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作文

时间:2024-06-18 18:12:26
我的偶像作文(汇编15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的偶像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的偶像作文1

  别人家的偶像会唱歌跳舞,我的偶像会飞;别人家的偶像会打篮球,我的偶像会骑光轮;别人家的偶像长得英俊,我的偶像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罗林真是一个最会写魔法界的大师,在她的笔下,魔界如此真实,哈利波特成为拯救世界的勇敢少年。

  这个少年戴着一副圆圆镜片的眼镜,有一双像大海般蓝色的眼睛。但最显眼的不是这张帅气的.脸,而是隐藏在头发下那一道闪电状的印记。那是小时候,父母被那个秃头没五官满脸铁青的黑巫师伏地魔-阿瓦达索命,他的妈妈帮哈利波特挡了一下,在头上留下了爱的印记。长大后,他被邓布利多老人家送到姑母家。那一家子都不喜欢哈利波特,甚至被姑母的儿子天天欺负,以至于魔法学院的邀请都没有及时收到。不幸的是哈里注定永远都不可能平平常常地成长。

  这个勇敢的男孩从不认输。他乘上魔法列车去的学校,有了很好的朋友;他一直努力学习咒语,见义勇为,打败好几次伏地魔想要复活的阴谋。最让我向往的片段是,他被选上飞人队的那片段:死对头马尔福也在赛场上,金色贼在飞来飞去,他们俩经过了多次的斗争。最后一千钧一发,飞得极快的飞贼就被哈利波特抓到了。格兰芬多赢了,全场一片欢呼,我又一次佩服他的勇气。小魔法师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经过三年的努力地学习和艰苦地磨练,在和恶魔斗智斗勇的战斗中,慢慢成长为一个出色的魔法师。

  感谢妈妈为我买的这部书《哈利波特》。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中,每一次的结局都让我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让我感动。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

  将来,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将来,我可能会有很多偶像,但是心中也永远有一个哈利波特。

我的偶像作文2

  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迷。幽默风趣的笑话、优美动人的散文、情节曲折的故事、流传千古的名著……那一个不是我的最爱呢?因此,那些满腹经纶的大作家,都成了我的“小偶像”。我的大偶像又是谁呢?它既不是鲁迅、老舍这样的大文豪,也不是周杰伦这样的新一代明星,他的名字叫“佚名”。

  有一次,我向哥哥炫耀我的偶像。他听后,偷偷笑了两声说:“你的‘偶像’真不赖!有品位!”我傻乎乎的说:“那当然了,我的眼光很不错的!”从此以后,“佚名”在我心中的`地位又上升了几层。

  哦!忘了介绍一下我的偶像了。爱看书的同学们一定知道,许多报纸、杂志上都有它的身影。鲁迅的作品多吧?多。老舍的作品多吧?多。但和佚名比起来都是小巫见大巫啊!再来说说每个人的风格特点,鲁迅在于披露、讽刺旧社会的黑暗,而老舍呢,则是语言幽默、通俗,京味十足。“佚名”是属于全能型的,他的文章有的欢快热烈、有的凄凉悲惨,有的是描写景色的、有的是童话神话、有的是抒情散文、有的是优雅小诗……他是样样精通,篇篇文章都是精品。所以,小偶像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一天不如一天,而佚名的地位却在疯狂的上涨。

  还有一次,一个同学问我:“你偶像是谁啊?”我说:“你先说说看。”他说:“我的偶像是魏晨,你呢?”我心想:一点水平也没有。我回答他:“我的偶像是佚名。”他向我投来了疑惑的目光:“佚名?那个佚名啊?”我也惊讶的说:“你都不知道?就是经常发表文章的那个佚名啊!”他刚想说什么,上课铃响了。

  回家后,我想: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佚名”是什么意思,大作家的名字总有点含义的吧!于是我查了字典,当查到“佚”的时候,我惊呆了,“佚”只能组一个词,这个词就是“佚名”!我惊讶地看完了“佚名”这个词的意思,居然是指“名字失传”,就是说不知道作者的名字。原来我所崇拜的“佚名”是千千万万人神秘的代号,而不是一个人。

  再回想起当时哥哥诡异的笑容,同学疑惑的眼神,还有自己痴迷的样子……我不禁捧腹大笑,这也使我明白一个道理:不能做一个什么都不懂,只会读书的书呆子,否则像我一样,闹出那么多的笑话。

我的偶像作文3

  伟大的爱国科学家钱学森曾经说过:“科学是没有国界的,但科学家是有祖国的!”曾经,在局势紧张的新中国成立初期,就有这样一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留美中国科学家,为了祖国的国防事业,放弃荣华富贵,隐姓埋名了一生。他就是邓稼先——我的偶像!(引用+开门见山开头,直接引出下文。)

  我的偶像——邓稼先是我国的“两弹”元勋,他身材高大,经常穿着简朴的中山装。一张国字脸,浓眉如炭,鼻梁高挺,嘴角总是洋溢着朴实的微笑。(肖像描写,过渡,给读者印象深刻,很好!)

  我之所以认为邓稼先是我当之无愧的偶像,是因为他具有为祖国无私奉献的精神。平旷无垠的罗布泊上大雾袭卷,蓬断草枯,凛若霜晨。呼啸悲鸣的风声四起,天低云暗中,邓稼先身穿厚重的'防护服,不顾人们的阻拦和核弹辐射物对健康的侵蚀,孤身寻找空投核弹未爆炸的原因。(环境描写,给读者身临其境之感,渲染气氛,为下文做铺垫,下文要另起一段。)

  他迎着大风,身后的脚印早已被狂风吹平。他顺着沙漠里散落的弹片,艰难的摸索着。经过不懈的努力,邓稼先终于找到了未爆炸核弹,双手捧起来看了看,又快速的扔到了一边,小跑着回到车上。他向祖国人民轻描淡写地汇报着说:“平安无事!”他将安全奉献给了人民,而自己却为了摆脱中国因没有核武器,不再任人宰割的命运,奉献出了自己宝贵的健康。由于受钚辐射的他很早就辞别了人世。这是多么大义凛然的英雄行为啊,他是真正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崇拜的偶像!(描写技巧运用娴熟,叙事完整,很好!)

  邓稼先是我的偶像!真正的偶像的形成不是靠着外在的颜值,而是对国家的奉献。 邓稼先就是奉献的象征!奉献是为了自己心中的理想目标点燃激情的热血;奉献是为了他人,宁可自己倒在前进的路上的决心;奉献是为了国家不安现状,用自己的血汗铸造的丰碑!(抒情,升华文章主题!)

  邓稼先是我的偶像,杨振宁曾感叹说:“邓稼先是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所孕育出来的,有最高奉献精神的儿子!”让我们学习邓稼先,温暖别人,点燃梦想,做青春的追梦人!(引用+感召结尾,升华主题!)

我的偶像作文4

  一头飘逸卷曲的长发,一张白皙俊朗的脸。高耸的鼻梁,薄而性感的嘴唇,穿透力极强的歌喉,鬼魅般的舞姿,色彩单纯而有艳丽的服饰。男女不分,人鬼莫变,犹如一个精灵在舞台上飞舞。有人说,他是一个世纪的奇迹,一个令全世界无数歌迷难以理解的永恒主题。有人对他狂热地崇拜,将他视为王子,奉为神灵,赞誉他为舞台之魂;有人极端地厌恶他,将他贬为一个音乐垃圾,贬为不男不女的妖怪,嘲笑他是舞台上的小丑。但无论怎么,他在舞台上的举手投足都让人为之疯狂,都让许多人无法模仿。——这就是迈克儿·杰克逊。

  前两天偶尔在图书馆看到一本专门介绍迈克儿·杰克逊的书,以上也是书序上的一段话。赶着看完了全书,我觉得迈克儿·杰克逊真的有令人疯狂的魅力。虽然我不是疯狂的追星一族,更不是杰克逊的忠实fans,但是他给我前所未有的感动,对音乐的执着,对舞蹈的感悟……也许只有他能跳出那独特的“太空舞步”,是努力造就他成为一个天王巨星。

  迈克儿·杰克逊——这个从美国黑人贫民区里成长起来的超级巨星最好地释全了全世界黑人心中的一个“美国梦”,他奇迹般的演艺生涯更是创造了20世纪世界流行文化的神话。由黑到白,两个世界;天才鬼魅,一种化身。他奇异着装,女性化的`浓妆艳抹,多次进行整容手术的传闻,皮肤由黑边白的神奇现象,使他的周身笼罩了一层神秘的色彩。有人说迈克儿。杰克逊是做了全身整容手术,使自己变成了白色,但是他自己并不承认,说是因为一种皮肤病。因为这样有很多人都骂他说他背叛自己的种族,其实黑或白,只是两种不同的颜色而已,他也从说过自己的根在非洲,自己是黑人。全世界有很多人做各种各样的美容手术,为什么名人不能做呢?!我觉得真得没有必要拿这个说事儿。迈克儿。杰克逊爱美,决不允许自己身上有瑕疵,他为了美,鼻子,脸,下巴都做了美容手术,在报纸媒体上报道的有6次之多,具体内情也只有杰克逊自己知道。但是我觉得不论怎样,那都是他自己的选择,与别人无关,不应该有那么多人去指责他。在网上下了一些他的演唱会资料,虽然不是很懂歌曲的内涵,但是他在台上的激情足以感染每一个人,时儿奔放,时儿抒情,伴着沙哑却极具穿透力的嗓音,以及全世界歌迷为之疯狂的舞蹈,“歌王”称号当之无愧。

我的偶像作文5

  我不是一个追星族,所以几乎没有什么特别崇拜的明星,因为我知道一旦他们褪去舞台上闪耀的光环将不再耀眼。我那平凡的母亲倒是我一生中学习的榜样,她那严谨的工作态度、宽容大度的处事风格,值得我用一生去崇拜。

  我的母亲相貌平平。却因为我操碎了心,一头乌黑的长发中已长出了几根细细的银丝。一张圆圆的脸经常面带微笑是那样的和蔼可亲。妈妈生就一副菩萨心肠,有求必应,自己再苦再累也要让别人心满意足。这也让妈妈拥有许多好朋友。妈妈无论是在工作还是在家务事上样样精通。

  妈妈矢志不移地钟情于自己的岗位,令众人啧啧赞叹。妈妈是一名会计,十几年来对工作兢兢业业,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单位忙时早出晚归,爸爸有时逗妈妈说:“给你多少奖金?”妈妈也笑笑说:“谁让我是党员呢!”

  难得的是,周末,妈妈从不睡懒觉。早早的就把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然后去菜市场买许多我们爱吃的`菜以改善我们的生活。

  说到我的学习,这真是一个愁人的问题。我的成绩总是起伏不定,妈妈总是为这事儿担心。妈妈语文绝对好,她那张大嘴无论说什么都能联系到学习上,所以她经常给我“讲座”,告诉我学习的重要性。妈妈非常爱学习,每天晚上都要“检查”我的数学作业,不管懂不懂,不懂就让我一一为她讲解。有一次,我实在不耐烦了就说:“你真是的,做好单位的帐不就得了吗,还看我的作业干什么呀?”妈妈语重心长地说说:“学无止境,你们现在学的知识我都忘了,还得儿子教教啊!”如果遇到我不会的问题,妈妈就会严厉地说“怎么学的还有不会的,干什么要是不求甚解的话将一事无成,明天问老师回来给我讲!”第二天晚上,妈妈肯定不会忘记向我“请教”的我真佩服妈妈,能对学习这样如饥似渴。后来我才意识到妈妈也是在暗暗地帮助我提高主动学习的能力。妈妈真是太伟大了,我一定会追随我心目中的偶像——妈妈。

  妈妈就是这样一个平凡又伟大的人,在生活中我们无话不谈,是亲密无间的挚友,学习上我们互相帮助互相促进。妈妈就是我心目中的神,心目中永远的偶像!

我的偶像作文6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榜样,有一个楷模,有一个偶像,而我也不例外,我也有一个很喜欢,很欣赏,很骄傲的榜样,那边是易烊千玺。易烊千玺对我来说并不仅仅是一个偶像那么简单,那么肤浅,相反,他是我心中的一个坚定信仰,一个笔直标杆,一个指路明灯,一个美好追求。

  “哪有什么一夜成名,其实都是百炼成钢。做什么事情都不要让自己失望,不要让喜欢自己的人失望。”我从未想过,一个还未成年的孩子,一个还未成熟的孩子,居然会说出这样历尽沧桑的话,这样感人肺腑的话,这样令人惭愧的话,这样叫人深思的话。从一个孩子嘴里能说出百炼成钢这样的话来,可想而知,在成长的道路上,这个孩子一定遭遇了很多,遭受了很多,承担了很多,承受了很多,投入了很多,付出了很多。

  如果你问我什么叫百炼成钢,那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易烊千玺本身就代表着百炼成钢,因为从这个小孩身上,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什么是坚强,什么是勇敢,什么叫坚持,什么叫努力。

  众所周知,易烊千玺是一个多才多艺的人,而且,就算粉丝说他是一个才子,这也并也不为过,要知道易烊千玺的能力是得到很多大师肯定的。易烊千玺,虽然只有17岁,他是他的心理状态,他的.能力才干,已经完全超越17岁这个年龄的限度了。他会唱歌,会跳舞,会弹贝斯,会打架子鼓,会雕刻,会书法,会变脸,会魔术,总之,他年纪虽小,却出乎意料的学的多,懂得多,见识的多,经历的多。尤其是在街舞这一领域,他已经光荣的上升为“大佬”了,尤其是在最近的综艺节目《这就是街舞》里面,他已经变得越来越成熟,越来越有魄力,越来越可以独当一面了。

  我列举易烊千玺的这一连串才艺,这一系列成就,并不是为了炫耀自己的偶像,也不是为了消费自己的偶像,我只是想要通过肯定易烊千玺的能力,通过借用易烊千玺的事例来激励自己,来鼓励大家罢了。我也并不是要强制大家去喜欢易烊千玺,去迷恋易烊千玺,去探讨易烊千玺,更不想要大家去肤浅的效仿易烊千玺,相反,我只是想要呼吁大家去向易烊千玺学习,学习他的坚持不懈,学习他的自强不息,学习他的顽强拼搏,学习他的沉稳大度,学习他的百炼成钢。

我的偶像作文7

  从小学到初中,每当英语课上,我的脑海里便会闪现出一个别具一格的老头。整天凌乱的头发间点缀着几根“白毛”,好似一撮儿杂草其间洒落着几丝雪花。额头又高又宽,好像刻满智慧。他,便是我的课外英语老师——老吴。

  时光追溯到公元20xx年,正值四年级的我与老吴初见,一个不足50平米的简陋小平房便是他的执教“舞台”。四周墙壁的大黑板上密密麻麻的英语单词,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老吴穿着一件六十年代的白衬衫,极富年代感。高高的颧骨撑起又长又瘦的脸,抱着一沓大小不一的资料推门而入,聚集了同学们好奇的目光。下巴上布满了芝麻粒似的胡茬,正宗的达茂话让我们倍感诙谐:“大家好,我叫吴永忠,口天‘吴’,foever(永远)的‘永’,中心‘忠’,可不是民间相传的‘无影踪’啊!”同学们顿时捧腹大笑。就这样,在一阵笑声中,我们认识了吴老师。

  吴老师不但幽默,讲课时也绘声绘色。厚厚的镜片后那双明亮的眼睛滴溜一转,新奇的idea便冒了出来,这时,老吴又要在学习中与我们说笑了。有趣的谐音英语,奇特搞怪的“暗语”顺口溜,至今让我受益匪浅。

  吴老师还很喜欢讲故事,捣地鬼的故事令我们毛骨悚然;他自己年轻时的荒唐经历却逗得我们前仰后合。不错的,吴老师常能用幽默的语言把我们逗乐,在快乐中引领我们探索英语的奥秘,令我百学不厌。

  老吴也有“致命刑罚”,足以让同学们望而生畏。如果课上哪位同学被“瞌睡虫”侵袭,如果你的铁头功还算到家,尽可以踊跃尝试。只见老吴剑一般的两条眉毛竖起,犀利如刀的目光直射困意上头的同学,然后走到那位仁兄跟前拢起袖子,找准方位,在他后脑勺上用力一搓,教室中便传出嗷嗷惨叫,真是不亦惨乎,那瞌睡虫也早被吓得飞到爪哇国去了。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光如天上的流星般划过,一晃我已六年级了,要出师毕业了。与亲爱的,德高望重的`老吴告别的那天,吴老师像树枝一般干而瘦的手上托着一本珍藏已久的专攻英语的《葵花宝典》特意送给我。我接过来,心中万分感激,觉得这本书有千斤重,因为这本书中承载着吴老师对我学好英语的期望与鼓励。

  吴老师,我心中的偶像,是我对英语萌发兴趣的启蒙者,更是我追求梦想的奠基人!

我的偶像作文8

  其实在《极限挑战》孙红雷这个明星就被我们所熟知,而看了《极限挑战》以后,可能大家对他的印象更加深刻了。以前在我们看来,孙红雷就是一个比较高冷的人物。而在《极限挑战》以后,我们开始觉得他很搞笑,特别搞笑。可是他搞笑背后的另一面是我们小不出来的。

  或许在我们眼里,孙红雷现在拥有如此大的成就。他的家庭背景应该也是很好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他的家庭条件并没有那么好。这他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他的母亲下班后还要去捡破烂来补贴家用。他的母亲也曾让他放学后和他一起去捡,而作为小孩子的他肯定会拒绝的,这很正常。可是从那以后,孙红雷就开始变得孤僻,沉默。而终于有一天,在他放学的时候,看到母亲正在朝别家借钱的时候,那一家一听到这些就马上关门。他决定要和她的母亲一起去捡破烂。而捡破烂的,条件比较艰苦。对于现在很多人来说,都无法忍受那份脏的'。看到这里,我无法想象我们面前的这个搞笑的"颜王"是如此的心酸。

  而还好,他的幸运也应该对得起他的努力,所以他考上了中央戏剧学院。他的母亲也是揣着自己比较不舍得用的钱来北京去看望儿子。当时孙红雷的同学都吵着要她的母亲请客。而她高兴的答应了。因为那些学生的家境都比较好。也点了不少菜。可是他母亲毫无不舍之意。但是他请了他们吃饭之后自己回家买的票都是硬座。特别远的路,他为了自己的儿子愿意受这份苦,所以有这样好的母亲,才练就了这么好的孙红雷。

  慢慢的,孙红雷发展好了,变成了一线演员。当然他肯定也让他的母亲享福了,可是好景不长,还没过几年,他的母亲因为病重永远离开了他。失去了母亲的他当然是非常痛苦的。可是生活还是要继续。他知道对他母亲最好的报答就是让自己变得更好。所以,在他失去了母亲之后,他的演技变得更好。他开始突破自我,尝试不同的角色,也在角色里注入崭新的东西。他对于演戏变得更加执着,演技也成熟了不少。也获了不少奖。

  现在我们所看到的"颜王"孙红雷就有一种喜感,他也向我们传递了很多正能量。可是他背后艰辛我们所知道的只是一些,可能更多痛苦只有他自己知道吧。不管怎样,希望他一直开心。

我的偶像作文9

  她是我的偶像,她是海伦·凯勒,一个又瞎又聋又哑的女孩。

  然而,从哈佛大学德克利学院毕业的却是这样一个幽闭恐惧症几乎与世隔绝的女孩!

  这是最意想不到的!

  然而,世间无难事,我怕人!只要你有决心,有勇气,有毅力,什么都不怕!

  她是一位生活在黑暗中,却为人类带来光明的伟大女性。她度过了人生的88个春秋,却在没有光、没有言语、没有声音的孤独中度过了87年。面对困境,以惊人的毅力,这个软弱的女人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自己生命的光明面,终于向世界伸出了她的爱之手。

  别人用爱帮助她,带领她走向光明和成功;但她始终不忘用毕生的全部力量去造福残疾人,她成立了慈善大家庭,回馈人们对她的关心、关怀,给自己身边的人带来温暖。

  海伦的成功离不开她的朋友们。可以说,几乎每个人都是她的朋友,他们将永远传递着世界上最珍贵的友谊!在她的一生中,不知道有多少人向她伸出了援助之手。没有他们,海伦永远不会有这么大的成就!这给了我一个理由:一个人的成功永远离不开他的每个朋友。因为朋友往往会在你认为最重要的时候帮助你。

  这一切,永远只有一个字——爱。

  除了海伦,我还敬佩一个人,那就是她的老师——沙利文老师。她教会了海伦知识,教会了海伦识字,又给了海伦人生希望。对于海伦,她失去了宝贵的双眼。她将自己的一生献给了海伦,永远都是为了海伦。她把海伦当成自己的女儿,一点一点地引导她走向光明与世界。但我相信不仅是沙利文老师,每一位老师都会这样做!

  海伦凯勒——人类永恒存在的象征,虽然盲聋哑哑,但她唯一没有失去的是“心”——一颗不屈不挠的心!

  海伦凯勒——人类永恒的'骄傲,在她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真正的人类灵魂,因为她拥有决心、毅力和毅力,因为她有着乐观开朗的性格,可爱甜美的笑容!

  海伦凯勒——一个从未出现在世上的陌生男人,创造了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奇迹,那就是当他看不见东西、听不到声音、也不能说话的时候。 ,出色地完成了所有学业,毕业于哈佛大学!并且,成为了知名作家!这些对于普通人来说并不容易做到的事情,却很难想象像海伦这样的残疾女性能够做到!

  海伦凯勒,我的偶像!我佩服她阳光的心,她的勤奋好学,积极的品质,她的决心和她不怕输的心!

我的偶像作文10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既不是科学家,也不是政治家,更不是领袖,我的偶像是一个明星,他叫易烊千玺。

  他今年17岁,上高三,他笑起来嘴角会有一个浅浅的小梨涡。他三岁学舞蹈,五岁出道,十岁加入“飞旋少年”,后来退出“飞旋少年”,与王源、王俊凯两名“FF家族”成员组成“TFBOYS”,他会拉丁舞、街舞、民族舞、画画、唱歌、打鼓等才艺,他还是学霸呢,他考过全年级第一名,几乎每次都是全年级前十名。

  有一次,他签约的公司为了省钱,演出回来时,给他定的飞机晚点,刚好那天他期末考试,结果,他刚到校门口,就听到广播里传出“考试最后十分钟”的提示音,他匆匆进了考场,当他准备答题的时候,离考试结束再剩下最后两分钟,他只用了一分钟浏览试卷,一分钟答题,结果得了50分,而卷面分数里,选择和填空加起来刚刚50分,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学霸!

  最让我崇拜的是他的纯真,他身上有很多伤,本来就高三了,学业挺忙的,可他为了保证演出效果,每天要练习舞蹈五个小时以上,要是换做其他人肯定坚持不下去,但是他可以。

  每次记者或FANS问他累不累,他总是梨涡浅笑一下说:“习惯了”,在《快乐大本营》上,当何炅问他们:“你们谁是学霸”时,王源和王俊凯不约而同地说:“千玺、千玺是全年级第一,”千玺调整了一下话筒说:“只有一次而已”,多么乖的孩子呀!在《年代秀》上,欧弟让他们去演60年代的`田地劳作戏,当时下面的李湘和于莎莎调侃:“谁演那个女的”?小凯选了军人,王源选了农民,只有千玺傻乎乎地站在那里,当了女农民,千玺真的好纯真!

  还有一次,当大屏幕上播放他的起床视频时,他先是一呆,他没想到自己真的被录了下来,正如欧弟所说:“千玺是我见过最帅的起床气。他就像《开学第一课》里的一句话:你醒来的时候,问候你好,升起的阳光哼着歌谣,很阳光,很温暖。

  这就是我的偶像,一个学霸、一个暖男、一个萌宝、一个独一无二的易烊千玺。

  千玺勇敢飞,纸鹤永相随!

我的偶像作文11

  我是一个冷淡的人,很多朋友这样说,我也这样认为.考了高分最多高兴下,考砸了也就伤心会儿,明天或者下节课也就过去了.还可以不知道等口头禅是足以令人急得暴跳如雷的.有时望着他们生气的样子,望着望着,自己觉得成了局外人,不理解台上的人为何生气,我错了吗?可能吧。

  像我这样的人最不能理解的是为何会有追星这种形为.一方面我觉得幼稚,另一方面我又向往这种感觉,更准确点说,是好奇了.有段时间觉得自己也是应该找个偶像了,毕竟大家向右走,自己向左走,总会疑惑是不是自己错了,落伍了.那句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对我来说更多只能留在书面上了。

  那找谁当我的偶像呢?其实也蛮简单的.上个月一部电影感动了我,男女主角便成了我的偶像,这个月听了一首好歌,又认为这位歌手才是我的偶像.总之换来换去.留下的只是想当初,走了的是完整的,正如它完整的走向我生活.日子一天天过,我依旧很冷淡,依旧冷淡面对一天天的喜怒哀。

  应该是高三上学期吧.我去学校的书店看书.在我想看的书旁边正好放着另一本书.是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关于她,在之前一定是有听过的,只是确实不喜欢那个笔名.也不太刻意去看她的书.但当天还是随意挑了一篇看,再后来呢,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当时是想买的.但确实蛮贵的,要好几天的伙食费啊,就放弃了.但我每天中午都会抽一个小时去书店看她的书.高三的时间宝贵,但我觉得值.一想到她的名字,也就是她那个三毛的笔名,我就会顿觉舒畅,有时还会止不住地傻笑.我就是把她当作故人一样想念着,当作老师一样尊敬着,当作知己一样交流着.她真实,义气,敢爱敢恨,赋有流浪气息.总之在她身上闪耀着我所崇拜的向往的性格与气质。

  三毛在我眼中并不是完美的,虽我会因维护她的不完美跟他人争得面红耳赤.比如她的自杀,诗人会将其写得唯美,宗教会将其归于寻求另一种重生.但我生气,生气她没有坚强的毅强;生气她不是真勇士不敢直面惨淡的人生;生气她不清楚一个人的生命岂止是一个人的.但我还是喜欢她,因喜欢她亦觉得其缺点不在于可恶,而在于可恕,只缺一个改正机会。

  三毛的对感染了我,而她的错也教育了我.我想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偶像.偶像是什么?他们无需完美,从他们身上我们明白何条路可走,何条路不可走.而可与不可全在于你我如何判断,其对与错也在其间了.所以我想希特勒也是可以当偶像的。

我的偶像作文12

  我的偶像是道光

  二零xx年的时候看了《大鱼海棠》。那个时候的关注点大多都在电影的人物绘画上,听到《大鱼》这首歌的时候也忍不住一夸:这个女歌手唱得真好。

  前几年发现原唱周深居然是一个男生。从那时开始,我的印象里就一直住着这个声线极其像女生的男歌手。那个时候只是觉得神奇,居然有一个男生的声音那么像女生,甚至比女生的声音还好听,比女生的声线还高。

  今年四月,我在一个综艺中再次发现了周深。他这次唱的.是自己另外一首歌——《化身孤岛的鲸》。我发现原来有一个歌手可以有那么多综艺感,他能有那么多好笑的包袱,甚至能接的上喜剧演员抛的任何一个梗。我开始跟着他发散思维,这个节目的最后一段是抒情,果不其然,周深提到了改变他一生的歌——大鱼。从那一次起,我开始慢慢地了解周深。

  因为他的搞笑,因为他的专业,甚至因为他可爱的长相,任何一点都让我迫切的想要了解他。刚在搜索栏打上“周深”两字,跳出来的就是让我震惊了好久的《达拉崩吧》。这首歌有五个不同的人物,而每一个人物的声线都是那么的不同,简直就像是世界的五个极点。他居然可以模仿出各种各样的声音,可以一口气唱完那么长的一个名字。我坐在屏幕前,惊讶了好久都没有办法缓冲回来。

  是的,我被他的神奇光环套住了。我开始深入研究他的过去,我开始了解他背后那些鲜为人知的故事。直到我看到了另一部综艺,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周深已经变成了我心中的一个路灯。他是我心中的一个照明灯。照着我……

  当他每次被提问谈起自己曾经的故事时,我都在问自己,他都可以熬过来,为什么我不行。他被不看好的时候,能够重整旗鼓继续努力,他好像不是很在意别人对他的看法。但其实事实是,他的内心也有脆弱的一点,这好像是折射出的另一个我,我都认为我好像就是他的影子。任凭无垠宇宙亿万恒星,我的眼中只有你。

  “风雨同周深信不疑”我奔向你,你靠近我,在你需要我的那一刻。在我需要你的那一刻,你化为光,闪闪发亮。

我的偶像作文13

  今夜,静悄悄的,我一个人靠在书架边,望着窗外群星璀璨的夜空,不由想起了您!先生,那颗最耀眼的星星,是您吗?

  书架上那一本本泛黄的书,模糊不清的书皮,是先生一生笔耕不辍镌刻出的生命印迹。我爱您的《呐喊》,喊醒中华儿女虚无麻木的迷梦;我爱您的《朝花夕拾》,分享您温馨的回忆和理性的批判;我爱您的每一篇文章,它们让我充分认识您“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高贵品格。

  或许有人认为您的文章过于深奥冷峻。的确,它们没有周作人的散淡,也没有张爱玲的雅致,更没有徐志摩的诗情画意。但在那个时代,只留下生动形象趣味盎然的华丽文字,谁又能知晓那个时代的黑暗?谁又能警醒那个时代的荒唐?而您,敢于直指社会之黑暗、人心之丑恶、时代之弊端,不再粉饰太平,没有中庸之道,有的.,是您那一颗为国为民的赤子之心。

  矮个子,板寸头,小眼睛。在别人看来,或许你一点没有世俗的美貌,但在我心中,您是不可替代的美男子,是我永远崇拜的偶像。

  年少时,您活泼开朗,热爱学习,但旧式私塾的“之乎者也”让您觉得无聊,封建家长的严厉督背使您受到伤害,好不容易盼到可以去洋务学堂学一学制夷之技了,您却被乌烟瘴气的办学氛围气得唉声叹气。终于,在理想与求知欲的驱使下,您登上去往邻国日本的轮船,去仙台学医,憧憬着行医救国。留学的日子,您有幸遇到一位外国好老师,却不幸见证了同胞的不争气,遭遇了大部分外国人的冷嘲热讽。直到那天,“看电影”时周围刺耳的哄堂大笑和棘手的麻木不仁,让您毅然决定——弃医从文!回国!拯救国民!

  先生,您回来了!扛起民主主义革命的大旗,用手中的笔做武器,鼓励革命青年一道,与敌人做殊死搏斗,永不退缩。您遭当局迫害,却说是“曲线救国”;您被青年怀疑,却仍然无怨无悔;您没有上战场,却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先生,您不在了!但您的精神影响了一个又一个的革命青年和有志之士!活着的人,沿着您指引的方向,化悲痛为力量,与敌人血战到底,终于,杀出了一个新世界。

  一阵微风吹散我的思绪,我又抬头,遥望苍穹。穹顶之下,您真挚而冷峻的笑容,掩饰了所有哀愁。为何您的脸上渐现温柔?为何您的眼角闪烁泪光?我知道了,您期盼的盛世,正在实现中。您欣慰了!

  啊,圣洁的孺子牛,我永远崇拜的偶像——鲁迅先生!

我的偶像作文14

  她笑起来,就像江南的烟雨,轻轻柔柔地飘散开。

  容颜自然不算倾国倾城,她却是我见过最温柔的女子。偏偏就是这样一位女子,有着火一样的魅力,深深地感染着我,给我以希望和光明

  她讲课时,总是激情澎湃,像一团火,让人热血沸腾。

  粉笔在她手中,好比一件精密的绘图工具,胳膊一挥,一个标准的圆形就出现在我们的眼眸里。

  “这个知识点有没有掌握?”一看教室鸦雀无声,她便提高声调,放大分贝:“我在上面讲得起劲,你们在下面把头埋起。我再讲一遍,都看黑板!”她一边又大声地讲起题目,一边熟练地板书。一会儿踱到黑板左边,一会儿又转身指着黑板右边。亢奋处,她突然大步走到教室门口,同学们都愕然地看着她她举起右手,将手中的粉笔擦往黑板旁一摔,敲掉粉笔灰后,“嘿嘿”一笑,又走回讲台继续板书,继续讲课。

  她那看似平常无奇的朱唇,能讲出数学的万千巧妙:乘法运算法则、圆形面积计算、方程解答技巧这些无论怎么拼凑看上去都显得苍白无力、单调乏味的数字符号,在她的心里眼里嘴里好像都着了色裱了花,带着独有的朝气和魅力。她吸引着我们的目光,如一把熊熊燃烧的火炬,引领着我们不断前行。

  上一秒还笑意盈盈,下一秒就怒发冲冠,活脱脱一出川剧“变脸”。她是那样变化多端,就像那活泼跳跃的烛焰,叫人捉摸不定,却又神秘可人。

  有时,她又如文火慢炖般,轻焰暖心底。

  那天,窗外乌沉沉。她匆匆跨进教室,一张试卷便飘落在我的课桌上;周围雅雀无声。我抬头,看到的是她有点失望的眼神,然后,是她转身离去的背影。我悄悄低下了头;窗外绿意盎然,好像有什么东西正在抽出芽来。

  她曾为班上所有学生的练习和试卷进行逐个分析并提出进步建议,她曾在作业里写下密密麻麻的评语和鼓励,她曾因我们的种种过错批评过很多也做了很多。她说过的没说过的,我们知道的不知道的.,都在少年孩子的一个地方慢慢积蓄着,燃烧着。

  每个人心里都会燃着一团火,路过的人通常只看到烟。我希望有一个人,有那么一个人能看到这团火,甚至成为她的骄傲。

  我想追随她的脚步,成为像她一样的人,像一团火,燃烧自己,照亮别人脚下前行的路。

我的偶像作文15

  周末书店。我穿梭于书架间,寻找《且介亭杂文集》。我的目光落在旁边的书架上,便走了过去。

  身后有人叫我的名字,回头一看,是同学,她手中正拿着一本郭敬明的小说,看见我手中捧《鲁迅文集》,很是惊讶,又略带不屑“你还看这种冷冰冰的书?”

  我楞住了。

  环顾四周,大多数的人都在梁实秋、刘墉等人的闲适小说前流连,根本不在意那偌大的一个书架上的鲁迅作品。

  难道先生的精神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就不需要在弘杨了?难道他的“民族魂”仅仅是文学意义上的,可以轻轻地一笔带过?

  不,不应该这样!他的.作品也许不如梁实秋那样的闲适,周作人那般有趣,然而在六七十年前,假如人人都来闲适,都来寻找趣味——谁来斗争?难道就看者中国“国将不国”吗?

  鲁迅先生是喜欢刚猛式的,然而荸荠当年的众多人人,他是最敏感地捕捉到了刚猛中那猛如风暴的力量。他从来不去“闲适”,比起那些“闲适”文人,他有着更大的真爱,只因天下人都在品味人生,而他却在洞察人生。

  曾经有位同学问我的偶像是谁,我知道,他期待着从我嘴里听到某个“星”的名字——而我,平静的告诉她,是鲁迅先生,当时她一脸惊诧,还有鄙夷之色:我愤怒了,先生空谷足音般的话语又在耳边回响“忘记我!”可是啊,先生,我们不能忘记!麻木的中国人被你用笔唤醒:今天生活安逸的人们,也改重读鲁迅!

  读先生的文章仿佛有一种刻刀划过石板,犀利迅疾,石粒四处飞扬,偶来的一阵大风,又把历史洗澡得彻底的感觉。先生笔锋如刀,直劈封建精神文化。先生之言:凡是愚味麻木的国民,病死多少并不必以为不幸的。此言何曾偏激,行尸走肉的生与死又有什么区别呢?

  其是先生的杂文,总觉得火气太盛,使人胸闷、心跳、激动。先生不能长寿可能也在于此。他是学医的,自然知道其中的厉害,却仍然废寝忘食地写,大约是抱着“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念头。想到此,我不禁惭愧,这是何等的崇高啊!

  真的希望,书店了鲁迅作品架前,人人如潮,先生不在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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