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作文

时间:2024-10-08 00: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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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时尚作文集合五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时尚作文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时尚作文 篇1

  一看到“品味时尚”这个题目,我就想到我家的屋檐下那棵栀子花,

  每当春天阳光日暖,每当雨水渐丰,每当新叶泛绿,栀子花便孕育出一朵朵白色的花朵。它成了院中最难忘的景致,也成了我和妈妈交流的美好见证。

  时尚

  每天早晨上学,我都一边吃着妈妈煎的荷包蛋,一边嗅着花香,美丽的花容成了我开启每一天沉重学习生活的伴侣。每天晚上放学以后,妈妈会像精明的候鸟一样,总是分秒不差地为我开启家门。因为有花在前,我从来就没有听过妈妈唠唠叨叨在说些什么。尤其是在朦胧的月色中,亦或在疏疏点点的雨中,我会情不自禁对花独语。栀子花帮我消融了许多青春的烦恼,帮我释放了许多妈妈只关心我学习成绩,而关闭其他任何需求之门而带来的孤独与郁闷。

  品味

  可是花开花谢,美景不再。

  就在栀子花别枝陨落时,一场不小的灾难落到了妈妈身上。她骑自行车到郊外买我喜欢吃的草鸡蛋时,被摩托车撞伤住进了医院。放学以后,我到医院看望妈妈。妈妈的双腿被白得吓人的绷带缠着,那样子只有在电视剧里看到过。我埋怨妈妈贪小便宜,为何不在家附近,而非要跑那么远的地方买什么正宗的.鸡蛋。

  夜深了,明天还要上学,而伤病是要服从学习的,这是妈妈说的。回家的路上,老天爷又捉弄我,偏偏下起了雨,到家时,我已全身淋透。掏出钥匙开门,可门怎么都打不开。我愣在雨中的门前,反复拷问自己,一个正在接受良好教育的中学生难道连开门锁的技能都不具备吗?可转念一想,是啊,从上幼儿园至今,我何时开过一回门。每次到家,哪怕夜再深,都是妈妈准确无误地打开屋檐下这扇沉重而温暖的大门的啊。当我请来隔壁的叔叔拿着手电筒,把门艰难打开时,叔叔用嘲讽的口吻说,我的钥匙是世界上最锈的一把钥匙。

  品味时尚

  第二天早晨,天放晴了。屋檐下的栀子花经过一夜的洗礼,变得那样的翠绿。是啊,花香固然可爱,可妈妈对我十几年如早晨的空气阳光一样不变的爱,每天无条件地充盈在我青春的生命中,但是因为我的粗疏和大意,却没有拾起这份免费的爱。心的漏斗,漏掉了那么多本该恒久铭记的母爱的故事。因为每天都可以坐享其成,便不再把珍贵视作珍贵,以致青春的门锁都剥落得锈迹斑斑。

  今天中午去医院与妈妈交换爱的钥匙,打开屋檐下的门儿,让花香飘进。

  品味时尚,我终于懂得了亲情这个时尚应该成为经典永恒。

时尚作文 篇2

  一楼跟贴:唉,没办法,现在走在路上的小青年都一个打扮,你这样的“惊历”我深有同感。现代人都爱追求时尚,看到哪个明星穿了碎花短裙、牛仔短裙、热裤,走在路上个个都打扮得跟拍偶像剧似的,我被雷到了。另外,前些日子陈冠希的“艳照门”事件余波不平,又引起了一股“门热”,不管是娱乐圈的“魔术门”还是政治领域的“贪污门”,都产生了“蝴蝶效应”,除此之外,似乎给明星的粉丝团命名也成了大家的热门,比如李宇春的玉米们,张峻宁的柠檬们,韩庚的庚窝们等等,不胜枚举啊……

  二楼跟帖:楼上的,话不能这么说,像我身边就有着一批不盲目跟风,特立独行的人,现代人是讲究时尚,像现在我们说的“囧”字就引发了不少争论,很多网络语言也都风靡全球,当时尚成为一种潮流,我们也不能跟着别人乱钻啊!王菲穿灯笼裤是好看,可是一些稍有贅肉的大妈们也不能觉得自己不穿便落伍了,就毫无顾忌,也穿在身上,多不合身啊。在21世纪缺的是什么?异类吗?不,是创新,周杰伦一开唱,时尚风与传统风相结合的'热潮便席卷而来,他的唱腔更是成了一种时尚,还有,刘谦也凭着自己不同于他人的魔术表演风格而引发了另一种时尚……

  楼主回帖:多谢各位光顾,本主读罢两位高见,确是深有感触,如今各种时尚层出不穷,其间美与丑、雅与俗、好与坏交错杂陈。创新与模仿永不停息地互动,有些时尚如过眼云烟,有时时尚会沉淀为经典,像前几日央视播出《倾城之恋》后又掀起一股张爱玲热,如此可见,时间自会证明一切,在我看来,时尚随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发生变化,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方为“尚”!

时尚作文 篇3

  时尚是什么?

  很多人对时尚存在误解.尤其是我们的工薪阶层,农民阶层,一个会把时尚看作有钱人炫富的工具,一个把时尚斥之为与贫穷相对立的恶魔,但无论怎么样评价,我们都不怀疑里面有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感情.古往今来,人们总也停止不住对时尚的追求.时尚本来就是一个社会群体发起的.试问,有谁能脱离群众的取向呢?我十分喜爱时尚大师香奈儿的一句话“人们常说,时尚的对立面是贫穷,但事实上,它不是的.时尚的对立面是粗俗.”也就是说,无论你穿什么,说什么,如果将你们的个性,品质很好的衬托出来,反映出你的精神面貌,那就时尚.毋庸置疑,香奈儿从一个农村小姑娘到时尚的代言人,靠的不是天生的洞察力,不是选取最花哨,最雍容的布条随性混搭,而是她的经历,她对人情世故的观察,对社会观念的挖掘.她的服装,饰品之所以到今天还占据着世界奢侈品的榜首,虽有品牌效应,有夸张之嫌,但它身上所反映出的文化特性和人类身上永恒的品质美才是关键.服饰,只有当人们的思想品质融入其中时,才能称作真时尚.她那经典的黑色小礼服,那融入男人运动服特色的女式西服,让人一眼便能洞察出她的思想—女人不是弱者,女人是与男人平等的生物.不难看出,为什么世界上女人的时尚终级目标是香奈儿了,她们爱极了她的想法.

  并不是没有保鲜期的时尚就不能称之为经典,服饰不像文字,它总有被人弃置的一天.二三十年代的中山装和旗袍,是开放兼容的符号.宫廷服饰的纷繁和雍容,是高贵端庄的符号.虽然今天在大街上没有人穿着中山装和旗袍乱窜,只有拍艺术照时才有备选的宫廷服饰,可谁能否认,这些过去的时尚俨然已成为了经典,经典的定义不一定要时时穿在身上,而是当你想起一个特定的年代,最先涌入脑海的是属于那个年代的服装,语言,继而人们能由这些表皮看到时代内涵,那么一个年代的时尚就已经升华为永恒的经典了.

  文字虽不像服饰有着迅雷不及掩耳的变化,但也被打上了时尚的烙印.“90后”崇尚的“火星文”就是最好的例子.作为一个“90后”,当我看到那些火星文,首先感觉读懂费劲,进而觉得很搞笑,最后有一种恨想见的反感,我喜欢简单的'文字下流淌着有内涵的思想,费解为什么有人喜欢杂乱的文字下平铺着白痴般的想法,这不是很病态吗?有人担忧火星文会影响汉字的纯净度,照我说汉字不怕危胁挑战,真正的经典是不怕社会上生出什么横枝末节扰乱它,经典在人们心中是一团永远不灭的火种,是那些行走在消逝中的伪时尚不可比肩的.

  真时尚是服饰、文字、艺术美的载体,是人类心中努力追求的美好品质.而火星文,非主流仅能被称作伪时尚,是一群人的宠爱,不是大众的拥趸.真时尚经岁月的打磨最终会成为经典,而伪时尚最终会因毫无内涵消失在世界的视眼中.

时尚作文 篇4

  每当我坐在KFC(肯德基)里吃着汉堡,喝着大杯的加冰可乐,抬头看见杯子上笑得那么和蔼亲切的肯德基老头时,总是想起我那个对时尚懵懵懂懂、一无所知的老爸。

  老爸喜欢文学,因而从小就教我读很多名著。这样,我总是一边看着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余秋雨的《文化苦旅》,一边欣赏着郭敬明的《幻城》,痞子蔡的《夜玫瑰》;一边在音乐课上唱着《红色娘子军》《白毛女》,一边在没有老师的`晚自习上陶醉于BSB的《Drowing》和维纳斯的《One》。我在两个不同的世界中穿梭,享受着文字与音乐带来的无限快感。而对我的时尚世界,老爸却不能理解,因为他觉得那些东西离他的生活似乎太遥远了。

  有一次,老爸无意中看到我的聊天记录。第二天他指着那些文字对我说:“你都写的什么东西!”我一看,上面写的是:昨天偶(我)看见一青蛙(长得很丑的男生),差点歇菜(晕倒)。他居然对一MM(美女)说我稀饭(喜欢)你的性格,偶再晕!那MM真口年(可怜)!我大笑不止,老爸则一脸茫然地看着我。

  人们常说“三年一代沟”。我和老爸相差近三十年,可见代沟有多深,所以在他面前我从不轻易谈起新潮的东西,通常是他看他的刑侦故事片,我听我的CD,互不干涉“内政”。偶尔会听到老爸对电视上那些前卫的女明星抱怨:“这衣服怎么做得奇形怪状的。还有头发,有一半染成苍白色。”

  一天,老爸忽然问我“动漫”是个什么东西。我告诉了他,还和他大侃宫崎峻笔下的人物,说得老爸一愣一愣的。我很惊奇老爸怎么会想起问我这个,他说《中国青年》上说过动漫是一种新式文化,于是就想弄清楚是什么。哈,原来如此!

  后来老爸开始掏钱给我买CD.经常是他边掏钱边说:“给你,去买那什么‘披头士’(一个摇滚乐组合)的CD吧。”我一边高呼“老爸万岁”,一边冲向音像店。同学们很是羡慕,而音像店的老板总是对我殷勤有加。据老爸说,他也觉得音乐作为一种文化,既然喜欢,听听也无妨,总比上网打游戏好得多。

  一天我回到家,瞅了瞅厨房和客厅,老爸都没在。奇怪!我走到书房,却看见老爸正在捣鼓我的CD机。他满头大汗,忽而掰掰这个仓门,忽而扭扭那个按钮,CD机一点也不给他面子——没有任何反应。即使这样,老爸也不恼怒、不泄气,仍然有滋有味、锲而不舍地坚持着。十多分钟后,CD机突然有了声音,老爸吓了一跳,既而脸上写满了胜利的喜悦。我故意问道:“老爸,干吗呢?”老爸看到我,不好意思地笑了,像个孩子似的:“我觉得这玩意儿蛮好玩的,想弄弄看。”

  写这篇文章时我听见老爸在客厅里对老妈说:“那种鳄鱼牌的皮鞋很不错哩。听说它有几种款式,今年很流行。要不,明天我们上专卖店看看去?”我掩嘴偷笑。

  嗨,我教老爸读时尚!

时尚作文 篇5

  在这形形色色的社会里,总有些东西在变化。时尚就是一种潮流,总也引得人盲目追随。对于我来说,时尚,就是一种风格,一种无与伦比的自我个性!

  想想小时候,那时哪懂这么多,天真的小脑袋里只想着如何得到表扬,明天能不能出去玩。而现在,听歌、上网、购物似乎永远也停不下来,关注着偶像的最新动态、最新的书籍。明明有的不适合自己,却还在拼命的学,就仿佛宣告着自己是最时尚的卫者,最为潮流。

  其实,“时尚”只不过两个字,里面却是一道复杂的题目。你说时尚是跟着别人学,人云亦云,却始终落在后面。如果始终一成不变,又会被叫老土,不解风情。那,真正的时尚是什么呢?下面有件事情,不如看看。

  我的小姑夫是个很好的父亲,为了女儿,拼命地挣钱,一头曾经有过青春岁月的张扬青丝,也在岁月的点滴欢逝中变成了白发。由于省钱,出门总是挤公交。那沧桑的岁月模样,竟使得几位青年为他让座。说起他的年龄,并非花甲。百般推辞,始终抵不过几个青年的热情,只有坐了下来。事后,他在饭桌上提起这件事,引发阵阵哄笑,几个人一起劝他去染头发,他却说了这样一句话:“我老了,不是年轻的小伙子了。哪有什么时髦不时髦的`。只要自己看着舒服,那就是真实的时髦,何必为了一时的新鲜感而去做无用功呢?”他的一番话,使几个姑姑不说话了。为了避免尴尬,大家赶紧又找了个话题,气氛又渐渐升温了。

  我却一下子正经了起来,那个平时很少说话的姑夫竟然对潮流另有一番解释,一个极有个性谦和力的全新视角。而如今的我们,又该怎样去否认这个看似平淡却暗藏激流的“时尚”话题?我坚信我姑夫的话,个人的独特风格才是一种无法磨灭却充满魅力的新新时尚,否则怎会让“时尚”无端止的涌变。今日的时尚,是否真的具有时尚原先该有的意义,如何才能被别人追捧和赞美,恐怕才是想在“时尚”的真正用心吧!

  人云亦云,鹦鹉学舌,尚时;别具一格,独具匠心,才予时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