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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围城》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围城》读后感1
一直以来,《围城》充满了兴趣,却总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作罢。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围城》是女性必读“四大名著”之一,这,便是我对《围城》起兴的头子。这个寒假,终于下定决心,细细品完了《围城》。
在《围城》的《序》里,作者写到“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这句话不只阐明了作者写这本书的起点是揭示社会,揭示人性,也揭示了《围城》具有一定现实性的内涵。
这本书涉及到的“某一部分社会”是1937年后的社会,书中涉及了侵略、沦陷、逃亡的李诗,这些穿插在文中的社会背景充满了动荡不安的因素,而主人公的社会却一直很平静,二者之间的强烈对比,凸显了主人公的性格,这也正是作者的文字精髓,运用文字的灵活与强厚的文字功底。
《围城》开篇出现的一幕幕情景式发生在一艘法国邮船“白拉日隆子爵(Vicimte de Bragelonne)”号。在《围城》里,首先出现的是苏小姐,里昂大学的博士留学生,长得清秀,说话客气。随着情节的发展,主人公方鸿渐,一个假博士上场,与“熟食铺子”鲍小姐在船上上演了几天的风流事。读《围城》第一部分,印象最深刻的有两个,一个是方鸿渐的“博士”由来。二是与鲍小姐在西菜馆的故事。方鸿渐为敷衍父亲和岳父,用钱买了个什
么德国克莱登大学哲学博士学位,由这个学位又衍生出衣锦归国等一系列事件。细读这个部分内容,一方面怒骂方鸿渐无耻,另一方面又感叹留学生的虚伪和大众的无知。而方鸿渐与鲍小姐在西菜馆发生的倒霉事让我捧腹大笑之余,不得不感叹作者的用字之精准,表达之到位。
《围城》围绕方鸿渐这个主人公穿插了四个女人,并以此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写归国的主人公与“熟食铺子”鲍小姐(后来看注释才明白鲍小姐姓氏的由来,因鲍鱼之肆是臭的,因此命为鲍小姐);第二部分写在岳父(婚配女子已死,但仍陈岳父)的银行当个小职员时,与苏小姐和唐小姐之间的事,第三部分则写到五人行至三闾大学任教的事;第四部分写主人公与他的妻子孙小姐之间的事。
《围城》这本书充满了女人,性格鲜明的女人。读到第一部分时,对主人公充满了鄙弃,接下来对主人公无限的无奈,再者替主人公担忧,最后体会到主人公的无力,致命的无力。方鸿渐这个角色,充满了矛盾,无知却有点才华,懦弱却挺善良,没出息却总有人帮,人不怎么样却总有人喜欢。读《围城》,读方鸿渐的故事,品味自己的人生。在这部小说里,主人公唯一喜欢的是唐晓芙,许是作者的厚爱,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很喜欢她说的一句话“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到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
在第三部分,孙小姐就已出现,可是,她的存在感却很微弱。
以至不敢相信最后她竟然成了方鸿渐的妻子。孙小姐是五人行的一员,是位“娇弱的上海小姐”,在经过三闾大学之行后,对方鸿渐有了情愫,后来在三闾大学的经历促成了他们的婚姻。他们的婚姻很令人意外却不得不感叹没有比这更好的安排。
《围城》里最难懂的是苏文纨---苏小姐。在一开始的邮船上,对方鸿渐有了好感却喏喏不前;回到上海后,积极主动却总让方鸿渐心虚不已,略带强制的行为让方鸿渐逃离;后来在香港辛楣的亲戚家与方鸿渐夫妇偶遇,她的尖酸刻薄跃然纸上。说到辛楣,他本姓赵,是苏文纨青梅竹马的玩伴,从小就喜欢苏文纨。他原是做官,又认为教书育人才能更好的造福人们,因此去三闾大学做教授并推荐方鸿渐一同去,后来因被误会又从三闾大学逃走,最后又做了官。让我不解的是,苏文纨在方鸿渐身上的婚姻希望破灭后,她没有选择有钱有势有前途,又长得一表人才的赵辛楣,却与富有才华其貌不凡的曹元朗,曹先生踏进婚姻的殿堂。后来才知,二人婚姻背后有着各种利益的杂合。苏小姐由一名博士留学生变成后来的走单帮贩私货头子,这其中有必然的联系,却道出了矛盾所在,时局影响着一个人的成长与将来。
我觉得《围城》这本书的一个特色是插入了许多异域文字。像方鸿渐到张先生家拜访这一段,张先生是浙江沿海人,在洋行工作了二十几年变得洋里洋气的,说话总是嵌入英文,从此显示自己身份高贵,却只让我读到他的做作与愚蠢。再如,曹显示写的诗糅合了法语。读到这些,虽不甚明了,却在疑惑中加深了对作者的佩服。
《围城》读后感2
闲暇的日子本就易人深思,就像静夜的蝉鸣,半夜的雨声,总扰人清梦。倘若又在合适的情景读上这样一本富有深意的书,那愁绪便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我们总是重复着先人的经历(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发着先人早已发过的牢骚。你看那李杜诗篇,无不是在诉说仕途不顺,怀才不遇的牢骚,我把此篇牢骚发得文艺些那就是又一遍佳作。且此时若将我整个人倒过来,以身为笔,头为笔尖,思绪为墨,定能写上厚厚一叠。
正如序言钱钟书,文末附录前老夫人杨绛《记钱钟书围城》中所言“角色当然是虚构的。但是有考屁的人也当然不会错过索隐的机会。放弃附会的权利的。”“看小说,何须注释呢。可是很多读者美队一本小说发生兴趣。就对作者也发生兴趣。这是庸俗之见。并把小说里的人物和情节当作真人真事。有的干脆把小说的主角是为作者本人。非要看下蛋的鸡才行。”这一特点亦如得了接触性枯草热的人,闲着无事去大英博物馆查阅因素。结果落了重症病人的下场。(参见凯杰罗姆意识流短篇小说《想象》)。一本书的成功之处在于与读者有共鸣,结合自身的经历有所感悟,又有了不同于作者的见解,以至于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点中外的读者意外地保持一致,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读者亦纷纷写信给作者,表示书中的布恩迪亚谱系一家子及其家人惊人的相似。尤其在对老一辈的描述更为相像。在某些精神特质方面。
读书时分,正值我人生失意之时,拜读此书令我感悟良多。全文脉络大体分为五个部分:
一、船甲上,方鸿渐生活懒散,留学四年带着假博士文凭归来。苏文纨大小姐有意勾搭方鸿渐。方鸿渐沉迷于鲍小姐的诱惑之中。引杨绛之言即“欲偿鲍鱼之私”。
二、方鸿渐婉拒苏文纨,倾心唐晓芙。二者互生情愫。深厚的感情终于不大不小的误会。哪怕谁先一步摆明问题也不会如此。杨绛言“唐晓芙是完美的,钱钟书不想其方鸿渐糟蹋。”。
三、方鸿渐与昔日情敌赵辛楣成为兄弟,共赴三闾大学受聘。同行有孙柔嘉,李梅亭,顾得谦,行程间无不有诸多趣事,当大家有着共同的目标一同前进时,那段时间发生的事总是难忘的。
四、到达大学。即使大学,也免不了有权术斗争。是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方鸿渐,赵辛楣,孙柔嘉三人作为知识分子,有着文人固有的傲气,不屑于此。自然败下阵来,落了他人口舌。以赵辛楣逃离,方鸿渐被辞退,孙柔嘉跟随离去结束。
五、方鸿渐一步步洛入孙柔嘉为其织好得情网中,二人潦草结婚。期间,二人矛盾不断,区别于小事观点,分歧于赵辛楣之上。两人矛盾在双方父母接触后进一步被激化,上升为两个家庭间矛盾,终在一日爆发。孙柔嘉离家出走,独自一人得方鸿渐突然想起远方赵辛楣发来的电报,心中又升起了新的希望。作者就此落笔。殊不知,等待的他只是另一座围城罢了。
围城二字起地极赋深意,“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于我而言,考公亦是围城,认为其是自己的理想圣所,实则也是另一座围城罢了。就如同方鸿渐一般,旧围城的崩溃是,仿佛又看到了新的希望。若不清楚自己真心所要,其的一生也只是不断地在围城间跳来跳去。静下心来,多问问自己,尝试着去解答人生的意义,去探索自己的人生哲学。
方鸿渐为人聪颖,能言善辩,有着读书人该有的样子,却本性懒散,荒废了学业。怀有志向,却深知自己的能力有限;想得人尊敬却不屑于权术斗争,落了个高不成低不就的下场,落入孙柔嘉的婚姻陷阱后,更是被束缚得死死的,以及断了与唯一好友赵辛楣的联系。夹在两个家庭之间受气,被批:“就权当是为了这个家,拜托,你干点什么正事吧。”。我与主人公有诸多相似之处,遇事优柔寡断,同样踌躇不前,事业与感情尽皆不顺。每当我看着窗外思索着什么的时候,耳边总会有声音在说:“你整天板着脸杵在那儿,想啥呢?你倒是想出点什么没。”。我若心情尚佳,便辩驳几句;若心生烦躁,便不予理会,正如同方鸿渐的翻版。不知钱老写出此来,是否也经历过:过早背负了太大的责任,而被束缚了自由。
理论如辞典般厚实,实践如薄纸般干瘪。感悟再多,若真要实践起来,还是要掉进坑里去的。只有亲身经历,长期深思过,明白了人生的意义,才不会在围城中迷失自我,黯然神伤。人生在世,不求自己的决定多么明智,但愿对自己所作的每一个决定都不后悔。到时回过头来也能想起,当日在玩《英雄联盟》pick宝石骑士时的独白“我曾踏足山巅,亦曾跌落低谷,二者,都使我受益良多。”。
再次提点自己,考公亦是围城,切不可将其当作自己的理想去处。明白自己所想,然后一切才会有意义。手持阿拉冈之剑,朝心之所向,一往而前,就看看这风能吹到哪儿。
希望这疫情早日散去
《围城》读后感3
花了很长时间读完这篇长文,单从文字的把控能力来说,已经可以轻松驾驭,并且能将复杂的感情用文字准确表达出来并且能让读者代入感。
从文字中能看到男权世界种种无奈,也看到了自强不息和顽强的拼搏,生活中感性和理性一直是一个难以调和的矛盾。
家庭、情亲、感情往往会有看不见的隐形伤害,同时也是生活中最忠诚的依靠。源于亲近,容易被原谅,因而亲人之间的无意伤害更容易发生。记得杨绛先生对其夫钱钟书《围城》的评价是这样的《围城》的主要内涵是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尤其是婚姻,两个人结婚了,其实是两个家庭的结合,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完全融入需要相互包容,需要相互理解,而包容和理解往往很难做到。
新中国成立之后因为劳动和生存的需要,所以有妇女能定半边天一说,新青年尤其独立自主,突破几千年的桎梏,突然自由了,突然以为和男权主导的社会有了平起平坐的资本,事实是读过系列国学的人都知道,从古至今男权社会,传统的思想根深蒂固,从来没有被打破过,只是此起彼伏而已,妇女无法逃脱繁衍和附属的命运。在制度与命运,传统与现实的碰触中,很多人不容易接受,最终只能被趋势打败。其实这里用打败这个词是不合适的,换一种说法叫做只能适应这个世界。适应这个世界也是教育必须做的事。我认为不同时期,人的价值观,社会发展趋势是不一样的,而作为芸芸众生中的我们,能做的就是适者生存,顺应趋势和潮流。
人的成长是痛苦的,否则刚出生的小孩不会哇哇啼哭,也源于痛苦,所以才能体会到快乐。
改变也是痛苦的,无论是观念的改变还是习惯的改变,而无法适应的时候,特别容易绝望,绝望到底,最终需要找个出口。有的人找到了,有的人永远也找不到。从文字的变化可以看到,你已经找到了这个出口。
教育、宗教、规则、道德归纳起来,无非就是聪明人发明的用来控制不如自己聪明的人工具,正如卢梭说的:人生而自由,却无处不在枷锁之中。在我看来,无论信仰还是教育,开始是钻进去,然后才是走出来,千万别钻进去之后走不出来,用另外一种角度去审视同一个问题,会得到不同的结果。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婚姻是一座围城,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最近终于有机会读了钱钟书的著作《围城》,让我对这本书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围城》描写了形形色色的人物,正是形形色色的人物,真实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但在这众多的配角中,主角的个性是最鲜明突出的。此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可是给我留下了及其深刻映象,似乎他的每一次出场都会给我一种新的认识。
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但是他为人不求上进,游戏人生,最要不得的就是此人极度虚伪。买了假的文凭,却从来不向别人炫耀;明明不愿和苏小姐白头偕老,却又扭扭捏捏,屡次给苏小姐希望。似乎每一次的谎言,他都会因为自己良心的谴责而为自己量身订作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说服自己,而且他总是能够那么成功的将自己骗过来。尽管他是出国国的"先进知识分子",但他对外国侵略者对中国带来的破害也是直言不讳的。在阴差阳错的演讲之中,他强烈批判了外国侵略者向中国引入的鸦和梅毒,说这是最不合理的,这样一来,显的他还有那么点让人赞同的地方。
开始有越来越多的人逃避婚姻,尤其在这个流行闪婚的年代。我不知道这是社会的进步还是退后,我只是觉得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因为害怕而不去面对,难道能这样躲藏一辈子吗?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或者说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它将两个本来无任何联系的家庭紧紧地绑在一起,所以我觉得有时候婚姻并不是有爱情就可以的。更多的时候它是两个家族的交融。
其实这个社会上并没有那么多完美的人,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这部书最大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它写出了人性的本来面目,他没有刻意的将人物进行美化,而是从一个事实的角度刻画人物,这就容易引起读者的感慨从而产生共鸣。
我相信不管怎样还是会有很多的人相信爱情,我也希望有情人可以终成眷属。
《围城》读后感4
人生几何,去日苦多。——题记
越长大发现越是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读书了,整天疲于各种碎片的知识,但是内心却愈加空虚,见识也愈加浅薄。趁着考研结束,听闻同学感叹研究生也像一座“围城”,许多人想进去,进去的人又想出来。因此我趁机就将这本围城好好阅读,体会其中的滋味。
故事是从方鸿渐留洋回来开始讲起,文中描述到他在外留学却没有得到博士学位,最终买了一个假的“克莱登大学”博士学位。这让我不由感叹“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当今社会依然还是有许多方博士这样“海归”。
接着就是回国轮船上发生的事,方鸿渐与鲍小姐,在旁人看来确实不堪,但方鸿渐心中却想着了魔一样,全然不顾他人想法。这让我感觉很是熟悉,每个男生在这个时间或多或少都是这样,禁不起一点点挑逗之感。还有一个让我感到很熟悉的就是苏小姐,真正的博士,大家闺秀,一方面讨厌方鸿渐这种禁不起诱惑的行为,一方面又希望方鸿渐能“看上”自己。就如同现在大学之中常见的情形,才貌两全的女生大都单身,相貌平平的却都有男朋友。从方鸿渐的角度其实很完美的写出了同龄男生的心理,想着苏小姐如此优秀,自己怕是配不上。
可是故事偏偏又是如此做巧,当苏小姐喜欢上方鸿渐时,方鸿渐却对苏小姐的表妹唐小姐“一见钟情”。(我坚信所有的一见钟情都是见色起意)这就好像许多好的女生开始追求一个男生,而这个男生却难以相信。因为从一开始男生就认为两人这间就绝无可能,因此也就不曾想过女生的追求。
再来谈谈方鸿渐追求唐小姐,各种情意绵绵的书信,让我等这些现代的“闷骚男”情面难堪,感觉全然没有这种表达“爱意”的勇气。再看看唐小姐,用现代化来讲就是“渣女”,而这种人却又最能挑拨起身边男生的躁动。(愿世间所有渣女都能遇上渣男,哈哈哈~~~)
可怜这苏小姐才惨,一味的单相思最后才发现是自作多情。最后苏小姐嫁给了一个大腹便便的人,这不禁让人感叹!(好白菜都让猪拱了)如果苏小姐是为了报复,或是心生绝望,那也太可惜了。最后方鸿渐也如现今的渣女的剧本,被抛弃,然后陷入失恋的悲伤,最后逃离伤心地。
接着就是在“情敌”赵辛楣的帮助去三闾大学应教,一路上也是颇为破折,期间各种文人相轻与拉帮结派之事很是详尽,但缺少这方面经验,感触到不是很深。不过不得不提一位“傻白甜”孙小姐,孙父同赵辛楣是旧识,委托赵辛楣照看。路上赵辛楣不断撮合方鸿渐与孙小姐,但方鸿渐意向不大。
在三闾大学,方鸿渐同赵辛楣同住,虽有一些不如意,但是大体还是过得去。其中李梅亭为了文学系可谓是不顾脸面,大闹特闹。之后得到一个“小官职”,更是大摇大摆,全然不是读书人的样子。最怕这种嘴上仁义道德,内里却唯利是图,大展官威,作威作福之人。感觉这本书像是一面镜子,一方面可以看见别人的丑陋,一方面也是看到自己的丑陋。然后就是高校长,表面学富五车,却总喜欢好为人师,各方面都想插一脚。然后是汪处厚,书中认为他是比较幸运的,发妻在“该死的时候死了”,表面热情,内地里也是冷漠无情。
汪处厚夫妇想为赵辛楣和方鸿渐寻良人,拉红线,此处不得不说汪氏夫妇也是好心。但是喜剧的是赵辛楣觉得汪夫人与苏小姐神似,不禁生出爱慕之意。而汪夫人也是一个狠角色,人际交往方面颇有实力,但是估计内心也是空虚。在与赵辛楣夜晚散步被发现之后,赵辛楣连夜远走,不禁让人唏嘘。
但此书最心机的还在此,孙小姐故意泄露出有人追求的事,将方鸿渐刺激,最后将方鸿渐收入囊中。接着应被人检举,方鸿渐同孙小姐也是远走。就像歌里的唱的,爱情刚开始总是晴空万里,但是接着就是疾风骤雨。此处也有感,人生也许很难遇上“对”的人,大部分人都是刚好能过下去罢了。
随后在香港遇上赵辛楣和苏小姐,苏小姐没有当初的灵秀,变成了一个精于算计的人,赵辛楣最后还是找到了合适的人。到了上海,方鸿渐和孙柔嘉分别见了父母,开始还能忍耐,不过逐渐难以接受,最终爆发。其实从中我感觉两个人还是彼此有爱意的,但是当旁人的各种指点之后,就逐渐离心,渐行渐远。书中最后,方鸿渐打算回家道歉,孙柔嘉也打算和丈夫好好沟通,但是听见了孙柔嘉的姑母的议论,最后还是选择离开。一份好好经营的爱情,不仅仅是相互包容,还有理解,还有信任,不管旁人风言风语,相信彼此,唯有如此方能幸福,方能长久。
读完围城其实我并未感受到围城之意,反倒是对人生爱情与人际方面颇有感触,也许现在的阅历还是够,但是还是佩服钱钟书先生的笔力,将故事描绘的如此绘声绘色,此书值得一读!
《围城》读后感5
想了很久究竟这篇读后感应该怎么写,究竟应该叫一个什么名字,延误了很久,想着不能再拖了,毕竟时间它只有那么多,也不会等我。
关于方鸿渐这个人,现在我脑中除了关于他的几段感情经历以及那个落后愚钝的家庭,似乎也没有太多其他的记忆再存在了。宽恕无才,不得不引用古希腊先贤亚里士多德的名言来作为这篇文章的标题,"让优秀成为一种习惯"这句话早已经是老生常谈,从小学时候就开始被身旁人念叨念叨,一定要让自己成为一个优秀的人,之前一直觉得是虚言,听一听也就罢了,没事的时候拿出来激励激励自己也就罢了——不过,等我读完钱钟书先生的著作《围城》之后,我开始问自己,自己真的读懂了这句话吗?
相信大多数人其实都知道钱钟书先生的这本书,也都知道里面的一句名言——"城内的人想逃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不过,我想,可能也就仅限于此吧……整本书下来,剔去细枝末节的剧情,关于方鸿渐这个人设,让我想到了一句话——"男子无能,勿生它念".
"男子无能,勿生它念",这句话是我自己杜撰的,可能也会有出处或者借鉴的地方,只不过我不知道,但是那并不重要——大学进学以来,多多少少也读了一些书,看了一些电视剧、电影之类,结合对现实中男女关系的体会,就本心而言,作为一个男生或者一个男人,最起码的能力要具有,诸如责任感之类毋需多提,尤其是在当代社会,本来当今社会对人的要求就高,更何况是一个需要双肩扛负重担的男子呢?一直以来都是秉持着一种没有能力就不要轻言"爱与自由"的观念,单就这一点来说,从方鸿渐的角度出发,一方面,他没有真实的文凭、学位,在国外也并没有达到什么切实际的高度,更没有什么成就,并不是一个合格的"海归",所以他就不应当在归国之后继续顶着这样一个名号行事,拔高一点这是对知识与学术的不尊重,说朴素一点是一个人的诚信道德品质问题;另一方面,表征在他的几段爱情故事中,归国途中萍水相逢的鲍小姐不需多说,至于苏文纨与唐晓芙,总是在爱与不爱之间挣扎,应该说清楚的话想说而未说,一直拖到最后终究搞得一个"皆大欢喜"的局面,可悲可叹!处于矛盾核心的是孙柔嘉,从陌生到相熟到最后在一起再到结婚,其间究竟经历了多少情绪上的变化不需要作过多阐释,只不过是本来没有,说得有,便有了而已——用一个通俗的例子来说,一杯没有杂质的水被人说成了是有杂质,那便是真正的有杂质了,也可以说是"三人成虎",不过还没那么严重。
关于他们两个的婚后生活,可能是由于家庭教养、生活方式、性格磨合等等方面的差异,两个人之间的矛盾摩擦从未断过,直至最后故事定格在那个慢走了的时钟上,争吵完了,两个人之间的故事也结束了——如果时间和时钟上的一样,该多好,该多好!文中发出如此感叹,读书之人也不禁发出同样感慨,"如果当初我怎么怎么样,现在也不会是这个样子,那该多好啊!"——正在阅读的你又曾几何时在生活中发出过这样的感慨呢?但是,世间不存在如果,站在方鸿渐的角度来看,本就是模模糊糊的爱情,为什么要听信他人的谣传而将其变成捆绑自己自由身的凭证;本就没有照顾他人的性格与能力,为什么不等自己修炼完成之后再选择对将终身托付于己的人负责,完全一副小孩子的性子怎么能够去选择照顾他人;本就无能,怎么那么多心中想法?站在孙柔嘉的角度——女孩子生于世间总是要找一个宠爱自己、将自己视为"小公主"、"小仙女"的男子再托付一生以求幸福……"男子当有能,方可付一生".
说到最后,跳出人物和整个故事,书中说婚姻是"围城",其实,在我看来,并不仅仅婚姻而已,世间多少事是如此,总会有一双看里面的眼睛和看外面的眼睛一起存在……至于如何消除那种不安的情绪,现在能做的……恐怕只有努力提升自己,使得自己更加优秀吧,希望我自己可以做到,也衷心希望现在正在看这篇文章的你,可以做到。
顺便也摘录一下《围城》中的最后几句话,与君共赏:
明天要去找那位经理,说妥了再筹旅费,旧历年可以在重庆过。(鸿渐)心里又生希望,像湿柴虽然点不着火,而开始冒烟,似乎一切会有办法。不知不觉中黑地昏天合拢、裹紧,像灭尽灯火的夜,他睡着了。最初睡得脆薄,饥饿像镊子要镊破他的昏迷,他的睡也坚实得镊不破了,没有梦,没有感觉,人生最原始的睡,同时也是死的样品。?
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当、当、当"响了六下。六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围城》读后感6
初读围城,还是小学五年级的那个暑假。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在大人的书柜上乱翻,翻到一本名字看上去酷酷的、像是武侠小说的书,便拿到屋中偷偷翻读。时间过去这么久,当时便一知半解的内容已经全然忘记,甚至连主人公的名字都记不清了,但是有一句话一直铭刻于心:“生离死别好过百年重逢,因为它能使人不老;不仅鬼魂不会老,连记忆中的老友都是曾经鲜活的样子。”
的确如此啊!再读围城时,当年小小的我趴在大木桌上一边查字典一边皱着眉头硬啃的滑稽模样,和曾经的旧时光,就这样一点一点在记忆中复苏,变得鲜活了起来。
时至今日,我也没有从《围城》中提炼出什么中心思想,而我读书也不是很喜欢上纲上线。在真理尚未显现出来之前,我们都在镜子上观察和猜想。也许我们永远无法和智者大家的思想共鸣,那不如在书中读懂自己。我更喜欢和书中的惊喜与感动不经意地偶遇。也许只是一词一句,便足以打动我,点醒我,震撼我。
能够感觉到钱钟书先生真的是非常西化且开放的人了,行文风格很具有欧美作者的特点,主线剧情非常简单,但其中掺杂着大量甚至和主题毫不相关的描写记叙。而比喻句又是那么的精巧和恰到好处,不禁让人感叹这如同蝴蝶翅膀上的花纹一般浑然天成的才华。
说到主人公方鸿渐,我总是会想到另外两个“无辜的堕落者”,一个是《人间失格》中的叶藏,另一个是《德米安》中的'辛克莱。只是辛克莱幸得指点迷途知返,而叶藏和方鸿渐则一步一步走向深渊。他们都不是十恶不赦之人,但却都做了令人不齿之事,而且无一例外的都还在一片迷茫中胡乱奔走挣扎。也曾想过奋进,但没有目标的努力终是在泥塘里打滚。我觉得暂时的堕落与迷茫是每个人生命中必经的过程,而且都是在由孩提到成人,开始用尚未成熟的心智面对过于纷扰喧嚣的花花世界之时。耽于耳目声色,忘记了心之所想;追逐着表面繁华,到头来只剩一身空虚。至于最后是堕落还是回归,则完全看你是否能够认清自己的心,看清脚下的路,或者是否有人拉一把。有时只因一时之念,人生便去之千里,着实令人叹惋!
很多人迷惑为什么苏小姐会爱上方鸿渐,明明要比他优秀很多,身边还有苦苦追求的赵辛楣,却偏偏为这样一个男人倾心。记得以前听说过一种名为“情境爱情”的心理效应,在一个特殊的条件下,因为某些原因,一个人的优点会被无限放大,以至于可以掩盖他所有的缺点。而朝夕相处的人,彼此过分熟悉,则很可能对对方的优点习以为常,甚至会因为一个小毛病而完全否定对方。在轮船这样一个封闭的环境里,苏小姐只因“他不打牌”而对实则和打牌者一样堕落的方鸿渐青睐有加;在永不沉没的泰坦尼克号上,贵族小姐Rose爱上了在当时的时代背景和社会阶层下也许一辈子不可能相遇的穷小子Jack。至于爱情究竟是什么,我也不知道。也许是细水长流的日久生情,也许是某个瞬间的一见倾心,但它和婚姻,终究是两码事。人的一生中会有许多次的心动,但也总要受到道德与责任的约束,不然则与动物无异。
最后来说说《围城》本身吧,许多人会说,为什么我觉得围城仿佛在写我自己。它穿越数十年的时光,为何依然能够准确地描述着当今每个人生活中的困境与挣扎。我认为这与群体心理有关,当一段话描述了一个群体绝大部分人共有的特征时,那么群体中的每个人都会觉得在说自己。钱钟书先生对人世百态的洞察,让他创造了一个再平凡不过的人,这个再平凡不过的人犯了每个人都有可能犯的所有错误。而我们,或许没那么堕落,抑或不够伟大,没有办法在有限的生命中将那些错误都犯一遍。这些错误、迷惘与挣扎聚合起来,是著作;分散开来,则是每个人的人生。
社会有社会的围城,每个人生活的不同阶段也有着不同的围城。每个人的围城聚合起来形成了社会的围城,社会的围城反过来,也会影响每个人的围城。从一个围城中挣脱,却跳入另一个围城,似乎是徒劳的;我们应该学会珍惜当下,但因害怕白费力而安于现状的生活,也是沉寂而无望的。在不断冲破的过程中自然难免头破血流或徒劳无功,可是谁知道会不会就这样看到天空了呢?
有人会问这样的问题:“你能理解作者的思想吗?”这个问题我其实羞于回答。因为长久以来都是作者在理解我,他们的文字包裹着我的灵魂微茫的火焰,燃烧成纷纷无数纯白的蝴蝶。而我由此,看到了更高远的彼方。
《围城》读后感7
第一次读围城,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年,只记得一句话:“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后来几年中,时时会想起这“围城”,它像一首歌,一首压抑的歌:《refrain》。
这像是一本要用人生去读的书。每每将自己代入方鸿渐在爱情中的次次失意与在事业上的种种狼狈,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抓着仓皇逃窜的自己。
围城是“困”,人一辈子都陷在围城中,有时因为爱情,有时又因为事业,或者更多。
无意中看到臧克家先生的一句诗:“人生永远追逐着幻光,但谁把幻光当成幻光,谁便会沉入无边的苦海。”
人生永远追逐着“围城”内的“幻光”,那些是人们错认为自己要终身去追求的东西,是人们由于隔着“城墙”而未看清的东西。人们不知疲惫地,麻木地想要实现它。我们的欲望在迷蒙不清时告诉我们,追求它能获得快乐。而当倾尽全力去达到时,当时的欲望似乎却消失了,原该有的快乐也不近人意地缺席。人就这样从一座围城中出来再到另一个围城中去,往复循环,可笑而又可悲。
而踏入“围城”中,接近到“幻光”时,有些人的眼睛在接近的过程中就被光芒所伤害,即使少了“围墙”,他们依旧看不清“光”的样子。以方鸿渐父亲为代表的封建家长们,将其“生儿育女结婚生子一代传一代”的“幻光”当作了他们真正要追求的“光”。老一代人,一辈子也就想生儿育女,为孩子买车买房。当孩子还只是个孩子时,便将一切都准备好。但当问他们:“孩子们有了这些之后呢?”他们常常会毫不犹豫地回答,相亲结婚,生儿育女。紧接着孩子们又成为了“老一代”。
这些看不清,不知“幻光”为“幻光”者,过一生也不会多难过,可看清了这“幻光”的人,例如受到西方哲学的影响方鸿渐、赵辛楣,他们开始脱离这一无知的环境,认识到自己追求的“幻光”,认识到了那是自己永远无法追逐到的想象中的“幻影”,想要离开这“围城”时,却发现四周都是一堵堵无法突破的城墙。当方鸿渐从点金银行脱离要去三闾大学时,他感觉那“好像个进口,背后藏着深宫大厦,引得人进去了,原来什么没有,一无可进的进口、一无可去的去处”,这是他第一次隐隐约约看到了“围城”,瞥清了“幻光”。当赵辛楣喝醉酒说道:“我觉得谁都可怜,汪处厚可怜,我也可怜,孙小姐可怜,你也可怜”时,已经发出了人生“困境”的感慨。苦海无涯,也许这便是人生。
现代人受各种思想的冲击,开始认识到自身的困境。我同样感觉“围城”无处不在地施压于我,但我却无法逃离。我曾特别喜欢一个人,年少无知且轻狂的我,用尽气力去讨其喜欢,夺其关注,而自己却由一杯热水转瞬即凉。年少最初的喜欢是美好的,而这样的喜欢终究无法得到真实的,完美无缺的结果。就像莲花,可远观而不可亵玩,有些美,也许生来就是让人去感受,而不是去触碰,去追求。那也许就是迷惑人的“幻光”。也许现在的我看爱情显得幼稚,但这幼稚也是一种感情的共性。我会去触碰那种美,而大部分人也会,可我们错把那些东西当成自己所应该去追逐的东西,错把“幻光”当成“光”本身,而当人醒悟时,明白这是幻光时,才知道这是“虚幻”的,从而各自看到了自己的“围城”。
“婚姻是一座围城。”方鸿渐在懵懵懂懂的情况下进入与孙嘉柔婚姻的围城,他们一次次的在城墙上撞击,却始终出不来,也似乎不愿意出来。婚姻只是人生的一部分,换句话说,人生才是个大的围城。我们落入这无边的苦海中,无法自拔,因为深知只要处于人世,过着“人生”,便无法脱离开。
很多人说人生最美好的是过程中的风景。可那只不过是穿梭于各种围城内外中,误认为“城”中之“光”为真实所形成的欣喜感罢了。人已经知道结果不会好,追逐也不过是一种茫然。可人却仍“永远追逐幻光”,永远在围城内外进进退退。这样的现实总会使我呆立,我想不出反驳的话,却也不甘心。
直到遇到了思特里克兰德,《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他放弃原有人生,抛弃家人朋友,追求着自己的艺术,他追求的过程并不美好,贫穷、疾病不断缠绕他,但他是特别快乐的,因为他追逐真正的“光”。最终他烧掉了似乎象征着人生奥秘的临死前的画,似乎找到了真正的“光”,获得了真正的快乐。或许我可以终于可以反驳,有人找到了“光”,要冲出“围城”了。当我回过头来想想,思特里克兰德抛弃了肉体的物质的存在,要实现灵魂上的跨越,仿佛到达了庄子所说的“逍遥”状态。但,这是人生吗?若不是,可我明明白白感受到他这个“人”看到并且追到了许多真正的“光”,感受他到即将冲出“围城”的喜悦。很多人批判说,思特里克兰德没有人性,不负责任,而我却一直羡慕着他对于“光”的遇见与追求。或许他真的摆脱了围困“人”的围城,也许他在最后一刻在“围城”中看到了缺口。
方鸿渐、孙嘉柔以及书中的所有人,谁也没有走出围城。书也在讽刺的钟声中,结尾。
我也还是那个方鸿渐,但是却期待成为思特里克兰德。
《围城》读后感8
在大谈《围城》这本着作之前,我想先说说钱钟书这位作家,他的写作方式奇特,可以说是独具匠心,自成一派,常用漫画式的笔法勾勒“众生”,他以锋刃的笔法高超地概括出一幅幅神情毕肖的漫画形象,使人未见行藏,便已看出人物的个性及作者的情感态度,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而在《围城》这部可以说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长篇小说中,他以幽默的笔法讽刺时弊,描摹人物世态,调侃“芸芸众生”,凡是读过《围城》的人,无不被它那妙趣横生的语言逗得忍俊不禁。用两个字说,就是“幽默”。钱钟书犹如一位冷静超远的旁观者,运用各种机智的反语、双关、谐音、对仗、警句格言,以及中外古今的典故、逸闻,纷至沓来,琳琅满目。常使人笑中带泪,泪中带笑,风趣幽默。尤其是那精辟的比喻和蕴含深意的象征暗示。使这本书成为了中国今、当代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
每个作家的人物描写都很讲究,那在围城中钱钟书又是怎样诠释这一点的呢?
“胡子常是两撇,汪处厚的胡子只是一画……他只想有规模较小的红夌尖角胡子,不料没有枪杆的人,胡子都生不像样,又稀又软,挂在口角两旁。既不能翘然而起,也不够飘然而袅。他两道浓黑的眉毛,偏偏根根可以跟寿星的眉毛竞赛,仿佛他最初刮脸时不小心,把眉毛和胡子一股脑儿全剃下来了,慌忙按上去,胡子跟眉毛换了位置,唇上的是眉毛,根本不会长,额上的是胡子,所以欣欣向荣。……为了二十五岁的新夫人,也不能一毛不拔,于是剃去两缕,剩中间一撮,……这也许还是那一缕胡子的功效,运气没坏到底。”
看到这段惟妙惟肖的肖像刻画,一幅活灵活现的漫画就形象地浮现在读者脑中了。作者在描绘这位汪大人可笑的容貌时,对他的历史、思想、心理也一并作了讽刺,使他一亮相,就给人滑稽、迂腐的印象。
短短几行字就能让人对文中的某一个人物描写透彻,不得不说这是作者高深的写作水平,而我身在重点高中,在未来的几年里也一定要努力学习,力求上进,在语文在门富有文学魅力的学科上猛下功夫。
在《围城》一书中不仅有鲜明的人物描写,还有各种调侃与讽刺,让我印象深刻的一幕就是作者在调侃鲍小姐“只穿绯霞色抹胸,海蓝色贴肉短裤,漏空白皮鞋里露出涂红的指甲”时,说她是“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列陈;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真理”。写出了鲍小姐的行为放荡,惹得“那些男学生满腔邪火,伤害及中国国体”。
讽刺的对象相当广泛,无所不包,集中、概括、典型的对知识阶层进行强烈的讽刺。
另外,作者还善于透视人物言行举止的心理基础,挑开蒙在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温文尔雅的面纱,探索人物的内心世界,揭示出讽刺对象灵魂的丑陋,戳穿和嘲笑对象在言行举止上的虚假性。李梅亭在赴三闾大学就职的路途上所表现出的吝啬心理就很有讽刺意味。启程时,他抢着买低等船票,明明是为了自己省钱,却偏要撒谎骗取别人的好感。路途中,他因为舍不得用自己的新雨衣,便找借口用别人的伞,他带了一木箱药品,准备在内地的学校卖个好价钱,却不愿意给一些仁丹于身体不适的孙柔嘉服用。因为一包仁丹开封后就卖不到好价钱。但不给药,又显得过于小气。左思右想,忽然灵机一动,记得前些天已打开一瓶鱼肝油丸。虽然鱼肝油丸比仁丹贵,但已开封的药“好像嫁过的女人减了市价”。于是拿鱼肝油丸,给孙柔嘉服下,弄得她又一次呕吐。李梅亭这种吝啬鬼式的怪诞心理就这样在一次次的吝啬心理活动中暴露出来,给人们以厌恶之感,其正人君子的假面具也就被一层层撕下来。这样的讽刺,不同于疾言厉色的抨击,而是通过客观地揭示真想来达到幽默的效果。可谓于平淡中寓谐趣,至拙而又至妙,不失讽刺意味。
在《围城》中这种精彩而又带有讽刺意义的片段不胜枚举,比比皆是,甚至有时看得我会会心一笑,感叹作者用巧妙的笔法刻画了一个又一个个性鲜明的人物。
《围城》是一部读来回味无穷的书。读《围城》,不但可以感受到沿途邂逅的惊喜,体会到妙趣横生的比喻,更能咀嚼蕴含深意的象征。它时而让你笑,时而让你哭,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才惘然若失的悲剧底蕴。
其实,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围城》读后感9
“荒烟蔓草的年代,权势江山面前,是否还有爱情的一席之地?”
看到封面上的这句话时,我以为《迷雾围城》会给出的答案是:没有,迷雾围城读后感。如同慕容沣对静琬,如同李承鄞对小枫,不是不爱,也不是爱的不深,只是堪堪比不过权势天下。
只是我万万没有料到城楼上的那一跃。自从小枫跳下城墙后,我对于城墙这一类建筑物,总有一种特别的忌惮。或许是因为易连恺那狠狠一耳光,或许是因为易连恺摔碎的那对镯子,也或许是因为易连恺说夫妻情分恩断义绝,也或许仅仅是那句我累了,总透漏出一种绝望的气息,仿佛走到无路可走,只得玉碎宫倾。
天下纷争,总有离人泪,一边深爱,一边伤害。有时候不得不想,到底是多深的爱,才可以让一个男人抛弃身家性命,抛弃三千里江山如画来换取她平安离开。易连恺道是“不悔”,恐怕他在为秦桑付出时,真的是无怨无悔。只因见到了她,已是人世间最好的礼物,所以不顾一切只愿她安康和乐,所以宁肯她恨他,宁肯她不再念着他,也不要她葬身敌手。这世上有多少不会的爱情呢?司马相如同卓文君轰轰烈烈的《凤求凰》,却抵挡不住“闻君有二意”;而苏武“恩爱两不疑”的誓言,唯换来妻子改嫁的讯息;霍小玉和李益的痴恋,也是以“使君妻妾,日夜不安”结束;连玄宗和贵妃如斯情深,亦只是“此恨绵绵无绝期”。想必都是悔的吧。红颜何其之短,偷来须臾幸福时光,最后却是花落人亡两不知,一抔黄土,白骨森森。
当然书中还有另一个不悔,便是闵红玉。初见这女子,她从林中纵马出来,挡在马路中央,不知是不是刻意为之,只教人心中不喜。像易连恺这样的男人,若是不爱,怎会有半分怜惜之情。燕云尚且怀着他的孩子,他亦无情抛弃。后来见他毫不犹豫地枪击闵红玉的脚心,便可知他性情凉薄了。但闵红玉真真假假,一腔谋算皆为他,弥留之际那句“兰坡,我不后悔”总是让人十分动容,她洒脱肆意,任性妄为,戏中名角,颇有心计胆识,可称是一位奇女子,而她也同样是寻常人,也会不甘心,也会被爱情所束。关于宏宇,恐怕无人忘记他见到日出时如同小孩子般的欢喜,她跳上岩石,浸在太阳的光辉之下,绚丽夺目,就像她的一生。说起她油豆腐的梦想,她虽是开心的,但叫旁人看来却心不已,因为那样的时光,是再也回不去了。
匪大给这本书“邂逅”二字,我特意翻了字典,上面写着“邂逅:偶然遇见久别的亲友”。开始我不懂,可是看到秦桑重回昌邺,看到秦桑打开暗盒,看到那封短笺,看到那条手绢,那块糖,心中方才恍然。原来真的是邂逅,原来有这样的往事,原来是他,亦是她。
《来不及说我爱你》中慕容沣对静琬说:“遇上你,这样迟”而《迷雾围城》却是另一番光景:早早相遇,却不相识。他一直在等她,却偏偏蹉跎了岁月。
从秦桑到芝山找易连恺一直到结尾清浅的回忆,仅仅不过一年时间,可就是这一年里,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本我心中留着一丝贪念,总以为那纵身一跃,易连恺是不会死的,哪怕是残了身体,总也会留在这个世上,等待多年后的某一天,秦桑总会等到他,和他之手今生,永不分离。然而这样童话般的结尾是不会有了,看到后记中“她到底会不会知道,镇寒关城楼上那纵身一跃,自己已经永远等不到那个人”这样一句话,我才不得不明白,这个人已经消失了。
其实易连恺的心性极其坚韧,中枪伤,受酷刑,从未叫痛,然而离开秦桑时,他却从来不敢回头。他是不是担心自己一回头,见到秦桑的眼泪,自己就会舍不得离开,舍不得放手,舍不得留她一个人在这尘世间,漂泊独自归。在城楼上易连慎问易连恺:“你的双手都被我割断过,开枪时已经绝少准头,如果这一枪打死了她,你待如何?”易连慎怎会知道,即使手筋被挑断,即使开枪之水平一部机往日之万一,可易连恺怎么会打死秦桑呢?那是他珍视的女子,那是他拿命去换的女子,那是他爱的超过了江山天下的女子,怎么会失了准头?怎么会允许子弹穿过她的心脏?
所以心中怅然若失。镇寒关,镇得住关外的寒冷,怎镇得住尸骨已寒?莫绍谦为童雪放弃一半家产,可是最后童雪会回来的;雷二将纸条抛进了湖中,可是最后晓苏依旧会出现。可是秦桑再也等不到易连恺了,我知道秦桑内心深处是晓得的,那个人真的食了誓言,永远抛下了她。
迷雾围城,谁迷失在雾中?又围住了谁的城?
《围城》读后感10
方鸿渐是钱钟书的名篇《围城》里的主角。在小说里,钱老借方鸿渐的眼睛,向读者展示了抗战初期,中国知识分子的众生像。许多人品低下,令人唾弃的角色,混得名利双收,而方鸿渐这个良心未眠,不做作,不虚伪的人却一败涂地。
方鸿渐为了糊弄父亲和岳父,从爱尔兰骗子手里买了一张假博士文凭。回国后看到他岳父登报夸耀,羞愧得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之后他决心像罪犯隐瞒犯罪情节一样把自己造假的事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
因为没有博士学位,在三闾大学,他被校长高松年聘为副教授,而且还让他教选修课。韩学愈拿着和方鸿渐同样的美国克莱登大学的造假博士文凭,被高松年聘为历史系教授。又因为韩的简历上还写着在美国有名杂志上发表过文章,高校长更是刮目相看,又把系主任的头衔给了他,而且他的工资待遇在真正取得美国大学博士文凭的赵辛楣之上。高松年始终没看到韩学愈发表的文章,韩说杂志可能在战乱中遗失了。见到此种现象,方鸿渐只恨自己没有勇气像韩学愈那样把造假进行到底。方鸿渐鄙视韩学愈,韩学愈却用自己无耻得来的利益暗自嘲讽方鸿渐。
李梅亭因为高校长答应他当文学系主任的条件没有兑现,跟高松年好一阵闹。最后以高松年答应学校以他出的价钱买他从上海带来的药做为补偿方才罢休。李梅亭接着又给自己争取到了训导长的职位,并以此监督老师,拉拢学生。高松年前面给方鸿渐的聘书上写的也是聘他做教授,而来到以后却是副教授,并且这副教授还是赵辛楣替他争取来的。方鸿渐心里不痛快,也拉不下脸来找高松年去理论,只好吃哑巴亏。所谓爱哭的孩子有奶吃。方鸿渐这样憋着不哭的孩子只好眼巴巴看着别人享受了。
方鸿渐最后被三闾大学解聘了。鸿渐遭到解聘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韩学愈怕方鸿渐抖搂出他的底细,指使学生在方鸿渐的课上挑毛病,提意见。韩学愈一箭双雕。赶走了方鸿渐,他的博士头衔就安稳了,另外方鸿渐代的外语课就可以让他的洋太太顶替了。
外语系的刘东方主任也因为方鸿渐没有答应和他妹妹的婚事,扫了他当哥哥的面子,由支持方鸿渐倒向支持韩学愈。刘东方也暗中搜集学生的意见,准备赶走方鸿渐。
李梅亭因为方鸿渐揭他的短,讨厌他、陆子潇因为方鸿渐抢了孙柔嘉恨他;高松年因为方鸿渐说话没分寸,且不知天高地厚,不喜欢他。高校长更怕方鸿渐从赵辛楣那里知道了那天晚上他在汪太太面前的糗态,所以他也想赶走方鸿渐。于是,那本共产主义的册子便成了陆、李、高撵走方鸿渐的直接证据。
赵辛楣走后,方鸿渐在三闾大学四面楚歌,只能灰溜溜走人。唯一有面子的事是,带走了心甘情愿嫁给他的孙柔嘉。
方鸿渐不谙世事,在三闾大学树敌一片,搞得工作也丢了。他在爱情上同样幼稚。赵辛楣在来三闾大学的船上就提醒他,孙小姐有点故作单纯,实际上很不简单,他不信。孙柔嘉利用一封根本不存在的匿名信把他套牢了。不过前提条件是方鸿渐并不讨厌孙小姐。
方鸿渐开始觉得他和孙柔嘉这样平平淡淡的感情其实也挺好,至少不会像对唐晓芙的感情那样在心上造成很大的困扰。俩人订婚后,他发现自己多了一个女主人。
孙柔嘉出于面子,不许方鸿渐投靠赵辛楣。赵辛楣原来和他们一样,并且离开三闾大学的时候也很狼狈。自从进了重庆国防委员会后,混得风生水起,渐渐地方鸿渐得仰攀他了。不过赵辛楣很讲义气,时时处处为方鸿渐着想。替他在香港筹办婚礼,买船票,还送了厚礼。还邀请他去重庆另谋事业。
孙柔嘉不堪自己的丈夫和阔绰的赵辛楣相比之下的落差,不愿意见辛楣。他们因为辛楣吵架,因为碰见了高高在上的苏文纨吵架。苏文纨一副瞧不起鸿渐夫妻的高傲神情,深深地刺痛了孙柔嘉,引来他对方鸿渐的一通抱怨,最后他们一个说苏文纨俗,一个说苏文纨贱,一边作践着苏文纨,他们停止了吵架。
鸿渐见到苏文纨,受苏文纨冷落还在其次,这今昔之比使人伤心。一年前跟苏文纨完全是平等的,现在,苏文纨高高在上,跟自己的地位完全是云泥之别。他想,当初如果答应娶了苏文纨,自己的境况可能会有很大不同吧。苏文纨从自身条件到家境,都是优秀男子争娶的对象。方鸿渐想,自己的清高孤傲进入社会后一文不值。
方家和孙家都不阔绰,互相嫌弃。方鸿渐和孙柔嘉两头受气。方家嫌弃孙柔嘉,孙家看不起方鸿渐。孙柔嘉比方鸿渐处事老练。她从小就讨有钱有地位的姑母喜欢。姑母在自己的工厂里给柔嘉安排了理想的工作,薪水比鸿渐在报馆挣的要高。顺便说一下,方鸿渐依旧傲气,不愿去讨好柔嘉的姑姑。他的工作依旧是赵辛楣帮忙介绍的。
姑母鄙夷方鸿渐,连家里的女佣人也站在孙小姐的立场上跟方鸿渐顶嘴。孙柔嘉虽然极力维护鸿渐的面子,但是架不住方鸿渐口不择言的用话刺激,气得连声骂他懦夫。方鸿渐失业了,本想回家吃饭,不料和妻子大吵一架出来。他兜里一个子没有,饿着肚子走在漆黑的街上。
赵辛楣说过一句话一语中的。他说,方鸿渐虽然不令人讨厌,但是全无用处。方鸿渐虽然聪明,善良,正直,但他玩世不恭,缺少奋斗拼搏的精神。既然有机会出国留学,为什么不努力拿到文凭!一个人要干出一番事业,首先得有真才实学,其次必须适应社会。不能适应社会,就等于不给自己展示才能的机会。社会的不公平,用人制度的不合理是造成方鸿渐失败的一大原因,另一原因就是他自身修养不够。他的不谙世事,说话尖刻,锋芒毕露,又不脚踏实地,放在今天也是做不好事的。
《围城》读后感11
围城这一部写在解放前的著作,写出了人们生活的困顿,写出了中华文化、中华文明中的种种好与坏,美与丑,善与恶,同时也写出了人们在对待爱情、婚姻、人际关系等等方面的进进出出、无奈与矛盾。
船甲板上的对话,“那么,你就是摇篮里睡着的小宝贝了。瞧,多可爱!”等等表现了即使是知识分子,在人前人后不一的形象,可说是无奈,更可说是对人的不真诚。一段对鲍小姐欲的描写想来既是对在外留学生不能好好学习知识而吃喝玩乐的讽刺,也是对中国现状的担忧。
方鸿渐与周家的关系是一个围城,已经进去了,想出出不来,在这个密封的围城里,方鸿渐喘不过气来,只能压抑着自己,跟着一群市侩“谈笑风生”。方鸿渐自己的家是保守迂腐的,这个家还停留在封建社会,方老先生看起来似乎在一些方面是明智的,是有父亲形象的,但事实上正是这些所谓的明智阻碍了整个社会的发展。方鸿渐“生平最恨小城市的摩登姑娘,落伍的时髦,乡气的都市化,活像那第一套中国裁缝仿制的西装,把做样子的外国人旧衣服上两方补钉,也照式在衣袖和裤子上做了。”这段真切描写了当时的中国严重存在的“拿来主义”,不分是非黑白,把西方国外的东西搬进家门。后面对张先生的描写更是说明在中国存在很多这样自以为是,不了解事情真是含义情况下夸夸其谈,爱眩但又没有本钱眩。
作者花了大量篇幅写方鸿渐跟苏文纨、唐晓芙之间的关系。方鸿渐想进入唐晓芙的围城却始终不得其门;苏文纨喜欢让所有的男人在她身边打转,还以为自己进入了方鸿渐的围城,其实进入却等于是在外面,而当她与曹元朗结婚并过上真正的市侩生活时,她却安之若素。唐晓芙似乎是围城中最好的人,因为对方鸿渐来说她是虚无缥缈的,可望不可及的,她是一个幻象,所以变得纯洁而可爱。这篇幅中对人物的描写也很是到位,“诗人”曹元朗写的是不文不类却自认为很了不起,翘着尾巴却连狐狸都不能像,可大家仍夸奖一通。大家的交往是如此的不真心,小人之交甜如蜜般。赵辛楣想追求苏文纨,也付出行动,从这个篇幅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相对来说更会生活的人,特别是在那个时代背景。这些文人骚客卖弄文学的嘴脸在这个篇幅中被描写得如此可笑,很具有讽刺意味。
方鸿渐终于还是听从了赵辛楣的话去三闾大学。沿途上,他们遇到了种种困难,最后通过关系到达了三闾大学,而关系这个在中国例行了多少年的东西,过去,现在将来都将例行下去。路上行人的势利眼,看人看外表,看着装,对有身份的人阿谀奉承而对老百姓则爱理不理。在这段中女主人公孙柔嘉出现了,人如其名般,刚开始孙小姐显得如此温柔,乖巧。李梅亭的小气,自私,像一个真正的生意人,带着药去边远地区以十倍的价钱卖,而骨子里有当时中国人的懦弱,无能。
到了学校后,教授不教授等级的划分也是如此的荒唐,而老师们对这个等级分法的看法也是那么令人觉得不可思议。拿着假貨在社会上招摇,也不显得丢人现眼,而且还理直气壮得在那争着等级的高低。更让人觉得可恶的是愚钝的不只那些腐朽的老师,还有学生,学生也是一样的荒唐,看老师的教书的水平不是看实力,而是看文凭,看学位,而且认知能力也那么差,不能很好认清怎么样的老师才是好老师,而去欺负老师,没有了尊师重道的美德。在学术圈,所谓的文人们是如此的虚伪,不真诚。而在这里,方鸿渐成了那个唯一一个还有一些最基本的知识分子操守,或者说最基本的做人的操守。而高松年、李梅亭、汪处厚,这些人在那里在里边如鱼得水,他们会舍得走出这个围城吗?
再一个是在三闾大学发生的所谓的爱情的纠纷,这场纠纷也显得如此的可笑。方鸿渐并不想进入孙柔嘉的生活,但他被孙柔嘉看上了,而且通过“某种方式”得到了他。对方鸿渐来说这个婚姻是他的围城,在还没进去前,他不知所以,就这么进去了,在进去后,他浑浑噩噩得过日子,他也有想冲出来的冲动,但他是个被动的人,不敢行动,也不会行动。结尾一章,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后,正回家想消释柔嘉的怨气,柔嘉刚才正向姑妈讲鸿渐的不是,害怕已被鸿渐偷听到,方鸿渐其实并没听到,只得摆空城计:“你心里明白,不用我说。”结果柔嘉心虚之下,说“本来不是说给你听的,谁教你偷听?”这就无异承认了她在“背后糟蹋”方鸿渐,结果正准备向妻子低头的方鸿渐和一心想给丈夫找个好工作的孙柔嘉竟然越吵越厉害,终于走向“不离而散”,不欢而散。他家祖传的那顶破铜钟当当当当当当敲了六下,似在嘲笑,对人生的讽刺和嘲笑尽包含在这怅然悠悠的钟声里了。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
《围城》读后感12
对于钱钟书先生的《围城》早有耳闻,只是当初自己凭书名,觉得这本书大概是也就是写战争相关的事情,就一直置之高阁。这个暑期,利用实习空闲时间拜读了《围城》。
下面就说说我读《围城》的感受。读完了钱钟书的《围城》,心里有一种莫名的震撼,怅然若失却又意犹未尽的感觉,书本合上,思考不止。《围城》有一句话我印象非常深,是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这也许就是生活吧。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每个人都属于不同的群体,每个人也都有各自的背景经历,自己独有的想法,还有这生活中的各种条条框框,就像有一只无形的大手在掌控着,虚荣与自私围住了好些人。
《围城》一书以男主角方鸿渐的行径为主线,先是方鸿渐买了乘船回国,后与苏文纨、唐晓芙等之间发生的事情,再到一行人同去三闾大学,再到方鸿渐与孙柔嘉这间为家庭和事业而发生种种争吵最后分开,他与苏小姐、唐小姐这间的纠葛,是他身陷爱情的围城的时候所经历的,最终他与孙柔嘉结婚可又闹得不欢而散。在三闾大学的经历可谓是方鸿渐事业上的围城了。在这一“城”里,充满了勾心斗角,方鸿渐也受到了不少的倾轧,最后还是离开了三闾大学。书中,方鸿渐先是在周经理银行工作,而后在三闾大学任教,接着在报馆资料室上班,每次都想混得出人头地,可是每次都以失败告终。除了玩世的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及方鸿渐的老丈人都被封建和虚荣的围着。回想全书,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可以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在全书的最后,方鸿渐在经历了爱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我想,这不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情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城内城外的故事风景都令人向往,却又难以触及。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钱钟书先生书中的写的各种围城,让当今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如今的现实是,社会节奏加快,竞争激烈,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对于大学生而言,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我们生活的环境中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拼搏,始终保持着积极的心态,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
钱钟书先生的文学功底也是令人仰慕。恰当的修辞,幽默的讽刺叫人赞不绝口。如 “鸿渐见了她面,不大自然,手不停弄着书桌上他自德国带回的Supernorma牌四色铅笔”。这很想鲁迅先生的文字,对于两位文学巨匠,有个共同点就是,用恰当的手法进行幽默的讽刺。在我印象中,《围城》中的人物,除了唐晓芙外,剩下的人都在钱老先生的笔下被狠狠折磨了一番。其中,最有意思的就要当数范小姐了。文中有一段,她听说汪太太给她做媒,正求之不得,但又故弄玄虚,还在背后怀疑孙柔嘉,假得不得了。汪处厚夫妇请吃饭,她五点钟才过就到汪家,还说不好意思,她自己比谁都急,把自己涂得花枝招展的,想尽可能地吸引赵辛楣的注意。见过辛楣以后,正像文中所说那样“像画了个无形的圈子,把自己跟辛楣围在里面,谈话密切得泼水不入”。再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这文字的描写可能比实景更美。“方鸿渐自信对她的情谊到此为止,好比两条平行的直线,无论彼此距离怎么近,拉得怎么长,终合不拢来成为一体”,“承那王主任笔下吹嘘,自己也被吹成一
个大肥皂泡, 未破时五光十色,经不起人一 搠就不知去向” 这种比喻巧妙深刻,让人忍俊不禁。
钱钟书先生的夫人杨绛女士曾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书中最后以那个老古钟作为文章的结束,给人以念想,余味无穷。
《围城》读后感13
前段时间读了一些书,也有些收获。
沉默在尖叫
三读《围城》后,我在豆瓣上搜索了书评,看书友们畅谈自己的所思所感,热烈讨论。
《围城》一经典句子:“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
初读还是有点感想的:觉得自己当然要做那第二种人,毕竟回忆再美好,追念起来也总与痛苦相伴,过去的永远过去了,没人会给你施加完全相同的痛苦,也没人会带给你一模一样的喜悦了,所以不管怎样都是悲哀。而第二种则不同,它充满了苦涩退去后那甘醇的甜蜜气息,能在年老时圆满,不正是一大好归宿吗?
反复读,就反复觉得精妙,字字是道理,处处是深意。但也仅止于此了,你再要我说,我也只能沉默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因为我不是钱钟书,我对他的经历所知甚少,而且我从未走进过他的生活,也永不可能走跟他一样的路。
我可以在隐约中感受到他的书写的很精彩,但然后呢?摘抄完好词好句后让这书整齐地、安详地与其他书一起并排着,在剩余的生命里一起落灰蒙尘,一起发卷发黄,一起被我遗忘?
明珠暗投,非我所愿。
艺术自生活中剥离
正如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所说,“艺术是生活的镜子,若是生活丧失意义,镜子的把戏也就 不会令人喜欢了。”
读后并非一定会有感,若想有感,必须向生活去寻,也只能向生活去寻。
在生活里,我才彻底明白了:原来我无法分辨出葡萄的酸甜,也没有机会安排吃葡萄的顺序,我只能在冥冥天意之中等待酸或甜的降临。
这就是生活的真相,没有定律可循。风雨过后可能会放晴,也可能会有洪涝——你的境况在很大程度上不是你能掌控的。
但也正因如此,生活才成了我最钟爱的书。有它,就有未知,就有无限可能;有它,就有思考,就有所悟所得;有它,使我不至于全然沉默,才让我有话可说。
它慷慨地馈赠给我了一双眼睛,可以看到微末间的美好,和平凡中的真意。同时也可以看到伟大中的瑕疵和丑陋险恶的存在。
也正是因为这样,我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一个简单却热诚的人,最想拥有的东西就是那份简单却迷人的勇气与天真。现在的我,虽不能至,却心向往之。
善良自有万钧之力
写此文的五个小时前,我出门了。
一切都与平常没什么不同。小区门口的路照旧不宽阔,却也照旧刚好够两汽车错开行驶。但那一天,一个骑着自行车的老人与一辆轿车“擦肩而过”后没有稳住,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接下来你肯定知道我要说什么了吧,这种问题你不在现场也可以猜到,结果无非是司机下车扶老人和司机驱车离开其中之一。
但你永远不会想象出当时的另一番场景:老人摔倒后,试图爬起来,但失败了,期间他多次祈求地看向那辆轿车,希望它可以停下,至少扶他一把;而那辆轿车没有马上开走,它缓慢地开几步路的距离后就微微停滞一下,反复几次后才以正常速度离开。
我没有看清车内的司机,但我认为他一定回头张望了。
你可以猜到的是结局,但你看不到那片刻间有些东西在急速灭亡,一个人拥有的全部正义和责任因未知而畏葸不前,经过不知艰难与否的抉择后,终于,它们选择缺席,选择逃逸。
老人摔倒后挡住了另一辆轿车的路,接下来你又知道我要说什么了吧,结果无非是司机下车扶老人和司机猛按喇叭破口大骂最后绕道离开其中之一。
但你永远不会想象出当时我的心情:想要扶老人起来却发现我根本做不到时的心情。就在我快撑不住的那一刻,后面那辆车的的司机冲了过来,支撑起老人另一边身体的重量,一左一右,终于平衡,老人慢慢被扶了起来。
我不得不承认我是在第一辆车开走后才跑过去扶老人,我也不得不承认在那之前我脑中闪过了老人是讹诈者的可能。我承认我仅有的小小善良,并不纯粹。但我还是愿意跑过去,后面的司机也不畏惧下车帮忙,问题很快解决了,不是吗?
我相信,无论我们有多不单纯,在那一刻,我们都是简单无比的,是丢掉了素日里那些所谓的心机城府的,是只想做好这一件事的。
许多东西,是有人相信才会存在
马丁·路德·金说过:“历史在记录这个社会转型期时发现,最大的悲哀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过度沉默。”这话放在今天,不如说是好人的过度冷漠。我不否认有陷阱,但很多情况下,我们没有多少时间思考,不行动,就与后退无异,你会选择冷漠吗?
人是复杂的,人群自然也是复杂的。相较之下,正义和责任则很简单,我珍爱生活给我的这双眼睛,让我可以看清我到底该追求什么。
我看到了正义和责任的缺席,但我还有点开心,因为至少我有机会冲上前去,至少我还能做些事来改变这境况,而不是只能被动地等待结局。
在这个我只能掌控为数不多局面的世界中,这是莫大的幸运。能在其中收获一丁点勇气与善良我都心满意足。而这些,都是不会腐朽的东西,是价值连城之外的无上珍贵。
我依旧不太会写文章。但正是这样普通,才让我更加庆幸拥有生活,拥有一双它给的眼睛。让我把书读得,有一丝光彩。
读后感——先读,后有感。
《围城》读后感14
《围城》这部小说在高中可以说就早有耳闻,一直很想去拜读一下,然而由于高中时间的原因,一直没空去读,进入大学以后,终于有幸将《围城》看了一遍,《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
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生活21世纪里,生活的围城依然存在,在这个竞争激烈,知识大爆炸的时代里,不管是来自学习、工作,还是生活的压力,都将人们置身在一堵又高又无边际的围城里,对名利的追逐,对金钱的渴望,将人们压得透不过气来,作为大学生的我们,被为外人羡慕为象牙塔般的生活,可是很多大学生也被关进这座无形的围城里面,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不在单纯,人际交往变得复杂,学会了钩心斗角,而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又面临找工作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是不是大学生就注定要在这座围城里出不来呢?我认为此言差矣,困在生活的围城,大多数是由于自己将心置身在围城里面了,所以给心安上一对翅膀,就能飞出这座围城,看到广阔的天地。
所谓给心安上一对翅膀就是,将心态放好,给心灵减负,生活需要正能量,需要积极向上,而不是抱怨,对于人际交往,我想只有对于别人推心置腹,以诚相待,别人也一定会对你以诚相待的,所以不要抱怨,不要消极,乐观向上才是年轻人该有的态度。
而对于工作,我想毕业既失业是对于那些毫无准备的人说的,因为我坚信机会是有留给有准备的人,所以只要你在大学里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我相信你的前途将会是一片光明,围城再高,只要我们能给心安上一对翅膀,我们就一定能飞出围城,感受天地的磅薄大气,创造美好人生。将围城击化解与无形之中。
《围城》读后感15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围城》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一篇长篇小说,是一篇经典的文学作品。带着敬仰的心态读完了《围城》和一些学者的评论,更觉这部著作的非凡文学魅力和哲学思考。感慨可谓颇多。
简单的故事情节就是:在中国新旧社会交替的背景下,知识分子方鸿渐不断的追求恋爱并走向失败的过程。文中不乏精彩幽默讽刺的笔法。正如作者在序中写到:“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作者有简单的故事讲述了当时的社会面貌,而其中所蕴含的深刻哲理,依然应验在现代人的生活层面里。
首先,我们从《围城》可以感受到社会是一个多么复杂的东西。
读完《围城》给人的一种感觉是,整部小说描绘的社会中根本就没有正派中人,不过短暂出场的唐晓芙除外。其中有慵懒作风、虚浮的留学生们,哗众取宠的哲学家诸慎明,虚伪下流的李梅亭,善于作态的诗人董斜川……甚至主人公方鸿渐也是一个懦弱无能的知识分子形象。看似繁华却空虚的大城市,闭塞肮脏的小乡镇,腐败的教育界和混乱的文坛,虚伪的、低贱的、肮脏的、庸俗的、惺惺作态的……各种情景,各色人物,都活生生的展示在我们面前,浮华的背后总会给我们带来淡淡的悲哀。很明显这种社会给人一种混乱和黑暗无法生存下去的感觉。那么,围城中的社会与我们所在的社会对比如何呢?繁华的都市总是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川流不息,在我们眼前是这样,在电视里也是这样,毫无差别。这一切给人的感觉是社会很简单,然而我们只看到了生活表面的假象。
平静的湖面下总有暗流涌动,真理的发现总需要贴身体会。现在看看我们周围的人群,有几个你认为是善良且正派的人呢?都市是更繁华了,但是却依然虚空,官场依然腐败,潜规则依然盛行,金钱永远至上……生活中处处充满着明争暗斗。这所有的一切正如一团团的乌云笼罩着我们的天空……对比的结果是——社会的生活复杂的本质是一样的。
社会的复杂的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在平静的校园里可能还感觉不到真实而复杂的社会,但生活会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为我们上这堂课。
然后,《围城》告诉我们了生活本身是一个悲剧。
在恋爱和婚姻的“围城”中,主人公方鸿渐先后遇到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等并与她们发生了一段感情纠葛。仿佛印证了“自古多情空余恨”这句话,方鸿渐不断的渴望摆脱“围城”,然而冲出这个之后又发现陷入另一个“围城”,永远找不到理想的境地,永远在渴望与失望中辗转。在小说结尾那个古老的挂钟钟声突然的敲响似乎宣告了方鸿渐这一悲剧的结束,但有似乎预示着新的悲剧的开始。给读者的感觉是——小说继续写下去,依然是个悲剧。在围城中有这么一段写到,驴子望着眼前的萝卜,以为再走一步就可以吃到,于是一步接着一步往前赶。人何尝不也是一样,总是幻想下一步就可以到达理想的地方,而其实下一步并不是理想的所在,于是又把希望寄托在下一次。而那希望就如同驴子眼前的萝卜一样可望而不可即,就这样被命运牵着鼻子走,永无止境。
我们再回头看看我们的生活,升学、考试、工作……难道不是一座座围城吗?在这些围城中,我们每个人都努力挣扎着摆脱,好不容易冲出了一个,很快又陷入另一个,好像围绕着一个固定的程序运行着。我们追求自由,却发现越来越不自由;我们渴望美好的生活,却永远生活的不美好。就像那句话说的:生活是一张茶几,上面摆满了“杯具”。
总而言之,给人的感觉就是,人生是一座座围城,引导着人们不断追求,不断落寞,辗转不定。
最后,《围城》也告诉我们生存的哲理。
“尽管每个人都是荒谬世界中痛苦而孤独的人,但个人不是任凭摆布和无能为力的。每个人都有独立意志,能够通过行为选择走自己的路,把握自己的命运,创造自己的未来。”
萨特围城中让人觉得懦弱无能的方鸿渐在经历了一次次选择后,他不但没有得到欢乐,反而落入更加痛苦的深渊,这也是他悲剧的所在。但是,从另一种角度来看,面对曲折的感情生活,他遵从了自己的意志,他在不断的追求和失败中做出了自己的努力。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他在为了生存而不断的努力着。
现实生活中,升学压力、恋爱纠葛、婚姻悲剧、事业低谷…这些烦恼的琐事都是现实而不可避免的。然而,有多少人带着“世界荒谬,人生孤单”的思想被生活的失败所击垮;有多少人没有目标的选择,因此卑微而痛苦的活在黑暗之中;又有多少人逃避残酷的现实而碌碌无为的过完自己的一生……
杨绛说过:“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内的人想冲出去。婚姻也罢,事业也罢,大抵如是。”要在在这些实实在在的现实悲剧面前证明自己的存在,我们就应该退缩吗?这不正是我们每天努力所要做的的吗?这不正是我们每个人的生存意义的所在吗?
存在主义认为“如果我们不去赋予生活某种价值,某种价值得追求的目的,世界的存在就是荒谬的,生活就是毫无意义的。”体现在方鸿渐身上,他竭尽全力一次次地试图摆脱生活的困境。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行动者;一个不愿做生活奴隶的不屈服于所谓“命运”安排的勇敢者。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使他的理想成为可能,而这正是方鸿渐的使命——使人生成为可能。事实上这也是我们每个人的使命:努力去创造美好的生活,不管结局如何。
这样看来,《围城》深刻深刻揭露生活中存在悲剧的现实,并描绘了现实与理想的冲突。它旨在反映人的生存状态,而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告诫人们一个道理:要勇于承担自己的生活。
我想这也许就是《围城》的精髓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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