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读书笔记

时间:2024-07-23 12:33:15
大学生读书笔记15篇【经典】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书笔记呢?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书笔记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分享。

大学生读书笔记1

  初次略读老师介绍的这几本书,翻开目录,觉得书中介绍的知识与课本没有什么大的差异,然后就挑选了两本自身比较感兴趣的两本仔细看了看,包含美国戈尼克《漫画统计学入门》的和科特勒的《营销管理》,读过之后发现其实每本书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下面就这主要针对这两本书说说自身读后感。

  首先是戈尼克的《漫画统计学入门》,本书共有十二章,一改传统的文本式的描述,采取漫画、图表、文字解读相结合的方式生动、具体的向我们介绍了什么是统计学,怎样对数据进行描述,什么是概率、随机变量,怎样进行抽样和实验设计等等。作者在第一章就向我们传递一个思想,统计学无处不在,学习统计学将会在各个领域给与我们至关重要的帮助。他强调统计学家们在进行统计的时候常求助于相互联系的`三个学科知识,即数据分析、概率、统计推断,为之后章节介绍的概率,随机变量,样本分析等做下铺垫。

  整本书列举了大量的例子来帮助证明和阐述理论知识,在第二章中就用大学生体重一例,向我们介绍几种整理数据的方法,包含直接绘制图点图,频数分布表,直方图,以及树图。频数分布图和直方图可以更为直接知道数据的分布情况以及减少了误差,而树图既汇总数据又保持特殊数据点,为之后的数据分析提供了很好的资料。之又借用例子,将用文字描述较为复杂,不易理解的中位数、四分位点、求和,标准离差,等通过具体计算的方式介绍给读者,使我们能更深刻的理解和记忆。

  更为有意思的是第三章中介绍的概率。作者特用赌场中的机会法则,来向我们引入概率。文中向我们介绍了文艺复兴时期梅雷爵士明确提出的一道数学难题:一骰子抛掷四次,至少一次是6点,两个骰子抛掷24次,至少出现一次双6点的概率分别是多少?那种机会更大?其最终向我们介绍通过求得抛掷四次每次都没抛掷6点的概率以及24次每次都不是双6点的概率,将问题简单化,直接根据概率之和为1求得前者的概率为0。518,后者为0。491,。在求得两个问题的概率的同时,向我们介绍了概率的基本定义,什么是基本结果、样本空间,随机试验等,并且引入基本有效的数理统计概率计算方法,包含独立事件,条件概率的计算等。

大学生读书笔记2

  《欧也妮葛朗台》是巴尔扎克笔下的十九世纪法国。《欧也妮葛朗台》的故事没有骇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杯具。”在巴尔扎克的作品中主宰一切的是金钱,葛朗台老头的形象便体现了金钱的主宰力量。

  其中塑造的葡萄园主葛朗台,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吝啬鬼。在他的眼里,根本就没有亲情,友情,仅有金钱。甚至因为,欧也妮花了属于她自我的钱,也要让她喝凉水,吃面包度日很久。就在生命即将结束的时候,也不忘盯着他所有的财产。都开始举行葬礼了,当金耶稣靠近他时,还起来抱住,不忘嘱咐他女儿向他报账。

  欧也妮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同时,她也是一个,拥有这悲惨命运的人。吝啬的父亲无时无刻不在压迫着她,体贴的母亲也去世了,在不恰当的时候爱上了破产的堂弟——夏尔,并且等了他七年,还是被他抛弃了。嫁给了自我不爱的人,丈夫在结婚没多久就去世了,成了一个可怜的寡妇。

  全文以欧也妮的婚事为线索,以很多笔墨描绘金钱的威力,画龙点睛的一笔却是指出金钱拜物教的荒谬,指出金钱固然给人带来权势,却不能给人带来幸福。至少,在人类的感情领域,金钱是无能为力的。葛朗太称雄一世,积累了万贯家财,一文也带不进坟墓,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能够说一无所获。在巴尔扎克看来,葛朗台的聚敛癖,是当代社会的一种情欲。向欧也妮这类心地单纯的姑娘,金钱与她既不是一种需要,也不是一种慰藉,仅有人性已经异化,完全为贪欲所支配的人,才会将金钱视为人生的最高需要。

  葛朗台老头的吝啬和对金钱的痴狂,在书中随处可见:“至于仆人拿侬,一年的工薪仅有60法郎,她在葛朗台家辛勤劳作了30年,只是在第20年上,葛朗台才痛下决心赏了她一只旧表,那是她到手的唯一礼物。可怜的拿侬老是赤着脚,穿着破衣衫,睡在过道底下的一个昏暗的小房间。”看在20年工作的份上才忍痛割爱,作出决心,好象是件要他的命,喝他的血,抽他的筋的决定——送拿侬一只旧表。除了这些葛朗台还对自我的.亲人吝啬:“尽管葛朗台家财万贯,然而他的开销却很节省。

  他从来不卖肉、蔬菜和水果,这些都由佃户替他送进柴房。他什么都节俭,连动作在内。每顿吃的食物,每一天点的蜡烛,他总是亲自定量分发;每年十一月初一堂屋里才生火,到3月31日就得熄火,不管春寒和秋凉;他给妻子的零用钱每次不超过6法郎;多年来给女儿陪嫁的压箱钱总共仅有五六百法郎;”“不觉新年到了,葛朗台照例要女儿把她的全部金币拿出来欣赏一番,欧也妮只好说金币没有了。父亲一听,火冒三丈,猜到她已把金币送给了查理,大骂女,并决定把她关进房里,只给冷水和面包。”这时的葛朗台知到女儿将自我的金币送给查理,他爱钱如命的本质战胜了亲情,将自我竟有的女儿送进了阁楼,让她在那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1822年10月,葛朗台太

  太平静地死去。太太尸骨未寒,葛朗台便请来克罗旭要欧也妮在财产文契上签字,放弃登记,全部财产归父亲管理,女儿只保留虚有权,欧也妮一点也不明白,就在文契上签了字,父亲这才放了心。”自我的妻子还才安息,他却为了遗产到处奔波。“晚上,葛朗台来到太太房间,正巧碰上母女俩在看查理母亲的肖像,葛朗台一见金匣,就像一只老虎扑向一个睡着的婴儿一样抱住不放。”贪婪、狡黠、吝啬,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的品质在此表显得无疑。与父亲相比欧也妮表现得十分慈爱,善良。办了不少公益事业:建了1所养老院、8处教会小学和一所图书馆。

  书中的人物都有着自我的个性,可是从他们身上也能够找到当时社会的影子。贵族阶级日趋衰落,“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全都破坏了”,代之而起的是飞扬跋扈的资产阶级暴发户和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金钱势力。以及柔弱的妇女,她们安于现状。

  读完此书我不得不感叹资本家的发家史,是一本糅合着血泪的屈辱史。

大学生读书笔记3

  这几天我在上《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这是我第二次研读此文,感触也更加不一样。此文是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写“我”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画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一样表现和心理,经过菲利普夫妇对待于勒的不一样态度,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疏远情形。故事不长,却耐人寻味。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他们身上体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小人物的'悲哀,无奈,挣扎和企盼。他们从没试着去改变命运,而是把一切的期望寄托在一个不切实际的于勒身上,或许,他们只能如此,这也是他们最大的悲哀-------平静的理解命运的安排。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像菲利普夫妇那样的人却也不少见。

  在食品里添加各种色素,添加剂,甚至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工业原料,为了谋取私利,不惜一切手段,“金钱至上”的观念支配着他们的一切行为。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

  我想,无论我们身处何时何地,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职责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能够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能够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钱能够买到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能够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能够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大学生读书笔记4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大学生读书笔记5

  父母是我们最亲近的人,他们始终关心着我们,在身边教导着我们。作为父母,他们通过书信的方式与我们沟通。这些书信让我们感动、震撼。

  傅雷是我国著名文学翻译家和文艺评论家,他以博学多才、睿智正直而闻名,同时也具备鲜明个性。他的母亲朱梅馥则是一位东方女性,她修养深厚,既受过东方文化的熏陶,又受到西方文化的洗礼。她温和善良,举止端庄贤淑。

  傅雷对当今中外的文学、音乐、绘画都有广泛的涉猎和深入的研究,个人的文化修养非常高。他所培养的儿子傅聪成为了国际级大师,这得益于他从小接受了良好的家庭教育。傅雷深刻认识到,艺术即使是如钢琴演奏这样需要严格的技术要素的表演,也不仅仅是简单的“手艺”,而是全身心、整个人格的体现。

  读了《傅雷家书》之后,真为傅雷先生对人生的如此认真和对子女的如此关爱而感动万分。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为人父母的可以从中学习到教育子女的方法,学艺术的特别是学钢琴的可以从中学习提高技艺的方法。而此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加强个人修养。从家信的话语中看出傅雷是一位对自己要求极严格的人,有些方面甚至有些刻薄自己的味道,傅雷让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爱子教子的精神令人感动。

  一封封书信,在文字间流露着浓厚的亲情,映照出美好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高尚的生活准则和良好的行为操守,以及传承的道德传统。这份深情厚意中蕴含着坚定的爱国热情。这些元素无一不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人认为书信是最真实、自然和诚实的文字表达形式。确实,书信中所写下的一切都是作者即时内心所想,思绪到哪里,文字就跟随到哪里。尤其是给亲人写信,更能展现出这种特点,因为在子女面前,作者敢于剖析自己,承认错误,并从自身经历中分享经验和教训。因此,我相信读傅雷家书所呈现的应该就是傅雷本人。在家书中,父母给予孩子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之间也进行真诚的交流,亲情在字里行间溢出,给了我深深的感动和启发。

  读了傅雷家书后,我懂得了许多,我更了解父母了。这本书不仅是一本教育书,也是一本可以拉近父母与孩子的一本书,让孩子更了解父母,让父母更了解孩子。

大学生读书笔记6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

  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

  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

  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 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大学生读书笔记7

  这本书封面就有这么一段话:沙漏的意义在于记录时间,所以最简单的沙砾,却包含宇宙鸿蒙的博大精深。就让这些有如沙砾般短小的故事,为你点亮一盏心灯,让前行的路充满光明。这本书就是以一个一个的.小故事让你去领悟浩渺春秋的人生大义。

  读完这本书,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卷一中的“谁比较幸福”。这就导出了幸福这个话题。这也让我想起了看过的许多人关于对幸福的看法和做法。

  为天下人谋幸福

  林觉民是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他出身于富贵家庭。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高涨时,为推翻封建统治而投身革命。他家有爱妻幼子,个人小家庭很幸福。但是,为了推翻封建统治,为了国家繁荣昌盛,民族振兴,他毅然参加了孙中山领导的广州起义。不幸在攻打总督署时中弹受伤而被捕。

  林觉民在起义前就做好了牺牲的充分准备。在攻打总督署的前三天夜里,他写了两封信,一封是给父亲的,一封是给妻子的。给父亲的信这样写道:“儿死矣,惟累大人吃苦,弟妹缺衣食耳,然大有补于全国同胞。”给妻子的信中这样写道:“吾自遇汝以来,常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然通地腥云,满街狼犬。称心快意,几家能够?吾充吾爱汝之心,助天下人爱其所爱,所以敢先汝而死,不顾汝也。汝体吾此心,于啼泣之余,亦以天下人为念,当亦乐牺牲吾身与汝身之福利,为天下人谋幸福也。”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位革命者的高尚情怀。把为天下人谋幸福看作最大的幸福。为此,他乐于奉献出自己的生命。

大学生读书笔记8

  书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行少的东西之一,很多人家中都有许许多多的书。在书的海洋中,有数不胜数的好书。在我看过的书中,爱的训练这本书就算一本好书。我花了整整一个多月的时间,最终把这本厚厚的《爱的训练》读完了。读完后给我的第一感受,那就是——爱。爱的训练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所写的,这本书是以一个小男孩——安利柯的日记,它折射出了日常生活中的学校和家庭关系,老师和同学的'关系以及父母,兄弟姐妹间的天伦之爱。

  《爱的训练》文字虽然简洁朴实,所描写的也是极为平凡的人物,但是,其中流露出人与人之间的真挚情感,会让人感受动不已。例如,每月故事中——六千里寻母的故事。文中讲到了因父母负债,马尔可的妈妈准备去工资丰厚的布宜洛斯艾利斯工作。妈妈刚离开时,还和家里保持着联络。可自从上次马尔可的妈妈写信说身体有些不适后,就和家里失去了联络。家里用完各种方式寄去的信也石沉大海。收不到妈妈的信,家里更冷请了。父子三人每日以泪洗面,马尔可想妈妈想的快死了。

  最终,12岁的马尔可自告奋勇准备去找妈妈。马可尔的坚持使父亲无奈地认为正确而不怀疑了这个理解事物程度并不逊于成年人的孝子确定能成功。筹备好了一切,马尔可踏上了千里寻母的旅程。途中,他历尽了各种困难险阻,尝遍了人生的酸甜苦辣,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凭借着马尔可坚持不懈的努力加上人们的关怀,最终找到了失去了生活意识的奄奄一息的妈妈。马尔可的消逝使母亲找到了生命的价值,在医生的关怀下,马尔可和妈妈最终重逢了……读到这里,我不禁为马尔可对母亲深深的爱肃然起敬。再想想自己。和马尔可同样的岁数,却显得样无知,那样渺小。只要发生一点芝麻绿豆的小事,就把火往妈妈身上撒。真是太不应当了,哎。有时候,当我们遇到挫折时,时常会怨天尤人,就好像全世界都在跟我们作对一样,甚至埋怨这世上没有人爱自已,有的想更悲观,则会自杀,表示他的抗议,这多可悲呀!其实,假如我们能够静下心来,细细品尝我们四周的一切,确定会发觉,在这个世界上,竟然有那么多人疼我、爱我、关怀我、我多幸福呀!

大学生读书笔记9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但是,我的偶像不是舞台上激情四射的明星,也不是商场上叱咤风云的精英,他们只是一部小说中的主人公,他们像一粒沙子一样渺小,却可以像航海灯一样为我们的人生导航。这部小说就是《平凡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时间跨度从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年,全景式地反映了这个近10年间城乡社会生活的巨大历史性变迁,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以整个社会的变迁,思想的转型为背景,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形象地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成功地塑造了孙少安和孙少平这些为生活默默承受着人生苦难的人们,在这里人性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苦难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孙氏兄弟不甘为命运的玩偶,在沉重的生活中发掘自己被禁锢的价值,自强不息的命运主旋律。

  当少平在村里不当教师后,他没有向命运屈服,不愿一生只为填饱肚子而活着。少平青春的梦想和追求也激励着他到外面闯荡世界,他从漂泊的揽工汉成为正式的工人,最后又获得了当煤矿工人的好机遇,尽心尽力地干活,成为一名优秀工人。

  但是,这一切绝不是靠运气。在他闯荡过程中,他背上的疤,告诉我们他付出了多少;他破烂的行李,告诉我们他的生活有多苦;黑夜中微弱的光芒,告诉我们他的求学精神有多么顽强。是啊!生活有多苦,他就有多强!

  有一种精神帮助少平度过了一次次人生的绝境,那就是坚强。如果把少平看作一棵树,当狂风折断他的树枝时,只要树干还在,来年春天依旧会生机盎然。在他的人生征途中,分家——他失去了大哥的肩膀,恋人的离开——他失去了甜蜜的爱情,毁容——他失去了英俊的面容。虽然这些不幸一次次把他逼向悬崖,但是,他并没有选择逃避,而是选择了毅然面对。分家后,他成了家里的顶梁柱,照顾年迈的父母和供妹妹上学;恋人离开后,他用沉重的劳动麻痹自己的心灵,减轻痛苦,不久,成为了一个小班长;毁容后,他由开始的愤怒,逐渐转为平静,坦然的接受了现实。他没有被不幸压垮,反而,脊梁更加挺直了。

  少平的哥哥少安也有着同样的顽强力和意志力。在少安的砖窑有很大发展时,他决定贷款扩建机器制砖,不料因技师根本不懂技术,砖窑蒙受很大的损失,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放弃。一段时间后,他重整旗鼓,再创人生的辉煌,最终成为当地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头人。

  少平和少安生活的那个年代需要自强不息,艰苦奋斗,而我们的这个时代更需要这种精神。有一个叫洪战辉的河南人,他曾经感动了全中国。他13岁时,就担起抚养小妹妹的责任,带着妹妹求学将近12年。他靠做点小生意和打零工维持生活,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与挫折,我们可想而知。甚至当他自己回头看时,也不太相信他真的能够走过来。是什么帮了他呢?是坚忍不拔的精神。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像少平和少安那样坚强。一些人失恋后,就想结束自己的生命。他们认为失去了心爱的恋人,生活不再有明天,不再有希望。然而,他们错了。少平和晓霞之间的爱情跨越了世俗的偏见,两颗年轻的心紧紧贴在一起,许下海枯石烂的诺言。可是,天公不作美,两人最终阴阳相隔,少平痛彻心扉,痛苦不已,他用繁重的劳动麻痹自己,减少一些痛苦的思念。慢慢地,他将晓霞放入心底,让这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成为他人生中最美丽的回忆。他又张开了双臂,准备迎接明天的朝阳,接受了不能改变的事实。

  《平凡的世界》一书中,蕴含着无限的力量,每读一次这种力量就增加几分,面对困难与挫折的自信也增加了几分。它已在我心中生根发芽,为我的心灵撑起一片树荫。我的世界因它而不再平凡。

大学生读书笔记10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地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地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与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它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地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它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F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F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就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垂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地承传着。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地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

  《百年孤独》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但当你读完它,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大学生读书笔记11

  《老人与海》是我在暑假刚刚读完的一本书,作为一名初一学生,也许我还不能完全领悟作者的写作意图,写作目的,但是我还是肤浅的想想谈谈我的读后感!

  故事里的主角——老人圣地亚哥,已经连续八十四天都捕不到鱼,有许多同为渔夫的人嘲笑他,同情他。这些都没有使老人消沉,即使他的躯体已日渐衰老,却拥有最年轻的灵魂,他的眼神永远是“愉快而不肯认输的”。在老人身旁,还有一个与他毫无血缘关系的男孩子。两人的年纪相去甚远,却能彼此理解对方。男孩是老人唯一的,真正的朋友,他喜欢跟随老人捕鱼,父母却反对他到太远的海域。到了第八十五天,老人向着更伟大的目标,孤身出发了。

  在茫茫大海上的等待是寂寞难耐的,贫苦的老人身旁没有收音机为啊讲述出色的棒球赛事。水面下的世界或许绚灿多彩,但船上的人放眼望去,也就只有四方一色的水土。但这位随遇而安的老人,没有被这种孤独感压倒,他思考着天上飞的鸟,水中游的鱼,流动着的海洋。老人还会对着偶然见到的海鸟说话,不管他听懂没,他喜欢自言自语,有人会说他像疯子,但老人不去在乎这些,他只做自己想做的事,即使在他人眼中是遥不可及的荒谬,他仍然随心地卷动着鱼线。

  终于,有一条很有分量的鱼上钩了。年轻时身强力壮,曾被称为“冠军”的老人,却被它折腾得十分狼狈。左手被绳勒得麻木,鲜血飞溅,面临着生命的威胁,老人始终没有放手。曾经苦苦地追求,如今终于抓住了,这位坚强的老人还会放手吗?他多次说到“但愿孩子在这儿就好了”,简单的话,看出了老人正与他那潜在的孤独和无助作斗争,始终不肯认输放手。那孩子,已经成为老人精神上重要的组成部分。

  多番波折以后制服了大鱼,遗下的血腥味却引来群鲨的袭击,辛劳捕捉的战利品也只剩一副空骨架,成为别人口中的垃圾。老人成了我们口中所说的“悲剧英雄”。到最后,他仍是一如既往地睡着了,梦中,还是一如既往地出现着狮子,那是王者的象征。

  整个故事就是说了一个失败的可怜老头了?恰好相反,老人是彻彻底底的胜利者,他比任何人都要坚强。“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这样的豪言壮语,从来都只会出现在胜利者的口中。老人说出了这样的话,并不因为他读过了多少书,仅仅是他那最高尚的灵魂使然。一个老人还能这样,我们还可以轻易言败吗?

  也许人生有如一次长旅,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因为爱情、家庭、仕途的挫折,每个人都可能有困惑、迷惘、失意而不自拔的时候,一种颓丧、空虚、落寞的情绪有如阴雨连绵,久下不停,而海明威的《老人与海》,犹如一轮艳阳照亮了读者的心灵,照亮了前行的人生之路。

  整编小说着力刻画,主人公桑提亚哥这个铁铮铮硬汉子的`形象,它正直、不弄虚作假,不损人利己,是一个有血有肉,实实在在,一个有着顽强意志和拼搏精神的人,独战鲨鱼于厄运面前而不屈服,最后获得了成功,这种精神让读者读完有一股如电细流从心底直入头顶,一身震撼!

  《老人与海》的艺术成就,我认为在于简明凝炼的言语,作者在写作过程中,对原稿进行了2多次的校阅,删繁就减,含而不露,引读者不尽联想,从中体悟深邃的生活哲理。《老人与海》文体优美,选用了具体的感情表达方式,把眼之所见凝于笔端,如有这样一段“——海岸上只剩下一条绿色的线,背后是一丝淡青色的小山,现在水是蓝色的,深邃得几乎变成了紫色——”画面简洁清晰、凝练,使读者心旷神怡,美不胜收。

  7月2日是海明威老人逝世的日子,重新看到那《老人与海》。重读。心灵受到极大震动。这种共鸣其实是内心深处对它所散发的人性光辉的一种共鸣的呼喊。我试图在圣地亚哥身上寻找自己的影子。它让我开始思索,应该过一种什么样的人生,什么才是坚强。什么是成,什么是败。什么样的生命才有价值。

  在病中。多天,我还在病中。绝望和挣扎,病痛和烦躁。治疗和反复治疗。服用毒药物日益肥硕虚弱的身体,菜色的脸。继续无止境的治疗和可能越来越多的失望。身体继续变坏。种种。老人与海。我与病魔。老人与那条鱼的决斗,就是我和病魔的决斗。看着这本书,我成了故事的主角。等我出来,已经泪流满面。

  老人是乐观的。他依旧和那个小男孩聊棒球,去酒馆喝酒聊天,用谎言来修饰穷困的生活,仍然天天早上迎着第一缕阳光出海捕鱼。无论有没有收获,他都会坚持出海捕鱼,这不只是因为他要依靠捕鱼谋生,而是捕鱼已经成为了他生活的一部分,他的一种记忆。这就是人。首先,活着,宽容的对待一切。嘲笑。冷漠。甚至唯一能够喜欢和他在一起的孩子也被家长带走之后。他依然能够笑着面对。为他后来悲壮的胜利打下了伏笔。

  老人是有信心的。那长年积累的经验和技巧使他对自己充满信心。他相信自己一定能够捕捉到大鱼。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为了得到时机,他甚至渴望遇到走失的鱼群。终于在他没有捕到鱼的八十五天,他用一条大青鱼做诱饵,他把岸和太阳都甩开,开始了他英雄的旅程。“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

  老人是耐性的。海下六百英尺的大鱼好象是有灵性的。水面无波,那条鱼在海底静静的和老人比拼耐力,做着一场风雨欲来前的殊死搏斗。三天三夜。饥饿、疲惫,困倦,伤痛、孤单,越来越强烈的人的极限。哪个都是不亚于那条大鱼带来的危险。他与其说是在征服鱼,还不如说是在征服他自己。超越极限。"鱼啊,"老人轻轻地说出声来,"我跟你奉陪到死。"生命此时不是赌注,而是一种抗衡。

  老人是多情的。他怜悯起这条被他钓住的大鱼来了。它真出色,真奇特。对对手的赞美,体现着老人丰富善良的情感。因为这种大马林鱼总是成双出现,雄鱼有食物总是先让着雌鱼。所以最先上钩的也是雌鱼。当雄鱼见到雌鱼被抓后始终不肯离开,最后雄鱼在船边高高地跳到空中,看看雌鱼在哪里,然后掉下去,钻进深水。老人这个时候是哀伤的。他捕鱼是他英雄主义的荣誉而不是仇恨。

  老人是勇敢的。老人说: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但是永远不会打败他。永不言败的坚强让老人做为自然人体现了人性中最美丽的一面。

  老人将带血的手放进海里,血水交融,人也融进了海的魂,激进而坚强。鱼毕竟是鱼,它开始了反抗。一场征服与反征服的斗争开始。斗智斗勇,这是一场真正的较量。经验和熟练的技巧显然此时发挥着巨大作用,他象一个军事家一样,知道鱼的心理,做着战前充分的准备。他时时鼓励自己,给自己加油。"要沉着,要有力,老头儿,"他说。他赞美对手:我从没见过比你更庞大、更美丽、更沉着或更崇高的东西,老弟。来,把我害死吧。我不在乎谁害死谁。他让自己时刻保持清醒,甚至换位思考:你必须保持头脑清醒。保持头脑清醒,要象个男子汉,懂得怎样忍受痛苦。或者象一条鱼那样,他想。他征服了那条大鱼。

  这场大马林鱼的征服不是战争的结束。回程是快乐的。然而鲨鱼出现了。灰鲭鲨、加拉诺鲨、成群的鲨鱼。。。。鱼叉、小刀、短棒,搏斗。他终于回到了岸。

  生活应该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应该说人活着就是为了承受痛苦,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人在体验痛苦后才能得到征服痛苦后的那种喜悦。我想:我应该是喜欢痛苦的。记得第一次看这篇小说是在初中的时候,班上不知从哪里冒出了这样一本书,而刚好又传到了我的手里,我拿着它一直到看完才舍得传出去。从那以后,我的课桌上就有了这篇文章开头的那句话,自以为自己已经就是不可打败的英雄。

  “为了自己的幸福,努力奋斗。即使有多少的磨难,不要放弃。你可以被打垮,但你不能轻易言弃。你可以最后没有胜利,但你必须努力的奋斗在其中的每一个过程。”这是我今年的某个时候写在笔记本上的一句话,也是在看了这篇小说后得到的。自以为很好。

大学生读书笔记12

  安妮·莎莉文老师在岸边浅水中捉到了一只很奇特的家伙,那是一只马蹄蟹,海伦一下子对它产生了兴趣,因为之前她从未见过这种动物。突然她心生一念,想要把这只马蹄蟹拖回家喂养。她用手抓着它的甲壳拖在地上走。它很重,海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走了一英里路。一回到家她马上把马蹄蟹放在井边的水槽里,可是第二天早晨她到水槽一看,马蹄蟹竟然不见了!她顿时又气又恼。后来又觉得不该强迫它待在这里,这是不理智的行为,海伦又高兴起来。也许它已经回到大海里去了,但愿它在那里会过的开心。”其实,我有时也常常做些类似的事情,从故事中我明白了让小动物们在它喜欢的环境里生活是最好的。读书使我学到了许多的`道理,感受到了无穷的快乐,把我带进了一个无尽美好的梦幻世界。

大学生读书笔记13

  《雾都孤儿》是本世界名著,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死了。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亲人的痛苦下,受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下顽强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费在路上走上了七天七夜,饥饿难忍,疲倦不堪。他遇到杰克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

  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

  与奥利弗相比较,我们生活的多幸福,可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在目标追求上,也是一遇到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缺少意志力。现在,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孤独、寒冷作战。

  大学生读书笔记四

  我一字一句地仔细阅读时,仿佛和高尔基在一起读书。他读得那么专心,把世界上的一切都忘记了。读到这里,我情不自禁想起了自己以前读书的情景。每当父母给我买回新书或自己借到一本书,我就如鱼得水,总是迫不及待地阅读。

  好方法等。又因看的.书多,且都是走马观花,囫囵吞枣,所以看罢即忘,收益浅。我想高尔基所以能成为世界文豪,与他从小那求知若渴、专心致志的读书精神是分不开的。

  粗心乃失败的根源,认真是成功之秘诀。我是深有体会的。记得我在这学期数学期中考试时,十分失败,其原因就是――粗心。较难的题,一分未扣,而较简单的一道填空题,由于在草稿纸上是根号5,却因看错把根号5写成根号3,被扣去两分,这难道是我不会吗?唉,粗心使我屡次失败,我怀疑,它难道是我的影子,总与我相伴吗?可今天,我看到高尔基读书忘了一切,而抛开粗心的唯一办法,就是与认真交朋友,对,终于悟出,粗心并非与我相随,不是总与我结交为友。

大学生读书笔记14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清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文学作品,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力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重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要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揭开序幕叙述,生动地概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阿婆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社会风气的确具有浓浓的乡土味。这里的“乡土味”并不是当代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知道往左右方的”的愚昧,而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能力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特大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知道,传统的中国弱势群体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以致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尤为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虽然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盛衰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过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但是这并不是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可以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邹族社会的本质改变,要不然,文字保卡坦博省下乡进程将会相当缓慢。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拆成图文并茂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韩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了借代一个有趣的比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也就发生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是从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在办事的时候,人们总是先找人际关系。恰是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导致了社会关系许多“走后门”的现象,在官场上也导致非常多了很多的贪腐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让我感触至深。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来源于德治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投资理财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当遵守的规则便成了“礼”,“礼是公认靠谱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理应现当代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的时候关系即使是请一些长者或人士来评评理,实在调解没用才选择诉诸于法律手段。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已经形成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是在当代的宪政社会,人们依旧不重视自己的权力,敷衍地对待初选活动,对政治大事也不闻不问。只有当自身受利益受到威胁时则,才会寻求政治上时或者法律上的庇护。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临床经验是最为丰富,因此长老具有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速度更快的现况速度慢,但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异常情况符合实际情况、解决不了一般而言问题的时候,“名实分离”的情况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法度,是不可以轻易改变的,所以他们依旧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具体的操作上采用自己的实际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写到这里,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近几年来已经65年,但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党员干部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我还要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唤起自己对乡土社会的理解。

大学生读书笔记15

  这个周,我们学习了莫泊桑的著名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这是一部很好的小说,看了以后也会给人很大的回味。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菲利普夫妇,可是它却是以我的叔叔于勒为题,主要是因为于勒是这篇小说线索,而对菲利普夫妇的刻画也是经过对于勒的态度。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于勒,有办法的人,正直的于勒。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那个人和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恶心。人家是富翁时,又是正直,又是有良心,变成穷光蛋后就是流氓,讨饭的,再说于勒并不是在讨饭,而是在靠自我的双手挣钱,我说你长没长眼睛啊?更有意思的是一个人看见自我的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明白保护自我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并且从文章中也能够看出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并且爱慕虚荣。

  我敢说如果菲利普夫妇在船上看见的是一个大富翁,他们必须去讨好于勒,肯定立刻和于勒相认,而不是走开。这表现了菲利普夫妇极度的贪婪和爱慕虚荣。

  但文中的若瑟夫却是一个正面人物,作者用我的叔叔为题,表达了虽然父母不把穷水手于勒当作亲兄弟看待,但“我”认为这是”我的叔叔”,作者用这个题目道出了一个孩子的不满,也表现了作者的期望之所在。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

  故事情节大致是这样的:文中作为菲利普亲弟弟的于勒当初是一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人。这在穷人家里就是不得了的事情。于勒成为菲利普一家人的恐惧,菲利普的夫人克拉丽丝,也就是于勒的嫂子更是视他为瘟神,说他是个流氓、坏蛋,甚至不顾亲情把于勒打发到美洲,任其流浪,任其辛苦。然而,于勒到了美洲之后,不久就写信回来告诉菲利普夫妇,说他赚了点钱并期望偿还他们的钱时,菲利普夫妇喜出望外,滔滔不绝地夸赞于勒,说于勒是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有办法的人。

  两年后,当于勒第二封信到来时,信上说:“亲爱的菲利普,我给你写这封信,免得你担心我的健康,我身体很好,买卖也好。明天我就动身到南美去作长期旅行。也许要好几年不给你写信,你也不必担心。我发了财就会回哈佛尔的。我期望为期不远,那时我们就能够一齐快活地过日子了。”这封信成了菲利普一家的福音书,有机会就要拿出来念,见人就拿出来给人看,更加欣喜若狂。甚至就连菲利普嫁不出去的女儿也所以而“名花有主”,因为有一天晚上菲利普一家给那个青年看了于勒的信。

  而当菲利普一家去哲尔赛岛旅行时却偶遇落魄的于勒,一个又老又脏卖着牡蛎的老水手,满脸愁容,狼狈不堪。菲利普夫妇失去了之前的“热情”,转瞬间变得更加冷酷,更加无情,“逃之夭夭”,骨肉亲情自此再不相认。恰似一幅对联所述:“昨日盼之今朝咒之心里岂念骨肉;富贵趋之贫贱避之目中惟有金钱。”该小说深刻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冷酷,人们精神的堕落。小说行文波澜起伏,情节巧妙真实,结局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职责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能够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能够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钱能够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能够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能够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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