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喜欢的书作文

更新时间:2023-03-07 14: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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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的书作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喜欢的书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喜欢的书作文1

  徜徉在无垠的书海中,不得不叫人手不释卷,形形色色的好书,像磁铁般深深吸引了我。书上一个个如精灵般跳动的文字,诉说着人世的悲欢离合,我为之感慨,我为之动情,我为之咏叹……而一本《爱的教育》更是在万千好书中脱颖而出,最大程度地抓住了我的心!

  ——题记

  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含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爱的教育》一书是一个意大利四年级小学生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全书共一百篇文章,主要由三部分构成。该着作由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耗时近十年完成。无论哪一章,哪一节,都把“爱”表现得精髓深入、淋漓尽致,大至国家、社会、民族的大我之爱,小至父母、师长、朋友间的'小我之爱,处处扣人心弦、感人肺腑,使人读之犹如在爱的怀抱中成长。

  爱的教育一书上每一个小故事都讲述了一种不同的爱,特别是每月故事更是让人感动,让我觉得世间处处有真情。其中《寻母记》更使我感动,一个才十一岁的孩子就孤身一人从热那亚出发去美洲,这需多少爱来支持他啊!然而到了那里,母亲却又随着房主到了其他地方。也许结果不是好的,可是有谁知道他付出了多少?看到这,我不禁潸然泪下。书中还提到了这样一件感人肺腑的事情:二年级学生洛佩谛为了救一个站在当街的一年级学生,而赶在车子前面,救出了他,自己却被车子轧断了一条腿。同学,老师,校长都纷纷称赞他是“牺牲自己的生命而救助朋友的人”。看到这,我心中伤感与欢喜交集。还有一件事:一个小男孩因为受别人羞辱而气愤地将墨水瓶丢向欺侮他的同学,不想却丢在了刚走进教室的先生身上。先生并没有盲目地责怪他,而是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弄得一清二楚,并“请”造事者起立,承认错误,从而培养学生有坦白过失承担责任的勇气。对啊,老师应该对犯错的孩子给予谅解,加以和善的教育!看到这,我不由为这位老师鼓掌。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它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但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爱是一次没有尽头的旅行,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

  西的感悟,学习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爱的教育》,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一个个追求,饱含着人生的启迪,让我在教于学教中成长。《爱的教育》的语言纯朴易懂,它没有诗情画意的言语,没有畅谈世界的豪情,也没有惊世骇俗的论点,但是作者却用了最真的实事揭示了人生爱的真谛!

最喜欢的书作文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西游记》,它是我读过的四大名著中的第一本。

  小时候,奶奶教我唱:“唐僧骑马咚那个咚,后面跟着个孙悟空;孙悟空,跑得快,后面跟着个猪八戒……”。那是我3、4岁的时候就听奶奶哼唱的儿歌,直到现在,朗朗上口的旋律,节奏分明的短句,憨态可掬的八戒,鬼怪精灵的悟空,憨厚老实的沙僧,老好人唐僧,都在童谣里上蹿下跳。等到我学会了识字,第一次捧起大部头《西游记》时,我是又惊又喜,终于要跟童谣里的主角们见面了,你们还好吗?

  这本书果然对得起我的惊喜,我常常看得忘了形,学悟空转动如意金箍棒,学八戒啃西瓜糊满嘴。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在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的保护下,骑着白龙马去西天取经,途中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回真经的故事。我最喜欢其中的孙悟空,因为他有一根金光闪闪的金箍棒,一路上斩妖除魔,保护团队去往西天取经。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章节有: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大战红孩儿等等。特别是大闹天宫,精彩极了,我甚至都可以倒背如流了:孙悟空被册封为弼马温之后,不知道头衔的大小,还以为自己是个很大的官,结果玉帝只是让他看守天庭的马匹而已,当他得知王母娘娘宴请各路神仙,却没有他的份时,一气之下偷吃了仙桃,戏耍了神仙,仅凭一人之力就把天宫掀了个底朝天。这只猴子怎么就这么胆大包天呢,真是让人佩服。每次我读得手舞足蹈,将精彩的情节讲给妹妹听时,三岁的妹妹都拍手叫好。她也跟在我后面学起了童谣,唐僧骑马咚那个咚,后面跟着个孙悟空……

  这本书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我常常想,是不是真的有这么一个美猴王,能上天入地,然后就被吴承恩看见了,想出了这么一个神奇的故事呢?爸爸说,不是的,里面有些是现实中存在的,唐僧在唐朝叫唐玄奘,到古印度取来佛经,这个是真的,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这些呢就是想象虚构出来的。我真有点失望,还想着能找孙悟空借金箍棒来耍一耍呢。不过这个作家想象力可真丰富呀,故事情节像坐过山车一样刺激,还有他们说话夸张又好笑,我经常被逗得捧腹大笑。从此,我一有空就拿起这本书来反反复复地阅读。

  我也喜欢和爸爸妈妈一起分享《西游记》,刚开始,爸爸妈妈说不懂得这本书的'内容,我就一字一句的读给他们听。在爸爸妈妈的引导下,我渐渐地能背下一部分精彩章节,在整个分享阅读的过程中,爸爸读,我来背,书房里充满了郎朗的的读书声。

  这本书不仅仅情节精彩,更让我懂得了要想办成事情就要有排除万难,必达目的的决心和勇气,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也要像唐僧和他的三徒弟,再苦再难也要咬紧牙关,不达目的不罢休。

  书是引领我们前进的阶梯,虽然我还只是站在最低的那一级,但我相信,每天前进一点点,我一定会站到塔顶,看到一个美妙的世界。

最喜欢的书作文3

  在日常生活中,从来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它的作家是杨红樱。

  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养着一只腊肠狗,腊肠狗在那个家里非常受宠,那家里的腊肠狗有纯种德国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比如忠诚、机智、刻苦、坚韧,它几乎就是这家人的骄傲,后来,刚出生不久的牧羊犬帅仔来到了这个家,腊肠狗就成了帅仔的保姆狗,他全心全意的照顾帅仔,几乎寸步不离,帅仔对腊肠狗也是白般依恋,帅仔一天天长大了,越来越漂亮,真是人见人爱,主人们渐渐把对老头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身上,腊肠狗老头儿失宠了,老头儿认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他的爱,所以他嫉妒帅仔,他要除掉帅仔。

  后来,保姆狗为了除掉帅仔,在翠湖公园里制造了几起十分可怕的凶案。后来被笑猫和马小跳几个孩子依次救活。最后保姆狗死于一场奇怪的车祸,嫉妒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使人,也会使狗,使猫丧失理智,做出一些疯狂的蠢事来。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灵仿佛受到了神圣的洗礼,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美丽的天空下好好活着。保姆狗老头儿也一样,但是他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帅仔头上的那片天空呢?

  人生就像一艘荡漾的船,在生命长河的一本书,会经受数不尽的.风风雨雨,也会有享不尽的万里晴天。

  一个人会在一生中经受许许多多的浪头,这些浪头是汹涌无比,会让你胆战心惊,会让你充满得之失患,但是小船被浪头击倒的话,还能平稳地渡过,真正能掌握命运的人是你!你即可以从汹涌的大浪中走出,也可以任由被大浪击倒,掉在冰冷的长河之中,这一切的命运都掌握在你之中。

  这几日我已经读过《鲁滨孙漂流记》也明白了许多的道理。鲁滨孙因为一次的事故漂流到一个袅五无人烟荒岛上。鲁滨孙你是一个顽强的冒险者,是一个有极强想活下来的冒险者。你来到了这个荒岛上并没有害怕,而是耐心地寻找食物,有一次你看到了一艘废弃的大船,但那?f大船离你很远,但是你并没有慌张而失去理智。你毫无畏惧地跳下大海,几次差点身体抽筋而溺水身亡,但是你都坚持下来了。只要得到船上的事物食物就能活下来!正是这种想法,才让你勇往直前。终于你得到了应有的食物、枪和生存工具。你只凭一个斧头造了一个木屋。你是生存的王道。还有一次你遇见了凶残的野人。但是你并没有慌张失色,而且英勇地击倒了他们,并和他们其中一个野人教了朋友。因为那天是星期五所以你给那位野人起了“星期五”这个名字并作以纪念。从此你跟星期五一起度过了二十八年的漫长时光……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你是一位敢于冒险百折不饶的人。

  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无数的学子吃尽了世间的苦头才走了人间的巅峰。是啊!只要我努力,也可以做一位人上人。

最喜欢的书作文4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

  有人说,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而我是因为一段话而爱上了一本书。今天我读完了《云边有个小卖部》,书很温柔,也很治愈。

  作者的文笔是那种令人舒适的清淡,却又特别有画面感,仿佛真的能看到,云雾缭绕的山上开着一间小卖部,货架上堆积着零食和岁月,老人躺在摇椅上小憩,孩童们推搡着要吃冰棍。书中主线描写了一个普普通通的镇上男孩,磕磕绊绊的成长经历,他平凡,很努力地前进,但生活却不善待,爱情和事业双双失意。

  我很喜欢他的勇敢,也很喜欢他的平凡。他就像是我们普通人的缩影一样。纵使平凡,但也怀揣着一个大大的,不平凡的梦想,拼了命地去折腾生活,捯饬时光,希望自己是那个在芸芸众生中脱颖而出的人。

  小时候,我也像书中的男孩一样,有一个别样的梦想。“做一个大科学家,厉害的让所有人都知道的那样!”每次别人问我你长大想做什么呀,我都会那么答。后来我慢慢长大,不断有人告诉我不要那么异想天开,人啊,考一个好大学,找一份好工作,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就够了。我总是在这些话中迷惘,曾经的梦想逐渐趋向骨感的现实。看到小镇男孩一次次为梦想的拼搏,心中是触动的。

  但仔细想想,一路长大,其实也会听到鼓励的声音。或许,安稳过一辈子是人对生活最基本的一种期待,但它绝对不是“梦想”的代名词,如果可以,谁不想许自己的生活万丈光芒?但看到他失意时,心中也会不自觉地为他心疼,可即使他一事无成,故乡仍然有牵挂他,爱着他的人。而这些爱着他的人,点亮了他的生命,温暖了他的人生。印象深刻的是,男孩的外婆开着拖拉机一路从小镇走向城市,佝偻着身子,爬上七八层,扛着喝得烂醉的孙子,把他带回了家。那是外婆对孙子的爱,简单,朴实。

  对于书的作者张嘉佳,很多人说他是最会写故事的人,他细腻的'文笔下写出了最通俗的感情,没有童话般美好,却很贴近生活,让人感同身受。这也许就是张爱玲所谓的,低落尘埃,开出花来。文章前面让我捧腹大笑,读到中间我开始沉思,到了最后泪眼婆娑。我也开始想象刘十三生活的云边镇的模样,还有王莺莺的模样,她给予十三那份最美好的爱。

  我还想起了儿时的夏天,蝉鸣和蛙叫,坐在梧桐树下听外婆讲故事。我的外婆和书中的王莺莺一样没有太多的文化,她从来不会讲那些大道理。我只知道我难过的时候,她会安慰我;我开心的时候,她也跟着我一起享受着快乐。她从来没有给我什么贵重的礼物,但却一直带着一份朴实无华的爱,呵护我成长。

  书中说“每个梦想都是出彩的。”我会带着我的梦想一路前行,可能等待它的是坎坷,是失败,是绝望,但我想我是不会害怕的。前方有梦想,身后有力量。我不曾要我的人生完美,就像万物皆有裂痕,但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

最喜欢的书作文5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生活里如果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大地没有阳光;学习中没有书籍,就像鱼儿离开了水。唯有不断的阅读、积累方能有所斩获。

  在各种经典著作中,一定有你最喜欢的书籍吧。也许你喜欢温文尔雅的《诗经》;也许你喜欢人生哲学《论语》;也许你喜欢爱国诗词《楚辞》……每个人喜欢的都不尽相同吧。当然,我也有一本自己最喜欢的书——《成语故事》。因为这本书中的每一个成语都是根据历史上的小典故总结而成的,每个成语背后都有它自己蕴含的道理。下面我就给你们具体介绍一下我喜欢的这本书吧。

  我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印象深刻的'有很多,比如:乘风破浪、水滴石穿、铁杵磨成针、悬梁刺股……

  水滴石穿的故事是讲在古代的时候,有个管钱库的官偷了一点钱被人发现了。告知了县官,县官知道后,就派人把把他打了一顿,还要判他盗窃国库的大罪。那个人狡辩说:“我就拿了一个小钱,没什么大不了的事,难道还要杀了我吗?”县官真的判了他死罪,判决书上写道:“一日一钱,水滴石穿。”意思是告诫人们小错不改就可以成为大错。这个偷钱的人被斩刑,而这个成语却被流传下来。“水滴石穿的字面意思是指水不停地”能把石头穿破,它蕴含的意思是比喻坚持不懈,力量虽小也能做出看起来很难办到的事情。所以我们也要像这小水滴一样,团结起来,坚持不懈,永不放弃,永不停息……

  铁杵磨成针是发生在大诗人李白童年时期的故事。李白小时候在山里读书,一天,他读的不耐烦了,不想学了,他就在四周游玩起来。忽然,他看见远处有位老婆婆在河边磨着一根铁棒。他问:“老婆婆,您磨铁棒干什么啊?”“我要把它磨成绣花针。”老婆婆头也不回的'答道。“铁棒怎么会磨成绣花针呢?他那么粗大,那么坚硬。”“我每天不停的磨,一定会把它磨成针的。”李白听了十分感动,也十分惭愧。从此,他发奋读书,终于成了著名的大诗人。这个故事比喻只要有恒心,肯努力,做任何事都能成功。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在实际生活和学习中,我们只要坚持这种精神,就没有办不成的事。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像这样含义深刻的历史小故事呢!我再给你们举几个例子吧。比如说不耻下问比喻不以像地位低、学问比自己低的人请教,也用来形容虚心学习,不自己为是。我们在学习上,也要做到用于向比自己学问低的人请教,真正的做到不耻下问;乘风破浪现在比喻志向远大,能排除万难,奋勇前进,也形容事业迅猛地发展。我们在学习中也要立大志,树立远大立项,并为之奋斗;画蛇添足现比喻做多余的事,不会取得成就,反而不恰当多此一举。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任何事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决不可凭主观想象,为所欲为。如果不尊重事实,添枝加叶,会把事情变得糟糕。

  怎么样?你现在对这本书感情了吧。如果喜欢的话,就去图书馆借读一下吧。哦~对了!别忘了把你欣赏的书籍、热爱的理由、喜欢的片段、品味的快乐也跟大家分享一下哟!

最喜欢的书作文6

  闲暇之余,我最大的兴趣便是阅读。阅读能让我抛下烦恼,沉静心灵,浸淫在书香世界中,细细品尝书中的内容,名言嘉句都会让我咀嚼再三。看过的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本武侠小说,但那并非出自金庸,而是被人称为“女版金庸”的郑丰之作,书名为——“灵剑”。

  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时,封面就令我感到有刀光剑影,有身历其境的震撼感,线条有实有虚,旁边还有类似雾的感觉,好像真的是灵剑现身,充满神秘。光是封面就吸引我的目光,内容更让我迫不及待,快快拿起来,翻开书本,走入武侠的世界……

  看了故事内容后,有着金庸的精彩,也有女性作者细腻和注重感情的一面,让人明明在看武侠小说,却又似爱情小说,这就是我喜欢此书的原因。

  本书主角凌霄,是拥有预知未来且能看见别人心思的灵人,自幼被邪教——火教的教主段独圣视为自己掌握天下的大助手,因此用尽各种办法,甚至是不择手段,想让凌霄归顺自己。但既然是邪教,凌霄的母亲自然不会将儿子交到段独圣手中,拼了命也要将儿子顺利逃离火教。最后凌霄虽然脱险,但他母亲却不幸身亡。由此可见,妈妈平时即使又打又骂,口口声声说自己儿女的不是,事实上,这都是恨铁不成钢、言不由衷,子女对母亲来说是比谁都还宝贝。每次只要看到凌霄想起母亲为他而死,眼泪便夺眶而出的情节,就令我想起正与我打“冷战”的`妈妈,虽说不理我,却还是每天问我感冒的情况,炖中药给我喝,我也了解到,妈妈是最关心我、最爱我的。

  书中曾有一个卜卦人,在某签辞的最后一段写着“灵剑泣,野火熄”,野火便是火教。当时利用花言巧语,诱骗无知百姓信奉火教,再乘机收取大量钱财的行为,令武林中人极为气愤,但却始终无法消灭火教。凌霄从小随虎侠学剑,长大后又受到许多高人指点,他又是一个极为慈悲的人,不愿让百姓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决定寻找灵剑的下落。但他经过多次的思考,发现灵剑并不是一把剑,而是凌霄他自己!于是他直接挑战段独圣。两人是高手过招,打得惊天地、泣鬼神,却不见胜负。突然,凌霄冷不防一剑刺下,正中段独圣胸口,那突如其来的一剑,解救了全天下的百姓。凌霄不顾自身安危,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皇上重赏他时他也一概不收,因为解救苍生是身为侠客的他所应有的责任。不居功的他一直是我欣赏的,若现在真的处处有人能见义勇为,为民除害,这世界该有多好!

  对于这本书,并不像金庸的作品一样有名,但也是另一种武侠小说的风格。我最喜欢这本书里面的人物和剧情,善恶对比强烈,加上弃恶扬善的剧情,使整本书对于“善”的推行更加凸显。借由这本书,我也体会到身处乱世的百姓们那种焦虑和不安,我很庆幸我是生在这和平的年代,拥有一个完美的家庭,不用受那种家破人亡的苦,更不用像凌霄一样,为躲避段独圣的肆虐而日日心惊胆颤。我珍惜现在,也珍惜未来所拥有的时间;一本武侠小说,也让我体悟了感恩惜福的道理。

最喜欢的书作文7

  《天使雕像》这本书的作者是E。L。柯尼斯柏格,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是一本国际获奖小说。

  《天使雕像》的内容非常精彩,带点冒险、带点推理还带着一个人应有的努力和自信:一个名叫克劳迪娅女孩子厌倦了家里千篇一律的生活,她每天都要洗碗、清理垃圾筒于是,她想做些出人意料的事情,就精心策划了一场离家出走。她选择的是纽约的大都会博物馆,她的.同伴则是她富有又小气的弟弟杰米。在戒备森严的大都会博物馆里,他们俩竟神奇地度过了一个星期!在这期间,一座被疑为是米开朗琪罗雕刻的小天使雕像正在博物馆里展出。克劳迪娅立刻被这座雕像吸引住了,她决意要弄清这座雕像到底出自谁人之手。但是,他们没有丝毫线索,而且钱也快用光了克劳迪娅不甘心这样平庸地回家去,她和弟弟利用最后的一点钱,终于找到了雕像原来的主人福兰克威尔夫人

  在读了《天使雕像》这本书后,我找到了埋藏在心底那一份渴望探险、活动的精神。我认为,虽然克劳迪娅和杰米的出走使他们的爸爸妈妈非常担忧。但是,他们也在出走中得到了锻炼,学会了精打细算地过日子。他们在博物馆里的生活可以说是非常艰苦的。每天洗澡只能在喷泉里用冰水洗,但也因此收获了不少钱在喷泉的底部有许多人为实现愿望撒下硬币。每天在工作人员检查博物馆时,他们必须蹲在厕所的马桶上诸如此类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但是克劳迪娅和杰米都挺过来了。

  在发现小天使雕像后,克劳迪娅和杰米找到了小天使雕像的主人福兰克威尔夫人,虽然到达时他们像两个小乞丐似的,其实他们能够到达就已经非常令人难以置信了,任何困难都没有阻挡住他们的步伐。最后,他们和福兰克威尔夫人达成了共识,一起保守了一个秘密,一个他们要是说出去一定会出人头地的秘密。但是他们并没有说,虽然克劳迪娅想要出名,但她想要的一定不是这种出人头地。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喜欢里面的人物、以及故事情节,他们都令我感动。让我感动最深的当然是克劳迪娅。首先是因为她在家里虽然是姐姐,但处处让着弟弟,而且她还要每天去打扫卫生,就算是弟弟故意将一些脏东西拿来恶心她,她也不会有一句怨言。其次,则是在保守秘密时,她令我感动,虽然她离家出走就是为了出人头地,但她并没有利用别人的秘密来造福自己,她想要的,一定是靠她的劳动争取过来的。我认为,她能够为别人守住惊天动地的秘密,已经相当厉害了,她并没有被自己的贪婪心征服,而是将它彻底打败了。

  我希望,我也能像克劳迪娅一样,有一次冒险,还有更多收获

最喜欢的书作文8

  看着书架上大小不一,或精致或简陋,或彩A色或黑白的各种书籍,我就有一种成就感——因为我都读完了它们。但人总会有所偏好,而我也不例外,在这么多读过的书里,我最喜欢的还是瑞典儿童文学作家阿斯特里德·林格伦的童话《长袜子皮皮》。

  这本书是妈妈送给我的十岁生日礼物。那天中午放学回到家,一进门妈妈就对我说:“豆豆,你今天十岁了,妈妈想让你认识一位好朋友,你愿意吗?”我以为家里来了小客人,就连忙点头答应。妈妈就从身后拿出一本书递给我,笑着说:“豆豆,这就是我给你介绍的新朋友——《长袜子皮皮》,你可要善待它呀!”我虽有点失望,但看到漂亮的封面,听到这奇怪的书名,好奇心一下子被勾起了——皮皮该是一个怎样淘气的小男孩,会不会和马小跳一样调皮捣蛋?我就问妈妈是不是这样,妈妈点着我的脑袋说:“这得你自己去发现,一定会让你大吃一惊的。”

  我忍不住打开书看了起来,果然大吃一惊——皮皮竟然是个女孩子,还是个外国小女孩,她的名字就与众不同——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长袜子皮皮是简称。外国人真不会起名字,长袜子是什么“鬼”?我还想知道这个小女孩更多的趣事,饭也不吃了,就关起门来继续看起来,时不时被书中的故事惹得哈哈大笑。可是书很厚,即使不吃饭不睡觉不上学不写作业,要看完它,也得24小时。当然,怎么可能不吃饭不睡觉不上学不写作业?所以等我把它全部看完已经是一周以后了。

  在这一周时间里,我认识了这个名字又长又奇怪的小女孩,我被她的各种勇敢大胆的举动所吸引,我想我们是朋友了——因为我知道皮皮的所有秘密。皮皮满头红发、小辫子翘向两边、脸上布满雀斑、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脚上穿的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的鞋子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力大无比,能轻而易举地把一匹马、一头牛举过头顶,能制服身强力壮的小偷和强盗,还降服了倔强的公牛和食人的大鲨鱼。她有取之不尽的金币,常用它买糖果和玩具分送给孩子们。她十分善良,对人热情、体贴入微。她好开玩笑、喜欢冒险,很淘气,常想出许许多多奇妙的鬼主意,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哇,这样的`女孩子怎么会不让我着迷?我真是太喜欢她了。从她的身上,我学到了无论生活中遇到多大的困难,我们都要积极、乐观的面对,勇敢、坚强的解决,这样,我们的生活一定会越来越美好。就像皮皮一样,她坚信父亲还活着,不管别人如何劝说挖苦,她都没有放弃等待,终于等到了别人口中已经死去的父亲,当他归来时,已经是一个国王了,而皮皮自然就成了大家羡慕的公主了。

  当我真正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妈妈之所以送我这样的生日礼物,是源于对女儿的爱,是希望我能像皮皮一样成为乐观自信、勇敢坚强的孩子。

  妈妈,谢谢你让我认识了一个好朋友——长袜子皮皮。

最喜欢的书作文9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好朋友,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一本好书可以增长我们的知识,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草房子》是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

  《草房子》这本小说的故事发生在油麻地,故事中通过对主人公男孩桑桑刻骨铭心而又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的描写,讲述了五个孩子:桑桑、秃鹤、杜小康、细马、纸月和油麻地的老师蒋一轮、白雀关系的纠缠和孩子们苦痛的成长历程。六年中,桑桑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我喜欢《草房子》这本书的原因是:作家曹文轩写的这本《草房子》获得了国家图书奖、冰心儿童图书大奖、宋庆龄儿童文学奖、小说类大奖……等等四十多种大奖。这本书文字描写朴实、字字如金。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桑桑,他算得上是个幸福的孩子。他有一个可爱的妹妹,父亲是校长,母亲是普通农民,一家四口就住在学校。物质生活上,“桑桑不缺橡皮,不缺砚台,也有钱买糖块和小芝麻饼吃”成绩也不错,作文常常被老师拿来读。桑桑和大多数孩子一样顽皮,用碗柜做“高级鸽笼”;用蚊帐打鱼虾;夏天看到捂在棉套里的冰棍,自己也穿大棉袄……桑桑的这些举动让人忍俊不禁,这恰恰是他的可爱之处。桑桑勇敢,讲义气:当他看到刘一水等人欺负纸月时,他非常勇敢地去解救纸月。桑桑还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杜小康家落败后,桑桑仍然把它当作好朋友;没人敢靠近细马,桑桑却愿意与他为伴;人们抵触秦大奶奶,他却和秦大奶奶相处的很好,秦大奶奶去世了,他会非常伤心。从这些方面我们可以看出桑桑的小英雄形象。

  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我收获很多:每个孩子的童年都像五彩缤纷的调色板,有开心、有伤心、有悲伤、有快乐……当感到伤心或悲伤时,不要大失所望;当感到快乐或开心时,也不要大喜过望。从今以后,我一定会学习杜小康爱读书的好精神,发奋读书;一定学习“秃鹤”有一颗自信的心,相信自己就会成功。我一定会学习纸月尊敬长辈……总之,这本书中的每个人身上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闪光点,我一定会努力地向它们靠近的,争做一个优秀的四好少年。

  《草房子》这本书不但故事情节曲折生动,而且语言优美。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最喜欢的书作文10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很多,比如说:《白雪公主》、《稻草人》、《西游记》……如果你问我:“你最喜欢的是什么书?”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美德书》。这是我的爸爸在我刚读一年级的时候送给我的。初次听到这本书的人一定会非常奇怪,这不是一本很平常的书吗?有什么值得最爱的呢?这到底是为什么呢?请听我慢慢向你介绍吧!

  这本书共分为九个部分,这九个部分都讲了很多感人的故事,正是因为这些意义不同凡响的故事,我才喜欢上了它。书中有一句话让我深有体会,在这里,我想与大家共同分享:《论语、颜渊》中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让我深受启发。

  在生活中,我们总是希望别人做得很好,而对于自己却总是放宽要求。以前,我对老师们非常不满,总觉得这里不好,那里不好。他们表扬我时,我觉得那是想让我多听话多做事,平时可是金口玉言,想要听点儿好话,那可真是难以上青天,;他们批评我时,我又觉得他们实在不理解人,小孩子做些错事不是人人都说情有可原吗?再说有时不就少做了点儿作业,至于这样吗?可为什么到了他们那儿却成了坏事呢?他们忙于工作,没空理会我时,我就觉得她们并不关心我,成心不理我,想冷落我,说什么老师和父母一样,总是想着我们,总是为我们好,可是在我需要你们的时候,你们都成了大忙人了。看了这句话之后,仔细一想真的.是太不应该了。老师们也有家,也有孩子,还要工作,为我们操碎了心。班里学生生病了,要嘘寒问暖,还得通知家长来领回去;班里学生没有来上学,又没有请假,得打电话问清楚是什么原因,什么时候来学校上课;班里的学生成绩退步了,得想方设法让他赶上去;学生们有了一点儿的进步,总是及时表扬,甚至给予奖励……而他们总是毫无怨言,即使被学生和家长不理解,也照样对我们一如既往。

  回过头来看看自己,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尊敬老师,从来都没有想过要为老师考虑,从来都没有想过要爱老师,我还是一个学生吗?我也没有为身边的朋友着想,难怪别人总是斜着眼看我。我自己都做不到,又怎么能总是要求别人做得好呢?从今以后,我要多想想别人,多想想自己是不是也能做到,自己能做到的,再去要求别人做,而自己做不到就不能强求别人做到。如今,我的心态好多了,再也不会像过去一样,什么事都觉得别人做得不好,看了不顺眼。朋友也多了,还有人开玩笑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我只是笑着不语。如今我生活得非常开心。

  这本书真是我为人处世老师呀!正因为如此,我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同学们,快来看吧,你一定也会从中受到很多启发的。

最喜欢的书作文11

  我最喜欢的书是安徒生童话书,有的人肯定要问:为什么喜欢安徒生童话书,别的书也很好啊,例如:漫画书可以让你开怀大笑忘掉不愉快的事、小说可以让你知道作者的感受……可为什么偏偏喜欢安徒生童话书?那是因为它有着丰富的文字,鲜艳的插图,还有着美好的结尾,让我感觉我就身临其处。有时我为主人公伤心过他亲爱的人离他而去,有时我羡慕过主人公那平凡却快乐无比的生活,有时我憎恨主人公他侥幸逃过一劫……有的故事读完之后让我有很多感触,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安徒生童话书的原因之一,例如有一篇故事就让我回味无穷。

  一只兔子有两个愿望都告诉了仙女,仙女给了他两个盒子,但因为小兔子的好奇心它失去了两次将要实现的愿望,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小兔子按捺住了自己的好奇心,实现了愿望。这个故事虽然语句普通,但却让我懂得:不可以轻易许下诺言,更不能言而无信。无论在何时何地,我们都要遵守诺言,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自己的威信,得到别人的信任。我在为小兔子高兴的同时也深深品味道理。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虽然语句平凡,却有着鲜艳的图画,深刻的道理。

  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你最喜欢哪一本书?我读过的书有儿童版的《三国演义》等四大著、有《小学生优秀作文》、《小学生四库全书》、《上下五千年》、《十万个为什么》和《小学生百科全书》》,每拿到一本书,我总是迫不及待的想看,首先会浏览一遍,然后熟读几遍,把好词、好句、好段摘录下来,同时把最喜欢的.精彩片段多读几遍,并问自己为什么喜欢这些片段,如果同样的描写,

  换作自己又该如何来写,总之做到阅读时既动嘴、动脑又动手。 我读了多的那么书,可是,我还是最喜欢的是一本名字叫:《满分作文》。这本书写了许多有趣的故事,还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还有许多好词佳句,令人爱不释手。 《奇怪邻居》里的那个人,虽然平时表面上看起来对人很冷淡,可在镇里举行的献爱心活动中却捐了最多的钱。《自我介绍》的小作者,小时候喜欢看书,脾气不好,总爱和妈妈顶嘴。最后还是改正了乱发脾气的坏毛病。

  《机器狗》的想象力特别丰富,那只机器狗既会唱歌跳舞,还会思考问题。这些文章真的让人受益匪浅。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觉得这话特别亲切,以前我不太喜欢看书,现在的我,可特别喜欢看书啦,一有空就看课外书。

  看了这些课外书之后,我觉得,一本书就是一位朋友,书对我们有很大的作用。多读书吧,从你识字开始,书就是你不可缺少的良师益友,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最喜欢的书作文1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妈妈请你原谅我》,它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深有感触。

  《妈妈请你原谅我》讲了一个五年级的女孩陆丹丹,她一开始非常听话,是一个人见人夸的好孩子。可是,自从妈妈和爸爸离婚后,年幼的陆丹丹不明白父母为什么要分开,认为爸爸妈妈根本不顾及自己的感受。她的性格开始慢慢变了。爸爸妈妈离婚后陆丹丹跟着妈妈,她开始和妈妈顶嘴,一点小事就要和妈妈吵架,还故意和妈妈作对。因为丹妈妈是陆丹丹的班主任和语文老师,所以丹妈妈很看重她的成绩,对她比其他同学严厉,而陆丹丹认为丹妈妈是在故意针对她,认为丹妈妈对她就像对待敌人一样,所以做出了好多让人哭笑不得的事。像在教室的黑板上写上“招募造反派”;不知在哪天玩个失踪;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还在墙上画上代表丹妈妈的“老熊婆”......这些仿佛就是陆丹丹的家常便饭。

  一开始,丹妈妈每次都会被陆丹丹气的火冒三丈。后来,丹妈妈认识了于叔叔,毕竟丹妈妈还那么年轻,而且,她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的,非常辛苦,所以,丹妈妈想给陆丹丹找一个“新爸爸”。于叔叔对人很好,很温和。但是陆丹丹知道后,非常的不同意,她认为这个人是来破坏自己家庭的。所以,她在得知于叔叔要来自己家时绝食抗议了,但是贪吃的陆丹丹还是经不住食物的诱惑。计划失败了,陆丹丹还是没放弃,她不想让这个陌生人进自己家门,一个邪恶的念头在她心里萌发了。于是,在于叔叔快到家里时,她把饮水机水桶里的水倒了出来,陆丹丹自己还滑倒了。当丹妈妈和于叔叔到家时,两个人都震惊了,于叔叔认为陆丹丹一定是不小心的,想先把水拖干,结果滑了一跤,陆丹丹觉得这回可出了一口气。但是,温和的'于叔叔对陆丹丹很好,还几次劝导她,让她有些后悔。陆丹丹还想了好多办法气他们,可丹妈妈变得温柔了许多,不仅不阻止她折纸的爱好,还夸她不仅会折纸,画也画得好。

  陆丹丹还提出要搬出去住,可搬出去和于叔叔的女儿鱼儿姐姐合租了几天后,她体会到了丹妈妈这些年的辛苦。她改变了之前的看法,同意丹妈妈和于叔叔的事了,也变得乖巧了许多。她们一家变得和和睦睦了。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父母有父母的不容易,在我们不知道的许多时候,他们工作的非常辛苦,回来还要照顾我们,我们要体谅父母,理解他们,相信这样会让家庭变得更和睦。父母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自己的孩子听话了,父母会很欣慰。我们要努力做到好好学习,孝敬父母。

  《妈妈请你原谅我》让我感受到了父母的不易,自己的不听话,我希望这本书也能给你们带来感动。

最喜欢的书作文13

  我特别喜欢纸质书,因为我喜欢它浓浓的墨香,能够让心灵归于宁静。

  语文老师的介绍让我走进了《活着》这本书。起初我不太理解"活着"的真正用意,但慢慢品读福贵的一生,我似乎一点一点读懂了它。

  最初读它,让我联想到那些为生活而奔忙的人们,那些起早贪黑养家糊口的人们,那些像福贵一样贫苦而命运坎坷的人们。他们是为了活着而活,吃饱肚子,有衣服穿,有间屋子可以住。而这样单纯的为“活”而活则会使生命显得枯燥乏味。

  读着读着,我感觉自己对"活着"的理解太狭隘了,我才渐渐认识到,福贵的活着,不是单单的物质地活着。

  福贵是地主的儿子,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赢得不多,但输了的却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变得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的父亲上茅厕时死了,他地主的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抢去了。一贫如洗的福贵为了给母亲治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了兵。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母亲也已经去世了,家里一穷二白,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逐渐上演。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这些人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每读一页,我都止不住泪湿双眼。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的死亡撕扯得粉碎,最后只剩一头老牛陪伴着老了的福贵,但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怨言。

  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福贵自己,我觉得他更多的是感受到了幸福。如果你不相信,那么你去看看他平和的.叙述,你便可以想象他眼神的柔和,然后在他赶着牛儿离去的时候,感受到他平静的幸福。人就是这样,一次打击也许就会被打倒,但如果第一次没有被打倒,而是积极的面对,内心就会不断地强大起来,久而久之,抗打击的能力就会越来越强,承受苦难的能力就会越来越强,意志就会越来越坚定,就会学会渐渐地用一颗平和的心去看待世界,慢慢地体会活着的真谛。这也许就是幸福的出发点!

  我喜欢这本书,就是从这本书中看到了一种坚忍不拔、坚强勇敢的精神,一种无论遭受怎样的磨难,还仍然对世界保持乐观的态度!我知道了,“活着”是为了希望,为了与命运抗争,为了那份至死不离不弃的爱;知道了所有努力活着的人都是可敬的,都是勇敢坚强的!

  这是我们活着的力量,是生命的重量!

  活着就是幸福。

最喜欢的书作文14

  古今中外的文学名著浩如烟海,就像黑暗的夜空中耀眼的明星,指引着我们前进的方向。我读了许许多多的书籍它们就像一幅幅美丽的画卷,在我面前展现出一个个奇妙的世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邱少云》,一个英雄的名字,一个动人的故事,陪伴着我的童年,它让我难忘,让我热泪盈眶,又让我无比崇敬。

  邱少云的.故事家喻户晓,故事发生在抗美援朝时期,在一次战斗中,邱少云所在的连奉命潜伏在敌人的碉堡附近,等待黄昏时分发动突然袭击,夺下“391”高地。敌人用铁丝网严密的封锁着,岗哨上的哨兵不停地来回巡逻,并用探照灯不停的观察战士们隐蔽的地方。尽管潜伏的战士全身伪装,但敌人居高临下,很容易发现他们。只要咳嗽一下,或者胳膊摆动一下,都会暴露目标,使部队受到严重的损失。正当同志们咬牙坚持的时候,忽然,敌人的一颗燃烧弹落在邱少云的附近,顿时燃起熊熊大火,烧着了邱少云的衣服,这时,只要他趴掉身上的衣服,或者滚到身后的水沟里都可以救活自己,但是,这样会暴露目标,整个战斗的计划就不能实现。邱少云咬紧牙关,爬在草丛中一动不动,就这样坚持到最后一刻钟,他被大火活活的烧死了。黄昏时,战士们满含热泪,发起攻击,夺下了“391”高地,胜利的完成了这次战斗的任务。

  英雄的壮举深深的感染着我,它使我懂得了铁的纪律是一个人成功的基本条件,它让我明白一个人只有服从集体利益,为国家和人民做出牺牲,才能羸得人们的尊敬,人生才会有意义。

  有一次,上体育课,老师让我们做深蹲起、蛙跳等剧烈运动,我平时娇生惯养,怕苦怕累,不想做这些活动,怎么办?坚持还是放弃,在做思想斗争的时候,我想起了邱少云,想起了他为了战斗的胜利,英勇地流尽了最后一滴血,想起他无条件服从命令的故事,我就勇敢的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了,整整坚持了一节课,进行了刻苦的训练。因为训练强度大,下课后,我不能走路,只好拄上了双拐。但是我仍然很开心,因为我战胜了自己,做出了正确的选择,敢于和困难做斗争了,表现出一个小小男子汉的精神。后来,我常常有意识的锻炼自己的身体,克服了怕苦怕累,懒懒散散的坏习惯,经过几个月的锻炼,原本瘦弱不堪的我,身体逐渐强壮起来了。

  好多年过去了,但《邱少云》这本书摆在我书房的最中央,邱少云在烈火中纹丝不动,燃烧自己的情景仍然在我眼前闪现,记忆犹新。鼓励着我在人生的征途中奋勇前进。当我私心膨胀,为个人利益斤斤计较的时候,当我遇到困难,犹豫不前的时候,都会想起邱少云他那伟大的壮举,它时刻激励着,要做一个为集体谋利益,为国家做贡献,为人民谋幸福,遵守纪律,勇于献身,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人。

最喜欢的书作文15

  我喜欢的书很多,像潺潺溪水流也流不完;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数也数不清。读书让我明理,读书令我智慧。在众多的书中,我最喜欢《快乐精灵》。是她给我力量,是她给我快乐,是她给我勇气,是她改变了我的人生。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最多的就是快乐的力量。它虽然不能吃也不能喝,却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之一。它拥有无穷的魔力,可以净化人们的心灵,还能化解一切的烦恼……失去快乐的人,整天沉浸在痛苦中,只知道不停地埋怨、发牢骚,不仅得不到他人的喜爱,而且会给你别人带去烦恼。

  《快乐精灵》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罗小卜的男孩,把自己的快乐卖给了忧愁国的毛毛虫,换来了100分、新玩具和冰淇淋。将近一年过去了,罗小卜成为了一个拥有一切但不会快乐的人。他决定要重新找回快乐,在找回快乐的过程中,罗小卜得到了蚯蚓大娘、蜻蜓、蜜蜂、精灵等的帮助,从寻找快乐精灵谷,到学会手指快乐密码,再到去帮助精灵国打败忧愁国的一系列奇异的事情,最终找回了自己的快乐。

  “创造、发现、享受、给予和珍藏”这五个快乐密码,告诉了我们很多的快乐秘诀。是对快乐的诠释,她犹如黑暗中的灯塔,指明了我前进的方向;犹如悬崖上的青松,给了我们顽强生活的力量。

  在生活中,我们要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去创造快乐;用智慧的眼睛去发现大自然中一切美丽的风景;用纯洁的心灵去享受身边所有美好的事物。最关键的是当我们拥有快乐时,应该与亲朋好友一起分享,这样你就会获得双倍的快乐,让快乐在我们身边蔓延。快乐不是一阵风,不是一场雨。她是美酒,珍藏越久,香味越浓!

  《快乐精灵》让我爱不释手,看得我们如痴如醉。看了一遍又一遍,我喜欢书中的.小主人公罗小卜,他实在很勇敢,也很坚强!他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精神令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失去的快乐,历经千辛万苦也要找回来,这种永不放弃的执著追求,深深打动着我的心灵,让我震撼,也叫我惭愧!生活中,只要遇到一点点困难,我都会知难而退;总是想自己的多,总是觉得自己就该享受生活,而不知道要回报父母回报社会。是《快乐精灵》让我明白了:不仅要享受,更要分享!

  书中有趣幽默的语言时时在我耳旁响起:“罗小卜翻来覆去地足足想了三天三夜,为此还掉了12根头发呢。”“罗小卜高兴地跳起来,这才想起,除了自己,旁边没一个人。”“其实,世界上的事情往往挺简单的,你越想把它搞明白你就越糊涂。”……我更喜欢这本书妙趣横生、奇遇叠出的故事……读这本书的过程就让我觉得很快乐。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明白了:要珍惜自己的快乐,快乐对我们很重要,快乐无处不在,只要你细心观察,一定会发现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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