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俗世奇人》有感,欢迎大家分享。
读《俗世奇人》有感1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俗世奇人》的书,这本书里面讲述的都是天津卫的许多怪异人物和发生的奇人妙事,在我惊叹之余,还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令我受益匪浅。
在这本书中所描绘的众多俗世奇人中,最令我佩服的人便是泥人张和苏七块了。泥人张,顾名思义,这人便一定有一手捏泥人的绝活了,没错,泥人张能捏出各种各样的小泥人,而且捏得栩栩如生。他大名叫张明山,生平最爱去的地方便是戏楼和饭馆,因为他喜欢捏戏院和饭馆里的各种人物,更绝的是,他还能一边喝酒,一边捏泥人。令我佩服。另一个令我佩服的人便是大名鼎鼎的苏七块了。他的`大名叫做苏金散,是一名治疗筋骨的大夫,他的名气大到连外国人也找他看病。他到底有什么绝活呢?只要是有人受了伤,他只要用手在伤口处轻轻一摸,他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受了什么伤,然后,他的治疗就更绝了,双手以闪电般的速度乱点乱按,还不等病人叫疼,断开的筋骨就接上了。看到这,令我惊叹不已……
看完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有一项擅长的事情,才能在人群中当中立足,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更能得到别人的尊重。相反,如果没有一项像样的本领,什么也不会,便不能在人群中立足,更不能得到其他人的认可和尊重。在清朝末年的天津卫,有绝活的人能过上安逸的生活,而什么本领也不会的人只能风餐露宿,过着穷苦的的生活。当然,拿手的绝活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拥有的,它靠的是自己刻苦的训练和不断地努力,那些俗世奇人之所以拥有那些令人惊叹的本领是因为他们比别人对自己的要求更高,也更努力。最终练成了一手绝活。所以在生活当中做事、学习只要比别人更刻苦、更努力,就一定能取得成功。
读《俗世奇人》有感2
是怎样的一双手蒙住了你的眼,让你看到的只有漫漫长夜?
请让我来告诉你,我的朋友。漆黑的夜里,也还有明月的存在。
农夫和蛇的故事,可以说没有几个人不知道了。小时候的我,总是一味的批判蛇的毒辣。可当现在的我重又拾起这篇遗落在童年里的故事时。却有了截然不同的看法。
并非蛇心狠手辣,只是那农夫认错了人。
手划过书页下方的一行小字——不能对坏人抱有善心。
可是在这个世界上,又有谁能定位谁呢?那些我们厌恶的杀人犯,抢劫犯,又有几个是真的丧失了所有人性的呢?
家父年轻时在看守所管犯人,那天他给我讲了这样一件真实的案例:“我那天看到一个犯了死罪的人,是个务农之人。在他被拉上刑场的时候还一直在嘀咕着要他的.被子,还要带回去盖,跟本没想到这次他将一去不归。我当时很好奇,就走过去问旁人,‘如此朴素之怎会犯下死罪?’‘你不知道,他在跟仇家吵架之时受到对方挑衅,一气之下铸成大错。’那人惋惜的告诉我。”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这样一位只晓得如何才能吃饱饭,被子要省着盖,却因为一时之念毁了自己的农人,难道不值得博得我们一点点宝贵的同情心吗?
而文中的蛇,也是为了自己能够生存下去,或者是出于本能才咬了农夫吧?也许事后,它会为了自己的行为落泪,再或者,它已经流泪了,只是农夫没有看见。
仅仅因为那是蛇的眼泪,就那么不值钱吗?
为什么犯了错的星星就失去了发光的权利?
我不知道在伊索的生命里,遇到了怎样的人,经历了怎样的事,让他可以用这样厌恶的口气说出——不能对坏人抱有善心。这样的话来。
在书中还看到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只蝎子,它掉进了湖里,一位僧人想要去救它,蝎子蛰了那位僧侣,可是僧人还是努力去救蝎子,路人看了,很不解,就问:“它总是蜇你,你为何还要救它?”僧人回答道:“蜇人是它的天性,救人是我的天性。我怎能因为它的天性就放弃我的天性呢?”真的好希望,这个世界上,还有以救人为天性的人的存在。
社会再怎么动荡,也会有好人的存在,夜色再怎么黑暗,也会有明月的存在,我一直这么坚信着。
读《俗世奇人》有感3
《俗世奇人》是冯骥才先生写的一本小说集,内容充满了传奇色彩,语言风趣幽默,讲述的是天津的一些奇怪的人的故事。
《俗世奇人》有近二十个故事,有三个故事是讲小偷的,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
从前有个其貌不扬的小偷,经常在电车上偷别人的东西,偷术极高。有一次,他偷了一个人的表链,等到下车后,他发现他偷的那个表链又被那个人给偷回去了。
看到这里,我突然结合了一个新闻想到了一个新故事:在北京,有一个人,原名叫余候。这余候从小个子矮小,手小脚小嘴小眼睛小耳朵小,所以人们都管他叫“小侯”,打小一路叫过来,反而没人知道他的真名了。
别看这“小侯”长得其貌不扬,可他小有名气。他可是一个能人,专攻“偷鱼”,技术可谓顶天了。他路过哪条河,哪座湖,他都会知道里面有多少鱼,种类是什么,长得是胖是瘦,是大是小,他全知道。他能把看鱼人当作不存在,哪怕河被围得水泄不通,他也能好似隐形人一般一个猛子下了河,屏着气,打怀里洒出一个网,不一会儿,就收获颇丰。就凭这高超的技术,他使北京的渔业产量大幅下降,于是人们就把他名字的“余”字改成了“鱼”,“侯”字改成了“后”,中间加了个“绝”字,顾名思义:“鱼绝后”。
但千万不可认为全北京的水塘全是小侯的天下了。
有一天,夜深人静,小侯路过一个水塘,发现里面养了很多鱼。他想:嘿,这下有福了!他看见远处有一个人影,知道那是看鱼人在巡逻。于是他使用了惯常的.一招,屏着气,钻到水底下去,洒下网。不一会儿,就网到了很多鱼。正准备收网的时候,他发现由于自己潜得太深,脚被渔网给缠住了。渔网里装满了鱼,拽着他往下沉,不一会儿,他就沉到了水底,再也动弹不得。这时,一大群鱼游了过来,好奇地看着他在那里徒劳地挣扎。他在临死时想:“唉,这能人就死在能耐上了。”
过了几天,另一位偷鱼的也来到这个水塘。他发现网里面竟然有一个尸体,并认出那是小侯的,吓得魂不附体,改过自新,一生不再偷鱼。这事传上了新闻,造成了轰动,于是北京的渔业又恢复了正常,再也没人偷鱼了。
后人评价这件事,若有所思的说:“这事坏就坏在这个外号上了。‘鱼绝后’就是让‘鱼’把小侯给‘绝后’了!”你说奇不奇特?
读《俗世奇人》有感4
《俗世奇人》这本书里写了很多人物,我最喜欢的是泥人张,不太喜欢小达子这样的人。
先来说说泥人张吧。他捏泥人的手艺排第一,而且有第一,没第二,第三和他相差十万八千里呢!奇人一定有奇事,泥人张当然也不例外。一天下雨,泥人张一个人坐在餐馆里饮酒,一边留神四下里吃客位的模样。期间一个称“海张五”的人嘲笑他捏泥人的手艺。泥人张像没听见似的,左手从鞋底下抠下一块泥巴,右手依然端杯饮酒,眼睛也只瞅着桌上的酒菜。他左手摆弄着泥巴,手指变戏法似的飞快地捏着,随后手一停,把捏好的泥人“叭”地往桌上一戳便走。旁人伸脖子一瞧,这泥人真捏绝了,就像把海张五的脑袋割下来一般,只是只有核桃大小。
我不太喜欢小达子的.原因是,他是一个小偷,偷东西不是好人。小达子偷东西的技术很高明。有一天,小达子在电车上看到一位中年男子挂着一块亮晶晶的纯金怀表,当电车一晃时表就到他手里了,这动作快的连眼珠子都跟不上。
无论是泥人张还是小达子,他们的绝活都是一天一天地磨练出来的,不是短时间就能学成的。我们也要一天一天地刻苦学习,这样才会有所成就。但不能将学到的本事用到不对的地方,这样早晚会受到处罚的。我们要将学的本领用到对社会有益的地方,这样才能成为社会有用的人。
读《俗世奇人》有感5
《俗世奇人》的作者是冯骥才,他是为民间艺术家。他的作品文字极精极短,半文半白,有“三言两拍”的笔意。出书三版共72篇,这本《俗世奇人》移植天津相声语言的特点,运用大量富于诙谐、嘲讽和节奏性的语言进行叙事,让小说生动有趣。这本书获得第七届鲁迅文学短篇小说奖。
书里所讲的事情多以清朝末期的`天津市井生活为背景,每一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的生来事迹,素材都是收集在津门长期流传的民间传说。故事生动有趣,惟妙惟肖,人物跃然纸上,让人惊叹不已。
让我最喜欢,记忆最深刻就要数《神医王十二》这个故事了。故事的开头就让我觉得不一般,因为书上说,天津是码头,码头疙疙瘩瘩不好站,站住的全靠能耐,还拿王十二这个神医和名医作了一个比较,原文是这样写的:“神医名医,一天一地。神在哪儿,就是你身上出了毛病,急病,急得要死要活,别人没法儿,他有法儿,而且那法儿可不是原先就有的,是他灵光一闪,急中生智,信手拈来,手到病除。”我想这人也太厉害了吧!是真的吗?于是我急忙接着看下去,里面写着,一个铁匠打铁时铁渣子崩进眼睛里了,王十二看后,向洋货店里瞧,突然灵光一闪,到洋货店里拿了一块吸铁石,把铁渣子吸出来。我看完之后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这个王十二实在太厉害了。
其次就是《皮大嘴》,开头也稀奇,先说人比富,顶要紧的是看金店!在天津人富,人富就要买金子,买了金子开金店。天津卫金店多,所以天津卫富,再说皮大嘴,个子高又瘦,手小脚小脑袋小,嘴还大,一开始他一边说相声,一边卖药糖,后来一边说相声一边卖洋凳子,再后来晴天卖太阳帽,雨天卖雨伞,渐渐有钱了开饭店,来饭店的人一半听他说相声,一半吃饭。后来还开起了金店。我心想这皮大嘴,口头功夫恐怕天津卫第一,不然生意怎么会这么好?
这本《俗世奇人》不仅有各种道理,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还非常富有吸引力,真让我惊叹不已啊!
读《俗世奇人》有感6
读《俗世奇人》的“黄金指”时,我在想:黄金指是怎样的一个由来?故事里将给我们介绍怎样的奇人?作家冯骥才又给我们讲述怎样的人生道理?带着这些问题,我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
文中讲述了白将军分别请了钱二爷和唐四爷来他家作画,而已是坐上客的黄金指深知敌不过二人,便使了阴招,可全被两人识破便巧妙的化解了。从此白府里见不到黄金指了,却又换了两位清客。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不禁觉得文中的黄金指实在是太小肚鸡肠了,他为了证明自己是才是最厉害,最强的。竟然不惜用歪门邪道,又阴又损,他真不是寻常之辈。这让我不由得想到了论语里的一句话:“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社会上也总有一些像黄金指一样小肚鸡肠的人,他们总是因为一些小事而斤斤计较,比如别人一不小心碰了一下他们,他们便会狠狠地把对方打一顿,他们还见不得别人比他们过的要好,高他们一处,心胸狭隘,要么使劲和别人攀比。甚至在他们如果要搞朋友聚会的时候,都会张罗要舍得花钱,一般都不去路边最便宜的.小摊吃。
因此我们千万不要像这种小肚鸡肠的人学习,一定要做一个心胸宽广,能帮助别人的人。因为这些心胸狭隘的人,最终对他们自己也不会有什么好处,像黄金指一样,没有好果子吃。唯有像钱二爷,黄四爷这种有真才实学的人,即便遇到不怀好意的人来算计,也能从容应对,化险为夷。
“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文中唐四爷画上题写的诗句,才是我们推崇的人生态度和高尚情操!
读《俗世奇人》有感7
我读了老师推荐的《俗世奇人》,有许多许多的感想。
我曾经读过不少小说集,但从来没有一个像俗事奇人给我带来的印象深刻。在这本小说集中,以细腻的笔法诉说着一个一个劳动人民的遭遇。用一件一件的小事来诉说着天津劳动人民的不可思议的能力。整篇文章有趣、耐读。却又不乏真理。
有绝技的人,生活才不会平淡。
“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书中正骨医苏七块看病前必先收取七块银洋;粉刷匠刷子李干完活全身不粘一个白点;泥人张从鞋底上取下一块泥巴便单手捏出活人嘴脸;造假画的黄三爷以假乱真耍得行家丢了饭碗,等等,皆是些听起来神乎其神,但却实际上存在过的人物。
他们每人只要有独一无二的绝技或者是另有绝活的,那就一定有绰号,比如说:像刷子李、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苏金散等等。津门人好把这种人的性,和他拿手擅长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时间一长,名字不知道,倒知道一个响当当的绰号。
就拿开篇文章苏七块来说。在我认为苏大夫并不是求财心切。也许,他早就想过破坏这个规矩,让大家认识认识真正的苏七块。要不然,他不会还给华大夫大洋。而是在,天津卫当时这个混乱的局面中所破逼无奈的,他若坏了这个规矩,以后,他的话别人是不会听的。在这个局面中、这个环境中无发生存下去,这样,他也是想为自己谋生。
在这篇文章将一个“认牙不认人”的华大夫栩栩如生地向我们展现了出来。初读这个故事,当然是十分的不理解。比如:华大夫为什么只认牙不认人呢?他这不是在自找麻烦吗?但是读完这篇文章再好好想一想,你就会知道他这仅仅是为了给病人医好牙。他之所以顶着这种可能被误解的压力只认牙,是为了节省病人的时间,是为了病人的利益。也正是这种负责任的态度,才能让华大夫被大家所认可吧!这样的`医德难道不应该被人们所赞叹吗?做医生就是要为病人服务,华大夫无疑给所有的医生做了一个好榜样。
平淡的人不平凡。
在平凡的生活中,这些有“绝技”的奇人,生活会平淡吗?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得有真本事,才不会平淡啊!没有真本事,岂只平凡、平淡,还会更加糟糕,把生活过得一塌糊涂。我们要把平凡的生活过得不平淡。就得靠那份才艺,不只是在那时候这套是种活法,就今时今日才华也是人不可缺少的啊。
书中描写的人无一不是劳动人们,对劳动人民的态度无一不是赞叹。正如书中所说“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其中的赞扬还不明显吗?
在这时代有才华的人不怕遇不上伯乐,只怕才华比不上别人。随着社会的进步,物尽天择,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不算残酷,这只是一个事实而已。
读《俗世奇人》有感8
有句老话讲“吐沫星子淹死人”。的确,面对流言蜚语,意志力再坚强的人都可能会被说的心智消磨。众人的说辞,一次也许不太当回事,两次会令人开始动摇,如果有第三次,那一定是压死骆驼最后一根强有力的稻草。想摧毁一个厉害之人并不需要有同等武力,只需要让他质疑自己,从此就可以一蹶不振。
读到冯骥才所著的《俗世奇人》,一个在清末民国年间的天津卫,因为眼戴厚的似啤酒瓶底还泛着蓝光的眼镜而得名“蓝眼”的故事,不禁为最后他的结局感到惋惜,但同时也认为这一切都是因自己信不过自己而导致。
这位俗称“蓝眼”的奇人生前有个绝招,那就是能辩得字画真伪。但凡是假的,蓝眼的眼镜片黯然无光,只要是真迹,一到蓝光即可闪过。这招独门绝技让他拥有了不少好彩头。直到有一天,他鉴定了一幅名为“大涤子湖天春色图”为真画,并花了十八两黄金买下。可谁知,画刚到手,就听外面有人传言说他拿的这幅是假的,真迹在他人之手。这下蓝眼有点慌了,连卖给他画的咚五爷也心中发毛,立刻一同前去一辩真伪。蓝眼看到所谓的真画,觉得自己这回自己可真的走了眼,并和咚五爷商量花七十两黄金买下。结果,等到家一和原画对比,发现真迹还是自己第一次买的那幅。自此蓝眼一场大病,卧病在床,也再未起来过。
从小就在被各种所倡导的教育理念所影响,要求我们做一个充满自信的人。以前觉得自信只是一个与自卑相反的名词,只要不过于贬低自己的能力就是一个正常的人。等到大学毕业,走向社会,有了自己的工作岗位才发现,自信不仅仅是自卑的反义词,也是需要远离自负的最佳状态。
做一个真正充满自信的人并非易事。太过相信自己往往会变成自以为是,不尊重他人意见的自负。而自己对自己的信念不够也终将会一事无成。在《蓝眼》这则故事里,“蓝眼”大半生都处在被人追捧的.环境中,应该也是从一届草根渐渐变成了行道里的专家。内心从自卑到自信,直至之后变为自负。
冯骥才的文笔精彩绝伦之处就在于,他从未有只言片语去描述一个人的心理动态,但却让看到的人能深刻体会到其中的意味。其实“蓝眼”应是从他被名为其名,又被众人所追捧之时开始便觉得自己天下无敌。这时的他定是个自负之人,否则不会招惹旁人暗地里设计,在他耳边吹邪风;也不会在听见流言蜚语时怯怯担心自己名誉扫地;就更不会被人像耍猴似的出丑。
过尤而不及。不论是太过自信还是信不过自己,最终都是导致身陷绝境的重要原因。就像在工作中,如果事事能够尽心尽责,相信自己有能力做好每一件事,小人也不敢从中作祟。因为放在明面上的正义一定会压倒黑暗中的龌龊;如果相信自己在孩子的面前是个不断追求进步的大人,这样的正能量一定会带给孩子正面的影响。说到底,事情的成败的关键都要看自身是否拥有强大的自我信任意识,只要坚持自己所相信的,旁的一切都不是摧毁自己的匕首。
读《俗世奇人》有感9
天津卫本是水陆码头,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相异。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都是俗世奇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
《俗世奇人》的作者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小说里有各种各样的人物,身怀各种绝技,使人钦佩。当然了,这本书中也不是尽写一些人的绝技,小说中常常带着讽刺,就像当今社会上发生的一些事一样。这本书里也用了一些幽默搞笑的语言,把我逗得哈哈大笑。有一次吃饭时,不经意间想到了某个片段,我立刻笑得一口饭喷了出来。每个小故事都有作者要表达的意思,作者都是用一些平常人不会用的手法侧面衬托人物的性格。
这本书不仅让我感到幽默,而且里面的描写手法也是我要学习的。瞧!“他人高袍长,手瘦有劲,五十开外,红唇皓齿,眸子赛灯,下巴一绺山羊须,浸了油赛的乌黑锃亮。张口说话,声音打胸腔里出来,带着丹田气,远近一样响。”读了这一段,你是什么感受?被他这么一描写,这个人似乎都已经站在了你的面前。再加上一绺山羊须,呵呵,一位老先生的形象就展现在你的眼前。读俗世奇人有感400字。
再看“此君脸窄身薄,皮黄肉干,胳膊大腿又细又长,远瞧赛几根竹竿子上晾着一张豆腐皮。”这样一写,把原来模糊的人写的`活灵活现了。
这本书中,讲的是在天津发生的一些故事。这些俗世奇人各自的工作也不同,有医生,粉刷匠,识别假画的,卖茶的,捏泥人的。各种各样,五花八门,令人惊奇。此书中运用到了许多天津的方言,让人读了,感觉很接地气。
我已经把这本书读了不少遍,在描写人物这块,比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连同学们有时候看了我写的作文,都不禁哈哈大笑。我希望有更多的人读一读这本书,你会找到许多乐趣。
读《俗世奇人》有感10
在这个寒假里,我阅读了冯骥才先生写的《俗世奇人》一书。书里面一个个人物都身怀绝技,让我钦佩不已;书里面一个个故事都精彩纷呈,让我大开眼界。
在百年前的天津码头上,生活着各种各样技艺高超的“活神仙”。书中有妙手回春的苏七块、刷浆不漏的刷子李、力大无穷的张大力、手巧灵活的泥人张…‥他们都是俗世俗人,却个个拥有独门绝活,在码头上享有盛名。
《认牙》这篇故事让我感到华大夫对工作的认真,简直达到了忘我的境界。他不记得病人的长相,却能认出自己医过的牙。那个通缉要犯认为华大夫记性不好,不记得病人而医术又高,才去他那儿看牙的,不曾想他记牙不记人,全部心思都使在牙上。当医生的爸爸若是能达到华大夫的境界,那也算是神医了。
看了这本书,“活神仙”们是如何练就一身通天的.本领呢?我陷入了深深地思考。他们的本领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经过千锤百炼造就的。为了练成一番手艺,他们在一生中最好的青春年华苦学本领,终于靠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创造了不平凡的生活。
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许多奇人,他们有些过目不忘、有些身残志坚、有些运动超能、有些百发百中…‥他们和《俗世奇人》中的人物一样,在平凡的生活中创造出不平凡的成就。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我们只有脚踏实地、坚持不懈,努力达成自己的目标,实现不平凡的传奇人生。
读《俗世奇人》有感11
窗外的细雨,慢慢地落下,形成一个又一个的小水坑。霏霏雨丝的下午,米白色的书页在指尖缓缓翻飞,我与《俗世奇人》相遇。
《俗世奇人》中的36个人物,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本领,如:刷子李,定下了规矩,身上有一个白点不要钱,如果是普通人,早就饿成了豆角;甄一口,无论喝多少酒,都不会醉,别人喝完酒之后会出汗,甄一口却是从脚排出的,排出的不是汗, 而是酒……
读完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我们樟木头人民医院的拔牙医生,他不但会拔牙,还会帮你看牙治牙,但是有一点,和《认牙》里面的'华大夫一样,不认人,可是为什么不认人呢?你想想,一个牙医,不会认人,因为他们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牙上,技术能不好吗?
认牙就像学习一样,把精力放在学习上,成绩一定会更好的,如果整个人心不在焉,学习将会一败涂地了。我写作业的时候,总是会心不在焉想着其他的事,完成效率不高,成绩一直不稳,以后我要用功,把不会的知识都补回来。知识就是力量!
成翡翠,你可以碧如青山、澄澈似海;成沃土,你可以默默奉献,培育生灵;做自己,你就能成为独一无二的"人间神人"。
读《俗世奇人》有感12
当我第一次翻开这本书,看到目录的时候。很多问题便浮现在我的眼前,蓝眼的眼睛真的是蓝色的吗?黄金指的指头难道是用黄金做的?钓鸡可以把鸡钓上来吗?带着这些问题,我翻开了这本书——《俗世奇人》。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同名小说集,讲述着奇人妙事。书中所讲之事,多以清末民初天津卫市井生活为背景,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生平事迹,素材均收集于长期流传津门的民间传说,人物之奇特闻所未闻,故事之精妙叹为观止。内容虽毫不相关,但读起来却像天津人的“集体性格”。而且在作家的笔下活临活现,生动有趣,读时仿佛置身于现场。
篇章中,《苏七块》这一奇特故事我甚是喜欢。主要讲了天津小白楼一带,有个出名的.苏大夫,医术了得。不过苏大夫有个规矩,凡来瞧病,不管贫穷富贵,必须先拿七块银元码,所以众人背后给他去了一个绰号:苏七块。虽然苏大夫是一个备受争议的人,但他也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
合上书,我最多的感触是手艺人的绝活,让我叹为观止。各行各业,都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可是他们也只是平平凡凡的人。可是他们为了生存,不得不学习新的本领。就如书上所述:“码头上的人,全是硬碰硬。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焉,靠边待着。”
“生活可以平凡,但不可以平淡”就像学习一样,也许有人会觉得枯燥乏味,但是我们也可以把学习当作一种乐趣,不断充实自己,丰富自己。但是也需要勤奋和努力,只要刻苦钻研,实事求是,脚踏实地。慢慢的,你会发现,原来学习也可以如此多彩。
作者冯骥才说的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所以作为学生,我们应该努力学习,学得一技之长。把生活变得绚丽多彩。
读《俗世奇人》有感13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我喜欢读书,我把书视为朋友。最近,我又认识了一位新朋友,《俗世奇人》。
这本书里讲了许多天津名人的故事,里面有刷子李、泥人张、苏七块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刷子李,他的职业很普通,就是刷墙的。可他却拥有好本事,他穿通身黑衣服刷墙,却可以不滴一滴白点。有一次,他一徒弟发现他的`裤子上有一白点,本想着师父是吹牛,后仔细一看,却是小洞而已,可见刷子李的技艺高超。
读完这个故事,我深有体会,难道刷子李天生就会这个本领吗?不,这一身的技艺背后,刷子李肯定是日夜刻苦练出来的。也许曾经的他失败过很多次,也许曾经的他也放弃过,但是,刷子李努力追求,不半途而废,终究获得成功。
现在小小的我,就像刷子李身边的徒弟曹小三,只是个微不足道,不起眼的人,但是,我可以为自己定目标,努力学习别人的长处,改正自己的短处,总有一天,我也会达到自己的目标,或许还会成为刷子李这样“神仙”级别的人物呢。
《世俗奇人》这位朋友,教会了我很多,希望大家也去认识他。
读《俗世奇人》有感14
《俗世奇人》是冯骥才的其中一部作品。它记录了许多上世纪初的天津的一些奇人怪事。这些人多事普通人物,但他们都是身怀绝技,令人惊叹不已,这也是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
拿起这本书,我先看了作者本书的序,也是本书的来由:天津卫本是水路码头,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相异。然燕赵故地,血气刚烈;水咸土碱,风气强悍。近百余年来,举凡中华大灾大难,无不首当其中,因生出各种怪异人物,既在显摆上层,更在市井民间。、、、、、、故而随想随记,始作于今;每人一篇,各不相关。冠之总名《俗世奇人》耳。
看《俗世奇人》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便是一个“奇”,一个人物、一件件事,无一不奇。举个例子吧,书中有个人物“苏七块”,此人是位医生,医术非常高明,文中有一段是这样描述与他的“他手下动作更是‘干净麻利快’,逢到有人伤骨断筋找他来,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戳肉,里头怎么回事,立时心明眼亮。忽然双手赛一对白鸟,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疼,断骨头就接上了。
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可见这位大夫手法之熟练,甚至连病人疼都来不及感觉到,这有多奇!书中还有许多奇人,有刷墙从不掉白浆的刷子李,有单手飞速捏泥人而且捏出来像活人的泥人张,还有大回、蓝眼等等,各怀绝技。《俗世奇人》里的人物个个很传奇。
看了这本书,我第二大感受便是一个“津”,文章通篇有一股“京味儿”,在这里是“津味儿”十足。总之,一打开书,看见上面的文字,就有一种北方特有的韵味扑面而来。比如书中的“屋里任嘛甭放,单坐着,就赛升天一般美。”、“玩得正来神儿”、“热气儿”、都有一股浓浓的地方口音,句中的“嘛”、“甭”、“赛”、“儿”等字更是口语化,读了能感觉到生活中的'气息。我也很喜欢读这样的文章,通俗易懂、生动活泼,让人读了十分亲切,仿佛作者不是在写文章,而就在你面前轻松地讲着一个个生动的故事,引人入胜。
《俗世奇人》的“奇”和那股特有的“津味儿”,深深地吸引了我,使我百读不厌,同时那一件件“奇人奇事”中总有些做人做事的道理,给予我启发,这真是一本好书!
读《俗世奇人》有感15
在天津卫,一群普通人上演了一幕不平凡的生活剧。不愿破规矩但仍能行医救人的苏七块;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的刷子李;千杯不醉,唯我独尊的酒婆;抠团鞋泥就能捏出人像的泥人张;天地之时,无所不知的蔡二少爷······这些生怀绝技的普通人,为生存展现他们的一技之长。他们都是俗世中的奇人,有的'身于上流社会,有的混迹在市井民间,身处于大街小巷,不过,他们都演绎着绚丽的精彩。
譬如刷子李在粉刷一行干出了自我的乐趣,他有个绝活,刷浆时必穿一身黑衣,一天活干下来,但衣服上没沾一点白色,真的让人匪夷所思。刷子李新收的徒弟曹小三一开始半信半疑,头一次跟随师傅出去干活,主人要求刷四面墙。站在地上,只见师傅刷过的墙壁像一道雪白的屏障。当师傅刷完最后一面墙,曹小三发现师傅的衣服确实没有一个白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决心跟着师傅练成这个绝技。有一回,干完活后,曹小三发现师傅的裤子上有一个黄豆大小的白点,他顿时感叹千里马也有失蹄的时候。但细心的刷子李捏着裤子轻轻往上一提,再一松手,曹小三终于明白,原来是师傅抽烟时不小心烧了一个洞,里边的衬裤露出来像是用白浆沾上去的一样。在这本书里这样的奇人数不胜数。
奇人们的技艺并不是上天赐给他们的,而是通过他们后天不屈不挠的努力与磨练,最重要的,是贵在坚持,向着各自的理想,一步一步地迈进,没有朝三暮四、碌碌无为、空等想象,即使对自己掌握的这门技术已经滚瓜烂熟,他们也会不断地反复练习,
回想我自己,进入初中以来,科目增多,作业也就多了,可是我很爱偷懒,有时候还有一抄了事的想法。这种投机取巧的做法,也许一时能蒙一个好成绩,可是最后到了考试的时候,就会一无所获,顾此失彼。
在学习中,在工作中,在生活中做很多事情都需要坚持。俗话说得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不必追求样样精通,完美无瑕,唯有在一方面做到精细,才是最优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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