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作文

时间:2023-05-20 08:29:48
【热门】玫瑰的作文汇总8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玫瑰的作文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玫瑰的作文 篇1

  都说父亲是玫瑰花,生命中唯一的一朵,属于自己的玫瑰。

  他带着刺,特别扎手。想亲近抚摸,又怕得缩回了手。

  他不怎么喝酒,自从前几年他鼻子动过手术以后他也不抽烟。虽然同事很多,却没几个朋友,因为要照顾家,他多次拒绝朋友们的邀请。他没什么颜值,近几年皮肤晒的黝黑,但结婚照上是个不折不扣的美男子。即使他上了年纪也不发福,因为他的肠胃不好,吃的东西不吸收。他喜欢给我钱,总担心我渴着或饿着了,可我不怎么喜欢钱,也不乱花。他不太过在乎我的成绩怎么样,又在我得奖或者取得骄傲成绩的时候打压我。虽然他没读过什么书,但大小道理他都懂。他很普通,但对于我来说就是半个世界。

  我小的时候他在外地打了一年多的工,对他没什么了解,大概是等我上了小学他才回来,他回来的时候是晚上,天气还算凉爽。听我妈讲我幼儿园的时候,发了烧,就在幼儿园的床上睡了一下午,没有上课。我妈做的小生意,上班比较忙没空来接我回家,爷爷早已过世,奶奶惦记人情照顾她的亲戚,甚至她都不清楚我的幼儿园在哪里。外公在上海的'小姨家,家里也没什么亲戚,都远在外地打工。每当有人提起这个陈谷子烂芝麻的事,我总会鼻酸,感觉是委屈,毕竟小时候没有父亲的陪伴。

  随着年龄增长也没有太过多的关注他,我至今还不知道他是几几年出生的,知道他的生日还是在快小学毕业。唯一让我感觉的是他总有用不完的精力,灯泡坏了,他换,衣服烂了,他补,车子坏了,他修,大大小小的事情,他都能解决,我感觉他就是家里的超人,无所不能。

  他脾气好到不行,就算喝醉了酒也是,他上面的两个哥哥脾气都很臭。他很少很少吼我,可以说是几乎没有。在朋友眼里我很自由,可以约同学一起出去玩,白天不落屋,晚上偶尔可以晚归,他也会在结束一天工作之余打电话问我在哪,就算快走到家,他也要去接我。在我家吃过饭的朋友不仅知道他脾气好,还知道他做的一手好饭菜,特别是红烧狮子头,真的是太绝了。

  他很有耐心,比如说他怕我忘记带伞,又怕老师不拖堂放学太早,在学校门口撑伞等待快一小时。大半夜我饿了,就会叫醒他,他从未表现不耐烦,起身去下面条。他不会暴力解决我的琐碎事,他能整夜整夜给我讲过去的故事,他可以听我讲讲近况,可以没有芥蒂聊聊早恋现况。可他的教育理念从未改变,富养放养,独立且自主。

  他很细心。当去餐厅吃饭时,他总会留意我夹哪个菜的次数比较多,然后在家学着给我做。大冬天的晚上,我要写作业,他陪我一起熬,还在睡前给我准备热牛奶。我家住在老城区,距离我的学校并不远,只有五分钟的步行路程。可他坚持每天六点早起送我上学,风雨无阻,只为节省时间,他精心算好我起床,洗漱,早餐,出门的时间,让我多睡会儿懒觉。他给人第一感觉就是很会考虑别人的内心感受。

  他时不时像个老小孩,和我抢零食吃。他去换掉了坏的门牙,好像只为了磕瓜子。记忆里,我六一儿童节没有得到大红花,他厚颜无耻的给老师打电话,第二天我还真得到了一个。

  可他会喝醉,有时候深夜才回来,一身酒气,醉得站不稳,然后敲我房间的门,把我吵醒,倚着门框对我说一定要好好学习。

  他正在老去,他从光下走过,一缕细微白光在他的头顶浮现,晃得我有些恍惚。他的背影仿佛和以前一样,一切如故。可的的确确他开始变得有些迟钝,开始抱怨自己糟糕的记性,我从来都不以为意,细细回想,不禁后怕,他真的在老去,而我还没有长大。我终于意识到曾经这个黑发如墨,无所不能的超人正在老去。习惯了他的付出,不知不觉的给他安上了永不老去,永远年轻的光环,但是那白发打破了一切幻想,显然,我还是不太适应这个超人的老去。

  小小碎碎的,一帧帧,一幕幕,构成了父亲的模样。

  唉,其实他一点也不像玫瑰,他不漂亮,也不香,甚至汗臭逼人。可他就是我的父亲啊,是我的超人,是我的玫瑰。

玫瑰的作文 篇2

  印度古谚,赠人玫瑰之手,经久犹有余香。生活中常有这样的情况,方便了别人的同时也会给自己带来方便。在人生旅途途中,帮助是必不可少的,朋友会帮助你,家人会帮助你,甚至陌生人也会帮助你。

  记得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晚饭后的'一天,我和姥爷出去散步,不一会就下起了大雨,我和姥爷急忙往家赶,姥爷将我送到我们家楼道口就回去了,可是,妈妈因为担心又出去找我们了,我一时不知该怎么办才好,竟在楼道里哭了起来,哭声惊动了二楼的邻居,一位叔叔把我领进了他家,让我给我姥爷打了一个电话,这才得以回家。直到半个小时后,妈妈才回来。

  帮助不仅是别人帮助你,你也要帮助别人:

  有一天在上学的路上,一位穿着时尚的姐姐叫住了我的妈妈,问我妈妈到振兴路小学怎么走,我妈妈微微一笑说:“巧了,我儿子就是振兴路小学的学生,让他带你去吧。”于是我便带她来到了学校大门口。她脸上焦急的神情一下子就没有了,朝我说了一声:“谢谢你,小朋友。”便走开了。我心兴奋的连回答都忘说了。因为我感受到了帮助别人的乐趣,这要比那些物资上的答谢还要快乐得多。

  这两件事虽然都是些小事,却是我们成长中的一大步。

玫瑰的作文 篇3

  “第一年的那一朵,为什么不再开呢?”

  在原野的大片绿色绒毯里,有一株野玫瑰。她从破土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是原野里最美的、贵、最桀骜不驯的花朵。

  ——我是她的根。我用我整个身体的力量,衬托着她。当她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她娇嫩得害怕阳光,羞涩地卷起绿色的叶子。可是我感觉得到,她的骨子里对阳光有着深深的信仰,一种顶礼膜拜的信仰。我没有见过阳光,我的身边是黑暗的泥土和蚯蚓冰冷的亲吻,可是,有的时候我能够体会到阳光的温度,浅浅地在我的身体最上端流动。我喜欢玫瑰,她是我的灵魂的寄托,所以,我拼命地汲取土地里所有的营养,让她能够健康,美丽,快乐地长大。

  原野的颜色随着季节而改变着,雨露阳光将春华秋实的精粹呈现在时光停留的地方。玫瑰随着万物成长着,她不再是那株贴着地面的野草般的玫瑰,她开始变得亭亭玉立,长出精致的花托,孕育出一朵像婴儿般的花蕾。一朵,一朵躲过了风霜的突然来袭,以及毛虫饥饿的啃噬。她像一位母亲俯视着原野低矮的青苔和野菊。那些小动物也被她的容貌震慑了,它们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美丽的花。

  ——我是那朵玫瑰花,在一个夜晚的星空里突然地降临在这个素不相识的原野上。我安静地坐在花托上,呼吸着尘世间的空气。我的躯体被柔软的淡红色花瓣紧紧地包裹着。我知道,那些红色的温暖,还有营养,来自距离我遥远的泥土下,那是玫瑰的根。我没有见过他,也没有见过泥土的深处。但我感受得到他的脉搏和心跳,我感觉得到他遍布在我的脚下,拽住我,怕一阵风把我吹走,吹到另一个天涯。他看得到我吗?也许是吧。来自泥土的凝望带着湿湿的水气和清香。

  时间过得很快,小小的花蕾慢慢地胀开了,她好奇地探出头来看原野的'一切。生长的欲望促使她渴饮阳光,沐浴雨霖,很快,那一层一层包裹着她的衣裳就徐徐展开了,原先是淡红色的,现在却是鲜艳的玫瑰红,把光芒过滤得柔和美好。那是一朵大大的玫瑰,浓艳的高贵让原野上的其他花朵在一瞬间黯然失色。

  ——我终于等到她开花的这一刻了,太美丽了,这是我见过的最美的花朵。就连她熟睡的时候,都散发着香味,将我的血液也熏香了,那是幸福的味道。有时候,我多么想伸出手去抚摸那醉酒一般的花瓣,可是,我不敢,她的娇贵是泥土永远不能玷染的。只要能闻着她的气息,我就满足了。

  转眼间,原野开始变得萧条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没有了昆虫的吟唱。随后就是一场大雨,哗啦啦地灌注在每一寸角落,在一片宁静中,窒息的气息笼罩在原野里。紧接着开始落雪了,很大的雪,白色来得太突然,一瞬间遮掩了所有的生机。而玫瑰花,她一直保持着傲立的姿态……直到她凋零的那一刻。她的生命太短暂了,太脆弱了,但她确实辉煌过,足以让原野记住她。

  ——我不想离开,我眷恋这个世界,还有泥土下的……

  她没有说完,就静悄悄地躺在了雪被里。那些胭脂一般的眼泪融进了天地之间的一片洁白。

  ——我第一次难过得流泪,你们或许从来没有见过玫瑰的根流泪。我的眼泪是热的,我多么想让我微不足道的热量融化冰天雪地。我的玫瑰花凋谢了,她的眼泪渗入了泥土,在我的身边依旧是香的。可是我真的不忍心看到那些衣袂在雪地里泛黄卷曲,最后消失。

  冬天是最残忍的季节,它用硬邦邦的冰冻住了时光,掩埋一些意图和思维,让所有都化为朴拙的白色。可是,有一天,雪开始融化了——因为燕子飞来了。又是一年的草长莺飞,柳暗花明。玫瑰依旧在生长着,她继续长大,长成一株玫瑰树,孕育新的美丽。

  这一年,开了三朵玫瑰花,她们同样很美丽,有着娇艳的花瓣和香甜的味道,也足以让所有的花朵自惭形秽地低头。

  ——我熬过了一个冬天,可是为什么我变得忧郁了呢?为什么这些美丽的玫瑰花都不再让我欢乐和幸福?为什么我一闭上眼睛就只浮现出去年的那朵玫瑰的凋零?我好想念那些过去的时光,那些短暂的美丽。我在这潮湿阴暗的泥土里一天天的自言自语,当我失去了我最喜欢的玫瑰花,我在一瞬间,发现自己老了。

  原野从来不在乎这些破碎的思想,它的灵气让所有的花草都长得枝繁叶茂,玫瑰的枝头上也不停地开花,不停地凋谢,生老病死成了最自然的规律,这就是宿命,是造化用魔杖注定的轨迹。谁会在乎那些思念,那些病树,那些枯叶,那些落英?

  ——第一年开的那朵,为什么不再开了呢?

  这是玫瑰花根说的最后一句话,他不想再说话了。从此以后,他只是一束庞大的根系,为了生存而吸收营养。好像失去灵魂一般。他只是痴痴思念,在冬天的第一场落雪时会默默流泪。

  或许他真的老了,玫瑰树上开的花都那么平凡,不带任何感情地一直浓艳。

玫瑰的作文 篇4

  那朵玫瑰还插在我窗台的玻璃杯中,这给我本简单冷清的房间增添一丝生气。玫瑰花已经有些枯萎了,本应鲜艳的花瓣变得有些暗红,可是我仍不舍将它扔掉。不可否认,我,是个怀旧的人。所以我才会沉浸在回忆里,缅怀我曾经逝去的岁月。然后,用眼泪来祭祀它。

  那朵玫瑰是末末送的,这,也是我不舍将它扔掉的原因。我想怀念她。 末末家的后院有一片玫瑰地,那的玫瑰好鲜艳好鲜艳。我曾让末末给我一些花籽,可是玫瑰还没发芽就死了。末末笑着说:“你呀,是辣手摧花。” 末末的笑从来不是很开朗很活泼的,而是像一朵枯萎的玫瑰花,好美好美。我曾一度的羡慕她的笑,殊不知那笑容后面藏着多少伤痛。

  我总是以末末闺中密友自居,可是末末有病的事,我,却是最后一个知道的。癌症。那种很恐怖的病。末末是脑癌晚期。

  06年8月份,我去医院看她。她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因为刚接受完化疗,她的'头发掉光了,她戴着毛线帽子,那么热的天,我的心忽然就狠狠地疼了。末末看到我小学生作文,笑了:“凡凡,你来了。”而我,却哭了,哭得撕心裂肺。末末还是笑:“凡凡,别哭啊。对不起,我不是故意不让你知道的。我是怕你担心。”我还是哭。末末说:“好了,我还没死呢!”

  其实,我不是故意哭的,可是我一想到末末的痛,我就忍不住,我想替她承受她的苦。

  医生说,末末只有26天的时间。26天,那么短那么短,还不到我的生日。末末曾说过,每年的生日她都会陪我过,可现在,兑现不了了。

  末末的妈妈跟我说:“小凡,末末不想让你知道她的病,是因为怕你伤心,你是她最好的朋友,她希望最后的日子能和你一起过。”

  看到末末的妈妈哭了,我的心又疼了。

  我站在末末的病床前,我说:“末末,我们只是两个未经历长大的孩子,被强迫转眼变得苍白。”末末一如既往的笑:“凡凡,你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多愁善感?”我忽然又想哭了。

  13岁。我们只是两个13岁的孩子,可上天却要我们承受世间上最痛的苦。

  我推着末末的轮椅走在医院的花园里,走到玫瑰那片时,末末伸手摘了一朵玫瑰给我。她说:“凡凡,要记得,曾经,咱们是很好的朋友。”

  末末这次不再微笑,她哭了,她说:“凡凡,我舍不得你,可是,上帝说我是天使,所以,我得回去,回到他身边。我。。。会保佑你的。”

  是呀,末末是天使,一直都是,所以,她,得回去了。末末,我心中最纯洁的天使啊,希望你在那里,可以,快乐。

  06年9月8日,末末去了天堂。她让我的13岁变成雨季。

  站在末末的墓碑前,我再次哭了,照片上的她很美。天堂,那个我们曾经认为很矫情的地方,结果,她,真的去了。末末,我永远记得,我的世界你来过。

玫瑰的作文 篇5

  人说:女儿是父亲前世栽下的一株玫瑰。我怀疑。

  那天对朋友说:小时候我爸也打我。话刚出口就后悔得想买块豆腐撞(家丑不可外扬嘛)。这个时候,朋友将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半晌才蹦出一句:“不会吧?”于是在她电眼的扫视下我的心越来越虚,懊恼自己“一失口成千古恨”,凭白无故地毁了在朋友心中的乖乖女形象,继而暗自叹息自己没有遇到一个我要星星就给我去摘的好爸爸。

  印象中,老爸很威严,尤其是在我做错事的时候。那时,空气中仿佛到处充斥着老爸的严厉。于是我在心底暗暗叹一口气,用阿Q精神胜利法安慰自己:人要学会在适当的时候做一只适当的缩头乌龟。

  现在想来,那时的确有些“犯贱”,用老爸的话来说是“没事找点事,皮痒了要我按摩”。其实挨打也无非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对老爸的苦心教诲充耳不闻,依旧自顾自看《百变小樱》;比如和老爸斗嘴怄气,然后把门当做出气筒……老爸在对我多年的教育后也形成了一套自己特有的管制方法:我挨打的程度按情节的严重程度分类。老爸就是那样用“残忍”的方式对待他惟一的女儿,大义凛然,一副为民除害的样子。

  人说:女儿是父亲前世栽下的一株玫瑰。我将信将疑。

  再大一点,老爸似乎突然良心发现,放弃了“野蛮”的教育方式,改用口头说教。老爸只要一看见我空着闲着就会凑过来,然后像三姑六婆炖鸡汤一样喋喋不休地开始了他那肥皂剧般冗长的说教。老爸可以算个文人,浑身上下散发出书卷气。因而老爸的说教也或多或少带有一点文学色彩。就像文人写议论文,老爸的说教常会引经据典,听上去十分自然,毫不矫情。那时候很佩服我爸(现在也是),但同时也觉得忿忿不平,为何自己知道的东西比他少,不然我就可以反过来教育他了。

  老爸的'说教从不分地点场合。他就像一个亢奋的演说家,抓紧时间鼓动听众;又像一个不会游泳的人落水后拼命抓住那一根救命稻草,老爸从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说教的机会。从旅顺港的轮船上到青岛上空的飞机上;从嵩山少林寺里到龙门石窟前,哪里留下了我的足迹,哪里就会留下老爸的说教。

  不过多数时候老爸的说教对我还是比较有益的,而我也能耐心地认真听,这时老爸就会显出千万分的得意,就像艺术家欣赏自己的得意之作。不过就连上帝都有打瞌睡的时候,更何况我这样的凡夫俗子。有时候我会对老爸的说教产生厌烦,于是适当的时候会来一下“选择性耳聋”。所谓“选择性耳聋”即是根据自身需要对老爸的说教进行自动筛选,然后决定听还是不听。记得最衰的一次是面对老爸那张铁青的脸却想到了小蒙白天讲的笑话,一丝微笑爬上了我的脸,老爸雷鸣般一声大喝,将我从幻想中拉回到现实,看着他郁闷的表情,我的心一下子缩得很小很小,不敢正视老爸。

  真正体会老爸心情是在读高中以后。

  历尽艰险的我终于挤进了慈溪中学,于是开始了住校生活。就像窗外疯长的橘树,在住校几周不回家的情况下,我思家的心情愈演愈烈。曾经羡慕老妈福气好,嫁给了老爸,却不曾想他是我爸,我是他女儿,我的福气也很好。小学的时候,老爸硬是每天中午不辞辛劳地从单位赶回家给我做饭,仅仅为了让我吃得更卫生,营养更均衡。周末的时候,老爸会送我到浒山学琴,骄阳下我看到的全是他大汗淋漓的背影。假期的时候,为了让我的视力好起来,老爸经常陪我练乒乓,帮我捡球,等我休息时他就找教练继续练习,仅仅为了能更好地当个陪练。而我却不懂他的苦心,依然每天接受电视机的辐射。空闲时间,老爸会带我爬达蓬山,访佛迹洞,重温昔日徐福东渡的情怀;带我去宁波游览天一阁,聆听保国寺悠长的钟声……以及参加各种各样的社会实践活动。

  而如今,当我生活在多彩的慈溪中学,只要一个电话,就能让老爸不远千里从茫茫夜色的那一端赶来看我。等一切的一切都烟消云散,回过头来才发现,原来我真的是一株他前世栽下的玫瑰,我承认。

玫瑰的作文 篇6

  接受还是付出,就如哈姆雷特的生还是死一样是一个困扰人的问题。我们且不作任何评述。看如下三段:

  一、亡国·复国

  春秋的历史是龙的叱诧。这个时代豪杰辈出,成王败寇的定律一次次被验证。我所要提到的就是为人所熟知的勾践。他是一个亡国之君,为了复国,他卧薪尝胆,他付出了太多才有了三千越甲涌进姑苏的一天。身为一个君王,他付出了高贵;身为一个人,他付出了尊严。相形之下吴王夫差就只知坐享江山,高床软枕美人在怀,终于沦为阶下之囚。昔日的亡国之君上演了一出王者崛起的传奇。

  成败就在得失之间,懂得付出才能成为最后的胜利者。

  二、瀑布·礁石

  小桥流水,雅致之极,但总觉得缺少一种气势。瀑布则不一样,万千水珠如九天银河飞泻直下,让人心怀钦慕。看似柔弱的水却蕴含了如此骇人的力量。为了体验在空中飞扬的瞬间,为了成就那堪称惨烈决然的壮美,水珠付出了生命,甚至不惜粉身碎骨。再看那海边的礁石,浪打千回,却只知接受,最终被挫伤了锐气,磨平了棱角,还浸透苦涩。

  有时付出便能造就短暂但绚烂的一次成功,而接受却最终会被岁月掩盖锋芒。

  三、人生·下注

  人之初,性本善。但在物欲横流的今天,你却不得不承认有些人的`人性在蜕变。只知索取,不知回报成了他们的人生信条。其实人生便是一场赌局,你想赢便要下注。只有付出,你才会有赢的机会,或许你会因此血本无归,但做一个旁观者,只想不劳而获,那么你还没有开始赌便已输得一穷二白。

  学会付出,你才能笑到最后,你才能锋芒毕露,你才能拥有机会。让我们牢记这句话吧: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当你付出时,人生便已准备好了相应的回报。

玫瑰的作文 篇7

  父母常说,女孩子要温顺,知书达礼,要会做家务,要乖。于是这样的女孩子在长大之后,变得很听话,很乖巧,有共情,成为了大人们眼中的好女孩,但却容易被渣男骗。父母常说,女孩就是要乖巧听话以后才能嫁的出去,对方家里的长辈才会喜欢,于是这样的女孩子在长大之后,结婚之后,总是过的不开心。

  因为太过于温顺,乖巧,就很符合社会上那些渣男的口味,容易被他们的花言巧语欺骗。因为太过于听话顺从所以总是在结婚后受到长辈的`刁难也总是闷不吭声,自己独自一个人忍受。把自己活成了不开心的样子。所以女孩子要多点锋芒,要做一个有刺的玫瑰花,自我美丽绽放,却带着锋芒,让人不敢随意对待。

  很多时候,总是在新闻上看到,说孕妇在生产的时候大出血,要签字做手术,这个时候男方家人就会在旁边嚷嚷保小,因为传统观念,子嗣为大,而在生产的孕妇性格过于温顺,没有任何的抵抗,在孕后坐月子期间没有得到好的照顾,导致自己患上产后抑郁症以至于有一些不好的念头。报道出来后,评论区讨论的是水深火热,各持一词。

  看,这就是不带刺的玫瑰花,由于性格问题,造成自己的无抵抗,所产生的事情,从而导致自己的不开心,影响到自己的心情、人生以及生命。所以呀,我们要做一朵带刺的玫瑰,有伤人的刺,也有保护自己的甲。

玫瑰的作文 篇8

  杀戮迷失的夜,和被肢解的不了解。

  走向某个深夜,走向黑暗雨中。

  打开尘封的地下门,扑面而来的尸蝇和腐臭夹杂着一丝淡淡的发香,像枯萎许久的玫瑰一样。像所有老旧的恐怖默片,安静得诡异的房间和不知名的鲜血。

  穿过潮湿阴暗的走廊,微微泛着绿光的门,角落里几百双赤红的眼,那些已经饥不择食的食鼠们在等待。我随手拿起一旁铁架台上的内脏丢去,瞬间黑潮涌出,接着顷刻散去,干净利索,只留一地残血。如果我倒下,也会如此。欢迎来到我的世界,你大可不必惊慌,大喊大叫反而会吓到这些守护这个地下室的小家伙们,它们冷血而无情,只知道永无止尽的吃,就像这人类,从没停止过吞噬的欲望。

  我想苦笑,但早已僵硬的肌肉无力再做过多的表情,我想我可以就这样骄傲的像人们展示,一个逃离死神诅咒的人,一个活着的尸体,一个超越现代所有医学技术的可以称为神迹的存在。

  可,那又怎样?我只是一个怪物。

  在手术台上她那样安静的躺着,鲜血向四周蔓延,染红了地板,她睡得很静很静,静到没有心跳,她曾经是如此鲜艳与活泼,每分钟都在舞蹈着的脉搏,你可以感觉得到她所绽放的光芒,温柔的像冬日暖阳,我曾以为她将照亮我这无边无际的黑夜,将我从坟墓之中拉回人间。

  她说我是她所见过最优秀的园丁,我的花店总是盛开着比其他地方都要鲜红的玫瑰,比白云无瑕的百合,比天空纯净的月季,就连蒲公英都饱满的像天鹅绒蒿。我曾那样的骄傲着,我在她眼里是一个人类,一个再正常不过的人类。

  当我轻抚她的脸庞时,脑袋感到剧烈无比的疼痛,那些可怕的记忆如洪水一般倾泄而出,闪电,暴雨,充斥腐烂和残损肢体的房间,血腥的肉勾,破烂的长衫和癫狂的面孔。

  “弗兰肯......”

  我不知为何如此恐惧,我只记得我随手捡了把斧头,鲜血喷洒在我的身上,他的脑袋滚落一边,至死都带着那癫狂的嬉笑,对着一面镜子,我看见了一个到处都是被针线缝得密密麻麻的怪物,还有几只蠕虫爬出他的胸口,在他的皮下爬来爬去。

  我想,我是在地狱。

  我想我真的无法理解上帝的世界,既然有了人类,为何有我的存在。

  我只是想,有一个拥抱。

  那个老人至今还出现在我的眼前,也许他就是上帝吧,他什么都看不见,可他却能看见灵魂,他多像一位慈爱的父亲,他拄着拐杖和我说他年轻时是如何赤手空拳制服一头狼,还教会我许多在野外生存的.技巧,这让我在森林里相安无事的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不明白人类到底畏惧我什么,是因为我丑陋的外表吗,可我的灵魂却依然保持纯洁。

  我杀死了他的儿子,因为他儿子像杀死我,老人绝望的说,你也杀了我吧。

  我颤抖着举起了砍刀,接着我烧毁了这一切,我的上帝死了,这世界现在由撒旦主宰。

  我的灵魂亦如躯壳一般在腐烂。

  曾经我多么想告诉她,我爱她,她没听到,因为她正爱着另一个人。

  一个帅气,年轻,和她一样澎湃的血液的人。

  我作为她眼中的一个朋友,只能装出很开心的样子,和她说:祝你们幸福。在她婚礼那天,我从花店抱了一盆新开的蓝玫瑰,她有点不开心,因为这玫瑰没有其他那么大,也没有其他花艳丽,我干笑了几声,她不知道,这朵花是唯一没有种在尸体上的花。

  自从那个创造我的人死后,我找到了他的日记,原来我是一个被“复活”的所谓“上帝的宠儿”。我只是他初级的实验品,只有不断研究,就可以创造更完美的复活者,真正的起死回生。从日记上的

  记录他的下一个突破是细胞重生,需要的不能再是死尸而需要活人。

  我已经走投无路,也只能就这样继续下去,我穿起他的外套,便成为了他。拿起一把尖刀,收在披风下,在黑夜之中寻觅着,一个完美的试验品。每一次肢解都十分费力,你要在保证不破坏机体完整性下切下某个器官就不能说拿锯子锯或斧头砍,像做手术一般,然而时间太久肢体就会彻底死去,即使复活也会慢慢腐烂,就像我,我身上的腐烂气息越来越重,为了保证不被外人发觉我每天都要打上许多香水。我不知杀了多少人,练出了精湛的解剖技术,我甚至可以盲眼进行精确的解剖,而她便是我最完美的作品。

  我必须要很快,人们发觉有异样了,每天都有人在消失,人们开始寻找那些失踪者,有的人认为他们都商量好的去了别的地方,因为我的目标大多是一些年轻的,不受约束的青年。没人知道他们现在都成了我花园里的花肥,开的那么艳,那么美,就像他们活着的时候一样。

  我不明白为什么会把她杀了,那样的果断,像杀死其他人一样,干净利落,我不是很爱她吗?我究竟是怎么了。

  她本就不该出现,就不会发现这一切,也许未来某一天我会以一个个真正的人站在她的面前告诉她,我爱她。我会在海边建一座小木屋,我会拉着她的手带她去澳大利亚,在那世界的中心种下属于我们的花朵。

  她说,她曾经一直在等我。

  但现在,又意味着什么。我不需要理解,也不需要自由,那里面没有安全感,和牢笼没有两样。

  我拉上了机器开关,周围的一切开始轰轰作响,灯光在颤抖,房间忽暗忽明,就像那个惊恐的夜晚,巨大的电流注入她两边太阳穴巨大的螺丝钉,她在疯狂的抽搐,我知道,要成功了。

  很快反应变得缓和,不再那么激烈,灯光渐渐稳定下来,那块白布下开始蠕动起来。

  我上前将她扶了起来,她眼神空洞游移着,我告诉她没事了,没事了。她站了起来,试着走了几步,但却虚弱的瘫倒在地,我想过去扶她,这时,她将手摸向了身后的一把斧头。

  我笑了,很癫狂的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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