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文章作文

时间:2024-11-13 02:15:56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1

  “一对对斑羚凌空跃起,在山涧上空画出一道道令人眼花缭乱的弧线。每一只年轻羚羊的成功飞渡,都意味着一只老羚羊摔得粉身碎骨。山涧上空,和那道彩虹平行,又架起了一座桥,那是一座用死亡做桥墩架起的桥。”这是我最喜欢的文章《斑羚飞渡》里最令我感动的一个片段。在面临种群灭绝的关键时刻,老羚羊们心甘情愿地用生命为下一代开辟一条生存的道路,这是一种最无私的爱!

  读着这一段感人的文字,我想起了以前曾看到过的一篇报道。在一次大地震之后,救援队员们在一幢倒塌的房屋里发现了一对已经去世的、姿势奇怪的夫妇。他们躬着身子,双手搭在对方肩膀上,形成一个拱桥形。当救援队员把他们抬走后,发现在他们的身子底下还有一个小孩,虽然受了伤,但并无大碍。人们才明白,这对夫妇是用自己的生命为孩子搭了一座“生命桥”。这对夫妇就像《斑羚飞渡》中的老羚羊们,为了下一代,甘愿牺牲自己。

  读着读着,我的眼睛湿润了,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那一只只老羚羊,一只只为了种族的延续而宁愿牺牲自己的.老羚羊。接着画面一转,那一对为自己儿女搭建生命桥的年轻夫妇随即出现在我面前,他们看着孩子的眼神是那么温柔,做出选择时的目光又是那么坚定。

  虽然生活中很少有这样悲壮的场面,但我们依然能从各种小事中体会到父母对我们无私的爱。过马路时,妈妈那紧紧拉着我的手;餐桌上,摆放在我面前的那道我最爱的菜;灯光下,爸爸那给我整理错题的身影……无一不让我感受到那浓浓的爱。

  合上书,断崖前,那一对对跳跃的身影又出现在我面前。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2

  亲情是比火还炙热的温暖,总有一篇故事勾起我对它的思索。当金灿灿的阳光光影闪烁,我安静地栖息在暖暖温情中,莫名的感动汩汩而出。

  翻开文摘的第一页,《血脉亲情割不断》这个标题就幕入了我的眼帘,虽是不起眼的短片,但内容却深深触动了我。主人公在养父的去世后知道了自己真实的身世,因被父母抛弃而感到隐隐作痛时,他的哥哥找到家中最小的他。虽然主人公对突如其来的亲人感到陌生,甚至厌烦,但是在发现自己已身患尿毒症晚期时,他的哥哥毫不犹豫地选择把肾换给他。即使遭受了多少的冷眼,即使捐肾所作对身体有多大的损害,但是这都无法阻挡心灵的温暖与亲情的付出。恰似文题一般,血脉亲情割舍不断。

  反复品读,心中过多的便是被感人亲情的深深震撼。细细回想,我的身边处处漫溢着亲情之暖。他们正如文中的哥哥一般为亲人能付出自己的一切,这便是我们的父母。他们何尝不是在我们身后为我们默默的付出,在深夜的书桌旁陪伴着我们。已过半夜,母亲的房门却在不时响起。回过头来,走出房间去与母亲撞了个正着。看到脸上现着诧异的她,心中差不多也猜到了一知半解。整夜我都与这门声为伴,我知道这是她忍不住的担忧。尽管如此,在我醒来时,母亲往往会出现在我面前。此时的他早已用一个钟头的时间为我做好了一顿丰盛的早餐。每每尝起时我懂得,那是母亲的付出。牺牲着她的`休息与精力才有喷香的饭菜与整夜的陪伴。望向她憔悴却面带和蔼的面庞,那是亲情的温暖,是母爱的炙热。

  是这样一则故事,让我感受着亲情的可贵,付出之中深藏的便是浓浓的爱,体会最深的便是那比火还炙热的温暖。我,果然又动情了,因为我的生活与亲人。感谢我最爱的文章,读懂你的那一瞬间,我的幸福,无以复加。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3

  进入学校学习已经八年,学过的文章无数,掐指算来我最喜欢的文章应该算朱自清的《背影》。

  这是一篇纪实散文,可以说是描写亲情的最好的叙事散文。全文以“背影”为线索组织材料,通过”我”几年前回家奔丧、车站分别、别后思恋等情节的追述,抒发了人间的真情。文章中对凝聚着父亲饱经忧患、穷困潦倒的“背影”的描写,充分体现了父子之间的真挚深厚的感情!

  我喜欢这篇文章,是因为我认为这文章写得好!

  文章第六自然段描写父亲过铁道买橘子时的背影,是文章的感情高潮的喷发。透过那黑色的衣着,我们似乎看见父亲那灰暗生活所包裹漫漫人生路。那努力攀登着的双手,那尽力向上缩的双脚,那肥胖的向左倾斜的身子……此时都落在作者沉重的心上。朱自清感到父亲行走的艰难,体会到了父亲的衰老,还有今后人生路上父亲要独自挣扎的'苦痛。即便如此,父亲依旧倔强,什么事情都为儿子考虑周全了。儿子再冷酷,面对此情此景,心情也难以平静,黯然泪下。这泪水既是情感的表达,也是文章抒情的需要。

  课文的可爱之处,不仅体现在情感真挚这一方面,还体现在组织结构上。

  通观全文,作者对父亲的背影有四次描绘。特殊环境下活动着的背影,是对父亲的素描,也是当时父亲精神的写照,还是作者感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文章以“背影”为焦点,可以凝聚作者对父爱的独特发现和深刻领悟,给读者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运用一个特定情景中的特定视角为题,以小见大,值得大家学习和借鉴!

  另外,文章结构清晰,层次分明,脉络清楚。从文章的构思看,别开生面,含蓄隽永,让人回味无穷。

  具有这些优点的文章不多,喜欢《背影》也就自然而然!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4

  当世界都安静了,橘黄色的光柔柔暖暖地洒满了整张小床,我倚靠在床头,轻轻翻开那本书,那篇我爱而且深爱的文章,又一次和我深情相望。

  《背影》,我第一次读它便濡湿了心田。朱自清笔下那父亲的背影,在一次次的深情注目中,惹人泪水涟涟。父亲艰难地爬上月台,蹒跚着为“我”买橘,画面中年迈的,体弱的,心情极差的,还为孩子着想的父亲,用艰辛的.背影诠释着爱。爱,不是在言语上,而是在行为中啊!

  看着看着,我不禁想到了我和母亲,但与之不同的是,我把背影留给了母亲。每个清晨,我与母亲并肩走在去往学校的路上,我轻轻地挽着母亲的胳膊,迎着风,听着鞋子与地面碰撞的声音,偶尔与母亲搭上一两句话。校门前,我向着另一个方向大步走去,母亲渐渐停下了脚步站在我身后,目送着我的背影。“记得多喝点水!”她叮咛着,平凡却很有力。即将踏进校门时,我扭头看向她,发现她仍盯着我的背影,似乎放心不下。直到我的背影消失在她的视野中,她才安心地走了。

  想到这里,突然明白了那一次又一次的深情注目里,不仅是爱,更有不舍,我在母亲的目送中安然成长,留给母亲的只有背影。背影与目送就是连接着母女生命的那条线,我在长大,同时也在与母亲越来越远,最后只剩离别的情。而我能做的就是在有限的时间里感恩、陪伴父母,不要让自己在未来遗憾。

  我爱这篇文,爱它给予我的浸润,回想着一次次上学背影里的真实与充实,我感谢生命中能够承受之重的灼灼的目光。不眠的夜里,回想爱的一幕幕光影,我忍不住热泪盈眶。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5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一篇短篇小说——《我不是最后一名》。

  这篇故事很有趣,同时故事的结局也很耐人寻味。有一位四年级的小学生叫泽康,虽然他是个男孩,身体也挺强壮的。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这个男孩在体育方面始终有一项缺点,就是不擅长跑步。

  放暑假了,泽康爸爸给泽康报了市里8公里长的长跑比赛,泽康知道了,急得眼泪都快来出来了。但由于爸爸去市里的报名时间过晚,票已经退不掉了。比赛的前一天晚上,爸爸走过来对正在发愁的`泽康说:“泽康,不用担心,你要相信你自己。我保证,明天的比赛中,肯定有人跑得比你还慢。”

  第二天,随着裁判的一声枪响,比赛正式开始。泽康一开始就使出了九牛二虎之力冲刺着,想要跟上大家的脚步,但仅仅过了大约150米,泽康就体力不支,开始大喘气,速度渐渐地慢了下来。很快,就被脚步匆匆的“大部队”甩在了后面。

  陆陆续续的参赛者超过了泽康,泽康的心情沮丧到了极点。他想起了爸爸说过的话,他平静心情,边跑边等待着。终于又过了5分钟,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参赛者超过泽康了。他想验证一下爸爸说过的话。他回过头去,果然有一个模糊的人影在他背后。泽康信心大增,咬牙坚持跑完了全程,那个人至始至终也一直在泽康之后。但泽康没有发现,那个人就是泽康爸爸。

  在我们即将走过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挫折,经历坎坷,在我们面对它们时,不要缺乏那一份挑战自我的勇气,就像是一场长跑,即便你不像故事中的泽康一样,有人故意给你信心,也要想象着我不是最差的,增添那一份勇气,战胜一个个困难,咬牙坚持跑完那段长跑,一定要持之以恒,遇到再大的困难也不放弃。只要你有信心和勇气跑完这段长跑,即便是最后一名也是光荣的,别人一定会为你鼓掌。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6

  陈酿暗香袭,我饮这杯醉。冯骥才笔下在时代变迁中日渐式微的传统民间艺术,却让我心中蠢蠢欲动的灵感霎时间汇聚,蓄力,趁着酒意正酣,我便揭竿而起。

  冯骥才,一位穿梭在天津的大街小巷中的作家。不论是给人家刷墙不流一滴漆的粉刷工,还是街头捏泥人的小贩,在他的笔下都像电影般,一帧一帧的在我眼前盛大演绎。《俗世奇人》是令我一见倾心,我最喜欢的便是《刷子李》这篇文章。刷子李是天津的一位粉刷匠,它给人刷墙有个规矩:一天只刷一面墙。而且一旦刷子蘸漆,他必要一身黑衣黑裤相配,并会与房主承诺:只要衣服上有一滴白漆,白刷不要钱!这不,刷子李这天又在给别人刷墙了。依旧一身黑衣黑裤,刷子一蘸白漆,熟练的在桶边轻轻一搁,身轻如飞燕一般跳上板凳,一条一条均匀而又整齐的白漆印在墙上,果真一滴都没有滴下!粉刷间隙,刷子李一定会坐在门边,品一壶茶,抽一袋烟。他有个徒弟,总会在这时迎上前去,看师傅脸色明朗,偷学几招技艺,偷听几句杂话。他一走上前去,便一眼看见刷子李裤腿上有一白点!当他正矛盾之时,刷子李一招呼他:看见我这白点了吧,你真以为你师傅只会说大话?说罢,用手轻轻一提裤脚,白点不见了!一松手,白点又出来了!原来,这白点是刷子李抽烟时不小心烧了个洞,里面的白色长裤透了出来,让人误以为白漆掉在了身上。

  冯骥才的语言文白夹杂,透着一股地道的天津风味,每每捧起这书,读到这篇文章,我都不由得想到了当下,刷子李作为老天津的一位粉刷匠,可以如此敬业与守信,带着对匠心精神和文化基因的传承使命,坚定地行走。

  俗世中的'奇人比比皆是,但愿城市中长大的我们,不要忘了古老的、传统的、靠言行举止传承的文化。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7

  书,知识的象征,书,精神的食粮,书,童年的玩伴,因为你我的生活充满书香。

  我最喜欢的无疑是我的第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那是老妈给我买的第一本书,也是庆祝我全部热情去读的一本书,我喜欢它,喜欢它的色彩,喜欢它当中的主人公的.坚强毅力。

  海伦凯勒,是在美国出生的一个不幸的女孩儿,刚出生就是一位聋哑人,渐渐失去了她美丽的声音,面对一个比我们还小,就看不见光明,听不见声音,也不能发出声音的孩子,谁能料到就是这样的她,成为第一位考上清华的聋盲哑人呢?我欣赏她的意志她的坚强,我也羡慕她的导师——莎莉文。刚开始的海伦不相信生活会重现光明,她的脾气也越来越暴躁,直到她出现在她的生命中,她教她绘画,写字,发音,她是历史上最伟大的家庭教师!是她的出现让海伦重新感觉到生命的美好,让海伦重新认识亲情一直都在她的周围,从未离开过。也因为有莎莉文老师的出现,让海伦重拾信心,她努力练习口型,学习发音,坚持就是胜利吧,最终她成功战胜了命运,经过一次“逆天改命”之后,她提出更大胆的决定——要报考清华大学,这时莎莉文老师已经年近高龄,视力也越来越不佳,做了多次手术后,她放弃了治疗,陪海伦一同考清华,这样伟大的老师,也是海伦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吧!读到最后,我合上书,静静的想,细细的品,生活中的我与书中不受命运摆布的海伦像吗?不像。这是我不经大脑思虑一下就跳出的一个答案,但又想了想,不像就让它成为像,我们就要学习她的那种毅力与意志,她的成功,她的导师,和她内心的求知,坚持,自信,这也是她成为美国意志力的代表人物之一的原因。这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教给我的东西,一本好书,一个益友。

  正如苏轼所说:“书富如入海,百货皆有,人之精力,不能兼收尽取,但得所欲求者尔,故愿学者每次作一意求之”就是这样的一本书,让我突破学习上重重阻难。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8

  “我总是要想到葵花,一排一排,种在小院门口。”这是《祖母的葵花》的开头,设置了一个悬念,让人忍不住想要读下去。最初看到这篇文章,是在试卷的阅读题上。这是一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语句十分优美,读着读着仿佛融入到了文章里面。 至今还记得那一句:“在一路的追寻中,绽放大朵大朵的黄花,黄得浓艳,是化不开的晴。”这是一种多么美好的景致啊。尽管是雨天,闭上眼睛,仍然能够感受到那浓烈的阳光、热烈的晴。

  在那淡雅而不失华丽的语句中,我似乎看见童年的作者围着祖母,看她绣鞋花,一针下去,绿的是叶,再一针下去,黄的是花;又总拉扯葵花的花盘,看它弹跳一下,又把头颅昂上去的样子;还有等待瓜子成熟的时候,那种香香的期待。童年的一切,总是那样美好,那样纯真,就好像开不败的黄花,永远婆娑在心上,荡漾起一片水波粼粼,一片苦涩而又甜美的.人生。

  一切都令人回味。作者的童年,是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度过的。丝瓜,黄瓜,还有南瓜;小黄花,“乌子”,还有葵花。这些小生命陪伴着作者的童年,那是一种很幸福的感受。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童年:小时候,我和朋友们搬别人家的砖头,自己搭成了一座“小房子”,又拿水粉涂了颜色;和伙伴们在房顶上“野餐”,还折了许多纸飞机;学骑自行车,学滑滑板,却摔得鼻青脸肿……结果搭成的“小房子”被大人推倒了,还把砖都搬走了;“野餐”时折的纸飞机“飞”到了楼下,被一个老人发现,去向家长告状去了;只有最后一个还好点儿,尽管身上“负伤”,但还是坚持学会了两样本事。

  如今,我已升入初中,在紧张的学习氛围中,再也不能和伙伴们在一起痛快地玩耍了。只有这篇《祖母的葵花》,能让我回忆起那些愉快的经历,那美妙的童年之梦。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9

  我的童年是多姿多彩的,当然,阅读为我的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在这十年里,我读了很多文章,让我感触很深,有:《野草》、《英雄雕》等。但我最喜欢的,就数《老爸,我决定从此选A》了。

  这篇文章写的是一个小女孩一开始成绩不好,但她爸爸不在乎这些,只想让她快快乐乐的。后来,偶然中她得知她有个哥哥,非常优秀,曾是爸爸的骄傲,却在十八岁的时候出了意外。那一年,她仿佛突然开了窍,成绩单上的`数字越来越好看。她期待爸爸的反应,他却没有太多的惊喜。爸爸的态度让她黯然,开始埋怨起那个哥哥。觉得爸爸习惯了哥哥的优秀,她做得再好也是没用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开始喜欢问爸爸的意见。只是,每当爸爸给出A选项时,她总是立刻决定选B,心里充满复仇般的快感。对于她“作对”般的选择,爸爸每次都选择了配合。后来她无意知道哥哥去世的真相,知道对于哥哥的死,爸爸无法原谅自己,唯一的弥补,就是让女儿能开心快乐地成长。所以,他容忍了女儿一次又一次的逆向选择。那天,她做了一个决定,以后,要选择A项来试试看。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心里不由得一震。现在,我在家可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爸爸妈妈从不舍得让我做家务活,怕我累着。看我学习累了,总是变着法的给我做好吃的,买好玩的,哄我开心。还记得有一次,我生病了,爸爸妈妈急得团团转,又是给我拿水,又是给我拿药的,忙得不可开交,每天都要在家与医院之间往返几次。看着他们那劳累的身子和乌黑的眼圈,我深感愧疚。这么多年,我为父母付出过什么呢?细细想想,好像从没有过。

  记住吧,我们要孝顺父母,也许是亲手做的几个家常菜,也许是一张张奖状,也许只是作业本上的五角星……但在孝的名义上他们等值。

  《老爸,我决定从此选A》这篇感人的文章,是我最喜欢的!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10

  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是《滴水穿石的启示》,在安徽广德太极洞内,有一块状如卧兔的石头。石头正中有一个光滑圆润的小洞。这是怎么形成的呢?原来在石头的上方,有水滴接连不断地从岩缝中滴落下来,从而形成了这一奇观。水滴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可是它为什么能滴穿石块呢?因为它目标专一,持之以恒,在《滴水穿石的启示》这篇课文中正向我们介绍了这样的精神。

  大自然中没有不调谢的花,人世间也没有无曲折的路。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难免会遇到崎岖坷坎,强者勇敢面对,持之以恒;而弱者却因此一蹶不振。

  记得从前,我的朗诵水平十分差,读起书来总是结结巴巴。为此,我经常在课堂上当众出丑。有一次,老师把我叫到了办公室。我听 ,吓得面色全无,满脸都是对老师的`恐惧。虽然我十分畏惧老师,但我还是去了。当看到办公室里只有我和老师时,我不禁在心里长长的“嘘”了一口气。“你课文真得读不好吗?不是,你只是没有用心去读。”老师的话像蜜蜂一样一窝蜂涌进我的脑海之中。我刚想反搏什么。老师却一句话把我堵了进去:“你有认真读书吗?”这句话像一把锋利的宝剑直刺入我的心。我思考了一会儿,在心中暗下决心:一定要把书读好!经过几天的努力,我终于能够将课文读流利、正确了,这使我感到无比兴奋,原来我可以将书读得这么好!我以后一定要认真读书,用心去体会书中的知识。

  这就是滴水穿石的启示: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三心二意,就一定能够实现我们美好的理想。

  你读了《滴水穿石的启示》之事,是不是也像我一样有了很大的理解呢?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11

  闲暇时翻起爱看的杂志,竟遇见了一篇令我怦然心动的文章。

  文章的题目是《敬畏规则》,乍看题目,我头脑里环绕了一团疑雾,我们敬畏生命,敬畏自然,而小小的规则还需要我们敬畏吗?想到这儿,我继续往下读。一个男孩在排队途中离开,返回后拒绝了别人允许的“插队”,而他只是默默说了“这不符合规则的”。一个小孩,就有如此根深蒂固的规则意识,我很是诧异。循着文字再读下去,我又看见作者写道季老散文集《留德十年》中的故事。故事的背景是二战时期,当时苏联红军包围了柏林,许多德国百姓陷入了寒冷的困境,他们中的一些进山砍柴。在无政府的状态下,德国人遵守了只砍枯藤朽木的规则。季老也由衷地感叹“循规蹈矩,一丝不苟是德国人遵守的一条规则,任何时候都不会破坏规则,这已经深入到人们的骨子里”。

  本是浅浅淡淡阅读的我陷入了沉静与思考。不论是前几年很“流行”的“凑够一撮人就过马路”的“中国任性式过马路,随手一挥“某某某到此一游”的中国随性式游客,还是去年引起社会轩然大波的7?23老虎吃人事件,都在表明有些人已经在规则的.大框架外“随心所欲”,一次又一次的“逾矩”。究其根源,我想,是规则意识的淡泊。当我们还在随手涂鸦时,我们要问问自己,这些行为,脏了谁?每每徘徊在规则的边缘时,只要我们再思考,再给予敬畏,我们就会做出规则中的正确选择。

  《吕氏春秋》曰: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则圆,则必规矩。规则不仅仅是公平正义的体现,更是我们个人素养的彰显。敬畏规则,希望每个人都能有为有不为,一旦错了,就毅然回头。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12

  《踢》是我在一个网站上看到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十分贴近现实生活,令我感触很深。

  《踢》讲了三个被父母严重溺爱的小孩子。一个孩子用脚不断地踢飞机椅子,前面的乘客礼貌要求他不要再踢。他却大声地说,前面那个人好讨厌,他母亲竟附和说,别理她。另一个男孩要污染河水,被佣人阻止。男孩在佣人的膝盖上踢了好几脚,母亲只当作是一场无关痛痒的`游戏。还有一个男童,狠狠地踢了一只病殃殃的野猫,母亲却说,不要去踢野猫野狗,它们被踢疼了会咬男童。

  有人曾把这一代独生子女称为“小皇帝”,话虽有些过分,但反映了真实的社会情况。柳宗元曾说过:“虽日爱之,其实害之。”意思是不能对子女溺爱、娇惯。可当今有多少家庭做到了呢?大多数家庭,孩子成了父母的掌上明珠,放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孩子说东,就去东;孩子说南,就去南。他们几乎把能做的都做了,只剩下吃饭睡觉了。

  那严重溺爱的后果是什么呢?5月7日,温州一位母亲带儿子去配眼镜,当他把取眼镜的回执单递过去时,儿子正在打游戏,无意间挡住了儿子的手机屏幕。之后,儿子大怒,双拳直向母亲冲去。这样的例子在社会上数以百计,无疑是给那些无知父母的清醒剂:溺爱不是真正的爱,而是巨大的伤害。只有家长让我们在生活中自我磨砺,才能使我们健康地成长。

  现在有很多家长都十分在意孩子的成绩。注重成绩没错,我认为家长应更注重孩子的思想教育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只有广泛地去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增长见识,才能真正走上社会。许多家长一味地追求“高分”,把孩子培养成了一个高分低能的学习机器。

  我在这里向各位家长们发出号召:请您放手,给我们一个自由实践的空间吧!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13

  我喜欢咀嚼字字句句里的苦涩与甘甜,无论原作还是译著,安放在一篇篇文章里,都显得庄重而不失活力。此时此刻,我又历经了一场心灵风暴。

  文章讲的故事是这样的,佩斯特总裁喜欢在演讲时把鞋子和袜子脱了,再开始他的演讲,作者很不理解,终于有一天他和佩斯特先生闲谈,才知道在他小时候穿不起鞋子,为了减少买鞋子的费用,他总是在上学途中把鞋袜脱下来,揣进怀里。直到有一天,左脚被蝎子蜇伤了,没有办法穿上鞋子,父亲才把自己的鞋给他穿。佩斯特先生在成功之后为了时刻提醒自己不忘本,在每一次的演讲前都要把鞋袜脱掉。

  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的.心先是疑惑重重,继而同情赞赏,文章的最后一句话——“我对自己说,脱去的不仅仅是鞋,而是成功后的沾沾自喜”,我的心就像是被洗礼,被叫醒,心里翻涌的皆是崇敬。人们啊,总在提醒自己,失败时不要气馁;可赤脚总裁告诫人们,成功时更不要忘本,脚踏实地才能遇见更好的自己。

  这篇文章引发了我的深刻思考,我忆起自己小学时的一次经历。那次,我获了三好学生,之后的日子,也不知是骄傲,还是自满的心理在作祟,我的成绩一落千丈,语文最基础的写字板块都出错,数学的成绩更是跌到了谷底。三好学生离我远去,我情绪不好、成绩不好、各种不好。摘下三好学生的桂冠,我还原成了刚刚起步的自己,我开始制定一个个小目标,沉下心,攒足力量,在学习的道路上,翻山越岭,渐渐地,我翻过了一座又一座山,我仿佛听到了那雪白的海潮涌来的声响。我,又一次站在了高高的领奖台上,这一次,我心有忐忑却更加坚定,我告诫自己:把每一次的奖励都当作暂时的成功,而不是炫耀的资本,坚守最初的梦想,不断为成为更好的自己而奋斗。

  脱去成功之后的沾沾自喜,不忘本心一路向阳,这是我最喜欢的《赤脚总裁》赋予我的力量,我也将不负所望,以谦逊之心善待这仅有一次的成长。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14

  暮春五月,东风温润而柔情,没有初夏的冷意,也没有夏天的炎热浮躁。街边新栽的榆叶梅冒出新芽开出红艳的花朵,我倚在栏杆上,夕阳的余晖倒映出孤独的影子;那一瞬,我仿佛与她若般跌进了这春光乍泄里,才从青春之梦里醒过来的魂还带着些朦胧的睡意。与她一同望着这发狂的世界,茫然地像不解这人生的谜。

  她,不自觉地已经跌入了暮年人的园地,是时代的落伍者,被无形地摒弃了。而这花、鸟、风、日还要逗引她愁烦。《迟暮》这篇文章是张爱玲写给自己的。她娓娓道来的“迟暮人”让后人也与她一同跌进那片春光里,久久难以释怀。

  《迟暮》中有这么一段话;“反而是那朝生暮死的蝴蝶最为羡了,它们在短短的一春里尽情地酣足地在花间飞舞。一旦春尽花残,便爽爽快快的殉着春光化去了,好像它们一生只是为了酣舞和享乐而来的。像人呢?青春如流水一般长逝之后,数十载风雨连绵的灰色生活又将怎样度过?”这句话里蕴意着深刻的思想,在独特的视角上,夹带着略有悲观的感情色彩,在壮烈的文章中感受到了“悲”。在这般“凄美”的氛围中,不免让我的心头一颤,触及到我柔软的心灵。

  我与《迟暮》这篇文章中所描写的“她”相似,恍若能看见自己的影子;真真切切的叠影重合使我为之动容,不禁落下泪来。好像轻轻一触及,那段蕴韵着灵性的文字就会泛起波澜,一圈一圈地荡漾开来,映照出我的影子。

  在往后消磨殆尽的岁月里,我也是一位迟暮者。我没有化蝶纷飞的'潇洒与自由,也没有勇气奔赴尘世,在他人的惊异和窃议中斟酌,卑微地在尘埃里开出一朵花来。我只有在这短暂的十几个春秋里,趁着大把的好春光,创造出社会的青红,不辜负这一生中的黄卷青灯。这是作者的初衷,也是《迟暮》这篇文章真正打动和启发我之处。

  在光怪陆离的人间,时间永远是旁观者,我们总要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尝遍百味,才可更加生动而干净。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作文15

  我最喜欢一篇文章是《母亲的哲学》。这篇文章主要围绕着母亲平时生活中对子女的要求和教育展开写作,其中“高考落榜”“田大眼耍赖”和“我当上国家干部”等事件引发了作者的思考。

  我喜欢这篇文章,原因是这篇文章中母亲虽然没上过一天学,不识字,但她平时生活中对作者的教育毫不放松、细致入微。比如说生活中“吃有吃相坐有坐相”;在儿子被冤枉的时候,她教育作者不要斤斤计较,待人要宽容大度;作者高考落榜时,她鼓励孩子,告诉他这都会过去,让他打起精神;作者考上国家干部,又告诫他在得意时不能骄傲自大,要珍惜当下;在捕鱼时,总是记得给鱼儿“留生门”,做事不可做绝细致的描写让我可以想象到父亲捕鱼时,母亲做饭时的场景,我可以看到她在慈祥地微笑,这让我不禁想到了我的妈妈。

  妈妈平时对我的管束并不严厉,但同样细致入微。小时候,吃饭时我总喜欢左手放在桌子下面,妈妈说这是很不礼貌的,应该左手扶着碗,右手拿筷子,即使是吃饭身体也要端正;更大一点了,妈妈更关心我的学习。我在写作业时很不专心,时不时要摆弄一支笔,画个小人儿,每次半小时就能写完的`作业,我总是拖上一两个小时。妈妈就教育我做人做事不能总是拖拖拉拉,要有计划。尤其像作文,这种本身耗时较长的作业,我就写得更加慢了,好不容易写完了又是东拼西凑才将将写六百字。每到这时,妈妈就会严肃地说,平时写作文应该限制自己必须在一小时内写完。一篇作文,只要认真的观察生活也就不用担心写不详细了。除此以外,妈妈也像文中的母亲一样,有着善良、节俭、待人宽容等许多的优秀品质。

  看这篇文章我心中总是有一种亲切感,因为我从文中的母亲身上看到了我妈妈的影子,更看到了天下千千万万母亲爱子女的那份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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