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竣工总结

时间:2024-07-20 08:16:55
市政工程竣工总结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为此我们要做好回顾,写好总结。你所见过的总结应该是什么样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市政工程竣工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市政工程竣工总结1

  在城市发展建设过程中,伴随着市政工程的不断建设,市政工程与城市发展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随着市政工程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复杂程度日益增加,市政的工程的建设逐步的标准化、规范化,因此施工技术资料更显得非常的重要,与与市政工程密切相关。现在市政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种类不断细化,编制的要求更加严格,因此正确把握施工技术资料与市政工程的关系,做好施工技术资料的相关工作非常的重要。

  一、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种类

  1、施工前准备技术资料

  主要是施工前的综合资料,主要有图纸会审的记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专项方案、技术安全交底资料、施工放样、测量复核资料,施工建设过程中的原材料、中间产品的出场检验报告合格证以及这些建设材料的抽检报告。

  2、施工过程中技术资料

  在市政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原始记录、工程各各分项、分部质量检测评定资料、施工试验的资料,如果市政工程施工过程需要进行施工的更改,还要准备修改资料等。

  3、竣工验收技术资料

  在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时有竣工验收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市政工程竣工总结、竣工测量数据资料、工程竣工图、竣工报告以及竣工验收证明等施工技术资料。

  二、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要求

  1、施工技术资料要具有完整性

  在编制施工技术资料时,一定保证施工技术资料中有施工准备的原始资料、对施工设计图纸的会审报告等,完整及时地收集各类原材检验报告以及合格证,施工过程中施工工序的质量检查评定资料和各类实验报告等;竣工验收的测量记录、竣工总结、竣工测量数据资料、竣工图、竣工报告以及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施工技术资料要系统完整、全面详尽,不能有遗漏,保证在进行资料查询时能够准确清楚了解相关信息。不系统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无法准确的掌握市政工程详细的质量情况。

  2、施工技术资料要具有真实性

  在进行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时,施工资料要准确真实的反映市政工程的质量情况。作为市政工程的扩建、管理、使用、维修养护等的重要资料依据,真实性是施工技术资料的核心,如果施工技术资料丧失了真实性,就失去其价值,而且会给工程质量的形成、评价以及后续的.扩建、管理、使用、维修养护等工作造成难以控制的影响,因此施工技术资料要在事实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真实数据进行编制。编制内容要实事求是,真实有效的反映整个工程的质量状况。

  3、施工技术资料要具有规范性

  施工技术资料的规范性,指的就是在编制、整理施工技术资料时要依据相关的市政工程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按照规定的检查方法去检验与评定;编制前要进行实地检测,和市政工程监理一同确认后才能编制相关的资料;及时的收集和整理相关的施工技术资料,按照标准和规范进行编制。

  4、施工技术资料要符合现代信息化的要求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对于施工技术资料的信息化要求越来越高。施工技术资料必须要详尽、易于理解、具有可操作性,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对施工技术资料做好信息化处理;市政工程相关施工技术资料要及时的交由城建档案部门进行存档备份,作为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的真实记录与客观反映,施工技术资料是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的信息依据和技术参考,是非常关键的信息,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

  三、市政工程和施工技术资料的关系

  施工技术资料能够为市政工程建设施工提供数据查询与参考

  在市政工程建设施工中,施工技术资料能够提供数据查询与参考,能够清楚的指导建设过程中各项技术指标,建设施工需要的材料种类、规格,经过计算得出材料的总量;同时可以了解建设施工的布局和计划,科学合理的安排建设施工。

  2、施工技术资料是市政工程质量的真实记录和客观反映

  市政工程的建设施工过程,就是其质量形成的过程,而施工技术资料就是市政工程质量形成的真实记录和客观反映。市政工程施工设计图纸的会审记录、设计交底的记录和设计变更等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测量复核资料、施工日志等是市政工程的质量见证;市政工程的工序的质量评定表和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表、各工序的技术交底记录是市政工程施工工序和分项目工程质量的见证;而且市政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成品、构配件等出厂合格证和相应检测报告、竣工验收资料更是直接关系到市政工程质量的资料。

  3、施工技术资料是市政工程进行管理、维修、养护的技术参考资料

  市政工程在竣工验收后,投入使用后在进行管理时,需要施工技术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参考;或者市政工程需要进行扩建、改建、维修和养护时,需要查阅市政工程原始的施工技术资料和竣工图;而且对于一些隐蔽的工程,更是需要市政工程相关隐蔽工程的记录来进行指导,否则无法全面详细的掌握相关的资料、数据,很可能会影响市政工程扩建、改建、维修和养护工作的进行,造成严重的损失。

  四、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质量控制措施

  要做好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和质量控制,必须从多个方面进行加强,主要的措施有:①施工单位要正确的认识到施工技术资料对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的重要性,提高施工技术资料管理人员的施工技术资料编制、管理的质量意识,加大人力、财力等投入,做好整改与完善措施,提高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的质量;②及时由专人做好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市政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是工程质量的真实反映,涉及的内容和资料非常的多,进行起来比较的麻烦,因此必须由具备高素质和业务能力的专门施工技术资料工作人员进行收集与整理,对各项施工技术资料做好跟踪收集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资料收集与整理,保证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和市政工程的建设施工同步。

  五、结束语

  总之,施工技术资料是市政工程建设施工、使用、管理、扩建、维修养护的重要依据,是市政工程质量的客观反映,对市政工程非常的重要。因此必须通过各种措施,加强施工技术资料的质量控制水平,保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系统完整性、客观真实性。

市政工程竣工总结2

  1、引言:

  本文房屋建筑工程配套市政管线工程(以下简称配套工程)主要是指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等建筑工程)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配套市政公用设施,主要是自来水、雨水、污水、中水、电力、综合通信、燃气、热力和其他特殊工艺设施及管道。

  近年来,房地产业迅速发展,区域开发强度加大,北仑区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等建设项目如雨后春笋一般,配套工程则是此类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房屋建经济与社会效益的重要物质基础,保障居民生存与生产的正常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因此,区政府对配套工程的管理工作都非常重视,通过开展配套工程规划管理工作,保障地下管线的安全和地下空间的合理利用,健全城市地下管线动态信息系统,推进北仑区城市经济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为规范地块内部管线建设,宁波市规划局于20xx年颁发了《关于规范建设项目配套市政管线工程规划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几年北仑区建设项目配套工程建设初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职责不明,存在施工图纸未达标、管线接入口位置随意、违法建设等问题,致使规划管理过程中须解决规划审批前所有滞留问题,且项目审批程序繁杂,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建设项目的交付使用。本文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和需求,探讨房配套工程规划审批采用备案制度。

  2、北仑区配套工程规划管理现状

  配套工程规划管理的重点是审查配电房、化粪池等配套设施的平面布置,管线接入口位置,及内部综合管线布置等是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通知》其规划管理程序为:建筑工程规划方案——市政工程规划方案——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管线)竣工测量——建筑(管线)竣工测绘验收——管线规划竣工验收——建筑规划竣工验收共八个规划审批流程,并要求各建设项目规划总平布局阶段时统筹考虑配套市政公用设施布置的要求,规定市政工程规划方案未获批准前不予受理建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线规划竣工验收未获批前不予受理建筑建规划竣工验收。

  3、北仑区配套工程建设与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3.1建设单位未落实资料提供、施工图报审等前期工作职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真实、准确、齐全原始资料。但实际操作中建设单位工作职责未到位,在未与相关管线单位协商明确管线接入口的具置情况下,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按照其自身意向接入口位置进行设计,导致地块内部配套工程设计与周边实际情况脱节,造成工程浪费,阻碍工程的顺利进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未明确要求须对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使得建设单位往往忽视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既不进行单位内部审查,也不要求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对其进行审查,更不会报相关审图机构进行审查,导致部分低劣的施工图纸进入现场,无法保证工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

  3.2设计单位缺乏社会责任

  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缺乏沟通交流,对自身设计文件缺乏社会责任。设计单位往往在对项目周边现状情况掌握不清或不全,亦或未进行现场踏勘的情况下,进行“纸上谈兵式”设计。设计单位出图前未进行单位内部审查,导致部分未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进行设计,或设计粗糙,达不到规定的编制深度要求,降低了工程必要的安全储备。

  3.3监理单位协调监查不到位

  对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工程咨询管理是监理单位的主要职责,但实际上工程监理单位基本上只进行施工阶段的协调监查服务。前期设计过程中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缺乏沟通交流,未能向建设单位提供设计准备阶段、设计展开阶段和施工图审核阶段的技术审查服务,致使设计是否适合建设单位要求,是否经济合理,只能听任设计单位的水平和职业修养。

  3.4各管线权属单位管线接入口管理与规划管理重叠

  建设单位在取得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尚需到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等各管线权属单位报送管线接入口手续。几个部门管理范围相互重叠,相关审批手续繁锁,加重建设单位前期工作负担。

  3.5相关规范、规定要求不一致

  根据《宁波市城乡规划测量管理技术规定》,管线竣工测量范围不包括建设入户管道及企事业单位用地范围内部生产专业管线。但是各管线施工图中全面表达了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管线的设计内容。相关规定要求内容不一致,导致测绘单位提供的管线竣工验收资料缺失地块内部部分管线内容,导致规划管理工作存在无可奈何等尴尬情况。

  3.6规划审批程序繁杂,流程排序有待完善,配套工程规划管理工作压力大

  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程序较复杂,建设单位一般情况下须报送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测绘竣工验收、规划竣工验收各两个,共八个规划审批手续。房屋建筑工程和配套工程分属两个不同责任科室进行管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利于建设项目总体平面布置的统一考虑、同步设计。例如中央风景大厦等中提升项目往往注重房屋建筑工程,忽视配套工程,导致建筑总平面布局确定后,在配套工程规划方案中化粪池、隔油池等地下构筑物不能满足建筑退红要求等情况。

  规划审批流程排序有待完善,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流程在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后,进一步深化了建设单位重房屋建筑轻配套工程的观念,激化了建设单位未取得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例如中河丽园三期项目,建设单位在房屋建筑工程和配套工程建成后申请建筑规划竣工验收时,被告知须先获得配套工程的规划竣工验收方可报批建筑规划竣工验收,建设单位须走违法处罚程序后方可进入正常流程,这加剧了配套工程规划管理工作的被动性。

  因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职责不明,监理单位监查不到位,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相关规定的空缺,致使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全都积压到规划部门的规划审查中。同时配套工程是集给排水、电力等专业于一体的复杂项目,要求审查人员需掌握相关强制性设计要求和施工工艺等专业技术知识,这大大加重了规划管理部门的工作压力。

  4、对应措施

  4.1明确建设单位责任,落实配套工程资料提供、方案内审、施工图报审、竣工资料备案等工作职责

  在方案设计阶段前,建设单位熟悉、掌握相关审批流程,收集相关基础资料(如向规划管理部门购买相关地形资料),将相关资料和意见提交给设计单位进行配套工程方案设计,并负责对内部管线设计方案进行审查。

  在房屋建筑方案和配套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后,建设单位主动与各管线权属单位沟通,现场明确内部各管线接入市政公用管线的具置,并委托相应资质测绘单位(最好与管线竣工测量是同一家单位)进行现场放样,形成配套工程放线测绘资料,作为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须将建设项目(包括配套工程)的相关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政府认定的审图机构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将配套工程管线竣工资料报送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成功备案后方可申请建筑规划竣工验收。

  4.2引人审图机构,规范设计单位设计

  将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纳入施工图审查范围,审图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与规范,对配套工程施工图的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等进行审查。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设计修改完善,达到相应施工图设计标准。

  4.3监理单位提前介入设计阶段服务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提前介入设计阶段,提供技术审查服务,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内部管线综合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作为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卫士”。同时推进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交流沟通,充分调动相应参建方的积极性,为完善深化施工图设计打下扎实基础。

  4.4各管线权属单位提前介入,并负责管线接入口审批管理。

  各管线权属单位提前介入,在房屋建筑方案审查后与建设单位现场明确内部管线接入口的具置,并出具书面认同意见,作为建设单位向各管线权属单位报送建设项目管线接入口手续的必要资料。即由各管线权属单位负责管线接入口审批管理。

  4.5明确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深度和要求

  鉴于建设项目内部入户管线相对独立,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和要求宜与《宁波市城乡规划测量管理技术规定》中规定的管线竣工测量范围一致,即配套工程管线竣工备案资料不反映建设项目入户管线及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部生产专用管线设计内容。

  4.6精简、优化规划审批程序,推行配套工程规划审批备案制

  精简规划审批程序,取消配套工程规划方案和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流程。将配套工程中的配电房、给水泵房、化粪池、隔油池等建构筑物平面布置纳入房屋建筑的总平面布局中,由房屋建筑工程责任科室一并审发建筑工程规划方案,有利于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建筑和配套工程的同步设计,同步审查,同步施工,彻底扭转建设单位重房屋建筑主体,轻配套工程得传统观念,规范配套工程建设,杜绝配套工程违法建设现象。

  取消市政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审批流程,推行配套工程规划竣工资料备案制。即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后,将建设项目内部管线的竣工测绘资料报规划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后方可申请建筑规划竣工验收。既简化了规划审批程序,又完善地了下管线动态信息系统。

  5.为进一步推进城乡规划区内配套工程的规划管理,精简规划审批程序,促进城市又快又好发展,本文探讨配套工程规划审批采用备案制,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从规划管理范围、审批程序及内容两方面优化完善规划管理工作。

  5.1规划管理范围为城乡规划范围内所有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内部配套工程须进入规划备案的管线如下:

  1、给水管:市政管道接入口至项目加压泵房及内部主要管道,且管径大于等于100mm。

  2、雨水管:内部主要管道至排出口,且管径大于等于200mm。

  3、污水管:自化粪池、隔油池等污水处理设施至市政管道接入口;不设污水处理设施的管径大于等于200mm。

  4、燃气管:市政管道接入口至调压柜(箱)及内部主要管道,且管径大于等于63mm。

  5、热力管:市政管道接入口至各单体建筑的所有管道。

  6、电力管:市政管道接入口至内部配电房或环网站,电压等级大于等于10KV的主要管道。

  7、综合通信管:各类通信电缆自市政管道接入口至内部相应机房的管道,且电缆孔数大于等于2孔的主干管。

  8、其他:其他主要接入(排出)管线,或用地红线范围内非仅为本地块配套的管线。

  5.2精简规划流程,取消市政工程规划方案、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管线规划竣工验收三个审批程序,由原八个规划审批流程缩减为五个规划审批流程;同时推行配套工程备案制,具体程序及内容如下:

  1、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管线)竣工测量——建筑竣工测绘验收。

  配套工程中的配电房、给水泵房、化粪池、隔油池等建构筑物平面布局纳入房屋建筑工程规划总平方案,由房屋建筑规划方案审查科室负责一并审查。将建设单位须与各管线权属单位协商明确的配套工程放线测绘资料作为报件的必备材料。

  2、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将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放线测绘资料和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等材料一并报送政府认定的审图机构,审核合格的,审图机构出具《施工图技术审查合格书》,作为申报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必备材料。

  建设单位再将建筑项目(包括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技术审查合格书》等材料一并报送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管理部门只核发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筑(管线)竣工测量

  详见《宁波市城乡规划测量管理技术规定》和《宁波市管线工程竣工测量验收实施细则》

  4、建筑竣工测绘验收

  建设单位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配套工程管线竣工资料备案后,方可申请建筑竣工测绘验收,规划管理部门只核发一个建设工程规划核准确认书,即建筑建设工程规划核准确认书。

市政工程竣工总结3

  一、多措并举,真抓实干,造林绿化工作成效显著

  1-8月份,全区共投入造林绿化资金11168余万元,完成造林绿化面积8250亩,新增城镇绿地面积163万平方米,植树50万株,分别为市下达任务的165%、181%和250%,其中新增公共绿地面积64万平方米,为市下达任务的182.86%,全区森林覆盖率提高了1.7个百分点,绿化覆盖率提高了1.24个百分点。

  一是城乡绿色通道工程扎实开展。结合重点道路建设,加快推进以高速公路、快速干线和城市出入口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绿色通道工程,努力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到位、效应明显的城市防护林体系,先后实施了342省道绿色通道、环太湖公路高速封闭段绿色通道(x区段)、十八湾环太湖公路西环线绿化等工程。其中:342省道绿色通道工程全长6.5公里,建设总面积720亩,新增绿地414亩、保留并局部改造经济林306亩,于5月上旬如期竣工,完成绿化投入1158万元;环太湖公路高速封闭段绿色通道(x区段)工程全长7.1公里,建设总面积1221亩,总投资4795万元,于4月上旬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90%,即将全面竣工;十八湾环太湖公路西环线绿化工程建设总面积100亩,总投资300万元,目前已全面完成。

  二是河道水源净化林工程全面完成。以入湖河道为重点,加快营建水源净化林,着力净化河道水质,防止污水入河,先后实施了直湖港生态防护林、贡湖水源保护区生态防护林等工程。其中:直湖港生态防护林工程北起胡埭镇莲杆村,南至闾江口,全长9.28公里,建设总面积180亩,新增绿化面积157亩、补植绿化面积23亩,已于6月上旬全面竣工,完成绿化投入358万元;贡湖水源保护区生态防护林工程建设总面积946亩,采取“退耕还林”方式,科学配置造林绿化树种,因地选树、因树选地、适地适树,切实提高造林成活率,确保当年成林、成景,已于5月上旬如期竣工,完成绿化投入1632万元。

  三是环太湖生态防护林工程有序开展。加快环太湖200米范围内退耕还林、退渔还湿地,着力构建以抗污染、耐湿树种为主的生态防护林体系。该工程分示范段工程和马山段工程两个标段,其中:示范段工程位于x街道壬港村,由市园林设计院规划设计,建设总面积291亩,于20xx年12月进场施工,今年3月底已全面竣工,完成绿化投入873万元;马山段工程建设总面积2150亩,于5月初开工建设,目前已全面竣工,完成绿化投入4500万元。

  四是城区增绿工程稳步推进。以钱荣路、钱胡路、十八湾沿山侧为重点,结合惠山、青龙山保护建设,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加快实施城区增绿工程,着力优化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增添城市绿意,先后实施了闾江出入口乔木增植、十八湾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盘湖湾标段和夏慕湾二期标段、中桥小游园等绿化工程。其中:闾江出入口乔木增植工程位于环太湖公路、陆马公路交汇处,建设总面积263亩,通过在闾江口原有绿地上增植乔木,修复生态环境,固土净化直湖港水质,丰富生态景观层次,于5月底全面竣工,完成绿化投入440万元;十八湾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盘湖湾标段建设总面积120亩,于4月全面竣工,完成绿化投入501万元,夏慕湾二期建设总面积76亩,于5月全面竣工,完成绿化投入387万元;中桥小游园绿地建设总20xx㎡,于4月全面竣工,完成绿化投入387万元。

  二、提高认识,勤政廉政,提高素质。

  在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工作中,我始终坚持了三个观点:一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林业工作的.高度统一性,从本质上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对林业工作开展的促进作用,从而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二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履行职责的互融共进性,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保证和重要基础,要求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自觉严于律己,维护党风、行风的纯洁;三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工作实绩的关联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规范两权运行。基于上述三点认识,我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工作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在具体操作上,我力求做到带头守纪、以身作则,办事公道、不循私惰,作风正派、勤政廉政,较好地发挥了示范作用。

市政工程竣工总结4

  1、《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申请函(说明用地基本信息、报建情况、建设情况、申请的原因、申请依据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和现状照片。

  4、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5、其他指定提交的材料。根据申请事项还需有:

  1、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新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有:

  (1)已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选址意见(复函);

  (2)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立项批文;

  (3)总平面规划图;

  (4)建设项目在生态敏感区(如水源保护区)内、或属有污染的工业项目及市政基础设施的,应有环境影响评估意见;

  (5)大型公共建筑、人流集散中心、交通枢纽以及引发交通量较大的项目,应有交通影响评估意见;

  (6)《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选址意见(复函)中要求有的有关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7)农用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的,还应有市国土部门的批准文件。

  2、道路及轨道交通工程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除基础资料外,还需有:

  (1)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立项批文;

  (2)已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3)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总平面图。

  3、通过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招标、拍卖、挂牌取得土地使用权新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有:

  (1)市国土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市国土部门招标拍卖挂牌的确认文件;

  (3)市国土部门招标拍卖挂牌文件;

  (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4、旧城(村)改造项目新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有:

  (1)与有关单位(个人)签订的旧城(村)改造合同(协议);

  (2)市改建管理部门、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拆迁面积的核准文件。

  5、历史用地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除基础材料外,还需有:

  (1)建设用地的历史资料(如已取得的产权证明,或市国土部门的确权文件);

  (2)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二、市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审批市政工程施工图,含变更)

  (一)审批要求: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市政工程,均须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进行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图和附件是该证的配套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规划区内的道路、桥梁、隧道、轨道、城市给水、排水、防洪排涝、电力、照明、通信、电视、油气管线、环境卫生等公用设施工程。

  (二)审批文件内容:

  1、市建设工程(市政类)《规划许可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身份证。

  4、申请人身份证明。

  5、有效计划立项批文。根据申报项目情况应有以下相关文件:

  1、申请道路交通工程或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还需有:

  (1)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书,其中必须有绘制在1/500(或以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批准文件的要求为准)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平面设计图;管线工程施工设计图,其中配合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管线工程须绘制在已批准的1/500道路平面设计图上;长输管线工程设计须绘制在1/20xx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

  (2)该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准文件及附图附件。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会议纪要。

  (4)历次规划批复文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意见。

  (5)电子图件及其他需要的资料。

  (6)管线工程涉及河流、桥隧、公路、铁路、港口、机场、通讯设施、电力设施、军事设施等用地,应有有关技术条件计算书及相应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7)敷设在易燃易爆环境中的管线工程,应有安监部门的意见。

  2、调整道路交通工程或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还需有:

  (1)要求调整的情况说明(包括调整原因及要求)。

  (2)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

  (3)有关道路交通工程规划调整或管线工程规划调整的批准文件或会议纪要。

  (4)调整工程涉及其它专业管理部门的,应有专业管理部门意见。

  (5)调整工程的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书,其中必须有绘制在1/500(或以原要求一致)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平面设计图;其中配合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管线工程须绘制在已批准的1/500道路平面设计图上;长输管线工程设计须绘制在1/20xx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

  (6)电子图件及其他需要的资料。

  3、调整规划路口还需提供:

  (1)要求调整情况说明(包括调整原因及要求)。

  (2)绘制在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路口调整方案。

  (3)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相关变更文件。

  三、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审批建筑工程施工图,含临时、变更)

  (一)审批要求: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均须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进行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图和附件是该证的配套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般建筑工程规划许可的审理包括建筑设计方案审批和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批两个阶段。

  (二)审批文件内容:

  1、在方案设计阶段提供的全部资料。

  2、经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图件。

  3、《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

  4、1/100建筑施工图及相应的电子文件;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的附按文件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的总平面图。

  5、根据已批准修建性详细规划跨越建筑设计方案审查阶段直接进入建筑施工图报建阶段的,应有规划批准文件及附图;需初步设计的项目,附市建设主管部门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6、属申请调整的:除上述资料外,应附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并说明调整原因。

  7、电子报批光盘资料。

  8、其它材料。

  四、市政类工程《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核发

  (一)审批要求:建设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委托市规划主管部门认可的.勘测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测量,竣工验收测量一般应当在工程完全竣工后进行,但隐蔽性管线工程应当在覆土之前进行。市规划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依据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应当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不符合验收条件的,责令改正或依法处理后再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接水、接电、供气及房地产权证。

  (二)审批文件内容:

  1、《市建设工程(市政类、规划验收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批准的施工图,包括经核准变更的图件。

  6、批准的总平面图。

  7、《市建设工程规划定位放线测量记录册》、《市建设工程验线记录册》、《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含实测1:500现状地形图和竖向实测成果。

  8、经市测绘大队确认同现状一致的建筑竣工图一套。

  9、市政工程按施工图内容附隐蔽工程覆土前验线测量记录及完工后工程控制点坐标、标高复测资料。

  10、电子文件及其他需要的材料。

  五、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核发

  (一)审批要求:建设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委托市规划主管部门认可的勘测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测量,竣工验收测量一般应当在工程完全竣工后进行,但隐蔽性管线工程应当在覆土之前进行。市规划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依据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应当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不符合验收条件的,责令改正或依法处理后再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接水、接电、供气及房地产权证。

  (二)审批文件内容:

  1、《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验收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6、批准的建筑施工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包括经核准变更的图件。

  7、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

  8、《市建设工程规划定位放线测量记录册》、《市建设工程验线记录册》、《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含实测1:500现状地形图和竖向实测成果)。

  9、经市测绘院确认同现状一致的建筑竣工图一套。

  10、土地出让合同(含规划条件)。

  11、竣工各立面彩色照片、实际使用外墙材料的色彩和材质说明。

  12、电子文件及其它需要的材料。

  六、工程施工许可核准

  (一)审批要求:市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装饰装修工程。

  (二)审批文件内容:建设单位提交的文件:

  1、《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申请表》。

  2、《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承诺书》。

  3、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或市发展改革部门招标核准意见表。

  4、建设用地批准书(市政工程不需)。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涉外安全审查意见表。

  7、市整顿办意见(房地产项目需要)。

  8、不可撤销支付保函;

  9、监理合同。

  10、施工合同。

  11、白蚁预防合同。

  12、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监理单位提交的文件:

  1、本市监理企业提交项目总监手册。

  2、外来监理企业提交备案证明。

  3、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证书。

  4、送样见证人证(须是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驻工地监理员)。

  施工单位提交的文件:

  1、安全员、资料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

  2、不可撤销履约保函。

  3、不可撤销工资支付保函。

  4、注册建造师证书。

  5、外来施工单位提交备案证明。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章的建设工程预算或投标报价书的封面及相关汇总表(附预算或投标报价书电子文档)。

  8、《市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

  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许可

  (一)审批要求: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造、扩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装饰装修工程,已经通过规划、消防、建设等有关部门验收许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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