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同学的作文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同学的作文 篇1
每个星期,工作最忙的就是班长了。“林跃,你过来一下,老师有几件事情要你做。”这句话我几乎每个星期都能听得到。我们班的班长林跃,不仅学习成绩好,人也长得很漂亮。有时,还会看到几个男生盯着她看呢。
除了班长,我们班的美妞挺多的。例如依纯。还记得开学第一天她就坐在我旁边,没想到后来老师真的安排她做我的同桌。只可惜朝夕相处的时间太短,老师很快就把我和一个男同学换了个位置,我只好无奈地与依纯说“拜拜”了。但尽管如此,我们的友情依旧不变。
“彭康康,你给我站住!”话音刚落,彭康康就挨了她一下打。知道她是谁吗?她就是古灵精怪的林钰妃。钰妃虽然个子矮小,却是很暴力的。还记得有一次,彭康康叫了我一声“容嬷嬷”,她便生气地打了他一顿,还警告说:“容嬷嬷只能我叫,你们谁也不能叫。”这不,彭康康老毛病又犯了,钰妃又跑去打他了。
说完了女生,该说说男生了。
知道那个高高瘦瘦的男生是谁吗?不用思考,一猜便知,他就是金炳晨。他坐在我后面,上课老爱讲话,结果成绩下降得可快了。老师安排他和一位文静的'女同学同桌,没想到那位女同学被他带坏了,上课也爱讲话了。哎,老师真是好心办了坏事。
在我们班,最爱讲话的人就是彭康康和林鹏镇了。彭康康的眼睛很小,看到他时我总会忍俊不禁。他眼睛那么小,又那么爱讲话,谁看到他不会笑呢?与彭康康“同流合污”的那个人就是林鹏镇了。刚开始见到,还以为他是文质彬彬的安静男孩。谁知道他上课四十五分钟都是背对着黑板的,因为他上课时一直在对我们讲话,我对他可无语了。
同学的作文 篇2
开学了,我很兴奋,不仅是因为我是一名初中生了,还因为我认识了很多的新同学.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我的同桌---许镭了.
她有着一头金黄的头发,看上去给人的感觉好像营养不良似的,淡淡的眉毛下有一双大眼睛,平时一闪一闪的,好像会说话,最让我佩服的是她那张能说会道的小嘴,每天在你的耳边说个不停,让你没有反击的机会!
她个性很好强,为人处事大大咧咧的,从不斤斤计较,班级里谁有困难,第一个”出手相救”的总是她,每次在课堂上第一个举手发言的也是她,因此她经常得到老师们的夸奖,她有一句口头禅”该出手时就出手”,这是人人皆知的!
她还特别的爱笑,一笑起来就没个完,笑到高潮处竟趴在桌子上用手边捶边笑,我们都称她为”疯丫头”!
当然”人无完人,金无足赤”许镭她也不例外,她脾气有点暴躁,谁要是惹急了她,那后果可是”不堪设想”啊!
我们班上有一个叫朱体才的男生,平时喜欢惹女生.有一次,不知道什么原因他竟然惹到了许镭,大家见到这种情况都躲的远远的,只见许镭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神情严肃,眼力充满了杀气小嘴撅的'高高的,突然她猛的拍了一下桌子,然后站起来对朱体才冷冷一笑,朱体才见情况不妙,撒腿就跑,可还是被许镭给逮住了,被一顿狂”揍”以后,朱体才连忙求饶,许镭双手插腰,恶狠狠的对他说;”以后敢不敢惹我了?快说!”朱体才吓的连忙说:”不敢了!不敢了!请女侠放过我吧!””这才差不多!”
这就是我的新同学,一位活泼可爱而又有点暴躁的女生!
同学的作文 篇3
一头乌黑的长发,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里面藏着一颗黑葡萄,有一双心灵手巧的手,樱桃小嘴可漂亮了!她是谁呀?她就是我们班的班长,学校的大队委秦思思。
思思是我们班的骄傲,她有时候知书达理,有时候大大咧咧,而且她乐于助人。
有一次,我和思思一起到操场上跳绳,由于我们班的男生太调皮,所以我们一直受到他们的捣乱,玩了一会儿,上课铃声响起了,我飞快地奔跑着,思思却在身后不紧不慢地走着,哎呦!一不小心我的脚扭伤了。思思听见了我声音说:月悦、月悦你怎么了,怎么了?我的脚扭伤了。思思用她那温暖的手扶起我说:月悦没事吧?我扶你去卫生院吧。可你还要去上课。思思说:功课可以以后再补,可你的'脚现在就要治。思思把我扶到了卫生院,医生很快就弄好了。我们赶紧回到了教室给老师解释,老师说:王月悦、秦思思如果以后又遇到这种事要跟老师说,不然我会很着急的。
下午,秦思思来了,我走过去对她说:思思谢谢你上午扶我去卫生院治疗,假如,你上午没有扶我去卫生院治疗,不知道现在我会怎样。老师不是说过我们是一个团结友爱的集体,我们都要相互关心和帮助,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秦思思露出灿烂的笑容回答道。
这就是我的同学秦思思。
同学的作文 篇4
我读书时年纪比同学们都小,性格也内向,平素都不大和同学们一起玩的,也没有多少交流,所以,很少有同学记得住我,也没参加什么同学会什么的。没想到在一个晚上我接到了一个陌生女子的电话,说她是谁谁谁,叫我参加同学会,我想了老半天想不起她说的那个谁谁谁是谁,加之对方好象喝高了,话语不清,言辞闪烁,我以为打错电话了,便中断了通话,电话再次打来,通话的是一个男的,他怕我又挂电话,一开口便自报家门,哦,真是同学,一个镇上的,经常见面打招呼,他是个生意人,好像经营得还不错。经过他的说明,我才知道是那名女同学喝酒后一时兴起,想起了当初白沙中学同学的他,从江津跑到白沙来玩,并要求多叫上几个同学,他掰着手数在白沙的同学,一一通话,均不在当地,最后终于把我给想起来了,于是深更半夜的给我来了个惊喜。别人的同学会大都是约定了时间,约定了地点,约定了范围,约定了聚会的程序和开支的方式,我的这个同学会就显得有些随性了。
由于不知道人数,也没约定些什么,这地主之谊理所当然的归我了,于是我向妻子请假参加同学会,带上钱包换装出门,妻笑着说:“人家的同学会都是事先约定的,你们这个倒是好啊,深更半夜的开什么同学会哟,莫非真的是同学会同学会,整垮一对算一对,你可别忘了回来哟。”我都43岁了,14岁初中毕业,初中,一细算,哎,光阴似箭啊,都和那女同学分别了29年了,她原来是什么个样子都记不得了,现在就更不清楚了,整垮之说,我这里不适用。我故意说:“我不是灰太狼,我不会说我还会回来的,嘿嘿,我不会回来了,你一个人过日子吧。”说完,关门走了。
很快到了约定的地点,白沙滨江园夜市的生意很好,几乎每张桌子都有人,幸好男同学站在路边看到我了,不然我还真找不着该坐哪张桌子。女同学用朦胧醉眼看着我,说:“嘿,老同学,你长高了长胖了。”
这不废话么?我启蒙得早,5岁开始读书,11岁小学毕业,初三毕业那时候才14岁,身高仅1.4米左右,体重70多斤,现在1.7米,体重150斤,差距别提有多大。
我客气地回道:“是啊,同学,二三十年不见了,大家都变了,谢谢你还记得起我这个小同学哦。”
女同学介绍了与她同行的几个男士,说是什么司机呀秘书的,他们几个并不是同学,我们还是一一寒喧握手,然后便是喝酒,司机要开车,以茶代酒。可能是因为酒的作用,也可能是太久没见过面,大家说的大多是别的同学,别人的海阔天空,却相互聊得很开心。
在一起的时光总是短暂的,然而大家不管是不是同学,都弄得热情洋溢,酒气醺天。是啊,同学的时代一晃就是二三十年了,各自或辉煌或平淡,除了几个英年早逝的同学外,似乎都不是庸碌之人。相见是快乐的,虽然眼前这个女同学这么多年不见,也从来没有过联系,可相见时的那份愉悦却恍如隔世,她居然还记得当初我的英语水平是全班最好的(我们是慢班。。。。。。汗),中考时还是全年级第四名,嗬,这种话,我喝醉了都觉得她没有说错(因为她说的是事实),只可惜当初我其他科目的成绩不好,嘿嘿,不然,说不定也能上个什么名校之类的。
初三时我十四岁,她那时应当是十五六岁了吧,女孩子发育得早,现在的她依然姿色宜人,醉态娇憨,她当初无疑是一个美人胚子,招人喜欢,那时班上说谁谁谁和谁耍朋友的事,好象有她的故事,哎,当年的我害臊,怕和别的同学接触,特别是女同学,看都不敢看。所以,那些绯闻,与我是无关的,我也不关心那些事,但是平素听得多了,也就多少有些印象。此时此刻,时光好像瞬间又回到了一九八四年,“我叹往昔啊,当初咋就那么不懂事呢?你的美丽居然要在时隔二三十年后的今天这个晚上才发现。”我借着酒意对她开起了玩笑,把先前的海阔天空一下子废掉了。她现在似乎是独身,似乎有很多的感慨,她说了成功的方面,接下来就想感慨她失败的一面,我不想把气氛搞得不好,于是赶紧岔开话题,相互开起了玩笑,抛开所有的烦恼和抱怨,把同学间那份真诚、随意和深浓的情,在谈笑间巩固升温。
欢娱嫌日短,寂寞恨更长。聊着不知时日过,转眼到了下半夜,女同学说还要到四面山去,说是有事情要办,我不知道她去那里是为了什么事情,她不主动说,我也不问。趁着那几位秘书啊司机的(因为要开车,司机没喝酒)张罗着搀扶她时,我去结帐,夜市老板却告诉我那女同学一来就付过帐了,我有些失落,说:“同学,你真不给我面子,我连尽地主之谊的机会都不给。”女同学醉笑着甩开扶她的人,说:“老同学嘛,谁开钱不一样?这年头咱不缺钱,就缺感情,我们是同学,是老同学,这次嘛,你是叫地主,我算是抢地主,嘿嘿,我抢到了,不好意思,我还有事,马上得走,不陪你们了。这样吧,下次小同学你买单,我不抢你的,让你当一回完整的地主。”大家都笑了,这年头,大家似乎都不缺钱了,谁开钱都不是问题。但是,我觉得好象还是有些问题,因为我是地主,没尽到地主之谊总觉得缺点什么,也许,就是她说的感情吧?我没开钱,似乎没能表达出我对同学的感情。但是,钱能代表感情么?
女同学和她带来的人上车走了,男同学也微醉了,不过他信誓旦旦地说他还能自己走回去,坚决不要我送,我也就没送他,于是各自分手,各回各家。
醉眼惺忪望明月,凌波微步履轻风。喝了酒的我,走起路来轻飘飘的',微风拂面,让我回想起女同学临走前说的意味深长的话,我陷入了思考:现在不缺钱了,缺什么?缺感情!为什么会缺感情呢?
天地间的每个人都在不断努力工作,努力地找更多更多的钱,过自己认为该过的好日子。可是,每个人脚下那条属于自己走的路,也许历经坎坷终无建树,也许平步青云一蹴而就,也许平平淡淡了此余生,一路走下来,辉煌和成就不同,富贵与平凡不一,但不管怎样,大家似乎都不缺钱了。同学相见,享受着相聚的愉悦和美好,至于谁走的是阳光道,谁过的是独木桥,谁坐的是宝马车,谁还拖着板板车,那都无损我们作为同学聚在一起的快乐。
也许聚会的快乐就是弥补感情欠缺的一种方式。可是为什么还是会发出缺感情的感叹呢?钱,又能买到感情么?我想,我们少一些急功近利,就会多一些平淡和从容,少一些尔虞我诈,就会多一些安逸和舒适,少一些恨怒慨叹,就会多一些快乐和幸福,少一些市侩奸邪,就会多一些真诚和友爱,善待身边的一切人和一切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用平常心,用真感情,真诚沟通,即便是没钱,也不会觉得缺乏感情。
我不知道我那女同学是属于什么样的,但是,我想我目前应当算作处于缺钱的阶段,为了生活,工作尚需努力呀!至于感情嘛,我对万事万物皆有情,自我觉得还好。不知不觉间到家了,妻早已熟睡,不敢惊扰,夜已深,随便洗洗,轻轻地睡在她身边,不惊动她的梦,明天再向她汇报同学会的事情,并向她说明我是灰太狼一样的好男人,不管夜有多深,不管事有多少,家是我的港湾,我会回来的。
同学的作文 篇5
“每一次帮助了一个人,那个人露出的微笑,会使我的心像草塘一样,清澈……”这句话是我的一个朋友——杜依飞说的。
杜依飞是我们班上最安静的学生,只要接近他,心里就会有一股恬静的感觉。
这天,阳光从天空中倾泻下来,普照大地,这种好天气将我心中的阴影一扫而光。这时,杜依飞却愁容满面。我走过去,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始料未及,他竟在我毫无心理准备时问我:“放学后可以跟我去一个地方当义工吗?那儿缺一个人。”望着他迫切的眼神,令人实在无法忍心拒绝他。“好吧。”虽然当义工对我来说根本是一件苦差事,但,只是这一次而已嘛……
来到当义工的地方,我才发现,这个差事,真的很恶心。我跟着杜依飞到了“唐氏症儿童治疗所”。那里的小孩不管年龄多大,表现都像婴儿一样,上厕所、吃饭、走路……都需要别人帮忙,偶尔还会不小心尿裤子。可是,杜依飞帮他们时,脸上却洋溢着满足的表情,和那些唐氏症儿童玩得不亦乐乎。看着他为那些儿童擦身体,按摩,我越发觉,他令我敬佩。
等到那些儿童的父母把他们接回去后,杜依飞问我累不累,出于礼貌,我硬着头皮说我一点都不累。于是,杜依飞便把我带到一片草地上。
我被那片草原给征服了。光是绿,就有那么多种!深绿、浅绿、翡翠绿、柠檬绿,所有的'绿融合在一起,令人感到心旷神怡。这片草原,像是老天用他那纤细的毛笔,在大地上画出城市,一笔一划描绘出来的杰作。没有任何的修饰,却显得如此纯朴。
杜依飞似乎早已熟悉了这儿的地形,带着我在草丛中穿梭。由于没有任何人修剪过这些草,草都长得与我一般高了,加上我本身就矮,完全被那些草挡住了视线。
杜依飞突然停了下来,拨开挡在我面前的一束草。
一个草塘突然呈现在我的眼底,一整天的疲惫,都被那清澈的水洗涤干净了。
草塘的蓝与草丛的绿形成了绝妙的对比。草塘是老天不经意的一撇,却又是那么得恰当。
杜依飞坐在草塘边,看着草塘里活蹦乱跳的鱼,对着波光粼粼的水说:“每一次帮助一个人,那个人露出的微笑会使我的心像草塘一样,清澈……”
从那一刻起,我与他有了同样的感受。
直到今天,我依然记得这句话。在所有装载着我美丽回忆的泡泡里,有一个泡泡分外的大且绚丽,泡泡里装着一个令我印象深刻的人——杜依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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