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家》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家》读后感1
经过一个寒假的时间,我终于将巴金的《家》读完,这是一本反映时代变迁的书。巴金以娴熟的艺术手法,把书中的每个形象都写得有血有肉、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巴金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制度的厌恶与憎恨,通过对三兄弟的不同性格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让人眼前一亮。
三兄弟中的老大觉新是旧社会、旧体制的拥护者;老二觉民有着沉稳的性格,对于进步、先进思想十分接受,但意志不坚定,却在必要时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老三觉慧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被新社会所替代。
现在,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的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也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在青春的岁月中,充满激情,心中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家》读后感2
当我看完了《家》这本书,抬头望著正在尽兴玩著ipad的弟弟,才从高公馆那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中穿越回来。
巴金用自己的创作向旧社会旧制度进行猛烈的抨击,生动形象的揭示了封建宗法制度必然灭亡的命运,在巴金的笔下,通过对青年一代勇敢抗争的描写,展现了在严密残酷的黑暗王国里放射出的一线光明,充满洋溢著信心,希望和力量。
《家》中的人物形象也是个性鲜明的',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制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纯洁、刚烈的丫头鸣凤,温顺驯良地吞咽著旧礼教恶果的小姐梅芬,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以及接受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解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整本书都给人以压抑凄惨的美感,更有觉慧的一种从内心涌出的热流,炽热而奔腾,在黑暗中冲撞,头破血流的寻找著新世纪的出口的激情。我想可能很多年后,即使忘了这本书的故事情节,但不变的是这本书的味道。
《家》读后感3
“这水,这可祝福的水啊,它会把它从这住了十八年的家带到城市和未知的人中去……。”
读到这儿,我轻轻地合上了巴金的这本《家》,拉了拉盖在身上的被子,脑子里突然被几行字所占领:
觉慧他真的舍得离开高公馆吗?他愿意抛弃他在这儿的'回忆吗?他想忘记在这里的那些他珍爱的和珍爱他的人吗?……
答案是舍得。
高公馆里使他心痛的事太多——是嫂嫂的死、梅姐的死、大哥的异变,更心酸是鸣凤的死!封建社会如同一个牢笼,他无法挣脱,他不敢触及。可给他带来力量的是琴姐的认可和二哥的支持,更是新思想、新时代的那股力量使他向往外面的世界,他憎恨这个家!他试图逃离高公馆,他最爱的人在这里死去,他却无力回天,他那颗燃烧的心带上他坐上了远去的游船。
住在高公馆的每一个人都一样。在这里度过了无数个辛苦的日日夜夜,无数个难熬的春夏秋冬,或喜、或悲、或乐、或怒。这些都是封建的高公馆为他们带来的那深深的苦痛。他们的心都凉了,现在只有那寥寥无几的兄弟姐妹还在那艰难的坚持着。
想到这儿,我倒抽了一口凉气,哀叹里想着那可幸福的水流,觉醒于这美好的东西——青春。
前方路茫茫,
何处是归宿?
《家》读后感4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沈石溪先生写的动物小说《黑熊舞蹈家》。书里面一个个精彩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了我,我觉得它特别的好看。沈石溪先生的小说主要是以动物为主,读了这些故事,让我知道了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动物也非常的聪明。
《黑熊舞蹈家》这个小说主要写的在马戏团里的动物演员里有一只叫阿宝的.黑熊,这只黑熊能歌善舞,它对音乐有天生的好感,只要一听音乐就要跳舞,进过训练它跳的更好了。在马戏团里还有一只叫圆球的,它是仅次于阿宝的演员。阿宝的脾气不好,很容易发火,而圆球的性格则很温顺,又一次有人想跟黑熊跳舞就找了圆球,但阿宝很生气,它觉得圆球抢了它的风头,就对圆球又打又叫,所以阿宝就被关了起来,阿宝开始绝食,它一天比一天虚弱,它就要死了,然后它就跳了最后一支舞,它是在人们掌声中死去的,我觉得阿宝真可怜。
《家》读后感5
一类是封建大家庭中的败家子,如叔叔辈的克安、克定。他们吃喝嫖赌,既荒淫无耻,又极端的不孝。
一类是封建大家庭的反抗者,如觉慧、觉民。其中最主要是觉慧。他是高公馆大胆而幼稚的叛徒。他对封建制度,封建礼教,封建迷信嫉恶如仇。大胆叛逆,追求光明。关心社会进步,国家的前途。积极投身于社会活动。但他又有“幼稚”的一面,发现在对所对抗的'敌人的腐朽性和吃人本质缺乏足够的认识,过高地估计了个人反抗的作用。但正是他的幼稚,才显示他的人情味。作者通过这样的形象告诉读者“应该走”这样的路。这一形象与觉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再一类是那些封建大家庭的受害者,如梅、瑞珏和鸣凤等女性。这些女性美丽,但却遭遇了不幸。正是通过美的毁灭,作品很好地控诉了封建家族的罪恶。而在这些上述的这些形象中,最为鲜明的是高觉慧和高觉新。
巴金在谈到《家》的创作时曾经说过,他写作这部长篇小说的目的是“我控诉”。作品通过一系列美好生命的毁灭,控诉了封建家庭的黑暗和腐朽,控诉了封建家庭的罪恶。描写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和反抗
《家》读后感6
《家》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
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在这样一个《家》的影响下,让我明白了时代的前进,不应该小部分人努力就好,而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觉醒,广大群众的觉醒。
首先就是要唤醒青年一代,我们应该有自己对社会的认识并能了解到自己身上背负的社会的时代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有前进,我们是新一代,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我们应该要有更加强大的信念,为中华之繁荣富强努力!
《家》读后感7
今天,我看了《家》这本书,它是大作家巴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故事的主人公是高觉新、高觉民和高觉慧三兄弟。他们出生在一个旧官僚地主大家庭——高公馆。
高公馆是一个四代同堂,拥有五房儿孙的大家庭,高老爷子是这儿的统治者,而觉新三兄弟则是五房中的长房子孙。
大哥高觉新是个“无抵抗主义”和“作揖主义者”。因为母亲死了,而父亲娶了位继母后也死了,所以他过早的承担起了照顾继母和弟弟妹妹的重任。可是,因为他的无抵抗主义,是他和从小就青梅竹马的梅芬分开了。最终,还是因为他的无抵抗主义,让他的.爱妻在荒郊的一间小房子中生下一个小男孩后痛苦的死去。
二哥高觉民是一个勇于对恶势力进行反抗的青年。当高老爷子要把他许配给冯乐山的侄女时,他勇敢地进行了逃婚,并在最终取得了胜利!
三弟高觉慧是一个在“五四新潮”影响下长大的新青年,他比二哥还要勇敢,在爷爷生病时,他揭穿了捉鬼闹剧。
这本书告诉我们,在恶势力面前只能勇于抗争!
《家》读后感8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黑熊舞蹈家》。
其中有一个章节令我感动,老猎人亢浪隆在山林里闯荡了几十年了,他经验丰富,枪法又准,再加上他养的那条大黑狗机灵凶猛,所以只要进得山去,极少有空手回来的时候。一天黄昏,亢浪隆带着作者上山打猎了,他们正在浅水湾里面洗澡,忽然看见对面的树林里钻出了一只很大的黑熊,黑熊后面还跟了一只小熊。老猎人和作者同时看见了黑熊白色的右熊掌,熊掌本来就是名贵的山珍,熊的右掌又是最值钱的,而在所有熊掌里又是白掌最为珍奇。亢浪隆让大黑狗去捉那只小熊,本来大黑熊是可以反过身来救自己的孩子的,但是前面是一片开阔地,自己贸然前进,可能会把自己的.性命也搭进去,它要想一个万全之策。母熊绕到了小石山的背后,看了看陡坡,就义无反顾的爬了上去,它前面受伤了,流了很多血,但是它只要还有一口气就会去救孩子,它爬上了陡坡,朝着房屋坠落了下来,但是老猎人和作者因为去小溪洗脸而躲过了灾难。
是母熊对自己孩子的爱鼓励它,创造了奇迹。每个母亲都爱自己的孩子,爱可以使母亲付出一切的代价。
《家》读后感9
刚刚读完的时候是激情澎湃的,但是并不是很能引起人的共鸣。也许是时代太过遥远的缘故,但是这部作品不能够给人很深刻的感想和精神的动力。
袁泉说她觉得巴金的白话文比鲁迅的好,在当时这样的白话文巴金算是造诣很深。
我不大同意她的看法,但是也没有反驳。
相比较我比较偏爱鲁迅。是很好的文字大师。
虽然题目是家的读后感,但是已经一点也没有想要写读后感的`想法了。
我不同情书中的任何一个人物也不喜欢觉慧这样的人我觉得他很冷酷。从他身上才可以看出中国人的劣根性,而不是从所谓的封建礼教的迫害者觉新身上。
书中有一点个人英雄主义的色彩,所强调的牺牲让人并不能明确的看到价值。
但是在那个迷惘的年代,已经很难能可贵了吧?虽然现在无法理解。
家并不是没有可取的地方。相反有很多。但是都不够深刻。
《家》读后感10
“嘿”同学们,你们读过,《黑熊舞蹈家》母熊大白掌吗?如果没有的话,就来听我讲解一下吧:
作者沈石溪和另外一位猎人在流沙河洗澡,洗着洗着,沈石溪突然看见一个白白的东西在蠕动,又仔细一看高兴的不得了。那是一头大狗熊和一头小狗熊,大狗熊的右前掌是白色的'。那个猎人也看见了,于是他们俩赶紧回家,沈石溪拿刀,猎人拿枪带狗,他们俩全副武装去“捉拿”“大白掌”母子俩。
大白掌带着他的孩子正在爬山,小狗熊爬的慢,所以大白掌不得不慢下来等小狗熊。可是小狗熊力气小爬了一半又滑下去了,被追来的猎人捉住了。大白掌只能躲进树林里,大黑狗冲上去,想捉拿大白掌,但是做了俘虏。猎人急了,放了一枪,大白掌用黑狗挡住了大多数的子弹,自己也中了两枪,才逃之夭夭。猎人让抽打小狗熊,大白掌在夜里听到小狗熊的叫声就会回来救小狗熊,他们等了一夜也没见大白掌回来,他们刚刚从石缝里出去,就看见一个东西砸落下来。枪,长刀都被砸碎了。哦!原来是大白掌。它为了救孩子的命,什么都不顾了。
真是一位伟大的母亲!!每一位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都会付出全部甚至是自己的生命。
《家》读后感11
《德川家康》这一套书被柏杨称为是和中国的《三国演义》和《资治通鉴》齐名的一本书。因为自己知识面不广,也因为对日本人的仇恨,所以很少看日本人的书籍,可以说几乎没有看过。几年前,机缘巧合,我得到了《德川家康》这一套书,断断续续看了前5本,今年又看了第六本。
闲言少叙。德川家康第六部总体给人的感觉是日本人的文化传统和思维方式与中国人不同,所以涉及的谋略和智慧也不同,很难说孰优孰劣。德川家康的家臣很忠心,体现出日本人的.誓死效忠精神,但也有很大的缺陷不善于变通,死脑筋转不过弯来。家康和秀吉关于娶秀吉的妹妹为妻的事就体现的淋漓尽致。家康的家臣脑子转不过弯,家康面对这次政治婚姻采用了拖和处理好周边关系的策略,巧妙化解了秀吉的圈套——成为秀吉的家臣。期间,两个人之间多次的斗智斗勇就显示出水平来。秀吉要求家康去京城,家康一直拖着。秀吉除了送妹妹给家康为妻,还将自己的老妈也送到家康的阵营中当人质。家康答应的方式也很特别,在充分考虑周边各个政治势力平衡的基础上才答应秀吉的要求,而不是像他的家臣这么死板,要么杀要么打!
《家》读后感12
寄居蟹天天住在别人的屋檐下,最后他会住在哪呢?
有一天,寄居蟹准备不再住在别人的房檐下,他在沙滩上找到了一个可乐罐,他自言自语说:“今天运气不错,可以住在这面了。”今天,他睡了一个美美的觉,第二天他起来,只看见了树,还是树,他惊奇的问:“沙滩在哪?”当他知道事情之后,哇哇大哭,他被吹到了森林里,长尾巴猴子听见了他的哭声,帮她把可乐罐推回了沙滩,寄居蟹有在沙滩上挖了一个坑可乐罐的'一半在里边,一半在外边,第三天,沙滩边的动物都在说:“这个漂亮的可乐罐里住的是谁呀?”“是我。”寄居蟹说。从此,他再也不会被风吹走了,动物们也很羡慕他。
这段故事好的词有:坚固、天黑。
佳句欣赏:寄居蟹的家像长了根一样,再也没有被风吹走了。
阅读心得,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要靠努力才能得到成功,不要靠幸运,幸运也是开头,自己幸运遇见了新房子,要精心改造,才能成为坚固的房子,住下来。
《家》读后感13
《黑熊舞蹈家》,一听这本书的名字,就很吸引人了:黑熊那么笨拙,居然能成为一个舞蹈家? 翻开书一看,里面有许许多多关于熊的故事呢!这些故事中最让我影响深刻的是这本书的'主要文章——《黑熊舞蹈家》。
这篇文章里,有一只名叫阿宝的黑熊,在阳光马戏团里,就数它的舞蹈天赋最好,可是脾气却有点古怪。比如:不爱让人摸它的鼻子,不喜欢与别的黑熊共享美食……不过,在黑熊舞蹈队中,还有一只表现挺不错的三岁龄公熊,名叫圆球,它很乖,可说道跳舞当然没有阿宝跳得好,在舞蹈队里排名第二。
一次,在为元首夫人挑选舞伴的时候,因为阿宝的脾气暴躁,怕抓伤元首夫人,就让听话的圆球去了,还把它们的名字交换了。后来,真阿宝不服气,被关进了禁闭室。真阿宝在禁闭室的日子里拒绝进食,慢慢地营养不良,最后它听着音乐,跳着他最熟悉的交际舞,在训练师的掌声下结束了它的生命。
动物,温驯听话、聪明可爱、曾带给我们许多人美好的童年回忆。让我们一起去了解黑熊舞蹈家的故事。
《家》读后感14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温馨的家;一个幸福的家;一个快乐的家;一个……但是,今天我看到这样一篇文章——家。它不是人类的家,而是蚂蚁的家。作者以自身的亲身经历为我们讲了《家》的故事。从中我深刻感受到“舍小家,为大家”这种精神。
蚂蚁造房子会用很长时间,而“妈妈”那一铲竟挖出了它们的家。那些密密麻麻的小洞彼此相连,仿佛是被精心雕刻过的一样。可是,谁又会知道这雄伟的建筑竟是小小蚂蚁建造出来的。因为,“妈妈”的.那一铲它们毕生的精力就这样灰飞烟灭了。
当它们的家园受到了侵略时,它们却没有放弃生的希望。它们尽自己最大的力量背着蚂蚁卵向外逃。
当它们的生命受到伤害时,仍然想着自己的亲人。真是让人可敬啊!这让我想起了《斑羚飞渡》为了让自己的家族活着愿意放弃一切哪怕是自己的生命。
在生活中总有些人因为一些小小的矛盾而与他人发生争执,我们应该和平相处我们都是一家人遇到困难应该一起解决,一起面对。就像兄第之间,朋友之间那样不分彼此。
通过读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要多为他人着想,多为国家做贡献。”必要时“要舍小家为大家。”
《家》读后感15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
我爱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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