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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一本名著以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书笔记了。到底应如何写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初一读书笔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一读书笔记1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的成功在于它详细的内容,精彩的片段。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浮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的共鸣
寒假里读了简爱这本书,我感触颇多。
简爱父母双亡,生活在一个对她的尊严无情践踏的环境里,而这磨练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然。在一个寄宿学校中,简爱从她的.好朋友海伦那里学到一种内在力量——忍耐。后来简爱来到了男主人公罗切斯身边,她的正直,高尚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而他的真心,让简爱感动。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
当裴多菲说“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我懂得了作为人的价值;当鲁迅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我懂得了人应具有反抗精神;当简爱说“我们是平等的,我不是无感情的机器”,我懂得了作为女性的自尊。我很欣赏简爱的独特个性、思想和顽强的自尊心。虽然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但是她拥有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外在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顿时黯然失色。更为可贵的她勇敢的坚信:“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
简爱自幼失去双亲的疼爱,还经常受到收养她的舅妈及其子女的歧视却能如此顽强独立地生活着。而我呢,爸爸妈妈把我捧在手里疼爱,养成了我的任性,不知足。每次父母说我两句我就不高兴,虽然我知道她们是为我好,可我总觉得他们很讨厌。读着简爱悲惨的童年生活,再联想到自己对父母的态度,我便会想也许简爱经常会独自一人在想:“如果我有父母该多好呀!”所以,我以后一定要加倍珍惜这份父母的爱。
《简爱》这本书,塑造了一位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不向命运低头的女性。这本书深深的进入我的灵魂,影响着我的精神世界。它告诉我,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我们依靠自己的能力,作出的努力,就会冲破重重困难,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也让我更加珍惜父母的爱。
初一读书笔记2
关于《阿Q正传》这篇中国近代史上最负盛誉的中篇小说,我早就有所耳闻,但原先从未有机会拜读过。直到六年前的腊月,承蒙团县委赠送一套新疆青少年出版社出版的三卷集的《鲁迅全集》,我才终于有幸全面了解、认识“鲁迅”这位被国人赞誉为“民族魂”的文学大家作品中的内在精神。
我在刚刚收到《鲁迅全集》的第一时间里,就急不可待的打开了厚厚的书本,怀着一种异常兴奋和欣喜的心情首先读完了《阿Q正传》。对于鲁迅的大名早已如雷罐耳,乍然来读他的作品,怎能不让人心潮澎湃呢?因此,我读得很仔细,一直在用心来品味作品中的内在韵味。没有停顿,我一口气把这篇小说从头读到尾。只读了一遍,我就已经深为鲁迅笔下的诙谐与辛辣而感染,深为阿Q这位奴性十足和固有的习惯性而心酸和哀叹!
在这几年里,《鲁迅全集》已被我通读了不下十数次,尤其是《阿Q正传》,每读完一次,都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新收获,新体会。
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是一种独特的自我安慰方式,早已经成为了文学史上的典型。足可见鲁迅的独具匠心、寓意深远。小说的创作年代是满清王朝刚刚覆灭不久,描绘的故事年代位于满清王朝覆没前夕,创作意图是想对现实社会进行反思、解剖,寻找问题的根源。阿Q这个形象塑造得相当成功,相当有趣,也一针见血。可以想象得到,在那个混乱而又黑暗的环境里,阿Q式的人物决不是单一的个体,赵家太爷也不是单一的个体,菜市口砍脑袋当然也是常有的事情。阿Q似乎已经成为了中国人心中的一杆标尺,衡量着应该衡量的一切。阿Q身上所反映出的种种现象、世态炎凉正是那个年代真实的一面。
在阿Q的一生当中,始终孓然一人,无业游民一个,依靠为别人干些体力活来勉强维持生计。他连一个真正意义上属于自己的住处都没有,只得苟安栖身于祠堂里。就是在这样的窘境里,他也不得不常常为窘境的不能维持而苦恼,为别人挤占了他的位置而角斗。然而他的状况却并没有因此好转,反而更加恶化了。因为角斗中他并没有真正获得实质性的胜利,只是落魄后精神上的自以为是罢了,以自我安慰。
阿Q头上的癞疮疤是最醒目的外在标志,因此,他常常忌讳这忌讳那,却又常常受到闲人们的讥笑和把玩。他虽然气愤不过,却不敢惹恼闲人们,只好用怒目而视来表达自己的不满。然而,就是这样的反应也同样会遭到闲人们更大的羞辱与打击——被讥笑者揪住黄辫子,在墙上狠狠碰几个响头。后来,当闲人们了解到了阿Q的思想后,便打过他之后还要逼着他说自己被人打或者儿子被老子打了。如此,闲人们才会心满意足地放开他。
阿Q的心情从来不会长时间一蹶不振,因为他有一套精神上的胜利法用来调剂身心和安慰自己。他手里不能有钱,因为他好赌。在押宝时,就数他的嗓门最大声音最响,但是最后他又总是输的最惨的一个。没有钱时倒干脆,不会再赌了。静不下来的他又开始为别人着急起来,简直就是杞人忧天。输钱,他并不怎么懊恼,若偶尔有幸能够赢上那么一回,倒反而失败得一无所有。他的行状总是与现实格格不入,处处相反,实在奇怪?
初一读书笔记3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对于我们来说童年是我最宝贵的收藏,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来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在假期中我看了不少书,对《童年》这本书最感兴趣。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还有十九世纪七十到八十年代的俄国社会风貌。
我读完《童年》这本书,感受到了高尔基的悲惨遭遇,觉得我们是幸运的一代,因为高尔基3岁的时候,父亲病故,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而又专横的小业主,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发财的好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高尔基真实地描述了自已苦难的童年,我为自己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己没有失去父母……我很幸福,因为我有一段美好的童年。
看了《童年》这本书,我有很大的启发,书中告诉我们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初一读书笔记4
线的珠子不停地流下来。或许是因为这本书中的那个男孩子桑桑最终他没能留在自己度过了六年小学生活的油麻地小学,他必须离开这个令他终身难忘的地方;告别他至亲至爱的老师与朋友……
这本著名的纯美小说的作者是曹文轩。整本书主要介绍了男孩儿桑桑刻骨铭心而又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在这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是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撼动人心的故事。这一切,都清清楚楚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教育的六年。
当我读到《红门》这一篇文章的时候,我深深地被一个叫做杜小康的男孩子给打动了。因为是他告诉了我一个道理:无论是面对多大的.困难,绝对不轻言放弃,要振作起来,努力去做,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办法总是比困难多得多!而我,更是无法与他进行相比。就比如说在我的学习生活中,但凡遇到芝麻大点的小事,就想着打退堂鼓。当我做题目做不出来时,我的第一反应并不是动脑筋思考问题,而是请求同学来帮忙;当我练字没有耐心时,就干脆快速写完了草草了事……自从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我便一直在反思自己: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和学习条件都这么好为什么就不能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祖国?而杜小康呢?想学也不能学,他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沦落到悄悄地去偷别人的书来读。我们现在有学上,还有老师教,更应该好好把握住这个学习的机会。想到这儿,一阵阵羞愧的感觉涌上我的心头。杜小康可以刻苦地学习,为什么我不能?我整天都想着吃喝玩乐,怎样享受,心思全放在了这上面。难道我不该感到羞愧吗?难道我不该找个地缝钻下去?难道我不该向杜小康好好学习吗?
让我记住这个人——杜小康。是他让我明白了这个道理,他就像我成长道路上的一盏明灯指引我前进的方向!
初一读书笔记5
最近,我读了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写的《简爱》一书,深有感触。
《简爱》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叫简爱的孤儿如何在人间地狱般的孤儿院中顽强地生存下来,并成为一个独立自信的女性的故事,正是在这个故事中,我体会到了很多东西。
在简爱身上,有一种坚强不屈的精神,她不畏强暴,在困难面前从不低头,像冰山上的一朵雪莲花,迎风傲雪,凌驾于一切困难之上。这种精神我们必须具备。因为它是开启成功之门的一把金钥匙。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克服困难,坚持真理,比如教师说错了,应及时提出,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在学习上要勇于攻克难题,不能把它丢在一边或胡乱写个答案就草草了事等等。这样才能让我们获得提高提高。
有一次,我在做奥数,有一题很难,光题目就四五行,读得头都发昏,心一横,想:干脆就不做吧!反正到时候教师要讲,说不定写了半天还是一个叉子,还不如去踢踢球呢!这时李宇杰正要去踢球,我问他还剩几题,他说他这题也不会,我心想:总算找到知音了,于是便一齐去踢球了。可踢着踢着,心里总不踏实,想把那道题做出来不是更好?于是,又“忍痛割爱”心急火燎地跑了回去,啃起了笔头......呀!会了!我找到了突破口,大笔一挥,不一会儿算出了答案,可带入题目一验算,还是错的`,没事,再来,一遍又一遍,擦了又擦,写了又写,最终,在我不断努力之下,大功告成!我如释重负,心想:功夫不负有心人呀!刻苦钻研必须会得到回报的。
简爱这种坚强不屈的精神一向鼓舞着我,让我奋进!
初一读书笔记6
镜花缘读后感通过阅读《镜花缘》一书,我认识了很多有特色的国家和英雄人物,并跟随着主人公唐敖旅行经过了焰火国,游过了君子国,还有小人国、黑齿国等等许许多多不同的带有神奇色彩的国家。
书中描绘了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以及特征,如轩辕国的奇特,每个人身上都长着一对翅膀、头上顶着一条蛇;还有风土人情独特的女儿国,在女儿国中都是女人穿靴戴帽外出做工,而男人却缠足,在家里养小孩。而唐敖在旅行途中遇到了暴风雨,船漂到了小蓬莱岛上,他被岛上的景物所迷获,也因此在山中成了仙。
唐敖的`女儿唐小山原是天上的百花仙子,因在天上犯了错,被贬下凡投胎,唐小山是一位博学多才、聪明善良的女孩,为了寻找父亲而出海,历尽艰辛,使我深深地感受到唐小山与父亲之间深厚的亲情。虽然这是一本虚构的书,但我每次看完都觉得自已有很大的收获,这更加促进了我还要更加多读名著的心理。
初一读书笔记7
《呼兰河传》描绘了东北边陲小镇呼兰河的风土人情,整本书没有完整的故事情节和中心人物,让人的思维跳跃很快,这个故事还没回味够,另外的故事已经展开但读起来生动自然,淳朴清新。令我影响深刻的人物,有活泼但短命而亡的小团圆媳妇,喜欢和动物说话不喜欢与人说话的二伯,突破世俗眼光的冯二歪嘴和王大姐,都是下层劳动人民的生活常态,结局并不是很好,带着一种悲凉的气氛。
作者一生命运多舛,写下的作品也都倾注了作者儿时童年的`情感,能感受到作者对小城的热爱及对大院生活的人深切的怀念,能感受到过去的回忆不管是美好或痛苦,都在作者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回忆,刻骨铭心。
初一读书笔记8
今年暑假,我又在图书馆中借阅了一本书——三国演义!这本书讲述的是三国时期魏、蜀、吴之间的战争,最终晋国夺取天下的故事。这本书中刻画的个个都是英雄豪杰,但书中令我有深刻的感受的只有几位。
首先是诸葛亮。他本是山中的一个隐士,之后经过刘备的真诚邀请,才出山担任刘备的军师的。他出山后,一向为刘备出谋划策,每次蜀国经典的战役都是经过他的指挥才会成功的',比如草船借箭、火烧赤壁、空城计等等。
第二是赵云,当年曹操带领百万大军袭来,他为了能保住刘备的家人安全,不惜用他那强大的武器,单枪匹马,杀死曹军数位猛将,几十位兵士,令曹操看了还不禁赞叹说:赵云真是势不可挡呀!
第三是刘备,他从当年的桃园三结义就能够看出他的有情有义,在之后的战斗中有看出他富有爱心,当年曹操打的他落花流水,弃城败逃,而他在逃跑路上还关心着老百姓,让他们与他一齐走。刘备有一个缺点,也是他的优点——重情义,在关羽被东吴所杀时,不听劝告,导致进攻东吴时被火烧连营,西蜀实力大衰,令日后的北伐都不能成功!
暑假重读这本书,令我明白了许多:只要取长补短,移多补少,就能战胜一切的拦路虎!
初一读书笔记9
《聊斋志异》是一部具有独特思想风貌和艺术风貌的文言短篇小说集。
多数小说是通过幻想的形式谈狐说鬼,但内容却深深地扎根于现实生活的土壤之中,曲折地反映了蒲松龄所生活的时代的社会矛盾和人民的思想愿望,熔铸进了作家对生活的独特的感受和认识。蒲松龄在《聊斋自志》中说:“集腋为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寄托如此,亦足悲矣!”在这部小说集中,作者是寄托了他从现实生活中产生的深沉的孤愤的。
因此我们不能只是看《聊斋志异》奇异有趣的故事,当作一本消愁解闷的书来读,而应该深入地去体会作者寄寓其中的爱和恨,悲愤和喜悦,以及产生这些思想感情的现实生活和深刻的.历史内容。由于《聊斋志异》是一部经历了漫长时期才完成的短篇小说集,故事来源不同,作者的思想认识前后有发展变化,加上作者世界观本身存在矛盾,因而全书的思想内容良莠不齐,比较复杂。但从总体看来,优秀之作占半数以上,主要倾向是进步的,真实地揭示了现实生活的矛盾,反映了人民的理想、愿望和要求。歌颂生活中的真、善、美,抨击假、恶、丑,是蒲松龄创作《聊斋志异》总的艺术追求,也是这部短篇小说集最突出的思想特色。
郭沫若曾说过:“写鬼写妖高人一筹,刺贪刺虐入木三分。”
初一读书笔记10
《蚂蚁和蝉》讲述的是一只勤奋的蚂蚁和一只好逸恶劳的蝉的故事。冬日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一只蚂蚁正在翻晒受潮的粮食,一只饥饿难耐的蝉经过,便乞求蚂蚁给他一些粮食,蚂蚁反问蝉,夏天为什么不储存些粮食?蝉说他夏天的时候都忙着在唱歌了,于是蚂蚁就讥笑他说,你夏天在唱歌,冬天就去跳舞吧!
这则寓言虽字数不多,但寓意深刻,让人回味无穷,勤恳的蚂蚁和懒惰的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真是两个极端啊!可是换个角度来看,这则寓言中的蚂蚁和蝉难道不就是现代社会中大多数人的缩影吗?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都说明了同一个道理,丰硕的果实只会留给那些勤于工作和劳动的人,而不够能坐享其成,因为我们需要明白,我们要做“渔”,而非“鱼”。老舍先生也曾说过,“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我们只要靠我们勤奋的双手去创造,就一定能让自己丰衣足食;反之,若是像蝉一样只是一味享受,那么最后也只有挨饿的份。
其实,在蚂蚁身上不单单是“勤劳”值得我们学习,他的目光之长远更应被人赞颂,蚂蚁若是没有长远的打算,再怎么勤劳都是徒劳无益的。更不应该像蝉一般贪图安逸,只顾着享受眼前的时光。虽有诗仙李白云“行乐须及春”,但对于尚是学生的我们来说,把书读好、读出名堂才是头等大事,若是仅为了享受眼前暂时的美好时光而浪费了大把比金子还贵的'光阴、葬送了美好的前程,终是不值得的,正所谓“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长远的打算”对于意气风发的我们更可以引申为拥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而如今的我们就是在为理想而奋斗、努力。也许实现理想的途中会困难重重,但我相信只要我们不断拼搏,并坚持不懈,最后的胜利一定属于我们;若是没有理想,就会像文中的蝉一样碌碌无为、无所事事。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只要人人都做一只勤奋、胸怀大志的蚂蚁,祖国一定会更加繁荣,更加昌盛!
初一读书笔记11
因为要适应当时高地的情况,细节便岁月的无情而有所扭曲了。——摘自《昆虫记》
在这个世界上,你是相信美好的童话,还是残酷的现实?
漾着墨香的书页中,蝉总是在放声高歌,一派岁月安好;蚂蚁不停劳作,那是为了它们的未来而忙活。当大雪纷飞之时,蝉带着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乞求着蚂蚁,而蚂蚁却冷嘲热讽,不肯施舍。伟大的学者将蚂蚁的勤劳,蝉的慵懒谱写进孩童的心中,成了不可磨没的记忆。
而在那炎炎夏日,少年晴朗,年华正好,蝉拥有着完美的歌嗓,它们彼落地叫个不停,哼唱整个人间喧嚣,随着热情的夏风,编排了属于这个季节的幸福。但蚂蚁却打破了这一好时光,它们“乞求”蝉,厚颜无耻地把它洗劫一空。
七月流火,蝉不似那成群的昆虫,它凭借自己的努力汲取树皮中的汁液,在甜美的歌声坐拥这份畅快。翻滚的金色麦浪中,不速之客们贪心地夺取,它们这群侵略者将掘井者驱逐开,仿佛它们才是这口井的原主,但蝉总是那样的宽厚仁慈,对它们的无情伤害只是报以高贵的.蔑视,便也扬长而去。
瞧瞧,这现实彻底地将童话臆想的角色给调换过来了。“毫不客气、抢劫时绝不退缩的求食者是蚂蚁,而甘愿与受苦者分享的能工巧匠是蝉”。这便是以毋庸置疑的事实代替虚实不定的童话,是以全新的世界代替从前的未知。
在法布尔的笔下,蝉不仅是欢唱昂扬的歌唱家,还是一位技艺高超的艺术家。它既可以歌声清脆,乐至疯狂,又能够精雕细琢,造出一副好皮囊。
从一只幼虫开始,它便不断给这个世界创造无限的精彩,就算生活在那阴冷潮湿的地下。耗尽大半辈子给自己铺好走向未来的道路,出了那狭窄的洞,奔向广阔的世界,完成了它在人世间最后的一次蜕变,幸不辱命,它做到了。同时也将这一路的足迹留下,定格成安安静静的记忆。耄耋之年,暮暮老矣。它的身影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连同那动人的歌声也随风而散。一朵朵莹白的雪花打着旋落了下来,覆在蝉的尸体上,再化为灰土,待到来年夏天,它们摆脱了上辈子的死亡,又开始这辈子的未来。
就像是我们由青涩稚嫩渐渐变得心智成熟,经历过苦难的磨砺,最终像蝉一样,破茧而出。“老将不死,薪火相承”,我们可能会有短暂的沉寂,但永远都不会凋零,只要有一份坚定的信念,希望就会出现,这一切又或许是一轮新的开始。
俗谛之桎梏,无竟之欲念。日落月升,月落又日升,以新生代旧亡,这许是佛家的轮回吧。
夏风又起,朗朗天光,乡间蝉鸣终是未消,这一年,不仅是蝉的新生,也是事实的再生。风过林梢,鸟鸣渔歌,清和夏季,蝉声飘摇。蝉的一生虽然短暂,但它们以生命缔造奇迹,用未来美好替代地中黑暗。
初一读书笔记12
说实在的,如果读外国的小说,最好还是读原著,不要读翻译版,因为翻译过来的版本,其语言的特色就会减弱很多。
奥斯丁的名篇《傲慢与偏见》就是一个支持读原著的很好的理由。我看过一个中文翻译版本的,还有一个英文改编的,但是当时就读不出那种味道来,看相关的评论,也感受不到里面所说的小说特点,直到现在开始读原著才发现奥斯丁的小说里的语言特点。
从《傲慢与偏见》中,不难发现作者很喜欢用带有很强感情色彩的感叹句子,而且这种句子都是用来形容一个人或者一个人在当时的举动。例如:chapter 1里的"How can you be so tiresome!",chapter 2里的"How good it was in you"等。除了句子,一个简单的单词,也揭示了奥斯丁的'讽刺幽默。作者在用词方面甚是讲究的,就好像是chapter 2里有个句子"Mrs. Bennet deigned not to make any reply."里的"deigned",其意思是“屈尊”。事实上这句话的语境是,et和他的妻子在讨论关于Mr. Long的时候,et被丈夫弄得无趣,实在不想回应一直挪揄自己的丈夫的话。也正是这个“屈尊”的词,很恰当地表达了et的这种内心的情感与无知的高傲,同时作者也讽刺了et行为的愚蠢。所以说,《傲慢与偏见》里的一些单词都是经过推敲的,以致使这些词贴合了人物的感情和身份。
初一读书笔记13
最先知道这本书时,是初中的语文老师推荐的。但那时并没有很大的动力去读它,直至高中,同学的强力推荐,才猛然想起它。听完同学简单的解读,就迫不及待拿起它,翻开了它,就久久不能释手。即使读完了,也在久久的回味。
《穆斯林的葬礼》是回族女作家霍达的长篇小说,曾获得第三届茅盾文学奖。作者给全书设置了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宗教背景。巧妙地将“玉”与“月”作为线索贯穿整部小说,讲述了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的兴衰,三代人的命运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
很厚的一本书,拿在手上,感觉沉甸甸的。很厚的一段情,读完之后,心里沉甸甸的。穆斯林的葬礼,展现奇异而又古老的民族风情和栩栩如生的人物品性,是值得我用时间和心灵感受的。从这本书中,我更真切地感受到“拥有生命,便是最大的乐趣。”与书中主人公比起来,我们不是幸福很多吗?最起码,我们还活着,还拥有着生存的权利,这样说来,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抱怨生活,抱怨命运呢?也许,你的人生之旅正面临着难以逾越的鸿沟。也许你现在的人生之路正充满荆棘,但无论境遇如何,都要学会潇洒一些吧!珍重生命!
在这本书里,你能看到生命的无奈,但你更能看到生命的价值。穆斯林,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名词。而在这个词的背后,更多的是宗教。而宗教这两个字,更容易让我们联想起那些奇怪的仪式。于是,人们对它的葬礼会产生一种神秘感,作者就这样把我们引入她的圈套。我在这穆斯林的`葬礼的描述中一步步领略了人生的哀歌。我真的想用我的眼泪来祭奠白纸黑字里的主人公。正义,你为何而生,为何而灭?有许多这样的故事,公平不在正义的一方,而《穆斯林的葬礼》里的正义就在主人公的身边,可它是那样的微弱,以至于产生了谁也不想看到的结局。复仇使人性失去了理智,在遥远的未来,宿命同样的落在了下一代人的身上。
很平常的封面,一弯月牙,一行回文,看不出有何奇特,感觉就是很普通的一本书,数十万字,不长不短。初看时,思绪总是断断续续的,唯一的映像,就是两个不同时代相互交错的篇章结构。再次接触时,才深深地醉在作者的字里行间。当我在为新月的死默默哀伤时,内心更是被她为爱情的勇敢所折服,新月是那么的美好,以至让所有人都相信她的人生是圆满的,那纯真的爱情为她生命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她知足,她感恩,她是这样,我希望我也能如此!
初一读书笔记14
小说第一章写呼兰河的自然环境和小镇概貌,像画卷式的展开镇上主要的大街、胡同、店铺,以及人们相应的“卑琐平凡的实际生活”;第二章写承载人们精神寄托的民间风俗,比如跳大神、常秧歌、放河灯、野台子戏、四月十八娘娘庙大会;第三、四章写作者小时候家里的后院景象以及与祖父的短暂生活;第五章一直到结尾分别写了老胡家的团圆媳妇、有二伯、冯歪嘴子几个人物的故事。
“严冬一封锁了大地的时候,则大地满地裂着口。”开篇严冬笼罩下的北方自然景象,奠定了整本书的基调。卖馒头的老头在冰雪天叫卖,不小心跌倒,馒头从箱子里滚了出来,有人趁此机会捡馒头离开,老头爬起来见馒头不对数,只是看着那人的背影哀叹:“好冷的天,地皮冻裂了,吞了我的馒头了。”人们总是埋怨天气,不埋怨人。
东二道街上有个大泥坑,每逢下雨就变得像炼胶的.大锅,粘过苍蝇、蜻蜓、燕子,淹死过猪狗猫鸡,赶路的马也陷进去爬不起来,人们过路也得小心翼翼,还有小孩差点被淹死。人们每隔一阵就要抬车抬马、救人救畜,却总是不厌其烦,而且没有任何人说要把泥坑用土填埋起来,更没有人这样做。因为有了泥坑,大家有了热闹,还可以因此吃被淹死的便宜的猪肉,甚至有马陷进去被救起来后,人们也传言马死了,因为“若不样说,显得大泥坑太没有什么威严了”。
“一年四季,春暖花开、秋雨、冬雪,也不过是随着季节穿起棉衣来,脱下单衣去地过着。生老病死也都是一声不响地默默地办理……但这是大自然的威风,与小民们无关……呼兰河的人们就是这样,冬天来了就穿棉衣裳,夏天来了就穿单衣裳。就好像太阳出来了就起来,太阳落了就睡觉似的。”
由此可以看出呼兰河城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对人生的态度,对活着的态度。在这样的前提下,在我看来,整个小说一直贯穿着一种“看”的人生观。
呼兰河的民间风俗,比如七月十五鬼节,人们纷纷奔赴河边,看无数河灯漂流的繁华景象,“河灯从几里路长的上流,流了很久很久才流过来了。再流了很久很久才流过去了”,有的流到半路就灭了,或被岸边的野草挂住了,越往下流,河灯越孤寂越少了。人们看着河灯飘远,心里从刚才的欢腾又变为无由来的空虚。人们看河灯漂流,像看着自己的生命。
秋天搭台唱野台子戏时,人们更是从不同地方赶来看戏,分散四处的姐妹、父子都可以借此机会会面。台上演员唱念做打,台下百姓胡打瞎闹。看戏过程中,台上台下甚至会突然间转换角色,台下的人们真吵起架动起手来,而台上的戏子却不为所动,依旧自我表演。
老胡家的团圆媳妇,也是在大家集体观看之下,被认为有鬼附身,以致于最后为了给她驱鬼而被捉弄死了。最后一个人物冯歪嘴子,他也是通过磨房里的窗户观看外面的人与被窗外的人观看。
小说在写法上主要采取散文式的文字风格和抒情笔调,叙述灵活,生动有趣,而且每个章节的内容相对独立,在叙事上不像故事型的小说前后联系那么紧密。小说中仅有的几个人物的故事,也几乎相互独立,感觉像写完一个就过一个,读者也可以看完一个过一个。但我觉得,小说一开始,萧红就不断在“看”,看呼兰河的每一条街,接着看每一家店铺,最后又看每一个人,但一直没变的是那种看的态度,不太近也太远,好像始终有一种合适的距离,而且总是那么认真,之所以感觉像写完一个过一个,那是因为萧红看完一个就记得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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