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血战钢锯岭》观后感1500字 推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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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细品味一部作品以后,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吧,这时候最关键的观后感不能忘了。那么观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血战钢锯岭》观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血战钢锯岭》观后感1
昨天我没有发文章,因为周五的晚上,我要给紧张了一周的自己放一个假,我和老公去电影院了看了《血战钢锯岭》。
这个名字听上去很血腥,我其实是很抵触的,是老公执意要看,我也就陪着一起了。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电影是根据二战时期冲绳登陆的真实事迹改编拍摄的,更因为这份真实,才更加有打动人心的力量。
我们赶到电影院的时候,电影已经开场了快三十分钟,像很多美国的好莱坞的电影一样,导游花费了很多的叙事在一开始的烘托和铺垫上,即便我是上演了30分钟的时候才进场,都不影响我对这个电影的前期情节的基本推测和判断。
一个瘦瘦高高的,体力不占优势的小伙子,在一个一站退伍老兵的父亲的'威严和家暴下长大,做着一份普普通通的工作,有一个理想中的未婚妻,似乎他这辈子就这样平平淡淡下去,漫长而幸福而已。
但是,珍珠港事件发生以后,全美国青年的爱国参军热情被调动起来了,包括故事主人公的哥哥和本人。尽管爸爸平常看起来怪异和冷酷,但是在面对两个孩子都要参军到前线,生死未卜的选择,他表现出了一个父亲的不舍和内心极度纠结的痛苦。这一幕戏,扮演爸爸演员表演很到位,尤其是他的微表情,因愤怒因痛苦而扭曲,伴着颤抖的嘴唇,确实将父亲的深沉的爱表现的淋漓尽致。
故事主线先抑后扬,节奏在主人公进入新兵营开始变得沉重,由于他不能说服自己去违背自己对上帝的誓言去拿枪射击,他面临着被军事法庭审判的可怕后果,他也受到了新兵营里其他新兵的排挤和人身攻击,大家纷纷指责他是懦夫,因为一个下士,不能使用武器,不能打击敌人,也不能保护同一个战壕的兄弟,尽管他有自己坚定不移的信仰,也难免显得他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但是他并没有因为大家的反对,妥协和屈服,即便他的未婚妻来劝说,他的长官前往他的牢房劝说他退伍,他都没有接受,他坚信自己是无罪的,能够在妥协和后退之外,坚持找到第三选择-选择坚持自己的信念。
电影的第一个高潮出现在军事法庭审判的时候,小伙子在法庭上改变了自己认罪退伍的立场,坚持认为自己可以既在战场上为国服务,也不需要自己亲手用枪杀害敌人。当他的倔强而怪异的爸爸穿着一战期间的美国军服出现在军事法庭,将他请求当年的战友,现在已经是美军的高级将领撰写的求情信转交给法庭的时候,父子俩的眼睛里有一瞬间的对视,我看到了他俩的冰释前嫌,父对子的爱,即便知道儿子不带着枪上战场有很多危险,知道儿子那骄傲的自尊不会接受被强迫退役的心情,尽管自己的从军生涯给他带来永远不会抹去的痛苦,但是为了让儿子有坚持自己理想的权力,他选择做了自己能做的一切。
我觉得这个情节是电影从前期冗长的铺垫拖沓里走出来的一个转折点,当主人公道斯从一个机枪手转变成了一个医疗兵,他勇敢而传奇的经历就开始了。其实,从马后炮的角度来看,主人公能最后英勇无比的从死神手里拯救出那么多战友,也有些注定的成份,因为他是一个可以为了自己的信念不顾一切的人。
《血战钢锯岭》观后感2
《血战钢锯岭》一听到这个名字,我是没有想观看这部电影的欲望的。因为一听就知道这部电影是战争片,一想到战争中血肉横飞的血腥场面,我就十分抗拒。但是我的朋友们都说这部电影十分值得一看,而且网上的评论也不错。影片讲述了一名叫戴斯蒙德.道斯的年轻人,是一位虔诚的_督徒,所以他认为每一条生命都是可贵的,即使在战场中他也坚持不使用武器去战斗,而是在战场上拯救伤者,在这场太平洋战争中,他凭借自己一个的力量拯救了七十多名受伤战友的故事。
影片的主人公戴斯蒙德.道斯十分让人敬佩。在参军前他的信念就是不拿武器,希望能当上一名军医,在战场上拯救更多的生命。但是他没有如愿以偿分配到军医部队,在新兵训练中他因不拿武器受到军队上司霍威尔中士的嘲笑和针对。每天派戴斯蒙德去做粗重的活,而且道斯蒙德不拿武器的'行为被军营里的人看为是懦夫的表现,所以军营的人也瞧不起他,经常欺负他。在这种场合,戴斯蒙德是多么的不合群,在一群想要在战争上奋战的汉子中,他却坚持不拿武器,就像当初人们始终相信地心说的时候,哥白尼却相信日心说那样,这是需要非常大的勇气,最终他成功说服了军队并如愿加入了医疗队。
到了战争开始,一群士兵来到了高大垂直的山崖下,在他们来的路上,他们看到了一车车运满士兵尸体的车从他们身边经过,车上的士兵一个叠一个地躺着,有的断手断脚,有的血肉模糊,他们毫无生气,只剩下残缺的肉体。着群准备上战场的士兵们也有点慌乱了,仿佛看到了自己的结局。在枪击声,爆炸声中战争开始了。血液四溅,士兵们的身体被炸飞。而道斯蒙德在这激烈的战场上还要负责照顾伤员,他刚拿出一管血清,就被子弹打破,给救援增加了困难。
由于伤亡人数太多,美军觉定撤退。刚刚硝烟四起的战场,一瞬间安静的只能听到风吹的声音。那些在战场上被遗弃的伤员是多么的绝望,他们可能会被活活饿死,或者死在敌人的刺刀下,敌人是不会放过漏网之鱼的。这个时候道斯蒙德像救世主一样出现了,他小心翼翼的移动着,寻找存活的伤员。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个伤员是一个满脸尘土的士兵,因为眼睛被尘土覆盖,他以为自己瞎了,当戴斯蒙德用水冲洗他的眼睛后,他说他又看到了光。是的,戴斯蒙德给伤员带来了希望之光。在敌军眼皮底下救走了一个又一个伤员,虽然他已经筋疲力尽了,但他还自言自语地说,只要再一个,还能救一个,就这样他就了几十名伤员。
当戴斯蒙德回到军营中时,军营中的人都用敬佩的眼光看着他。在病床上的人,看见他也十分激动,他给军营中的人带来了士气,迎着这股士气士兵们再次上了战场,敌军举白旗投降,这场战争终于就这样结束了。
看完之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战争是多么的残酷,虽然现在世界比以前和平,但是局部地区还是动荡不安。如果每个人都能像戴斯蒙德那样珍惜每条生命,那世界是不是更和平。
《血战钢锯岭》观后感3
原本是不会去看这个电影的,因为一向不喜战争片,尤其是,这个片名让我误以为是一个国产的战争片——类似《血战台儿庄》那种。在《血战钢锯岭》和《你的名字》里我本来都已经选定了《你的名字》——忽然隐约想起阿宁好像提过一句“钢锯岭很好看”。豆瓣搜了一下,导演是梅尔杰布森,而且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于是我决定去尝试一下。
在影片开始前,同去的z先生给我做了一个简单的科普和心理建设:场面并不宏大,着眼于细节和真实度,会比较血腥,你可以么?我严阵以待地表示:我应该可以。
其实我做好了随时低头捂眼睛的准备。但是我没有想到,其实这部电影真正需要配备的是纸巾。
影片前半段有种四五十年代美国电影的轻松浪漫气息。年轻小伙子对漂亮的女护士一见钟情,愣头愣脑地追求,闪电式地恋爱——老电影里总有这种天雷碰地火的桥段,男女主角无比幸运地彼此看对眼,恋情顺利得有种梦幻般的浪漫感。
男主和女主第一次约会就来了一发强吻,z先生发表感想:“好浪漫啊”,紧接着女主啪地回了一记耳光,我点点头:“的确好浪漫啊”——非常的有喜感。
挨了打的男主困惑地说“我以为你会喜欢”,女主气急败坏地强调“那你也得先问我!你怎么可以不先问我!”男主灰溜溜地表示:人家木有经验……然后没有经验的男主就呆呆地站在那儿,女主只好又鼓励他“过来,到我这边来!”
其实我看着这段没有觉得有多浪漫,倒是觉得西方女性果然很有意识——这背景年代是1943年,然而我们在20xx年的时候,还在争论kiss之前男生到底应不应该先问一句——对此果壳网的C CUP女王曾经在微博上专门开过一个话题,帖后回帖众多,意见很不统一。
男主的父亲作为一个酗酒并且家暴的男人,照说是很令人反感的,但是他的战后创伤,他的`反战言论,他在酒后无法自控的绝望,他穿着一战制服带上所有的勋章去为儿子尽最大努力的时候,确确实实是令我感动了。影片第一次令我感动就是在审判室,男主的父亲冲进去说的那番话。
男主在军营中的表现其实一直令我感到,有点理解力不够用的感觉。诚然他是有信仰。不碰枪不杀人。但是我更同意教官说的:上帝让我们不要谋杀,并不是不能反抗。
有时候杀戮是必要的。就好像自卫和反击都是必要的。
当然男主有权坚持他的信仰。但是既然与众不同,为什么一定要参军呢?为什么一定要在一个充满杀戮的战场上,坚持不拿武器?
然后在审判室,男主表达了他对参军的热情,他想为国家出力的热情——这真是一种纯粹的,天真的,难以评判的热情。他忍耐,他挨打,他像一个精神病一样的执着,都是出于这样一种无私的热情——在他曾经参战的父亲面前,在战争的本质面前,我只能说,他是一个天真的,热情的,无私的,有信念的人。
这样的人是不能用常理来评判的。
《血战钢锯岭》观后感4
由梅尔·吉布森执导的战争历史片《血战钢锯岭》不仅有宏大的战争场面,更有无法割舍的亲情、浪漫忠贞的爱情和坚忍笃定的信念。
影片改编自二战上等兵军医戴斯蒙德·道斯的真实经历,讲述了在1942年的太平洋战场,军医戴斯蒙德·道斯(安德鲁·加菲尔德饰)不愿意携带武器上战场,他因自己的和平理想遭受着其他战士们的排挤。尽管如此,他仍坚守信仰及原则,孤身上阵,无惧枪林弹雨和凶残日军,誓死拯救即使一息尚存的战友。数以百计的同胞在敌人的土地上伤亡惨重,当幸存战友们都撤退的时候,他一人冲入枪林弹雨,不停地祈祷,乞求以自己的绵薄之力尽再救一人,最终,他以赤手空拳之力,拯救了75名战友的生命。
童年时期的戴斯蒙德·道斯,一次兄弟的打闹,险些杀害了自己的哥哥,所以他对上帝十诫中不可杀人一诫印象深刻,再加上家庭环境的影响,使得他对杀戮有着本能的抗拒,“不杀”是他的信仰。影片中戴斯蒙德曾说过,自己拒绝持枪的根本原因来自于家庭,来自于他的父亲;父亲对他的打骂他都可以忍受,但他不能忍受的是父亲对母亲的暴力。
戴斯蒙德的父亲,一名退伍老兵,一个“伤痕累累”的人。战争给他留下了太多的痛苦和悲伤,酗酒、暴力、邋遢是他的代名词,导致自己的儿子,一个顽固的——将他在心中“杀死”。但是他对家人的爱却是那么的自然而然,他是一位父亲,一位爱孩子的父亲。
戴斯蒙德与多萝西
与多萝西的相爱是影片中最温情的一段,呆呆的'一见钟情、刻骨铭心的相濡以沫,不离不弃,战场的每一份思念,最后的白头偕老,爱情之下更多的是信任。
战场的惨烈,鲜血淋漓,看着一名名战友在自己面前倒下,对于心灵的冲击无疑是巨大的,那种恐惧,那种无助之感深深的传达到了荧幕之外,令观者感同身受。
炮火之下,生命的灯一盏一盏被熄灭,抚摸着手中的圣经,看着自己心爱之人的模样,怀着对生命的敬畏,上战场不是为了杀敌,而是为了救人;再多的误解都改变不了他的信仰,伤亡惨重之时,他没有选择撤退,而是单枪匹马返回了战场,只是为了拯救生命;他不停的祈祷,不知疲惫的奔跑,不断地躲避敌人的扫荡,多次的命悬一线,可是他没有放弃,坚持着自己的信仰,一次次的向上帝祈求让自己再多救一个......
信仰的坚持最终战胜了敌人,也让戴斯蒙德的战友们有了信仰,有了坚持的力量,有了奋勇杀敌的勇敢的心,才有了钢锯岭的最后一次冲击,才拥有了最终的胜利。在安息日上战场,为了救自己的战友而捡起了枪,这对于戴斯蒙德来说也是一种成长,这并不违背他的信仰。
信仰这个东西,不只只是宗教那么简单,它更多的是代表一种精神,信仰所催生出的是一种强大的力量,正是这种力量得到了上天的眷顾,才让戴斯蒙德在孤身之力的情况下拯救了那么多的生命,“不杀”是他的信仰,多萝西是他的力量!
我们不得不承认,有时候精神的力量远远比外在的任何力量强大的多!
《血战钢锯岭》观后感5
先说说电影吧,电影的名字叫《血战钢锯岭》。一部美片,是我喜欢的那种。
可以说是战争片子吧,因为毕竟战争的场面还是很大的,主人公是戴斯蒙德,这是一个真实的人物,说的是太平洋战争,战争地点是冲绳,一场美日战争,主人公给人的印象是很纯良厚道的那种,说起话来笑的很甜。但是他的骨子里却是一个让人敬佩的男人。所以这是我其中有感的一点,一个真正的男人,绝不是他的外表有多英俊,身体有多强壮,而是他是否真正拥有男人那样的血,和钢铁般的意志。在这个世界上,意志力绝对是衡量一个人是否值得尊敬的标志。接着往下说,主人公像其他男孩一样,追求着自己喜欢的人,拥有他自己的爱情,然后又像其他男孩一样应征入伍。但是这一点他的家庭是极力反对的,因为他的父亲就是一战的老兵,他经历的太多了,身边的人都不在了。自从退伍后就变了一个人。整日用酒精麻痹自己。对家人也是暴力不断,有一次,他喝多了,手里拿着枪,跟多斯的母亲 吼叫,这时,成年的多斯冲出来,夺过枪,指着父亲的额头,他说那一刻,在他的心中,他已经将父亲打死了。然后他发誓,再不碰枪了。他一直信守着自己的誓言。这是第二点我想说的,一个家庭对孩子的影响是一生的。
一些事情总会在孩子心里留下阴影。或是爱或是恨。当多斯入伍后,他一直坚持着自己,他入伍不是为了打仗,而是为了救人,这是他的理想,但是没有人理解他,从军官到士兵,大家都认为他是懦夫。大家欺侮他,打他。但是他不恨大家,他依旧坚持着自己的信念,这一点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一个男人是应该坚持自己的,无论他遇到什么样的打击和挫折,他都不能认怂,这就是男人。这是我要说的第三点。当然还没有那么简单,当大家发现不能排挤他,让他自动离开军队的'时候,领导开始难为他,不准他假期,导致他悔了婚约,但是他有一个好的未婚妻,她坚信着她的爱人,这就是幸福的根源。幸福就是自己给自己的,因为你相信了,因为你坚持了,因为你守护了。就是这样,你拥有了幸福。这是我要说的第四点。然后多斯终于被送上了军事法庭,因为他拒绝服从军队的命令,他不持枪,不完成有关射击的考核。这下没有人能救他了,他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认错,这样,他将被军队开除。他在社会上将再无颜面。二是他坚持着自己的想法,这样法庭会判他坐牢。这时他的未婚妻来劝他。当他要改变自己的主意的时候,他的父亲来了,他的父亲向自己的老上司请来了最高指示,同意多斯加入军医,可以不用持枪。这下子大家的心才都放下。 这说明什么,在最关键的时刻,无论怎样,爹都是儿子的后盾,当儿子有事的时候,是要爹来平的。这是我想说的第六点。后面就是这部影片最高潮的部分,战争的开始,多斯凭借自己的毅力,在死神面前抢回来几十条生命。一下子大家对他肃然起敬,他也成为了英雄。整体影片到这里就结束了,后面都是当时与他有关的战友或是上司拍的纪录片。
一个真实的人,一段真实的故事。一个不朽的精神,那就是坚持。
《血战钢锯岭》观后感6
在我看来是奇迹,军人拒绝持枪,在血与火的战场拼杀中,只救人,没错,只救人!《血战钢锯岭》讲的就是这么一个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电影。影片主角是二战时期美军上等兵军医戴斯蒙德·道斯,一个淳朴而又性格内敛的大男孩,在战火纷飞的战场,在大部队已经撤离的情况下,冒着枪林弹雨,独自一人,赤手空拳,舍身救下了75名伤员,创造了二战史上的奇迹。
做出舍已救人壮举的英雄,是众人眼里的胆小鬼。在雄性荷尔蒙充斥着的军队里,时刻充满着战斗精神,训练充满野性,讲话方式是吼,服从命令是天职,长官之命说一不二。道斯在众人眼里是个异类,他从军的目的简单明了,简单到因为周围的.人都参军了,国家需要,如果不这样不好。没有私心,只愿用自己的一颗善良之心,用自己学医的决心和技术,救治伤员,救人,只救人。虔诚地信仰基督教的他,为信仰固执,为信仰坚守。但这一切并非被现实所接纳,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军人奔赴战场不开杀戒,那将意味着被敌方残杀,战场上没有仁慈,唯有杀戮。为此,道斯在军队里异常孤独,他的思想没有人理解,他的不持械行为为战友们所不齿,误解演变成恨意,他被舍友们揍得遍体鳞伤,但他依然虔诚地坚信上帝,坚守人性的善良,捍卫着信仰的基石,丝毫不动摇。望着他满脸的瘀青和枕头上的血迹,心疼的同时,更为他顽强的坚守心中涌起敬佩之情。
战友不理解,军法不允许,要做到奔赴战场而不拿起枪有多难。站在军事法庭的被告席上,他不改初衷,没有屈服。有理解并那么爱他而支持着他的女朋友,有一直陷在战争阴云中不能自拔的父亲的挺身相助,终于在最后的审判关头,他得以重回军队,成为美国历史上一名不拿枪上战场,只救人,不参与杀戮的特殊军人。看着他参加冲绳岛战役,看着他在战火纷飞的战场弯腰低跑,安慰并迅速救治伤员,怎么不为他的行动始终捏着一把汗?
炮火连天,枪弹震耳,死伤无数,伤员的呻吟声就是道斯的召唤令,当大部队撤离,偌大的战场上夜幕笼罩,道斯一个人悄然留在战场。从死人堆里找到战友,历尽生命的危难,用智用谋用胆量用过硬的技术,把伤员一个个从死亡线上救回来,他只有一个信念,“救一个,再救一个!”他创造了奇迹,他一个人徒手从战场上抢回了75条生命,是奇迹,是坚守信仰的基石不动摇让他创造了奇迹。
他是英雄,上级军官口中柔弱的“玉米杆”,却是战场上的孤胆英雄,在血与火的考验中,荣立二战作战史上的赫赫战功。他被授于美国国会荣誉勋章,同时也是首位获此荣誉的在战场上拒绝杀戮的医疗兵。
这样的英雄值得仰慕,当一个人为心中的坚守而忍辱负重,不懈努力,哪怕误解重重,也不埋怨辩解,心存宽容,这已经非常难得。更何况,在出生入死的时候,全然忘记个人安危,全身心地投入抢救生命中,这个人就应该大书特书。全人类对于英雄的认同感是相同的,这才是影片《血战钢锯岭》得以拥有大批影迷的真实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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