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长篇小说,在美国南方有句俗语是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过,因为知更鸟声音动听,不破坏庄稼花草,杀害他就是罪恶。而小说给我们一层更深的启示。
多年前的一天,拉德利坐在客厅剪报,他父亲经过他身边,拉德利竟然一剪刀捅了他父亲大腿,警察把拉德利送进精神病院,老拉德利没有起诉儿子,把他接回家,每天给他用铁链锁在床上,此后,拉德利深居简出。
于是小镇发生的事情大家都还推到拉德利家,传闻摸了拉德利家的东西会立马死掉;镇上的鸡狗惨遭毒手怀疑是拉德利家干的;作案者掉进湖里淹死是拉德利一家干的。小女孩斯库特和哥哥杰姆对拉德利一家很好奇,三番五次接触他家院子。这一天小女孩和哥哥发现胡桃树洞里经常放在口香糖,奖牌,小礼物,杰姆因为偷看逃跑时裤子被铁丝网挂住,只好穿着内裤回家,第二天裤子缝好被放到树洞里,原来无赖尤厄尔想杀掉兄妹俩是拉德利救得他们。人们不接触拉德利一家于是给他们定义了恶毒的幽灵。其实他们是善良温暖的人。是以往的偏见蒙蔽了他们的双眼。
梅克姆小镇有着很强的种族偏见,白人居多的小镇,黑人杰姆兄妹俩经常被同学嘲笑,于是经常和同学打架,邻居杜博斯太太辱骂他们,杰姆就报复毁坏他的山茶花。阿迪克斯是律师,他告诉兄妹俩要学会放下拳头。
尤厄尔家大女儿马耶拉十九岁,每天在家照顾弟弟妹妹,还要经受父亲的家暴,孤独无助的她认识了黑人汤姆,汤姆阳光,有礼貌,渐渐喜欢上了这阳光大男孩并且可以找机会接近他,这一幕被他父亲撞见,他父亲威胁马耶拉质控汤姆对她无礼。于是只有阿迪克斯愿意为汤姆辩护,在他的帮助下真相大白。但是陪审团还是认为汤姆有罪,于是汤姆入狱接受电椅,汤姆在一次放风时间企图越狱被枪杀。多么可悲的人生。
故事告诉我们要放下偏见和歧视,这样我们才能有真正的教养,怀着偏见轻易地给他人下定义,是非常愚昧无知的`做法。世界很大,我们的认知有限,总有一些是我们不知道的事。有句话是这样说的:“请你不要冒然评价我,你只知道我的名字,却不知道我的故事。你只是听闻我做了什么,却不知道我经历过什么。”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2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作品,书里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成长的故事,叙事的“我”,即斯库特,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而书中最令我感到惊奇的是人们的种族歧视观念。
对黑人的敌视与鄙夷已经深深扎入大多数梅科姆镇的居民心中。在本书第九章中,“主角”斯库特就因为父亲替黑人辩护而受到一个名叫塞西尔的男孩的羞辱。
那个黑人名叫汤姆,只因为好心帮助马耶拉小姐,却被马耶拉和其父亲诬告。事实上,当阿蒂克斯决定为汤姆辩护时,其实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他甚至一开始就知道他不可能赢得这场官司,只因为被告是黑人。而在证据明显不足,是非真相十分明了的`案件。就因为汤姆是黑人,就被人们刻意地颠倒黑白。牧师曾向杰姆说过这样一段话:“杰姆先生,你也不要太自信,我还从没见过任何陪审团会在裁决时让黑人赢了白人。”。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对黑人深深的歧视已经在美国根深蒂固了。
“我”的哥哥杰姆曾说过这样的一段话:世界上有四种人:一种是我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像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像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我们这种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
这样的情况让我想到了元朝时期的四等人制。在“四等人制”下,不同的阶层所受到的待遇差别极大。例如在法律上,同样的罪过,蒙古人所受到的刑罚比汉人要轻得多。对于个人拥有武器,蒙古人和色目人没有限制,但汉人和南人则绝对不允许。从人口比例上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当今的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不仅有种族歧视,还有经济歧视,社会地位歧视,学历歧视……我认为《哈利·波特》中的一句话可以给我们启发: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3
知更鸟从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不在玉米仓里作窝,它只唱歌给我们听。由于偏见压迫种种不知缘由的不公平,即使有人辩驳证实无辜,知更鸟还是被杀死了,他没做错任何事,做错事的是那些自以为高人一等的正义者歧视者。
我们知道,人并不像某些人强迫我们相信的那样生来平等——有些人比别人聪明,有些人生来就比别人占优势,有些男人比别的男人挣钱多,有些女士的蛋糕比别的女士做得好,有些人天生就比大多数人有才华。但心智正常的人从不会恃才而傲。我们需要一个给所有人平等的地方,也许是未来某天的`法庭。
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因此阿迪克斯遵循良心困难重重依旧努力寻求公平,不是每个人都勇敢,但即使败诉,会在每个人心上留下一颗火种,某天,良心会凭借这火种燃遍。
两个不同却相似的人,一个经受悲惨走向不幸,另一个不必再经受同样的折磨,知更鸟无辜,但即使所有人承认无辜,却不能判他无罪,终点唯有死亡。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但有时勇敢是,尝试过已经输了,那就选择另一种方式,卧薪尝胆,待到时机成熟,再来尝试。
我不知道,可是他们做了。他们以前做过,今天又做了,他们将来还会再做,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为这句话感到压抑,渐渐感到自己的变化和坚硬的内心,我想,除了孩子,所有的成年人都应该学会保留一寸柔软,不被社会改变,不随大流变迁,守己。
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
斯库特,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4
每次看完一本书之后,想写写读后感,但又觉得书中值得回味和思考的东西有很多,不知从何开始。《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前几周开始看的,一开始以为是悬疑侦探类书籍,后来却发现它与种族歧视、法律等方面都有关系。
故事以兄妹两和迪儿对深居不出"怪人"拉德利的好奇开始。拉德利不出门,似乎并没有多大的理由。在我看来,他是抛弃世界的人,但是兄妹俩和迪儿屡次的试探又让他与世界有了一定的联系,后来甚至还救了哥哥拉姆。情愿孤独的人并不孤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与拉德利情况相反的是马耶拉,她没有朋友,受尽父亲欺辱,书中写道,“马耶拉肯定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她甚至比怪人拉德利还要孤独,而他已经关在家里25年了。”是的,最孤独的'不是抛弃世界的人,而是被世界抛弃的人。他们感受不到爱与温暖,在那个时代背景之下,马耶拉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黑人汤姆给她的帮助时的温暖,她渴望汲取更多,但一旦被发现了,她就毫不留情的反咬一口。没感受过多少温情的人,大概会很容易成为无心之人。我很欣赏阿蒂克斯教育孩子的方法,他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好家长,但我认为不是这样的。他让孩子们阅读,让他们从自己的视角去理解这个世界,不对他们有过多的要求,把道理讲给他们。他是一位优秀的教育家。同时,他也是一名优秀的律师。读后感他为黑人发声,在种族歧视的大山上开出了一个口子,但终究抵不过时代的悲哀。陪审员还是不分青红皂白,肤色决定了审判的结果,"马耶拉在她开口的那一刻已经赢了",而汤姆最终没能够等来上诉的结果,死在逃狱的枪声下。但是,我们仍“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阿蒂克斯迈出了一步,虽然是一小步,但总算迈出去了。
但我觉得最可惜的是,在琼说出“这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时候”,我没能理解这其中的深意。这也让我有了再次阅读的理由吧。相信我,这是一本值得再次阅读的好书。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5
本书以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发生在她童年时期的一些事情。小说以教育为主题,通过父亲阿蒂克斯的教导,女孩慢慢理解了正义与勇敢,同时也逐渐看清了社会的现实。
来说“正义”。所谓正义,是指善恶之间的较量,是要求人们遵循人性中最纯洁善良的部分。而所谓偏见,则是人性中的邪恶部分。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固执地为“黑鬼”打官司,为的就是尽其所能的去消灭人们心中的偏见。他代表正义,因为他相信种族不是一个人的道德评判标准,他相信法律应该对所有人公平。尽管最后他失败了,并且他的孩子们也因此受到了很多不公的待遇。书中阿蒂克斯对人人平等努力追求的理解,让我怀疑,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有些人多年的努力或许比不过某些天才的灵光一闪,有些人异于常人,但有些人需要通过很长时间的努力才能做到像普通人一样的'水平。当时,有一种方式却可以让人们保持公平,那就是法律。我感受到了法律的重要,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不平等的,但法律的存在使得人与人之间平等对待,没有所谓的特殊存在,法律才是真正正义与公平共存的存在。
再来说“勇气”,儒家有句话说“知耻而后勇”。这句话中出现的“勇”,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勇气”的“勇”。所谓勇气,便是伸张正义,维护法纪,勇气更多是以表现的形式体现的。小说中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便是如此教导她的。但是儒家话语中的“勇”的含义是审视自己,承认不足,这表现的是一种度量。如果说伸张正义是对外的表现,那么审视自己便是对自我的反思。后者是前者一种升华般的表现。因为有时候承认自己的不足,比去表现自己的优点更加需要勇气。最后阿蒂克斯也能够承认自己,也算是真的将“勇气”的内涵全部诠释了出来。无论是对小女孩还是对作为读者的我们,都是一次十分有价值的教育。
在这本小说中,除了看到如何育人之外,更多的是让我对中西方价值观的异同有了对比。相同之处,便是个人修养,中西方都具有相同的普世价值观,只是叙述有所不同罢了。不同之处,便在人与社会的层次上。或许读书本身就可能会因为社会性质的差异产生常识性的理解不同,但是读书不是去和别人比不同的,而是通过读书去学习书中你值得提炼的事物。无论是读书还是教育,都应如此。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6
《杀死一只知更鸟》,美国作家哈珀﹒李著。故事情节简单,文字朴实,小说借助一个小女孩的口吻展开,站在孩子角度上来暴露美国南部上世纪三十年代初的社会现实,种族歧视在文中体现最为明显。这是一部教育巨作,小女孩的父亲也就是小说主人公阿蒂克斯是一名律师,他深知黑暗的社会现实,但就在这样这样的背景下,他懂得如何教育自己的两个孩子(还有小女孩的哥哥杰姆),教育非直接说教,而是潜移默化式的渗透,在让孩子认清现实世界的不公和龌龊后,坚定的引导孩子善良、正直、勇敢,这是难能可贵的。想到我们现在的诸多家庭教育,总是感觉套着枷锁一样,一种无形的绑架封固了家长的思想,孩子教育培养上功利性太强,受社会诸多因素干扰和影响,实用主义植入家长的'思维进而迁移到孩子身上,孩子成了一个人肉机器,他们的灵魂已经渐渐远离了肉体,他们的品格素养无法得到正确的培养,将来长大了如何适应变化多端的社会现实,让人很担忧。常听老人说:“儿孙自有儿孙福”。我的理解是,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我们作为家长更应该注重孩子个人核心素养的培育,进而塑造孩子美好一生,希望我们的的孩子将来能成为一个善良、正直,懂感恩、有主见,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人,这就是儿孙之福,也是我们所期。
世界很大,但世间很小,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会转弯式思考问题,生活告诉了我们应懂取舍,懂三思而后行,学会在恰当的时刻、恰当的位置发声,发挥出蓄积体内的强力量,让自己过得舒服同时也让别人舒服。正如小说中所说“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切莫剑拔弩张,因为剑一旦出鞘易伤人。
夜是那么的静,书房里是那么的温暖,所爱之人睡的是那么沉,我的心是那么的安,一切都刚刚好。向世界道声晚安,睡觉。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7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
我摩挲着泛着油墨味的书页,我仔细地揣摩着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我甚至能感受到每一个符号里所蕴着的作者蓬勃的情感。很久没有看过如此能够让我为每一个文字所颤抖的书了,《杀死一只知更鸟》做到了。
在作者哈珀·李的笔下,我看到了经济大萧条下的美国,我看到了在那个贫瘠的时代里所谓的“人权”,我看到了在黑暗中透出的微弱的光。
在那个时代,大部分白人的心里,黑人就是如同他们肤色一般的存在。在洁白的他们眼中,黑人贪婪、低劣,他们认为黑人是社会动乱的根源。他们理所当然地将错误归咎到黑人身上,这也就是为什么当善良的“知更鸟”——汤姆·鲁宾逊被诬陷之时,几乎所有人不等审判便已经为他扣上了“有罪”的帽子。偏见,是杀死汤姆的那一把枪。
书中的`另一只“知更鸟”,是与他人不同的、不善交往的“怪人”拉德利。人们将足不出户的拉德利描述成一个谋害双亲的“杀人犯”,在那扇吱嘎作响的百叶窗里,其实正闪着一双渴望与外界交流的眼睛。偏见,是关住拉德利的那一扇门。
因为偏见,人们误解了最单纯的善良;因为偏见,人们拒绝相信事实的真相。偏见者高高在上发表着和平自由的言论,丝毫不觉自己的话语似子弹一般穿透一个个弱小的灵魂。在这中间,我看到了从黑暗中射出的那一道光,我听到了为被偏见者发出的掷地有声的呐喊。“在这个国家里,我们的法庭是伟大的平等主义者。在我们的法庭里,人人生而平等。”这是来自律师阿迪克斯平静却格外具有分量的言语。他是勇士,是敢于划破黑暗的勇士,执正义之利刃去刺穿偏见的屏障;他是父亲,是以身作则教导孩子们什么是勇敢的父亲,坚毅却又不失柔情。
在这本书里,以孩子的视角出发,我看到了活在偏见中的人们有多么的可悲,与此同时我也看到了在这无边的黑暗中闪烁着的跳跃的光点,微小,但明亮。所以,我用笔,试图唤醒着人们的良知。
“你不可能真正了解谁,除非你穿着它的鞋子陪他走上一段。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8
有一次在大学图书馆阅览受学生喜爱图书时发现《杀死一只知更鸟》排位很靠前,买这本书也是因为有这个眼缘才下单。但阅读这本书前几章时,发现内容都是关于孩子之间的游戏,那这本书给小孩子看不是更有趣吗?却在不断深入地阅读过程中发现,这本书有其排在前面,而且深受大学生喜爱的原因,正义在我心膨胀。难以想象我会有这样的想法,希望每一个做父亲的都阅读这本书,他才有教育孩子的资格。
大萧条时期美国南方静谧的小镇,几桩离奇的案件打破了几个孩子的平静的生活:事件的真凶,怪人的谜底,传言背后的真相……在父亲的指引下,他们在迷雾中寻找真知,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经历了暴风骤雨的成长,也感受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再此,我想致敬每一位父亲,也诚挚地期望每一位将要成为父亲的`男孩子阅读这本书,也成为这样的会教育孩子的父亲。
说了这么多,还是真正地走进它,真正地感受其中让我惊叹的那些话儿吧。
“因为那样的话,我就再也无法启口,让你们遵从我。斯库特,单从工作性质上来说,每个律师在他一生中至少都会遇到一件案子,对他本人产生很大的影响。我猜这个案子对我来说就是。关于这件事儿,你在学校里可能会听到有些人出言不逊,但是请你为我做一件事,如果你愿意的——那就是高昂起头,放下拳头。不管别人对你说什么,都不要恼怒。试着用你的头脑去抗争……你有个好脑瓜,虽然它总是抗拒学习。”
孩子的教育就应该从正直、善良、宽容、学识……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真正的勇敢是坚持自己内心那份自己认为正确的善良与为人,并笃定地义无反顾地坚持。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9
这本书好像不是很有名,我现在还不清楚他的作者是谁。但是某天我偶然开始读了几句,就被主人公斯各特——一个八岁小女孩天真可爱的声音吸引了。
我在考虑着是否可以称这个小说为倒叙,因为文章是从介绍小女孩的哥哥杰姆为了救她而伤了手臂而开始的,而这件事一直到最后才水落石出。
整个故事大概持续了三年,这期间主要发生了两件事儿,一是不懂事的孩子们想方设法诱使怪邻居亚瑟先生出来,结果在不知不觉之中和他变成了好朋友。第二件事儿是黑人约翰的审批。本来无罪的约翰,被白人流氓诬陷强1奸,即使在斯各特爸爸的竭力辩护下仍被判为有罪。
两件事儿都对小女孩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使得她慢慢地学会分析事情,学会克制,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懂得尊重的人。
而题目中所提到的知更鸟,很抱歉是在百度百科上看到的。
小说第一章里斯各特的保姆,一个贤惠的黑人,就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能用气1枪秒钟一只知更鸟,因为它们除了给人们唱歌外,什么坏事都不做。类似地,斯各特的`爸爸也多次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可以欺负黑人,因为那是最不可原谅的。两句话放在一起,我们似乎就明白了,无辜可怜缺乏知识,但是却只是踏踏实实做事的黑人就是这里的知更鸟。杀死他们是最大的罪恶,因为他们无知。
这里通过一个小女孩的成长经历为我们描绘了黑人遭到白人歧视的悲惨境况,但是我们也能从中感受到一些明智的人已经意识到了黑人与白人的平等,并且开始付出努力。而在孩子们心中,黑人与白人是一样的,已经是合理的事儿,不需要任何人的审判。正如斯各特的爸爸所说,如果陪审团是由你们这些十来岁的孩子组成的话,约翰就不会死了。孩子终会长大的,长大后他们将坐在陪审团的位子,决定黑人的命运,以及这个国家的命运。
庆幸我们已经看到了他们选择的结果,那就是在美利坚合众国,无论你是什么肤色,你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除了这些深刻的历史人权问题,我想,那些斯各特在游玩学到的为人处事的道路也值得我们细细体味。
所以这基本上可以说是本适合小孩的读物吧。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
当我读这本书的第一时间,它给我的感觉像是随着三个孩子的书在夏天的夜晚流浪:你不知道去哪里,不知道会在周围的黑暗。
我想谈谈几个形象的故事,首先,阿提卡斯雀。他是史葛和吉姆的父亲,一个律师,来自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和他年轻的时候是一个很好的射手。他的.第一个妻子过世了。他有许多幽默感和正义。他是少数人在镇mescan谁犯下种族平等。当汤姆鲁滨孙被指控强1奸了一名白人妇女,他是在他的坚决防御。因此,他的家人成为事人们发泄他们的愤怒。他有坚定的信念和智慧。他总是把自己放在他人的利益。在小说中,他是体现道德。
简·路易斯史葛雀:小说中的叙述者。她是个有男子气概的女孩,非常聪明。她的心总是认为镇上的人都好。但汤姆鲁滨孙的情况对她的一些信仰。但最后她能够有一个更成熟的视觉发现并欣赏他人的善心没有忽视他们的邪—恶。
一个美国杰姆雀:史葛的哥哥。他经常与他的妹妹在童年。他很勇敢,善良。有正义感和同情心。在小说中,他是她的妹妹最好的朋友和保护者。后来他还摔断了手保护他的妹妹。在小说中,他逐渐成长为一名年轻男子。汤姆鲁滨孙案件的审理了他的bliefs深。
亚瑟布拉德:象征无辜的受害者,但也是最重要的人在小说。他在家呆了。在吉姆和史葛的童年,他被视为恐怖的代名词。但他总是留下一些小礼物给孩子们。他救了吉姆和史葛当他们麻烦。他很善良。汤姆鲁滨孙:一个诚实的黑色。他被诬告犯有强1奸。他最后被射死当他是逃避。他象征着天真和邪—恶会被吞噬。
尤厄尔:他是一个贫穷的白人在镇上,他也是个酒鬼。他错误地指控强1奸他女儿的汤姆鲁滨孙。他无耻地威胁和伤害阿提克斯·芬奇的家庭。
作者用鸟的标志。它是一个天真无辜的。和《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是一个故事,毁灭无辜的无辜。吉姆,汤姆鲁滨孙,莳萝,raymoud先生,mayella尤厄尔都是模仿。
当fasing生活,我们每个人都是无知的孩子。生活总是大于人们的想象和理解。它是永远等着你在角落里跳出来给你一个惊喜,或在你的心中的痛。
也许生活没有目标而持续的方式。这不仅是一种更邪恶的世界。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1
读书是一场跟疲累跟惰性的较量,还好这次我又赢了。
今天是父亲节,我终于读完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不知这算不算我致敬父亲的一种方式。
这是一本告诉你如何成为一位好父亲的书。阿蒂克斯,一位远近皆知的好律师,一位拥有两个孩子的好父亲。在一场为黑人的辩护中,他家庭平静的生活被打破。尽管当时美国《解放黑人奴隶宣言》已经颁布,可这个美国小镇种族歧视依然存在。阿蒂克斯明知辩护取胜的几率很小,可为了公平与正义他勇敢地战斗到底。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
这就是他给他的儿女为勇敢做出的最好的注脚吧。
不能因为我们过去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停止去争取胜利。
从阿蒂克斯身上,我还看到了一位好父亲。当老师发现斯库特刚上学就已经识字,说她父亲这样教育是错的,命令她在家不许读书,她觉得很恼火,跟父亲说不想上学了。父亲告诉她“如果你能学会一个简单的小技巧,你就能和所有这些人相处得很好。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并和她达成协议,只要她乖乖上学,晚上回来照样读书,但是不能让老师知道。这叫妥协。
再比如,在阿蒂克斯与泰特先生争论谁是杀死尤厄尔的真凶时,阿蒂克斯说过,我觉得自己做家长很失败,可是我就是他们拥有的一切。在杰姆仰视别人之前,他首先仰视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地活着,以便能坦然面对他。一旦我不能正视他的眼睛,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
这就是一位父亲给自己孩子树立的丰碑。
这就是一位好父亲所背负的重量。它无关金钱,地位。
我也有这样一位好父亲。在我陪伴他的`日子,他就一直夜以继日地工作;在我离开他出外求学直到外地工作,他还是一如往日劳作着。父亲操劳的身影告诉我:致富要靠自己的双手,不拼不会赢!
如今,我也是两个孩子的父亲。感谢这本书告诉了书本与生活学不到的为父之道:教育子女如何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如何在充满丑陋与问题的世界中塑造自己的道德底线,保持精神的体面。
感谢这次读书活动,让我感受到父亲的重量。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2
实话说,自己拿来看书的时间很少,只有在极少数的恶劣烦躁情绪下才会拿出书来压心,共患难应该算得上了吧,不过还是希望自己能养成读书的习惯,继续加油啦。
读这本书,没有说特别让人提心吊胆或引起其他情绪波澜的,看书背面的评价好像也大多数是涉及公正执法,与主人公斯各特的爸爸芬奇的职业有关,而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却是父亲对两个孩子简简单单的爱。
他是宽容的,尽管芬奇家族祖上荣耀,但他不会要求自己的女儿成为别人眼中的“淑女”,虽然迫于他妹妹三番五次的“劝告”,他强迫过自己去强迫自己的女儿做所谓的“淑女”,可转眼,他就又回到了原来的那个爸爸;他是讲道理的,当斯各特的舅舅因为斯各特与另一个亲戚弗克兰打架而揍她时,她委屈道:“你不听我解释,而我爸爸从来都会问我我的理由”。他是以身作则的,他对谁都能做到礼貌,身为一名律师,他在法庭上和在生活中是一样的,他让孩子们相信何为正义,他同样是正义本身。
记忆中感动的一幕,是主人公的爸爸被一群“坏人”围住,生死攸关的时候,杰姆站到父亲身边的决绝,作为儿子的担当,父子俩达成的无声协议,还有八岁女儿保护父亲的稚嫩话语——真挚无比的.亲情,足以打败任何邪恶。
至于被杀死的知更鸟,我认为是黑人汤姆,他没有错,反而在热心地“唱歌”,可是因为成了别人“犯错”的见证者而遭遇了不公平对待甚至失去了生命。知更鸟被杀死,恰恰反映了人们心中正义的标杆失了衡——被残忍现实破坏了。
不正义,不公平,总是存在的,总有人没有做错任何事却要付出代价,但也总有维持正义的人在——文中官司胜利的白人赢的不过是一纸公文。大多数人心中是有杆秤的,是非对错,是明白的;令人寒心的是装聋作哑的人,明知错却不开口不承认不愿意推翻错的人。
好在,正义犹在,阳光总是很好,大多数知更鸟也可以自在地歌唱。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3
“父亲说:你射多少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因为它们只唱歌给人听,什么坏事也不做。”
“斯库特,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阿迪克斯说的没错。有一回他告诉我,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对我来说,站在拉德利家的前廊上就足够了。”
从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发生在这个小镇上的事情,透过孩子的眼睛看透世态炎凉。
阿迪克斯,一位品格高尚的父亲,一位真正的`绅士,他的教育方式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与孩子的平等对话,言传身教地教会斯库特和杰姆什么是尊重,什么是真正的爱。坚持自己的价值观,为了心中的正义与社会的旧观念抗衡,如他所说,哪怕是一小步,也算是在进步。
怪人拉德利,传闻杀死了自己的父亲,没有一个小孩敢靠近他的院子,可是怪人拉德利会为邻居的孩子准备小礼物,在斯库特和杰姆遭遇危险时挺身而出,善良的拉德利是无辜的受害者,被小镇居民口头伤害。
黑人汤姆,一位热心且绅士的黑人,却被一位白人女子告白不成反遭诬陷,最终在牢里被枪杀,他是无辜的知更鸟,在法庭旁观席上只有孩子们会为他遭受到的不公哭泣。
老尤厄尔,诬告汤姆,报复替汤姆辩护的律师,最终误伤自己。如何看待老尤厄尔的一生,阿迪克斯这样解释:“首先他们都是人,有他们生活的环境和盲点,你无法改变他们,但必须承认他们的存在,理解他们的行径”。我们理解恶人不是为了宽恕,而是学会悲悯,放下仇视。
还有很多个活灵活现有血有肉有灵魂的人物,他们的家庭观念,观点,价值观在不断碰撞、交织、较量,组成了社会。
在这个小镇上有偏见,有傲慢,有伤害,也有爱。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4
这本书乍一看以为是个青少年读物,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它是写给我们成年人看的。作者的笔法清新、有趣,在她的笔下,“我”斯科特是一个可爱、聪明、淘气的小姑娘,有许多提不完的问题;“我”的哥哥杰姆忠厚善良,如今已成为男子汉,虽然在本书结尾时,他还不到13岁;“我”的好朋友迪儿是个小机灵鬼;还有“我”的爸爸是个善良、正义、睿智的人;还有“我”的邻居”怪人“拉德利,这个人从来不露面,但是心地却很善良;此外还有我的卡波妮,她把”我“和哥哥拉扯大;看起来老的尽打瞌睡,其实清醒无比的老法官泰勒;满口仁义礼智信的”道德家“斯蒂芬妮小姐;慈爱的莫迪小姐;无耻、无知的鲍伯·尤厄尔一家。
小说触及了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种族问题,这个问题恐怕到现在还没有获得真正的解决,此外,小说还涉及了妇女的人权问题,好像在20世纪30年代的亚拉巴马州,妇女没有投票权和选举权,如今妇女权利得到很大改善。此外,书中还有令杰姆非常困惑的事:”我们“家族的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鬼(这件事说白了就是镇上的人看不起乡里人,乡里人看不起无赖白人,无赖白人看不起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个人评分5分。
另外,《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电影也很好看,1962年拍的。主演格里高利。派克(他还主演过《罗马假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他最具代表性的影片,并因此获得奥斯卡影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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