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间》读后感

时间:2023-07-11 07:38:05
《在人间》读后感(优)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在人间》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在人间》读后感 篇1

  《人间词话》是王国维先生所著的一部文学批评著作,最初发表于《国粹学报》。初读之,感受到的是一种花非花、雾非雾的感觉,未能读出其中的意味;二读,似乎能够粗略地觉察到诗词中的情境与诗人的感想;再读之,其带给我的便是震撼。词话来自人间,是经由人所抒发,是人自身的生活感想蕴藏在词话里,字里行间里透露的'是每个诗人内心的自我独白。

  王国维先生将词话分为三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乃一境界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乃二境界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界也。当然,读完《人间词话》,我发现不仅词话分为这三境,我们的人生也需经历这三种境:“成大事者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此二者有异曲同工之妙。

  虽说王国维先生是论词而作,但是《人间词话》不仅仅是对诗词进行评价批评,还富有艺术与美感。先生在评价屈原《九章·涉江》中写道:“词之雅郑,在神不在貌。”看,先生评价诗词,好似将诗词看作是一位楚楚动人的女子,如何算作优雅,在于其气质的突显而不在于外貌的张扬;而先生又在评价苏轼的《水调歌头快哉亭作·落日绣帘卷,亭下水连空》时,说道:“然此乃抒情之作,故尤重内美。”言语间将情感融入,传达出的那种美的质感十分真挚强烈,并且显得十分朴实自然,极具亲切感。

  先生评论大家之作,如苏东坡、辛弃疾,则称“东坡之词旷,稼轩之词豪。无二人胸襟而学其词,犹东施之效捧心”。

  即使没有读过《人间词话》,苏轼与辛弃疾的词都耳熟能详,他俩的诗词在我学习生涯中时常出现,一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又一句“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两位大儒词创功力十分了得,后世也有“要嫁就嫁苏东坡”的呼声,只为其极高的文学造诣;而辛弃疾雄壮豪迈的写作风格也让我们感叹老将的雄心大志难酬。

  当然,其二人也正如王国维先生所说都具有宽广的胸襟、长远的目光以及渊博的学识,他们极高的思想境界并非轻易就能获得,也需要脚踏实地的积累,去发现、去感受、去追求生活的新知,敢于挑战、敢于批判,付出总会有回报,不然只能是东施效颦了。

  “昔人论诗词,有景语、情语之别。不知一切景语皆情语也。”王国维先生如是说。情语不能当面表达,那么景语成了最好的传情方式。

  “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刘禹锡的《竹枝词》这样写道,到底是“晴”还是“情”呢,怕是只有当时的刘禹锡才能体会吧。

  景中有许多等待我们去发现、去探寻的新事物,它其实也是一种另类的情感,这点在诗词中体现挺多。一说及春夏,便感到生机活力;一提及秋冬,便好似融入凄冷肃杀之境,可见词是诗人内心的情感独白,景是他们情感独白的载体。

  《在人间》读后感 篇2

  汪先生说:“世间最为普通的事物,平中显奇,淡中有味。”所以他用最温柔的笔触写下:“如果你来访我,我不在,请和我门外的花坐一会儿,它们很温暖。我只记花开不记人,你在花里,如花在风中。”便使我觉得:人间温暖,如二月和煦的春风,如三月燕在梁间的呢喃,如四月牛毛细雨润物无声。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追寻。赏花木的人,怜花木的人;大抵就是先生这般了吧!于是由花及人:那一年,花开得不是最好,可是还好,我遇见你,那一年,花开得好极了,好像专是为了你,那一年,花开得很迟,还好,有你。我说,花木是上帝送给人类最好的礼物。我是闻着花香鸟语来到这人世间的。“一枝一叶总关情”,所以那亦或是先生对这世界所有美好感情的寄托吧。草木钟情于光阴,于是有了先生笔下摇曳的.花姿,温暖人心的文字。

  总是在黑色里温柔地爱色彩的我们,也开始在色彩里朝圣黑白。为什么呀?因为人间有草木,草木有温情,人间忽值得罢!

  “人不管走到哪一步,总得找点乐子,想一点办法,老是愁眉苦脸的,干吗呢!”

  “世间许多事,想想很有意思。”

  我透过文字,去感受作者汪曾祺老师经历的眼中最朴素、最遥远、最恬淡的美好。它非陶渊明心中良田美池、鸡犬相闻的桃花源;它非张岱心中雾凇沆砀、天与云与山与水,上下一白的湖心亭雪景。它是北京人遛与压鸟的喧嚷与清欢;它是落叶螃蟹蚂蚱、山丹丹枸杞槐花的淳朴与幽雅。他有一双炙热的眼睛,在生活最平淡无奇之处,洞见了生活最真实无暇的美好。领着我们,触摸人间草木虫鱼鸟兽的心跳!

  “随遇而安,更轻松一些。”

  最爱《昆明的雨》。汪曾祺老师并非体验昆明雨的恬静幽雅,也并非经历青苔石板街的空谷回音。在他心里,昆明的雨竟是那么人间烟火气。昆明的雨竟是如草木枝叶一般浓绿旺盛的;昆明雨季的杨梅竟是如烧得炽红的火炭一般的;昆明的雨,竟也是孕育了昆明美味的菌子的。

  “已识乾坤大,犹怜草木青。”

  已看尽了外面繁华喧嚣的世界,却还是愿意与草木共享那一片的青绿。或许,更是淳朴、简单的事情或者地方,比如北京《胡同文化》。北京城的胡同那么真实的就展现在了我的眼前,拉洋车的“东去!”“西去!”;胡同房子的旧房檁、断砖墙;街坊里道来杀一盘的棋友;各晃着鸟笼,到天坛城根、玉渊潭去会鸟压鸟的鸟友;食物也不失扑鼻之香,窝头,大腌萝卜,小酱萝卜,滴了香油的臭豆腐,还有虾米皮熬白菜。北京人一辈子吃的大白菜赶得上北海白塔!

  “每个日子,都是诗意的成长。”

  《冬天》也是颇有情趣的,“雪天,到后园去折腊梅花、天竺果。”冬天里,还有什么比这更温暖人心的人间烟火呢?

  草木,何不可以理解成为人间最平淡无奇的小事呢?

  这凡尘,究竟有什么可以留恋?不过人间草木香。

  《在人间》读后感 篇3

  曾经有一个好孩子,7岁的她洗衣做饭样样都行。可是,命运捉弄了她,小小年纪爹妈奶奶相继去世,无依无靠的她,像一只断线的纸鸢,随风飘落。后来一个陌生的爷爷将她背进了一个陌生的新家,老爷爷真心疼她,她心里也装着爷爷。他们生活得虽然贫苦但很快乐。这个小姑娘,就是电影《暖春》中的小主人公小花。

  当孤苦伶仃的小花饿昏在山村荒地时,就是那位最没有能力抚养她的爷爷将她带回家。为了供小花读书,爷爷拼命去砍柳条编织筐子卖。不知有多少次,当暴风来临的时候,爷爷艰难地砍着柳条;不知有多少次,当大雨倾盆的时候,爷爷摔倒在泥泞的小路上;也不知有多少次,当月亮已挂上树梢,星星也疲倦地眨眼睛时,医院还在彻夜不眠地编织筐子……小花的风车被婶娘踩坏了,爷爷又耗费一晚上的时间为她重新做了一个风车。风车虽不华丽,却饱含着爷爷的真情。虽然爷爷是最没有能力抚养小花的.,但他却尽自己最大的力量让小花吃饱穿暖,为了不使小花受儿子儿媳的白眼,他带着可怜的孩子另起炉灶。虽然吃的只是薄薄的玉米饼,但老爷爷却想通过这些告诉小花:虽然奶奶离你而去了,但爷爷还是疼你的。爷爷会在有生之年把你像亲孙女一样照顾看待的。

  暖春中最引人注目的要数这懂事的小花了,小花非常珍惜爷爷给她的爱。平时,她心里总装着爷爷。一次,叔叔瞒着婶婶悄悄给小花几块鸡肉,小花却留给了爷爷吃;爷爷摔倒在滂沱大雨中时,她把塑料布顶在头上去接爷爷。小花知道爷爷赚钱不容易,所以她不想辜负爷爷的期望,每次作业、考试都得第一。她还要求老师用铅笔判作业,这样她好擦了再用……小花对狠毒的婶娘也一视同仁,当婶娘被煤油烫伤时,小花不顾一切地跑出去找人医治,当婶娘被谣言误导,认为吃100只蚂蚱可以生小弟弟时,天真无邪的小花又从东坡跑到西坡……她用善良的心,报答别人的善举,她以宽容的举动,融化着婶娘冰封的心,在她的世界里,充满了人间真情。

  村里人知道后,都纷纷对自己以前的行为感到惭愧,他们使分可怜这个孩子,十分同情这个家,于是他们纷纷拿出自己的干粮,资助小花家。东西虽不多,可村里人的一片心意却温暖着一家人的心。

  看着小花,我不禁想到了我们自己我们并不缺少爱,生活中充满家人的关心爱护。饿了,爸爸会捧上一碗热腾腾的点心,渴了,妈妈会端上一杯甜津津的果汁。学习上有他人的真诚帮助,这题不会做,有老师过来讲解辅导,那个字写错了,有同学过来帮助纠正。可我们常生在福中不知福,常认为这是我们应当得到的爱和关怀。看看小花吧!身处逆境仍积极向上,这种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人间自有真情在,我们周围有真情,但我们也要想想那些缺少关怀的孩子,让我们把真情给予他们,让他们也感受到春天般的温暖吧!

  《在人间》读后感 篇4

  谈生活,资历尚浅,就如同不到老年,写回忆录就缺少味道;即使有那个资历,也未必能谈好,谈的有生活的味道。

  生活的味道不是品尝出来的,而是感觉,这种感觉可能是一瞬间的,也可能是不变的。汪曾祺在《人间草木》里,谈的无非是日常生活的,或许是不起眼的所见,及所感,又流露着真性情。在此,借他之眼,谈己之观。

  在其一节,谈及两位离休的老夫妻,在路边捡枸杞——只为“玩”。一个“玩”字,满含生活的乐趣,像一对刚在一起的恋人,新鲜感十足;又是真实的爱到老的一对,简单里都泛着浓情蜜意。枸杞盛产于宁夏,那里也有大片的薰衣草花海,想起梁静茹的歌,期待在那样的夏天,在知了的叫声中,思念或爱恋。

  《猫》之篇:说来也巧,总觉得有时候挑书来读,读者和作者会有缘。猫之节第一句“我不喜欢猫”,一下子拉近我与汪之间的缘。首先我觉得我也是不喜欢猫的,其次我也写过一篇关于猫的'小文,开头第一句:我不喜欢猫。总觉得猫骨子里是惰性的,习惯性的等着有人来哄她,来喂食;而猫的眼神看起来又不太和善,眼睛的亮快要闪到看他的人;更有一种琢磨不透之感,不知道喜欢猫的人都是怎样性格的人。可能是长期形成的习惯,我觉得自己和猫亲近不起来,因为习惯,我已习惯不懒惰(其实,只要有条件,人人都喜欢懒惰吧),喜欢直爽,不喜欢模糊不定。不过,近期,却喜欢上了朋友圈里一些身边朋友自己的“小猫“生活照,或许相处久了,它们和我的朋友之间也成了朋友,我看它们的眼神,也有了友善吧(写到此处,窗外一只猫叫,勉强不那么讨厌了)。

  相比于写活物,我更喜欢静景吧。汪说,写风景,是和个人气质有关的。如同他本人,自认为自己生活在水边,相对柔和,对于高山(泰山),却只能仰止。这也让我再次印证自己的“认为”:人是有偏爱之心的。对于不喜欢的人或食物,我们最仁慈的是不作评价,很吝啬用自己喜爱的词句来敷衍。看得出,汪是不喜欢宏伟的泰山,所以从泰山本身,到泰山所见之景、所遇之人,之感悟,作者的语气里似乎都表达着“赶快下山”之感,即使写了两晚上的字,也仅是为泰山主溪宾馆提一句“溪流崇岭上,人在乱云中”。一个“崇”字,却含“乱意”之意。谈及静景,我应是偏爱自己的,我的名字中仅就一个“静”字。但我总觉得越是看起来“静”的,却往往是动的。“静”常被用作“暗示”:要静下来,要冷静…却往往心理翻腾。真正静时,是不需要这个字眼来提醒的。之所以喜欢静景,是因为我们可以更多的赋予静以活力、心意,如,我看平静的湖水,我可以说它在与我说话;我仰止高山,我可以说它在抱着我,在接纳我;我看阳台那朵常见的花朵,我可以说它懂得我的心思,传达我的情感——就像昨天夜里,我梦见家乡,第二天在路的一角,却惊喜的看见路边熟悉的小花,那是小时候家院前后,似乎天天都在开花的“天天开”,我想它们是来陪伴我,或是帮我寄托思乡之念吧。

  《在人间》读后感 篇5

  “星斗其文,赤子其人”这八个字,是汪老的老师沈从文去世的时候,张充和夫妇送来的挽辞中的。“不折不从,亦慈亦让”,或许,在张充和的眼中,这几个字,是颇能够代表沈从文的一生的,而这我眼中,这几个字,用来形容汪曾祺先生,也是十分贴切的。

  这本《人间草木》,收录了汪老三十余篇文章,选择的题材大都同生活中寻常花鸟草木有关,读来分外感觉到浓浓的生活情绪,除了这些,还收录了几篇写汪老当年在西南联大时候认识的那些大师们的生活轶事,描写诙谐有趣,栩栩如生,简直仿佛见到了那些大师们本人。

  汪老的一生并不舒畅,生于战时,长于混乱,就算在名声斐然的时候,也因遭遇那个动荡的年代被打成右派,然而最难得的是,就算遭受磨难,屡屡被人误会,他也能够随时保持豁然达观的心态,用一颗平淡宁静的心去认真体会平凡生活的好处,去写就着平凡生活的动人。

  所以有人说:“他的一切都是诗。”

  我想,能够把文字写得像诗需要非凡的才气,而能够把自己的一生都过得像一首诗,则一定需要一颗永不熄灭的赤子之心了。

  汪老的文字并不华丽,也不够惊人,他从不刻意去说理或论教,他只是淡淡地,写着自己眼中真真切切看到的那些花草—一颗芋头,一把石头下压着的豆芽,紫薇,菊花,还有各种野花;那些鸟木鱼虫—比如北京遛鸟人,香港的遛鸟人,木芙蓉,车前子,瓢虫,蝉,刀螂;那些最普通的人最普通的事,北京的国子监,胡同,泰山上的担山人……

  他诚实地记录着生活中的一切,语言平淡却又真味,闲闲地翻过他当年在被打成右派时在农场里写的这些文字,在某个北京的早晨遛弯时候想到的文字,在后来平反后作为一名作家四处云游写到的文字,在作为一个传统的'中国知识分子走在美国街头写下的文字,在自己渐渐老去的时候回忆起西南联大里的青葱岁月写到的文字……

  这些文字没有一个句子是煽情的,却不由得叫人感动。

  这些文字没有一个语句在刻意地给人打鸡血,却在不知不觉间让读者受到温馨地鼓励。

  比如他说起有个人随手将一把豆子扔在了石头下,过了一阵,翻起石头一看,一群豆芽竟然将石头顶起来了。

  与此同时,汪老,还非常具有独特的审美和生活情趣,比如他说人工琥珀不如天然的,“美,多少要包含一点偶然”。说起养鸟人让画眉学叫,他说,“画眉本来的鸣声是很好听的。让画眉自由地唱它自己的歌吧!”

  我想,这样的思想与面对艰苦的淡然,与汪老早年在西南联大受到的教育息息相关,印象最深的是,是说起当年在联大每次躲警报的时候,有位同学,“听着炸弹乒乒乓乓在不远的地方爆炸,依然在新校舍大图书馆的锅炉上神色不动地搅合他的冰糖莲子。”

  而后人在议论为何西南联大在短短几年间培养了那么多人才时候,只说了两个字:“自由。”

  汪老在此后的几十年间,一直坚守的,或许就是这样的从容,和内心深处对自由地不懈追求。这样的汪老,才能够写出如今我们能够看到的文字吧。

  《在人间》读后感 篇6

  在安静的午后,拿起桌上的一本书,手边放着一杯清茶,或许这对许多人来说是一种意境。但在每当我捧起汪曾祺老先生的那本《人间草木》细细品读时,我便能感受到那种无人能打扰的静谧,那种不一样的意境。

  在品读汪曾祺的作品好似聆听一位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虽然话语平常,但在平常的话语中隐藏着与众不同的趣味。翻阅他的作品,大多是风和日丽、小桥流水的江南秀色和小四合院、小胡同的京城一景,就是这样的景色让我们感觉到了安静,祥和的气氛。汪曾祺凭着对事物的独到领悟和审美发现,从小的视角、细腻之处着手。谱写着凡人小事,记录着乡情民俗;谈论着花鸟虫鱼,还有对辞章典故考究。同样,在他作品的字里行间充分流露出他对凡人小事和乡土民俗的深深眷恋和对往日生活情景的缅怀!

  在汪朗为他父亲的作品写序时有提到“老头儿之所以对花鸟鱼虫感兴趣,并写了不少这类违章,是因为他觉得,人们如果能够养成一些正常爱好,具备文明素养,懂得亲近自然,知道欣赏没,就不至于去搞打 砸抢,去毁坏世间的美好事物。”汪曾祺的这一番话,让我们这些生活在快节奏的`社会里的人有很大的感触。

  在他笔下的大自然是具有色彩,具有生命力的与其他作者描写的自然则截然不同!文章中,作者在一九四六年夏天,离开昆明去上海,途径香港时。因为等船期,滞留了几天。但在这几天,作者发现了一个奇迹,那边是阳台上的一堆煤块里竟然长出了一颗芋头。在没有土壤,没有肥料的环境下,它奇迹般地活了下来。正是这芋头生长出的大叶子,让作者获得了生活的勇气,让作者在寂寞的羁旅中多了一笔色彩。同样作者在以这几片碧绿肥厚的大叶子提醒着我们:生活处处有着希望,无论何时何地都要留心;在恶劣的环境下,也要有更多的勇气去坚持,坚挺下去,才会有成功,才会有看到阳光的那一天!

  还记得作者在书中提到他祖母首饰盒中的琥珀扇坠。那一滴琥珀里有一只小黄蜂。这只小黄蜂在透明的琥珀里形态如生,好像它还活着。祖母告诉他这是因为在小黄蜂飞动的时候,一滴松脂滴下来,恰巧把它裹住。松脂在地下好多年后,便形成了现在的琥珀。但当作者后来发现那些人造琥珀时,总觉得那些琥珀里的小昆虫缺少了一些灵气。是因为那些琥珀并不是因为偶然才形成的。作者会在生活的一点一滴中都可以发现美的存在。因为真正的美,多少要包含一点偶然。

  在夏天的昆虫中,作者有提到很多小时候经常捕捉,玩弄的小虫子。例如,蝈蝈,蝉,蜻蜓,刀螂。作者描述了他们小时候如何捉虫子,捉到虫子后又喂它们吃什么。这一篇文章满足了我们这些从小就很少接触大自然的好奇心。作者也有在文章最后提到他希望现在的孩子也能玩玩昆虫,对自然发生兴趣。并不能再电子玩具的包围中长大!

  汪曾祺先生的文章,即兴偶感,娓娓道来,于不经心、不刻意中设传神妙笔,成就了当代散文的经典。文中那一幕幕的浮世悲欢,看得人平静欣喜,又有些淡淡的惆怅!

  《在人间》读后感 篇7

  这几天,我几乎整晌整晌地坐在电脑前,观看电视剧《人间四月天》。剧中讲了诗人徐志摩的爱情故事。纵览整个剧情,一个“情”字贯穿其中。剧情缠绵悱恻,柔情缱绻,使观者也随之亦喜亦悲,柔肠寸断。

  诗人的一生可以用一个“真”字来概括。他讲到:生活关键就是一个“真”字。他的一生志在寻求一灵魂伴侣,他说: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他活得是真自我,追求的是真感情。为此,他打破几千年来封建世俗的枷锁,不顾父母的极力反对,不畏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与自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没一丝感情基础的第一任妻子张幼仪离了婚。那之前,他跟同在英国读书的林徽因相恋了。他们有相同的志趣,徽因喜欢他的诗,他喜欢听徽音弹琴。徽因弹琴,他吟诗;他们在夜色朦胧的康河划桨,徽因吟他的诗。两颗年轻的心紧紧地贴在了一起。然而,他们是不能明确表白的,因为志摩有婚姻。那日,志摩又痴痴地站在徽因住处的门口,可迟迟没勇气敲门,毕竟是理不直气不壮。徽音又在弹琴,她也在想念志摩。她在等。终于她等不及打开了门,志摩就站在门口:

  “你偷我的诗,我就偷你的琴音。”诗人就用诗的语言打破了自己极其相思有无以言表的尴尬。

  终于这次志摩鼓足了勇气含着热泪向徽因表白了:“徽徽,我跌进去了,那一晚,在康河,我上不了岸,我连一根浮木都找不着,漩涡将我整个人都陷进去。水草绊着我,我喘不过气,几乎要窒息。然后我放弃,于是我觉得自己在沉,又沉,沉到一种莫名的痛苦和狂喜里去。徽徽,我想我是回不去了。……徽徽,许我一个未来吧,许我一个未来,我知道我在你的手中,非生即死。”

  “那不是一个人的未来,也不是两个人的未来,是三个人。……我不许你未来,我许你整个人,你拥有我的`灵魂,就拥有了我的一切,我没有别的再可以给出去了。”徽徽流着泪说。她何尝不爱志摩,然而她不愿意自己的幸福而使一个人受到丝毫的伤害。她背负不起道德良心的双重压力,不要在道德良心的谴责里悔恨一辈子。所以她选择了逃离,回了国。

  然而距离割不断相思,却使它愈加浓烈。志摩听说徽因回国的消息先是日夜兼程的赶到码头见了徽因一面,然后又义无反顾地中断求学回国,要带徽因再出去一起学习生活。他感到有资格对徽因说“爱”了,因为那时他已经在英国毅然决然地不顾妻子再次怀孕而在两位朋友的见证下和她签了离婚协议,并在报纸上发了离婚通告。归心似箭,千山万水回到家得到的却是徽因和梁思成要订婚的消息。志摩要疯了!至此,两人的会面,对话成了志摩爱的宣言,痛苦的质问,而徽因只能是忍着相思,无奈地劝志摩放弃。他们俩人一个是火,是正在熊熊燃烧的火;一个是水,表面平静下面岩浆气肆意涌动的水……

  造化弄人,也许正是应了那句“命中有时终须有,命中无时莫强求”。

  《在人间》读后感 篇8

  近来读了《爱在人间》脑子里经常不由自主的浮现出童年的片断,像一片片白云在天际边掠过一样,我的完美、幸福的童年,总断断续续的在眼前重现……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记不清楚是几岁,只记得一觉醒来,仿佛由漫长的寒冬睡到了温暖而生机勃勃的春天,奶奶告诉我小伙伴们都在街上放风筝,让我赶紧出去和他们玩,我一溜烟的跑出去,满眼的春色,满天的风筝,满耳捉蝴蝶的嬉闹声。当时小小的我就在想,怎么睡了一觉就睡到了春天呢?

  永远忘不了我的奶奶,那是我至亲的人,永远忘不了家里的老屋,那是我幸福的储藏地,永远忘不了与曾经的小伙伴们在麦地里追逐玩耍,互相打闹,竞相说心事,还有约定所谓与临村小朋友的“决斗”……那时乡村镇里每五天有个集市,我们几个调皮的小伙伴一起走着去赶集,买一些小小的装饰品,回来的时候故意在田里滚呀,追呀,笑的喘不过气来,田野的风将我们的笑声播散的好远好远……

  现在想想,那时父母在城里上班,我从小由奶奶照顾,不愿意一起去。和他们在一起时,就盼着能赶紧回老家奶奶那。他们就把我留在老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算是“留守儿童”吧,但是“留守儿童”的生活是那么丰富多彩和幸福。

  记得小时候爸爸妈妈在家里请人在家里吃涮羊肉,我和奶奶不爱吃羊肉,我们两个在对面的'屋子里,那时还没有冰箱,就用橙汁饮料以及卖乳精以及奶粉等掺在一起,在寒冷的冬天,我们拿出调制品放在杯子里在屋外冻一夜,第二天早晨自制的冰糕就好了。那时候我和奶奶在老家,每天我只知道在外疯玩,在家的时候就和奶奶形影不离,哪怕是寒冷的冬天她五点起来去外面我也得跟着……

  在老家那个温暖的屋里,在那个热乎乎的炕上,我们全家一起吃饭、和同村的亲朋好友聊天,那时候,我在享受着富足的生活、和谐完美的家庭、温暖融洽的淳朴感情,那时候我根本就不懂得这些是多么宝贵的东西,那时候我不懂得随着时间的流逝,有的东西再也回不去了,再也可望而不可及了。

  我的快乐童年像天堂,充满了乐趣与甜蜜,充满着美好与憧憬,午后睡醒在街上和小朋友们吃冰棍都觉得那么温馨,这一幕在记忆中撒满了阳光,是金色的,饭后因为广播里放着《水手》而小伙伴们都不约而同的集中到街上,那种情形至今让我觉得怀念,还有夏日的夜晚和大人们在一起在外乘凉,和小朋友们一起唱歌、调皮,我家院子里的桃树和柿子树,夏天我在屋中间静静享受在躺椅中的时间。这些为什么让我如此难忘?

  后来我开始长大,我的童年开始接近尾声,我被父母带走去县城读书,我那时没有意识到我的幸福从那时开始一点点减少了。那些意料中的事情,没有意料中的事情,都一件件发生了,现在回想起来,幸福的确是从那时开始减少的,童年的确是从那时开始一点点消失的。

  因为童年太幸福了,所以我常常在想是不是每个人的幸福也和精力一样,是有个绝对总量的限制呢?因为那会幸福过量了,所以要承受一些事情,要匀一匀或者间隔一段时间才能够拥有新的幸福呢?还是每个人的童年都像天堂,这是我们理所应当该有的幸福呢?很多过去的时光片断,只能珍藏在心里;很多人和事情,不管是不是有意忘记或者怀念,总会印在心底。

  《在人间》读后感 篇9

  读名著,自古至今名著一直是一种文化的延续,不同时期的大家都对名著有所解读。然而我们写的读后感可能达不到那么高的境界,但是可以从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东西就好了,这也是名著传递给我们的思想。

  1、《在人间》这是19世纪的俄国作家高尔基的一部著作。这本书就是对自己最苦难的下层生活的艺术记录。读了这本书,让我第一次很深入地接触到了在高尔基时的社会和人们是怎样的。

  2、高尔基的《在人间》这本书讲述的是高尔基在上大学之前的痛苦生活。高尔基这个名字并不是他的真名,而是他的笔名,高尔基在俄语中的意思是“苦,痛苦,苦呀”的意思,他取这个名字是因为他“在人间”所经历的生活十分坎坷和艰苦的。

  3、这本书是高尔基青少年时期的自传。也是他人生的重要时期,走上文明社会不可缺少的阶段。

  4、作者总是把书上一切最美好的东西,去美化他的“玛尔戈皇后”。这个人物对他本人影响很大,也是因为她,他愈加热衷于读书。他的胆子愈来愈大,敢于与一切邪恶势力作斗争,这种行为我很佩服。正因为他热爱与学习,所以得到了很多人的尊敬。也是我明白无论在什么样的年代,只要有学问,就可以得到尊敬。所以我只有努力学习,才将来在社会上立足的基础才。在那个信教的年代,他却有一点不相信上帝,也不屈服于任何人脚下。

  5、“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原苏联作家高尔基所说的一句话。暑假里,我阅读了他写的《在人间》,书中的廖沙使我受益匪浅。

  6、《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压力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7、《在人间》内容概要:高尔基,生于俄国中部下诺夫戈罗德的一个木工家庭,幼年丧父,随母亲寄居在外公家,《在人间》读后感。他当过学徒、馆馆跑堂、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师等。1892年开始发表作品。六年后两卷集《随笔与短篇小说》出版,引起轰动,成了当时文坛一颗耀眼的新星。几十年富有成效的文学他作活动,使他当之无愧地成为无产阶级文学和苏联文学的奠基人.

  8、读了《天使在人间》,使我感受到了一种真挚的感情和博爱的亲情,这些都是人间最美的情感。它让我感动,让我读起来好像在充满爱的天空里翱翔。

  9、当我读完高尔基写的《在人间》这部小说,我被这部小说深深地吸引住了:《在人间》写的是高尔基十一岁时因外祖父家破产出外谋生的经历。他在鞋店,圣像作坊做过学徒,在轮船厨房里打杂过,过着非常沉重而且苦闷的生活,但他每天都用剩下的时间来读书,有时甚至几天几夜都不睡觉。而读书使他找到了慰藉,他如饥似渴地阅读大量文学作品,并且心中始终向往着新的生活。人的生命,似洪水在奔流,不遇岛屿、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

  10、我最近读完了仰慕已久的《在人间》。这部作品是苏联作家高尔基最著名的自传体三步曲小说。

  《在人间》读后感 篇10

  暑假里,闲得让人发闷,天又热得让人发昏,随手拿起了刚买的《在人间》,静下心来,慢慢地进入书中时,竟如感觉到了一股清凉,一缕清风。

  这是前苏联著名的作家高尔基写的自传,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为了生活,他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有机会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他怀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离开家乡奔赴喀山。

  “我过着苦恼寂寞的生活,只有在读书的时候,才能把一切痛苦忘掉。”

  是呀,高尔基5岁时就流落人间,在“新潮鞋店”当了一个小学徒。有一次,他被沸水烫伤了,还住进了医院里。后来他又去了姨婆家做仆人,被他们呼来唤去,但他没有忘记读书,他看姨婆剩下来的画报,看完后又在上面写字。看到高尔基爷爷这种好学的精神真使人感动。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

  而我们呢,过的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幸福生活,爸爸、妈妈无论怎么忙也会无微不至的关怀我们,呵护我们,老师们耐心地教我们读书、写字、作数学题。他们甚至都小心翼翼地,生怕给我们太多压力,生怕我们幼小的心灵得不到健康成长,我们的快乐可是当年的高尔基所能想像的?而我们还是总想着玩,哪会想到要好好看书?

  “一个人能够识字念书,这是多么幸福呀!”

  他对幸福的要求就是这样的简单!他对读书是如此的执着!他因为不堪忍受屈辱,逃到了一艘船上做洗碗工。在船上,船员们对他很不错,还借他书看。可船主不让看,他只好又换工作……在不停换工作的同时,高尔基也在努力地读书,他有一次眼睛受了伤,3天3夜被蒙上眼睛,第一次感到失明的痛苦。可是他并不气馁,又去了喀山,想进大学学习,高尔基多么坚强,多么喜爱读书啊!我们没有生活的压力,有着优越的学习条件,但我们总感觉学习是为了父母,为了老师,是他们对我们的要求,因此我们感觉有理由讨厌学习,我们不理解幸福是什么,我们也没有人生信念、追求。

  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

  高尔基做到了,他是一个坚强的人,伟大的人!他在逆境中站了起来!大量的阅读扩展了他的视野,生活的磨难让他成长,磨砺出他坚强的品质。正相反,我们的条件太好了,我们已没有了太多的进取心,没有了太多的意志力,变得不思进取,我们不要为环境所屈服,被软化,让我们热爱读书吧,将来做一个像高尔基那样的人!

  我摩挲着这本书,深深地思索着……

  《在人间》读后感 篇11

  这本汪曾祺的《人间有味》读完已经快有一两年了吧,还是单位办公室还没搬的时候买的,一起还买了一套的《人间草木》,那本塑封都还没拆哈哈哈。由于长期处于工作繁忙与个人怠懒的死循环中,读书进度停滞了很久,但是又手贱中间又采购了几波,也是有些塑封都没拆,想着不能这样了还是要把书捡起来看。

  读书这个事情因为买的都是自己感兴趣的,或是题材感兴趣或者作者喜欢,亦或是纯粹书名好听、封面好看,但是睡前开着台灯翻阅纸质书的确是可以让人心神安宁,在忙碌又迷茫的日常喧嚣中寻求一丝平静。目前在读的是《红与黑》,每次时隔好几个月才想起来要看书,然后没坚持几天就放弃了,当然跟这本书很冗长也脱不了干系。最近能稍微规律了一些,于是上周立下了flag准备今年一定要看完《红与黑》然后写一篇读后感,突然想起来《人间有味》还没写,这本书本来当时是想作为读书分享的素材,想来现在,于是在量子阅读网络文学放松心情的间隙,决定还是抽出空来赶紧结束这本书的任务!

  最开始看书的初衷是因为腰封后边写了作者的'一句话,“活着多好呀。我写这些文章的目的也就是使人觉得:活着多好呀!”。我发现作家都是善于生活和思考的人,生活中琐碎的小事能被他们用或质朴或深刻的词句描述出来,会被他们在想象的空间里予以加工、重构,展现新的艺术价值,可真是太厉害啦!所以要多写,不然怎么成为大文豪哈哈哈!

  回到这本书本身哈,“人间有味”,顾名思义讲的是人间的味道,全书分为四个部分:

  (1)四方好食,记录的是昆明、家乡、北京等各地的美食与习俗(众所周知逢年过节总离不开吃);

  (2)至味在人间,内容相对挺杂,有饮食、文学、文化等相关研究,也有类似菜谱的具体吃食的做法;

  (3)吾家小史,这回讲到了人,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生活中接触到的人作为原型,被作者写到了其他的文学作品里面了;

  (4)那时巷情,是对北京的胡同生活与友人的一些记忆。

  在回顾梳理内容的时候发现,其实这本散文集的标题的“味”不局限于饮食的“味”,而是人生百味,以饮食为切入,一方面唤起读者对生活的热爱,另一方面也记录着有关生活有关人的珍贵记忆。读文字的时候只觉得文笔十分质朴亲切,仿佛一位朋友有时候在追忆你们过去共同经历的时光,有时候在跟你对着食谱开始这种食材怎么做好吃,有时候也会引经据典正经说一说文学,除了经常一边读着一边开始查字典(的确好多不知读音不懂意思的字词),每一篇读下来的感受是十分温暖熨帖,然后可以安稳入眠的状态了。

  现在回味起来感触最深的还是四方美食的部分了,由于工作性质会去到天南海北,能够品尝到各地特色,对于作者这句“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一尝”觉得还是非常正确的,口味如此,对生活的态度也如此,包容自己和他人,包容愉悦与忧愁,总能自在一些。

  回到正题,这次读后感的主要内容不整那些高大上的,跟汪曾祺老先生一样怀旧一下,整理记录一下我吃过的四方美食和小故事。接下来看下一条推送吧,图文并茂记了一些流水账!

  《在人间》读后感 篇12

  第一次读汪曾祺的《人间草木》是孩子读初一时,这本书是初中生必读书目,应老师要求就买了。孩子还没读我抢先看了,初读就觉得挺有意思,作者是一个活得比较通透之人,对凡事看得开,活得平和,虽然整天劳动改造,上山挖树坑、挑大粪,做的是最苦最脏最累的活,可读他的文章却丝毫没有凄凄惨惨的情绪,没有抱怨与憎恨;有的只是闲云野鹤、行云流水的雅致和对自然对生活的热爱与小惊喜。对于生活中的美,哪怕一星半点,哪怕只存在于犄角旮旯,他也能用自己的慧眼努力把它挖掘出来,让读者眼前一亮。这从他的诗中可见一斑:“我有一好处,平生不整人,写作颇勤快,人间送小暖。”

  他觉得“人们如果能够养成一些正常的爱好,具备文明素养,懂得亲近自然,知道欣赏美,就不至于去破坏世间美好的事物”。因此,他想通过自己的文章呈现自然界美好的东西,让人静下心来,慢慢品味,懂得珍惜。

  他写花草鱼虫,为的是让孩子知道、了解昆虫,对自然发生兴趣,因为大自然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有时间最好也能玩玩这些昆虫,去观察它们会探秘到另外一个世界,不要整天沉迷在电子游戏里。他对昆虫的描写可谓细致入微,虽然寥寥几笔却栩栩如生:“瓢虫款款地落下来,摺好它的黑绸衬裙——膜翅,顺顺溜溜,严丝合缝。”他的笔墨简单,通俗易懂,让你仿佛正置身花丛中,看见那个叫“瓢虫”的小姑娘精彩表演后谢幕的模样。他告诉孩子们,瓢虫也不全是益虫,也有害虫,比如十四星,二十四星。想想真是惭愧,至今为此,我只记得并刻进脑海的是从小老师告诉我的:瓢虫是益虫!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再去留意才发现,瓢虫竟然真不全是七星呢!

  我不识紫薇,一直觉得夏天路边旁枝斜出的粉紫色花球美得很,甚是喜欢,后来通过读他描写的紫薇竟然不知不觉配对上了!“紫薇的树干的外皮易脱落,露出里面的嫩肤,脱落后留下一片一片的青色和白色的云斑。紫薇花是六瓣的,但是花瓣皱缩,瓣边还有很多不规则的缺刻,分不清是几瓣,碎碎叨叨的一球,当中还射出许多花须、花蕊。”当我在路边再次相遇紫薇,就认定是它了!原来紫薇树还被叫做“怕痒痒树”,如果你用指甲掻搔树干上的嫩肤,紫薇还会枝叶俱动,让你仿佛看到一个娇羞的'姑娘笑得花枝乱颤。

  “山丹丹花开花又落,一年又一年……”这首脍炙人口的歌曲红遍大江南北,却没有人知道山丹丹长一年多开一朵花,恐怕连唱歌的歌星也未必了解,再听这首信天游时,我有一股想去东北看山丹丹花的冲动,

  他用通俗易懂的手法描写巴根草,让人仿佛听到指绕草根拔断的声音。对于乡下长大的我来说,这是再熟悉不过了,学校的操场,田头沟壑旁,随处可见铺地的巴根草,坐在草地上,最喜欢的就是用手绕住它的草根,用一种不露锋芒的力量拉扯,听草根齐刷刷断裂的声响,真是一种说不出的快感。至于为什么要时不时的去扯它,也许是农民的本性,痛恨它一棵就能蔓延一整片的生命力吧。

  读他的书,就像是听邻居爷爷讲故事,温和又亲切。

  《在人间》读后感 篇13

  看完了《童年》,总觉得剩下的《在人间》也是值得我去细细品味的一本书,于是,我便“理所当然”地看起了《在人间》。

  主人公还是那个熟悉的阿廖沙,环境却已沧海桑田。阿廖沙离开了“童年”,用《童年》中的话来说:“于是我就到人间去了。”

  阿廖沙仅仅十一岁就来到了人间,为了生存,他不得不尽快地适应这人间里的一切,所有事都让他感到陌生,在一个仅仅十一岁的小孩子的世界里,因该全是纯真的顽皮,可是他必须生存下去。

  这段时期他为了生活,就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去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一有机会就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

  才开始,阿廖沙周围的人,几乎都是浅薄,没有文化,没有智慧,什么都不懂的人,因为他们的狭隘,所以阿廖沙始终没有机会读书,直到他在轮船做杂工时遇到斯穆雷。开始,阿廖沙对斯穆雷的印象并不怎么样,高尔基对斯穆雷是这样描写的:我很不喜欢这个家伙,虽然他穿着一身白衣服,看去依然很肮脏,指头上长着毛,大耳朵里也突出几根长毛。……他说话简直像狗叫一样……年幼的阿廖沙还是习惯于以貌取人,不过后来他也慢慢的发现斯穆雷是一个很正直的好人。斯穆雷那很多书出来让高尔基念,尽管高尔基当时觉得很不高兴,但是事实证明这对高尔基是有很大帮助的。

  后来,他回到绘画师家,遇到了那个裁缝的妻子,因为阿廖沙的好心,善良的裁缝妻子常常借书给他。但是由于周围人们的愚昧无知,阿廖沙总是不能正大光明的看书。裁缝一家搬走后,又来了另一家人,其中一位美丽端庄的夫人引起他的好奇,于是阿廖沙有常去这位夫人家借书看,而且他称这位夫人为王后,可见这位夫人对他的影响有多大,其实这也暗示了高尔基的理想——做一个有学问,知书达理,温文尔雅的人。

  在人间,阿廖沙也学到了许多书中学不到的东西,对好坏的识别能力,生存能力,他也看到了许多丑恶。

  在这样一个混乱的社会上,一个仅十余岁的小孩见到了太多,如果稍有不慎,也会堕落到这些肮脏龌龊的娱乐中去,可是正是阿廖沙所读过的大量的书籍拉住了他,他明白善恶美丑不过一步之遥,一失足可成千古恨。

  于是,阿廖沙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他怀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离开家乡奔赴喀山。故事到了这里,便又告一段落了。

  《在人间》不仅是作者童年时代的自传,不仅是一个少年的生活史,而且也是一个时代艺术性的史册。阿廖沙的外祖父卡希林一家的破产,就是当时的俄国的真实写照。这本书描述了普通俄国人的.困苦生活和他们日常的苦闷,显示出阿廖沙对这种生活越来越强烈的反抗情绪,从而显现出他这样能干、求知欲很强的少年的活生生的形象。书中真实地描写了下层人民的严峻的、阴暗的生活,也描述了这个来自下层的少年建立了自己初步的世界观。

  结局如何,我还未可知,只希望,阿廖沙能凭借自己的才干、知识和勇敢,走向人间的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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