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4-02-05 12: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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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精)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三国演义》让我明白了智慧与友谊;《史记》让我了解了中国古代历史;《红楼梦》让我看到封建社会一个家族的兴衰,然而使我受益匪浅的书便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主要内容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前往西天拜佛取经,取经路上,斩妖除魔,历尽千辛万苦,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在这贯穿故事始终的四个人物中,我敬佩孙悟空的勇敢;我喜欢猪八戒的憨厚;我仰慕沙僧的忠诚,但最值得我学习的还是唐僧的珍爱生命、善待他人和持之以恒的为人与做事。

  唐僧不杀生,珍爱生命。每当孙悟空要将妖怪变成的村姑、农夫、孩童等人打死时,总是被看不出妖魔,误认为是百姓的唐僧拼死拦住,并惩罚孙悟空。唐僧有修养、与人为善。唐僧师徒取经途中,每次夜晚在寺庙或村民家借宿时,他不是粗鲁的喊叫,而是不厌其烦的轻轻叩门,在征得主人同意后,才礼貌地入室。唐僧有追求,持之以恒,唐僧带领徒弟西天取经,途径千山万水,没有阻拦住他;路遇妖魔鬼怪,没有吓退他。特别是女儿国王看中他,承诺与他荣享福贵,都被他严词拒绝,可见唐僧为了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标,有一种持之以恒的韧劲。

  唐僧之所以修成正果,正是坚持这些精神,难道唐僧的这种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么?当然值得!我一直在坚持,如有一次,我在做练习册的`时候,发现有一道难题非常难,我总是解不开,我的心里就打起了退堂鼓,突然,我想到了唐僧那持之以恒的韧劲,立刻来了精神头儿,终于,这道题我解开了。我想《西游记》真是我的良师啊!

  我真为有《西游记》陪伴在我身旁而感到欣慰和充实!它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还教做人、做事的道理,它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喜欢读书,喜欢读一些包含文化内涵的书。《水浒传》就是这样一本书。

  《水浒传》是我国最早的一部白话长篇小说,也是我国最早一部描写农民起义和战争的章回小说。它作为中国文学史上的杰作,为中国人民提供了丰富的精神资源。

  《水浒传》以磅礴的气势,描写了中国历史上一次农民起义,塑造了一大批起义军的.英雄人物,它的成就就是前所未有的。

  《水浒传》写了108位梁山好汉,其中的主要人物更是呼之欲出。如:宋江――既是仗义疏财,济困扶危的江湖义士,又是满口忠孝的腐吏。鲁智深——酷爱自由,嫉恶如仇,心地朴质。

  《水浒传》描写了一支农民起义队伍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分散而汇合,由盲目行动而变为有明确的行动纲领,以及最后受招安,彻底失败的全过程。

  《水浒传》中我最敬佩的一位好汉——智多星吴用。他沉着、冷静、足智多谋。有一首诗曾这样描绘过他“万卷经书曾读过,平生机巧心灵,六韬三略究来精。胸中藏战将,腹内隐雄兵。谋略敢欺诸葛亮,陈平岂敌才能。略施小计鬼神惊。”

  《水浒传》这本书告诉我对朋友要有“情”,对君主要有“忠”。

  让我们一起感受《水浒传》中的金戈铁马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酷虫学校》,这是一套昆虫世界的校园冒险书,是妈妈给我买的。

  这个学校里有许多奇怪的同学:有的同学喜欢在上学路上收集粪蛋,有的学生喜欢在教室的过道里疯狂挖洞,有的学生把咬人的午餐带到学校,也有的学生无法控制咀嚼黑板和课桌的冲动。

  这本书就像昆虫类的百科全书一样,书里讲了一些昆虫的特点,习性,某个地方的功能还有生活在哪里,讲述了一个昆虫从卵到幼虫再到成虫的奇妙旅程。在每个昆虫的成长过程中,总会有许多事情发生,比如在第一册书上的杂虫班里的狼蛛001就把果蝇老师给吃掉了。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一个叫虎甲的小甲虫,因为它跑的'很快,不怕任何挑战,而且它不挑食。还有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屎壳郎,笨笨呆呆的屎壳郎关键时刻真有担当!不要取笑一只吃大粪的虫子,它就没有取笑我们喝可乐吃薯片!当然,还有那只吃掉老师的虫子——狼蛛001,这可真棒!可以吃掉老师的学校才是最酷的学校!

  这本书写的很有趣,非常生动,读的时候我还掌握了许多昆虫知识。通过故事中那些酷虫大战的结果,我们了解了自然界昆虫的食物链及昆虫的习性。相信看了这本书,会让你爱上那些调皮可爱的小虫子的。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因为它给我带来了快乐的好多的昆虫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真好!我有一本英国笛福与崔钟雷编写的《鲁宾逊漂流记》,它在我不计其数的书籍中,最受钟爱的。

  初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让我知道了书的大概内容,本文讲述一个英国人,从小有着航海梦。长大后遇到了机会,多次出海没有一次没遇到风暴,其中一次风暴把他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就在这个岛上生存了下来,他盖了“房子”,养了牲畜,有了佣人……他就这样在这里住了二十八余年,背井离乡三十五余年,最终返回故乡的'故事。

  为什么我那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呢?因为鲁滨逊在无人岛上生活了近三十年,三十年啊!足以挫败一个人求生的意志,而鲁滨逊却生存了下来,而且在岛上拥有了无尽的“财富”,他的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

  为什么我对鲁滨逊那么敬佩呢?因为读到了“谁的脚印”这一章节时,鲁滨逊不畏强敌,救下了一个白人,给他起名“星期五”,他那勇敢、有爱心和极强的正义感,难道不值得我对他敬佩吗?

  为什么我那么赞扬他的精神呢?因为他很坚强。如果他在求生的过程中,没有半途而废、轻言放弃,否则,他还会得到求生的机会吗?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去赞扬吗?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和启迪也是极大的。

  读书前,我的意志极其薄弱,会轻易放弃,会轻易说“不”。读书后,我的意志变得开始坚定,别人与我争论时,我会坚持自己的见解观点,遇到困难不会轻易放弃。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会紧紧抓住。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正是吗?一本好书可以使一个人受益终生。“书”让我懂得了太多深刻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我是一个小书迷,在我读过的大量书籍中,最喜欢的就是《给思维一对翅膀》。

  这本书中有许多启迪心灵的智慧故事,下面我就跟大家分享一下,其中的一个小故事《王?智识獐鹿》。

  王安石是宋朝有名的诗人,同时,他还是当朝的宰相。王安石有个儿子,名叫王?,从小就聪明伶俐,特别讨人喜欢。

  在王?五岁的时候,一个前来拜访的客人送给他家一头獐和一头鹿。王?从来没有见过这两种动物,两个小幼崽既活泼又可爱,王?感到十分新鲜,整个上午都在逗这两个小动物玩。

  客人见他玩得很开心,就想逗逗这个惹人喜爱的孩子,对他说:“王?,听说你很聪明,我考考你怎么样?”

  王?眨了眨大眼睛,稚气地说:“好啊!您请讲吧!”

  客人说:“你说说这两只动物哪一只是獐,哪一只是鹿呢?”

  獐和鹿本来就很难分辨,它们的幼崽更是极其相似,就连熟悉这两种动物的人都得花上一番功夫才能分辨出来,更何况王?还是第一次见到它们。

  小王?看了一会儿,便振振有词地答道:“这还不简单吗?獐旁边的是鹿,鹿旁边的自然就是獐了!”小王?的回答使客人十分惊奇,这么小的`孩子竟然如此机智,于是连连称赞小王?聪明过人。

  大家读完这个小故事,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当我们面对难题的时候,要沉着冷静,努力思考问题,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从另一个角度来解答。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在我的书架上,有一本令我百看不厌的书,当我把它看完时,一个又一个的想法就会马上闪现出来,使我的心情好久也平静不下来。

  这本书就是的《雾都孤儿》,他的作者狄更斯生活的那个年代,英国是一个发达的国家,但为什么有那么多像小奥利费那样的流浪人,这充分的揭露了当时的社会的黑暗,资本主义的不平等,以造成了那么多的孤儿。

  小奥利费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因为好人总比坏人多,小奥利费的.朋友们为啥当上小偷呢?这都是条件、生活造成的。他们没有办法,没有钱,没有家,整天过着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迫于生活,他们只能去偷。他们能够去用双手劳动,他们也想,可谁能用他们呢?即使有人会用他们,可那些老板不会把他们当人看的,因为他们都是披着羊皮的狼……

  比起小奥利费,我们要比他幸运的多得多,至少我们有爸爸妈妈,有饭吃,有衣服穿,更重要的我们大家都有一个家,一个幸福美满的家。而他们没有,他们什么也没有。可这种情况不怪他们,他们也是受害者,怪只能怪那个充满黑暗的社会,在那些富人的眼里穷人什么都不是。在他们眼里,自己觉得自己什么都拥有了,不,他们还有一样东西他们没,那就是一颗善良的心。我想他们也原本有这颗心,可金钱一把他们完全的污染了,从此他们心里只有钱了吧!

  我非常喜欢这本《雾都孤儿》,他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穷与富仅仅读音不一样罢了,没什么区别,只要我们有着一颗善良的心,那就够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一有空我就喜欢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法布尔的《昆虫记》。

  法布尔是有名的昆虫学家,他要把昆虫放到自己的家中,用好奇的双眼来仔细观看昆虫怎么生活、觅食、筑巢、吃东西等等。他还研究过很多比蚂蚁还小的昆虫。

  大自然原本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它总是带给我们无尽的美好。法布尔的《昆虫记》带我在昆虫王国中畅游,那里有会唱歌的蝉;有能干的水泥匠舍腰蜂;有卖力滚着粪球的蜣螂;有美丽绚丽的大孔雀蛾;有不停织网的圆网蛛等等。我现在就带你去法布尔的昆虫王国中看一种叫蜣螂的清洁工。

  蜣螂在六七千年以前,被农民在浇灌农田时发现,它每次都要滚着一个大圆球似的东西,被认为是地球的'模型,因此被人误认为它非常神圣不可侵犯,所以就称它为“神圣的甲虫”。那个圆球只不是是在路上的垃圾而已,被人说是昆虫王国的清洁工。

  我因为不相信昆虫有如此的本能,我就研究了一下。我在外面找了很长时间,终于找到了一只大蜘蛛,我把它养在一棵树上。几个星期后,它在树上织了一张网,来捕食昆虫。我把一只死掉的黑昆虫放在网上,可是蜘蛛没有来吃掉食物,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动了一下网,蜘蛛立刻跑了过来把黑色昆虫吃掉了。我以为是昆虫太小了,我就又把一只死掉的大孔雀蛾放在上面,还是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又动了一下网,蜘蛛立马又爬了过来,我这时知道蜘蛛是用网来听有没有食物的。昆虫世界真是奇妙呀!

  “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开了一扇窗户。”《昆虫记》打开了昆虫王国的窗户,让我看见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多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每每吟诵起这首凄美的《葬花吟》,我都会被带入古典小说——《红楼梦》中的奇妙世界......

  最初遇见这本书时我还不过是一个黄口小儿,年方八岁的我识字许多,早就对这本号称“四大名著之首”的`书籍而充满好奇。读这本书时,我幼小的心里曾充满了许多困惑——“为什么林黛玉不能和贾宝玉在一起?”“为什么晴雯要遭到王夫人的驱赶?”我多次向博学的爷爷求问,但每次得到的却只是一个淡淡的微笑以及一句“看书吧,书里有答案的。”我疑惑不解,但最终还是囫囵吞枣一般把它读完了。

  再后来,我直到了豆蔻年华,再次在一家书店邂逅了这本《红楼梦》。再像儿时一样满怀好奇地翻开它,我似乎步入了一个梦幻的天地——小巧雅致的潇湘馆;朱楼翠阁的怡红院;玲珑大气的蘅芜苑。道路两旁的垂柳翠竹,古色古香的亭台楼阁,小桥流水,花团锦簇,简直是美不胜收呀!轻轻撩开青葱的斑竹,落花重重叠叠盖满地,深深浅浅,晕染开来,颇像一幅缤纷的水彩画。不久,一个姑娘走了过来,看见一地落花,不禁抽泣起来——“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啊,是林黛玉!耳畔又响起这首熟悉的《葬花吟》,似远似近,随着清风飘散而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遥远的村庄》,因为在刘亮程(本书作者)的“村庄”里,那里人花共笑,人虫共眠,人畜共居。在这本书里,无时无刻不充满着共情,人与万物的共情。人并不因为自己的强大而歧视其他弱小的`动物,也不因为没有共同语言就拒绝与它们交流。读过这本书,马上拥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品味着人与万物的悲欢离合,感受着作者流露出来的真情实意,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我喜欢共情,我也要达到那种高尚的境界。

  在生活中,当我们看见有虫子爬到自己的身上,我们会急忙把它抛掉,如果它再在我们身上咬一口,我们一定会气急败坏地把它摔在地上,再踏上一只脚把它碾碎。可是在《遥远的村庄》里,刘亮程却非常温和地对待它们,他说:“我的身体成了众多小虫子的温暖巢穴。那些形态各异的小动物,从我的袖口、领口和裤腿钻进去,在我身上爬来爬去,不时地咬两口,把它们的小肚子灌得红红鼓鼓。”刘亮程并不把小虫子爬到自己身上当作坏事,反而把自己当成了虫子一样。其实我们人就像一只大虫子躺在大地上,大地并没有因为瘙痒而把我们扔出去。

  在这本书里,人与万物都是平等的。在《老鼠应该有个好收成》中,刘亮程写道:“这些匆忙的抢收者,让人感到丰收和喜悦不仅仅是人的。也是万物的。我们喜庆的日子,如果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的孤独和尴尬。”在作者的心目中,老鼠、蚂蚁、小鸟、花草都和人一样,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人生,处处体现着平等。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和万物共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对人类来说确实有不少好处,不仅能能使我们知道历史上著名的事迹,还能让我们了解到一些变化莫测的自然现象。今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一本书——《史记》。《史记》是汉朝司马迁写的一本记载了从神农氏到汉朝的历史,与司马光并称之为“两司马”。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张良的故事了。张良曾因不满秦始皇的执政,便刺杀秦始皇,但刺杀未遂,张良只好躲了起来。十年过去了,陈涉等人起兵谋反,张良也聚集了一百多个青年,半路上遇到刘邦,率领着几千人,就归附了刘邦。张良多次根据《太公兵法》向刘邦献策,刘邦很赏识他,经常采用张良的计谋。项羽废除秦朝后,便邀请刘邦到鸿门相聚,想杀掉刘邦。幸有张良的朋友项伯在项羽手下做事,秘密告诉了张良,让张良逃跑,张良没有答应。张良便让刘邦去赴会,并与项伯、樊哙等人协助刘邦逃走,危机足以解除。张良与陈平后又多次向刘邦献计,刘邦打败了项羽,并称赞张良道:“子房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张良对刘邦的忠诚和他的聪明令我赞叹,同时也明白了为什么刘邦能在一开始一直惨败的'十万人战胜一直完胜的项羽的四十万人,因为项羽太骄傲了,刚愎自用,不愿意接纳贤才,只相信自己这才造就了他失败的原因。

  多读书,读好书,书中自有黄金屋。多读中外名著,了解更多的问题。人的一生不能延长,却可以用你的知识将其无限变宽,为了自己的美好的人生,多多读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在我的书柜里有很多名著,比如《繁星·春水》、《草房子》等等,摆在最显眼的位置的那本书叫《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是我最爱的一本书。说起这本书是怎么到我家的,那还真是误打误撞呢:有一次我和妈妈去书店买书,我看到了这本书,我以为这是故事书,就让妈妈给我买下了这本书。

  到了家,我发现这本书是名著,但我还是用手指着字津津有味地读着。小小的我还不知道,一颗对名著如饥似渴的种子在我心里萌发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尼·奥斯特洛夫斯基,讲的是主人公保尔从一个工人的儿子,逐渐成长为一个为祖国、为人民奋斗的'无产阶级革命战士,他多次挣扎在死亡线上,他坚强、勇敢,在双眼失明、右耳失聪的情况下,仍然拿起笔写作,他的品格值得我们学习。

  这本书告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是许许多多的革命英雄用生命换来的,我们更应该为祖国竖立理想。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人最珍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只有一次,这仅有的一次生命应当怎样度过呢?每当回忆往事的时候,能够不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贝多芬曾说:人应该扼住命运的咽喉,绝不让命运所压倒。

  我们应该谨遵前辈的教诲而描绘出未来美好的蓝图,努力建设祖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古人云:“布暖根香,或读书味长。”阅读是每个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也净化和捍卫着人类的心灵。

  看过沈的动物小说,也迷恋过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草房子》等文学作品。但是我最喜欢的是高士奇爷爷写的《细菌世界历险记》。读这本书就像是在享受美酒美酒。在这本书里,我们可以穿越时空,欣赏独特的风景。

  作者把自己当成一个恶毒的细菌,为自己辩护。再承认你的罪过,让我详细了解细菌的习性。小真菌神秘地告诉我,它是世界上最小最轻的生物。它很小,我们的.眼睛可以看到灰尘,但我们看不到它们漂浮在里面。成千上万的挂在苍蝇脚下,轻到连苍蝇都感觉不到重。因为真菌的身体比苍蝇的眼睛小1000倍,比最小的尘埃轻100倍。小木耳得意地告诉我,虽然和蘑菇是同一种真菌,但不像蘑菇一样被人类称为山珍,随时有变成中餐的危险。小真菌偷偷告诉我,人的胃是它的天堂。没有让焦冻挨饿的恐慌,有取之不尽的食物。他们冷酷无情,做各种恶,趁人不备潜入人的身体,让人患上可怕的肺炎、疾病、癌症等等。

  人类总是受到细菌的威胁,无数人被它的魔爪杀死。高士奇爷爷在二十三岁时突然被他袭击,导致瘫痪。但是他没有屈服。他坐在轮椅上,努力传播科学知识,成为世界著名的科学家。科学没有国界,世界上有许多像高士奇爷爷一样无私工作的科学家。他们告诉我们,细菌虽然可怕,但随着科学事业的发展,人们逐渐找到了它们的真面目,找到了它们的神奇洞穴,并通过及时消毒将其消灭。

  《细菌世界历险记》让我用有趣的语言进行了一次科学之旅,收获了意想不到的收获,感受到了细菌世界的风采,对科学更加感兴趣。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有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很贴切的总结了这本书——《一条狗的使命》。

  这本书是由W。布鲁斯。卡梅隆写的,以一只狗的视角写了它四生四世的轮回,都说“人的一生会养许多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个主人”。“狗是人的伙伴,人是狗的一辈子”。这只叫“贝利”的.狗为了重回主人“伊森”身边,经历了艰难的轮回。而书名叫《一条狗的使命》,它的使命就是陪伴主人。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在无声间带给了他们快乐与温暖,使他们不再孤独。

  书中的第二世,短暂却很好地诠释使命。作为一只名叫“爱莉”的警犬,每一次都帮训导员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却又是如此之聪明,从一张照片中,能很好地分析出主人的情感,而在第二天,为了救主人而英勇牺牲。狗有时又能完成一些人类很难完成的事情。无论你对它好坏,只要给它一个家,它能一直跟着你。

  四次轮回看似充斥着虚幻的色彩,却又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书的结尾,贝利说的一句话“活在当下”,其实,我们谁也无法预知下一秒将会发生些什么,“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而我们就在福祸的不断交替中生活。

  所以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感悟是:不要沉溺于过去,也不要幻想未来,不要去考虑生活的得与失,活在当下,享受此刻便好,且行且珍惜!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我读过很多书,其中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

  《安徒生童话》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渔夫与魔鬼》,它把我带到了一望无际的大海,海边儿住着一对勤劳的夫妇,他们靠捕鱼为生,渔夫每天的运气都很好。一天,他的运气非常不好,他撒了几次网,捞上来的都是水草、死鱼等等,他火冒三丈地说:“今天怎么了,几次撒网捞上来的都是一些没用的东西。”他又把船划到深海区,用力一撒,过了一会儿收网时发现捞到了一只精致的瓶子,他把瓶上的盖子拔掉,忽然一团浓浓的烟雾飘了出来,他的面前出现了一个魔鬼。魔鬼说:“你今年救了我,但我还是要杀你的`。”渔夫说:“我救了你,你为何还要杀我?”魔鬼说:“我因犯下了错,天神把我关进这瓶子里,我当时发誓说,这个世纪内如果有人来救我,我就满足他三个愿望,可是没人来。第二个世纪我说有人救我的话,我就给他用不完的金子,可还是没人来。这个世纪到了,我说谁来救我,我就杀了他,而你来了,所以要死了!”渔夫听罢,默默思考了一会儿,忽然他眼前一亮,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渔夫说:“你身子那么大,瓶子那么小,你怎么进去?”魔鬼得意洋洋地说:“看看我是怎么进去的吧!”他化为烟雾钻进瓶子,渔夫急忙把盖子盖上,魔鬼苦求他,可渔夫哪会信他?于是他运足力气把瓶子扔得远远的。

  读完后我明白了:我们遇到困难时,要努力克服,并且要用智力来解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我很喜欢看书,所以我看过许多的书,我认为茫茫大世界中,米饭是我的物质食粮,书则是我的精神食粮。书以伴随我度过了许多个春夏秋冬,在夏天,它就像隐形的风扇为我消除炎热,而在冬天它又好比是一轮太阳,给我带来温暖,或许它的衣服脏了,但它永远都是我的朋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做《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他是一个勇敢坚强的男孩,他在人们心中已经是一名正直和坚强的象征,是艰苦奋斗和自强不息的象征。书本上的他,是一个嫉恶如仇的男孩,他最看不惯的人就是那些有钱的子弟们,他最喜欢和那些子弟们作对,虽然每次都是被自己那强壮的哥哥打了一顿才算完事。

  小时候的保尔因为家里贫困,所以处处遭人的欺负,在校神甫欺负,在外有钱子弟们欺负,不久后就被学校开除在外打工,在他哥哥阿尔焦姆的庇护下慢慢成长,在最后成为了一名伟大的红军战士。

  在他当上红军后,他在战争上是上受过严重的.伤,死神的魔爪曾一次次的向他伸来,但他一次次都无所畏惧,以坚强的意志力打败了病魔,赶走了死神。他去参加共青团,去消灭一些坏人和土匪,生病了也要坚持去工作,打击不良分子。在他病的无法工作的日子,他绝望了,不过他想到了新的生活方式,就是写作,他要用笔杆子代替枪杆子,最终他出了书《暴风中的儿女》。

  我们与保尔相比,这些困难是多么微不足道啊!一个人只有胸怀广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才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才不会被客观条件所束缚,才能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保尔不就是这样的吗?我们也不何尝不可以这样呢?