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有感

时间:2023-04-30 13:42:53
读福尔摩斯有感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福尔摩斯有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福尔摩斯有感1

  最近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被他深深吸引。

  其中让我最难以忘怀的一篇是魔犬之迷。魔犬之迷主要讲述了一个富有家庭住在一个沼泽地的附近,他是这个家族的掌管,他的名字叫查尔斯*伯魁亚,是一个大富翁,传闻他是被沼泽地的魔犬所吃掉,他有一个年轻的后代,名叫亨利*伯魁亚,准备继承伯父的庞大遗产,亨利不相信有魔犬存在,于是就拜访福尔摩斯大侦探,福尔摩斯就决定让他的'助手——华生去沼泽地看个究竟,保护好亨利爵士。后来福尔摩斯就偷偷的到沼泽地暗中来探查,不听华生的劝告,与敌人展开了激烈的智慧对决,他判定邻居泰波坦就是制造魔犬的凶手,经福尔摩斯与华生的观察后泰波坦露了馅,被逮捕到police局,原来魔犬只是个普通的巨犬,这只巨犬非常凶狠,身上还撒了磷粉才会发光,而且查尔斯*伯魁亚并不是吃了的,而是被魔犬的样子给吓到了,导致心脏病发做,心脏破裂而死的。这让我感受的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勇敢的品质。

  在这本书里我学会了要留心观察身边的事物,仔细研究,会获得你想要的结果!

读福尔摩斯有感2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事实证明,书,是通往成功之门的金钥匙……

  星期天,不一会儿作业就写完了,我长长地呼了一口气,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到了妈妈的书架上。书架上一本看起来很旧的书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抽出这本书,用手拂了拂上面的灰尘,“福尔摩斯探案系列6”这几个大字便映入了我的'眼帘。我最喜欢看探案系列的书了,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页,一睹为快。

  读着读着,我就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情不自禁地融入到情境中了。我钦佩主人公福尔摩斯先生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他机智解决了多个神秘又棘手的杀人案件的故事,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一口气读完这本书,我若有所思:难道福尔摩斯天生就有当侦探的天赋吗?不,不是,他靠的是仔细的观察和缜密的思考,以及善于实践的侦探方式。

  当我读到《诺伍德的建筑师》时,我为杀人犯约纳斯·奥德克而感到可耻,觉得他十分可恨;当读到《希腊译员》时我为怪人而感到怜悯;当读到《跳舞的小人》时,我佩服福尔摩斯超人的智慧;当读到《最后一案》时,我为“死”去的福尔摩斯先生感到难过和惋惜……

  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仔细观查,善于思考的品质,更要学习他对真理执着追求的精神。是啊!在难题面前,福尔摩斯绞尽脑汁思考;在蛛丝马迹面前,福尔摩斯仔细观察;在紧要关头,福尔摩斯还会只身深入“虎穴”……

  我以前在做题目时,却有着一派“将军”风度,把应用题瞟一眼,也不认认真真地思考就拿起笔算了起来,结果错得一塌糊涂;或是一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就空到那儿,跑去问老师,问父母。比起福尔摩斯的那股执著劲来,我感到多么惭愧呀!

  《福尔摩斯》这本书给我的学习敲响了警钟,今后,我一定要像福尔摩斯对待案件那样去对待难题,搞不懂怎么做就决不罢休!

  现在,我一直把《福尔摩斯探案系列6》放在我的床头,因为它是第一本打动我的书,更因为它给了我奋发向上的动力!

读福尔摩斯有感3

  这段时间,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上)》。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作家柯南道尔。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几个关于主人公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位私家的侦探。他的助手是他的'一位朋友,他也是一位医生。他的名字是华生。在这本书中,令我最感兴趣的是《六座拿破仑雕像》。这一篇讲述了一个工匠他将自己偷到的一个珍贵的珍珠藏在一座拿破仑雕像中。然后他就被抓进了监狱。等他出来的时候,和那座雕像一样的五座雕像和那座雕像已经被卖出去了。为了拿回雕像,他杀了一个人。最后,他被精明的福尔摩斯抓住了。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受是:坚持,总会成功的。像福尔摩斯一样,不管案子多么复杂,他总是坚持的破案。

  在生活中,也有许许多多坚持不懈的人。比如清洁工叔叔阿姨们。他们不管多么累,他们依然坚持的扫完每一条路。

读福尔摩斯有感4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恐怕很多人都曾听说过,如今的福尔摩斯几乎已经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我在小时候就曾听说过他,那是我对侦探一类的事物情有独钟,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妈妈终于决定给我买一套《福尔摩斯探案集》。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侦探,让我看过一眼,就不忍释手。

  平常的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B的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福尔摩斯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高,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礼帽。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我喜欢福尔摩斯还有另一个原因。侦探小说有很多,优秀作品也不少,无论是江户川乱步的小五郎;或是莫里·恩卢布朗塑造的那兼神探和怪盗于一身的亚森·罗宾;还是阿加沙·克里斯蒂作品中那冷静沉着的波洛……都是小说界的精品,但他们身边却缺少了得力的助手和知心的朋友,使得读者无法深层次地了解主人公的心灵世界,让英雄们都变成了“孤胆奇侠”,而福尔摩斯则不同。由于拥有约翰·H·华生这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们可以通过他的阐述来走进主人公的内心。华生是福尔摩斯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他的`传记作家以及他一生的好朋友。

  福尔摩斯是一个兼具理性思维和感性思维的侦探。他的理性体现在他那冷静的头脑、敏锐的观察力和超强的推理能力上。我现在还记得那一件名为《跳舞的人》的案子。福尔摩斯从几个小小的,常人看来毫无意义的字符画中,便推断出这些图画所代表的文字,并最终以此顺藤摸瓜,将凶手缉拿归案。

  而且,书中还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华生中枪后,福尔摩斯的眼中闪出了泪花,平时一向沉稳的他居然冲着凶手咆哮道:“要是华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决不会放过你的!”此时,作者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福尔摩斯,而并非是一个纯粹的推理机器。

  福尔摩斯的故事距今已经有一百多年了,但关于他的故事仍然让人不禁深陷其中。因为他不仅会理性思考,还会用感性来抉择世事。那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侦探,永远都在感染着每一个读者。

读福尔摩斯有感5

  我平时爱读书,最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红头发协会”这一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犯罪团伙为了去银行盗窃,不惜一切代价创办了红头发协会。只要是红头发,年满21岁,被应聘了就能每周得到4磅,目的就是将一位红头发先生支开后,再从他家里挖暗道去偷窃银行。可这一切逃不过福尔摩斯的“法眼”。

  读了这个故事,我发现福尔摩斯能够成为一个大侦探不是偶然的,而是通过他平时的善于观察,不断积累才取得成功的。我们要向他学习,学习他身上做事细心、考虑周到的特点,学习他坚强、勇敢、不畏艰险的品质,学习他乐观、自信、积极向上的心态!这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到平常自己的.表现。做数学题的时候,我经常会将草稿本上的得数搬到本子上去时,漏掉一个零或别的数字。语文写作文分不清“的、地、得”,真是有点小马虎。而且我平常遇到小事容易掉眼泪,表现出自己很不坚强、自信和勇敢。

  书中另外还有一个人物华生,他是福尔摩斯的好朋友。他们俩一起合作侦破了许多疑难案件。这让我感受到了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精神。这真是团结力量大啊!

  我爱看这本书,相信大家去读了也会喜欢上它的。

读福尔摩斯有感6

  “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这是福尔摩斯说过的一句话,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在福尔摩斯已经小有名气的时候,在英国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在这所房子里,堆满了各种资料和书籍。他不断地学习知识,不断地钻研,常常熬夜到天亮,有时突发奇想,就会去实践和印证。正是因为他的勤奋,从而使他拥有超出常人的能力,并获得世人的称赞与崇拜。事实证明,勤奋是人的一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可以说他是通过勤奋进而获得的智慧,这一点无法否认。福尔摩斯以前的学习成绩并不怎么好,可是这并不妨碍他成为一名出色的侦探家。人的知识是学出来的,能力是练出来的,境界也是修出来的。福尔摩斯在各种案件中奔波,他对各种案件的独特见解和判断都合情合理,头头是道,使得一个又一个悬疑的难题都迎刃而解,让凶手落入法网,还积累了许多判案的经验。

  福尔摩斯的成功,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勤奋与智慧,还因为在福尔摩斯的身边有一位得力助手——华生。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一章节中,华生跟随亨利爵士回到巴斯克维尔庄园探听虚实,间接地使福尔摩斯破案成功。华生也是福尔摩斯的知心朋友,关键时刻,就会伸出手拉一把。

  在我的身边,也有许多知心朋友。我这个人不能说多笨,但也不能说是多么聪明。我想成为一个即勤奋又聪明的人,福尔摩斯一直是我的目标。我以前想过要勤奋好学,可是一看到书上满满的`字,就头疼,而且我没有丝毫的自制力可言,一张张好的成绩单都要全凭父母和老师的教导。上网查资料时,就会控制不住自己,想去玩。

  终于,在大家的合力帮助下,我喜欢上了读书,在书中,我找到了乐趣,不再沉迷于网络世界。《福尔摩斯》就是我读的第一本书,在书中,睿智、有丰富的科学知识、会严密的逻辑推理的福尔摩斯深深吸引了我。

  在我的眼里,福尔摩斯就是勤奋与智慧的化身。他勤奋的精神让我学会了“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聪明的头脑令我十分敬佩。他像是一个指南针,引导我去往太阳的方向,寻找光明。我相信,在福尔摩斯的引领下,我一定会成为一个栋梁之才,为国家真正奉献出属于自己的一份力量!

读福尔摩斯有感7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福尔摩斯侦探集》。它非常有趣,是关于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的侦探故事。

  这本书的作者是来自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先生创作的。他把福尔摩斯这个虚拟的人物写得栩栩如生,故事情节写得扑朔迷离。因此,阿瑟柯南道尔先生成为杰出的小说家,剧作家,还成为了侦探小说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

  这本书分为几个大的篇章。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归来记。我最喜欢冒险史其中的一篇侦探故事,名叫红发会。主要讲的是:一位年轻人在报纸上看到了所谓的红发会,据说只要天天在一个屋子里抄写字典,就可以赚到很多钱。年轻人去面试,并成功的通过了。可是一周后的一天早晨,他来工作,可是却关门了。他觉得很奇怪,就找到了福尔摩斯先生。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观察和井井有条的逻辑思维,最终破了案,这原来是一场银行盗窃案。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比如:我明白了做什么事情一定要细心,不能马马虎虎,如果福尔摩斯马马虎虎的,当然就破不了案。而且做什么事情也不能慌乱,一定要冷静。

  《福尔摩斯侦探集》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的道理,我一定要读更多的书,明白更多的道理。

读福尔摩斯有感8

  这几天我看了本名为《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侦探小说。在看到他的第一眼上,我就对这本侦探小说产生了深厚的感情,令我兴奋不已。你可能会问:“为什么你这么喜欢看这本书呢?”原因有点特殊,因有一次我在书店里发现了这本书,当时就对书里的案子就很感兴趣,可我没有钱,只好作罢,现又要我拿起,我真是不知的高兴。

  这本书讲的是福尔摩斯和华生医生一起探案的故事,由一个个的结构严谨、构思巧妙、曲折离奇的探案故事组成,故事情节刺激、扑朔迷离、环环相扣、高潮迭起,作者从各个角度来描写人物,步步推理分析,引人入胜,具有很强的逻辑性,提出的问题很发人深思。这本书成功地把福尔摩斯塑造成了一个大名鼎鼎、和蔼、有着超乎常人的敏锐、观察和推理能力的大侦探。这可是我非常羡慕他的地方啊!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件案子就是《血字的研究》,这个案件是这样的:一天,德雷伯被人在别墅里杀死,可是却没找到任何指纹,只有一行血字,这时,葛莱森侦探却说凶手找到了,然而就在这时,突然雷斯垂德却说他的秘书斯坦杰森也离奇身亡了,一连串的死亡,造成了只有“血字”的血案。最后在福尔摩斯率领贝克街小分队靠强烈的推理和慧眼识金,冷静的研究,终于抓捕到了真凶。

  我看完后,想了很长时间,我要如何把福尔摩斯用于探案上的技巧,也能运用在生活和学习中呢!他的`冷静思维我可用于数学上;他的逻辑推理我可用于物理上;他的察颜观色我可用于化学上;他的坚定勇敢我可用在培养我的性格中;他的自信智慧我更可用于生活中·······这本书真是我的良师益友,他给予了我很多帮助和希望。

读福尔摩斯有感9

  寒假里,我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我这个不轻易服输的小伙子也被福尔摩斯聪明的头脑、敏捷的身手和极强的人情味所折服。

  聪明的头脑

  福尔摩斯能从一顶普通的黑毡帽中看出帽子的主人学问渊博、过去三四年里很富裕、过去很有远见、现在正在走下坡路等等。他不到半分钟就能看出街对面的小伙子过去当过军曹。这些难道不足以证明福尔摩斯有聪明的头脑吗?

  敏捷的'身手

  福尔摩斯不仅有聪明的头脑,还具有敏捷的身手。在《血字的研究》第七小节,他在与车夫对话的时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就把手铐铐在了车夫的手上。就这样,他轻而易举地就将坏蛋制服。极强的正义感也驱使福尔摩斯抓到了很多凶手。

  极强的人情味

  福尔摩斯还是一个富有极强人情味的侦探。在《歪唇男人》一案中,他让扮成歪唇男人的内维尔发誓不再假扮乞丐乞讨为生,就不把他告上法庭,让他们一家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福尔摩斯鲜明的个性,敏捷的思维,充满人文关怀的品质很值得我们学习。福尔摩斯,我心中的榜样,我会努力的。

读福尔摩斯有感10

  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后,就想当一个名副其实的侦探,所以我最敬佩的人就是大侦探——福尔摩斯。他有着超乎常人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比如说有一次,他的好朋友华生和他说话时,福尔摩斯说:“你是坐马车来的。”大家感到很奇怪为什么有这样的推断,他说华生的鞋子是干净的,而一路过来的路上有许多水泥坑,因此很容易脏。连这样的.细节福尔摩斯都不会放过,因此在办案的过程中,不容易起眼的一点点蛛丝马迹都会成为大侦探研究和推理的课题,正是因为他的敏锐,福尔摩斯才能被称为十八世纪和流传到现在有名的侦探人物。

  我曾经认为福尔摩斯真有其人,但读过了书才知道是英国的作家柯南.道尔将这位大侦探刻画得出神,令我着迷。虽然他是虚构的人物,但作者笔下显示出的福尔摩斯的工作精神给了我很好的人生启示:人们要对周围的事务仔细地观察,做个有心人,学会思考,学会分析。我从书上看到:一个擅长推理的人做出的推断,常常会受到周围人的欣赏。正是因为他会发现其他人忽略的事物的某些方面,而这些方面,往往是细微的,也正是进行推理和分析的基础。我喜欢推理,长大后也想当一名侦探,而且希望是像福尔摩斯那样真的侦探哟!我相信:如果我从先在开始多多观察,多多动脑,学习并锻炼这样的推理能力,也一定会有很多周围的“小案件”从我的脑中找到答案的!

  张景庭

读福尔摩斯有感11

  寒假中,我读了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其中他的第一部小说《血字的研究》让我特别感兴趣,故事大意是这样的――

  1878年,华生认识了福尔摩斯,当天就遇上了案子,瑞伯被杀。他们立刻赶到现场,“凶手是个男的,身高在1.9米以上英尺,中年人。脚小,穿着一双粗皮方头鞋,抽印度雪茄,和被害者同乘一辆马车。”福尔摩斯看完了凌乱的案件现场,立即总结出凶手的特征。不久,又出现了类似的案件,“凶手是同一个!”按已有的`线索,福尔摩斯布下“陷阱”,很快抓到了凶手……

  福尔摩斯破获了无数的案件,靠的是仔细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经过慎密地思考分析,得出案件真相。这一点,我可远远不及福尔摩斯。

  生活中,我做数学题时总粗心大意,不是题目看错就是加减乘除号搞错;

  作文逻辑性也不强,没有细心观察生活中的事,就没有好的题材;英语我也不仔细,总把问号加成句号。那么怎么改正呢?数学应该先把题目读完再写;语文则该细心观察生活中的事,多读课外书;

  英语也要分清是回答还是提问。不该错的地方一定不要错,要成为学校年级里出类拔萃的少先队员。

  我们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做生活中的细心人,千万不要粗心大意哦!

读福尔摩斯有感12

  封面上鲜红的背景和黑色的身影让我不寒而粟。我的脑中立刻联想出血流满地和我被书中情节吓得疑神疑鬼的情景。而事实却不是这样。作者柯南道尔(英国)把福尔摩斯的破案细节描写得细致入微,把一个个故事都布上一层神秘的面纱。文章中体现出了作者对警察和记者故弄悬虚、夸大其实的讽刺和对明察秋毫、头脑机警的歇洛克福尔摩斯的赞赏和敬佩。这本书共有三章。《血字的研究》一案是由爱情和仇恨的火花所产生的悲剧。《四签名》一文体现出了人们对财富渴求的欲望和良心的冷漠寡情。《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一桩匪夷所思、令人百思不解的谜案。而福尔摩斯却以敏锐的观察力和多年的经验解开了它。文章中把犯人毒辣无情的心和贪财的欲望写得淋漓尽致。读完这本书,我想:歇洛克福尔摩斯之所以能干脆利落地破案,是因为福尔摩斯不仅有机敏、勤奋的头脑,还有训练有素的手脚、广泛的知识面和大胆、新奇的.想法。钻研一个学科不需要死板的理论,而是更广泛的知识。比如,学习美术不只是练习手法,还要学历史,精通美术史,学习哲学,让画更有思想性,学习文学,才能画得有诗意,更显出画的“美”。而这一切,都来自于——对于工作的热爱!福尔摩斯已在我心中竖立了绅士派的英雄形象。而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的,我将一生都受用不尽!

读福尔摩斯有感13

  自第一次读《福尔摩斯》起,这个身材瘦削,有着鹰钩鼻,头带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形象就永远印在我的心中。

  这位侦探在破案方面有着惊人的天赋。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案能力是他破案的利剑。再加上他的冷静,智慧和勇气,使得这利剑更利,亮剑更亮。虽然他有这一优势,但他不会依赖这一天赋。他会不断追求新的破案方式和研究新的仪器。他有着博学多问,信心耐心,追求真理,坚持原则的品质,他也对侦探这一事业有着超出寻常的热爱,为了研究新的仪器,常常不顾自己的身体。他可以说是博学的,也可以算是寡学的,因为他的'知识大多围绕侦探这一职业,他的一句话我非常赞同,他说:“我觉得人的大脑就像一座空屋子,因该有选择的把一些东西放进去,不应该有用的无用的都往里放,否则有用的就肯能会被挤出来,或无用的混在一起,取用东西时就难了,所以会学习和工作的人,往脑子里装知识时,只会把有用的装进去,而且非常有条理,记住这间屋子的空间是有限的,当年学习新知识时,总会忘掉一些就知识,关键的是不要把有用的知识忘掉。”是啊,人得精力是有限的,时间也是有限的,所学的知识也会有遗忘的时候,因此,我们要学习那些对自己有用的知识,记住它,才能获得更多的成就。

  福尔摩斯是一个正义的人,虽每次破案的战果都会被他人所窃取,但他不屑与之争夺,人以破案为爱好,为职业,他没有其他侦探的自大,盲目,争功。我想上帝是见不得人间再有更多的罪恶了才降下了他——福尔摩斯。让他着手拿号角,右手拿利剑,用剑斩断罪恶,用号角唤醒人们沉睡的心灵。

  是的,他是自傲的,但他确实应当自傲,福尔摩斯,一位传奇侦探。

读福尔摩斯有感14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妈妈从手中递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选》。封面是油绿色构成的,左边部分站着一位又高又瘦、神情怪异的福尔摩斯。他双手插腰,看起来他的样子很幽默。一束光照到了那座举世闻名的.伦敦大钟楼,那样子高大雄伟,令我爱不释手。

  文章写到了福尔摩斯有两个助手,可是他们做事一点儿也不仔细。每次都让犯罪人逃走,但通过福尔摩斯做事的一丝不苟和他发现的一点点蛛丝马迹,再加上两个助手的齐心协力帮助下,最终还是破案了。

  从中,我体会到了福尔摩斯做事的仔细谨慎,也感受到了福尔摩斯遇到困难就会耐心地去留心,仔细思考。可我并没有这个好习惯。

  记得在一次英语检验中,我只随便填了几个答案就上交给老师了。那时我并没有认真思考,仔细检查,马马虎虎的完成了。过了几天,老师把试卷发下来,我的成绩并不理想,一道选择题中五小题才对了两小题。我真是后悔莫及。于是我从心底发誓,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做事一丝不苟的精神。后来在下一次的英语测试中我吸取的教训,做完题后要仔细检查,认真思考,最后我获得了理想的成绩,心里真是快乐极了。

  福尔摩斯,是你让我养成了一个好习惯,使我在学习上收获更多。我要以你为榜样,并把这个好习惯继续维持下去。

读福尔摩斯有感15

  高高的个子,敏捷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加上一双让谜题迎刃而解的正义之眼,使得无数作奸犯科之徒闻风丧胆。他就是闻名中外的神探——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主人公,整本书讲述的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个当地著名的医生)一起破案,在艰难的破案过程中,他们收获了成功、收获了友谊,也学会了包容对方的过错。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古老庄园的离奇死亡》。古老庄园的主人道格拉斯奇离奇死亡,头颅几乎被压碎,其周身血肉模糊,现场的线索已经寥寥无几,案情扑朔迷离。死者手上的结婚戒指不见了,凶杀现场的一只哑铃也不翼而飞,尸体旁边留下了一张卡片,卡片上面写着:v.v.341.的文字。为了揭开这个谜,福尔摩斯经过几天的冥思苦想和奔波,终于真相大白!

  读完这个故事,我非常疑惑,这么离奇的案子,福尔摩斯是怎么练就破案的本事的呢?原来,他靠的是坚强的意志、不懈的努力、仔细的'观察以及缜密灵活的思维。我心里不禁升起了对福尔摩斯的敬佩!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有触感。观察生活,发现细节,展开丰富的想象力,寻找不相干的事情之间的联系,破解生活中的难题,这才叫真正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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