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法制作文4篇,欢迎大家分享。
法制作文 篇1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几个简单的字眼,告诉我们:不要因为恶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就无视它。相同的道理,很多人认为违反法律是件小事,可我们作为祖国的一份子,社会的一员,应该从每件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一个遵法守法的好少年!
曾看到,一个年仅14岁的男孩,因沉迷于网络游戏,家里因他一贫如洗,可是又因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竟起了抢劫的念头。那是一个下午,他像以往一样来到了那家他平时爱来的网吧,可因钱不够被人撵了出来吧。一时的贪念与怒火充满了心中,他看见街对面的妹妹手中拿着一百元钱,嘴角扬起了坏笑,他拿着刀,跟着妹妹来到一条偏僻的小巷,他四下看看,见周边无人,便逼迫妹妹交出钱,妹妹不肯,说那是妈妈给的过年钱,求哥哥放她走。一时的他失去了理智,伸出手要抢,可妹妹大声哭了起来,他不知所措,害怕有人看见报警,便举起明晃晃的刀子向妹妹胸口捅去,可不料正中要害,妹妹当场因流血过多死亡。如花的生命就这样离去,如果当时的他遵守了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那就不会造就这样的惨剧!
曾听过,一个利欲熏心超市老板,为了钱财,绑架富家孩子,谋财不得竟将其杀害,一个正值花季的少年就这样远逝;几个六年级学生因说脏话,得罪了一群不良少年,一时愤怒,竟举刀杀害了他们……多么让人痛心的事例啊,都是在为了自己的前提条件下,而抛弃别人!
记忆再慢慢的回放,多少人因无视红绿灯的存在,而丧失了生命;又有多少人,为了钱财,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还有多少人,因一时的愤怒,残害了别人的性命!
如果我们用理智的态度去对待,是不是可以避免发生一个又一个这样可怕的悲剧呢?如果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呢?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心中!快乐就在身边,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铭记法律的尊严。
法制作文 篇2
法律是尺子度量着我们的行为,法律是一条无形的锁链时刻约束着我们的行为。但它却又是我们美好生活的保障,为我们的生命支撑起坚硬的堡垒。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正如给我们作报告的侯局长所说。法律是为监督人们的行为而诞生的,它是行为的指标。它告诉你是非善恶,它是严厉的尺子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它是无情的鞭子,给与你最深刻的印象,它是坚固的堡垒,使我们能够快乐成长。
法律给予了罪恶者们沉重的惩罚,使他们认识了法律的尊严,开始忏悔;它是浪子们回头的仙草,拥有者慈母般的柔情;它是人们身上最坚硬的保障,是一层永恒的保障。
“少年强则国强”法律对我们儿童更是“呵护至极”
它保障我们九年义务教育,让我们增长知识,提高才干;它给我们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使我们能快乐成长。它如母般细腻,如父般严厉,里面充满了对我们儿童的无比关爱。当我们遇到危害,应拿起法律,它是我们的利剑,为我们打败一切的`危害,他是我的最为坚硬的盾,时刻保卫我的安全,是我们生命的堡垒。
这让我想起了一年前夏季那一件事。那天,太阳火辣辣的烧烤着大地,散发着淡红色的光,在叶片上燃烧,于是那树叶就像一片绿玻璃一样透明、清亮。成群的昆虫干渴难忍,在枯萎的花上爬来爬去,想找点水解渴。我和朋友也一样,边去买了两个冰棒,吃了。结果第二天我们,我们的肚子都开始痛起,我的一个朋友又去买了一根,观察后发现里面有许多细菌,并肩只告诉了警察,她用她自己的力量维护了自己的权力。
我们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法律是我们最为坚硬的保障。
法制作文 篇3
现在中国式过马路以成-大交通危险,今年已经造成789人死亡,这个数字是多么触目惊心啊!有人说什么是中国式过马路,我认为中国式过马路就是,中国式过马路是网友对部分中国人集体闯红灯现象的一种调侃,即“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他们认为这么些人应该没事吧。就走过去了。可是悲剧往往就发生在这不经意之间。造成无数人死亡,多人受伤。
《国家交通安全法》第62条说,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安全法都明确说过可是还有人不听劝阻。有的人继续闯红灯,有的居然还带着小孩闯红灯!有的孕妇不顾自己和孩子的生命闯红灯。他们不知道有多危险吗?行人闯红灯的危害是非常大的.,首先危害到的就是行人自己的人身安全。我在这里想提醒广大的行人,大家不要以为车辆不敢撞行人,闯红灯就不会出事,如果行人突然出现在马路上很多司机是来不及做出反应的,最终受伤害的还是行人。其次,行人闯红灯对车辆也是有很大威胁的,司机在躲避行人时一般会采取紧急刹车或紧急避让,这两种情况会引起追尾、撞车、侧翻等事故的发生。
我再说-件因闯红灯、酒驾引发的惨案。1月9日,86年出生的刘某喝了不少酒后,驾驶着小轿车从彩北村驶往牛心台。在这条路上有一个呈丁字形的交叉路口,直行是往牛心台,拐弯则是通往丹东的路线。为往来车辆和行人安全考虑,交警部门在此设置了红绿灯。18时50分许,刘某途经这处交叉路口,当时正是红灯亮着,刘某却视若无睹,直接闯了过去。就在这时,迎面开来一辆载着一家三口的二轮摩托车,正准备左转弯向丹东驶去。刘某车子未停,直接就朝摩托车撞了上去,巨大的惯性使得摩托车一边向右侧翻滑行,一边又撞上了由东向西行驶过来的另一辆二轮摩托车,造成了刘某的汽车及被撞的两辆摩托车损坏、一家三口中的父子受伤,妻子受伤经抢救无效后于当日死亡的恶果。虽然后来经警方查证,一家三口中驾驶摩托车的樊某系无证驾驶,当时也喝了一些酒(血液中乙醇含量为0.3mg/ml,系酒后,不算醉驾),而刘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1。06mg/ml,已经构成醉酒驾驶,即使樊某自身也有责任,也无法为刘某醉酒驾驶并闯红灯导致的恶果开脱。
“红灯短暂,生命无限”、“不怕百步远,只怕一步险”。其实,前人发明红绿灯是有原因的,不要怕麻烦,有句话说的好“红灯无数次,生命只一次”,红灯会闪烁无数次的,而生命只有一次,用完了就没有下一次了,在红灯没有灭的时候,我们绝对不可以冒险过马路,哪怕两边没有车,也绝对不能穿过马路。因此,同学们千万不要在马路上打闹,这样太危险。还有的惨剧是行人翻越护栏造成的,大家要不怕麻烦绕过护栏…。
同学们,让我们对自己负责,让我们安全出行吧。
法制作文 篇4
20xx年4月29日 的下午,我校在操场上举办了一场生动的法制教育报告会,听后使我受益匪浅。
首先是马主任讲的其中一个事例是这样的。有个男孩逃课是家常便饭,屡劝不改,后来索性辍学了。又结交了一些不务正业的街头小混混,整日游手好闲,从家里拿钱消费。其母只好托亲戚给他找了份工作,可他不领情,仍旧猫在家里,并从花鸟市场买了一只兔子回来,整天窝在家里,想宝贝似的照顾它,母亲没有给他好脸色看。有天他回家,看见笼里的兔子死了,他泪流不止而且以为是他母亲蓄意杀害的。他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决定为兔子报仇。那晚他母亲下夜班回来,他残忍的`将她杀害,并抛尸山野。
他将自己的亲生母亲杀害这是天地不容。
马警官从众多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我们不应该做的事,告诫我们要“好习惯,早养成。”
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在学校里,做一个好学生,在家庭里,做一个好子女,在社会上,做一个的好公民。我们要慎重交友,无论身处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
消防叔叔告诉我们遇到火灾时如何逃生。首先,不能惊慌,要打消防电话“119”,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逃生,逃生时不能乘坐电梯,不能贪恋家中财物而不逃生……
生活中处处存在危险,只要我们懂得法制知识,就会更加安全。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让我终身难忘。
【法制作文】相关文章:
法制在我心中作文05-31
法制的标语01-06
法制作文四篇05-08
精选法制作文3篇05-07
法制作文三篇05-07
法制作文五篇05-10
关于法制作文三篇05-25
【精华】法制作文4篇05-26
法制作文合集6篇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