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3-12-11 11:05:4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篇【热门】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暑假中,我闲来无事,从朋友那借了一本书,并一口气看完了它。这本书的名字是《谁动了我的奶酪》,我刚开始看这本书时,心中始终有一个疑问:这本不起眼的小书居然是全球畅销书之一?但随着深入阅读,认真思考,我终于明白个中原因。

  书中有四个主人公——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寻找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以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理暴露无遗:嗅嗅,匆匆随机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寻找,并很快找到了更多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对于变化却犹豫不决,始终还停留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回忆中,无法接受现实。后来,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了变化的含义,穿上跑鞋,重新进入迷宫,并获得了更多的奶酪,而哼哼却停在原地,一无所获。

  我认为,奶酪是个比喻,象征着我们最理想的到的东西,也许是优异的`成绩,老师的表扬,一张获奖证书……

  我们在一个瞬息万变的世界里,人们时常感觉自己的奶酪在不断变化着,各种强烈的变化让人心理失衡,使我们经常在突如其来的变化中不知所措,抱怨着上天的不公平,面对不了新的生活,陷入烦恼之中而无法自拔,一蹶不振。而在生活中,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就拿这一学期来说,我们刚开始读书几天后知道语文老师伍老师调走了,换了一个新的语文老师,我便不知道适应,依然按照之前的方式学习,加上之前的伍老师讲课非常好,我便想伍老师回来。再加上学习方法不适应老师的特点,学习成绩自然下降了许多。后来,我也学会了随着老师的变化而变化,逐渐适应了,成绩也很快提高了。

  其实,生活的迷宫非常大。我们为什么要沉浸在失去的痛苦,无奈,决定的两难之中呢?我们应该尽快找到自己的鞋,随着奶酪而变化,投入到新的生活中去,这样才会发现更多,更好的奶酪。

  从这本书中我还认识到变化是一种必然的因素,而我们应该做到的是在大变化发生之前,就做好相应的准备去应对并战胜变化。

  以后的我,一定要有嗅嗅灵敏的应变能力和匆匆迅速开始行动的能力,并学会像唧唧一样不断调节自己的心理,不要为一场考试高分而过度兴奋,以致学习停滞不前。及时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获得更好的心境去努力学习,工作,生活。而不能傻呵呵的站在原地,永远不能适应变化,一事无成。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要想追求更好的未来,必须历经磨难,努力奋斗不能坐享其成。不然,结果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这世界上好书千千万,侃侃而谈一整天也说不完。读纸质书大抵是我除了画画以外最爱做也坚持了最久的事。不敢说自己读过“万卷书”,但也从小钟情于满柜子的书。而在那满柜的书海中,我最喜爱,也阅览最多的,便是东野圭吾先生的《解忧杂货店》。

  其实《解忧杂货店》并非我读的第一本东野圭吾先生的作品。在这之前,我拜读过东野圭吾先生的《嫌疑人X的献身》,那是久仰的东野圭吾的悬疑风格。以至于后来,当我开始品读《解忧杂货店》时,被东野圭吾先生变得细腻柔缓的`风格惊艳。

  《解忧杂货店》看似由一个个不同人的不同人生不同故事串联起来,实际是围绕浪矢杂货店和丸光园孤儿院展开的。来信者之中,有的在梦想和爱情间徘徊,有的在爱好和责任间犹豫不决,有的在亲情和原则间迷茫……

  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部分是老店主浪矢雄志给三个小偷翔太,敦也,幸平的那封信。浪矢店主在信中这样说道:

  “以下这段话是给无名氏朋友:

  你的地图是一张白纸,所以即使想决定目的地,也不知道路在哪里。

  地图是一张白纸,这当然很伤脑筋。任何人都会不知所措。

  可是换个角度来看,正因为是一张白纸,才可以随心所欲地描绘地图。一切全在你自己。对你来说,一切都是自由的,在你面前是无限的可能。这可是很棒的事啊。

  我衷心祈祷你可以相信自己,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

  我和朋友提起过这段话,她笑着说:“心灵鸡汤。”可是我并没有这么觉得,这部书中的故事非常典型,我没法代入我自己来看待问题,可是最后这封老店主的回信让我吃惊。这封信像是东野圭吾先生给所有读者最好的礼物。信中提到的“相信自己,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令当时压力很大,烦恼缠在一起的我得到了很好的安慰。也使我最后把所有事情都圆满完成,不悔长时间的努力。像是在绝壁逢生中的一朵鲜花,像是寒风凛冽里的一股暖流,它实实在在地触到了我内心的一根弦。它慰藉着我向前冲,不要畏惧周围的一切,哪怕流言蜚语,哪怕嘲笑讥讽,因为我的人生,是一张崭新的白纸,就应该顺从自己的心意去想,去做。就算失败,也使得这张白纸上,能够填上已有的经验。那才是真正无悔的,自己想要的人生。在之后几次翻阅这本书的时候,读到这段,我总是热泪盈眶。

  这本书能够治愈人心,不单单因为这是东野圭吾的作品,还因为它的确触动人心,它能让人真正地明白人生。

  《解忧杂货店》大抵就是我读过的,最偏爱的,最珍视的文章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说起读书,有人喜欢《十万个为什么》,有人喜欢《红楼梦》,还有人喜欢《三国演义》,你知道我最喜欢什么书吗?我最喜欢童话故事里面的《大拇指·汤姆》。这个故事的内容是:从前有一对夫妻,一直没有孩子,那一段时间夫妻两个每天都唉声唉气。

  过了一段时间,妻子生了一个小男孩,由于他很像大拇指那么大,所以夫妻俩给他取名叫:“大拇指·汤姆。”

  在一段时间里,那一对夫妻,整天陪伴在汤姆身边。直到有一天,两个陌生人在旁边注视着,小声嘀咕道:“如果咱们能得到这个孩子,把他作为展品去各个城市展览,那我们一定发财啦!”

  于是他俩对汤姆的父亲说:“我们俩想买你的儿子,请相信我们,他跟我们去比跟着你们好。”父亲说:“我的宝贝儿子,胜过一切,金子银子算什么?”汤姆听到这两个陌生人想买他,他便偷偷沿着父亲的大衣爬上他的肩上,对着父亲的耳朵说:“把钱拿着,让我跟他们走,我很快就回到你们的身边的。”

  于是,父亲便同意以一大块金子卖给两个陌生人,把汤姆交到他们的手上,让他们把汤姆带走了。

  到了一天晚上,汤姆说:“我困了,放下我吧。”于是两个陌生人,就把他放在前边的小土块上,汤姆趁他们不注意,溜进了废弃的鼠洞里。汤姆故意扯着嗓子叫,两个人立刻跑过来,用手猛捅老鼠洞。可是折腾了好一阵,也没有捅出来,只好放弃。

  一天晚上,汤姆出来后找到一个蜗牛壳儿,在蜗牛壳里睡着了,等醒了自己却在一堆草丛中,这草正好是牛的.午餐。于是牛吃草时把蜗牛壳也吞到了肚子里,汤姆起来一看在牛肚子里,害怕极了!就大声叫了起来,厨娘听到牛肚子里有叫声,非常惊讶。就把这件事告诉了老板,老板听后就立刻让厨娘杀了这头牛。但是,新的灾难又降临了,一只饿狼猛扑过来,一口把汤姆和牛吞到肚子里。汤姆告诉狼他家有好吃的,给狼说出自己家庭的住址。到了家里,排水沟里有好吃的,狼吃得饱饱的,但想从排水沟里出来,简直比登天还难。

  汤姆大喊大叫,把汤姆的父亲吵醒。父亲听到狼的肚子里有汤姆的声音,酒拿来一把刀,一把斧子。正当父母想砍狼的肚子时,却听到汤姆在叫,他们高兴的总算找到了儿子。为了不让儿子误伤,就选择用斧子来劈开狼的肚子。狼死了,他们急切地切开狼的肚子,把儿子救了出来。汤姆终于出来了,夫妻不停的亲吻他,从此汤姆幸福极了!

  你们最喜欢什么书呀?快来和大家分享一下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书是一种伟大的东西,书在绝境中帮你寻找出路的方向,书是心灵上的安慰,一本好书可能会成为你人生的导师。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即使没有了光明,但他还是不放弃希望,不放弃那无尽黑暗中的一丝微弱的光明。

  记得小时候晚上睡觉前,妈妈总是给我读书听,可我还是喜欢这一本书,因为我非常欣赏海伦凯勒的那种不放弃的精神。我欣赏海伦凯勒,他是一个坚持不懈与黑暗作斗争,而我是坚持不懈,永远不可能像眼前的困难低头,因为我们都知道暴风雨的过后总会有彩虹。我欣赏海伦凯勒,他是一个坚持不懈与黑暗作斗争,而我是坚持不懈,永远不会像眼前的困难低头,因为我们都知道,只有坚持不懈的尝试,才会见到成功。

  我以前是一个自卑胆小的女孩子,记得那次去漂流,是我自己做一条船,起初是我自己在不急的水流中自娱自乐,可是没过多久,水流变急了,我逐渐的发现自己开始控制不了那艘船了,我这时慌了,可是我心里想,《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里的海伦凯勒是一个看不到光明,他都没有放弃,我只是遇到了水流猛的地方。我绝对不能放弃,这次,我用尽全身的力量度过了这个肌瘤区,可是自己的身体已经虚脱了之后,我就用平稳的速度行驶了半个小时后,我支撑不住了,可是前面还有一个大的肌瘤区,我不小心撞到旁边的岩石上,渐渐没了知觉,这时脑海里有一个声音,快醒醒,我一看自自己站在一片白的`世界,我心想这回是哪里呢?我用尽全身力气,用一点点力量睁开眼,可是不行,我想我想海伦凯勒都没有放弃自己的希望,他失去了一双眼睛,少了一辈子的光明,可他都没有放弃,而我就这么放弃了,我不甘心,我绝对不能放弃。一睁开眼,我就在船上,一看手表,十分钟过去了,这时我在心里默默地说我一定不能放弃,我要坚强。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他这本书给了我力量,我喜欢这本书,没有光明,还可以快乐的生活下去。海伦凯勒虽然改变不了生活,但它可以改变自己,我就想像他这样坚持不懈地活出自己的样子。我喜欢的一本书光明,海伦凯勒就是我的人生灯塔。

  我喜欢的一本书告诉了我在困难面前永远不要低头,要迎着风去与它抗衡,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我非常欣赏海伦凯勒的精神,我一定会像她一样活出自己的样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书,在人们的生活中是必不可缺的,就像是刚生下的婴儿眷恋母亲温暖的怀抱。都说“书读百遍,其意自见。”在书中,我们可以尽情想象,书中的知识无穷无尽,犹如知识的宝库,令人浮想联翩。

  然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法国罗曼罗兰写的《名人传》,这本书让我懂得人生的哲理。里面的名人都是远近闻名的。

  这本书以激情的文字谱写了三首英雄赞歌:贝多芬——一个耳聋的音乐家,在世界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他是一个被命运捉弄的人,一个用痛苦换来的欢乐的英雄。

  贝多芬由于天生的禀赋和后天的勤奋,贝多芬风华正茂。然而,厄运降临,他的双耳失聪,这真是上帝开的玩笑,让贝多芬从云端跌入谷底,苦不堪言,痛不欲生。但坚强的贝多芬受住了这致命的打击,最终战胜了病痛的折磨。贝多芬以自己的人生经历证明:人只有具备坚强的意志,才能经受厄运的打击,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

  米开朗琪罗生于佛罗伦萨的一个家庭,不幸的是,他的一生的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天主教教皇的羁绊中度过,但他不甘于表现宗教艺术,用自己的一生的创作表现出了个人的理想,尊严,意志。来自外部的压力与束缚,不会扼杀真正的天才。只有具有足够顽强的信念和意识,用心血浇灌的'艺术之花只会更加绚丽夺目。

  托尔斯泰——一个离家出走的老翁,一个打破生活安宁以安抚良心的英雄。不同的人生经历会创造相同的成功和辉煌,它启示我们:人要勇于面对生活的挫折和苦难,不向困难低头。

  在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人是贝多芬。他虽然晚年失聪,但他的精神将流传下去。贝多芬的经历,让我受益匪浅。他告诉我们,人的一生就像大地上风雨交加的一天,早晨,太阳初升,空气明净。只有几缕懒洋洋的微风吹拂大地。但在静止的空气中,隐约潜伏着一种威胁,一种沉重的压抑。可是白日的清纯之气并未受损,欢乐依旧持续,悲戚中总保留着希望。一个穷困潦倒,残废而孤独,生而痛苦无助。世界从未给予欢乐的人,他们却创造了欢乐,并奉献给了全世界。你用自己的苦难断就了欢乐。一句充满豪情的话可以锻造你的一生,这句话今天已成了一切勇敢人的口号:“唯其痛苦,才有欢乐。”

  阅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里面的名人都是品德高尚的人。每一朵成功的花都是由许多苦雨,血泥和强烈的暴风雨的环境培养成的。我们在面对挫折只要有信心和勇气,就一定会有新的希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是爸爸在我十岁的时候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她让我从一个个短小精悍的小故事里得到了许多让我终身受益的大道理。

  《小故事,大道理》的编写者是一位名叫雅瑟的叔叔,他毕业与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毕业后当了一名新闻工作者,业余时间喜欢研究古代文学,发表了近一百万字的著作。是位了不起的作家。

  《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一共有47个章节,全书共搜集了近千个人生小故事,有习惯养成、职业生涯、财富金钱、潜能激励、爱情婚姻、交际处世、心灵境界等等,这些故事虽小,但都隐藏着无穷的思想和智慧。每一个故事道理都是我们成长的良师益友,为我们为人处世指引了方向。

  在书中的40多章里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解读习惯养成与命运——播种思想,收获一种精彩人生”这一章节。他使人记忆犹新,发人深省。在这一章节的开篇引言中,作者写下了一段充满哲理的话:“撒下思想的种子,便收获文字;撒下文字的种子,便收获行为;撒下行为的种子,便收获习惯;撒下习惯的种子,便收获人格;撒下人格的种子,便收获命运。”这句话让我知道了,做任何事情都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养成一个好的习惯,可以说是就成功了一半,每一件小事都要认真对待,就象一句成语说的那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就是这个道理。

  这一章中还有一个小故事特别让人回味。故事是说世界上第一个进入太空的宇航员加加林的。当时他只所以能够从20多名宇航员中脱颖而出是因为一件很偶然的小事情。原来,在确定人选的前一个星期,主设计师罗廖夫发现在进入飞船前,只有加加林一个人脱下鞋子只穿袜子进入座舱。这一个小小的动作使加加林赢得了主设计师的好感,他感到这个27岁的年轻人如此懂得规矩又如此珍爱他为之倾注心血的飞船,于是主设计师决定让他来完成这次任务。加加林通过一个不经意的细节,表现了他珍爱他人劳动成果的修养和素质,也使他成为遨游太空的第一人。可以说,用细节来塑造自己的人,是聪明又成功的人。“纵使这些人置身于瓦砾,也能闪烁出耀眼的光芒。” 细节不是孤立的,就像浪花是美丽的,但是离开了大海的`依托,她的美丽就显得单调了。人要想成功就要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入手。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本书,可以滋养无数的心灵。《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中的哲理故事成为点亮我们人生的灯,在它的照耀下,我们可以把不快的忧伤变为沉醉的美酒,把午夜的黑暗化为黎明的曙光,使我们的人生充满欢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从小到大,总有一道美味佳肴呈现在你面前;从幼儿时,总有一个玩具你爱不释手;也总会有一本书让你沉迷,永远躲在书海里不愿出来。

  现在的我就像贪婪的饿狼,猎杀着小动物们一样津津有味地读着书,因为它实在太吸引我了。这本书的书名是《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延边人民出版社的。它的作者是苏联的高尔基,高尔基在文中的主要角色是阿廖沙,本文就讲了他在黑暗的社会中艰难的生活,随着长大,他对知识的渴望也越来越大,最后迈进了大学的门槛。

  文中他的身世让我同情,他三岁失去父亲,十岁又丧失了母亲,到外祖父母家生活。后面我才松了口气,外祖母是个热心肠的人,但紧接着我又提到了嗓子眼,外祖父和两个舅舅是那样的自私、残暴、血腥、冷漠和父子之间的冷漠虚伪无情,因为他们让自己的孩子倒在血泊中而不管接着又闹分家,争夺财产,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最后阿廖沙最要好的朋友就这样静静地、痛苦地离开了人世。我好想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这禽兽不如的行为使我愤愤不平,这样就在年幼的阿廖沙幼小的童心注入了不可愈合的伤疤。就因为阿廖沙做错一些小事就要脱裤子挨打。而外祖母呢?被自己的孩子毒打一顿还要为他们求情,甚至被外祖父一阵拳打脚踢也不怕。这儿,一种博大的慈祥、善良并富于人们温暖的情感从此散发了出来成为全文中最仁慈的老人。她处处呵护阿廖沙,关心他人,舍己为人的性格写的淋漓尽致。我的内心不平地跳动着:“为什么一个好人要生活在这样一个黑暗的社会,一个到处充满凶残冷酷的世界?为什么?”

  我深深感受到了作者是那样的悲惨凄凉,阿廖沙的内心也受到了沉重的打击,随着慢慢长大,他对书籍也越来越渴求。

  后来,自私的外祖父为了让他养家,竟要他去打工,为了生活阿廖沙重活累活都干,到了晚上,他还好不疲惫地借着月光看书,为了读书,他经常向别人借书看,可主人的那个毒妇人却不允许他读书,凡是搜到的`书,她都通通撕掉,正因此,别人的书没了,阿廖沙欠下了许多钱,幸亏主人又是一个好心的人,帮他还了许多债,并为他开启了读书的大门。在阿廖沙的生活中,许多人都为他开启了读书的希望,他的阅读量越来越大,丰富了许多知识,对世界又有了新的认知,最后走进了大学。

  曲折的愿望最终实现,我也开心起来,其实世界上并不都是坏人,只是好人过于平凡!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暑假里,我和妈妈去临安玩,晚上我们逛了书城,妈妈给我买了一些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著名作家黄蓓佳创作的长篇小说《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的故事。金铃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做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当我一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那粉红色的封面吸引了。那上面有个胖墩墩的小女孩,正坐在桌前托着腮帮子思考问题,我想这本书一定很好看。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翻开它,浏览了一下目录,其中一个标题是“为女儿减肥,减瘦了爸爸和妈妈”一下吸引了我,我就连忙翻到那页,饶有兴趣地看了起来。那一节说金铃生下来的时候并不胖,而是瘦得像一只小老鼠,金铃的`妈妈和奶奶天天变花样精心喂养她,使她像吹气似的长成了一个小胖妞。她妈后来听说胖会影响智力,就给她减肥。结果减了两个星期,金铃一点也没瘦下去,反倒减瘦了她爸妈。减肥的计划直到金铃在体育课上晕倒才停止。以后她妈就再也不敢提减肥这两字了。作者写得妙趣横生,让我情不自禁地笑出了声。一回到家,我就如饥似渴地捧着这本书不放,一口气就看了半本,直到妈妈叫我吃饭,我才无可奈何地放下书。

  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的主人公金铃是一个值得我学习的好孩子。虽然她不是老师心目中的“好学生”,但我觉得她比许多考试棒棒的同学还要棒。当她得知一名叫幸幸的小女孩被父母抛弃,便不由自主地把她带回家照顾,虽然小女孩后来住到她外婆家去了,但金铃还是经常去看她,还用自已积攒的零用钱给幸幸买玩具。我想,如果我妈妈收养了别的孩子,我会不会像金铃那样地对她呢?当她看到被同学丢弃的蚕宝宝时,她就走不开了,偷偷把它们捡回去,非得养好它们不可。她照顾蚕宝宝是那么细心,那么充满爱心,让我自惭形秽。记得去年,同学让我照顾她的蚕宝宝,我要出门旅游,就扔下几片桑叶给它们,回来时,发现桑叶早已一扫而光,蚕宝宝饿得都快奄奄一息了。我看了也不着急,反倒让妈妈操心去找桑叶。从金铃的身上,我看到自己是多么地不负责任。金铃虽然考试成绩不是很好,但她始终没有放弃努力,我为什么有时候碰到一点困难,就选择放弃呢?

  掩上这本书的时候,我暗暗地对自己说:我也要做好孩子!像金铃一样,积极向上,努力学习,宽容别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有人可能喜欢充满童趣的《格林童话》,有人可能喜欢惊险刺激的探险故事,有人可能喜欢变幻莫测的科幻小说,但我却喜欢陶冶人的性情、给予人启迪的《心灵鸡汤》。

  俗话说得好:一本好书,相伴一生。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是编者精挑细选出来的,故事虽小,却个个启人深思。故事后面的“心灵小语”,更是画龙点睛。掩卷沉思,句句都蕴含人生哲理。阅读这本书,将会为你献上一道道“心灵鸡汤”,将会使你活得激情满怀,爱得博大精深,会使你更加自信地放飞梦想。当你感到痛苦和失落时,它如同一片创口贴抚慰你受伤的心灵;当你迷茫在人生道路上时,他会用智慧指引你慢慢向前,照亮你前行的道路……毫无疑问,它会成为你的终身益友!

  讲了这么多,都忘了介绍这本书的内容了,它一共分为九辑。让我略挑一二来跟你讲讲吧!第一辑是讲好好活着就划得来。因为我们拥有生命,生命是一个伟大的奇迹,无论经历了多少悲哀、挫折,只要一心向前,一切都会变得坦然,我们也依然拥有尊严。第二辑,也是最有意义的一辑——幸福是一种感觉。在生命中有太多的幸福,只要认真把握,就一定能找到你的专属幸福。

  最后,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我最喜欢的一辑——“放弃也是一种美丽”,我认为:完整,不一定就美;残缺,也不会代表不美。人生会拥有的美很多很多,有时,放弃却也是一种美丽。就如书里的一句话:“是啊,拥有一种实实在在的美,放弃又何尝不是呢?”

  因为这句话告诉我,其实,放弃不一定就是坏的,夜晚的残月,往往最能令人陶醉;残缺而坚强的人生,往往最能体现人生的美;只有学会放弃,我们才能创造出更多更美好的事物。书中介绍了许许多多这样的例子告诉我这个道理,让我对这句话有了更深入的理解。而有时,拥有也不一定是最好的,因为它会让你的变得骄傲。

  《心灵鸡汤》,你是一个魔术师,能变幻出最美丽的.心灵;你是一位慈母,总能抚慰那颗颗受伤的心灵;你更是一盏明灯,照亮人们前行的道路!你让一个个不懂道理、不知顽皮的孩子变得聪明伶俐、懂得感恩。我就像一只蜜蜂一样不断地从你那里采摘着丰富的“花粉”,酿造着人生最甘甜的“蜂蜜”。

  《心灵鸡汤》,你永远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小伙伴们也来与我一起品尝这道“心灵鸡汤” 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呼兰河传》这本书。

  书目简介:《呼兰河传》是萧红创作的一篇长篇小说,也是她的代表作。1940年写于香港,小说共分七章,前有序后有尾声,著名文学巨匠茅盾作序,书中主要写了那是一个既僻远又热闹的小城,在城中道上有个:“大泥坑”,它常常淹死一些动物和小孩,而人们却在看热闹。小城举行盛举时,人们有跳大神的,唱秧歌的,放河灯的……我的祖父年近七十,他慈祥、温和。我们有几家邻居,西边一间破草屋租给一家喂猪的,还有一间租给了开粉店的,粉坊旁的小偏房里住着赶大车的胡家,养了一个小童养媳——小团圆媳妇以及一连串的趣事。

  书评:金庸这样评价:萧红在香港写的《呼兰河传》感人至深,我阅此书后,径去浅水湾她墓地凭吊一番,深恨未能见到此才女。茅盾说《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图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而文贵良说:萧红的《呼兰河传》1931年在武汉动笔,1940年在香港完成。《呼兰河传》对呼兰河城的散落追忆,植根于萧红的寂寞中道出的言说。这种言说,塑造了属于萧红个人的“新方言”。在这本奇特的小说里,萧红以她幽默而富韵律感的天才笔触明快而万物有灵的通话风格,早就了一部“回忆式”文学的巅峰之作。

  推荐理由:《呼兰河传》这部小说在艺术形式上是比较独特的:虽然写了人物,但没有主角;虽也叙事故事,但没有主轴;全书7章虽然可以各自独立却又依然是一整体。他不是纯粹的乡土文学,也不是纯粹的左派文学,这中有讽刺,有幽默,有反省,也有记录真实生活的一面。就像一个黑白的记录片,间或夹杂着和祖父在小花园玩耍的彩色画面。它是一本回忆童年的散文小说,既有寂寞和伤感;又不全是寂寞和伤害。

  这本书用朴实清丽,真挚感人的语言分别描写了呼兰河这个小城,呼兰河的风土人情,我的祖父以及家院的凄凉等几个房面。

  虽然作者严厉的批评了故乡人们的愚昧,但作者对故乡和故乡人们始终怀着一种深深的热爱和思念。文中刻画了一个慈祥、和蔼的祖父。这些和祖父度过的美好时光,是一段好的回忆,在这回忆中,有着留恋,有着深深的思念。

  作者用自传的方式为我们描绘了丰富的故事和人物,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复杂的生活空间,告诉我们,应该用一种宽广的胸怀来召唤真情和温暖。大家都来读《呼兰河传》吧,体会一下萧红的世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我特别喜欢纸质书,因为我喜欢它浓浓的墨香,能够让心灵归于宁静。

  语文老师的介绍让我走进了《活着》这本书。起初我不太理解"活着"的真正用意,但慢慢品读福贵的一生,我似乎一点一点读懂了它。

  最初读它,让我联想到那些为生活而奔忙的人们,那些起早贪黑养家糊口的人们,那些像福贵一样贫苦而命运坎坷的人们。他们是为了活着而活,吃饱肚子,有衣服穿,有间屋子可以住。而这样单纯的为“活”而活则会使生命显得枯燥乏味。

  读着读着,我感觉自己对"活着"的理解太狭隘了,我才渐渐认识到,福贵的活着,不是单单的物质地活着。

  福贵是地主的儿子,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赢得不多,但输了的却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变得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的父亲上茅厕时死了,他地主的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抢去了。一贫如洗的福贵为了给母亲治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了兵。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母亲也已经去世了,家里一穷二白,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逐渐上演。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这些人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每读一页,我都止不住泪湿双眼。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的死亡撕扯得粉碎,最后只剩一头老牛陪伴着老了的福贵,但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怨言。

  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福贵自己,我觉得他更多的是感受到了幸福。如果你不相信,那么你去看看他平和的叙述,你便可以想象他眼神的柔和,然后在他赶着牛儿离去的时候,感受到他平静的幸福。人就是这样,一次打击也许就会被打倒,但如果第一次没有被打倒,而是积极的面对,内心就会不断地强大起来,久而久之,抗打击的能力就会越来越强,承受苦难的能力就会越来越强,意志就会越来越坚定,就会学会渐渐地用一颗平和的心去看待世界,慢慢地体会活着的`真谛。这也许就是幸福的出发点!

  我喜欢这本书,就是从这本书中看到了一种坚忍不拔、坚强勇敢的精神,一种无论遭受怎样的磨难,还仍然对世界保持乐观的态度!我知道了,“活着”是为了希望,为了与命运抗争,为了那份至死不离不弃的爱;知道了所有努力活着的人都是可敬的,都是勇敢坚强的!

  这是我们活着的力量,是生命的重量!

  活着就是幸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当我合上《培根随笔》,打开窗户,一抹柔和的余辉透过玻璃,融入了我的房间。再向西边望去,那是一片被夕阳染得殷红的云彩。真理就像是太阳,虽然会有东升西落,但它是永恒的。

  真理是什么?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探寻,曾经走过自己精神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依然十分之困惑。自从读完《培根随笔》后,一切的云遮雾障从此拨开……

  ——论死亡:我认为,如果一个人追求真理,那么,他就一定要参透生死,在恐惧的威胁之下仍对坚持真理毫不畏缩。

  有位朋友之前问我:“你惧怕离开这个世界吗?”当时,我十分诧异,因为我从来没有直视过这个问题。离开这个世界?不就是指死亡吗!之前,我一想到死亡,就会觉得自己堕入了一个黑暗的深渊,那里的世界没有阳光,没有快乐,种种的鬼踪魅影使我惊心动魄,恐惧万分。

  如果没有读这本书,我将会一直认为死亡离本身太遥远,永远不敢正视它。现在,我终于明白了。生命是珍贵的,一个人生存在世界上,意味着他能够体会喜怒哀乐,历经各种事情,享受生活所带来的苦与乐。但是面对死亡,也就是面对生命旅程的结束,种种鬼怪故事对它的渲染增加了成人对它的恐惧。培根说过:“复仇之欲压倒死亡,爱恋之情蔑视死亡,荣誉之尊高于死亡,悲伤至极向往死亡,畏惧之心期待死亡。”对于死亡存在着不同的心态,不同的心态决定着不同的结果,这就是心态的力量。

  我认为,只要对死亡予以敬畏之心和平常之心去对待,那就无所畏惧了。

  ——论善与行善。什么体现了一个人的价值?是德,德以善为首。人之初,性本善,人的天性是善的,只是因为种种表象与幻觉遮蔽了他们的`双眼,便有了恶。“德以善为首,此乃上帝的象征,若无这种品性,人将会沦为蝇营狗苟,惹是生非,无可救药的xx。”这句话同样是出自培根,一针见血地显露出“善”的重要。

  以往的我一直认为,是品味、情趣和才华是一个人超凡脱俗。现在,我终于明白了。是善与性善使一个人超凡脱俗,它宽容大量,以德报怨,善是一切美好的源泉。

  这些都是真理,容不下半点虚伪。培根先生参透生死、直指人性,他的精神遗产给了后人最好的借鉴。

  其实,人生至乐莫过于高踞清新纯净的真理之巅,俯瞰谷底种种谬误迷惘,云遮雾障——这就是真理。

  夕阳西下,看透花开花落,风起云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季羡林爷爷曾在文章中写道:世界上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荣,都比不上待在母亲身边。

  她是一位普通的韩国母亲。只不过,七十多岁时通过自学学会了写字认字,开始每天记录家庭日记。她在所剩无多的人生中,带着一种对世事和生活的淡然和眷念,写家中的琐事、自己的子女、父母兄弟、日常劳作,以日记的方式记录下对家人的爱,她,就是洪荣女妈妈。

  她七十岁的女儿黄安娜某一天偶然发现了她母亲的日记本。被母亲心底的秘密震撼了。

  她曾经忏悔道:“妈妈这一辈子,一直就依靠着‘还会来的’这句话,等待着自己的孩子们。妈妈曾经说:‘从你来的前一天开始,我就看着表想,后天的这个时候,你就该离开了。’孩子们到来之前,妈妈就想到了几天后的离别,为此独自伤心着、难过着。我这个做女儿的,怎么就做的这么不合格呢!”

  洪荣女妈妈住在小山村里,他很孤独,也很寂寞。常常一个人跟着小动物们说话。早上起床后,给蔬菜们浇水,给动物们喂食,就像当初哺育她的孩子们一样。

  她喜欢打电话。自从她的大女儿黄安娜为她买了台电话,她每天都打电话,不然心里不踏实。洪荣女妈妈是多么的思念着儿女啊!

  “妈妈,我还会再来的。”这一句是全书的引言。九十六岁的洪荣女妈妈高龄离世,她的'大女儿黄安娜在她的坟墓前说的一句话。夹杂着思念。她想象着妈妈笑着在那边说:“你那么忙,还来看我做什么?”这是对妈妈的一种想念,想象着妈妈还活着,牵着她的手,陪着妈妈慢慢地走。

  我们生活在妈妈的呵护下,妈妈无论付出给孩子多少,还是觉得付出的不够。可我们,要学会孝敬妈妈:妈妈上班回来,倒一杯水;吃完饭,帮妈妈洗洗碗;早上,为妈妈洗洗衣服。这就是对妈妈最好的孝敬。

  生活中,也有很多为妈妈做的事情让我难以忘怀。我为妈妈做过的一件事,至今我还记忆犹新:

  一天傍晚,天空突然下起了大雨。妈妈带着我,骑着摩托,正在赶回家的路上。

  回到大门,妈妈叫我先下了摩托,自己冒着大雨到柴房放车。我打开大门,突然,我停住了,心里想:这么大的雨,妈妈肯定没带伞,我上楼拿伞给妈妈吧。

  我急急忙忙跑回家,拿了伞,有急急忙忙下了楼,自己撑着伞,向柴房走去。突然,妈妈撑着伞从我的视线中走来。妈妈看到我,似乎有些诧异。我很高兴,高兴妈妈并没有被雨淋到,但却有些失望。

  妈妈笑着向我走来,说:“我的女儿长大了!”

  那一天,我是在快乐中度过的。

  小时候,妈妈牵着我们,在大街上愉快的走;如果有一天,妈妈老了,请你们也要像小时候妈妈牵着我们一样,在街上,愉快的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4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很多,比如说:《白雪公主》、《稻草人》、《西游记》……如果你问我:“你最喜欢的是什么书?”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美德书》。这是我的爸爸在我刚读一年级的时候送给我的。初次听到这本书的人一定会非常奇怪,这不是一本很平常的书吗?有什么值得最爱的呢?这到底是为什么呢?请听我慢慢向你介绍吧!

  这本书共分为九个部分,这九个部分都讲了很多感人的.故事,正是因为这些意义不同凡响的故事,我才喜欢上了它。书中有一句话让我深有体会,在这里,我想与大家共同分享:《论语、颜渊》中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让我深受启发。

  在生活中,我们总是希望别人做得很好,而对于自己却总是放宽要求。以前,我对老师们非常不满,总觉得这里不好,那里不好。他们表扬我时,我觉得那是想让我多听话多做事,平时可是金口玉言,想要听点儿好话,那可真是难以上青天,;他们批评我时,我又觉得他们实在不理解人,小孩子做些错事不是人人都说情有可原吗?再说有时不就少做了点儿作业,至于这样吗?可为什么到了他们那儿却成了坏事呢?他们忙于工作,没空理会我时,我就觉得她们并不关心我,成心不理我,想冷落我,说什么老师和父母一样,总是想着我们,总是为我们好,可是在我需要你们的时候,你们都成了大忙人了。看了这句话之后,仔细一想真的是太不应该了。老师们也有家,也有孩子,还要工作,为我们操碎了心。班里学生生病了,要嘘寒问暖,还得通知家长来领回去;班里学生没有来上学,又没有请假,得打电话问清楚是什么原因,什么时候来学校上课;班里的学生成绩退步了,得想方设法让他赶上去;学生们有了一点儿的进步,总是及时表扬,甚至给予奖励……而他们总是毫无怨言,即使被学生和家长不理解,也照样对我们一如既往。

  回过头来看看自己,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尊敬老师,从来都没有想过要为老师考虑,从来都没有想过要爱老师,我还是一个学生吗?我也没有为身边的朋友着想,难怪别人总是斜着眼看我。我自己都做不到,又怎么能总是要求别人做得好呢?从今以后,我要多想想别人,多想想自己是不是也能做到,自己能做到的,再去要求别人做,而自己做不到就不能强求别人做到。如今,我的心态好多了,再也不会像过去一样,什么事都觉得别人做得不好,看了不顺眼。朋友也多了,还有人开玩笑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我只是笑着不语。如今我生活得非常开心。

  这本书真是我为人处世老师呀!正因为如此,我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同学们,快来看吧,你一定也会从中受到很多启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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