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总结呢?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归来》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归来》读后感1
读了大雁归来?很有感触?作者对大雁的爱给我留下了很深印象?但人们对大雁的猎杀行径却更让人深思!作者开篇便用对比的手法点明了对大雁的喜爱之情:春天充满了生机和希望,人们热切盼望春天的到来,而大雁给我们带来了真正的春天。
在作者的心中,大雁并不仅仅是大雁,而是像人一样有灵性的动物。
长时间的观察和研究?更让作者对大雁有一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感情?作为一个“爱鸟者”,他同样感伤着大雁的忧郁悲伤。经过多年的观察,作者和他的研究团队发现,6只的`雁群是一个,以6的倍数出现的雁群是“一些家庭的聚合体”。那些忧郁的孤雁之所以孤单,是因为他们丧失了亲人,或成了“心碎的寡妇”,或失去了子女,当这种结论被证实以后,作者对“瞄准它们的枪”们的反感更加强烈了,乃至成了愤恨!
因而,其对猎杀者的鄙夷和憎恶便显而易见。其实,大雁同人类一样,是有生命,有感情的,在自然界中?我们的地位是平等的,我们没有理由去猎杀它们,人与人之间要和谐相处,人与自然之间更要和谐相处。他们是我们的朋友?难道人类已经残忍到连自己的朋友都不能容纳和接受的地步了吗?为什么非要置之于死地呢?不知为何?一种莫名的伤感油然而生?想到大雁悲惨死去的情景?
想到作者看到他最好的朋友慢慢死去却不能帮上一把那种痛不欲生以至于无语凝噎的画面?我甚至不能在写下去了,人类应为自己的行为低头?为大雁的联合性而自愧不如?收起你们滴血的枪吧?用心忏悔你们的罪恶?才能冲刷你们肮脏的灵魂!
《归来》读后感2
我属狗,也很喜欢狗,贵宾、牧羊犬、狮子狗、博美等品种的狗我都喜欢。每当在路上看到狗,我总会停下来和它玩一会。我的愿望就是能养一只小狗。寒假里,我看了杨志军叔叔写的小说《獒王归来》,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藏獒这种狗。它们具备了许多优秀的品质,忠诚、勇敢、知恩图报又富有责任感,深深地感动了我。
藏獒们非常勇敢,对自己的主人无比忠诚。草原上下起了大雪,到处都是饥饿中寻找猎物的狼群、豹群和猞猁群,到处都是紧张愤怒的追逐和打斗。保卫草原和牧民,催动着藏獒勇敢而忠诚的天性,它们在獒王岗日森格的率领下,扑向了雪灾中所有的狼群,所有的危难。虽然獒王率领的狗比狼要少,但藏獒们依然和狼群搏斗。虽然被狼群包围,但还是奋力发起攻击。一只只藏獒倒下了,剩下的藏獒很少了,狼却还有很多,但藏獒眼里没有露出一丝害怕的神情,依旧勇猛地冲上去和狼撕杀,哪怕被狼群咬死,它们也要尽自己最后的力量保护自己的主人和牧民。终于领地狗们成功突围,并干掉了头狼,严重地打击了五股狼群中的上阿玛狼群。牧民们被雪豹群围攻,藏獒们挺身而出,和雪豹厮杀。雪豹终于被藏獒们咬死了,但藏獒也死了很多。剩下的藏獒本可以把雪豹连皮带肉吃掉,但它们知道雪豹皮对牧民有用,宁可饿着肚子等,直到牧民切好了雪豹皮才开始吃。
藏獒知恩图报,很有责任感。救过獒王岗日森格的汉扎西在给孩子们送东西回来的`路上不小心掉进了雪坑。獒王听见狼的叫声就飞奔而来,义无反顾地跳进雪坑救出了汉扎西。又有一次,汉扎西到雪地打猎,冻得昏迷了。岗日森格想办法把他弄到自己背上带回了营地。
看了这本书,我真想拥有这样一只藏獒。忠诚、勇敢、知恩图报又富有责任感,这也应该是我们人类要具有的优秀品质。我会努力做这样的人,也希望有这样的好朋友。
《归来》读后感3
之前看到《南方周末》对张艺谋和陈道明的专访,对于他们所表露出的历史观甚是困惑,因为满篇是“和解”与“愈合”,似乎立志要在“伤痕”之后,重新打造关于那个年代的叙述模式,主题却是“忘记”和“和解”。在我看来,这只是简单的“活着”——恰如老谋子二十年前拍的那部无法公映的电影所讲述的麻木状态,于是想当然的对老谋子的“归来”不抱太大希望。然而,看过电影后,我却读出了更多的东西。有朋友和我讨论说,相比小说,影片的故事太过简单,失了很多内涵的表达,并且对影片后半部分漫长而又平淡的'讲述甚是不满。但在我看来,他们似乎歪打正着地拍出了意外的厚重感和浓重的批判性。是的,《归来》相对于小说《陆犯焉识》的删繁就简,其实反而增加了故事的厚度和广度。
这是一个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故事,离别和归来,是人类共通的母题。这个谜母在《诗经》里是“君子于役,不知其期”,在荷马史诗里是奥德赛;在唐朝是“举头见明月,低头思故乡”,在宋代是“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在美国是《美丽心灵的永恒阳光》、《恋恋笔记本》……越是简单的母题,越具有全球性,也越难拍出新意。应该说,老谋子这一份答卷,在合格线以上。
当离别充满荒谬和无奈时,归来无疑是对漫长等待的最好回馈。然而,由于冯婉瑜的失忆,陆焉识的归来又漫长到令人绝望,这是两个向度的绝望——月复一月火车站接爱人的婉瑜,和日复一日想尽办法唤醒妻子记忆的焉识。影片最后,他们在雪地中站成大大的惊叹号,一个在等待着永远等不到的他,一个在陪伴着永远唤不醒的她。
《归来》读后感4
在中国历史上,有一个人,一生坚持理想,最终成了万世师表。一本《论语》,道出了哲理,他的思想,让人们信仰,他成了后世之人开口闭口的“子曰”,他就是孔子。
孔子的童年并不幸福,两岁时父亲就去世了,而更悲伤的是,孔子十七岁时,相依为命的母亲也去世了。孔子少年时期的艰难困苦,磨练了他坚韧的品格。在少年时期的谋生过程中,他学会了“小六艺”——礼、乐、射、御、书、数。而且在母亲的引导下,孔子刻苦学习,俨然成为了“小六艺”方面的专家。然而孔子却不以此谋生,因为他有更高的眼光。他认为,应该提倡“大学之道”和“君子儒”。什么是“大学”呢?孔子曾经说过:“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大学》)。
孔子说的这段话,诠释了“大学之道”:不为了就业和谋生而学习,这就是“君子儒”。而和“君子儒”相对应的就是“小人儒”,即学习某一专业并以此谋生,又叫“专业儒”。“大学之道”不为就业,不为谋生,而是为了成人,成为君子,为老百姓谋幸福,为国家谋幸福,更为了天下谋幸福。
不知不觉中,孔子迎来了自己的知天命之年。“天命”指的是上天的旨意。是否真的有天命?可以认为有,也可以认为没有。我个人认为,天命是客观存在的。我们生在中国,在怎样的家庭里成长,有怎样的父母,怎样的兄弟姐妹,这就是天命。孔子认为,我们应该做到知天命。知天命,包含着三层含义:认识天命、敬畏天命、履行天命。知天命,能给予我们百折不挠地向着远方前进的.精神力量。人就是天命。
孔子的三千学生,个个精明能干,其中之一的子夏所说的“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成为了复旦的校训。孔子的著作《论语》被一代又一代人所传颂,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奠定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基石。
用作者的一句话结尾:从此,孔子,不再仅仅属于春秋时代,他属于千秋万代!
《归来》读后感5
在这条所谓的人生路上,我们彼此相遇,擦肩而过,互相点头,含蓄微笑。谁不依赖谁,谁也不欠谁。
所有失去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一个个故事讲述着不同恋人们的悲欢离合。他们何尝不是我们的缩影,下一次的相遇不知用什么做点缀,而下一次又会用什么的方式不期而遇。书中的故事确实不怎么吸引人,如果你懂里边的悲欢离合,那你一定是有故事的甲乙丙丁,如果你感觉他很烂甚至让你感觉到乏味木讷,那你一定过得特别幸福,是一个将军主宰着自己的世界。
我,21岁大学马上毕业,出来实习一年了没有一份体面的工作,甚至没有能把自己养活的薪水。我交过两个男朋友,初恋再猛懵懵懂懂中度过他陪我走过了青春最美的路,而我却忘了初心最后让这份感情卑微入土。那时候的感情真的好纯洁,一瓶2块5毛钱的美年达足以让我乐半天一个五毛钱的棒棒糖会让我觉得那就是爱情。不掺杂任何的物质元素有的只是在他身边我很快乐。我们14岁在一起从初三到大一,我喜欢他的`大眼睛喜欢他的双眼皮,那种眼神甚至可以放光足以让我花痴到发呆。时间真的过得很快我们在一起五年,现在已经分开两年了。现在身边的的那个他百依百顺,而我却不能让以前那份卑微入土的感情永远埋没。我是个怂蛋,活在过去的回忆里,却又不甘心的面对着现在。他去哪了我真的不知道,正如歌中唱的我已经为你失去了泪流面满的权利。
写这些东西真的没有思绪,那些失去的东西真的会在某年某月以另一种方式归来,而归来的却不再是你当初所期待的模样。我不知道我们何时再能见面,也不知道下次再相遇的时候是否都已经是为人夫,为人妻。陪我走得路我不会忘,那是我最年轻的时光也是青春最动听的圆舞曲。
岁月绵长,我们总要学会,对热爱的事情不遗余力。愿以后大胆的放开怀抱,拥抱生活。
我是桑桑,呆萌脑容量不足的妹子。
《归来》读后感6
我是魏久翔,来自重庆铁路小学三年级七班,刚刚九岁啦!今天我向大家推荐《狮子历险记之胖狮子归来》,这是德国作家马克斯克鲁塞为孩子们写的书。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被关在城市动物园的非洲狮子,渴望重新回到远方的故乡—美丽的非洲大草原,便把自己的梦想付之于行动,勇敢地逃出了动物园。一场场惊险刺激、激动又乐趣满满的历险这就样开始了。为了救好朋友苏丹,狮子独自驾着小船前往幸福岛,途中遇上了暴风雨。他的周围像地狱一样阴森——风声、雨声,各种刺耳的响声充斥着他的耳朵,到处都是黑糊糊的,海水像开了锅一样。他只要一张嘴,狂风就会把雨水灌进他的喉咙里。他就像在瀑布里面一样……小船被冲烂了,狮子沉了下去,碰到了珊瑚暗礁的尖头,一个信念支持着他——一定要抓紧礁石,一定要爬上陆地,把自己从水里救出来……终于,他躺在了海滩上。
一只举目无亲、孤立无助的狮子,跨越过万水千山,穿越浩瀚无边的大海和一望无际的沙漠,如愿以偿地回到自己所向往的自由天地—非洲大草原,它靠的.是什么呢?靠的是一颗勇敢的心。
人一生中会遇到很多的困难,我也不例外。在一次拓展训练中,我要一个人走过一条离地两米多高的绳子。我双手拉着两边的绳子,一只脚踩上去,当另一只脚离地要往前走的时候,整个身子随着绳子前后左右摇晃,吓得我脸色发白、全身冒汗、手脚发凉,双手死死地拽住绳子,赶紧把颤抖的另一只脚放了下来。我前前后后试了几十次,差不多过了一个多小时,双手被绳子勒得红红的,疼得钻心。当我想要放弃的时候,狮子仿佛来到了我的身边,他轻轻地对我说:“孩子,要有一颗勇敢的心!”我又鼓起勇气,用颤抖的双脚一步一步艰难地朝前走,身子像在荡秋千……成功了!成功了!我激动得又蹦又跳,心花怒放,满脸洋溢着自信的笑容。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这本书子让我懂得了:勇敢的心,就像阳光一样,照亮着我们前行的路。
《归来》读后感7
现今的人们,七零后有中国合伙人,八零后有致青春,九零后有青春派,几乎每个阶段的人们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往昔回忆。而对于六零,五零甚至更早年代的老爸老妈们,这部归来更像是承载了他们的过去记忆的一次集体回忆。不同于年轻一辈的'我们,六七十年代的人们,隐忍而坚强,那时候的爱情,含蓄而炽热。就像影片中的陆焉识与冯宛瑜,没有那么多山无棱天地合,没有那么多惊天动地,只有调琴,念信,送饺,以及月复一月的去火车站等候已经归来的陆焉识。
整部影片就犹如陆焉识和冯宛瑜的爱情,平淡而舒缓。笔者反倒觉得影片的高潮是开始没多久陆焉识在火车站被抓捕那场戏。十几年未见的夫妻俩感情依旧那么炽烈,为了一次久别重逢,竟然以身犯险。然而好强不懂事的女儿为了在红色娘子军中出演主角,不惜大义灭亲,向组织告密,将父母密会的时间地点告诉了监视者。这也就是后来冯宛瑜失忆后只记得女儿的不好的根本原因。这一段戏,基本上反映了那个年代生活中的常态。
陆焉识平反回家后,却发现冯宛瑜得了失忆症,竟不认得他了,错把他当成方师傅而拒之门外。于是陆焉识就想方设法让她恢复记忆,但总是无功而返。最终冯宛瑜的失忆症愈发严重,除了女儿,谁也不认识了,甚至对女儿的记忆仍旧停留在文时女儿念舞蹈学校的时候。陆焉识也明白,与其费尽艰辛让她恢复记忆,更重要的是时刻需要陪在她身边,照顾她。 也许是太过刻意,电影这一段陆焉识帮助冯宛瑜找回记忆的戏频频笑场,好容易来一场煽情的桥段,笔者都哭不出来。笔者一直在猜测,到底怎样才会令她恢复记忆,结局会不会是大团圆呢。然而,临近结尾我们才发现,曾经企图对冯宛瑜用强才导致冯宛瑜失忆的方师傅,已经遭到了隔离审查,陆焉识甚至都找上门去,而方师傅的夫人似乎对方师傅的所作所为并不知情,甚至破口大骂方师傅这种好人为什么要被审查。笔者不禁感叹,人面兽心的家伙,始终会被人拆穿。
《归来》读后感8
《留学归来》讲述的是九十三位留学生,在世界各地学习知识,得到了丰厚的回报,但是,在外国强大的利润高薪与丰厚的资源让他们留下的时候,而他们却执意要回国,把学到的一切回报祖国,这是一种多么崇高的精神啊!在那个年代,拥有丰厚的薪水与足够的物资是多少人渴望的事情啊!可是,条件并没有改变这九十三位留学生的本性,他们时刻牢记着,我是中国人!我要让我的祖国强大起来!我要让我的祖国成为一条巨龙,永不被欺压!
是啊!如果人人都能为祖国着想,我们的祖国也可以变得强大、变得美丽。而这九十三位留学生就是我们的典范,他们不会忘记自己祖国还在受苦的人们,他们不会忘记祖国还在战争!他们下定决心,把学到的知识换位祖国的力量!终有一天,祖国那缓缓上升的五星红旗,将成为他们与我们的.骄傲!我们自豪,我是中国人!
在战争时期,有许多进口货来到我们的祖国,可是,大家宁愿饿死,也坚决抵制进口货,但是有些人却在琳琅满目的食物的诱惑下,当了叛国贼,在你们当外国人走狗的时候,有关注过千千万万灾难人民的感受吗?在你们为日本人点头哈腰的时刻,有关心过祖国的心情吗?你们为了不被饿死,抛弃了中国人荣誉的名称,宁愿背井离乡,换上外国人的称号?你放弃了养育了你多年的母亲,投向了残杀你亲人仇人的怀抱?你能对得起养育你的母亲,哺育你长大成人的祖国?
现在,在街头上,也可以看到许许多多的外国产品,但我坚信有一日,我们祖国的产品也会登上流向外国的货轮,开往外国方向的飞机!
读了《留学归来》我懂得了:应该时刻点击着祖国,无论你在哪儿,都应该爱国、为国,把自己学到的一切的一切来报答祖国对你多年的养育之恩。
《归来》读后感9
暑假里妈妈带我看了一部电影名字叫《大圣归来》,故事的开始,要从孙悟空大闹天宫被镇压在五行山下500年后讲起。由于人间经常出现妖怪,人们把“孙悟空”当成他们心中的神。
一天夜里,凶险的山路上远远走来一支走路的行人,回家的父母忙着给怀里的孩子讲大闹天宫的故事,此时,突然出现一群山妖,把人们撕咬着甩下山去,一位母亲被山妖逼到悬崖边,只好抱着孩子跳下悬崖。
转天顺间,一位行脚僧在一条小河边喝水,发现小孩子的哭声,行脚僧把孩子从河里救下来,从此,这个孩子就与行脚僧相依为命了,行脚僧为这孩子取名“江流儿”。
山妖在长安城里横行霸道,百姓们在朝夕不保中惶惶度日,有一天,山妖来劫持童男童女,江流儿不意中就下一个小女孩,惹怒了山妖,在一路的追杀中
,江流儿带着小女孩跑到了一座大山下,又误打误撞解除了压在孙悟空身上的封印。
这时,自由的.悟空只想回到它的花果山,却无奈手腕上的封印未解开,又欠江流儿的一个人情,勉强地护送他们回长安城,一路上,八戒和白龙马也因缘际化的现身。
另一边,山妖王为了抢女童,布下了夜迷局,妖王却发现解除封印的悟空法力尽失,轻而易举地抢走了女童,悟空不愿再去就女童,江流儿决定自己去就女童。
日全食之日,在悬空寺妖王准备将童男童女投入丹炉中。这时,江流儿却冲进了道场要与妖王决一死战,在混乱中,江流儿被压在乱石堆里,悟空以为江流儿已死,在巨大的愤怒中,猴子终于破除封印,成为孙大圣。
最后一场,孙大圣用尽了全身力量打败了妖王,救出了大家。《大圣归来》主要讲的是孙悟空回归伏魔的故事,但江流儿却让我印象深刻。他为了大圣,还差点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我也要像江流儿一样,做一个勇敢、乐观的好孩子。
《归来》读后感10
人类要证实自己对大自然的爱戴与热情,无不涉及到“敬畏”二字的。而“敬畏”中,折射出作者对自然事业发展的希冀和对自然规律平衡的沉默。这一点,在“大雁归来”井体现得淋漓尽致。
作者将大雁作为自己的朋友来看待,把大雁的数量作自己的财富,这似乎让人吃了一惊。但是,这不是无病呻吟,而是作者真实想法的写照;作者希望变身为一只深埋地底的三月的麝鼠,以窥探大雁初到湖面取代了连夜赶路的疲倦的.惊喜,更是一种美好的幻想。但是,沉浸在优美的幻想中,身处在对大雁习性的层层迷雾中时,他选择了沉默——为了让神和的东西神秘下去,蒙着一层透明而又轻薄的面纱,引起人们对自然保护的注意,对自然生命的热爱与赞美。
而另一种敬畏,则是完全超出了动静限制的尊懒,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纯真、诚实的感慨,是真性情形象而具体的体现,也是人类一直追求和赞扬却很少能真正做到的尊敬。利奥波德做到了。
多年之前,沙乡真是地如其名,仅是一片只有名字的荒芜土地和沼泽。他背井离乡,毅然决绝地来到这里,蒙受了多少质疑和阻难。谁能说这不是出于他对这片土地的热爱和尊敬,使然有人会说,他是一个自然学家,这是他应尽的义务。但是,就是这一点真诚至心灵的举动,使得他出类拔萃,唤起了无数人对环境保护的意识。他的字里行间,流露出了他对自然最纯洁、最热烈的爱。
作者愿俯身为麝鼠,不仅细看了大雁,也细看了自然。他的一生都在不断的自然发现当中了,这位麝鼠,在不间断的年复一年的观察中得到了乐趣,并撰之为文,分享给我们读者了。因此,不得不说,他的《沙乡年鉴》无愧为自然文学三部曲之一了。
《归来》读后感11
“以欢喜心过生活,以温柔心除挂碍。”是这本书的宗旨。当然,这也是我想要的轻松生活,可以想象到,在田野处有一户人家,过着虽然贫穷却简单、欢乐又充满爱的生活,每天起床都能闻到田野的清香,用积极乐观的心态看待任何问题,是朴素的,是阳光的,是快乐的。
当作者长大后,离开了这个简单的村庄,来到了繁华的大都市。在这个都市里的人,喜爱荣华富贵,没有了年少时的朴素简单,心灵的善意。这里人心复杂,电梯里浓郁的香水味压的人喘不过气来。但幸运的是,在这繁华的城市里,仍然有心灵善良又单纯朴素的人。作者的初心没有变。仍用在山村里的乐观心态活着,没有一丝污染。
其实,我们都在人生的道路上孑然独行,或许受苦,或许疲惫,但爱的微光总在记忆的'最初,纵使太阳和星月都冷了,也有一股温柔的力量,从故乡的群山之间超拔而出,温暖你心。在作者的心中的温暖,是父母的爱,不惜千里来温暖作者。作为作者心中的力量,拒困难与千里之外…
不知道作者再回到他的故乡时,是不是还是那个调皮的男孩?不知作者的心灵经过岁月的磨砺,是否内心还如现在一般干净,善良?是否内心不会变的沧桑?这本书记载了作者在不同岁月中的人事牵绊,包含对故土与亲人的怀念,对万物的珍视。当我翻开这本书的那一刻起,一股清甜的田野气息就扑面而来,纯净,质朴,令人流连忘返。原作者,回到故乡时,与我刚翻开书的第一篇文章一样,调皮,简单;愿岁月不会将作者的心灵改变,仍像“好雪片片”中,他写的流浪老人一样,明净之雪落下,灌溉了他的心田,纯净、美好;愿你…
愿你归来仍是少年!
《归来》读后感12
“人往往都是在宠爱中,逐渐忽略了总以为是理所当然的在乎。“作者如是说的。有时候人便是这样吧,是一种很容易习惯的动物,也是一种很偏执的动物。会因为某个人对你好,一直对你好,然后便开始理所当然,然后渐渐习以为常,最后便开始忽视掉,享受着这份舒服的同时,又要去寻找新的刺激。
这本书的基调是天空与大海,蓝色为主,极为舒服。然而蓝色代表忧虑,而大海与天空,深邃平静而开阔,平静之下又蕴藏着力量与波涛,作者的文字中亦是带着淡淡的伤感如同这本书蓝色的基调,平静的文字下藏着波涛般的情绪,然后却让人觉得释然而开阔,犹如站在岸边望着天空与大海,然后听着海风送来的故事。
感情中最好的状态是,从前不回头,往后不将就。这句话我深以为然,然而有多少人能做到,决定便不后悔,果断而又坚定?更多是不断懊悔与回顾,就像春光乍现中的何保荣总说的那句不如我们从头来过。“我的路上曾有你,而你的路上却没有我。如果,如果你用心了解过我,我们,便不会陌路殊途。”那段令人扼腕的恋情,如同作者对前女友所说的。如果你用心了解过我,大概便不会陌路。
很多人希望随缘一世、一世随缘。可又有多少人,彼此说了再见,就真的再也没有见。有些错过了便无法回首了。
年轻的时候,爱上什么都不为过。即使这份爱只有遗憾,或者空缺。年轻时那种爱情,便是爱到粉身碎骨、骨头的'每一条裂缝都深刻着爱的那样疯狂与肆无忌惮吧,然后随着时间的修补,会渐渐的安稳于一隅,会渐渐失去疯狂,渐渐找到让自己最舒服与最合适的那个人。
失去的一定不是最适合我的,因为合适妥帖,那么我一定不会舍得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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