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的作文

时间:2024-05-11 14:48:59
【精华】情感的作文集锦8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情感的作文8篇,欢迎大家分享。

情感的作文 篇1

  回忆渐离的越远,越能轻易发现陪伴的无可替代。

  笔记里曾写满了关于弟弟和我的小故事。还记得,天微微泛白的夏日早晨,弟弟翻过河沟摘对岸邻居菜地中的西瓜的事情;还记得,雨过阳光的午后,和弟弟一起去小树林捉知了的事情;还记得,大地被银装素裹的傍晚,我和他提着手电筒在院子里堆雪人的事情……不过,那已是多年以前的事情。

  与他的情感,在我升入高中,他进县城上小学之前,从未有过怀疑。初中那时,每每周末回家,都会给他带礼物,吃的也好,玩的也好,即便可用的资金总是很有限。每每这个时候,我在家张望学校的方向,寻觅他下午放学兴奋奔跑的身影。若他没有留级,我俩应该一同上下学的,或许应该像小时候那样迎着美丽的晨曦,手牵着手,跳着追着赶往学校的吧!

  再怎样努力的窥探,也不会懂得,时间如何将身边的人悄然改变。自从他被送到县城读小学,没有任何征兆的,无法阻挡的,我和他之间的.感情,不觉从相见欢走到相视冷。逃学,请家长,似乎有点频繁。叛逆,大概是最好的写照了。虽然明白这并非针对我的冷漠,但如何都做不到视而不见。与爸爸妈妈也总是争吵,家里的氛围像是落雨的天晴,时好时坏。囤积良久,家人都习惯了他的脾气。转瞬,两年后,他休学停留在家中,无所事事。

  成长交织经历会让人变得沉默,察觉的到我俩都在改变,只是我还是当初的我,他却是另一个他了。即使偶尔会相伴出门,也不敢多说话。首先他听不进去,其次话丁点不去他耳,后果就惹得他反感。这样的时光,持续了又将近两年,直到他在家人的奉劝下去外省打工。那年,我高中毕业,假期独自一人在家,村庄的屋子里没有他的吵闹,格外寂静,却悄悄溢出些寂寞。作为哥哥,陪着看着他的成长。说来生笑的事,小时候的他,在过年集市上,不买新衣服,吵闹这要花炮。长大了,位置调换,不要烟花,改会打扮了。

  过往来去,祈愿终是安好。又逢一年,我大学寒末放假,急急忙忙从省外赶回老家。下了火车,就近在车站旁的商店给在家清修一年的他,购了袋零食。不去上班,待在家里的他未曾老实过,有事做不了,就往省外打电话给我。没事情,倒清净的连个音都没有。回到家,他见到我笑了,问是否有捎带礼品。刚接过包裹,零食揣在手,就拿着手机在我眼前晃。"哥,陪我打个游戏呗""不打,看着就没意思"一句话,让我给拒绝了。但是在两天后,我把手机丢了给他。"弄吧!赶紧的。给我装好"从不玩网游的我,接受了他三番两次的请求。我有想,再过两年,应该想要一起玩个游戏,也不可能了吧!那时我再工作,他或许也是。于是家中温暖的小温棚里,经常能见到我俩的身影。两个小板凳,靠坐在一起。他指导我怎么玩,我学着尝试。他嘲笑我的角色不厉害,我无所谓的轻瞟他一眼。

  就如同埋没记忆的那个年龄,两个小凳子,对坐着写作业。我笑他总是挠头写的慢,他不屑我没等他写的快一样。

情感的作文 篇2

  一直以来,都想写一写你,怎奈水平有限,但是情义无限。我知道,很多人都用文字来赞美过你,也看过很多有关你的日志。他们把你写得真好,好到我自叹不如。我不知那么多写你的好文章,你为何一篇都没转载,但我懂得你的低调。我不奢望你能转载我这篇,只希望你能看到就好。因为我和每个喜欢你的读者一样,对你都是发自内心的敬重!

  - - - - -写给依侬

  已记不清是什么时候你进入我的视线,只记得那一年我上高三。一次偶然,在同学空间里无意发现了一篇名为《相忘于江湖》的日志,当时无聊就点击进去,在我第一眼看到徐依侬这个名字时,我便感觉到很有诗意。我承认从小文科就不好,所以每次写作文都头疼。可不知为何,我只看了一下你的网名,就有一种想读下去的冲动。你文中的每字每句都充斥着伤感,却给人带来凄美的感受。从此,我被一个不知是什么人的你,深深吸引了。

  后来我点击你的空间,看了你的简介,才知你原来只有初中文化。这更让我对你这个人感到好奇,也让我更想去了解你。但我并没直接就加你为好友,第一是不敢,第二是我想先看看你的一些文章,想对你有基本的认识。说实话,我平生最讨厌就是看书了。可是你的文章,我只要看了开头,就想看到结尾。所以我一篇一篇看,一遍一遍看。我在看的过程中总是想,究竟是怎么的一个人能有那么细腻、隽永的文笔。而且还是初中毕业!经过一段时间的关注,终于得出结论,原来文凭和文笔是两码事,就像学历和阅历永远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往后的日子,我除了学习以外,最喜欢的就是去你空间看看你有没有新的动态。你写的文章,有种读后感。文字具有说不出来的穿透力!能把人带入一种意境中,更多的是能引起共鸣。我想,不同性情的人读你同一篇文章都会有不同的心情。我不知别人是否和我想的一样,反正我是感慨万千。

  一个月后,我鼓足勇气加你为好友,很庆幸我通过了。说真的,做为男人,谁都喜欢美女。我也不例外。我也明白网络虚拟的,谁也无法看透谁好谁坏。可不知为何,当时我连你是男是女都不知道,你也没公布照片,但我还是不由自主的'加了。不为别的,只是被你的才华震撼了。

  接着我主动向你打招呼,敲出了“你好”二字,紧张的等待着回应,半晌,你回复了个笑脸。我小心翼翼的问你忙否,是怕打扰你。你总是很简洁的回复我,连标点符号加起来字数从没超过六个字。当时我感觉你很冷淡,很清高,甚至有点孤傲。有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意思 。想想看,自认为家境还错,人嘛也还行,从没有谁这样对过我,可你偏偏这么干!虽然心里很不自在,但我很知足,至少你没有不理我。 也让我知道了你是个不随便聊天的人。

  那一次,我永远忘不了,那是我认识你的第五个月,可能是我自小生活于富裕的家庭的原故,总有点玩世不恭。因为学习上的压力,我随意写了一个心情不好的说说。没想到在一堆评论里既然看到你的慰问。虽然只有简短的“别难过”三个字,但我看得出你的关心。对于一个惜字如金的你,能给我评论,真的比我女朋友给我评论都让我开心。尽管我不知你是否和别人聊天也是很简单明了,但我从你的文章中,和别人给你的评论,我可以肯定你是值得人尊重的!虽然我这人比较花心,但请相信,我从没在意你是男是女。只希望交你这个朋友。

  时光荏苒,在我上大二那一年,也是我们在网上认识的第三年,其实是我自己这么认为。也许我只是你众多读者中的一个网友罢了,呵呵。但我却是真心的关注了你三年,欣赏了你三年。三年里我从未问过你是男是女,尽管我想知道。你也从没说过。虽然从来都没看过你的样子,可我知道那种喜欢是纯洁的、友好的。其实我很想看看你,看看能让我三年都不曾见过却深深在意的人,不轮你是男人还是女人。但我没有说,因为怕说了会失去这份纯粹的友谊。都说是金子到哪都会发光。因为对你有了些了解,感知你就像是沙子里的一颗还未被发现的珍珠。

  从高中认识你到大学喜欢你,最难忘的是在我每次考试发挥不好,或是每次想家心情不好,甚至于失恋的时候,找你聊天,你的话总是能给我力量。虽然还是只有那么简短的几句,却真的给了我很大的动力!真心谢谢你,陪我一路走来,给了我目标和信心!带我走出自抱自弃,让我笑看人生。

  一转眼,我们相识于网络整整五年了,我连做梦都想见到你,终于梦想真的成真了。永远忘不了大学毕业后的第一年,因为工作需要,从北京出差到南京。原本真的没想过要求见你一面。也许冥冥之中早已注定了,天意让我有缘与你相见。在南京逗留了四天,忙于业务都没好好看看南京的风貌。于是在我离开南京的前一天,我去了夫子庙,鬼使神差的从手机附近人里发现了你,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们仅仅只有500米的距离。我激动的发信息给你,你没有回复。我一步一步走出夫子庙,失落的以为你不想理我,当我往地铁站走去,准备离开这座城市,突然,耳边传来阵阵清澈又飘逸的歌声,不知为何,那嗓音似曾相识,就像山谷里的一汪溪水,潺潺流往心窝。想了很久才发觉那歌声很像你文章中所散发出来的气息。很好听很空灵。于是我朝着歌声的源头去寻找,那种不见其人先闻其声的吸引力,迫使我一探究竟。

  我从拥挤的人流中远远的看见那个唱歌的人,是个男生。大约二十左右的样子,差不多一米七的个头,身材高挑而偏瘦,简单的便装,齐耳短发,面相干净,第一眼看上去,很清秀。尤其是那双仿佛会说话的眼睛,深情凝望,灵气逼人。属于小清新类型。身边摆放着一个音响,拿着麦克风,正在演唱着孟庭苇的《冬季到台北来看雨》神情投入,收放自如。我当时就懵了,第一次听到男的居然能唱出女的声音,还那么好听。我的第一反应就是那男生我是不是认识或接触过。感觉有种说不出来的熟悉。所以我掏出手机不停发信息给你,可还是没回复。我没有就此离开,而是耐心的站在一旁倾听着,身旁不时有些老人在议论,他们说:这小伙子常常在某某公园唱歌,唱得挺好听的,我孙子整天闹着要来听,我听到这,感觉那男生挺受欢迎的。张望着过往的行人时不时投向的钱币,没一会地上的袋子里就有不少钱了。那一首接一首的经典歌曲,被眼前那个男生演绎得炉火纯清,淋漓尽致,翻唱出了自己的风格和个性。我醉心的发呆了好久,希望那人就是你。

  直到太阳快要下山,那男生停止唱歌了,收拾东西准备离去,当时我分明看见那人拿出手机好像在看什么。我以为是看时间,就没在意,正准备向前试探性的询问是否认识,此时我手机里你的头像却闪动。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只见刚才唱歌的他,把辛苦赚来的钱都分给了路边一些残疾的流浪汉。我被眼前的一幕彻底震惊了。同时那些流浪汉不停的说谢谢,他们的表情满是感动。我想都没想,几乎脱口而出依侬这个名字,一瞬间,我终于看见那个曾在网络里让我难以接近的你,我想说:是什么样的心肠能让你在这个现实社会中,这么的善良。

  一阵欣喜若狂之后,你请我吃饭。在餐桌上,你不停的给我夹菜,我都不好意思。饭后,我们俩散步于街头,我说请你看电影,你笑话我说两男的看电影不把人家笑死啊!还是算了吧,呵呵,其实我知道你是不想我花不该花的钱。哈哈,怎么说我也算个富二代呀,不差钱的。说笑呢,嘿嘿。这就样,我们静坐水游城,谈人生,聊梦想。听了你的过去,感受到你身上所发生的一切感人故事。第一次零距离的看到你笑起来是那么的温和,就像你写的文,也像你唱的歌,给人扑面而来的亲切感。那是一种自然流露的纯真。直至夜幕降临。真想时间慢一点。你送我进了地铁口,挥别之后,不舍的看着你转身离去,给了我一个回眸一笑的手势,而后渐渐消失在人海。

  依侬,一个从不依赖包装和宣传的作者,一个从不依靠炒作和卖乖的歌手。你若读过他的文字,你若听过他的歌声,便也懂了他。正如他所言:“我只是喜欢写,喜欢唱,只是当成业余爱好!不在乎成名,无所谓成就,做最真的自己才是我最大的快乐。只要喜欢我的人开心,便是我最好的收成”。正因如此,喜欢看依侬文章的人更加欣赏他文中所散发的从容和洒脱!也正如此,喜欢听依侬唱歌的人,年龄层次跨越很广。他的歌声清澈而空灵。总能打动人心。传言喜欢听的人“上至九十九,下至刚会走”!我想只有听过的人才懂他为何让老中青三代人都为之喜欢了。

  爱写作的才子,爱唱歌的天使,把爱洒满人间。我知道人无完人,但我最欣赏的你那种“腹有诗书气自才”的精神!我眼里的依侬,像首经典的歌,缠绵悠扬。我眼里的依侬,像首婉约的诗,意味深长。最后祝愿你:一生平安,永远幸福。

情感的作文 篇3

  母亲是个闲不住的人,虽耄耋之年,仍不辍劳作。原先,父亲在世的时候,父母种一亩多口粮地。父亲去世后,我们一再劝说,母亲才无可奈何地把口粮地让大哥代种,由我们兄弟仨负责母亲的口粮。勤劳惯了的母亲怎么也不能适应那份清闲。正好,大哥在省道旁砌了房子,小弟一家在上海打工,我常年住在小镇上。于是,兄弟三人的房前屋后的空地成了母亲的菜地。

  母亲的菜地因人而宜。小弟一家常年在外,母亲便在他家的房前屋后的空地上,冬栽油菜,夏种黄豆,一年两熟。油菜籽兑换菜油除了供自己吃还略有节余;黄豆呢,除了平时换点豆腐,余下的还能卖一些做零用钱。

  我家和大哥家的房前屋后的空地则纯粹是菜地:一年四季,瓜果蔬菜不断。春天,当外面还寒风凛冽,母亲就忙着在她的菜地上播种了。小小的塑料棚里,茄子、辣椒、番茄、豆荚、黄瓜……各种秧苗应有尽有。

  清明前后,这些秧苗就开始移栽。这两年,清明放假我们回老家祭扫,正好帮着母亲移栽秧苗。母亲俨然是指挥家,我和妻子便是她的部下。小小的空地被母亲分成几块,我们便在她指定的地方移栽上不同的秧苗。“西边院墙边栽丝瓜和豆荚秧。”于是,我们便在院墙下先蒙上塑料薄膜,然后按母亲的吩咐开塘,上肥、移栽、浇水。“这里栽番茄。”院墙边刚栽好,母亲又指着旁边的地方说,我们又重复着刚才的步骤。当塑料棚里的秧苗全部移栽到指定的`地方的时候,家前屋后的空地上已经秧苗遍布了。

  接下的日子里,母亲过得忙碌而又充实,整枝、施肥、薅草、打药、浇水,搭架。星期天回老家看望母亲,总劝她老人家要注意身体。母亲总是笑着说:“我是天生的劳碌命,一闲就生病。”我们知道劝说是无用的,惟有帮她干点活。后来,黄瓜上架了,番茄开花了,辣椒挂荚了,母亲看在眼里,喜上眉梢。过不了多久,我和大哥家的餐桌上,总会有吃不完的新鲜蔬菜,从春一直到冬。

  每次回老家,只要看到家前屋后那春意盎然的景象,仿佛就看到母亲忙碌的身影;每次从老家回小镇,母亲总要把菜地上成熟的黄瓜、茄子、辣椒、豆荚摘下,装在蛇皮袋里,让我们带到镇上。母亲从老家来小镇,也总要带好多蔬菜来。虽然,我家就紧靠菜场,虽然,菜场的蔬菜比较便宜,可菜场的蔬菜吃在嘴里就是比母亲菜地上长出来的蔬菜少一道味道,那种味道无论添加怎样的佐料都无法补充的。因为母亲菜地上长出的蔬菜比菜场卖的蔬菜多一种成份——她叫母爱!

情感的作文 篇4

  张爱玲在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曾写到: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读这段文,心中总是会生出无限荒凉,当爱情遭遇婚姻,轰轰烈烈是否敌的过似水流年,谁都不得而知。

  你的婚姻十年了,二十年了,当初奋不顾身的激情还在吗?

  从开始的甜甜蜜蜜,渐渐的开始吵吵闹闹,再后来就沉默不语。

  心想着,算了吧,就这样凑合吧,勺子和碗哪有不磕碰的,人家能忍,我为什么就不能了?

  于是,在外面你依然光鲜亮丽,谈笑风声,幸福的能掐出一汪水。

  只有夜深人静时,抛开一切杂念,听见自己的心在细细的抽泣时,才知道,有一种绝望无处不再,不是失望,而是彻头彻尾的绝望。

  许多时候,人到中年,情感世界走到了一个相对尴尬的境地,对于那些个果断分开,另觅佳偶的人,慢慢想来,我是佩服他们的。

  这样的人,一定是有激情的,处世果敢,活的真实而恣意。

  不是谁都有这样的勇气,上有老,下有小的现状,披星戴月,苦苦奋斗,好不容易才得来的房子,车子,这些都在无形的束缚着你,放弃,意味着,从头再来。

  且不说金钱,你有做人做爹后娘的潜质吗?你有奔五张了,还去生孩子的勇气吗?如果没有孩子维系你们之间的感情,你敢拿两颗支离破碎的心,去赌你们的未来吗?

  当然了,婚姻本身就是一场豪赌,说不准你就真赌对了。

  但大多数的人选择了隐忍,就象爱玲的文字,他们会时时的想想床前明月光,想想心头的那一粒朱砂痣。

  于是就有了,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这样的情景。

  中年人的爱情,变得不再纯粹,他们一边想抓住青春的尾巴,找找初恋的感觉;一边又要想着妻儿老小,接受良心和道德的双从拷问。

  记得雪小禅在一篇文中写到:人的天性大抵是喜新厌旧的,吃鲍鱼都吃顶了,何况天天面对一个人?

  现实就是如此的凉薄,你想要的天长地久,海枯石烂,只能到电视,电影中去寻觅了,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韩剧中王子与灰姑娘的童话戏码,总是收视率奇高,原因是它满足了人们一种普遍的美好愿望,试问,一个上市企业掌舵者的儿子,会娶环卫工人家中学都没毕业的女儿吗?即使你貌若天仙,即使你聪明可爱,成功的几率也只是微乎其微。

  就算是这五百万的大奖当真砸中了你,你能知道他们的婚姻能扛的过七年之痒吗?

  不同的生活阅历,不同的人际关系,爱好兴趣能真正的磨合适应吗?据研究表明,门当户对,个性相近的婚姻,会更加和谐,稳固一些。所以说老话我们还是得多听听。

  曾经黛安娜王妃和查儿斯王子童话式的婚姻,轰动全球,然而,婚后生活并不尽如人意,终究是劳燕分飞,美人香消玉殉。

  我的一位同学,漂亮,气质,聚会时永远是人群中的.焦点,

  忽一日,酒后,她落泪了,说老公有了情人,他不说,她也不点破,

  日子照样过着,只是心里有了隔阂,自然而然的分房而睡了,各自忙着各自的事情。

  闲时在家做饭,也是各自炒一个喜欢的菜,就象两个合租房子的租客一般,只有孩子在家时,才稍稍有了一些人气。

  曾经的你侬我侬,仿佛昨日黄花,真真是,此情可待成追忆,涂留了一片惘然心。

  同学的老公,我见过。其貌不扬,不苟言笑,听说,当年颇费了些心思,才把同学追到手。

  一时之间,众人皆唏嘘不已,感慨万千。

  中年人,已没有资本谈情了,要谈也只能关起门儿来,抱着儿子来谈,一不小心,发错了情,你就是出墙红杏,或者现实版的陈世美。

  所以网文,微信,才有了那么多的心灵鸡汤,教你淡然处世,采菊东篱。

  教你学会感恩,学会宽容。一杯茶,一段曲,最后心如止水。

  道理大家都懂得,只是处在青年和老年的夹缝中,有的人留在年青人的世界,还想任性一把。而有的人,已开始接受渐老的现状,安分守己。

  夹缝中的情感,一片荒芜,杂草丛生,如同中年人荒芜的心。

情感的作文 篇5

  在纯洁的友谊中有一种平庸之辈无法领略的情趣——友情。 人,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便投身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有趣的是与这么多人相处,却很少有人觉得感情充实,大半人无端生出孤独的惆怅。所以,人们如饥似渴的渴求“爱”。这爱,有情爱、有纯爱、有亲情之爱……纷纷总总,不一而足。浅薄者多以为“爱”只有男女之爱,在孤独之心的驱使之下寻找两情相悦的男女。单纯些的,生出些怨男痴女的故事,放荡些的四处寻芳猎艳,只可惜肉体的快乐,填不满心灵的空洞。 爱,更多的是一种安慰,与肉体无关。慢慢人生路上,纵使和风丽日,繁红嫩绿,前程似锦,也难免会遇山路崎岖、坎坷、波折四起。能遇一意趣相投,知心朋友伴此一生,夫复何求。 朋友,有儿时之友;有同学亲密无间转而朋友;有陌路相逢而后情深义重之友;有男女如姊妹之友;有亲如兄弟互帮互助之友等等。只要发自内心,对人关爱,无一害之友,都是人间最值得珍惜,敬佩的友情。 友情是常期联络,历经风雨洗濯仍熠熠生辉,是禁得起时间和事物考验的。它没有爱情的霸道,自私。它宛如一条日夜奔腾的小溪,潺潺流淌…… “为难之处见真情”人世纷繁,总会遇到波折。真正的朋友在你遇事之时,会为你出谋划策,排忧解难,指点迷津。相反,平日里酒桌上,称兄道弟,呼朋唤友,遇事,则不管不问,唯恐躲避之不及。所谓人情淡薄也不过是往日交友之不慎,交了口头上的朋友,遇事方显英雄本色。友不可随交,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而真心相交的朋友,无贵贱,贫富之分,也无男女之分。最难能可贵的是朋友相处久了,情同手足,彼此牵挂,知心知意成为知音,相伴一生。并无丝毫非分之念,利益纠葛关系,清而纯。美国诗人赫巴德曾说:“一个不是我们又所求的朋友,才是真正的朋友。”发自内心的.彼此关怀与互相理解,才是最高贵的友情。 古往今来有多少文人雅士为友人提笔以诗词相赠,抒发恋恋不舍别离之情。唐代伟大诗人李白一首《赠汪伦》“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道出许多人的心声,这深深的情谊,让人为之动容,潸然泪流。也许,红尘中的你并未遇到那个除夫妻以外让你为之牵挂难舍的人,但,只要我们用心对人,以诚相待,怎会无朋无友呢?人和人相处,要有一颗包容的心,善解人意,宽厚待人。 友情是发自肺腑的一种感受。“换我心,为你心,始知相忆深。”人人都渴望能得到别人的理解和尊重。那么让我们伸出真挚的双手与自己志同道合的朋友把手紧紧的握在一起,在这纷纷扰扰的红尘中前进……

情感的作文 篇6

  “500层,一厅一室,二室一厅,三室一厅,三室两厅……在找五百个专用机器工,每工负责一层,各个部门必须签署协议证书,在入电脑。ok,就这样。”现在是20xx年2月13日北京时间8点30分。“猪猪,小猪猪,快起床了,猪猪小猪猪,猪猪猪,起床了……”a啊—啊啊—啊啊!!闹钟响了,我的美梦啊,我懒洋洋的从床上爬了起来,呆坐在椅子上,又陶醉于梦中,十五年后的我,究竟会是怎么样的呢?20xx年,我30岁了,已经是当地首富,拥有一幢价值那么那么多亿的房产旅社,当然,这只是我财产的一部分。我不喜欢张扬,所以我一直在博士后留学完的美国得益个著名的经济贸易公司工作。最主要的是在美国我有属于自己设计的家园,这便是我最成功的作品。我的'家是别墅又非别墅,充满着一股一股迷人的古香。它主要是用木头构成,一共有六层,前四层依次为春夏秋冬室,且每层都为四室两厅和洗手间,第五层无间,分别有图书室,舞蹈室,体育室,衣室,和厨房。第六层就似博览室,收藏名画器物,以供观览。楼梯是盘旋的,木质。卧室也不复杂,就有一个小衣柜,,一个小书柜,双人床,床柜,办公桌合笔记本电脑。大厅虽木制,却是现代化家具,颜色会很艳。房前还有我亲自带领种植的花园,四季百花争艳,品种多的数不过来,鹅卵石铺成数条小道,仔细听,还有汩汩溪水流淌,水中喂养各品种的鱼花园为不规则图形。我的生活犹如人间仙境,世外桃源,多少大人物都投来了赞许羡慕的目光……‘宝贝,宝贝,发呆啊,该吃饭了!’我被吓了一跳,出了一头冷汗,怎么又打断我了呢!回头一看,原来是妈妈,我微微笑了一下。梦啊,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过去的时光永远都追不回来,只有把握现在,努力奋斗,才能造就完美的将来。我相信总有一天,这将不是梦,不是幻想,是切切实实。我相信我能成功,因为我会付出泪水和汗水,我会付出时光与青春。梦啊,是真是假,最终会是真;是虚是实,最终会是实。

情感的作文 篇7

  清晨固定的时刻,是手机里一曲悦耳的音乐把我从睡梦中唤醒,如水的日子不觉已从木落雁南渡走向寒气岁暮风。

  很多时候立在路边,听那车轮疾驰而过,携来疾风卷起浩浩荡荡的烟尘,翻起零零落落的枯黄,掀起灰灰蒙蒙的白昼,奏响了喧嚣的前奏。车轮碾碎了那片曾被秋风浸染,曾被秋风扫落,曾被秋风曲卷的枯黄,也碾碎了昔日满树的金黄,空留下枝桠傲寒来。秋的美丽旋转,秋的翩翩起舞,秋的丰姿绰约,定格在脑海里挥之不去。时序小雪,秋已圆满落幕,冬悄然潜来,不动声色的让气温往下降,不动声色的让暖气管有了温度。

  闭上眼睛,用耳朵去感受那飞驰而过的车辆,声音由远而近,又由近而远,电掣奔跑不曾停歇。似乎用耳朵才能真切感受时光的飞逝,真切的听到时间远走的脚步声,铿锵有力,荡气回肠。心底大声呼唤,等等我!请等等我!立在寒冷里良久,只有那呼啸而来的风。我知道它固执得不肯回头,我也固执的转身离去,步履匆匆,走进那喧嚣的繁华里。

  在川流不息的人群里,找寻不到熟悉的身影,掠过眼前的都是急冲奔忙让人无法看清表情的`脸。以为关上了门就可以隔绝门外的热闹,却依然能看到眉飞色舞,依然能听到高谈阔论,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不去强求。打开电脑,任那悠扬的音乐流出,只为湮没外边的喧闹,寻得片刻的安静。高楼阻挡了本应开阔的视野,天的澄明,天的黯淡,天空那或明或黯的表情都写在窗外的红楼上。

  隔着紧闭的窗还能听见咆哮的风在回旋,似千军万马,后又低徊吟唱,如海浪般的匍匐,击石般的回响,是为了不让这沉静冬天更加的萧条沉寂,引亢高歌到碧霄。小小的空间包裹着小小的我,而我心里却装着一个辽阔,很多时候思绪飘飞在蓝天白云间,常常策马奔腾在一望无垠的大地上。

  白天的喧嚣,即使思绪万千,也难以用文字把它们如珍珠般串起来,欲出的文字总会击得四散逃窜。只因喧嚣的烦扰,挣扎着逃离了一个喧闹,却又走进了另一个喧闹。原来,一切都是徒劳,走不出的喧嚣,走不出的繁华。

  缘于此,我喜欢上了黑夜。随着万家灯火的陆续熄灭,白日的繁华也和衣睡在夜的怀里,是那样的恬静。曾经的浮躁也因这凝重的夜色安静下来,在这样静谧的夜,让优美的旋律流淌,任心自由遨游在博海里,沉醉在别人用文字编织的斑斓的梦。偶遇志同道合者,一番感慨,一番勉励,相互抱一包拳,相约后会有期。淡如水的君子之交,文字洞悉一切,读懂与被读懂,此时语言却变得最空洞了。

  源于此,我喜欢上了旅游。山川河流,蓝天白云,极目处是一幅幅流动的水墨画。常常走进四季更迭中,看嫩黄初露的春,赏青葱苍翠的夏,品金黄摇曳的秋,叹银妆闪烁的冬。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不完的书,走不完的路,这两者并行不悖,带上一本书,背上一个行囊就可以让心出发了。

  依稀记得杜甫二句,云晴鸥更舞,风逆雁无行。心驰骋在喧嚣之外,于静谧的万籁之中,写下这样散淡的文字。拾佳句漫看,寒天催日短,风浪与云平,且行且珍惜!

情感的作文 篇8

  父亲在世的时候,又不是没有照相馆,伯父、姑母、三叔几家都在武汉,祖母从前也住在那里,他每年总要从乡下去武汉一两回,该路过了多少照相馆门前。那时候,照一张小二寸的才四毛钱,他又不是不知道,我小学毕业证上的那张照片,不就是他领着我去照的么?那时候家里人多负担重,确实很困难。可是,再怎么困难也不至于拿不出那几毛钱吧。我上初中的时候,每次从三十多里外的学校回家拿米拿生活费,他总要尽可能多给我一些零花钱,只要少给我几毛,他不就可以照一张相片了么?再说,他长得也并不丑陋。然而他活了四十九岁,竟没有照过一次相。

  父亲已经故去二十多年了,我并不曾因为没有他的相片而忘却他的模样。我的`心里,至今还珍藏着用自己的眼睛和耳朵为录制的一部很长很长的记录片。他至今还常常走进我的梦里,仍然与活着的时候一模一样。可是,我心里还是留下了深深的遗憾:他活着的时候,我为什么就没有想到恳求他去照一张相片呢?虽然那时候我还没有挣钱,可是我能够节省钱呀。真没想到他会暴病早逝,会让我的儿子见不到祖父而问起他的模样。我能用语言将留在心中的父亲的模样移植到儿子的眼前么?当然,我要是一个画家就好了。可惜我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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