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法制宣传月总结

时间:2024-06-20 12: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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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制宣传月总结

  总结是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让我们来为自己写一份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法制宣传月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村法制宣传月总结1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这一中心任务,继续抓好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深入推进“五五”普法规划、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增强普法宣传、主动服务农村、加快农村发展,为促进我镇平稳较快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

  二、具体措施:

  1、坚持服务科学发展,加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为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大力加强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围绕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宪法和民法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宣传教育;加强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满足广大基层人民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2、坚持分类指导,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围绕上级要求和农村基层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不同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3、坚持以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认真总结推广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积极组织学法用法实例讲谈活动。

  4、结合农村实际情况,主要开展宪法、婚姻法、土地法、物权法等法律知识的教育,即使把学习资料印发给每一位学法人,组织学法人员逐条学习,使广大学法人员熟悉我国的基本法律,使他们告别法盲,能够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三、活动安排:

  1、组建一支普法宣传队伍,确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工作章程、学习章程,时间:9月11日前,责任人:夏楚军、王春梅

  2、建立一个普法博客,名为“许河镇大学生村官普法第一博”,大力宣传,增加人气。时间:9月11日前,责任人:王涛、耿娟、陈敏

  3、创立村民普法宣传月刊,结合农村基层的实际情况,从法律法规,社会伦理道德等角度,分析各种现实的法律案例。时间:10月前,负责人:夏楚军、何文娟、丁叶山

  4、借助于镇广电站,开设一个村官法治之窗,每半个月一讲,通过广播电视的媒介扎实开展普法活动。时间:10月前,负责人:夏楚军、陈敏

农村法制宣传月总结2

  20xx年3月中下旬,具体开始时间请各市农业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为期一周。

  二、活动主题

  “放心农资下乡,保障春耕生产”。

  三、活动目的

  围绕“放心农资下乡,保障春耕生产”主题,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和现场咨询培训活动,大力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资,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把优质放心农资送到乡村,迅速掀起春季农资打假的强大声势,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夺取今年农业丰产、丰收。

  四、活动内容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周活动,实行点面结合,以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为重点,提高农民识假维权能力、强化科学使用农资意识、进行案件回访和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规范农资市场秩序。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认真总结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经验,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模式,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

  (二)组织咨询培训活动。各市农业部门要积极组织执法人员、专家和农技人员开展咨询培训活动,指导农民科学规范使用农资,严格执行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建立生产记录,提高农民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同时,组织相关农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和技术人员深入农资市场和乡村,现场提供方便快捷的农资质量鉴定服务。

  (三)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手段宣传农业部门农资打假工作部署和成效、公布一批农资抽检结果、曝光一批坑农害农案件或失信企业名单、普及农资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大力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指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要索取票证。

  (四)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开展对过去查处案件的回访工作,重点走访假劣农资受害者和举报投诉人,了解案情进展情况、企业整改情况以及农民群众对查处结果的满意程度,认真听取农民群众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现场接待并处理农民群众的投诉举报,认真解答或提出解决方案。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把宣传周活动作为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资供应数量充足,质量合格,保障春耕备耕顺利进行。各市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精心策划,明确任务和重点,确保宣传周活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要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宣传周活动”方案。要精心策划,明确任务、细化分工,确定本地区宣传周期间的重点活动,务求取得实效,达到“放心农资下乡,保障春耕生产”的目的。

农村法制宣传月总结3

  一、调查情况介绍

  本次调查采用判断抽样和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法抽取样本。第一步,根据经济发展程度的高低从河南省18个省辖市中抽取了经济条件较好地区一一郑州,经济条件中等地区一一周口、新乡、驻马店,经济条件较差地区一一济源。第二步,在上述五个地区分别抽取新农保试点地区荥阳(郑州)、扶沟(周口)、辉县(新乡)、平舆县(驻马店)和济源。第三步,在抽中的五个地市各自抽取两个村作为调查点,这样一一共抽取到10个村。最后,在捕中的10个村中,按照随机抽样的原则每个村抽取25个家户开展调查,这样一共抽取剑250户农民进行调查。

  在收集资料方法上,我主要采用问卷法收集资料。调查对象为试点地区的农民,本次调查一共发放问卷250份,回收问卷250份,有效问巷250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100%。

  从调查对象的构成情况看,年龄在20以下的占21.2%,20~29岁的占25.6%,30~39岁的占13.2%,40~49岁的占14.0%,50~59岁的占10.0%,60~64岁的占7.6%,65岁及以上的占8.4%。其中,男性140人,占56.0%,女性110人,占44.0%调查对象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小学及以下50人,占20.o%,初中104人,占41.6%,高中(职高、中专、技校)62人,占24.8%,大专15人,占6.0%,本科19人,占7.6%,研究生没有。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中出现的问题

  1.政策宣传效果差。对广大农民来说,新农保是一个前所未闻的新事物,因此,在新农保推行之初,如何将这一制度宣传好,将对新农保试点工作的推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时至今日,新农保政策宣传的效果如何?农民对新农保政策了解得怎样?实地调查的结果显示,在被调查者中,49.5%的认为对新农保政策了解得一般,20.6%的认为不太了解,4.2%的认为很不了解,25.2%的认为比较了解,认为十分了解的被调查者仅占0.5%。调查结果告诉我们,新农保政策宣传的效果并不理想。进一步调查的结果显示,试点地区有60.5%的被调查者认为当地政府部门的宣传工作一般,有17.7%的被调查者认为不满意,有2.3%的被调查者认为很不满意,认为比较满意和很满意的被调查者仅占19.1%和0.5%。这组数据进一步证实了新衣保政策宣传效果比较差的现状。

  2.强迫农民参保的情况依然存在。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新农保实行农民自愿参保原则,试点时,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片面追求参保率。调查结果显示,有94.4%的被调查者认为当地乡(镇)政府不存在强迫农民缴费参保的情况,但是,也有5.6%的被调查者认为当地乡(镇)政府存在强迫农民缴费参保的情况。同时,调查结果还显示,有92.5%的被调查者认为不存在村干部强迫农民参保的情况,但是也有7.5%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所在的村有村干部强迫农民参保的情况。上述调查结果反映了在国家政策明令禁止的情况下,仍有一些乡镇干部和村干部为了片面追求参保率而强迫农民参保缴费。

  3.弄虚作假情况时有发生。根据调查员反馈的信息可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几乎都存在一些弄虚作假的现象,概括来讲,主要有四类:一是农村中许多16~17岁甚至20几岁的年轻人(不是学生)假冒学生名义逃避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责任与义务,一些村干部有意隐瞒事实真相,一些乡镇工作人员也睁只眼闭只眼,听之任之。二是许多农民为了享受国家的基础养老金,常常会要求自己的儿子缴费参保,而自己符合参保条件的女儿缴费的却比较少,这一现象在农村试点地区表现得比较普遍。三是个别不满60周岁的农民为了提前领取基础养老金而虚报年龄,相关政府部门不仅没有杜绝此种行为而且还为其开启方便之门。四是个别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为了享受基础养老金,而动用各种关系网络获取农村户口进而达到参保目的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4.农民的参保能力弱。所谓参保能力就是指农民参加新农保,对所需要缴纳的保费能够承受的能力。一般来讲,农民参保能力的强弱跟他的家庭收入水平紧密相关。为了了解农民的收入情况,我们设计了一个题项:“20xx年您家庭总的现金纯收入是多少?”调查结果显示,20xx年家庭总的现金纯收入在10000元以下的被调查者占到总数的61.2%,20xx年家庭总的现金纯收入在10000~30000元之间的被调查者占到总数的37.2%,20xx年家庭总的现金纯收入在30000元以上的被调查者占到总数的1.6%。由此可见,大多数农民的年现金收入水平比较低,经济收入水平低决定了农民缴费参保的能力比较弱。

  5.部分农民继续参保意愿弱。农民是否打算继续参保直接影响着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调查结果显示,20xx年底已经参保的农民打算到20xx年底继续参保的人数占到88.4%,有11.6%的被调查者不想继续参保。这组数据说明,已经参保的农民中大多数人打算继续参保,但也有少数人可能会放弃参保。通过深入访谈,调查员了解到农民不愿意继续参保的原因很多,比如,没有钱、政府财政补贴少、养老金水平低等,但是最主要的原因是担心政策有变,基础养老金能不能及时足额发放。

  6.养老金水平低。以河南省新农保试点之一的长葛市为例,根据长葛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测算办法,一位农民如果按照100元的年缴费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为5年,那么该农民月领取养老金标准为64.68元,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为4.68元,基础养老金为60元;如果缴费年限为10年,那么该农民月领取标准为69.35元,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为9.35元,基础养老金为60元;如果缴费年限为15年,那么该农民月领取标准为74.03元,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为14.03元,基础养老金为60元。一位农民如果按照500元的年缴费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为5年,那么该农民月领取养老金标准为79.06元,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为19.06元,基础养老金为60元;如果缴费年限为10年,那么该农民月领取标准为98.13元,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为38.13元,基础养老金为60元;如果缴费年限为15年,那么该农民月领取标准为117.19元,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为57.19元,基础养老金为60元。从上述数据可知,即使按照最高缴费标准500元,最长缴费年限15年计算,农民能够领取的养老金也比较少,很难满足其老年的基本生活开支,这与新农保“保基本”的政策目标相差甚远。

  7.部分地区基础养老金未能及时足额发放。为了了解新农保试点地区基础养老金发放情况,我们专门设计了两个题项,第一个是:“您村∞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已经参保)是否每月都能按时领取基础养老金?”被调查者中有128人回答了此问题,其中71.9%的被调查者反映自己所在的村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已经参保)每月都能按时领取基础养老金,也有4.7%的被调查者反映自己所在的村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能每月按时领取基础养老金。第二个是:“您村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已经参保)是否每月都能足额领取基础养老金?”被调查者中有127人回答了此问题,有66.1%的被调查者反映自己所在的村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已经参保)每月都能足额领取基础养老金,但是,也有3.9%的被调查者反映自己所在的村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能每月足额领取基础养老金。

  三、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对策建议

  1.搞好政策宣传工作。在新农保试点初期,搞好政策宣传工作至关重要。针对当前新农保宣传的现状,我们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需要改进:首先,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常抓不懈。当前许多新农保试点地区主要采用集中宣传方式,然而集中宣传时间非常短,一般在半个月左右,而且之后很少再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工作,这就使广大农民对新农保政策一知半解。因此,我们建议相关政府部门要把祈农保宣传工作作为一种常态,常抓不懈,才能使这~政策深入民心。其次,要提供宣传工作所必需的资金支持。“由于资金的制约,许多地区在普及宣传手段的选择、活动的开展、普及宣传所必需的设备(车辆、计算机、电视、话简等)的调集方面都存在困难。资金不足还严重制约着从事普及宣传工作的人员的保障和扩充。”第三,提高宣传人员的专业素质。新农保普及宣传工作主要是由乡镇和村干部具体实施的,他们尽管接受过相关培训,但是在解释复杂的农保政策、进行有效的普及宣传时表现出专业素质的不足。最后,创新政策宣传的工作方法。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手册等几乎成了所有试点地区惯用的宣传方式,这些宣传方法固然重要,但是宣传效果往往较差,很难使/~大农民对新农保政策有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为了提高工作成效,需要政府相关部门通过调研对农民进行分类、细化,然后针对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法,使宣传工作做得更细致、更扎实。

  2.制定合理的缴费标准。新农保缴费标准的制定一定要与农民的实际参保能力相符合。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者中,有38.1%的认为个人缴纳保险费部分占年人均纯收入的5%比较合适,在所有选项中位居第一;14.6%的认为6%比较合适;11.7%的认为10%比较合适;11.2%的认为9%比较合适;10.7%的认为7%比较合适;5.4%的认为8%比较合适;3.9%的选择了“其他”;2.4%的认为11%比较合适:2.0%,的认为12%比较合适,所占比例最低。由此可见,多数农民希望缴纳的保险费不要超过其年人均纯收入的5%,这是政府在制定个人缴费标准时应当把握的一个基本尺度。

  3.加大政府补贴的力度。目前新农保推行中政府补贴的还比较少,距离广大农民期望的水平还相当远。那么,农民期待的政府补贴是多少呢?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者中,45.4%的认为政府补贴占总保险费的1/3比较合适;38.5%的认为l/2比较合适;11.2%的认为1/4比较合适;3.9%的认为1/5比较合适;1%的认为1/10比较合适。由此可见,政府在制定补贴政策时需要把握这样一个度,即政府的财政补贴应当占农民总保险费的1/3。

  4.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当前的养老金待遇水平还比较低,无法从根本上解除农民的养老后顾之忧,也无法实现“保基本”的政策目标,因此,必须强化政府主导意识,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的力度,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那么,农民期望的养老金水平是多少呢?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者中,39.2%的认为新农保待遇水平达到当地农村平均基本消费水平比较合适,34.8%的认为达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比较合适,16.2%的认为达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比较合适,8.8%的认为达到全省农村平均基本消费水平比较合适,1.0%的选择了“其他”。由此可见,农村平均基本消费水平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是多数民众期待的标准。

  5.提高公共投入的效率。我国新农保公共投入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是投入效率低下。55元的基础养老金对富人来说是锦上添花,可对于穷人来说却是雪中送炭。公共财政支出的目的应该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因此对于那些收入较高的农民不应该发放基础养老金。新农保政策关注的重点应当老年农民最基本生活的保障,对于富人而言,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已经得以解决,相反,低收入群体和没有能力缴费的那部分群体更应该受到政策关怀。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借鉴瑞典养老金制度改革的经验,只对那些低收入者给予最低保证养老金,有能力的人全部缴费,这样,才能集合有限的财政支出用在最需要的低收入人群身上,提高他们的收入,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进步。

农村法制宣传月总结4

  按照全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今年6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现将宣传月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是制定方案。我县结合实际,紧紧围绕“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推进脱贫攻坚”的主题,及时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了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进行部署。我们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等方法对县直单位驻办点村工作队员进行培训。然后由县直单位的工作队员抓好乡(镇)、村干部、党员的培训。乡镇、县直有关单位按照统一部署,层层抓落实,确保了整个活动落到实处。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我县认真结合当地实际,围绕当前农村的热点、难点、焦点,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如我县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城关镇西街社区、东山镇清泥湾村、李家湖社区开展了普法讲座、6.26日禁毒宣传日禁毒知识活动;治河渡镇开展了普法微宣讲、操军镇开展了党员送法活动等等。通过这些活动的深入开展,掀起了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活动的高潮,使广大农民群众提高了对法律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了自身的法律意识。

  三、创新形式,注重实效

  除采用挂横幅、贴标语、发资料、办专栏、现场咨询、巡回演讲等传统形式外,我们在宣传形式上进行了新的探索:一是创办法治学校,定期向广大群众上法治教育课,使法治教育成为经常性的学习教育;二是按照省市的规定,我县免费向农民群众发放由县司法局印制的普法书籍《法律知识手册》、《法律明白人》,通过“以案说法”、“法律知识条文解读”等方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宪法》、《刑法》、《民法》、《婚姻家庭法》、《土地管理法》、《继承法》等涉及民生的法律法规,宣讲法律知识,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教育引导农民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三是落实村村聘请法律顾问,为广大群众解决平时的法律咨询问题,方便群众随时咨询,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四是组织广大群众参与法律知识竞赛,提高广大群众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使全民参与到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大氛围。

  四、司法为主,部门联动

  以往法治宣传是司法行政唱独角戏,今年力克弊端,由司法组织,公、检、法、教育、农业、国土、交通、质监、人防、工商等涉农部门均积极参与了这次联合大行动。谱写了司法为主、部门联动的法制宣传大合唱的.优美篇章。

  五、深化督查,加强考核

  为确保该项活动不流于形式,取得实效,我县成立了督查组,将各地开展活动的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严格进行考核。如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宣传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我县通过这次活动,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社会风气明显好转。但离上级的要求、人民的期盼尚有一定距离。我们将继续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将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转为经常性活动,为全县农村社会整治稳定、经济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今年x月是自治区第x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根据克拉玛依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关于认真开展自治区第九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克市地税局实际情况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我局作为税务执法单位,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依法治局的根本,也是提高自身依法水平的需要,更是进一步提高广大税收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推动法治克拉玛依建设的重要内容。此外四月份恰逢第21个税收宣传月,因此我局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协调日常工作,制定下发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为确保学习宣传活动全面落实,我局把学习宪法法律作为当前全局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 “六五”普法的内容。我局这次学习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 取多种形式,取得了实效,做到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四落实。主要开展了以下一系列活动:

  (一)以领导干部学习宪法法律为重点,树立学习表率。领导干部学法是“六五”普法教育对象的重点,领导的法治意识、法制化治理水平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我局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时间,认真学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和《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在党组领导的带动下,全局掀起了学习的高潮。

  (二)开展学习专题,积极组织全局职工观看法制教育片,并要求相关人员参加自治区“六五”普法讲师团有关 “一反两讲”与维护社会稳定专题讲座。有效提高了基层广大干部和信教群众明辨是非的能力,增强了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法律尊严的责任感和积极性,进一步夯实了“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的基层群众基础,加强了对广大职工的民族团结意识,不断筑牢各族人民群众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三)积极开展税法进校园活动。主要通过税法宣传板由点带面的方式,围绕税收的含义、税收的由来、我身边的税收、税收基本知识、税收小漫画等内容,并结合学校建设、教学条件的改善和同学们亲眼目睹、亲身感受的变化,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等实例,深人浅出地讲解了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道理。

  (四)克市地税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各区中心广场举行四月税收宪法宣传月启动仪式,并通报表彰了各区地税局20xx年度“十佳明星企业”和“十佳光彩之星”个体工商户;同时,搭设税收咨询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咨询。丰富多彩的宣传资料吸引了很多市民索取,同时也针对市民们比较关心的发票管理、个人所得税、二手房交易等税收政策展开宣传,帮助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政策、掌握税收动态;此外,在各区中心位置等地分别悬挂横幅标语、张贴税收宣传主题画报、在出租车或公交车上大屏幕循环放映总局、自治区地税局、市局近年制作的税法动漫作品和影视公益广告。

  (五)参加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学习宪法、法律咨询、板报展览和其他宣传活动。4月初,在市政府二楼大厅参加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学习宪法、法律咨询、板报展览,引得许多人员驻足观看。

  (六)在本局综合楼前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在每层楼的楼宇电视中播放有关宪法、法律宣传知识,使全体干部职工与广大纳税人进一步了解上述内容。

  (七)深入学习宣传与广大纳税人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税收小分队深入纳税户散发税收宣传资料;,同时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与纳税人进行近距离的交流,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保障和维护各族合法权益。

  (八)在克拉玛依日报是刊登一期税收与法律的专刊,目的是让全市人民对我们的宪法、税收法律有进一步的认识与了解。

  三、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我局依法治理水平

  为了确保税收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宪法》有关规定,依法加强税收执法监管职责,提高执法水平的有效性和公信力。我局采取“四项措施”强力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工作内外结合,抓好《宪法》学习宣传月活动。通过“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牢固树立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根本准则,始终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及时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切实把“法治进单位”工作落到实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月活动虽然已经结束,我们将继续抓好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努力提高全局各族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为平安新疆、和谐新疆建设作出新贡献。

农村法制宣传月总结5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贯彻落实

  这次全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我乡非常重视,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纳入乡人民政府工作要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接到通知后,我乡迅速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应菊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司法所所长康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这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的日常工作。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根据省、州、县的要求,并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xx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活动的主题、内容、时间、措施、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并下发到全乡各村委会、各单位。从而使我乡这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三是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5月7日,由乡政法委牵头,召开了xx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对开展我乡20__年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形式多样,务求实效。

  在宣传年活动中,我乡紧紧围绕“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构建和谐平安xx,促进农村改革发展”这个主题,充分整合各方资源,立足基层,面向群众,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把此次宣传活动办成了一项声势浩大、影响深远的群众性普法盛事,迅速掀起全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的热潮。

  1、设立了司法所所长法律咨询宣传接待日。为了使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年活动集中教育和日常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取得更好的普法教育效果,从6月10日开始,以后每月的10日、20日(如遇特殊情况,则顺延或提前)推行司法所所长法律咨询宣传接待日制度。开展活动以来,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2人次。

  2、举办启动议式,开展了一次法律宣传进农家活

  利用xx合掌赶集的机会举办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启动仪式,开展了一次法律宣传进农家活动。参加活动的有乡政法委、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国土所、林业站、财政所、中心小学人员及合掌村支两委。此次活动共设立法律咨询台2个,发放《农村适用法律知识读本》300余本,发放有关宣传资料1万余份,设立大型宣传标牌1个,解答法律咨询10余人次。此次活动声势浩大,效果显著,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3、编写了《xx乡“五五普法”法律知识宣传册(单)》两万份。

  该法律宣传册(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问答的形式编写成册,共印制20xx份。并利用多种渠道把小册子与《农村适用法律知识读本》一起免费发放给广大农民朋友。开展活动以来,共发放3000余份。

  4、举办了两次农村普法骨干培训班。3月12日,8月9日,在乡政府会议室举办两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兼普法宣传员培训班。全乡4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和调解员兼普法宣传员共约220人次参加了培训。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应菊同志到会并作开班讲话。司法所所长分别就土地承包、土地流转、林地流转、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关系、外出务工维权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调解的方法、技巧作了专题辅导。整个培训班内容丰富、讲课生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受到广大参训人员的好评。

  5、举行了五次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开展活动以来,司法所、派出所在乡中心学校和各完小开展了以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讲授法制课五场次,通过活动一是培养农村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农村青少年违法犯罪;二是有力地推动了全乡法制副校长进学校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此次活动得到了农村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三、深化督查,加强考核,狠抓落实,认真总结。

农村法制宣传月总结6

  通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推动落实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农村火灾事故,为“平安”创建做出贡献。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全县农村范围内的村民住宅,柴草堆垛,粮场,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各类小作坊、小经营场所。

  (二)专项整治的内容

  1.乡镇和村两级消防安全组织机构的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

  2.农村防火安全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3.立岗镇消防规划的落实情况;

  4.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

  5.村民住宅及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和建筑耐火等级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

  6.储量较大的柴草堆垛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7.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8.单位或场所以及村民住宅区供电线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x县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四、工作步骤

  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0日至8月31日)

  召开动员会议,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周密具体的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的对象、重点、方法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进行工作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9月1日至10月10日)

  各乡镇场及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全面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制订治理方案和措施,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30日)

  按照工作重点,组织对各乡镇场及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各乡镇场要认真总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于10月20日前上报至县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县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上级部门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重点

  (一)推动建立农村防火网络,层层落实消防工作职责。各乡镇要成立由乡镇政府领导负责,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研究部署、协调解决农村消防安全重大问题,指导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整改火灾隐患,并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督促指导各村民委员会和驻村企业及各种经济组织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兼)职防火人员,并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组建义务消防组织,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指导农村家庭留守人员采取合户联防、责任到户的形式,在农业收获季节和大风天气等农村火灾高发时期开展防火安全巡查、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加快编制村镇消防规划,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按照《村庄整治技术规范》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加强村镇消防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工作,努力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要将村民住宅及各类企业、家庭作坊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中,立岗镇在总体规划调整时,要补充和完善消防方面的'内容,其他建制镇要加快消防规划编制工作。要加快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步伐,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德胜和暖泉两个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将乡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之中,同步实施。

  (三)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提高农村自防自救能力。充分调动和发挥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大力推进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各乡镇要因地制宜依托乡镇企业、公安派出所、治安联防队等组织建立多种形式的专、兼职消防队,配备手抬机动泵、消防水枪、水带等必要的灭火器材,承担农村火灾扑救任务。经济条件较好的行政村和自然村应建立群众义务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农村法制宣传月总结7

  在区司法局统一安排部署下,我街道紧紧围绕“建设新农村,送法进万家”这一主题,从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出发,从适应农村地区对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的现实需求出发,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有的放失,在全街道开展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为我街道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抓组织领导、促保障夯实。在接到上级关于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文件精神后,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对宣传月活动各项工作进行了更为周详的安排部署。在该会议中,我们确定并落实了三项事宜:一是成立了由各成员单位人员组成的联合集中宣教小组;二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印发3000份(册)宣传资料,内容涉及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宪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农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如此,我们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机制,积极筹划各项准备事项,为全街道宣传月活动的顺利、有效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保障。

  二、抓宣传教育、促服务到位。在宣传月活动中,我们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着重开展了以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致力于提高村支两委干部的法律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专项法律服务宣讲团为依托,举办村支两委干部法制讲座;2、走村入户,重点宣传《物权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土地管理法》、《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法律疑问、邀请专项法律服务志愿者现场宣讲、集中召开村民大会等方式与农民群众面对面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累计起来,我们共进行了村干法制讲座3场次,接受培训的村支两委干部达20余人,开展各类法制教育现场宣讲5场次,向农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受教育群众达1800余人,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村支两委依法办事的能力,增强了农民村民的法律意识,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减少了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集中开展巡回法制宣传教育。为保障和促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良好法治基础的奠定,利用法制宣传月上街摆设法制咨询台的'方式让村民群众现场咨询制法律知识。向农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和法律读本500多份(册),接受群众咨询230多人次,现场解决问题4个。(三)服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法制宣传教育。为促进未成年人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我们在宣传月活动中将其列入了重点宣传对象之一。我们在衡钢中小校进行了专题法制教育宣传,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宣传教育主线,结合受教育儿童的年龄状况条件而进行,学生们表现出了比较认真的状态,课堂纪律极好,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四)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举办返乡农民工法制讲座。着眼于满足金融危机形势下返乡农民工再就业过程中可能会面临的种种法律问题,以及迫切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需求,对全街道20名返乡农民工代表进行了法制讲座教育。在讲座里,专项法律服务宣讲团成员以比较典型的案例展开浅显易懂的讲解,很受与会人员的欢迎。许多农民朋友还就一些自身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向宣讲团成员进行了专门请教并讨论,表示一定将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加强法律素养,提高自己依法办事的能力。

  三、抓督促检查,促全面落实。

  为了促进宣传月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能在全街道范围内得到全面落实,让村民群众充分认识宣传月活动开展的重要性,将其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并制定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宣传月活动的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经费,为全街道宣传月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取得实效提供了必要的保障。仅各街道组织开展的活动中,就累计悬挂宣传横幅24幅,张贴标语200多条,办墙(板)报8期次,利用农村法制开展法律讲座3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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