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更新时间:2023-03-05 16: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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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1

  要说起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要从谢谢老师开始。

  因为学校为了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开放了图书馆,让我们可以借书读。我读了图书馆的书之后,就喜欢上了,就让妈妈给我买书,说来也奇怪,你只要看一本书,厂家就会再给你推荐一些,妈妈买完书,厂家就推荐了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如果历史是一群喵》。

  你们可能觉得这个名字非常好笑,历史是喵?怎么表达?但从我开启书的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并没有那么简单。知道我翻开书我才知道,这本书是用了漫画的形式来创作这本书的。以前什么《三国演义》、《水浒传》什么的,里面的人物长得也分不清,而它呢,却是用了猫咪来当人物,乱指一个就知道叫什么名字。猫咪让死板无聊的历史充满了乐趣,主编用了可爱又流行的动作、表情、语言,让我不得不对主编五体投地。

  别以为这点东西就没有了,他还有一个别的`书里没有的东西—魅力无限。像《狼王梦》、《混血豺王》等一些书看完就不想看了,因为读过一遍就知道在讲什么,没有什么必要再看,最多看看精彩句段就行了。但是那本书不一样,它讲的历史看一遍可能会理解知道一些的,而不知道的就一扫而过,但是看完之后还会在想看,难免就想多读几遍。

  别以为这本书就是几句话,几副图片,就没有了,NO,NO,NO,其实这还是从原古文那里解释出来的意思改编的,故事有趣、新颖,有的还把古文都给附在一边了。

  《如果历史是一群喵》的主编,我猜您一定是位博学多才、聪明伶俐的人,不然,怎么可能把死板无聊的历史编的这么有趣、好玩儿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2

  世界上的书何其多,或让人催泪而下,或让人捧腹大笑,或是让人回味无穷。不同的书,不同的人,不同的感受,所得亦不同。我读过的书数以百计,多不胜数。其中的一本书让我无法淡忘,这本书是《七天》。

  《七天》是一本关乎“团结、信任、善良”的教育书籍。讲述了一群年龄不同的孩子,因意外车祸掉到洞穴里,七天之后全部顺利救出的故事。在那空无一人的洞穴里,四个孩子经历过绝望、悲伤、痛苦和希望,也有过纷争。从开始的惧怕再到后来的勇敢尝试,他们的成长让我惊讶不已。

  在这本书中,作者从性格特征、生长环境、家庭背景,以及老一辈的恩恩怨怨等方面描述这四个孩子。在作者的笔下,我看到了善良、正义、勇敢和坚强,但也看到了人性的弱点——自私自利、嫉妒、怀疑他人。作者以七天中四个孩子的成长经历为背景,向我们展示了一副以信任、善良、正义为主的`图画。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其中三个孩子误入一个水晶洞穴,洞中的水晶石价值连城,可他们却抵住金钱的诱惑,决定对这个秘密守口如瓶。因为一旦有人发现水晶的存在,这个美丽的水晶花园就会遭到破坏。我惊讶于他们的做法,同时也敬佩他们有一颗善良纯净的心。他们以行动向我们证明了自身的正义。

  “人之初,性本善。”古往今来有多少人权欲熏心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他们已然忘记善良,忘记了正义,忘记了人活于世的意义,也忘记了自己肩上担负的责任。但是,正义永远都会战胜邪恶!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到团结的强大,感受到信任他人的重要性,见证了四个孩子成长的过程,让我再一次明白善良是人必不可少的品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3

  在打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第一页后,突然感觉它是异常沉重的。密密麻麻、星星点点的细小字体一个挨着一个;密的像是蚂蚁家族侵占了每一页、每一行、每一个空白的地方,密的让我怀疑自己有没有密集恐惧症;害的`我都将近一个小时了,才读了五页,讨厌!不仅有很多字不会读,还经常掺杂着一些英文单词;总感觉每个字足有千斤万两之重。

  书上经常会有名字出现,并且都很长。比如约翰·H·华生、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哥哥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再比如作者阿瑟·柯南·道尔,许多长的名字记也记不住,相似的名字还常常傻傻分不清既不想读,又不会读。

  这本书似乎有一股魔力;文字尽管有多难读,但好奇心可不听使唤,受故事情节牵引非要看完不可。看书看得时间长了,自然就适应了;在书中,在我与福尔摩斯的对话中,他改变我的思维方式。就譬如在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就写了他的洞察力:福尔摩斯和华生刚见第一面,他通过握手就知道了华生的职业、身体状况、和他刚从前线战场归来等等。以前,我不善于观察;看完书后,逐渐懂得了遇事冷静思考,对身边的点点滴滴进行生活细节的观察

  我原来有多讨厌《福尔摩斯》,现在就有多对它爱不释手。因为它给我了另外一种生活体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4

  中国古代有四大名著,分别是《三国演义》、《红楼梦》、《西游记》和《水浒传》,这些书我都看过,可是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三国演义》了。

  《三国演义》是元末明初著名小说家罗贯中写的,这本书主要讲了东汉末年皇帝昏庸,宠幸小人,远离忠良,朝廷一片混乱。皇叔刘备与关羽、张飞桃园三结义,打败了黄巾军,可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连败刘备。刘备三顾茅庐请来了诸葛亮,诸葛亮主张联吴魏,三分天下,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诸葛亮死后,后主刘禅昏庸无能,最后蜀国被灭,不久吴国也被灭了。

  我第一次看三国演义时,就被它吸引了。当我看到蜀国文有诸葛亮,武有张飞、关羽、赵云,屡战屡胜时,也跟着他们一样高兴;当我看到吴将潘璋生擒关羽、诱杀黄忠时,竟不由自主地留下了眼泪。可惜一代英雄刘备,敬重人才、爱护百姓、听取忠言,成功三分天下,眼看就要三国统一,却因为关羽的死冲昏了头脑,不管诸葛亮和赵云的劝说,攻打吴国,还被陆逊火烧连营,大败逃到白帝城,在这里结束了传奇的一生;而曹操,虽被认为奸雄,遗臭万年,却打败了刘备。第一次我哭了,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明白了,历史不管是让你笑的还是哭的',总是真实的。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勇双全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武艺高超的赵云等,他们是我学习的榜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5

  我喜欢读书,我也曾读过一些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要数丹尼尔·笛福的《鲁宾逊漂流记》了。

  为什么呢?来和我一起走进《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中的世界吧!鲁宾逊是本书的主人公,他的经历充满了传奇色彩,他不顾父母反对擅自出海,遇到大风浪,船又触及暗礁发生了漏水事件,但有幸漂到了一个渡口,活下性命。可是不久,他又再次不顾父母反对偷偷出海,被海盗抓去作为战利品,最后费尽周折,才逃出魔爪。

  鲁宾逊返回英国开了一个种植园,生意越做越大。需要一些奴隶和工人。这时有人找他商议一起去购买一批黑奴。鲁滨逊被利益蒙蔽了双眼,决定再次出海,不幸的是又遇上了大风暴,而且除了鲁滨逊他们都跳下了船,在海上游着,希望能漂到一个荒岛上去鲁滨逊活了下来。后来鲁滨逊在荒岛上度过了28年的光阴,终于回到大陆。

  大家这时候就可能觉得奇怪,这么一个不听父母劝告的人,有什么讨人喜欢的呢?我们不是学这些,而是学习他大无畏的冒险精神。他每次遇到危险都能幸存,绝非偶然和侥幸。而是他遇到困难时不退缩,不气馁,而是积极的尽自己的'全部力量来想办法解决。这种精神,如果用在学习上,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劈波斩浪,勇往直前,无所畏惧,肯定能学海拾贝。

  最后,别忘了把你最喜欢的书推荐给我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6

  假期里,我读了好几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三国演义》了。

  这本书里主要介绍了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的一系列故事,里面的故事篇篇精彩。书里还有很多栩栩如生的鲜活的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心耿耿、英勇善战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赤膊上阵的许褚,阴险狡诈的曹操,求贤若渴的刘备,抬棺上阵的庞德……其中我最佩服的就是关羽了。

  当我读到“这人身高足足九尺,胸前长须飘飘,脸色如同红枣,长着一双丹凤眼,两条卧蚕眉。”我就被他的外貌所吸引,这人看起来真是威武雄壮啊。他手持青龙偃月刀犹如青龙飞舞,再骑上日行千里的赤兔马,简直帅呆了,酷毙了。关羽千里走单骑,一路上过五关斩六将,突破了曹操设下的种种难关,最终找到了刘备。

  书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是关羽刮骨疗毒的故事。“华佗取了尖刀,割开皮肉,又用小刀细细刮去骨头上的余毒。刮骨簌簌有声,关羽部下将士们都不敢正眼去看,而关羽却俨然无事一般,自顾一边下棋,一边喝酒,谈笑自若。”这是怎样的疼痛啊,简直难以想象。平时我身上哪里磕破了,我都疼得掉眼泪,哭上半天,不敢让人碰。和关羽比起来,我的那点疼痛又算得了什么,关羽真是我心目中的大英雄,真是铮铮铁骨呀!

  《三国演义》里面的精彩故事,我百看不厌,它不仅让我了解了许多历史知识,还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做人要勇敢坚强,朋友间要相互帮助,知识就是力量,不能以貌取人……

  我喜欢《三国演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7

  世界上的名言有许许多多,但是,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是:失败乃成功之母。如今,这句名言早已成为了我的座右铭,陪我走过了千千万万个风雨之中!

  在我遇到困难时,是这句名言为我解开难题。当我迷失了方向时,是这句名言为我敞开了正确的道路!当我快要放弃时,是这句名言时时刻刻激励着我,让我决不能放弃!

  失败乃成功之母这句名言是美国的温德尔。菲利普斯在一次航海时,遇到困难就要顶不住了,快要放弃时,而受到别人的启发,想到这句名言的!结果通过自己的努力成功的度过了这次困难。

  记得有一次三年级的月考,我因为考试时间不够,而没有考好!当时,我非常难过,恨不得跳楼,心里一直暗暗的想:我为什么只考了这么一点点分数,我到底笨不笨,我就应该放弃吗?回到家后,我把分数告诉了妈妈,我要吃“竹板了”。结果没有,妈妈而是语重心长的对我说:“别难过了,这次没考好不要紧,但是不能放弃,你不是常读失败乃成功之母吗?不经历失败就不知道自己没考好的'原因,通过失败要找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以后才会考好。”从此以后,失败乃成功之母就成了我的座右铭!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名言!what a bout you?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8

  我们伟大的领袖毛主席曾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王子》,它是由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写的。

  《小王子》是一本充满想象力的书,它被评为20世纪最佳法语图书,全球发行量超过了5亿册。我拿到书后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至今已经读了不下10遍了。小王子离开了自己的星球去远行,一共游历了7个星球,在旅途中见到了许多奇怪的人。他认识了威严的国王,狂妄自负的人,嗜酒如命的酒鬼、占有欲强的商人,勤劳的点灯人和地理学家等。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个点灯人了。他的工作很单调,他的星球每转一圈,他就要点灯、熄灯。结果他的星球越转越快,一分钟转一圈,因此他就要不停的点灯、熄灯。连一点休息的时间都没有。但他仍然坚守自己的.岗位,他的忠诚让人敬佩。

  其实,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点灯人。比如环卫工人,他们不管严寒酷暑,刮风下雨,每天都从大清早开始就工作,兢兢业业,为城市的优美环境奉献了自己的一份力。再比如边防战士,他们驻守在祖国的边疆,一年才回几天家,十分辛苦。但他们却毫不抱怨,一直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他们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知道许多有趣的东西,是一件十分美妙的事情,让我们爱上读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9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认为书也是人类的良师益友,是它把我们领进了知识的海洋。

  我有一个书房,里面藏有许多“书精灵”。例如:《水浒传》、《三国演义》、《吹牛大王历险记》、《中华上下五千年》《伊索寓言》……其中,最令我喜欢的就属那本书——《毛毛》啦!《毛毛》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她独自生活,但是她却很勇敢,她与小伙伴们经常帮助他人。其中最令我敬佩的是那一篇——《时光流逝》了。这篇主要讲的就是毛毛进入了时光隧道,来到20年前的这个小镇,那时的.小镇热闹非凡,有耍猴的,有卖家禽的,这时从别处走来了一位老人,他意味深长的说:“更大的灾难将降临了。”过了几日果真狂风大作,乌云密布,雷电交加。这时有个白发老人走进了一间屋子,天啊!那就是时光老人,就是他夺取了时间。毛毛奋不顾身的冲向了时光老人,与时光老人斗了起来,只见毛毛拿出了村子里的时光水晶,把时光老人给KO了!毛毛回来后,对村子里的人说:“时间是宝贵的,请去珍惜。不要等到失去后,再惋惜。”乡亲们明白了,每天都做好份内事,渐渐的村子又开始富饶起来。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人若把一生的光阴虚度,便是抛下黄金来买一物。更不要认为时间可以用钱买来!如果大家有时间可以看看这本书,一定会受益匪浅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1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刚拿到这本书时,就被上面美丽的图画深深吸引了,在看过书中几个小故事后,就被书中的故事打动了,这本书告诉我许多做人的道理,要与人和睦相处,要乐于助人,要关爱别人。

  有天早上,当我拿起《安徒生童话》来看时,《卖火柴的小女孩》便走进我的眼前,小女孩又冷又饿,我想到四字成语饥寒交迫,不禁落泪了。我深深同情小女孩那不幸的遭遇,也在诅咒着那些冷漠的人,我和小女孩比起来,我幸福多了,我现在有吃有穿,我更庆幸我是生活在这样的'一个幸福快乐的大家庭里。我有可口的食物,有温暖的衣服,还有很多好玩的玩具,最重要的是我有父母的关心和爱护。生活在这样美好的环境中,我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努力学习,掌握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为我们的祖国做出贡献呢?

  这本书里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数《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了,读完这个故事后,我知道七个小矮人每次都帮助白雪公主度过难关,这是因为小矮人富有同情心,而白雪公主很善良,她不忍心去伤害每一个人,所以七个小矮人就很爱帮助她,这个故事让我明白,我们每个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有一个温暖他人的心,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要做一个好人,不能做一个坏人。外表漂亮不是真正的美丽,只有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丽,我们要做一个心灵美的人,那世界就会变成一个幸福的大家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11

  书是人类登上成功顶峰的阶梯,书是到达幸福彼岸的航船。我从小时候就喜欢读书。我读过的书有很多,就像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今年暑假我读了近十本书,这本沈石溪的《导盲犬迪克》带我走进了一个盲童和一条狗之间,历尽千辛万苦找妈妈的`故事。书里的情节有的让我捧腹大笑,有的让我潸然泪下,我陶醉在书中,被阿炯和迪克之间的友谊深深感动。

  迪克是一条血统纯正的猎狗,他刚生下来因为长得丑被主人抛弃了。后来被阿炯收养。

  阿炯小时候,他的妈妈就和爸爸离婚了,他和继母生活在一起,过得十分困苦,得了眼疾失明了,迪克就成了他的导盲犬。后来阿炯就去遥远的春城昆明找分别多年的妈妈。他和迪克在街头一路卖艺乞讨,历尽千辛万苦,有一位“神秘的阿姨”总会把一元钱放进他兜里,还帮他安排伙食,甚至在阿炯生病时把他接到家里养病。后来阿炯当上了二胡演员。在一次偶然中,阿炯知道了那位阿姨就是自己分别已久的妈妈。

  后来迪克这被坏人关了起来,阿炯为了救迪克,放弃了和妈妈相聚的幸福生活,继续和迪克一起去流浪。

  迪克虽然是一条长得很丑的小狗,它对阿炯非常忠诚,心灵很美,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12

  读书就像和位高尚的人在谈话,今天我要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河南寻宝记》。

  这本书主要是讲关于河南的地理常识,例如:豫菜、河图洛书、牡丹……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豫菜。

  豫是河南的.简称,豫菜是指河南名菜例如:牡丹燕菜……牡丹燕菜原名为假燕菜,这作假的典故跟武则天有关。有一年秋天,洛阳长出一个三尺高的大萝卜,人们视这萝卜为祥物敬献给武则天,武则天非常高兴,命御厨拿去做好菜。但是萝卜能做出什么山珍海味呢?御厨只好硬着头皮将萝卜掺入山珍海味制成羹。武皇吃后非常满意,觉得很像燕窝,便赐名“假燕菜”,从此上自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纷纷效仿,都把假燕菜作为餐桌上的一道菜……

  三不粘也是豫菜中的十大名菜之一,同时三不粘还是豫菜的佼佼者……三不粘背后其实也有一个故事。

  皇帝经过安阳时,想品尝安阳的风味小吃,就让厨师炒了一盘桂花蛋,献给皇帝,皇帝吃后非常高兴,观这道菜一不粘盘子,二不粘筷子,三不粘牙齿,当即就下了圣旨,赐名为“三不粘”……

  读了这本书,我收获了很多地理常识,当然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怎么能不喜欢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13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知识渊博的老师,书是我们进步的阶梯,还是我们亲密的朋友。我就喜欢看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昆虫记》。

  这本书是老师推荐我们买的,妈妈爽快地给我买了这本书。回家的路上,我抱着这本书爱不释手。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封面上画了两只可爱的小蜜蜂,仿佛在采花蜜,而小蜜蜂上面是十分引人注目的三个大字“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他为研究昆虫花费了很大的心血。我立刻拿起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各种昆虫的.饮食习惯、生活习性等。其中我最难忘的昆虫就是大孔雀蝶和螳螂了。记得法布尔曾经做过这样一个实验:把一大群大孔雀中的一只抓走,放在木棍上,然后把大孔雀罩在玻璃杯中,然后把木棍放在大孔雀们的旁边,结果那一群它的同伴,都围着那根木棍转,仿佛那根木棍就是它们的同伴。动物真是太神奇了!

  螳螂也很让我难忘。螳螂被人们称为祈祷者。因为它总是摆出一副祈祷的样子。可是它的性格却十分凶猛,一旦有猎物经过,它瞬间变得凶恶,用它的大刀,瞬间将猎物杀死。

  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希望你也能跟我一样快乐的阅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14

  我最喜欢看的书有很多,如:《灰娃》、《青铜葵花》、《野风车》......但我唯独喜欢一本《山羊不吃天堂草》。

  这本书作者曹文轩淋漓尽致地写了:一个少年因家里负债累累,而迫不得已到大城市里打工,他叫明子。跟着他的师父——三和尚,还有一个师弟叫黑罐。他们靠着给别人装修房子赚钱。他们经历过成功、失败、鄙视,但是他们用自己的努力和诚信,在城市里生存了下来。

  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自己改变了许多。一次,我去买东西时,发现老板多找个我五元钱,我心里暗暗喜着:今天见了一个大便宜诶!后来,我本想一走了之的,可是,我又想到了书上的`明子,他也遇到关于诚信的问题。他一开始也选择了做一个虚伪的人,后来,他觉得人要诚实,所以,他有选择了做一个诚实的人。我也想了一会儿,脑子里不断浮现出诚实、虚伪,两个词。不!人要做诚实的人!我不知道从哪来的勇气,把钱还了回去......

  自从看了这本书,我发现我成长了许多,遇到老奶奶摔倒,我会二话不说把老奶奶扶起来;看见谁的钱掉了,我会捡起来,归还失主......总而言之,我发现,自己变了,从头到脚都变了。

  《山羊不吃天堂草》这本书,就像是一面镜子,照到了你内心的缺陷;又像是一位心灵导师,教我们改正那些缺点......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15

  我看过许多的书,也有许多喜爱的书,当然,印象最深刻的书是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写的《玛蒂尔达》。

  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我就被深深地吸引:做爸爸妈妈的有一件事情很滑稽,即使他们的孩子是你所能想象出来最讨厌的小脓包,他们仍旧认为他或者她很了不起……本来我对这本书的名字就十分好奇,看了这一段,更加深了我对这本书的印象和好奇。

  令人惊奇的是,五岁的玛蒂尔达已经把大多数经典作家的作品读完了!比如《躲进洞内》、《简·爱》、《吉姆》、《傲慢与偏见》、《老人与海》等。可是,这个聪明绝顶的小姑娘遇上的是庸俗势利的爸爸妈妈,还有最恶毒的校长。不过,聪明的`玛蒂尔达没有怨天尤人,而是从书中学习并思考得来对付这一切的办法,在和恶毒的特朗奇布尔校长斗争的过程中,玛蒂尔达和善良的班主任亨尼小姐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恶毒的校长把阿曼达·思里普的长辫子当掷链球一样扔出去,还让博格特罗特把一整块比他还大的蛋糕吃下去……神奇的玛蒂尔达用眼睛推翻了装有蝾螈的水杯,还用眼睛把粉笔举起来,并在黑板上写字,吓坏了校长。我想这或许就是专注的力量吧。现实中我们专心致志地做好每一件事,一定会产生出非同凡响的力量。知识改变命运,面对困难不退缩,冷静地用智慧解决,这是我从这本书中学到的。

  这本书的故事高潮迭起,引人入胜,直到悬念被一个一个出乎意料的结果解扣时,仍让我久久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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