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时间:2024-05-23 15:24:14
(合集)《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5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

  金麦田,戴帽子的农民,一切都像童话一样美丽,让一个人的心颤抖,这是我最初的感觉,所以我开始沉浸在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中。里面有狗,马,驴,他们在刘亮程的作品中是如此可爱,如此精神。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狗的一生》。狗的生命不长,只有十多年,但狗要活到老并不容易。当狗年轻时,它会被剥皮炖肉;当它老了,没有人关心它生病的身体,脱毛的皮肤,就像一个历经沧桑的老人,给自己时间和生活。

  我记得当我住在农村祖母家的时候,有一只全白的母狗。自从我记忆以来,它的.睫毛一直是白色的,有一群小狗。每次我看到它斜躺在家门口,哺乳我的孩子,我都能感受到我母亲的伟大。我曾经被这样照顾和成长,我想为我的母亲做点什么来填补我的感激之情。每天晚上,当那些狗看到陌生人时,它们会吠叫。它们只是在门边爬行。在狗叫的夜晚,它们默默地肯定了一只老狗,但它们一定是忠诚的狗。它们从未离开过自己的岗位,也从未忘记自己的职责。后来,当我再次回到那个时候,它已经消失了,有些失落了,奶奶说,它的生命只有这么长,然后我也舒服了很多,至少在我年轻的时候,老有自己的一群孩子,生活仍然做了责任。这就是我见过的狗的后半生。

  但并非所有的狗都能如此幸运。

  狗年轻的时候,是守卫,是把门。来人不找狗·,然而,我们必须先和狗竞争。当主人听到狗叫的时候,他会打开门看看。如果他想见人,他会打开门,假装听不见他不想见的人;如果你必须看到一个不可或缺的贵族,主人会一次跑出去,把它送走,骂“瞎狗眼”。狗会无聊地躲开,慢一步就会被打。其实这也是很多人养狗的原因,避免了不想见却难以开口的尴尬。在我的印象中,有些狗刚刚明白了它存在的意义,因为他们太忠于自己的职责,所以进入了别人的肚子。

  那一年,当他们的父母来到他们工作的地方时,他们从家乡带来了一只当地的狗。当他们每周放学回家时,他们摇着尾巴冲向我,跳起来跳到我身上。这叫兴奋。他们赶不走。虽然他们不喜欢它的唾液,但他们的心仍然很温暖。出乎意料的是,就在一个下午,它消失了,我妈妈告诉我,下午一辆黄色的货车来了,狗叫了几声,被一个麻袋盖住了,她没有赶上,似乎人们已经准备好卖狗肉了。一瞬间,我非常生气,重重地跺着地,以后没有它欢迎我回家,现在想想怀念它在那里的日子。这就是我见过的不幸狗的前半生。

  看着这本书,我想到了我的两个伙伴,他们和这本书很相似。他们不会忘记自己的责任,坚持自己的初衷,直到死亡,甚至为此付出生命。他们总是那么简单和快乐。只要他们有精力,他们就不会停止。他们只是快乐,我们的世界变老了。我希望在城市的喧嚣中,我们能像他们一样简单地表达我们的情感,坚持不懈地保持我们的初衷。

  读一本书,总能让我的心再次得到一丝满足,所以感谢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2

  喜欢新疆从刘亮程的文章里开始,从《一个人的村庄》开始,《虚土》是刘亮程的第一个长篇,虽然不是那么长,略微比中篇长一点,但是这也是刘亮程的作品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不过无论他怎么写,归根结蒂都是散文,小说不过是一系列组织起来的散文。

  读刘亮程的乡土散文,才感觉到农村和城市的区别,绝对不仅仅是生活方式上的区别,更是思维方式上的区别,甚至是文明的区别。城市里生活的人总是感觉到城市的优势,看不起农村,认为农村没文化,人类一切文明都是城市文明,乡村的文明其实也是依赖着城市文明才能够产生的。而刘亮程的乡村,让我们看到了乡村文明和城市文明的巨大差异,那完全是我们没见过,没想过,没经历过,没法想象出来的另一种文明,好像来自另一个星球,而且随时濒临着被我们强大的文明吞没的危险!一旦消亡,就永远不会再次产生。如果失去,我们将永远也不会知道那种文明中蕴藏着什么样的智慧! 从《虚土》到《凿空》刘亮程又前进了一大部,我觉得《凿空》是刘亮程成熟的一个标志,是刘亮程艺术的一个高峰,是新疆乡土文化的一次全景式的展现,然而这是一次谢幕!一切都在中国城市化的洪流中,变得那么不堪一击。如果没有刘亮程的收集整理和发掘,如果没有刘亮程这么一个乡土中长出来的作家,也许这一切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选择这本书来写,是因为与它有过一面之缘,《一个人的村庄》,不像那些所谓的乡村故事,俗不可耐,令我们这些“城市人”嗤之以鼻,乡村的都市是淡淡的,死的.,活的,都是活的,喜剧,悲剧,正剧,都是人生。一个人的村庄,作者是有多孤独,是有多浪漫,才选择到村庄中遁世。

  刘亮程即是本书的作者,刘亮程,不是什么文绉绉学究气的学者,是个有点拔顶,有点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的男人。如果可以强调他的性别,有的人可能会觉得俗气,但是不然,就是这样的男人,才能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

  刘亮程,生活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沙湾县的一个小村庄里,就是这样听起来十分贫瘠的地方,孕育了这样一个与众不同,充满人情味的作家。

  说到人情味,有的人不懂,到底什么是人情味?我说,人情味不是客套的寒暄,不是卖弄的慰问,而是一个人真正的性格人性美。人情味不仅仅是对人的情有味,觉得与动植物交好的人更有人情味,这种人,有爱心,有情趣,有风格,有种由内而外散发的香味,很美哪~你看,他写狗,他写猫,他写驴,甚至是一株小小草,他也能全面的看待,就像看待一个人那样,就像看待自己的朋友,你的缺点,你的好,你的癖好,你的事,我都记得,统统记得,一清二楚。

  如果有这样一个院子的主人,我也愿做那个小小草,就算被风沙吹散了生命也无所谓,你是那样了解我,懂得我,以至于我流下了泪。你一言把我看透,你一点点的说出我的心事,你更对我说你的苍凉,是一个人的村庄的寂寞,我愿意陪伴你一辈子那~ 现在浪漫也说了,人情味也结了,而关于孤独苍凉的问题,我还没有说。

  《第二辑风中的院门》里,童年作者的人事,被“刘二之风”吹走了。“刘二之风”,莫不是一种时间之风,周杰伦《东风破》有一句歌词写得好,“水向东流,时间怎么偷”,“刘二之风”偷走了记忆之河里匆匆流动的人事之美,物是人非,也是苍凉。“花开就一次成熟,我却错过。”亦是《东风破》,异曲同工,我们无法抵挡这种种。

  《第三辑家园荒芜》中,家园荒芜例外,时间,又是时间,不仅把这人事,更把这变迁中的景致也摧毁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这句话用在这里在确切不过了。“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的时候,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荒芜了,它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所以,“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

  故而,这苍凉,当时时间匆匆流失的苍凉,是一个旅人内心最真实的感受,“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只有这经过时间磨砺的孤独才如此真实而感人,如此令人沉静,我们会想,谁没有这一个人的村庄呢,我们是村庄中的一员过客,再浪漫也有离开的一天,心底的苍凉,才是自己最能理解的。

  刘亮程被誉为是二十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他的《一个人的村庄》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是乡土小说和散文诗的结合。这本书所传达的美学无可挑剔,或许,如果不是一篇纪实文学,而是一篇小说,那么,这将又是小说中的一个珍品,更是艺术品了。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3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善解人意不行,善解人意了均不行。”短短的一句调侃,就彻底把我拉进了这本书中……

  《一个人的村庄》的作者刘亮程是一位真正的农民,也是一位真正的作家,他不用繁华的成语堆砌文章,而是用朴实的文字。李陀曾这样评价刘亮程,“他好像能把文字放到一条清亮透明的小河里淘洗一番,洗得每个字都干干净净,但洗净铅华的文字里又有一种厚重。捧在手里掂一掂,每个字都重得好像要脱手。”他无时不刻不在写作,即使是拿着铁锹在田地里闲逛时。这个奇怪,不走寻常路的人,常常会去观察村里的狗,兔,驴等,这是一本真正的,写人写天地,写天地之间的故事的散文。

  “一个听烦市嚣的人,躺在田野上听听虫鸣,该是多么幸福。”这本书字里行间都可见一种“孤独”,也并没有那么多“乱花渐欲迷人眼”,琢磨琢磨着,也就成了大家。但人落入红尘,自然会少了过往的观察力。

  这本书中有作者自我叩问生命意义的刹那体悟,有作者在乡村生活中的各种细碎无常。其文字质朴静美,以简单解构复杂,以纯真启示世故,流泻“远郊乡村”之美。与其说是聊乡村,其实是在说哲学。

  黄沙梁村庄中的小事,一棵草,一只虫,一头牛,都会引发他的探索与思考。一个对生活有着极高敏感度的人,是多么幸运,可以在平常琐事中,窥探人世间的百态,又是多么的不幸,对于他来说,生活中无小事,任何事情都会是他心头一颤。他的童年生活确实是不幸的,父亲早逝,母亲带着孩子们艰难生活,换作其他的作家,写出来的肯定是凄惨的回忆,而在这一本书里面,他与众不同,他只是孤独,一种一个男孩独自望月的孤独,但让人看到了生物的灵动,陪伴作者的一个又一个夜晚,一阵又一阵的清风……

  马尔克斯说过“生活不是活过的样子,而是我们记忆中的样子”,作者笔下的'村庄,是他一个人的,他的行为是自由的,他的思想是自由的。也许只有离开了家乡,才会把原来的家乡,找到并认领回来,那个从小到大,给过你一个童年和一个少年的家乡,你重新回望它时,就像望一轮天边的月。

  面对无数困扰众人的谜题,只要能像刘亮程那样回归初心,逃离不必要的欲望,就会发现,答案就藏在我们的过往中,让心中永存一片净土。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4

  最近我读了一本新书名叫一个人的村庄,它是一本具有80篇美篇的散文集,作者刘亮程通过细腻得描写,让我们展示了他生活在许多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大多是村里的人和草,花草树木,甚至几只小虫与老鼠也走进了我们的视野,然一个多彩的乡村大世界。

  刘亮程的那么多文章,并不那么华丽,也并不那么修,散发着浓浓的`乡士气息,简简单单的文字,还凑着各种各样的人生哲理,我的仿佛也跟着作者来到了黄沙梁,陪他一起看那里的。生老病死故事,随他一起看那里的耳语虫的嗯菜,他告诉我们,怀着感激的心,你会发现这个世界的美丽。

  一个人的村庄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句靠近。我的两朵花,一朵是一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组则是扭头抽面。仍不能遮住笑颜,也不奈不住笑了起来,对一朵花露出笑容,为一片新叶欢然激动,多么好的故事。

  一个人的村庄没有华丽的色,一没有渲染的外表,只有普负责语言和浓厚的乡情。情绪却打动了我的心灵,双手捧着这本书,心情享受他丧,仿佛有一罐麦香四远,而今缓缓都送来了。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5

  假期里,我读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感触颇深。当我读这本书时,我被作者的独特性所感动。

  刘良成,新疆沙湾县人,以他孤独的性格描绘了他与牲畜、植被和各种小昆虫独自生活的村庄。你看不到他的话中的战争硝烟,看不到歌舞的花朵,只看到牛、马、植被和一切充满活力的东西。独自走在村庄的路上,没有任何麻烦和顾虑。

  作者作品中的动植物是不同的。驴是别人眼中的“工作机器”,不起眼,但作者在文章中把它当作朋友。作者作品中的一切都变得如此和蔼可亲和讨人喜欢!即使是作者在文章中描述的一根大树根也完好无损地进入了我的.视野和脑海。

  渐渐地,我发现作者描述的村庄是如此的美丽。早上,太阳首先照在村子的东部,然后照在村子的西部,这一定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他的村庄是血肉之躯,似乎赋予了生命。作者的文字叙述带来的美甚至远远超出了现实。

  让我们谈谈自然。作者对自然的描述有些“野性”。这些话似乎是作者安静而孤独的,带有一些“野性”的味道。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6

  匆匆岁月,事态人迁。早不知生我长我的故土,如今已变了一个崭新又令我心疼的模样。在《一个人的村庄》中主人公儿时对蚂蚁的兴趣,捉弄他们以来取乐。一个人独自玩着自己的小天地,有时还忘了时间。

  我想到了我可爱的家乡,儿时的我也如主人公一样,顽皮活泼,像对一切新事物充满好奇的婴儿,都想要去摸一摸,看一看,我时常和弟弟去门前堆起高高的小泥土山上玩,上面种满了蔬菜,我便带好小工具开始我的小天地,用车铃半壳当小锅,上面加点水,放点米,开始煮饭,火点燃了,发光的烁烁火花,便把我童真小小的心灵点燃了,开心的大笑起来,还不时的加火草,耐心的等待着,有时烟雾像顽皮的娃娃,挥索着我的'双眼想探个究竟。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就是不肯掉下来,可随而来的是一阵阵地笑声,嘴里还不自觉地喃喃自语道:“你这烟,竟敢欺负我,真可恶。”可是仍在期待着快点煮熟好吃呀!可是,每每都失败。可能是纯真的心像没有被污染的玻璃瓶,总是倔强的很,一定要成功不可。要是现在的大多数同我一样的花季年龄的人,肯定经不起雨打风吹,早早就放弃了,觉得没有什么意义了,呵呵!真有点可笑!

  在《一个人的村庄》中,作者的家乡山坡上,开满五颜六色的花朵,像极了孩子的笑脸,可作者为什么说他活的太严肃了,这点我很不理解,这好不容易开一次的花朵,在荒野中,我的微笑可能是对一个卑小生命的欢迎和鼓励。就像青青芳草让我看到一生中那还未到来的美好前景。我何时不正是如此地想着?但当看到故乡美丽的风景,油油的黄菜花,涨红脸的西红柿,努力攀岩的蔷薇花……我笑了,发自由心对故土自然令人平静安详的环境所感动。现在我每天匆匆上学,放学,忙碌着,每天都像复读机,重复着,何时注意过,认真观察过这些最自然不过的事了。好像觉得他们存不存在无所谓,对我也没什么影响。每每这样想着,我的内心都感到很悲哀。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7

  我们乘着飞跃的长虹。奔向越发绚丽的朝阳。歌颂新时代的光辉,沐浴在和平与幸福。国家富强:国际外交、军事发展、承办盛会,处处体现;人民幸福:因为充实欢悦的小康生活带来幸福。但顺着洪流向前的我们,自身是否依旧有宁静的一片天地。贮藏着磅礴的内能,在外界不再有动力时,可以自己不断前行?这就是读这本书的意义之所在。刘亮程是一位农民,只读了五年的书却颇具文采的农民。但他同时又是一位作家,因、是一位无论何时何地都能将乡间美景化为文字的自然散文家,似乎只能用“乡村哲学家”来形容他。这本书的内容精细充实,远至辽空炽阳,近到草木花鸟,但即使是几只小蚂蚁,他也能捕捉到其中微不足道的细节,并对此津津乐道。就算是一只小狗的生活在他的描述下都达到令人心驰神往的地步。但如果要我简单地概括文章大意,却又一时语塞,无从下笔。诚然,全书所容纳的文字精华,无不值得道上一页,但沧桑的自然与人文不断掩盖的其中的单纯,却是单纯的可怕,单纯的用言语来形容都是对他的玷污。

  这包容了万物的大地上,有座一人的村庄。其实这村庄有许多人,许多动物,不缺鲜活的生命。但《一个人的村庄》这名字读来却没有一丝的违和,毕竟无论是人还是牲畜都不会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但唯独他写道:“人把他们叫牲口,不知道他们把人叫啥”就是平淡的一句话,却在当时让我停顿了许久。以至于向后翻阅的书页上的内容都只是在心不在焉地扫着而已。一开始我由他的村子想到我的村子,带着淡淡的乡愁滋味,但我后知后觉才发现这太浅显了。再后来我由村庄联想到一个集合体,民族、国家,便以为提高了一个境界。但最终我的思绪回到了“一个人”三个字上。是啊!村庄满世界都有,可”一个人”三字去却极言其特殊。最终的思考下,恰也是最初臆想的起点。一切都由这三个字,始由这三个字终。多么宁静的画面,却又森罗万象班渺远。仿佛与我是同一高度,但四顾却无法用眼睛看尽。

  “我的村庄有一场风那么大有一粒尘土到一颗星辰那么高远”我不禁又停了下来,他将我的想法写了出来。空间的增大,似乎往往就注定这时间的流逝,因而沧桑变化,但刘亮程却始终是单纯的',并不是所谓单纯的事物,而只是单纯本身。或许费心竭力的上下求索,反倒不如随心所欲的抒怀吧。

  亚运会将至,在此时刻,我们青少年更应该在激流勇进的时代,掌握自己的动力,用内心的纯粹面对变换的世界,用宁静的心境驱使磅礴的力量。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8

  刘亮程这个名字在几个月前走进了我的生命。他的文字并不华丽,却素淡明澈,就像展现博大与深远的可能是一颗朴素细微的心灵,那些存在于角落不被人留意的琐屑事物可能隐藏着生命的全部意义。我从刘亮程的文字里看见的是一个普通人对乡村执著的守望与捍卫,以及悟透人生背后的悲凉。

  刘亮程的散文并不多,令他真正声名远播的是他那本《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囊括了他八年的光阴,文字里沉淀着爱、恨以及对生命的思考。我透过时间的风看见他那颗饱经风霜、伤痕累累却依旧澄澈素淡的心灵。

  “任何一棵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鸣叫都是人的鸣叫。”

  刘亮程几乎所有的散文都是围绕着同一个村庄——黄沙梁。你或许说,用四十万字描述一个村庄,是否会显得无趣?但是足够深沉的爱是在重叠的文字中体现的。他长久地住在那里,从出生到成长,像一棵倔强坚韧的树。现实中的村庄曾经是他的全部,即使后来他搬离了村庄,那里的记忆依然是他赖以生存的东西。他默默地生在黄昏里,看着夕阳很快滑过一排排平整高矮的土墙,停留在那堵裂着一条斜缝泥皮脱落的土墙上。他思索他的父辈,思索人生。他知道一个老人弥留世间的漫长时光,知道黑夜里哪颗星星最亮,知道那个等候的老人不过是担心他迷路,知道那颗最亮的星星其实就是家里的灯光。后来他走了,带着所有的回忆与不舍;后来,他又回去了,带着迷惑与悲凉。他看见土墙在时间里崩塌;看见镰刀似的村子冒出的烟,在空中形成一把巨大的镰刀割倒了数百个秋天。他也看见田野青了黄,黄了青;多少人一如既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只是眉眼生疏。他蓦然意识到这已是别人的'村庄,但它却依旧是他的村庄。

  后来,他在《今生今世的证据》里提到他忘记了回眸。其实,他回望了,只是却找不到那些被现实摧毁了的以往。他在现实里失望,但他依然在另一个世界守望着他的村庄。他在《城市牛哞》中说到的那一把牛粪,不过是一种寄托。他对着一卡车运来的牛流露出的怜悯里糅杂着悲剧与喜剧,还有一种因天真无知而愈显悲壮的集体命运。在他的文章里,到处是城市生活对自然生命的剥夺与乡村自然和谐的强烈对比。当村庄彰显出愈渐被城市同化的命运的时候,刘亮程仍固执地守望并捍卫他的村庄,不管是真实存在的那个,还是心中的那一个。他总是以那个生在黄昏里的背影为形象活在自己的村庄里,眺望远方。在他的村庄里,每棵草、每棵树、每粒虫的价值都和人等同。佛语:“众生平等。”其实也是刘亮程的希望与所捍卫的东西。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过冬。”

  人的悲剧性在于,我们永远孤独。在寒风吹彻里,刘亮程提出这个观点。

  不管多么亲近,我们始终不能合二为一,这就暗示着我们总有一天要独自一个人面对整个世界。那时,最温暖的炉火也融化不了你生命里的那场大雪。而这一感觉,在我们渐渐老去之时慢慢放大。我们起初不明白别人的伤痛;待到我们活到那个年纪,才发现,纵使我们当时明白了,却也无能为力。就像龙应台所说:“有些路总要一个人走。”我们生命里的那场大雪,总要我们一个人度过。人的另一个悲剧在于:即使我们永远孤单,却依然希望有一个家,一直在等一些人。而有那么一场风,它吹过我们之时,我们腾空想飞起来,我们确实飞起来了,但是等到风停了,我们回望,却找不到家的方向。旷野无垠,知道回家时家却已失了踪影。我们忽然飞不起来了,我们开始一步步回家,在这过程中我们一步步长大。风改变了我们的一生,我们却不知道风改变了我们所有人的一生。我们在风中出生,长大,然后死去,风却还没有停。而那些我们一心想见、一心想等的人也未归来。他们以我们相见的第一面停留在我们的记忆里,直至我们死去,再未出现过,却以一面改变了我们的一生。

  “我死了,我的躯体应该像一根木头留在村里。多少年后我转世回来,他还结结实实,担在谁家的圈棚、房顶上,或作为拴牛桩栽在院子。他古怪地横扫指着的地方,是谁家废弃经年的院子,门楼不见,墙垣塌斜。”

  死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而我们一直在逃避。刘亮程在很多篇章里提到了人的疾病、衰老与死亡。他敏感地注意到一棵树木的死去,一间房屋的倒塌,一匹马的走失,以及一条老狗的最后时光。这些事物的消失是他对死亡的体会,生命必将死亡是人的悲剧之一。我们可以理性地谈及死亡,但当时间残忍地把死亡放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们真的可以无畏么?我不知道当刘亮程看见自家墓地中的青冢一座座垒砌的时候,内心是无奈还是悲伤。但我知道,当他可以平缓谈及死亡这个话题的时候,他已经超过了当代的一些作家。一个人二三十岁在路上奔走,四十岁劳动,五十岁便坐在墙根晒太阳,六十岁给棺材油上红漆,七十岁便不再出门,开始适应死亡。再后来,丧事变喜事,对死亡的庆典像一场婚礼。多年后的自己不过像秋风里的作物,收获之时,成了那最后的一茬。时光果然残忍,岁月流逝之后,终点终是那场铺天盖地的盛大的死亡。逃不出,躲不过。不再有人记得你,没有人知道你改变了什么。只有你自己知道,你帮了时间的忙,你是在时光里老的。

  在刘亮程的文章里,你看见一个村庄的历史,其实也是人类历史的必然。就像从一滴水中可以看见大海,我透过文字看见了世界。

  他写尽了幽微与阴暗,阐述的是人类背后的悲凉。我们忽然觉得冷,又仿佛看见了光,油然而生的是“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的悲怆。

  我们一生都在构建自己的村庄,用我们一生中最早看见的天空、星辰,最早领略的阳光、雨露和风,最初认识的那些人、花朵和事物。我相信每个人的村庄都不同;但刘亮程的村庄,弥漫着风沙,有彻骨的寒风,却弥留着最澄澈的天空与眼眸。

  我知道,一代人一过,天上就会落下一层土,把该埋的埋掉一些。下一茬人在尘土上生活,不必知道脚下踩着什么。落下的土够麦子扎根,把土豆埋牢,却除了埋人。我们不轻易挖土,因为那是老城死去的部分,已然成为根。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9

  不得不说,我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对刘亮程是一无所知的。而后来从文字中所感知到的他,是一个有着很淳朴,却又有深厚积淀的人。他不同于普通的作家,他写乡村生活,我可以很分明地感受到,他就是这村庄里的人,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夫;他又不同于普通的农夫,他能将自己的乡村生活堆砌成文字,很深厚,直击人心的文字。这样的存在在我的认知范围似乎是不曾有过的,可能是因为我有种固执的念头,文人的风骨气质会让他们难以和乡村、和自然彻底的融合。不过,他做到了,而且是近乎完美地做到了。

  初读时我觉得,他写的生活离我还是有一定的距离的。毕竟城市这个四方的玻璃盒子将我框住已经整整16年了,我的心、我的梦想如何膨胀,都不可能超出这个四方的盒子,而他的世界,是在玻璃盒子之外的,我有心的时候能透过玻璃望上几眼,却从来没有触及过。我是不知道他与城市有什么故事,但是我知道,他所在的村庄,似乎是个无比广阔的.天地,因为他能从中获得的,是粮食,是生活,是对生命的感悟,是很多很多我难以触及的新鲜东西。

  他从一草一木,一虫一叶都会有无尽的收获,身边的牲畜,自然中的小花小草小虫,村里各类的人,都能成为他取材的对象。这些细小的不值一提的动物植物人物,就因为与刘亮程有了交集,所以这些小东西的生命里就出现了一篇刘亮程为他写的文章,不管他知不知道,他的生命就这样被见证了,他的存在就这样用油墨印刷出来传到了许多的人的手上。他不会被华丽的词藻渲染,但是他会被刘亮程对生命的体悟所装饰,所以他上纸之后仍是拥有生命的温度的。这是他们的幸事。

  他从一字一句,一点一逗都能展现出那个小村庄的生息,我能从文字中听到村庄的呼吸,我从文字中还原出了那个我不曾到过的村庄,我用这些文字去感受他的生活,最后发现读完的时候自己竟像是在这村子里也生活了很久了。我从他咀嚼过的生活中去汲取甘甜的东西,汲取那些说明16年在人生中着实是短暂的证据,汲取某些人一生都无法领悟的道理,汲取另一段人生。能够通过文字去看看刘亮程他"一个人的村庄",是我的尝试,是我充实自己的捷径。这是我的幸事。

  他写出的文字,若转化成声音,说它清脆是不完全对的,清是少有的清,清亮而自然,但它不似其他的文字那么脆,不会因为清而轻薄,它们是有重量的,读完之后总会在心里留点痕迹,时深时浅,但是都不能抹去。我想这是因为他的文字不仅仅是以记叙描写为重点,而且用自己的体温去焐热了别人不曾想到也不敢想到的念头,让这些想法一波一波地冲击在读者的人生观念上。生命之重,他轻松执起,放在自己写下的文字上,这就是他令人惊叹之处。

  再读他的时候,我开始问自己,那个玻璃盒子真的在么,还是我为自己找的借口?其实只要有"一个人",就可以在心里建造出一个村庄,一个城市,甚至是一个世界呢?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0

  这是怎样一个虔诚的行吟者,他的笔端是怎样触摸到自然最柔软的心脏的,他古朴的行走穿越那些他深爱的土地,是用什么样的方式获取山河古老的芬芳的,真的是一个谜。

  闲逛人海里的一个,有着一个特定的代号,闲逛的时候顺便张开他的唇歌唱身边的事物。

  他行走在荒凉的西北,走在一个我们在中国地图上找寻不出来的村庄,走在一个现实中或者意念里的小小村庄。这个村庄属于他一个人,或者说,他属于他的.那个村庄。他生于此长于此,闲逛大半生,恍然发觉应该做点什么。“我得给自己找点闲事,找个理由活下去。”于是他写作,他歌唱,他聆听,他对一切他所遇见的生命表达自己的情感。这是最有意义的事情。

  一些虫子,一群驴,一些风尘仆仆的路人,一阵风,一只夜里孤独鸣叫的鸟,甚至更多更多,假如我遇见它们,我想我可以向它们打听他的去处。然后它们会告诉我,那个男人此时正在黄沙里听着风声小憩,在金黄的麦地里辛勤地收割,在一片小绿洲和一群虫子交谈,在无际的荒野里扛着一把铁锹独自前行……

  他在行走,从出发到回来,就是一生。很多故事流淌成传说,很可能乡音也成旧事。一些鲜活的生命走进坟墓,而那些看似永恒的事物也无时不在发生变化。出发以前属于自己的,再回来已经成为别人的专属。那时候我们只剩下一快墓碑,一堆黄土,一个游荡无可归依的魂。没有人记得你来过走了,没有人在乎你笑过哭了。生命是这样短暂的演出,这样孤独的行走,这样悲情的叙述,这样阴暗的桥段。

  一辈子住在一个地方,一辈子睡在一个人身旁。这就是一生。

  什么都终结的时候啊!

  “一麻袋麦子谁都有背不动的时候。谁都有老掉牙啃不动骨头的时候。”我们都会苍老,然后一一从这个繁华的世界上消失,像吹过黄沙梁的那些风,带来一些尘土,带走一些炊烟。但,谁记得呢? 如果一个人在路上不停地行走,他会回归吗?他说,炊烟是家的根。又说,一个人心中的家,并不仅仅是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而是长年累月在这间房子里度过的生活。只是我不知道,一个人的村庄可有炊烟;只是我不知道,一个行走的除了以天地为家他还拥有什么。

  “我”——这个书本里不停不停行走的男人,来自现实还是作家的意念,我想他应该不仅仅是一个个体,他是一个群体。一个享受自然与生活,热爱生命以及其余一切的群体。其实一个人的村庄我们每个人都有,但各不相同,因为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不同寻常。

  有人说刘亮程是中国最后的散文家,而我则以为他更应该是一个诗人,他敞开自己赤诚的胸怀,吸收天地的任何一丝芬芳,用他多情婉转的笔讲述给我们在尘世嚣繁里奔忙劳累的心灵听。

  相信这样的行吟,是一种责任,或者说,一种与生俱来的使命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1

  你说:“很多年前我们都在的时候,我们开始了等候。那时我们似乎已经知道,日后能够等候我们的,依旧是静坐在那些永远一样的黄昏里,一动不动的我们自己。”

  黄沙梁,风起了。

  你写众狗狺狺的夜晚,寂静飘远中一条冥然入睡的老狗来回的走动,眼中浮现出人们多年前的陈事旧影。你写人们全朝某个地方飞奔,你像是被遗弃似的落在后头,而你仍慢悠悠地走。你写当一切已成结局,时间改变了黄沙梁和你,老掉的一代人在黄昏中感叹岁月流逝、沧桑巨变。你写你的孤独和乡愁,写你的永恒的心和黄昏。你的孤独像长星照耀十三个州府,你的乡愁像永远年轻的人的热泪。你的永恒的心是荒凉,你的黄昏是心上的永恒。

  你是,是一个在心中的故土上,大雪纷飞的人——

  黄沙梁,风吹啊吹,吹散故土的风藏在梦中。

  寒风吹彻,炉火须臾间变得苍白。纷纷扬扬的雪飘进你经历过的岁月里,远在冬天以外的地方也躲不过这场荒野一般的疼,即使那个黄昏似乎并不比以往要寒冷。这风,是你自以为温暖火热的从未被寒冷浸入的内心深处袭来的。你突然意识到,再厚的棉衣也无法抵御寒风,生命的`冬天已经到来。

  你是,是不为人知的,每一个孤独的瞬息——

  黄沙梁,风停了。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是你的半生。你说,人心中的荒草,不是手中的这把锄头就能除掉的。抬手摸摸自己粗糙的面颊,落不尽的黄沙猛的扑来。人在兜兜转转中失去了耐心,在跌跌撞撞中磨掉了热情,踌躇地回到原地却发现早已不是残梦中的村庄。谁曾意气风发地离开,谁又满目酸涩地回来。人们都想要挡住时光的流逝,却只能在看见自己比熄灭还要寂静的一场燃烧后熄灭。而你,不知为何逃出了火堆,幸运而孤单地朽掉,被故土掩埋。你好似从没有回答过世界,只因黄沙梁它没有答案。你的心在尖利的黄沙中,徘徊不定,最终停在了黄昏前。

  你是,是一挥手就成风,是一转身就成故土的眷恋——

  归期九月,故土已老,黄昏已然苍苍。也许,你的孤独就是:

  “黄昏时,等人来敲门。而敲门的人走错了时间,也在等黄昏。”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2

  人非草木,家却是根。对于刘亮程来说,村庄便是他的根,地里袒露着生活原色,流淌着真实岁月。那里是来时的路,亦是归去的途,那里是村庄,亦是故乡。

  刘亮程的村庄是黄沙梁,是一个小世界。这个世界充满生机。这里有许多人、许多牲畜;这里有阳光与风的温暖,有麦子与苞谷的香甜,有月光与老树的寂寞,有虫鸣与蛙声的`绵长......

  村庄是黄沙梁,是一场回忆。它回忆孩子的出生,少年的成长,青年的孤寂,老年的悲凉;它回忆着一草一木,一虫一鸟,回忆着庄稼人播种的辛勤与期盼,回忆着丰收时的欢悦与希望;它回忆着万物的去向......

  村庄是黄沙梁,是存在的痕迹。风过留声,雁过留痕。在飞去的日子里,好像一切都悄无声息,但万物其实都留下了它们的足迹。木上的年轮是树木生长的痕迹;田里的麦堆是人们劳作的痕迹;泥泞路上的爪印是动物踩过的痕迹,或许乡间的风有我们存在的痕迹。

  在一个人的村庄里,我看到了村里人的大半辈子。村庄里昼夜不停匆匆逝去的时间,往往复复,不知疲倦的大地以及车轮上、柴堆上、院门上一颗草籽或一粒尘土的痕迹。村庄里埋藏了我们的过去,它有我今生今世的证据。或许村庄并不是一块真正的土地,这与时间空间无关,那是一种情怀与寄托,是生命的归宿。每个人都想冲出村庄,去更广阔的天地,然而每个人又都在以自己的方式守望着家乡。

  一切终将暗淡,或许在寒风吹彻的冬日,村庄将成为唯一的光。倦鸟归林、鱼翔浅底,此心安处是吾乡。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3

  你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吗?

  你的家园正在荒芜吗?

  也许你会向我投来疑惑的目光,你在喧嚣中步履匆匆,却从未思考自己做过些什么。

  毋庸置疑,当时代裹挟着各种碎片倾泻而下,人人都想看清一切,却又在等待戈多般的梦境中糊涂老去。步步铿锵在自己设想的蓝图,我们究竟丢失了什么?仓促的一生能沉淀出几多痕迹?

  《一个人的村庄》是刘亮程的散文集。作者在大西北土生土长,他是真正的作家,也是真正的农民。他“常常扛着一把铁锹",作为唯一的旁观者,和那些偶尔路过的村庄,看到几个生活场景就激动不已,大肆抒怀的人相比,看到的是一大段岁月。作者用淡淡的、粗砺的而又带着浓郁天真的文字。带我们品味一株草,一棵树,一片云,一只小虫……刘亮程笔下的村庄是他的回忆,是不少人的过去,我也不愿看到这景象在科技发达的今天日渐荒芜。

  印象最深的是作者笔下的两种情景:过日子的.人忙忙碌碌地度过一日——天黑了。慵懒的人悠悠闲闲,日子已经过他们——天黑了。天从未为哪个人单独黑一次、亮一次。正如朱德庸所言,对于时间,我们其实永远是被动的,我们只能在这个被动的时间里,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刘亮程是愿意做一只小虫的。在黄沙梁的春花秋草中,无忧无虑地把自己的一生蹦哒完。或许只有真正与土地不可分割的人,才能体悟"与虫共眠"的乐趣。

  回到文章开头的问题:家园为什么会荒芜?作者在书中隐约给出了回答。“许多年头都是一样的,麦子青了青,黄了黄。变化的仅仅是人的心境”。作者想表达的也许是时间吧,时光流失让不少人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当我们在另一条渠碰响水桶,已是别处的早晨。”作者自然是不甘于被时间冲刷的。他用来抵抗光阴的方式便是观察与留心,并回忆每一个美好的清晨与太阳落山前一个时辰。念想着村东头的人和村西头的人。我想说的是,独立于自然时间点之外,我们可以有个人时间点,你可以用你的记忆进行怀想,回到你希望记住的时间点,感受当时的心情、空气和味道。

  人生要活得像庄稼,毋使荒芜。做自己的收获者,“在时间深处的无边金黄中,农夫一样挥舞着镰刀。”

  夜再黑,夜空是晴朗的。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4

  最先是从《今生今世的证据》这篇课文开始接触刘亮程。那篇文章极好,极平淡的文字极普通的事物延伸出极广阔的文思。会不会当一切曾经属于我和环绕在我身旁的所有物质都消散的时候,我的存在也就那样变成了不存在……我真的在世界上度过了属于我的一生么?全文通读罢,这样深刻的疑问在脑海中震荡。还记得,同寝好友在读了这篇文章后对我深深感慨“这篇文章写得真好。”

  那个时候对刘亮程文风的大致猜测是文风沉重,文章内容应当是多属哲思。然而《一个人的村庄》中的文章内容勉强可以将其归属于哲思,但是和文风沉重是完全没有一点干系。

  刘亮程的每一篇文章可以说是在调侃中衍生,每一篇文章在我看来都总有那么一点自嘲和嘲他。整本书就好像刘亮程在跟我说话,文字是那样直白生动,你甚至可以想象在那时他的表情。但只能说是他在跟我说话不是跟我对话。因为整本书的紧凑感和文章间那无以名状的联系都无法令我插一句话。

  文章所描写的事物你一点都不陌生,就在生活中随处可见。或许这样说还不妥,文章所描绘的事物极少应当是文章所描绘的事件那样普通,普通到我们每个人身边都发生过无数次。我们根本就不会去注意那样的事件,但是刘亮程却注意了何止是注意呢。全书由这样细小的事件组成由不得让人感慨他难不成是把所有的时候都花在这些琐碎上了么。我相信那所有的一切在刘亮程眼中绝不是琐碎,他将它们视作生活的最真并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去感知。

  随着所读篇篇目的增多便发现一个极其明显的现象便是刘亮程对于自然万物的态度。虫子、驴、牛、村口的那棵老树……等等在他的文章中层出不穷。并且从文字中你丝毫不会觉得这是动物或者植物,你会觉得这些事物和刘亮程生活在一起他们有自己的思想和生活。不是就那样呆呆的伫立或是无力的过活只有几个月的生命。这本书给我的最大震撼就是刘亮程真正将天人合一,万物平等的思想彻底消融和实践。倘若只是将这种想法挂在嘴边是无法真正享受到如书中所描绘的那样世间万物皆如己出的和谐的。

  这还不是刘亮程最令人感到钦佩的,最令人钦佩的是他对于性这一敏感话题的认知。在他的笔下性这一话题出现的频率已经不能算少了,有时候再搭配上他那如口述般的文字你会觉得这简直就是他生活中极其普通且不可缺的部分。

  这是对人性认知的何等高深境界。他将其作为人的本性完全接纳了,不带一点偏见和偏激。将其视为人固有的本能,你无法回避你身上所存在的这种欲望那就接受你的身上存在这种东西。接受并且真正认知它,然后控制它。与他这种毫不掩饰的坦荡相比那些禁欲者是何等的小气和落后,连自己都无法接受的人又谈何去说教和感化他人。

  你无法想象一个人可以用那样独特的视角去解释生活中的一切。 最后一点,我无比要提。刘亮程的文字看似像是口述实则完全不然,把你读过的文章并且做出注释的地方再细细品读你会发现其中所蕴含的匠心之深厚。

  最是生活见繁华,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了黄沙梁——刘亮程。 当你感到内心有怨、有憎、有怒、有忧,且挥之不去时,不如坐下来读一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素朴、深沉的文字,会让你渐渐平静。

  在许多人眼中,乡村是贫穷落后、脏乱不堪的,而刘亮程笔下的村庄,彰显着勃勃生机,洋溢着平和与闲适之美。

  “我”是一个平常的人,住在一个小村庄里,一辈子注定没有什么大事可做,只能闲逛。那不如拎一把铁锹吧,在村外的野地上转悠,看哪不顺眼就挖两锨。谁家玉米地的草长这么茂盛,钻进去胡乱地铲上一会儿。到了秋天,就会有一两株玉米,鹤立鸡群般耸立在一片平庸的玉米地中。“我”沾沾自喜,只因改变了两株玉米的长势。 有时候,“我”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相中哪个村庄,就找个无人的院子住下来。在夕阳的余晖中,点一支烟,猜想自己弃下的房屋,有没有新的主人?那红砖下压着的钥匙,是否会被放回原处?

  “我”无事可做,整日闲逛,像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流浪者。 “我”与虫共眠,对一朵花微笑,猜想驴和狗的心事,收拾好院落恭迎第一场雪,在寂静中体悟一个村庄的生长……“我”体察万物的情绪,视万物为朋友,与万物和谐相处,“我”是大自然的一分子,与大自然合二为一。

  书中很少写到人,偶有提及,也不过是旁观而已,使得这份从容与和谐,因为缺乏人的温暖,而透着孤独与荒凉。

  为什么没有人?为什么没有人与人之间的温情?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善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

  “一条没有主人的狗,一条穷狗,会为一根干骨头走村串巷,挨家乞讨,备受人世冷暖,最后变得世故,低声下气,内心充满怨恨与感激。感激给过它半嘴馊馍的.人,感激没有用土块追打过它的人,感激垃圾堆中有一点饭渣的那户人。感激到最后就没有了狗性,没有一丁点怨恨,有怨也再不吭声,不汪不吠。”

  做一条狗如此不易,那么做人呢?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

  “有些虫朝生暮死,有些仅有几天或几个月的短暂生命,几乎来不及干什么便匆匆离去。没时间盖房子,创造文化和艺术。没时间为自己和别人去着想。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

  “蜻蜓飞来飞去最终飞到夕阳里的一堵土墙上。人东奔西走,最后也奔波到暮年黄昏的一截残墙根处。” 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就隐藏在对风、雪、狗、虫、花、草的描述中。或许,在万事万物中,人是最令人失望的,人群是最令人恐惧的。

  是不是人群中的踩压、猜疑、冷漠和利用,已让人感受不到一丝温情?能够在大自然中享受孤独的欢愉,正是因为离开了人群?抑或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只有远离人群,才能悠然从容、自得其乐? 孤独,有时是无可奈何,但能够享受孤独的欢愉,人生就步入了豁然开朗之境。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5

  “在活着的人眼中,一个村庄的一百年,也就是草木枯荣一百次,地耕翻一百次,庄稼收获一百次这样简单。”

  读过《一个人的村庄》,每每想起,仍是无尽的震撼与赞叹。

  震撼刘亮程能在那些我们熟视无睹的日常事物中发现动人心魄的美,赞叹他的敏锐的触觉,横溢的才华和奇特的想象力。在浮躁的现代社会,这样的文字让人沉静。

  随破晓而生的第一声清亮的鸡鸣刺破冰冷的黑暗,掀动被子的声音逐渐蔓延全村,缕缕不同色调的炊烟盘旋缠绵,已分不清谁是谁家的烟。牲畜们也纷纷睁眼出圈,夜寐时再闭上。村庄就是这样一步步走过千百个春华秋实的。

  仍保持着凛冬气息的初春,地仍是枯草的焦黄色,可其中还是泛起了春日山河星星点点的淡绿色。草儿也只是略微探了个头,另一半还蜷在草籽中半睡半醒着。万物都不肯一下子全部涌现出来。不管早春的太阳多么热烈可人,它们依旧保持着应有的迟缓。因为不久后倒春寒可能会袭来,吞噬露头的芽儿,只有那些迟迟未发的`种子得以幸存,足使大地再度泛起碧波。

  村庄的灵魂向来是迟缓而极具生机的,它们不急于出生,亦不急于死亡,仿佛云层疏密有致,透着阳光与风;亦如耄耋老人牵着蹒跚孩童的手,一步步迈向下一个丰硕年头。

  我一直认为刘亮程是从农村走出来,然后生活在北京或者哪个大城市中,书写着他对农村的记忆。可没有想到,他是个农民,生活在新疆某个靠近沙漠的小村庄。他说:“我的生活容下了一头驴,一条狗,一群杂花土鸡,几只咩咩叫的长胡子山羊,还有我漂亮可爱的妻子女儿。我们围起一个大院子、一个家。这个家里还会有更多生命来临:树上鸟、檐下燕子、冬夜悄然来访的野兔……我的生命肢解成这许许多多的动物。从每个动物身上我找到一点自己。我饲养它们以岁月,它们饲养我以骨肉。”

  他曾这样形容一个时代的现代化进程:“所有的人们都在朝一个叫未来的地方奔跑,跑在最前面的是繁华都市,紧随其后的是大小城镇,再后面是稀稀拉拉的村庄。”

  而在黄沙梁,村庄不跑,不闹。它们静静地伫立在原地,时代的新芽从枝头上冒出来,新鲜的,嫩绿的,根却深深扎进黄土地。

  于此,他仔细听着旷野上的虫鸣,凝视风中摇曳的花朵,用心聆听土地的故事。在他眼中,拉车干活的驴是历经沧桑的智者,沉默奔走的狗心里藏了他人不懂的秘密。

  他写道:“我只是耐心地守候过一只小虫子的临终时光。再永无停息的生命喧哗中,我看到因死了一只小虫子而寂寞的土地。”

  我逐渐明白,黄沙梁的土地是扎实的,生长的榆树,倔强的驴子影响着他,最终构成了他本身。可以说,刘亮程的身心是归属于这片土地的。他是土地的孩子。不仅是因他善于发现生活的美,更是他将自己与这片土地亲密的关系、真挚的对话以文字的形式呈现出来。正是他这种如黄土般质朴而深刻的语言震撼着我。

  他生于斯土,钟于斯土。

  而我们只顾急速向前奔跑,终迷失了自我,失了初心。为何不能停下来,努力将根扎进土壤?钟于斯土不仅仅是对乡土的坚守热爱,更是对朴实品质的坚守与自我初心的追寻。

  一个人的村庄,炊烟袅袅,却无人烟。

  一个人的村庄,溪流汩汩,无杂念扰。

  一个人的村庄,旷野寂寥,心却不空。

  或许自己打水,自己种瓜得豆,自己度过闲暇时光。但眼中饱含世界万物,可仰观宇宙尽抒胸怀,心中满载世事纷纷攘攘。

  纵然是一个人的村庄,我亦钟于斯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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