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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天狼有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天狼有感 篇1
关于“天狼”,你都知道什么?以前我知道《哈利波特》里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还知道在天空上,天狼星是冬季夜空里最亮的恒星,还知道苏轼的一首词中有提到过“射天狼”这三个字。
现在我还知道有一本小说叫做《天狼》。
在我看来,这部小说有一个十分有阴森气氛的题记,我摘取其中的一句话大家便会知道了——“有的房子倒塌了,有的房子没了房顶,只剩下木桩钉成的框架,遍地都是白森森的完整的骨骸骷髅,多是兽骨(似狼骨或狗骨),也有人骨,相压相叠,姿态各异。”是不是有一种恐怖小说的感觉?作者在题记中交呆了创作这部小说的缘由——原稿是由一位隐居深山老林中的“须发拖地状若枯树”的老人写就后因一偶然巧合交给作者的。想来想去,我越来越佩服作者刘学林,因为他能将一部常人看后甚至不知是何物的书稿经过数年的潜心研读编译后向读者呈现出一部气势恢宏,情感细腻的动物小说。
全书分为16章,基本上有三条线索贯穿全书——人,犬,狼。主要讲述了母狼珍珍一直在向杀死自己母亲、祖母、哥哥的猎人杜仲报仇,却因为警犬雪玉的存在而屡次失败。后来犬、狼都分别有了狗崽、狼仔,在一次又一次的交锋中,男主人杜仲终未能幸免遇难,在我眼中,他不愧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的遇难使我感到悲伤,然而若是从狼族的角度思考就不是这样了——大仇终报,杜仲,你害死我的至亲,如此偿命也算便宜了你!这件事使得后来雪玉等犬类的复仇显得顺理成章,然而,复仇心切却并不意味着取得成功,李逵孤身闯入山中被害,侠客因为爱慕红狼血杜鹃而背叛犬族并因此被母亲雪玉亲自咬死……终于,在老主人也是杜仲的哥哥的杜伯以及曾被自己赶出家门的小狗小斑点的帮助下,雪玉相继杀死黄风、黑云以及死敌母狼独眼,大仇终报,然而她的五个孩子也只剩下白脖一只了,而狼类中仅存的山妖克服身体条件的尴尬以绝招“左式爪”战胜狼王魔鬼成为了新一代狼王。此时,小磊也长大了。显而易见的是,人狼之斗、犬狼之战将会继续在兰花坳中上演……
人
这是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男主人杜仲曾是猎人,女主人菊秀勤劳温柔,儿子小磊生龙活虎,女儿杏儿天真可爱。他们在这个原本静谧的小村庄里过着近乎于“男耕女织”的生活。他们善良,不顾家中的拮据毫不犹豫地收留了流浪中的雪虎;他们勇敢,面对狼类的寻仇毫无惧色,反而勇敢地与雪玉等一同与狼斗争;他们淳朴,总是自给自足;他们充满孝心,不顾千里跋涉之苦毅然启程探望生病的母亲……他们身上展现的是原原本本的伟大的人性的光辉。没有尔虞我诈,没有矫情做作,他们,是大写的人,是人性本善的写照,是值得我们去感悟学习的高标!
狗
一只大狗,五只小狗,都是那般忠诚,都是那般勇敢。它们将主人的安危置于自己的生死之上,正是因为它们的.顽强与勇猛,狼类的一次又一次的复仇才均未得逞。雪玉,雪虎,不管叫什么名字,总带着一个“雪”字,不仅是因为它体白如雪,更因为如雪般明断是非,当侠客陷入对红狼血杜鹃的爱恋,最终导致主人杜仲惨遭杀害的悲剧后,她拒绝了侠客入山报仇的恳求,而是毅然决然的将其咬死,她说“什么错误都可以容忍和原谅,唯独不能容忍和原谅背叛,尤其是亲狗的背叛”,读到这个情节,我不由得想起《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挥泪斩马谡”,其中,是愤怒,是痛心,是失望,是无奈……在此我想说一说那只“小斑点”,它因生得瘦弱饱尝冷眼,后来更是因杜仲被害之时未能帮主人脱离险境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文中是这样描述的“小斑点儿漫无目的地走向漫漫的黑夜,走向茫茫的山野”,其凄凉胜过马致远诗中的“古道西风瘦马”。若它自始至终这般懦弱也便罢了,小斑点生命中浓浓的悲剧色彩便在于它在母亲雪玉遭遇险境时两次拼尽全力相救,最后一次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要知道,它那时已不再与雪玉有什么干系(因为它已被逐出家门),它完全不必如此,然而它没有考虑它自己的安危,反而先想到曾经的母亲……它的短暂的生命大半都在满腹的委屈和对母亲以及哥哥姐姐们的思念中度过,虽然上天并没有给它一个圆满的结局,但是它在它短暂的生命中却放出异彩,诠释了一条狗应有的价值!我想起一句诗“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大雪,深山,逝去……
狼
长久以来,狼在我们的眼中不是阴险毒辣便是奸诈无比,然而本书却向我们呈现出一个完全不带有任何作者的倾向的真正的狼群。在读完整本书后,我对狼的感受,大半竟是带着些许无奈——你说母狼独眼残忍,在害死杜仲之后竟还要有那样不堪入目的报复,不错,但是那正是最原始的狼性啊!狼的行为或许对于我们而言难以容忍,但是或许这便是它们的处事之道。在这本书中,狼被赋予了原始的色彩,母狼为了将对杜仲的仇恨刻骨铭心,竟不惜使自己变成独眼,狼便是这般残酷,甚至连对待自己也是如此。此外,狼的霸主思想也是在本书中一览无余,它们始终认定自己才是万物之王,在它们眼中,犬类是卑鄙的叛徒,这种想法,在我看来,太极端了,不过也正是因为这种极端化,它们才会像我们所一直认定的那般残忍恶毒。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狼族也是有爱的,它们的爱简单却直接,反之亦然。红狼血杜鹃与白狗侠客的故事是最令我意外的——毕竟一狼一狗,而且它们彼此的母亲又是一对死敌,但它们却互相产生了爱慕之心。然而它们最终双双被各自的母亲处死,因为这种行为便算是背叛,对犬,对狼,都是如此。然而相传的白似雪,红似血的杜鹃花却是对它们超脱一切界限向往自由的精神的赞美。这个故事对我也有触动:人在世间,有些界线,是永远都不能越过的,否则,就如同越过雷池一般……
人性之光辉,犬性之忠诚,狼性之原始。
人之爱,犬之爱,狼之爱。
人,犬,狼。
刻骨铭心的恨,亘古不变的爱。
爱,终会将恨抹去,就如同将天空上层层的阴霾洗净,回归到一碧万顷。
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读天狼有感 篇2
自从读了《天狼》这本书,我感慨甚多,这是一部动物小说。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故事。
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令人荡起回肠。在小山村里,一个叫杜仲的猎人,一只叫雪玉的狗和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原始的狼性与忠诚的狗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独眼母狼为了给家人报仇,经历了种种磨难,受到很多的欺凌,但它仍然不肯放弃仇恨,觉得除非杀了杜仲才能解心头之恨。白狗雪玉忠诚、勇敢,自从杜仲救了它,它就非常感谢杜仲,无时无刻都在报答它的主人。因此一匹狼和一只狗就结下了深仇大恨。
在比较后一次战争中,白狗雪玉带着它的四个儿女团结起来,终于战胜了独眼母狼。比较后动物界又恢复了和平,世界永远没有了战争,只有爱。
啊!这是一本多么好的书呀!
虽然讲述了一个有些残忍的故事,但文中的“爱”和“忠诚”还是表露无疑。我从这本书中懂得了很多道理,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如果人类少一点捕杀,就不会引起独眼母狼的愤怒;如果母狼能放下仇恨,也不至于送了性命。
我觉得值得表扬的是白狗雪玉,它懂得知恩图报。它的故事也在教导我们做人不能忘恩负义,受人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即使这个回报过程中有可能受伤,但我们依然要敢于面对挫折,不能放弃。
同时我想呼吁人类要珍爱动物,现在很多动物都变成了濒危动物,它们需要大家的保护,我们要懂得与它们和平共处,这才是动物界需要的爱,这才是全世界的爱。
读天狼有感 篇3
贝尔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火、烧水求生,夜晚在梦中时不时被野兽惊醒,在沉船、坠机、沙漠、雨林等多种危险环境中,生动地展现了上百种简单而又实用的求生技能。我对他在困难面前沉着冷静、毫不畏惧、自做工具进行自救的精神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是我在朋友家发现的一本书——《荒野求生》中的情节。一看见封面上那张脏兮兮的脸上露出的笑容,我就知道这是电视上正在播放的有关贝尔求生的故事。我万分惊喜地把它借回了家。
暑假里,我带着《荒野求生·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参加了“中国强,少年强”夏令营活动。特种兵夏令营的活动艰苦而又紧凑,我只能用饭后的一点点时间来看书。
在第一天的活动中,我们进行了枯燥的`队列训练。大家一动不动地站着。十分钟过去了,腿开始发酸了,真想偷偷地休息一下。但是,我想起了书中主人公贝尔鼓励同伴的话:“战胜你自己的疼痛,你会发现自己还可以再迈出一步,然后还能再迈出一步。很快,你的身体就会适应这种节奏。”我坚持着站完了队列。回到了休息大厅,发现墙上挂着一块黑板,上面写着“逃兵名单”四个大字,下面是十几个“逃兵”的名字。我庆幸自己坚持了下来,没有当逃兵,否则也一样上墙了。
在拓展训练中,一看到操场上八米高的圆柱子时,我的心就凉了一大截,那么高怎么爬呀!教官给我们戴好安全帽、系上安全带,开始一步一步地往上攀爬。手心开始冒汗了,腿在微微发抖,大家在下面的呐喊声激励着我只有向上攀登。到了顶端,我用力一蹬,伸手去抓三脚架。架子没抓着,我“摔”下来了,荡在半空中。
虽然没有成功,但我努力去做了,克服了害怕的心理。就像学习一样,功课越来越多,但只要我们认真、坚持,就能战胜自己,取得一个良好的成绩!
读天狼有感 篇4
听到狼大多数人脑海里闪过的都是恐惧,今年暑假,读过《天狼》以后,我觉得这篇小说非常的生动有趣。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天狼》的主要内容是写六只狼和六只狗的故事,以前狗也是属于狼类,因为一万年前狼类分为四种。一个是癸性狼部落,一个是犬性狼部落,一个是豺性狼部落,一个是狈性狼部落,那时它们的气味非常相似,就从犬性狼投靠了人类,它们的气味就明显的不一样了,所以犬性狼就改名狗,从此狼类就不承认它们是狼了,他们成了狼的叛徒。 其中有一只名叫珍珍的狗,它决心要攻进狼的老巢,所以就一个人独自走过风风雨雨,经受得住任何苦难挫折的考验,向着狼的老巢前进。它勇敢不屈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动物的'伟大。他们锲而不舍的精神,他们的忍耐精神。如果我们人类也能有这种精神,那么世界上就没有我们做不到的事。所以,我们要向动物学习的地方还有许多。
读天狼有感 篇5
暑假中我读的第一本书就是《天狼》,作者是刘学林,他为我们讲述了一段关于狼类和狗类和人类的爱恨情仇的故事。这段故事的情节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这本书的大意是一个来自看“鬼跳崖”监狱的警犬——雪虎,为了救已经困在监狱中的老主人——杜伯,犯下了大错,它明白,如不逃出“鬼跳崖”的话,就一定会死路一条。于是,自己就和老主人跑到一个山林中,中途分手了,他们依依不舍离开后,雪虎又在路中遇到了一只名叫珍珍的母狼。
这只母狼凶猛无比,雪虎用尽了在警学院中学到的一切,也未能打败这匹狼。最终它们打了个平手,雪虎精疲力尽,所以渐渐的晕倒在地上,幸运的是被一只叫杜仲的好心人收留下来...可是,这个名叫杜仲的猎人杀害了珍珍的母亲和外祖母,所以,珍珍为了报仇,常常在杜仲家骚扰,因为狗的职责就是保护主人家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所以,就这样一场狗与狼的大战就开始了...虽然,这本书讲的是狗与狼的战争,但是,流淌出的情感却是爱,“爱是一个很大的主题,这个世界上处处充满爱,每一个角落充满爱,说也说不完,讲也讲不尽,这本书中讲到爱的就有对子女的母爱,对主人的忠爱,对同类的关爱,对...我很喜欢这本书,不仅因为这本书告诉我一个深刻的道理:爱,是无处不在的,只有爱才能化解一切,还因为这本书完全拟人化了,把它们动物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都把它当作人写,十分贴近我们的心灵。
并且读这本书的时候就感觉融进这本书一样,越看越想往下接着看下去,也许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这本书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最深记忆的一个内容就是“鬼跳崖救主”,这一个故事是:“雪虎”是一名警犬,毕业后被调到“鬼跳崖”去看管犯人,在“鬼跳崖”里看管时,雪虎居然找到了失散已久的老主人杜伯。老主人在干活的时候,老是和周围人说话,说的居然还是一些关于逃跑的事,按说,雪虎作为一名警犬,应该向上报告情况。
可是它没有,可能是出自以前的养育之恩,才没有及时制止吧...一个寒风瑟瑟的雪天,雪虎的老主人——杜伯见这是一个逃跑的好时机,就撒开双腿往“鬼跳崖”外跑。雪虎发现了老主人要逃跑,作为一名警犬一定会把犯人捉回来,可是,雪虎不仅没有追捕,并且还帮助老主人一起逃跑,对于雪虎来说,逃出“鬼跳崖”并不难,可是,如果帮犯人一起逃跑的话,就一定会被定为死罪。于是雪虎就决定和老主人在一起逃跑,他们虽然轻松的跑出了“鬼跳崖”,但是,如果再被抓回来就一定会定死刑,立刻处斩...虽然这个故事很简短,但是都充分的体现了狗类的忠诚,是啊!忠诚是一种多么美好的品德啊!为了自己的老主人,不惜一切。忠诚其实也是一种爱,只是表达方式不同于其他的爱,忠诚往往表现在狗对人类的养育之恩为报答。
但是,“忠诚”也是一种人类所应该有的品质,不应该说像我们所说的那样,过河拆桥,忘恩负义...是啊,难道别人帮助了你,你就不应该忠诚回报别人,感激别人吗?希望我们能够做一个忠诚的人。希望我们能够拥有这样的高尚品质。希望在我们这个社会上处处充满爱...这就是我在“书香”暑假中读的第一本书。你又读了哪些书呢?和我共同分享一下吧!
希望我们能够一起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快乐!
读天狼有感 篇6
前不见,我阅读了《天狼》。说来《天狼》也算一本图书,是像我这个年纪的青年很少会看到的一类图书。可是,我恰恰有机会看到了,并且经过一番品德,从中真是收获了一些知识,整理了一些感悟。
“世间爱恨细绵长,谁能解释得清晰”,的确,人世间发展如今,人们依旧为情所困,一切问题皆为情所生。
《天狼》这本图书大致讲述了一段人、狗、狼的故事,揭示了爱恨不仅人有,连动物也有。《天狼》的故事来龙去脉很长,一匹优秀的警犬为了帮助主人逃脱结果在雪域与野狼恶战,后来逃跑到了一个小山村,又遭遇了这家人的人际关系。随着剧情推演,人、狗、狼三个势力进行了一场殊死搏斗。
故事内容有很多,合上书本以后,我的心充满了其中所宣讲的'阴冷、仇恨、杀戮,我依稀能够体会到狗的勇敢与忠诚,可是我依旧希望世间不要发生这样的血腥与残酷。不知道为什么,我似乎能够感受到作者借着写狗、狼,也更多是在写人。也许正在这本书当中,作者赋予了狗、狼有人一样的爱与恨,才让这本书叫人读起来感触不凡。
总的来说,《天狼》值得我们细细品读。
读天狼有感 篇7
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爱与恨……
一次,雪虎在绝情谷遇上了一匹剽悍的黑毛母狼。五天前雪虎还是一只优秀的警犬,今天它被逐出了门,在大雪中寻找着猎物。那只黑毛母狼叫珍珍,它一直想报仇,杀了杜仲全家,可它势单力薄无法浩浩荡荡地杀进去,只能等待机会。今天它遇上了雪虎,也算它倒霉。雪虎便与它杀了起来,不想竟与这厮势均力敌,只好悻悻而走。而珍珍也低估了这只狗的能耐。
雪虎只好在劳累、痛苦中慢吞吞地走向山去。走着走着,它在雪地中睡着了。杜仲一家发现了雪虎便把他救了回来。回来雪虎改名雪玉,它天天守着家,不让狼来偷东西。过了不久,还生下了五只小狗。
而珍珍在漫长的锻炼中,成为了一匹智勇双全的母狼,也和雪玉一样生下了四匹小狼。然后,三番五次地光顾兰花坳。害得雪玉只能经常与母狼交手。后来,因为杜仲妻子要去山里,所以只留下了小斑点儿、侠客(雪玉的其中两个孩子)和杜仲。
也就是这一次,杜仲被狼咬死了,小斑点儿被母亲——雪玉轰出了家门,侠客因为喜欢上血杜鹃(珍珍的女儿)被雪玉亲手杀了。雪玉的儿子李逵被母狼杀了。雪玉便去报仇,杀了母狼珍珍。但没有杀死珍珍的儿子——山妖,让它逃走了。后来,山妖成了狼王,准备着杀进兰花坳,报仇雪恨。
掩上书本,我被雪玉和珍珍的精神深深地感动,雪玉,一只忠诚的狗,会在主人危险时去救主人,而珍珍她虽然是一匹狼,但她有人一样坚定的信念,我十分敬佩他们。
读天狼有感 篇8
这是一本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的书。
书中讲述了一个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围绕着兰花坳里淳朴的杜仲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母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遥远的恨、永恒的爱。
我赞赏杜仲一家人在生活很拮据的情况下收养了白狗雪玉及饲养雪玉的五个儿女,给它们搭建温暖的住所,与它们相亲相爱、情意浓浓、互相帮助、共同斗狼。
我赞美以白狗雪玉为代表的狗类对主人杜伯、杜仲一家人的忠诚,不顾个人安危,带领子女一次又一次地血战母狼独眼及它的四个儿女,保护着主人。它英勇善战、智勇双全,与主人一起战胜了独眼母狼,为主人报了仇。
我更赞赏小斑点,它因生得瘦弱、饱尝冷眼,后来更是因杜仲被害之时未能帮主人脱险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它一步三回头地无目的地走向茫茫黑夜、白茫茫的山野里。它是多么思念母亲、哥哥、姐姐们。但在母亲大战独眼母狼珍珍的'关键时刻,两次拼尽全力救母,最后一次竟付出生命代价。当我读到“小斑点儿静静地躺在血泊中;血泊正在融化着它身边的积雪。小斑点儿的脖子被齐齐地切断了一半。小斑点儿的眼睛依然睁着,似乎还含着思念与委屈的目光。白狗雪玉舔着小斑点儿的眼睛,热泪止不住扑簌簌地滴落在小斑点的面颊上。小斑点儿,妈妈对不起你,妈妈委屈你了,小斑点儿,好儿子,跟妈妈回家吧,妈妈再也不会赶你走了,妈妈要永远陪伴着你,你也要永远陪着妈妈……白狗雪玉小心地叼起小斑点儿,慢慢向回走。”这时,我的泪水也扑簌簌地落到书本上,深深地被那母子情爱所感动。实事求是地说,狼类具有阴险、狡诈、残忍的本质,但作为一类动物,它们也有爱和恨。我羡慕山妖践行“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空乏其身”的真言,它苦练、精练并创造了“左式爪”,终于成为了狼王。我们在学习中要学习山妖的精神,不达目的,永不罢休。
是啊!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
读天狼有感 篇9
《天狼》的作者是刘学林,书中介绍了中国东北有一座云雾山,山中有一个小村庄,它的附近有一匹叫珍珍的独眼母狼和它的四个孩子:黄风,血杜鹃,灰云,山妖。人与狼经过多年的交战,双方都受到了伤害。在一年的冬季,人与狼再次展开一场恶战,独眼母狼和它的三个孩子都战死了,只剩下了山妖。怀着复仇信念的山妖逃到了红石滩,历尽千辛万苦,锻炼成一匹出类拨萃的狼。他成功地当上了狼王,最后带领着狼群与村民同归于尽了。
书中描写的狼深深的.吸引了我,心想:狼还有这么大的本领?山妖心里埋藏着几代狼的仇恨,复仇占据了他整个的生活空间。不管天气如何恶劣,它每天在红石滩练习扑、咬、撕等动作,把老虎、豹子作为练习的对象,提高实战的搏击本领,最终成为一匹骁勇善战的独眼狼。
想想自己很难过,狼都很勤奋,我却非常懒惰。暑假中,按照自己制定的锻炼计划进行晨炼,有一次,爸爸叫醒我,说:“出去跑步啦!”我却不起床,继续睡懒觉,爸爸又说:“不锻炼,你要变胖而且体质会变差。”听到这里,我急忙穿上衣服,洗刷完毕,和爸爸去跑步了,因为我已经六十七斤了,不想再胖下去了,而且体质也不好,我不想再听到“胖”这个字,因此要坚持锻炼。
在我的生活、学习中应向山妖学习,学习它那种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
读天狼有感 篇10
我喜欢看书,因为看书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体现个人文化修养的行为。我喜欢看的书大部分都是男孩子爱看的,大都和生存有关。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一本叫作《天狼》的书。这是一部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夜晚,一只名叫珍珍的独眼狼和一只叫作雪玉的白狗结上了仇,过了不久雪玉生下了五只小狗,而珍珍也生下了四只小狼。白狗雪玉的第五个孩子小斑点儿因为天生胆小懦弱而害死了自己的主人。在绝情谷最后一战的时候,小斑点儿牺牲了自己,最终只有雪玉和珍珍的儿子山妖活了下来,山妖凭借着自己勇猛的士气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从书名来看是一本男孩子爱看的.书,内容却有很多女孩子所要学习的东西。男孩子要多多学习山妖的勇猛士气,女孩子也要学习雪玉面对危险不慌不乱的精神。这本书还揭示了另一个主题,那就是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和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天狼》是一本男孩子和女孩子都必读的书,我建议大家可以买来看看。
读天狼有感 篇11
我与这书有缘,在一堆令人眼花缭乱的书里,唯独相中这一本,那简洁的封面和标题,令我感受到了一股来自荒漠的肃杀之意和苍凉,因为它与我投缘,我便买下了它。
看到题记,我便知道了,这本书讲的是人、狼的世仇。要知道,狼是一个完美的种族,但自从我们人类进化完成后,就一直与狼作对,自远古开始,我们的祖先就开始捕杀狼了,这让骄傲的狼受到了挫折,所以它们开始反击,人和狼的大战,直至今天,从未停歇过。
一口气看完这本书,颇有一种荡气回肠的感觉。我想到了以前看过的《狼图腾》《小狼小狼》,同样体现出了狼从古至今未变的狼性和与生俱来的骄傲。而《天狼》中的狼更有情有义,更人性化,甚至,狼性更突出。想着想着,我想到了一首歌,歌里讲了从前的狼,有着自己的帝国,如今却被人压迫着,不得不去流浪。从这远古的狼性中回味过来,我又有了一丝迷茫,因为人虽然比狼更加强大,却没有狼一样的性格。《天狼》中有一只独眼母狼珍珍,她在自己的母亲和祖母被杀时,没有红了眼,没有立刻上前与敌人搏杀,葬送自己的性命,她含着泪,完成祖母和母亲的遗愿,把她们葬在悬崖上,在悬崖上果决地刺瞎了自己的一只眼,以提醒自己,此仇不报,誓不为狼!多么果决、果断、狠辣啊!而此后,她不断地训练自己,黑森林、红石滩,这些艰苦的地方,都是她训练自己的好地方,与老虎搏斗,在危机重重的石滩上以跑步的速度追上马鹿、羚羊,弄得自己遍体鳞伤,却从未放弃过自己的信念。看着看着,我的眼睛湿润了,虽然珍珍是一条狼,但是她的这份卧薪尝胆的勇气,这种不畏艰险的毅力却深深地打动了我。我试问自己,有多少次,面对挫折,我选择了放弃!面对困难,我躲进了爸妈的保护伞!在失败面前,我止步不前;遭遇冷眼,我畏惧退缩。如果真与珍珍相比,我还不如一只狼!
拥有傲骨的狼不会像书中的狗一样,献媚地把自己的尾巴摇成一朵花,来乞讨食物。他们是团结的.,一个群体亲密无间地合作,没有欺诈、没有虚伪、没有算计,为的只有一个目标。团结的狼让我看到“人心齐,泰山移”“众人拾柴火焰高”这些人们口中传诵的俗语的真实存在。以往人们往往用“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等词来形容某些人的狠毒、残忍、无情无意。而现在,因为《天狼》,颠覆了我对狼的片面认识,他们不再残暴、嗜血、冰冷无情,而是有感情,敢爱敢恨,恨要恨得光明正大,爱要爱的惊天动地。
《天狼》真实的演绎着人、狼的故事,而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在为此故事感慨不已的同时,也明白了,狼性是一种比人性更加强大、强悍的存在,狼,终究是大自然的宠儿,天的使者。
《天狼》,荡气回肠,让人久久回味在那原始的狼性和那跌宕起伏的故事里,独眼母狼珍珍更是令我难忘,她的勇气与毅力,深深印入我的脑际,久久挥之不去,给我无穷的力量。
读天狼有感 篇12
一看题目就知道这一本书肯定是写狼的,但是我觉得他写狼的手法非常特别,不是直接写狼怎么残忍,而是以狼的角度来写的。模糊而又详细的写出了狼的本性,残忍而又有爱。残忍,只要是狼饿了,谁它都敢咬。爱,这里分成两种爱,一种是母爱,另一种是男女之间的爱。而这两种爱,狼都拥有。凡是抢走狼宝贝的人和动物,它都会誓死把儿子要回来。
全书写的还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凄婉婉、荡气回肠。
主要内容是说的是有一家人捡到了一条大白狗,给它取名叫雪玉。后来有一群狼来到他们的'村子里找东西吃,雪玉为了保护人们和羊,就上去和狼群撕咬搏斗,弄得两败俱伤,最后把狼群赶跑了。从此,这些狼和雪玉结下了深仇大恨。后来,故事就在讲述一只狼在狼群里是如何称王的。
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遥远的恨,永恒的爱……
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读天狼有感 篇13
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齐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爱与恨……
一次,雪虎在绝情谷遇上了一匹剽悍的.黑毛母狼。五天前雪虎还是一只优秀的警犬,今日它被逐出了门,在大雪中寻找着猎物。那只黑毛母狼叫珍珍,它一向想报仇,杀了杜仲全家,可它势单力薄无法浩浩荡荡地杀进去,只能等待机会。今日它遇上了雪虎,也算它倒霉。雪虎便与它杀了起来,不想竟与这厮势均力敌,只好悻悻而走。而珍珍也低估了这只狗的能耐。
雪虎只好在劳累、痛苦中慢吞吞地走向山去。走着走着,它在雪地中睡着了。杜仲一家发现了雪虎便把他救了回来。回来雪虎改名雪玉,它天天守着家,不让狼来偷东西。过了不久,还生下了五只小狗。
而珍珍在漫长的锻炼中,成为了一匹智勇双全的母狼,也和雪玉一样生下了四匹小狼。然后,三番五次地光顾兰花坳。害得雪玉只能经常与母狼交手。之后,因为杜仲妻子要去山里,所以只留下了小斑点儿、侠客(雪玉的其中两个孩子)和杜仲。
也就是这一次,杜仲被狼咬死了,小斑点儿被母亲——雪玉轰出了家门,侠客因为喜欢上血杜鹃(珍珍的女儿)被雪玉亲手杀了。雪玉的儿子李逵被母狼杀了。雪玉便去报仇,杀了母狼珍珍。但没有杀死珍珍的儿子——山妖,让它逃走了。之后,山妖成了狼王,准备着杀进兰花坳,报仇雪恨。
掩上书本,我被雪玉和珍珍的精神深深地感动,雪玉,一只忠诚的狗,会在主人危险时去救主人,而珍珍她虽然是一匹狼,但她有人一样坚定的信念,我十分敬佩他们。
读天狼有感 篇14
和一只狼共度一天一夜,这怎么可能?我好奇地看了这篇文章的标题,心想:人和狼不可能和平在一起!因为不是狼吃人,就是人杀狼。所以说,这篇文章的名字让人感觉很奇怪,不由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也想要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当我看完这篇文章后泪流满面,因为我看到了一只不一样的狼,有野性,也有人性。文中“我”的.哥哥病倒了,需要狼心才能治好。“我”为了拿到狼心,听了镇上老人的抓狼方法,准备了门板和匕首。在一个漆黑的夜晚,“我”鼓足勇气来到了荒漠里,挖了一个坑,把木板放进去,在木板上挖了两个洞,木板放在头顶自己跳进去并把鸡血抹在脸上,等待狼的来临。
真有狼来了,“我”用老人教的方法并利用好时机,果真抓住了它,可是在回家的路上却迷路了。文中的“我”带着狼走在沙漠中,却不小心走进了流沙。在与流沙的搏斗中,“我”和狼中间发生了很多波折,最后主人公把狼从流沙中救出来那段情景最令我感动。文中的“我”本来在木板上滑几下就可以逃脱流沙,可看见狼快要被流沙吞没,尤其它的眼睛里充满了绝望、愤怒和悲伤,“我”心里涌起了一股同情心,不由自主地向狼伸出了援助之手,扑上去把狼救上岸。当时“我”已经几乎虚脱,狼也是站都站不稳,可就在这样的困难之下,一人一狼和平相处,并且狼还帮助人找到了回家的路。其实“狼心”是一种草药,“我”后来才知道,当然也没有再杀狼了。
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动物是通人性的,只要你爱护它,保护它,它也会对你表示尊重。文中令人感动的是在生死边缘,人性的伟大,人不顾自己的安危依然救出了狼,狼最终也没有恩将仇报吃了人,而是帮助人找到回家的路。这让我感受到无论是人还是动物,也无论语言是否相通,心灵和心灵之间总是存在最后一丝本能,那就是信任。如果人不相信狼,总是害怕狼吃他,他就不会救狼;如果狼不相信人,总是害怕人杀狼,狼就不会帮助人找到家。
信任是人与人、人与动物之间交流最基本的条件,没有信任就没有这美好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