懂.

  其次,哈利的勇气,他的胆量,他的善良也让我佩服.

  我想,从《哈利波特》中,我学到了很多。

哈利波特读后感7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主要写了当哈利波特在德思礼家饱受虐待时,邓布利多来到那里,把他接到了罗恩的家里。食死徒纳西莎不顾姐姐贝拉特里克斯的阻挠去蜘蛛尾巷求斯内普帮助她的儿子——德拉科?马尔福完成伏地魔的任务。斯内普答应了纳西莎,立了一个牢不可破的誓言。哈利波特回到学校后遇到了新来的魔药课老师——霍拉斯。而斯内普则成为了黑魔法防御术老师,这令格兰芬多的同学们很不满。在上第一节魔药课的时候,哈利波特获得了一本《高级魔药制作》.扉页上写着:本书属于混血王子。这本书上有许多注解,哈利波特用写在书上的笔记得到了福灵剂??邓布利多带着哈利波特去寻找魂器。邓不利多喝下了能使人失去功力的魔药,拿到了斯莱特林的挂坠盒。回到学校后,邓布利多在塔楼上被马尔福解除了武器,随后斯内普赶到,用阿瓦达索命杀死了邓布利多。哈利波特拼命追逐斯内普但没有追上。当哈利波特打开挂坠盒时,掉出来一张纸条:我已经把真正的魂器拿走。r.a.b

  邓布利多的离开让全校悲痛万分。这么伟大的巫师,这么优秀的领导者,这么慈爱的老人,最后一句“阿瓦达索命”就悄无声息。而造成这一切的却是他十分信任的斯内普!更令我意外的是邓布利多喝下魔药自毁功力,拼命得来的竟然是假魂器!这样一来邓布利多不就死得不值了吗?许多人都为了哈利而死去,先是哈利的父母,然后小天狼星,现在又是邓布利多。但邓布利多的死,跟他那只凤凰一样,如日落般壮丽。这次哈利没有像小天狼星死时为逃避现实而四处奔波,

  这一次,哈利接受了现实,我也接受了它。正如《哈利波特与密室》中提到的一句话:当这里所有人都背叛他时,他才会真正离开!不会,永远不会!他们虽然离开,但他们的精神永远与哈利一起,与所有为哈利鼓舞的人同在!

  “混血王子”就是斯内普。这个魔药奇才,如此有天分的人,最终还是加入邪恶。王子,多么高贵的词,他加入邪恶,真是一个黑色幽默般的悲剧。这又一次提醒我们,善待周围的每一个人。

  哈利最终要长大,我们也一样,让我们和他一同在风雨中,在笑与泪中成长!

哈利波特读后感8

  想当年 《哈利·波特》风靡全球,J·k·罗琳也因此被众人知晓。《哈利·波特》这一系列小说的创作起源于一躺延误的火车,也就是小说中的九又四分之三站里通往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列车。整个系列的小说都充满了奇幻的想象。

  这个系列延续了十年了,哈利波特的魔法旅程也早已到达了终点站,我不舍地走下来自霍格沃兹的列车,仿佛像是我也经历了那些事一样。直到这本书的落幕,这么多年里一切的疑团都已经一一解开了,阿不思邓布利多一直以来的善意的欺骗,西弗勒斯斯内普一直以来对莉莉·伊万斯默默的爱和付出和对哈利的帮助和保护,詹姆,小天狼星以及卢平等人往事的回忆,霍格沃兹的种种秘密以及伏地魔的黑历史等,都公众于世了。

  说到这个系列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不是哈利波特,不是罗恩韦斯莱,也不是赫敏格兰杰,也不是阿不思·邓布利多,而是魔药课老师西弗勒斯斯内普,有人对他的初印象并不是很好,因为他是以一个反派身份出场的,他总是想尽各种各样的办法刁难哈利,罗恩和赫敏,从表面上来看,斯内普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大坏蛋,大反派,殊不知,他还有另外一面,他一直爱着哈利的母亲莉莉伊万斯,虽然她最后选择了詹姆波特,但是斯内普还是依然默默地爱着她,并且在她死后,他一直暗中保护哈利,他成为了邓布利多的间谍。协助邓布利多打败伏地魔,最后在邓布利多本人的要求下亲手结束了邓布利多的生命,成功博得了伏地魔的信任,但后来,伏地魔认为斯内普是老魔杖的主人,他为了成为老魔杖真正的主人,杀死了斯内普,斯内普在死前,让哈利把他的记忆提取出来,哈利在冥想盆里看过了斯内普的记忆后,才明白了一切。不得不说,斯内普的结局真的'是太悲惨了。虽说结局不太好,但是我个人认为西弗勒斯·斯内普是这个系列小说里面最伟大的巫师。

  《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最后一本,象征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带给我的是一半开心,一半伤心。它陪伴着我走过了许多岁月,几乎成了难割难舍的朋友,它的离开让我十分不舍。但是,只要心里有它,我相信魔法时代仍然在延续。

哈利波特读后感9

  自从同学给我介绍了《哈利·波特》,我就慢慢地爱上了这套书。《哈利。波特》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女士,在她的笔下,这个名叫哈利。波特的男孩身上发生的一切,仿佛就出现在我们身边,特别引人入胜。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期待这套书能讲述什么好故事,因为很多书在我的眼中并不生动有趣,所以我没抱很大希望。可是当我看到有人被伏地魔所杀时,我不禁流下了眼泪;当看到有人被诬陷时,我不禁想坏人太可恨了;当看到伏地魔卷土重来时,我不禁往后一缩,冒出了冷汗……我完全投入到哈利。波特的世界里了!

  罗琳女士的作品正如写作班王老师说的那样——罗琳在写小说时流露出了自己的真情实感,沉浸式写作,只有这样才能写得好,吸引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从不期待、不喜欢这套书,直至变成了忠实的“哈迷”!我也曾经问过我的一位同学,喜欢做什么事情?她说是读《哈利。波特》。找到知音的感觉真好,我们俩经常在一起讨论书中的故事情节,说到有趣处常常忍不住哈哈大笑,而说到伏地魔的恶行,又感到无比气愤。有朋友交流读书心得的感觉真是好极了!

  在罗琳女士的熏陶感染下,我和《哈利。波特》形影不离。睡觉前我要看它,吃饭时、课间、没事的时候我都要看它,甚至连上厕所的时间也不放过。妈妈说我真成了一个铁杆“哈利。波特”迷了。确实,在我的心里,这个神奇的小男孩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他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他的敌人就是我的敌人。是他,让我爱上读书;是他,让我有了知心的朋友。罗琳女士通过她的作品悄悄告诉我一个秘密:写作需要真情实感,故事来源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的写作水平也在悄然提高,经常得到老师的表扬,这种感觉真好。

  如今,读书和写作已经成为我灵魂中的一部分。我想说——读《哈利。波特》的感觉真好!

哈利波特读后感10

  一个棕色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7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孩子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在这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多的如天上的'鸟一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F,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还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7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可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哈利波特读后感11

  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很小时,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害死了,但强大的伏地魔对付刚生出来的哈利时却永久性地失去了魔力。哈利十一岁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么剪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一骑就会来个俯冲;前额上的闪电似的疤总是隐隐作痛。难道伏地魔复生了?书里种种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我看着看着就深深融入到了书中,一看就是大半天,吃饭了还不肯松手。

  看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真佩服哈利的勇敢、机智。在魁地奇(在魔法界一种特有的球类项目,队员都骑着扫帚比赛)赛场上,哈利为了能追到金色飞贼,想尽了办法。看见飞贼在北边,于是他在对手面前故意往南飞,让对手以为飞贼就在南边,于是跟着哈利飞去。之后哈利一转身,去抓其实在北边的飞贼,最后赢得了胜利。哈利还是个忠诚的人,他始终在校长邓布利多一边,邓布利多的任何命令,他都听从,我们都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着一种正义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人人都有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的案件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得不看的好书。

  

哈利波特读后感12

  我们都有光明的一面和黑暗的一面。重要的是我们哪一面作为行动的根据。那才是真正的我们。

  《哈利波特》系列作者为JK罗琳,罗琳小时候是个戴眼镜的相貌平平的女孩,非常爱学习,有点害羞,流着鼻涕,还比较野。她从小写作和讲,创作的动力和欲望,从此没有离开过她。24岁那年,罗琳在曼彻斯特前往伦敦的火车中,一个瘦弱、戴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一直在车窗外对着她。他一下子闯进了她的,使她萌生了创作哈利波特的念头。虽然当时她的手边没有纸和笔,但她开始天马行空地想象,终于把这个哈利波特的男孩故事推向了世界。

  很多网友对哈利的评价都很极端,觉得他的感情非常模糊非常随意,但我觉得这个真实。

  哈利波特的是非常有名的巫师,在哈利1岁时他的父母被伏地魔所杀害,他的用自己的使哈利活了下来,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样的疤痕。后来被他的姨夫姨母所收养,哈利的生活没有欢乐与宠爱。所以哈利非常独立甚至有一些固执,并且不喜欢借助别人的力量,小克劳奇说他是因为才不去求助纳威,其实在哈利的世界里,真正让他觉得可以求助而不会觉得是在作弊的只有罗恩、赫敏、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

  他在感情上非常的被动,因为从小自己就是一个,也没有被别人关心过宠爱过,安全感非常低。在第二部中因为在假期没有收到好罗恩赫敏的来信而去质疑这段,在第五部中就算知道罗恩赫敏是为了自己好但还是去刺激赫敏,后来又对邓布利多无条件的爱而感到压抑和。有很多人说哈利这个人设很极端,但如果你的童年和他一样,你又会怎么做呢?

  回到开头,光明和黑暗,哈利的不正是光明和黑暗,如果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是马尔福,分院帽选择的是斯莱特林,那又会怎么样呢。那会成为下一个伏地魔吗还是会成为伏地魔的傀儡。路不会变,会变的是你内心的想法与实际的做法。

  愿我们都能像哈利波特这样,每一步都是为了光明而走。

哈利波特读后感13

  这个寒假,我读了J·K·罗琳女士的成名作《哈利·波特》,书中的哈利勇敢善良,罗恩耿直重义,赫敏负责睿智,邓布利多教授正义无畏……但我最喜欢的是小天狼星布莱克、西弗勒·斯内普和德拉科·马尔福。大家一定非常吃惊,因为斯内普和马尔福称得上是反派角色。别急,且听我慢慢道来……

  小天狼星是詹姆·波特(哈利的父亲)的好友,因为一次误判入狱。阿兹卡班(巫师监狱)的看守摄魂怪摄取犯人的欢乐与灵魂,但小天狼星为了替詹姆和莉莉(哈利的母亲)报仇雪恨而一直咬牙坚持。那种为了朋友不惜一切的决心令我感动。而当哈利陷入困境时,他不顾自己的安危,前去营救,最终壮烈牺牲。

  斯内普是詹姆的仇敌,但他却深爱着莉莉。他因哈利非常像詹姆而仇视哈利,一度被哈利误解他是伏地魔的手下。在邓布利多被杀害后,他被大家所排斥,但实际上他一直保护着哈利。斯内普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毅然决然将自己的记忆送给了哈利,用黑眼眸深情地凝视哈利那与莉莉一模一样的绿眼眸……当我看到这里,眼泪便不知不觉地流下……

  马尔福是伏地魔手下的儿子,哈利的死敌。伏地魔复活后,以他的父母要挟马尔福杀了邓布利多。最终,马尔福将邓布利多逼至绝路,却迟迟不忍下手。后来赶到的斯内普听取邓布利多“长痛不如短痛”的命令杀了邓布利多。马尔福在策划杀死邓布利多时,一度感到无望,跑到厕所对幽灵桃金娘大声哭诉自己的烦恼与纠结,他不想杀邓布利多,却又害怕自己的父母真的被杀害。他那不屑一顾、杀人不眨眼的外表之下,有着一颗柔软的心。

  小天狼星对詹姆的友谊,对哈利那慈父般的呵护;斯内普对莉莉那坚贞不渝、令人可叹的爱;马尔福对父母的敬爱,充满了人性的光辉。这些所谓的反派人物感动着我,也提醒着人们:邪恶与善良、魔鬼与天使也就一步之遥。

哈利波特读后感14

  说起新时代最成功的玄幻小说,毋庸置疑,j·k·罗琳的《哈利波特》莫属。

  《哈利·波特》系列魔幻小说,英国女作家J·K·罗琳(JoanneKathleenRowling)著,其作品被翻译成近70种语言,在全世界200多个国家累计销量达3亿多

  这是一部描写魔法世界的小说,什么“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钻心咒"。"夺魂咒"。"麻瓜"等等都是以前从未出现过的字眼儿。有是真的很佩服作者的想象力,可以说是空前绝后,她的创新精神真是令人佩服。

  《哈利波特》主人人任公当然就是我们亲爱的哈利了。哈利刚出生不久,其父母就被百年来最强大的黑巫师伏地魔(又称黑魔头)杀害全,然后,黑魔头的矛头转向了小哈利,然儿,奇迹发生了,他非但没能伤害到哈利,反而自己失去了所有的法力,切只在哈利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就这样,哈利一夜成名。

  哈利在姨夫姨妈家过着非人的生活,终于,在他12岁那年,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在格兰芬多学院度过了他7年神奇而又惊险的学习之旅,并结识了罗恩和赫敏这两个他最要好的朋友。

  然而,最令我折服的大概就是他们之间纯真深厚的友谊了吧!书中,罗恩为了解救哈利和赫敏,差点丢掉了性命,尽管他们有时会顶顶嘴,有是会闹点小矛盾,但他们的友谊却一点不变,不!应给说是更深厚了!

  其实,我挺羡慕他们的,现在,长大了,上了初中,大家都不再是以前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孩子,因为,大家好象都有了心计,他们和你做朋友,为的不是拥有一分友谊,而大都是想要利用你或是报复你。承认我的想法有些悲观,但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原因,就是我曾经就被人欺骗过,那中感觉实在是不好受……所以我说:现在的友谊已不是纯粹的友谊了,里面掺杂了一些复杂的东西,而那些东西,我读不懂。

  其次,哈利的勇气,他的胆量,他的善良也让我佩服。

  我想,从《哈利波特》中,我学到了很多。

哈利波特读后感15

  在读完了J.K罗琳的这本著名魔幻小说后,我深深喜欢上了这个系列,也喜欢上了这个苍白瘦弱、戴着眼镜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詹姆·波特。

  哈利波特的童年是悲惨的,他的父母都是凤凰社(反伏地魔组织)的成员,但被小矮星彼得出卖,双双被伏地魔杀害,只有他幸运地活了下来

  后来,哈利来到了霍格沃茨,认识了两个好朋友,并一次次挫败了伏地魔的计划。在面对伏地魔卷土重来,校长被杀的困境时,哈利勇敢面对,毁掉了7个魂器。在最后决战中,用老魔杖击败了黑魔王,拯救了魔法世界。

  本书主角哈利波特是我最喜爱的的角色。他勇敢、机智。更重要的是,他有一颗善良的心和纯洁的灵魂。正是他的爱,他的无私,他的纯洁,才最终击败了黑巫师。

  与其对立的则是最邪恶的巫师——伏地魔。他冷若冰霜、心狠手辣、杀人如麻,无数巫师惨死在他的魔杖下。与哈利一样,伏地魔也是一个孤儿。但是他从来都不知道什么是爱,这是一个悲剧性的大魔头。

  哈利和伏地魔同是孤儿,为何两人分别成为一正一邪两种人呢?因为哈利虽然失去了父母,但他依然在霍格沃茨寻找到了爱与欢乐。而伏地魔从小就没有受到关爱,也不明白被爱的感觉,这使他的性格变得孤僻,并且崇尚暴力。再加上他的与众不同,使他感到自卑,产生了许多错误的人生价值观,也没有及时改正,这让他在黑魔法的泥潭中越陷越深,最终成为黑魔王。

  由此可见,一个人的成长需要关爱,父母的关爱,同伴的关爱。一个人只有得到并懂得了爱,才会去关爱别人,净化自己,感动别人。

  现在电视上有许多关于弃婴的报道,我想:如果婴儿被抛弃,没有得到父母的关爱,是否会出现更多伏地魔式的人物,危害社会?答案是肯定的。所以我希望社会上能多一点关爱和幸福,少一点陨落的伏地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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